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字比簡化字美,簡化字比繁體字實用。因此有人有感于此,在情感上反對過簡化字改革,重評了漢字的改革。繁體字于古文字字形上接近,是文字的自然過渡結果,不是人為的形成的,而簡化字是人為的設計結果,至少有設計的成分,帶有幾分強制,并且是與漢字拼音化相應的東西,是仿西學的結果。
我們說繁體字美,或具有美感,或有美學價值,是就它的自然演變而說的,因其自然故美,并且從書法實踐上說,也具有美感。繁體字字形復雜,但它有草寫法,或異寫法,因此于實用來說也并不存在不實用的問題。古代書法產生了許多異體字,于實用和美感兩方面都方便和實用。
繁體字之比簡化字美,就現在的一般審美眼光看,也是如此。繁體字比簡化字有趣味得多。如果說,漢字不進行簡化改革,也并不存在使用不方便的問題,因為繁體字有種種草書寫法,非常簡化,勝過簡化字。簡化字盡管簡化了,也不比草書方便實用。
不言而喻,漢字簡化改革是為實用而改的,而不是為美而改的。漢字簡化了,但繁體字的豐富性、趣味性改掉了。簡化字改革從某種意義上說,是為了印刷排版上字形清晰,進而方便宣傳和交流信息。從這意義上說,簡化字有功勞,但即便如此也可以不改革,而運用和借鑒草書寫法來制作仿宋字之類,而無需簡化改革。由此看,漢字簡化改革是當時的中國“有病亂投醫”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