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考語文二輪復習閱讀突圍方略:記敘文中的人稱篇
【知識導學】我們要把握好記敘文中的人稱,首先要搞清楚人稱的概念。記敘的人稱,實質上是作者敘述時的觀察點、立足點,也就是敘述一個人、一件事或描寫一個景點時,是以作者自己的角度來寫,還是以他人的角度來寫的問題。
記敘文的人稱有第一人稱、第二人稱、第三人稱之分。第一人稱是指自己的代詞如“我”“我們”等;第二人稱是指你談話時在場的別人的代詞,如“你”“你們”等;第三人稱是指你談論的不在現場的人稱代詞,如“他”“她”“他們”等。一般來講,記敘文中敘述的人稱必須一致。無論用第一人稱“我”敘述,還是用第三人稱“他”敘述,都要通篇一致,一般不宜隨意轉換,但有時作者可根據寫作的需要來轉換人稱。
在閱讀或解題的時候,我們可以從敘述的角度和人稱的優劣方面來把握記敘文的人稱。
一、把握敘述的角度
第一人稱:作者以“我”或“我們”的身份,敘述經歷、所見、所聞,把人物的經歷、事件的經過告訴讀者,這便是第一人稱的敘述。依據“我”在事件敘述時地位的輕重,常常表現為:
1.“我”是見證人。如《羚羊木雕》中的“我”,就是整個事件的見證人。
2.“我”是重要人物。如《故鄉》中的“我”。
3.“我”是主人公。如日記、書信、游記、自傳體文章中的“我”,還有以第一人稱敘述的某些小說、故事中的“我”。如,魯迅不是狂人,在《狂人日記》中卻用“我”以“狂人”的身份來敘述。
4.“我”是穿針引線的人物。
第二人稱:作者用“你”“你們”來敘述,就是第二人稱的敘述。
第三人稱:作者站在第三者的立場,用敘述他人事情的口吻,把人物的經歷、事件的經過告訴讀者,這便是第三人稱的敘述。
二、明白各種人稱的優劣
1.第一人稱敘述的長處是有真實感,親切自然,有利于直接描寫人物的心理狀態;其次是使小說情境顯得更為真切,短處是受“我”的限制,不便于反映廣闊的現實生活,很難反映“我”以外的其他人物的思想。
2.第二人稱寫作中很少用到,一般只在書信中使用,但偶爾也用第二人稱來抒情或議論,因為這種對話方式便于作者直接抒發感情。
3.第三人稱敘述的長處是不受時間、空間限制,寫作較自由、靈活,作者可置身事外,敘述一切作者想要敘述的事件;也可以使作者以更客觀的眼光來看待、講述故事,讓讀者有更大的思考空間去冷靜地分析事物。短處是沒有第一人稱的敘述那樣親切自然,如《皇帝的新裝》。
閱讀時我們要看文章是用什么人稱來敘述,來處理材料、表現心理、表現主題的。在閱讀中把握好記敘的人稱對于理解文章主題,理清文章思路都是非常重要的,而且通過思考作者對人稱的安排可以從中學到一些寫作的技法。我們在課本中學習了大量精美的記敘文,我們要得法于課內,得益于課外。近幾年的中考試題所透露出來的信息顯示:多讀、善思會更有利于學習和考試。
【例題講解】
零點降生的女孩
喬葉
我的家鄉有一種說法,凡是在子夜零點降生的女孩都是十分幸運的,將來一定會出人頭地,業有所成。村子里就有一個零點降生的女孩,她家境優裕,工作順利,婚戀幸福,是全村女孩子羨慕的對象。人們一說起她,就要談到她的零點降生之兆。她成了大家心目中零點降生幸運兒的有力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