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知識,大學問小學生日記450字
當寫到“公正”這兩個字時,我對媽媽說:“媽媽,我給你解釋一下‘公正’!”
然后,我說:“這個東西放的很‘公正’。”
媽媽想了一下,說:“東西的擺放,應該用‘端正’,而不是用‘公正’吧? ‘公正’是用來陳述一種態度、一種判斷。比如說:這個審判很公正;我們要公平、公正的競爭。”
后來,我寫到“漁夫、漁火”的時候,我又問媽媽是不是帶三點水的漁?媽媽說:“對呀!就是三點水的漁。”
然后,我恍然道:“哦!三點水的漁,是表示的一個動作!而魚呢,是名詞,只有魚蝦、金魚的時候,才用魚。”
媽媽說:“對了!三點水的漁表示跟漁業這個行業有關的東西,比如漁夫——是打漁的人;漁火——是漁船上的燈火,漁具——打打魚用的工具。”
但是魚竿,魚販,是沒有三點水的魚。
后來,我又問媽媽:“口加兩點的只和十又支有什么區別?”
媽媽說:“用來表示動物之類的有生命的生物的時候,用口加兩點的只;表示其他沒有生命特征的東西時,用十又支。比如,一只螞蟻,一只蝴蝶,一支鉛筆等等。”
一會兒,我又對媽媽說:“‘螞蟻’應該都是念第三聲的,但這樣讀起來不方便,所以,就把‘螞’讀成第二聲了!”
媽媽說:“是嗎?我還從來都不知道呢!一直以為都讀第二聲的!”
媽媽接著說:“和你在一起,媽媽真的學到了不少知識呢!要感謝你哦!”
我很自豪的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