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五千年璀璨的文明及無與倫比的豐富文字記載都已為世人所認可,在這一博大精深的歷史長河中,中國的書畫藝術以其獨特的藝術形式和藝術語言再現了這一歷史性的嬗變過程。而具有姊妹性質的書畫藝術在歷史的嬗變中又以其互補性和獨立性釋讀了中國的傳統文化內涵。由于書、畫創作所采用的工具與材料具有一致性。
《歷代名畫記》中談論古文字、圖畫的起源時說:“是時也,書、畫同體而未分,象制肇創而猶略,無以傳其意,故有書;無以見其形,故有畫”。書畫雖然具有同源的可比性,但以后的發展狀況是以互補的獨立性發展變化的。中國書法藝術的形成、發展與漢文字的產生與演進存在著密不可分的連帶關系。那么究竟什么是“書法”呢?我們可以從它的性質、美學特征、源泉、獨特的表現手法方面去理解。書法是以漢字為基礎、用毛筆書寫的、具有四維特征的抽象符號藝術,它體現了萬事萬物的“對立統一”這個基本規律又反映了人作為主體的精神、氣質、學識和修養。
中國文字起源甚早,把文字的書寫性發展到一種審美階段——融入了創作者的觀念、思維、精神,并能激發審美對象的審美情感(也就是一種真正意義上的書法的形成)。有記載可考者,當在漢末魏晉之間(大約公元2世紀后半期至4世紀),然而,這并不是忽視、淡化甚至否定先前書法藝術形式存在的藝術價值和歷史地位。中國文字的濫觴、初具藝術性早期作品的產生,無不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和時代性。就書法看,盡管早期文字——甲骨文,還有象形字,同一字的繁簡不同,筆畫多少不一的情況。但已具有了對稱、均衡的規律,以及用筆(刀)、結字、章法的一些規律性因素。而且,在線條的組織,筆畫的起止變化方面已帶有墨書的意味、筆致的意義。因此可以說,先前書法藝術的產生、存在,不僅屬于書法史的范疇,而且也是后代的藝術形式發展、嬗變中可以借鑒與思考的重要范例。所以書法的基礎為:“點畫筆法”和“間架結構”
中國的歷史文明是一個歷時性、線性的過程,中國的書法藝術在這樣大的時代背景下展示著自身的發展面貌。在書法的萌芽時期(殷商至漢末三國),文字經歷由甲骨文、古文(金文)、大篆(籀文)、小篆、隸(八分)、草書、行書、真書等階段,依次演進。在書法的明朗時期(晉南北朝至隋唐),書法藝術進入了新的境界。由篆隸趨從于簡易的草行和真書,它們成為該時期的主流風格。大書法家王羲之的出現使書法藝術大放異彩,他的藝術成就傳至唐朝倍受推崇。同時,唐代一群書法家蜂擁而起,如:虞世南、歐陽詢、楮遂良、顏真卿、柳公權等大名家。在書法造詣上各有千秋、風格多樣。經歷宋、元、明、清,中國書法成為一個民族符號,代表了中國文化博大精深和民族文化的永恒魅力。書法始終遵循:楷如立,行如走,草如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