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資料
近代以來,由于科學技術水平的發展,人類認識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大大提高,人類實踐的范圍不斷擴大,使得更多的天然自然轉化為人化自然,人類在征服自然、利用自然取得巨大成果的同時,對自然均衡狀態的破壞也達到了相當嚴重的程度。目前全球存在的人與自然的問題:人口問題(人類自身問題)、資源問題(自然問題)、環境問題、生態問題(人與自然的關系問題)相當突出。
環境污染、生態失衡已成為世界性公害。據世界衛生組織報告:目前全世界有10億以上人口生活在污染嚴重的城市,而在潔凈環境中生活的城市人口不到20%。全世界有近三分之一的人口缺少安全用水,每天有數以萬計人的死與水污染有關,食品中毒事件經常發生。由于自然資源非正常利用,異生型人工自然物的大量滋生,干擾了自然生態的正常演化,破壞了整體自然生態系統的穩定和平衡,出現了全球性的生態危機。其中:“臭氧層的破壞”、“溫室效應”、“酸雨危害”,已成為世界性的生態危機的三大突出問題。人與自然關系嚴重失衡,造成這一失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有四個方面不可忽視:一是人類認識自然的水平有限;二是人類對技術的控制能力不夠;三是功利主義思想的影響,國家利益、民族利益、地區利益、集體利益以及個人利益代替了人與自然的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四是價值偏見。人們在實踐過程中,往往只注意到眼前自然資源的使用價值,而忽略了自然永存的內在價值,為了滿足眼前局部的利益,對自然資源進行掠奪性開采,以至危及人類的持續發展。
在唯物辯證法看來,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統一體。我們面對的現實世界,就是由人類社會和自然界雙方組成的矛盾統一體,兩者之間是辯證統一的關系。一方面,人與自然是相互聯系、相互依存、相互滲透的:人由自然脫胎而來,其本身就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類的存在和發展,一刻也離不開自然,必然要通過生產勞動同自然進行物質、能量的交換。隨著生產力水平的提高,人類認識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不斷增強,現在的自然已經不是原來意義上的自然,而是到處都留下了人的意志印記的自然,即人化了的自然。“人化自然”表明人與自然之間的相互聯系、相互滲透越來越密切。人與自然之間客觀上形成的依存鏈、關聯鏈和滲透鏈,必然要求人類在認識自然、改造自然、推動社會發展的過程中,不僅要自覺地接受社會規律的支配,同樣要自覺地接受自然規律的支配,促進自然與社會的穩定和同步進化,推動自然與社會的協調發展。另一方面,人與自然之間又是相互對立的。人類為了更好地生存和發展,總是要不斷地否定自然界的自然狀態,并改變它;而自然界又竭力地否定人,力求恢復到自然狀態。人與自然之間這種否定與反否定,改變與反改變的關系,實際上就是作用與反作用的關系,如果對這兩種“作用”的關系處理得不好,特別是自然對人的反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存在自發性,這種自發性極易造成人與自然之間失衡。此外,由于人類改造自然的社會實踐活動的作用具有雙重性,既有積極的一面,又有消極的一面,如果人類能夠正確地認識到自然規律,恰當地把握住人類與自然的關系,就能不斷地取得改造自然的成果,增強人類對自然的適應能力,提高人類認識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能力;如果在對自然界更深層次的本質聯系尚未認識到,人類與自然一定層次上的某種聯系尚未把握住的情況下,改造自然,其結果要么自然內部的平衡被破壞,要么人類社會的平衡被破壞,要么人與自然的關系被破壞,因而受自然的報復也就在所難免。恩格斯曾就此告誡過人們“不要過分陶醉于我們對自然界的勝利。對于每一次這樣的勝利,自然界都報復了我們。每一次勝利,在第一步都確實取得了我們預期的結果,但是在第二步和第三步卻有了完全不同的、出乎預料的影響,常常把第一個結果又取消了”。恩格斯還以美索不達米亞平原變成沙漠為例論證了自己的觀點。
建立人與自然的和諧共處、協調發展關系,實現人類與自然界關系的全面、協調發展是人類生存與發展的必由之路。為此,首先必須確立大自然觀。現代意義上的自然觀,真正視人類與自然是相互依存、相互聯系的整體,從整體上把握住規律,并以此作為認識自然和改造自然的基礎。其次,必須走出“人類中心”的誤區,建立人與自然全面和諧共處和協調發展的關系。科學證明人類不過是眾多生物種類中的一種,人類只是自然的一部分,不是萬物的尺度,同時由于主客觀條件的限制,人類的認識具有很大的局限性,況且人類的認識正確與否、能否得到完善和發展,一點也不能離開認識自然和改造自然的活動(即實踐),尤其是對自然規律的認識和把握,更是離不開人與自然的聯系,在當今世界變革的大潮中,新出現的諸如“大科技觀”、“持續發展觀”、“生態價值觀”等等,就是對“人類中心論”的否定。其三,必須全方位的探討自然的價值。不僅要征服自然、利用自然,從自然中獲取有利于人類發展的使用價值;同時要善待自然、保護自然、尊重自然。要樹立大價值觀念,即在評價一切經濟活動和社會活動時,不僅要考慮其經濟價值,而且要考慮其生態價值;不僅要考慮眼前價值,而且要考慮長遠價值;不僅要考慮從自然中所得,還要考慮如何回報自然等等。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建立起人與自然和諧共處的關系,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處,協調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