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建材購買合同(精選3篇)
施工建材購買合同 篇1
供方: (簡稱供方)
需方: (簡稱需方)
第一條 產品名稱、商標、型號、金額、供貨時間:
第二條 質量要求、技術標準:按皖20xxJ112標準驗收,供方對質量負責,供方將質保書、合格證隨貨提供給需方。(包括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組織代碼機構證等)
第三條 交(提)貨地點、方式:供方送貨到需方工地。(江東大道東側與印山路南側交叉口)
第四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由供方負擔。
第五條 交貨期限: 本合同生效后十天進場安裝
第六條 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按本合同第二條款約定驗收。如遇質量異議,由需方收貨后
第七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供方以實際安裝數量經施工員、質檢員簽字確認為結算依據,并向需方開具稅務發票。
第八條 付款方式: 安裝到頂后經驗收付75%貨款,余款待甲方驗收后一個月內付清。
第九條 雙方責任
1、買方免費提供上樓吊運和少量鋼筋料頭及提供符合相應標準預留孔位。
2、賣方免費安裝就位(不吊模不灌縫)。
3、需方須提供安裝工人的住宿等生活條件。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供方如遲延供貨,除賠償需方損失外,遲延期間應向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每日按應供貨物價的千分之 十 計算;
2、如遇價格上漲停止供貨,除賠償損失外,應按未供部分貨物的總金額 %向需方支付違約金;
3、如供方未按合同履行,需方有權通知供方解除合同;
4、需方如未按約付款,應向供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違約金每日按應付款的萬分之 一 計算。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1、雙方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本合同一式 肆 份,供需方各 壹 份,公司財務、項目財務各 壹 份。
供 方: 需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施工建材購買合同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建材買賣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所購建材基本情況單位: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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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名稱│ 產地 │ 材質 │成品規格│ 用料規格 │ 總用料 │花色標│ 單價 │ 總價 │ 備注 │
│ │ │ ├────┼──────┼────┤ 號 │ │ │ │
│ │ │ │ 寬×高 │ 長度×幅數 │ 數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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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 數量 │ 單價 │ 總價 │ 附件 │ 數量 │ 單價 │ 總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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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帶 │ │ │ │ 其 │ │ │ │ │ │
├────┼───┼────┼──────┤ 他 ├──────┼───┼───┼───┼───┤
│ 窗鉤 │ │ │ │ │ │ │ │ │ │
├────┼───┼────┼──────┤ ├──────┼───┼───┼───┼───┤
│ 花邊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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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工費 │ │ │ │洗滌方法:干洗 水洗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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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裝費 │ │ │ │色差說明:嚴重 輕微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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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軌道 │ │ │ │縮水說明:嚴重 輕微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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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人民幣(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小寫) :¥ │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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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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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質量標準:《室內裝飾裝修材料中有害物質限量國家標準》、 。
第三條 設計:
(一)賣方需要實地測量的,測量時間為: ;
(二)賣方設計方案經買方簽字確認后,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設計方案確認后不得單方擅自更改,否則因更改方案造成的延期責任和費用由更改方承擔。
第四條 交貨:交貨方式:(賣方送貨/買方取貨);交貨時間:;交貨地點:。
第五條 安裝:安裝方式:(賣方安裝/買方自裝);選擇賣方安裝的,安裝標準為《北京市家庭居室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北京市高級建筑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安裝費用由承擔,買方應為賣方提供必要的安裝條件。
第六條 驗收:對于布藝的規格、花色與約定不符或有表面瑕疵的,買方應在交貨時當場提出異議,經核實賣方應無條件補足或換貨;選擇賣方安裝的,雙方應在安裝完畢后日內共同驗收安裝質量,經驗收未達到約定安裝標準的,賣方應無條件返工。
第七條 付款方式及時間:雙方約定以第種方式支付價款。
(一)簽訂本合同時,買方支付預付款 元,交貨驗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賣方違約責任:
1、布藝經專業檢測機構檢測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或合同約定質量標準的,賣方應無條件換、退貨,或賠償買方由此受到的損失;對于其他質量問題,包修期限為 年,賣方負責免費修理;
2、賣方遲延交貨的,每日應向買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 %的違約金;遲延交貨超過 日的,除支付違約金外,買方還有權解除合同,賣方已收取的預付款或價款應全額返還。(二)買方違約責任:
1、買方遲延提貨的,每日應向賣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 %的違約金;
2、買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賣方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市場主辦單位、消費者協會申請調解解決,也可向行政機關提出申訴;協商、調解、申訴解決不成的,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一條 對本合同的變更或補充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賣方應承擔的責任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買方(章): 賣方(章):
住所: 住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施工建材購買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就購買水電材料事項,互相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需購買一批水電材料,同意珠海市前山盛潔建材經營部詹永新提供“永高”牌水管、電管及管件報價表價格(見附頁報價表),按工地所需購買。所購買材料乙方必須自行送檢,達到相應國家標準方可使用;乙方必須隨貨提供質量保證書、出廠合格證等有關資料,不合格材料一律退貨,其費用由乙方負責。
二、 乙方必須保證按時提供足夠甲方所需的材料,若乙方兩天內不提供材料,造成停工,其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三、 付款方法:甲方每月結算出乙方進貨款額,第二個月5日前付上月進貨總款額的60%,余下款項工程竣工驗收后三個月內結清。
四、 甲方由電工梁國游、倉管員李觀寶、周康生簽收貨,貨單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乙方以該簽單作為結算憑證。
五、 甲方如不按時付款給乙方,超過期限五天,乙方有權終止提供材料給甲方,并向甲方索賠總欠款額的2%作賠償損失費。
六、 該合同本著友好合作的宗旨簽定,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若發生訴訟事宜,可向中山市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七、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