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新詩史上一個重要的詩歌流派,該詩派大體上以1927年為界分為前后兩個時期。前期自1926年春始,以北京的《晨報副刊·詩鐫》為陣地,主要成員有聞一多、徐志摩、朱湘、饒孟侃、孫大雨、劉夢葦等。他們不滿于“五四”以后“自由詩人”忽視詩藝的作風,提倡新格律詩,主張“理性節制情感”,反對濫情主義和詩的散文化傾向,從理論到實踐上對新詩的格律化進行了認真的探索。聞一多在《詩的格律》中提出了著名的“三美”主張,即“音樂美、繪畫美、建筑美”。因此新月派又被稱為“新格律詩派”。新月派糾正了早期新詩創作過于散文化弱點,也使新詩進入了自覺創造的時期。1927年春,胡適、徐志摩、聞一多、梁實秋等人創辦新月書店,次年又創辦《新月》月刊,“新月派”的主要活動轉移到上海,這是后期新月派。它以《新月》月刊和1930年創刊的《詩刊》季刊為主要陣地,新加入成員有陳夢家、方瑋德、卞之琳等。后期新月派提出了“健康”、“尊嚴”的原則,堅持的仍是超功利的、自我表現的、貴族化的“純詩”的立場,講求“本質的醇正、技巧的周密和格律的謹嚴”,但詩的藝術表現、抒情方式與現代派趨近。
“三美”中的音樂美是指新月派詩歌每節韻腳都不一樣,好像音樂一樣。建筑美是指詩歌的格式好像建筑一樣。繪畫美指的是新月派詩歌的每節都是一個可畫出的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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