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關系》
矛盾在唯物辯證法中居于實質和核心的地位。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辯證關系原理,又是關于事物矛盾問題的精髓。它既是科學的認識方法、科學的工作方法,也是我國建設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的重要哲學理論依據。
教學目標
情感目標:引導學生在合作學習中體驗集體的智慧和力量;幫助學生在探究知識的過程中感悟哲學思維的魅力。
能力目標:增強抽象思維能力、辯證理解問題的能力,增強學習能力、合作能力、交往能力、表達能力等。
知識目標:了解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含義,知道二者之間的關系,掌握其方法論要求。
教學過程
布置作業:閱讀第九課第一框第二目的內容。
教學步驟:
步驟一:教師提出問題,引入課程內容。
問題1:有人說,“解決中國臺灣問題,用和平的方式總會留下矛盾,用武力的方式就不會留下矛盾了。”從哲學的角度看,你認為這種說法有道理嗎?請談談理由。
由此得出結論:無論采用什么方式、解決什么問題,矛盾總是時時存在的,這說明矛盾具有普遍性。從事物矛盾的存在看,唯物辯證法認為,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即事事有矛盾;矛盾貫穿于每一個事物發展過程的始終,即時時有矛盾,這就是矛盾的普遍性。
問題2:但是我們解決中國臺灣問題的方式有不同,采取這些不同方式的哲學理論原因是什么?
這說明,事物矛盾具有特殊性。世界上的事物雖然都有矛盾,但是每一個事物的具體矛盾又各有各的特點,這里說的就是矛盾的特殊性。因為矛盾具有特殊性,所以要采取不同的方法解決不同的矛盾。
步驟二:設置情境,引入新的話題。
1.教師將課前準備好的幾組不同類別的物品分別發給學生小組。(如,水果、蔬菜、文具等)。
2.各小組對這些物品進行比較分析,并設計問題。
問題:
(1)這些物品各自有其特殊性,說明事物的矛盾各有特點。
(2)不同的物品有著同類性質。這是矛盾性質的普遍性,即同類事物中每一個具體的不同事物所共同具有的性質和特點,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事物的“共性”。
(3)矛盾的普遍性(共性)和矛盾的特殊性(個性)是對立統一關系。任何事物都是同類事物之中的事物,也是與同類其他事物相區別的事物,是共性和個性的統一。
(4)同類事物在不同的范圍具有不同的屬性,體現了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一定條件下相互轉化。
步驟三:用矛盾普遍性(共性)和特殊性(個性)關系原理,分組設計問題并進行分析。
教師可提示,如科學研究的過程、黨的工作路線、學校管理中一種規定的制定過程等。
步驟四:引導學生分析矛盾普遍性(共性)和特殊性(個性)關系原理的方法論要求。
學生分析,教師歸納總結。
掌握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辯證關系的原理,對于我們正確認識事物,學會科學工作的方法,具有重要的意義。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相互聯結的,不可分割的,所以我們在認識事物的過程中就要將兩個方面統一起來。既要從事物的特殊性中概括出事物的普遍性,又要在普遍性的指導下探究事物的特殊性。即遵循從特殊到一般,再由一般到特殊的認識秩序,推動認識不斷深化和發展;并掌握一般號召與個別指導相結合的科學的工作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