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子、原子》教學反思
我們都知道,保持物質化學性質的基本粒子有三種——分子、原子、離子。教學中先出現分子,然后才陸續出現原子和離子。當教學中出現了原子、離子之后,就必須向學生提出:保持物質化學性質的微粒除了分子之外,還有原子和離子這兩種微粒。而每當這時,學生就很容易將這三種微粒進行比較。這對初中學生而言,他們的微觀想象能力是有限的,所以好多學生理解起來就產生了障礙。例如:有的學生會問:“老師,分子是保持物質化學性質的最小粒子,那原子呢?”這時,我就要用許多相關的內容去給他們解釋。可很多時候學生聽后,從他們的表情中我就能看出來:他們并沒有完全聽懂。因為對于初中學生而言,他們剛剛接觸化學知識,所以想讓他們理解透徹,那真是一件很難的事情。況且現在的農村教學,還沒有達到能把課件制作、網絡教學帶到課堂去幫助學生們“想象”的程度。其實,我認為,對于分子、原子、離子這三種微粒,只有當它們直接構成物質時,才能保持這種物質的化學性質。根本不能把它們放在一起進行無關的大小比較,還給學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理解上的障礙。因此,我仍贊同以前的舊教材(三年制初中教材)的說法:分子是保持物質化學性質的一種微粒。這種說法最恰當不過了,因為保持物質的化學性質的微粒除了分子之外,還有原子、離子呢!這樣,學生理解起來也容易接受了。
“ 原子”的定義是:原子是化學變化中的最小粒子。
我感覺這種說法欠妥。因為當我給學生講到“離子化合物和共價化合物”時,對于水和NaCl的形成過程中,出現了形成共用電子對和電子的轉移的情況。結果,課后有的同學就問我:“老師,不是說原子在化學反應中不能再分了嗎?那2H2+O2=2H2O這個反應中,怎么從原子中分出了電子,而且還形成了共用電子對,在2Na+Cl2=2NaCl中,也從原子中‘跑’出了電子的轉移了呢?”我木然。因為事實確實如此。
所以,我認為,在初中化學的學習中,對于初級階段、啟蒙階段的初中學生而言,如何給“分子、原子”下一個更好的定義,能夠幫助他們去更容易理解、接受這些微觀粒子,是很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