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數乘整數與整數乘分數的意義有沒有區別?
泉在博客留言:請問現在新課程中的分數乘整數與整數乘分數的意義有沒有區別?還是都表示為:幾個相同分數相加?
1、從乘法的意義看
乘法的意義在小學階段經歷了三個不同認識過程:初步認識階段(整數階段或本意義階段)----拓展階段(推廣到小(分)數乘以整數階段)----變形敘述階段(整數乘以小(分)數表述階段)。無論哪個階段,都沒有脫離乘法的本真意義,即使到了整數乘以小(分)數階段,表述為求一個數的10分之幾,100分之幾……是多少,(見人教版數學9冊2頁)那也可以理解成相同的加數不夠一(幾分之幾)個了,按照教材上的例題,把米換成厘米或毫米,不就又轉化成整數乘以整數的乘法了嗎?我個人認為,雖然表述有變,但乘法本意義沒有改變。引自()
2、從課程標準要求看
課程標準上明確提出“結合具體情境,體會四則運算的意義。”,并在注解中說明取消了被乘數、乘數的概念,更沒有提出它們的前后位置要求,取而代之的是因數(乘數)的概念。
因此講整數乘法時,3乘4和4乘3表達的意義已沒有什么區別了,那么分數乘法中分數乘整數與一個數乘分數還有必要再區分意義上的區別嗎?沒有必要。如 3乘3/4表示表示3的3/4是多少;也可以說表示3個3/4相加的和是多少。
3、從北師大教材及教學用書看
在分數乘法(一)提出的目標1是:“結合具體情境,在操作活動中,探索并理解分數乘整數的意義。”
在分數乘法(二)提出的目標1是:“結合具體情境,進一步探索并理解分數乘整數的意義。”
可以看出,北師大版認為分數乘整數和整數乘分數是一樣的,都是分數與整數相乘。比如說1/3×2與2×1/3這兩個算式表示的是同一個算式,它們都可以表示兩層意義(特殊情境下除外),因此,敘述它們的意義時可以用這樣的一些詞“可以表示……”,“還可以表示……”。
如3的3/4是多少,列出的算式有3×3/4和3/4×3
再如3×3/4可以表示3的3/4是多少,還可以表示3個3/4相加的和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