讀《草房子》有感500字
寒假里,我看了曹文軒寫的《草房子》這本書,書中描述的是一個叫桑桑的小男孩在油麻地生活的六年中,發生的一些故事。
故事里最令我感動的就是樂于幫助別人的秦大奶奶,她第一次跳到河里去是因為要救油麻地小學的一個小女孩,然而自己卻生了病;第二次跳到河里去卻僅僅是為了救油麻地小學的一個南瓜,然而自己卻沒了命。
以前的我,在學校里,就不夠樂于助人。有的時候同學問我借東西,有時出于私心,就算自己有,也會跟同學說沒有,因為我不怎么喜歡問我借東西的那位同學,以前我問他借時,他也是沒借給我的,所以我也不愿意借給他。
有一次,我們上體育課時,男生們都在踢足球,突然有一個男生的腿皮被踢破了,流出了鮮紅的血,雖然只流了幾滴,但還是需要去醫務室找校醫看一下有沒有事。那時候,我離他最近,應該由我陪他去醫務室,但我卻不想去,陪他去了,我不就踢不成球了,而且難得幾堂體育課老師是讓我們踢球玩的。事后,我卻又有點感到后悔,看到那個男生時,會不自然的低下頭。讀了這本書我才知道,原來是因為我不夠樂于助人,其實幫助別人,快樂的是自己。如果我借文具給需要的同學了,下次我忘帶了,他沒準就愿意借給我了;如果要扶受傷的同學去醫務室了,他看到我有困難,肯定也會幫助我的。
《草房子》這本書真是一本好書,讓我認識到“樂于助人”的好,明白了幫助別人,快樂自己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