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的制度創新
第三單元 近代西方資本主義政體的建立
第8課 英國的制度創新
【課程標準】
了解《權利法案》制定和責任制內閣形成的史實,理解英國資產階級君主立憲制的特點。
【課標解讀】
英國君主立憲制:國王統而不治、內閣行使行政權、議會是國家權力中心是英國君主立憲制的特點。限制王權的傳統和光榮革命的勝利是該政體形成的背景。《權利法案》的頒布是君主立憲政體形成的標志,應掌握《權利法案》的內容。責任內閣制的形成是君主立憲政體完善的表現,應該了解其形成過程。與古代雅典民主相比,英國議會制度是一種代議制,其完善過程作為了解即可。代議制的作用,主要體現在把政治斗爭規定在一個相對有序的狀態,避免了不必要的暴力與內戰。
【考試大綱】
英國君主立憲制的確立
【知識梳理】
一、英國君主立憲制的發展
(一)確立背景
1.經濟基礎:15世紀以來,英國資本主義生產關系得到發展。
2.政治前提:英國資產階級統治的確立。1640年革命爆發,1649年國王查理一世被處死,1660年斯圖亞特王朝復辟,1688年“光榮革命”(最終解決了國王與議會的主權之爭)。
3歷史傳統:議會起源于中世紀,此后有通過議會與專制王權作斗爭的傳統。12xx年《大憲章》提出了“法律至上”和“有限王權”的基本原則,成為立憲政治的基礎,以后逐漸形成召開議會決定重大事宜的制度。
(二)發展歷程
1.確立:《 》的頒布
(1)過程:
①《 》給王權設定界限。
② 創立了議會的雛形。
③1689年“ ”后,資產階級和新貴族掌握政權。
(2)標志:1689年的
①內容: 。
②意義:英國實行 和 的集體統治,統治方式從 轉向 ,英國社會從此進入穩定發展的時期。
2.發展:18世紀前期, 開始形成
所謂責任內閣制即內閣必須向國會下院負責,這是議會主權原則的體現。其具體內容主要包括:內閣必須由下院多數黨組成;首相和內閣成員必須是下院議員;首相通常是下院多數黨領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