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探究式教學中教師的地位的反思
在以前的課堂教學中,教師的講授較多,以傳授學生知識為主,機械地傳遞知識。教師對于學生來說,是知識的權威傳授者。
而探究式教學,特別重視探究的過程,而不是結論。因為提供給初中學生進行探究性學習的題目,其結論是早有的,即科學上已有定論的,之所以還有學生去探究,去發現,是想讓他們去體驗和領悟科學的思想觀念、科學家研究自然界所用的方法,同時獲取知識。教學中要組織好探究活動的教學過程,即讓每一個學生有明確的探究目標、科學的活動程序,每一步驟都要到位,在教師指導下做好分工合作、觀察、記錄、檢測、描述都要實事求是,討論時要尊重其他同學的不同意見,鼓勵學生的新發現、新見解或提出新一輪的探究問題。所有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千萬不要只關注結論的正確與否,甚至急于求得結論。所以新教師應能幫助學生在自學的道路上迅速前進,教會學生怎樣對待大量的信息,更多的是一名向導和顧問,而不是機械傳遞知識的簡單工具。在實施新課程的背景下,教師要成為學生成長的引令者,學生潛能的喚醒者,學生知識構建的促進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