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毒品?
毒品是指鴉片、海洛因、甲基苯內胺(冰毒)、嗎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國家規定管制的其他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
二、什么是毒品犯罪?
毒品犯罪是指違反國家和國際有關禁毒法律、法規,破壞毒品管制活動,應該受到刑法處罰的犯罪行為。
三、我國《刑法》規定的毒品犯罪的罪名有哪些?
1、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第347條);
2、非法持有毒品罪(第348條);
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第349條);
4、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毒贓罪(第349條);
5、走私制毒物品罪(第350條);
6、非法買賣制毒物品罪(第350條);
7、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第351條);
8、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毒品原植物種子、幼苗罪(第352條);
9、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罪(第353條);
10、強迫他人吸毒罪(第353條);
11、容留他人吸毒罪(第354條);
12、非法提供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罪(355條)。
四、毒品的危害性主要表現在哪些方面?
毒品的危害可以概括為:毀滅自己、禍及家庭、危害社會。
1、嚴重危害人的身心健康;
2、毒品問題誘發其他違法犯罪,破壞正常的社會和經濟秩序;
3、毒品問題滲透和腐蝕政權機構,加強腐敗現象;
4、毒品問題給社會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
五、染上毒癮的人一般有哪些跡象?
1、在家中或單位偷竊錢財、物品,或突然頻頻地向父母或朋友索要或借錢;
2、長時間躲在自己房間內,或遠離家人、他人,不愿見人;
3、外出行動表現神秘鬼祟:
4、藏有毒品及吸毒工具;
5、遮掩收縮的瞳孔,在不適當的場合佩戴太陽鏡;
6、面色灰暗、眼睛無神、食欲不振、身體消瘦;
7、為掩蓋手臂上的注射針孔,夏季穿著長袖襯衣;
8、情緒不穩定、異常的發怒、發脾氣、坐立不安、睡眠差;
9、經常無故出入偏僻的地方與吸毒者交往。
六、導致吸毒的原因主要有哪些?
導致吸毒的原因有很多,常見的是:
1、好奇心驅使,逐漸發展成癮;
2、思想空虛,尋找刺激;
3、不相信吸毒上癮后戒不了,結果不能自拔;
4、因不知情被欺騙、引誘吸毒;
5、親友間的相互影響;
6、精神苦悶,情緒低落,以吸毒麻醉自己,解脫苦惱;
7、因治療疾病,長期服用某種產生依賴性的藥物而成癮。
七、怎樣正確對待吸毒者?
吸毒者是社會的一個特殊群體,他們既是違法者,義是受害者。從醫學的角度看,吸毒者也是病人。因此,吸毒者具有雙重身份。要正確地對待吸毒者,既不要把吸毒者當作犯罪分子歧視他們,又要區別于一般病人,嚴格管理,依法科學戒毒。
八、為什么要把青少年作為禁毒預防教育的重點?
青少年正處于生理、心理發育時期.好奇心重,判別是非能力不強,抵制毒品侵襲的心理防線薄弱,加之對毒品的危害性和吸毒的違法性缺乏認識,最容易受到毒品的侵襲。我省的吸毒者中,80%以上是青少年。因此,對青少年進行珍惜生命,遠離毒品的教育是禁毒預防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
九、“無毒社區”的定位是什么?
以城鄉社區(城市一般是街道內的社區,農村一般是鄉鎮)為單位,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社區黨政組織統一領導,把禁吸、禁販、禁種、禁制各方面的工作分解量化,分階段提出明確的目標任務和落實措施,建立覆蓋整個轄區的禁毒管理機制和工作責任機制,層層簽訂責任書,定期進行檢查評比,努力實現“四無”目標,最終達到“無毒社區”。
警示語:
1、珍惜生命、遠離毒品;
2、吸毒害人害己害社會:
3、一日吸毒、一生戒毒、終生想毒;
4、敲開了毒品的門,挖好了自己的墳;
5、吸毒一口,掉入虎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