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租賃合同(通用15篇)
國際租賃合同 篇1
租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即出租人)與××工廠(以下簡稱乙方即承租人),經雙方商定,按以下條款訂定本租賃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本租賃合同書一式兩份,由甲方和乙方各執一份。
第一條:租賃物件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以租給乙方為目的,購買附表第(1)項所記載的物件(以下簡稱租賃物件)租予乙方,乙方則向甲方承租和使用租賃物件。
第二條:租賃期間
租賃期間如附表第(5)項所記載,并以租賃物件收據交付之日(包括第六條第3項為甲方所認為的交付之日)為起算日。
本合同一經訂定,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要求解約或退租。
第三條:租金
1、乙方承租租賃物件須付租金給甲方,租金及其給付辦法、地點、幣種和次數,均按附表第(9)項規定。
2、前項租金是根據附表第(7)項所記載的概算成本(以下簡稱概算成本)計算的,但租賃物件收據交付之日,當實際成本(以下簡稱實際成本)與概算成本有出入時,以實際成本為準,租金應作相應的變更。
3、前項的實際成本,是指甲方為購買租賃物件及向乙方交貨以外匯和人民幣支付的全部金額、費用及其利息的合計額(其利息均從甲方支付或實際負擔之日至租賃物件收據交付之日,以外幣百分之×年利率和人民幣百分之×年利率計算)。
第四條:租賃物件變更通知
根據前條第2、3項實際成本與概算成本有出入時,在租賃物件收據交付之日,或其后一星期以內,甲方以書面向乙方通知實際成本的金額和以實際成本為準,對附表第(9)、(10)、(11)、(12)項的變更,乙方承認上述通知中對租賃條件的變更。
第五條:租賃物件的購買
1、乙方根據自己的需要,選定租賃物件,并應確認甲方和附表第(2)項所記載的賣主(以下簡稱賣主)之間的租賃物件購買合同和條款。
國際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報掛號:
銀行賬號:
承租方(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報掛號:
銀行賬號: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物件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購買租進本合同附件“設備清單”上所列的租賃物件,并出租給乙方。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擁有租賃物件的所有權,乙方具有完全的使用權,但不得對所租物件進行銷售、轉讓、抵押或有其他任何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的行為。
第二條 長租賃期
本合同一俟生效,甲乙雙方開始履行合同中規定的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不得單方解約或退租。但本合同的生效并不是租期的開始。
租賃物件的議付日為起租日,物件一經議付,租賃期即告開始,由甲方以書面通知乙方確認。
本合同的租賃期為 年。
第三條 租賃物件的購買/租賃
1.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租賃委托書。
2.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甲方認為必要的各種批準或許可證明。
3.乙方根據自己的需要,選定租賃物件和貨價,在購貨合同的技術條款附件上正式簽字,并在購貨合同上作確認簽字。
第四條 租賃物件的交貨和驗收
1.甲方按甲乙雙方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向乙方交貨。對因政府法令、不可抗力或延遲運輸、卸貨、報關等不屬于甲方責任而造成租賃物件的延遲交貨,甲方不承擔責任。
2.租賃物件運抵交貨地點后,乙方應自負保管責任。乙方應分別在驗收和試車后把驗收證明和試車報告寄交甲方。如發生問題,甲方及時配合乙方對外索賠;如無問題,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一份收貨證明書,確認租賃物件如數收妥,并全部符合合同的要求。
3.如交貨的租賃物件在型號、規格、數量、技術性能等方面與購貨合同的規定不符或有瑕疵等情況,屬于賣方責任時,甲方同意將購貨合同的索賠權轉讓給乙方,并盡可能地協助乙方向賣方索賠。但鑒于融資性租賃,甲方對此不負任何法律和經濟責任。
第五條 租賃物件的維修與保養
1.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保用期過后,乙方應負責設備的維修和保養,使之維持良好的狀態,由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2.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受到損壞,乙方應負責維修和復原。如無法修復,乙方仍應無條件地履行按期償還租金的義務。
第六條 租賃及費用
1.租賃總成本包括租賃物件的價款、運費、保險費,融資利息、手續費及銀行費用等。考慮到合同簽署時尚不能確切估計上述成本的實行金額,本合同所列的租金是按概算成本計算的。
租賃物件議付后,如實際成本與概算成本有出入,應以實際成本為準。具體金額屆時由甲方以書面正式通知乙方及擔保人。
2.甲方同意乙方每____年償還一次本息。
年 月 日前為寬限期,僅支付利息。自 年 月 起,每____年償還一次本息,共分____次還清。乙方應在收到甲方的付款通知書后,如期如數將應付租金電匯甲方指定的賬戶。
3.本合同的計算貨幣為____,利息采用該貨幣的固定/浮動利率。
固定:年息按 年期固定利息 %計算。
浮動:按每期付息之日倫敦同業拆放(libor)
期利率為基礎另加____%利差計算。
4.甲方向乙方收取租賃物件總金額的____%作為一次性手續費。用人民幣支付的金額部分,可按付款當日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匯率折算人民幣。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即向乙方發出付款通知書,乙方應在收到通知書后十天內將手續費電匯給甲方指定的帳戶。
5.乙方還應承擔以下幾種費用。
銀行費用:
交貨途中的保險費和運輸費(cif除外);
從目的港到乙方企業的國內運輸費;
租賃物件的進口關稅;
租賃物件在國內的保險費;
由于乙方的原因推遲用款的承擔費。
上述各種費用,如乙方需委托甲方代辦者,均應在開證前把有關款項匯入甲方賬戶,或收到有關費用打入成本,否則不能開證。
第七條 保證金
1.在本合同簽訂的十天內,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____%的保證金,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
2.保證金不計利息,在租賃期滿時歸還乙方或抵作最后一期租金的一部分。
3.乙方如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致使甲方遭到損失,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扣抵乙方應賠償的金額。
第八條 保險
1.無論檢驗時可能發生什么情況,為保證甲乙雙方的利息,租賃物件一俟抵達目的地,甲方即代乙方在保險公司以甲方的名義對物件投保財產險。其投保金額不得低于租賃物件的總金額,投保期不得短于租賃期。投保應使用外匯____。
保險費在簽約時按每年0.3%的比例一次打入成本,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九條 關稅
租賃物件及附帶原料等的海關關稅等各項稅款由乙方承付。如可全部或部分免除,乙方應自行向當地有關部門辦理免稅手續,甲方可提供必需的有關證明。核準后,乙方即應把免稅證明寄交甲方,以辦理報關手續。
第十條 遲延利息
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所規定把到期租金及其他款項支付給甲方,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延付款的利息。罰息在合同規定的利率基礎上加1.5%計收。
第十一條 經濟擔保
1.乙方委托____為本合同乙方的經濟擔保人。
2.擔保人有義務擔保和督促乙方切實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
無論出于什么原因(包括乙方發生倒閉、停產、合并等情況),當乙方不能按時償還本合同規定的租金及其他款項時,擔保人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十天之內無異議地(代替乙方)履行支付義務。
第十二條 租賃物件在租賃期滿時的處理
租賃期滿時,乙方可按十美元的象征性貨價向甲方買進租賃物件,貨款列入最后一期租金內。
甲方應在收款后一周內送乙方一份“設備所有權轉讓書”,以確認租賃物件所有權的正式轉讓。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當事人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仍不能解決時,當事人得提請仲裁機構仲裁。對上述仲裁,當事人都應服從執行。有關仲裁或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第十四條 附件
下列各附件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租賃委托書
2.租賃合同附表
3.購貨合同及設備清單
4.經濟擔保人的“不可撤銷擔保書”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濟擔保人持合同副本一份。
甲方: 見證人
代表:
乙方: 見證人
代表:
擔保人:
代表: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
│ │租賃物件名稱 │
│ ├─────────────────────────────┤
│ (1) │型號 規格 │
│ ├─────────────────────────────┤
│ │購貨合同編號 頭 │
├────┼─────────────────────────────┤
│ (2) │制造廠商 │
├────┼─────────────────────────────┤
│ (3) │賣方 預定交貨期 年 月 │
├────┼─────────────────────────────┤
│ (4) │交貨地點(目的港) │
├────┼─────────────────────────────┤
│ (5) │設置或使用場所 │
├────┼─────────────────────────────┤
│ (6) │租金支付方式:通過電源分期償付 │
├────┼─────────────────────────────┤
│ (7) │租賃期限 │
├────┼─────────────────────────────┤
│ (8) │成本概算 │
├────┼─────────────────────────────┤
│ (9) │浮動利率時本金總額(大寫) │
│ ├─────────────────────────────┤
│ │固定利率時本金總額(大寫) │
│ ├─────────────────────────────┤
│ │每期租金支付計劃 │
│ ├─────────────────────────────┤
│ │第一期 年 月 日金額: │
│ ├─────────────────────────────┤
│ │第二期 年 月 日金額: │
│ ├─────────────────────────────┤
│ │第三期 年 月 日金額: │
│ ├─────────────────────────────┤
│ │第四期 年 月 日金額: │
│ ├─────────────────────────────┤
│ │第五期 年 月 日金額: │
│ ├─────────────────────────────┤
│ │第六期 年 月 日金額: │
│ ├─────────────────────────────┤
│ │第七期 年 月 日金額: │
│ ├─────────────────────────────┤
│ │第八期 年 月 日金額: │
│ ├─────────────────────────────┤
│ │第九期 年 月 日金額: │
│ ├─────────────────────────────┤
│ │第十期 年 月 日金額: │
│ ├─────────────────────────────┤
│ │第十一期 年 月 日金額: │
│ ├─────────────────────────────┤
│ │第十二期 年 月 日金額: │
├────┼─────────────────────────────┤
│ (10) │利率 │
├────┼─────────────────────────────┤
│ (11) │保證金(大寫) │
├────┼─────────────────────────────┤
│ (12) │手續費(大寫) │
├────┼─────────────────────────────┤
│ (13) │名義貨價 │
├────┼─────────────────────────────┤
│ │ │
│ ├─────────────────────────────┤
│ (14) │其他 │
│ ├─────────────────────────────┤
│ │ │
└────┴─────────────────────────────┘
國際租賃合同 篇3
本協議于××年×月×日在中國簽訂。簽約一方:____公司,主營業所在(以下稱承租人);簽約另一方:____公司,主營業所在(以下稱出租人)。根據本協議,按下列條件,出租人向承租人出租,承租人從出租人租賃下述商品。
1.商品與規格:
商品:
規格和生產能力:
2.數量:
3.租金:固定價。
每臺租金:
租金總額:
4.裝運:
裝運時間:
裝運港:
目的港:
裝運嘜頭:
5.上述商品的使用地:
6.付款:
承租人付給出租人的全部租金分兩次支付,每一次于貨到目的港日算起6個月后支付;第二次于貨到目的港日算起12個月后支付。全部租金以美元支付,電匯出租人××銀行或出租人臨時指定的銀行。交貨后,無論承租人是否使用了商品,包括因不可抗力事故,均須按上述條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7.所有權:
在出租人把合同商品轉讓給承租人以前,其所有權屬于出租人。
8.處理:
本租賃協議期滿時,只要承租人付清全部租金,便有權以每臺美元購買合同商品。承租人付清貸款,貨物便歸承租人所有。
9.仲裁:
有關本協議的一切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雙方約定,若達不成協議,爭議案則提交仲裁。若出租人是原告,仲裁在中國進行;若承租人是原告,仲裁在進行。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10.稅費:
出租人在中國的全部收入須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納稅。
11.使用商品權:
除了承租人以外,任何人不經出租人書面同意,不得使用該商品。
12.保證:
承租人在簽約時或簽約后,但必須在裝運期一個月前,向出租人提交中國銀行出具的以出租人為受益人的保證函,作為承租人履行本協議全部義務的保證金。
13.延期付款的罰金:
若承租人未按期付款,則必須向出租人交納延期款項的罰金,年率為×%,時間從付款到期日計算至實際付款日期。
14.維修:
承租人必須自負費用維持商品的良好狀況;但是出租人必須對商品的故障負責,承租人有權向出租人提出賠償因此所遭受的損失。
15.有效期限:
本協議的有效期是一年,自商品抵達目的港日計算。
16.適用法律:
本協議的簽訂、解釋和履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制約。茲證明,雙方在以上開首語中書明的日期簽署蓋章。本協議以英文書寫,一式兩份,每方各執一份。
公司:____ 公司:____
(簽字) (簽字)
國際租賃合同 篇4
本協議于19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國_________簽訂。簽約一方:____公司,主營業所在_________(以下稱承租人);簽約另一方:____公司,主營業所在_________(以下稱出租人)。根據本協議,按下列條件,出租人向承租人出租,承租人從出租人租賃下述商品。
1.商品與規格:
商品:
規格和生產能力:
2.數量:
3.租金:固定價。
每臺租金:
租金總額:
4.裝運:
裝運時間:
裝運港:
目的港:
裝運嘜頭:
6.付款:
7.所有權:
在出租人把合同商品轉讓給承租人以前,其所有權屬于出租人。
8.處理:
本租賃協議期滿時,只要承租人付清全部租金,便有權以每臺_________美元購買合同商品。承租人付清貸款,貨物便歸承租人所有。
9._____:
有關本協議的一切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雙方約定,若達不成協議,爭議案則提交_____。若出租人是原告,_____在中國進行;若承租人是原告,_____在_________進行。_____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10.稅費:
出租人在中國的全部收入須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納稅。
11.使用商品權:
除了承租人以外,任何人不經出租人書面同意,不得使用該商品。
12.保證:
承租人在簽約時或簽約后,但必須在裝運期一個月前,向出租人提交_________中國出具的以出租人為受益人的保證函,作為承租人履行本協議全部義務的保證金。
13.延期付款的罰金:
若承租人未按期付款,則必須向出租人交納延期款項的罰金,年率為_________%,時間從付款到期日計算至實際付款日期。
14.維修:
承租人必須自負費用維持商品的良好狀況;但是出租人必須對商品的故障負責,承租人有權向出租人提出賠償因此所遭受的損失。
15.有效期限:
本協議的有效期是一年,自商品抵達目的港日計算。
16.適用法律:
本協議的簽訂、解釋和履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制約。茲證明,雙方在以上開首語中書明的日期簽署蓋章。本協議以英文書寫,一式兩份,每方各執一份。
公司:____公司:____
(簽字)(簽字)
國際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電報掛號:
銀行賬號:
承租方(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電報掛號:
銀行賬號: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租賃物件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購買租進本合同附件“設備清單”上所列的租賃物件,并出租給乙方。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擁有租賃物件的所有權,乙方具有完全的使用權,但不得對所租物件進行銷售、轉讓、抵押或有其他任何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的行為。
第二條長租賃期
本合同一俟生效,甲乙雙方開始履行合同中規定的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不得單方解約或退租。但本合同的生效并不是租期的開始。
租賃物件的議付日為起租日,物件一經議付,租賃期即告開始,由甲方以書面通知乙方確認。
本合同的租賃期為年。
第三條租賃物件的購買/租賃
1.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租賃委托書。
2.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甲方認為必要的各種批準或許可證明。
3.乙方根據自己的需要,選定租賃物件和貨價,在購貨合同的技術條款附件上正式簽字,并在購貨合同上作確認簽字。
第四條租賃物件的交貨和驗收
1.甲方按甲乙雙方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向乙方交貨。對因政府法令、不可抗力或延遲運輸、卸貨、報關等不屬于甲方責任而造成租賃物件的延遲交貨,甲方不承擔責任。
2.租賃物件運抵交貨地點后,乙方應自負保管責任。乙方應分別在驗收和試車后把驗收證明和試車報告寄交甲方。如發生問題,甲方及時配合乙方對外索賠;如無問題,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一份收貨證明書,確認租賃物件如數收妥,并全部符合合同的要求。
3.如交貨的租賃物件在型號、規格、數量、技術性能等方面與購貨合同的規定不符或有瑕疵等情況,屬于賣方責任時,甲方同意將購貨合同的索賠權轉讓給乙方,并盡可能地協助乙方向賣方索賠。但鑒于融資性租賃,甲方對此不負任何法律和經濟責任。
第五條租賃物件的維修與保養
1.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保用期過后,乙方應負責設備的維修和保養,使之維持良好的狀態,由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2.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受到損壞,乙方應負責維修和復原。如無法修復,乙方仍應無條件地履行按期償還租金的義務。
第六條租賃及費用
1.租賃總成本包括租賃物件的價款、運費、保險費,融資利息、手續費及銀行費用等。考慮到合同簽署時尚不能確切估計上述成本的實行金額,本合同所列的租金是按概算成本計算的。
租賃物件議付后,如實際成本與概算成本有出入,應以實際成本為準。具體金額屆時由甲方以書面正式通知乙方及擔保人。
2.甲方同意乙方每____年償還一次本息。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為寬限期,僅支付利息。自年月起,每____年償還一次本息,共分____次還清。乙方應在收到甲方的付款通知書后,如期如數將應付租金電匯甲方指定的賬戶。
3.本合同的計算貨幣為____,利息采用該貨幣的固定/浮動利率。
固定:年息按年期固定利息%計算。
浮動:按每期付息之日倫敦同業拆放
期利率為基礎另加____%利差計算。
4.甲方向乙方收取租賃物件總金額的____%作為一次性手續費。用人民幣支付的金額部分,可按付款當日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匯率折算人民幣。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即向乙方發出付款通知書,乙方應在收到通知書后十天內將手續費電匯給甲方指定的帳戶。
5.乙方還應承擔以下幾種費用。
銀行費用:
交貨途中的保險費和運輸費(cif除外);
從目的港到乙方企業的國內運輸費;
租賃物件的進口關稅;
租賃物件在國內的保險費;
由于乙方的原因推遲用款的承擔費。
上述各種費用,如乙方需委托甲方代辦者,均應在開證前把有關款項匯入甲方賬戶,或收到有關費用打入成本,否則不能開證。
第七條保證金
1.在本合同簽訂的十天內,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____%的保證金,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
2.保證金不計利息,在租賃期滿時歸還乙方或抵作最后一期租金的一部分。
3.乙方如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致使甲方遭到損失,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扣抵乙方應賠償的金額。
第八條保險
1.無論檢驗時可能發生什么情況,為保證甲乙雙方的利息,租賃物件一俟抵達目的地,甲方即代乙方在保險公司以甲方的名義對物件投保財產險。其投保金額不得低于租賃物件的總金額,投保期不得短于租賃期。投保應使用外匯____。
保險費在簽約時按每年0.3%的比例一次打入成本,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九條關稅
租賃物件及附帶原料等的海關關稅等各項稅款由乙方承付。如可全部或部分免除,乙方應自行向當地有關部門辦理免稅手續,甲方可提供必需的有關證明。核準后,乙方即應把免稅證明寄交甲方,以辦理報關手續。
第十條遲延利息
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所規定把到期租金及其他款項支付給甲方,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延付款的利息。罰息在合同規定的利率基礎上加1.5%計收。
第十一條經濟擔保
1.乙方委托____為本合同乙方的經濟擔保人。
2.擔保人有義務擔保和督促乙方切實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
無論出于什么原因(包括乙方發生倒閉、停產、合并等情況),當乙方不能按時償還本合同規定的租金及其他款項時,擔保人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十天之內無異議地(代替乙方)履行支付義務。
第十二條租賃物件在租賃期滿時的處理
租賃期滿時,乙方可按十美元的象征性貨價向甲方買進租賃物件,貨款列入最后一期租金內。
甲方應在收款后一周內送乙方一份“設備所有權轉讓書”,以確認租賃物件所有權的正式轉讓。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當事人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仍不能解決時,當事人得提請仲裁機構仲裁。對上述仲裁,當事人都應服從執行。有關仲裁或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第十四條附件
下列各附件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租賃委托書
2.租賃合同附表
3.購貨合同及設備清單
4.經濟擔保人的“不可撤銷擔保書”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濟擔保人持合同副本一份。
甲方:見證人
代表:
乙方:見證人
代表:
擔保人:
代表: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物件名稱│
│(1)│型號規格│
││購貨合同編號頭│
│(2)│制造廠商│
│(3)│賣方預定交貨期年月│
│(4)│交貨地點(目的港)│
│(5)│設置或使用場所│
│(6)│租金支付方式:通過電源分期償付│
│(7)│租賃期限│
│(8)│成本概算│
│(9)│浮動利率時本金總額(大寫)│
││固定利率時本金總額(大寫)│
││每期租金支付計劃│
││第一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金額:│
││第二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金額:│
││第三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金額:│
││第四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金額:│
││第五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金額:│
││第六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金額:│
││第七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金額:│
││第八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金額:│
││第九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金額:│
││第十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金額:│
││第十一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金額:│
││第十二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金額:│
│(10)│利率│
│(11)│保證金(大寫)│
│(12)│手續費(大寫)│
│(13)│名義貨價│
│(14)│其他│
國際租賃合同 篇6
本協議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中國______________簽訂。簽約一方:________公司,主營業所在______________(以下稱承租人);簽約另一方:________公司,主營業所在______________(以下稱出租人)。根據本協議,按下列條件,出租人向承租人出租,承租人從出租人租賃下述商品。
1.商品與規格
商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和生產能力: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數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租金:固定價。
每臺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金總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裝運
裝運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裝運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的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裝運嘜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上述商品的使用地:____________________
6.付款
承租人付給出租人的全部租金分兩次支付,每一次于貨到目的港日算起6個月后支付;第二次于貨到目的港日算起12個月后支付。全部租金以美元支付,電匯出租人______________銀行或出租人臨時指定的銀行。交貨后,無論承租人是否使用了商品,包括因不可抗力事故,均須按上述條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7.所有權
在出租人把合同商品轉讓給承租人以前,其所有權屬于出租人。
8.處理
本租賃協議期滿時,只要承租人付清全部租金,便有權以每臺______________美元購買合同商品。承租人付清貸款,貨物便歸承租人所有。
9.仲裁
有關本協議的一切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雙方約定,若達不成協議,爭議案則提交仲裁。若出租人是原告,仲裁在中國進行;若承租人是原告,仲裁在______________進行。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10.稅費
出租人在中國的全部收入須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納稅。
11.使用商品權
除了承租人以外,任何人不經出租人書面同意,不得使用該商品。
12.保證
承租人在簽約時或簽約后,但必須在裝運期一個月前,向出租人提交______________中國銀行出具的以出租人為受益人的保證函,作為承租人履行本協議全部義務的保證金。
13.延期付款的罰金
若承租人未按期付款,則必須向出租人交納延期款項的罰金,年率為_______%,時間從付款到期日計算至實際付款日期。
14.維修
承租人必須自負費用維持商品的良好狀況;但是出租人必須對商品的故障負責,承租人有權向出租人提出賠償因此所遭受的損失。
15.有效期限
本協議的有效期是一年,自商品抵達目的港日計算。
16.適用法律
本協議的簽訂、解釋和履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制約。茲證明,雙方在以上開首語中書明的日期簽署蓋章。本協議以英文書寫,一式兩份,每方各執一份。
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
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
國際租賃合同 篇7
國際租賃合同(樣式二)
本協議于19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國_________簽訂。簽約一方:____公司,主營業所在_________(以下稱承租人);簽約另一方:____公司,主營業所在_________(以下稱出租人)。根據本協議,按下列條件,出租人向承租人出租,承租人從出租人租賃下述商品。
1.商品與規格:
商品:
規格和生產能力:
2.數量:
3.租金:固定價。
每臺租金:
租金總額:
4.裝運:
裝運時間:
裝運港:
目的港:
裝運嘜頭:
6.付款:
7.所有權:
在出租人把合同商品轉讓給承租人以前,其所有權屬于出租人。
8.處理:
本租賃協議期滿時,只要承租人付清全部租金,便有權以每臺_________美元購買合同商品。承租人付清貸款,貨物便歸承租人所有。
9._____:
有關本協議的一切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雙方約定,若達不成協議,爭議案則提交_____。若出租人是原告,_____在中國進行;若承租人是原告,_____在_________進行。_____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10.稅費:
出租人在中國的全部收入須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納稅。
11.使用商品權:
除了承租人以外,任何人不經出租人書面同意,不得使用該商品。
12.保證:
承租人在簽約時或簽約后,但必須在裝運期一個月前,向出租人提交_________中國出具的以出租人為受益人的保證函,作為承租人履行本協議全部義務的保證金。
13.延期付款的罰金:
若承租人未按期付款,則必須向出租人交納延期款項的罰金,年率為_________%,時間從付款到期日計算至實際付款日期。
14.維修:
承租人必須自負費用維持商品的良好狀況;但是出租人必須對商品的故障負責,承租人有權向出租人提出賠償因此所遭受的損失。
15.有效期限:
本協議的有效期是一年,自商品抵達目的港日計算。
16.適用法律:
本協議的簽訂、解釋和履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制約。茲證明,雙方在以上開首語中書明的日期簽署蓋章。本協議以英文書寫,一式兩份,每方各執一份。
公司:____公司:____
(簽字)(簽字)
國際租賃合同 篇8
國際租賃合同(2)
本協議于19xx年×月×日在中國簽訂。簽約一方:____公司,主營業所在(以下稱承租人);簽約另一方:____公司,主營業所在(以下稱出租人)。根據本協議,按下列條件,出租人向承租人出租,承租人從出租人租賃下述商品。
1.商品與規格:
商品:
規格和生產能力:
2.數量:
3.租金:固定價。
每臺租金:
租金總額:
4.裝運:
裝運時間:
裝運港:
目的港:
裝運嘜頭:
5.上述商品的使用地:
6.付款:
承租人付給出租人的全部租金分兩次支付,每一次于貨到目的港日算起6個月后支付;第二次于貨到目的港日算起12個月后支付。全部租金以美元支付,電匯出租人××銀行或出租人臨時指定的銀行。交貨后,無論承租人是否使用了商品,包括因不可抗力事故,均須按上述條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7.所有權:
在出租人把合同商品轉讓給承租人以前,其所有權屬于出租人。
8.處理:
本租賃協議期滿時,只要承租人付清全部租金,便有權以每臺美元購買合同商品。承租人付清貸款,貨物便歸承租人所有。
9.仲裁:
有關本協議的一切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雙方約定,若達不成協議,爭議案則提交仲裁。若出租人是原告,仲裁在中國進行;若承租人是原告,仲裁在進行。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10.稅費:
出租人在中國的全部收入須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納稅。
11.使用商品權:
除了承租人以外,任何人不經出租人書面同意,不得使用該商品。
12.保證:
承租人在簽約時或簽約后,但必須在裝運期一個月前,向出租人提交中國銀行出具的以出租人為受益人的保證函,作為承租人履行本協議全部義務的保證金。
13.延期付款的罰金:
若承租人未按期付款,則必須向出租人交納延期款項的罰金,年率為×%,時間從付款到期日計算至實際付款日期。
14.維修:
承租人必須自負費用維持商品的良好狀況;但是出租人必須對商品的故障負責,承租人有權向出租人提出賠償因此所遭受的損失。
15.有效期限:
本協議的有效期是一年,自商品抵達目的港日計算。
16.適用法律:
本協議的簽訂、解釋和履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制約。茲證明,雙方在以上開首語中書明的日期簽署蓋章。本協議以英文書寫,一式兩份,每方各執一份。
公司:____ 公司:____
(簽字) (簽字)
國際租賃合同 篇9
本協議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中國______________簽訂。簽約一方:________公司,主營業所在______________(以下稱承租人);簽約另一方:________公司,主營業所在______________(以下稱出租人)。根據本協議,按下列條件,出租人向承租人出租,承租人從出租人租賃下述商品。
1.商品與規格
商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和生產能力: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數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租金:固定價。
每臺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金總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裝運
裝運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裝運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的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裝運嘜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付款
7.所有權
在出租人把合同商品轉讓給承租人以前,其所有權屬于出租人。
8.處理
本租賃協議期滿時,只要承租人付清全部租金,便有權以每臺______________美元購買合同商品。承租人付清貸款,貨物便歸承租人所有。
9._____
有關本協議的一切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雙方約定,若達不成協議,爭議案則提交_____。若出租人是原告,_____在中國進行;若承租人是原告,_____在______________進行。_____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10.稅費
出租人在中國的全部收入須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納稅。
11.使用商品權
除了承租人以外,任何人不經出租人書面同意,不得使用該商品。
12.保證
承租人在簽約時或簽約后,但必須在裝運期一個月前,向出租人提交______________XX銀行出具的以出租人為受益人的保證函,作為承租人履行本協議全部義務的保證金。
13.延期付款的罰金
若承租人未按期付款,則必須向出租人交納延期款項的罰金,年率為_______%,時間從付款到期日計算至實際付款日期。
14.維修
承租人必須自負費用維持商品的良好狀況;但是出租人必須對商品的故障負責,承租人有權向出租人提出賠償因此所遭受的損失。
15.有效期限
本協議的有效期是一年,自商品抵達目的港日計算。
16.適用法律
本協議的簽訂、解釋和履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制約。茲證明,雙方在以上開首語中書明的日期簽署蓋章。本協議以英文書寫,一式兩份,每方各執一份。
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
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
國際租賃合同 篇10
本協議于××年×月×日在中國簽訂。
簽約一方:____公司,主營業所在(以下稱承租人);
簽約另一方:____公司,主營業所在(以下稱出租人)。
根據本協議,按下列條件,出租人向承租人出租,承租人從出租人租賃下述商品。
1.商品與規格:
商品:
規格和生產能力:
2.數量:
3.租金:固定價。
每臺租金:
租金總額:
4.裝運:
裝運時間:
裝運港:
目的港:
裝運嘜頭:
5.上述商品的使用地:
6.付款:
承租人付給出租人的全部租金分兩次支付,每一次于貨到目的港日算起6個月后支付;第二次于貨到目的港日算起12個月后支付。全部租金以美元支付,電匯出租人××銀行或出租人臨時指定的銀行。交貨后,無論承租人是否使用了商品,包括因不可抗力事故,均須按上述條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7.所有權:
在出租人把合同商品轉讓給承租人以前,其所有權屬于出租人。
8.處理:
本租賃協議期滿時,只要承租人付清全部租金,便有權以每臺美元購買合同商品。承租人付清貸款,貨物便歸承租人所有。
9.仲裁:
有關本協議的一切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雙方約定,若達不成協議,爭議案則提交仲裁。若出租人是原告,仲裁在中國進行;若承租人是原告,仲裁在進行。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10.稅費:
出租人在中國的全部收入須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納稅。
11.使用商品權:
除了承租人以外,任何人不經出租人書面同意,不得使用該商品。
12.保證:
承租人在簽約時或簽約后,但必須在裝運期一個月前,向出租人提交中國銀行出具的以出租人為受益人的保證函,作為承租人履行本協議全部義務的保證金。
13.延期付款的罰金:
若承租人未按期付款,則必須向出租人交納延期款項的罰金,年率為×%,時間從付款到期日計算至實際付款日期。
14.維修:
承租人必須自負費用維持商品的良好狀況;但是出租人必須對商品的故障負責,承租人有權向出租人提出賠償因此所遭受的損失。
15.有效期限:
本協議的有效期是一年,自商品抵達目的港日計算。
16.適用法律:
本協議的簽訂、解釋和履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制約。茲證明,雙方在以上開首語中書明的日期簽署蓋章。本協議以英文書寫,一式兩份,每方各執一份。
承租人:________出租人: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際租賃合同 篇11
本合同由以下雙方在________省________市簽署
甲方:________(出租方),系根據中國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續的________企業。
住所: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號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承租方),系根據中國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續的________公司。
住所: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號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已以出讓方式取得本合同所列的各宗土地的使用權,土地使用期限為________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國土資源部國土資函________號《________》,甲方向乙方出租國有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土地使用權”)。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土地使用權租賃范圍
1.1 甲方依據本合同出租給乙方的土地共________宗,位于________、等________個省市,面積________平方米(以下稱“租賃土地”)。對該租賃土地的詳細描述作為附件一,構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1.2 甲方保證其已通過授權經營方式取得上述租賃土地的土地使用權,有合法出租的權利。甲方已獲得國土資源部頒發的相關的土地授權經營書,文件號為國土資函________號。該授權經營書以及與上述租賃土地有關的權屬證明及相關文件作為附件二,構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1.3 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于本合同租賃范圍。
1.4 甲方根據本合同出租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于國家。
第二條 租賃期限
2.1 土地使用權租賃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算。
2.2 如果乙方要求延長租賃期限,乙方應在前述租賃期限期滿之前至少________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2. 3 甲乙雙方同意,乙方可以在本條第1款租賃期滿前的任何時候終止租賃本合同項下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權,但乙方須在其所要求的終止日前________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第三條 租賃用途
3. 1 乙方應在甲方與土地管理部門簽署的土地授權經營書所限定的用途范圍內使用土地。
3. 2 在符合3. 1條的前提下,租賃期內乙方若要依法將租賃土地的部分或全部改作他用時,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日內決定是否同意該等改變。如同意,則甲方應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批準手續。在取得批準后,乙方方可按改變后的用途使用。
第四條 租賃土地交付使用
4. 1 甲方自本合同正式生效之日將土地使用權交付乙方。
4. 2 乙方在甲方將該土地使用權交付之日起,必須依照土地授權經營書規定的土地用途實施相應的經營、管理、使用等行為。
第五條 租金及稅費
5. 1 乙方每年應向甲方支付租金總額(大寫)________(幣種:________) ,(小寫)________(幣種:________)的租金。
5. 2 甲乙雙方同意,對于按照本合同的規定終止使用的部分土地,乙方支付甲方的總租金數應依該土地所在的地域和用途按雙方協商確定的金額做相應減少。
5. 3 租賃期間,如遇有國家政策調整,則租金應作相應調整。
5. 4 本合同所規定的租金,由乙方按________(月/季度/半年/年)向甲方支付,每次支付的租金額應為該年度租金總額的________分之一。每一筆租金應于每年____月____日、____月____日、____月____日、____月____日(前述每個日期均為“付款日”)之前交付甲方。無論前款規定如何,第一筆租金額應按下述計算方法計算并在本合同生效后第一個付款日支付給甲方:年租金/________(合同生效日至合同生效后第一個付款日的實際天數)。
5. 5 甲方負責交納與租賃土地有關的土地稅、費及其他法定的費用。本合同簽訂后由于國家政策變化導致的該等費用增加部分由雙方合理分擔。雙方應于每年的____月____日結算該等費用前一年度的增加部分。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6. 1 甲方的權利:
(a)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相關的租金。
(b)監督乙方依據本合同約定使用土地。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變用途的,甲方有權收回相關土地的土地使用權。
(c)本合同期滿不再延續的,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的土地使用權。
(d)對于政府因公益事業而附設的各種管線穿越該租賃土地的綠化地區和其他區域所造成的對租賃土地的破壞,甲方無需作任何工程上的修補或經濟上的補償。
6. 2 甲方的義務:
(a)甲方需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完整地向乙方提供租賃土地之土地使用權。
(b)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c)甲方應支持乙方在獲得必需的法定批準后,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擴建、改建永久性或臨時性建筑物、構筑物。
(d)甲方保證不侵犯乙方在租賃土地上的任何建筑物、附著物的所有權,包括占有、使用、處分及收益的權利和利益。
(e)租賃期間,甲方對該土地相鄰土地行使權利不得妨礙乙方對該土地行使正當權利。
(f)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終止協議或部分及全部收回土地使用權,但本協議另有規定者除外。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7. 1 乙方的權利:
(a)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的約定要求甲方完整地向乙方提供租賃土地之土地使用權。
(b)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協助辦理相關手續。
7. 2 乙方的義務:
(a)乙方有義務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和數量向甲方支付租金。
(b)乙方有義務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范圍內使用土地。乙方如果需要改變土地用途的,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按有關規定報批后,重新訂立合同。
(c)乙方不得將租賃的土地使用權進行轉讓、轉租、抵押。
(d)租賃期滿不再續租的,乙方須及時、完整地向甲方交回不再續租之部分或全部租賃土地的土地使用權。
(e)乙方應保證政府管理、公安、消防、救助人員及其緊急器械、車輛等在進行緊急救險或執行公務時能順利進出該土地。
(f)乙方在土地租用期間應對承租土地內的市政設施妥善保護,不得損壞,否則應承擔修復所需的一切費用。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8. 1 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須經雙方同意,并以書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為了避免歧義,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延長租期或終止租賃,應按本合同的有關條款進行。
8. 2 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終止:
(a)本合同期限后滿,或
(b)本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協議,或
(c)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
(d)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有管轄權的法院或仲裁機構所做出的終止本合同的判決、裁定或決定而終止本合同。
第九條 續租
9. 1 租貨期限屆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________(是/否)享有優先承租權。
9. 2 繼續使用宗地,應在宗地租賃期滿前________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續租申請,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9. 3 甲方在收到乙方按前款發出的延長租賃期通知后,應同意該等延長,并應同乙方在前述租賃期滿前簽訂新的租賃合同。甲方應在租期后滿前辦理完畢土地使用權可續租的一切有關的政府部門審批及手續。續租的租金標準依國家的有關規定標準或(在無該等標準時)依當時的市場價格執行。
第十條 雙方的陳述和保證
10. 1 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a)甲方保證在本合同存續期間合法擁有該等土地的使用權,并有權出租該等土地使用權。
(b)甲方同時保證該等土地使用權沒有進行任何抵押。
(c)如果因該等土地使用權存在異議,致使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無法實現或者遭到其他損失,甲方應給予賠償,而乙方此時有權解除本合同。
(d)甲方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并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范圍的活動。
(e)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審批(如需要)以及內部授權程序都已獲得或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甲方的有效授權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甲方有約束力的責任。
(f)甲方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并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g)本合同存續期間,甲方不得隨意取回其土地使用權;但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某宗土地使用權,但應按有關規定及乙方開發利用土地的實際情況給予乙方相應的補償。
10. 2 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a)乙方是依法成立的________,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乙方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并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范圍的活動。
(c)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都已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乙方的有效授權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乙方有約束力的責任。
(d)乙方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并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1. 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地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及其他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暴亂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以及政府部門的作為及不作為)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11. 2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日內以手遞或掛號空郵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11. 3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甲乙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適用本合同8. 2(c)關于合同終止的規定。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 1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一義務,均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即應向對方賠償其違約行為造成的一切直接的和可預見的損失。若雙方均有過錯的,按雙方各自過錯大小來承擔違約責任。
12. 2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納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許的補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實際履行和補償經濟損失。
12. 3 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的具體說明違約情況的書面通知后,應在________日內對此確認或提出書面異議或補充說明。如果在________日內不予以書面回答,則視為其接受書面通知所述內容。在此情形下,甲乙雙方應對此問題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按本協議爭議條款解決。違約方應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2. 4 如果因甲方非正當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甲方應返回乙方已經交付的租金及乙方基于信賴而先期投入的各類費用。
12. 5 如果因甲方非正當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甲方應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________天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補償金________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作為對乙方的間接損失補償。
12. 6 如果因乙方非正當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乙方應在合同無效之日起________天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補償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作為對甲方的間接損失補償。乙方基于信賴而先期投入的各類費用甲方不予以補償。
12. 7 乙方逾期支付應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交付租金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但違約金累計不超過________個月的租金。乙方如拖欠租金達________天以上,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并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2. 8 甲方不按合同約定交付房屋給乙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幣________元,但違約金累計不超過________個月的租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使用權超過________天,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責任。
12. 9 如果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產生糾紛無法協商一致解決的,則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為維護自己權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費、訴訟費、取證費、律師費等費用。
第十三條 合同的解除
13. 1 雙方均有權解除:
(a)雙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
(b)因不可抗力,本合同已無法履行或履行已沒有意義,雙方均有權解除。
13. 2 甲方有權解除:
(a)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轉租、轉借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
(b)乙方違反合同規定欠交租金________年以上;
(c)乙方利用有關土地進行違法活動時。
13. 3 乙方有權解除:
(a)由于本合同生效以后國家有關立法的變動,乙方須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b)由于國家產業政策的變更,乙方須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c)甲方違反合同規定延遲交付土地使用權________年以上的。
第十四條 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14. 1 本合同應適用________國法律并應根據________國法律解釋。
14. 2 甲、乙雙方如果因履行和解除本合同而發生爭議時,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4. 3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由哈爾濱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十五條 其他規定
15. 1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義務。
15. 2 合同及其附件構成雙方全部合同,并取代雙方以前就該等事項而達成之全部口頭或書面的協議、合約、理解和通信。
15. 3 本合同任何一條款成為非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并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及可強制執行性。
15. 4 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訂僅可經書面協議并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且須經雙方采取適當的法人行動批準而作出。
15. 5 除非另有規定,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權力或特權并不構成對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而單一或部分行使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并不排斥任何其他權利、權力或特權的行使。
15. 6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視同已被納入本合同。
第十六條 通訊
一方根據本合同規定作出的通知或其他通訊應采用書面形式并以中文書寫,并可經專人手遞或郵務發至以下規定的另一方地址,或傳真至另一方規定的傳真號碼,通知被視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應按以下的規定確定:
(a)經專人交付的通知應在專人交付之日被視為有效。
(b)以掛號郵務寄出的通知應在付郵(以郵戳日期為準)后第________天(若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被視為有效。
(c)以傳真形式發出的通知應被視作于傳真完畢的時間作出,唯發件人應出示傳真機就其所發出的文件而打印的報告以證明有關文件已經圓滿地傳給對方。
雙方通訊地址和傳真號碼如下:
甲方名稱: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若一方更改其通訊地址或傳真號碼,應盡快按本條規定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七條 附則
17. 1 本合同以________文書寫。
17. 2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訂立補充合同,該等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 3 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 4 本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并依法經有關土地管理部門辦理本合同的登記備案手續之日起生效。
17. 5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其他文本報有關部分備案核查。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國際租賃合同 篇12
本協議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中國______________簽訂。簽約一方:________公司,主營業所在______________(以下稱承租人);簽約另一方:________公司,主營業所在______________(以下稱出租人)。根據本協議,按下列條件,出租人向承租人出租,承租人從出租人租賃下述商品。
1.商品與規格
商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和生產能力: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租金:固定價。
每臺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金總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裝運
裝運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裝運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的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裝運嘜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上述商品的使用地:____________________
6.付款
承租人付給出租人的全部租金分兩次支付,每一次于貨到目的港日算起6個月后支付;第二次于貨到目的港日算起12個月后支付。全部租金以美元支付,電匯出租人______________銀行或出租人臨時指定的銀行。交貨后,無論承租人是否使用了商品,包括因不可抗力事故,均須按上述條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7.所有權
在出租人把合同商品轉讓給承租人以前,其所有權屬于出租人。
8.處理
本租賃協議期滿時,只要承租人付清全部租金,便有權以每臺______________美元購買合同商品。承租人付清貸款,貨物便歸承租人所有。
9.仲裁
有關本協議的一切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雙方約定,若達不成協議,爭議案則提交仲裁。若出租人是原告,仲裁在中國進行;若承租人是原告,仲裁在______________進行。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10.稅費
出租人
在中國的全部收入須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納稅。
11.使用商品權
除了承租人以外,任何人不經出租人書面同意,不得使用該商品。
12.保證
承租人在簽約時或簽約后,但必須在裝運期一個月前,向出租人提交______________中國銀行出具的以出租人為受益人的保證函,作為承租人履行本協議全部義務的保證金。
13.延期付款的罰金
若承租人未按期付款,則必須向出租人交納延期款項的罰金,年率為_______%,時間從付款到期日計算至實際付款日期。
14.維修
承租人必須自負費用維持商品的良好狀況;但是出租人必須對商品的故障負責,承租人有權向出租人提出賠償因此所遭受的損失。
15.有效期限
本協議的有效期是一年,自商品抵達目的港日計算。
16.適用法律
本協議的簽訂、解釋和履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制約。茲證明,雙方在以上開首語中書明的日期簽署蓋章。本協議以英文書寫,一式兩份,每方各執一份。
國際租賃合同 篇13
(一)概述
國際租賃是指不同國家的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在約定的期間內,出租人將其特別交給承租人有償使用的一種合同關系。現代國際租賃業務主要有三種類型:即融資性租賃、綜合性租賃和服務性租賃。融資性租賃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的要求,自己出資或者向銀行貸款,從供貨廠商那里購負承租人設定的設備,然后將購入的設備出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合同規定交付租金。融資租賃具有融資融物的雙重功能,主要在租用專用設備或大型成套設備時采用,這種方式在國際租賃業務經常被使用,這種租賃方式根據不同業務特點又可分為直接租賃、轉租賃、回租租賃等。綜合性租賃是一種把租賃與補償貿易、加工裝配等其他對經濟合作方式結合起來的租賃業務。而服務性租賃亦稱經營性租賃,租賃公司既向承租企業提供資金、設備;又向承租企業提供設備維修、保養服務以至提供或培訓有關技術人員。這種租賃形式由于租賃公司要提供多種服務,所以其租金也較高。
國際租賃的法律文件形式是國際租賃協議,而由于租賃方式不同,租賃協議的內容也不統一。即使是同一種租賃形式,只要雙方同意,也可以規定各不相同的條款,因此使用本書的人不必拘泥于本書所提供的格式范本。
(二)租賃設備
該條款應對租賃設備作出詳細的說明,列出租賃物的名稱、規格、數量、質量、性能和交付日期,說明是否由出租人或制造商負責交付。在融資租賃的情況下還需說明此項租賃物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的要求出資購買后租給承租人使用的,同時出租人據此可規定其只承擔融資責任。
(三)租賃期
協議中應明確規定租賃期限、租賃期的起算日、截止日、延續合同的條件等。租賃期的長短主要是由雙方根據租賃物的情況和承租人的需要在簽訂協議時間商定。一般來說,易損性和效力多變的機器設備租期短,而耐用,性能變化不大的設備租期長。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是租賃合同的主要內容,也是雙方當事人的主要權利,義務所在。租金條款應明確租金的數額、計算方法、支付地點、使用貨幣、租金支付次數以及第一次租金支付的時間、方式等。
在計算租金鋰要考慮到租金的構成要素、租期長短、結算幣種、支付方式等因素,由雙方當事人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協商確定。對于租金支付的方式,一般包括墳租金的次數、前期支付或期后支付、固定或不固定費率等,這都需要雙方在協議中協商訂明。
(五)租賃設備的所有權、使用、維修、保管
在國際租賃協議中,一般都要訂明在租期內設備的所有權屬于出租人,不經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將設備轉讓、抵押、出售或出租等,而承租人對租賃設備具有完全的使用權,如需對此種使用權加以限制,則由雙方協商訂明。至于租賃設備的維修、保養,應由雙方根據租賃方式,租賃物的性質經協商后訂入協議。
(六)風險承擔
一般來說,在租賃協議是租賃物發生意外滅失損毀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協議中應明確由誰承擔此損失。一般情況下,租賃物正常損耗的損失風險由承租人承擔。發生意外損毀滅失時,承租人有通知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可選擇一定方式由承租人負責處理并負擔一切費用。
有風險就必須要求有保險,協議中應約定由哪一方對和租賃設備進行投保及
此費用由誰承擔。
(七)租賃期滿租賃物的處理
這一條款隨租賃方式不同而不同,如是服務性租賃,協議中多是規定租賃期滿后承租人應將處于良好狀態下的租賃物歸還給出租人。如是融資性租賃,雙方則可選擇處理方式,其中有:將租賃物歸還出租人(即退租),續租、由承租人購買租賃物(即留購),或由承租人代為出售等,在我國現行的融資租賃中,大多數出租人是在期滿時交清應交租金及其他應付款項后,只付名義貨價即取得設備所有權。
國際租賃合同 篇14
第一部分
1.船舶經紀人
波羅的海國際航運公會
代號:
2.地點和日期
3.船東/營業地點
4.租船人/營業地點
5.船名
6.船旗國和登記國
7.呼號
8.船型
9.總登記噸位/凈登記噸位
10.建造時間/建造地點
11.總載重噸位按夏季舷及長噸計算
12.船級
13.船級社最近一次特檢日期
14.其他項目
15.交船港
16.交船時間
17.租船合同取消日期
18.還船港
19.連續日通知
20.進干船塢周期
21.航行區域范圍
22.租期
23.租金
24.支付幣種及方式
25.支付地點、收款人及銀行帳戶
26.銀行擔保/付款保證書
27.抵押如無抵押免填
28.保險
29.依第11條或第12條為船東投保的附加險
30.依第11條或第12條為租船人投保的附加險
31.經紀人傭金及付給誰
32.潛在缺陷
33.適用的法律
34.仲裁地點
35.租用/購買協議
36.如協議有包括特別規定的附加條款,則列明附加條款條數
茲相互同意應按本租船合同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所訂條件,履行本合同,當該
兩部分條件發生抵觸時,第一部分的規定優于第二部分,但以所抵觸的范圍為限。
經雙方同意并在第35欄內列明時,第三部分才作為合同的一部分適用;當與前兩
部分條件發生抵觸時,前兩部分的規定優于第三部分,但以所抵觸的范圍為限。
簽字:船東
簽字:
第二部分
1.交船港
船舶將在第15欄欄中列明的港口中租船人指定的備妥的泊位交付給租船人接收。
船東應在交船前和交船時做到克盡職責使船適航,并在船殼、機器和設備的各個方面準備好投入下述的服務。船舶在交付時應具備各項有效使用的證書。船交給租船人和租船人接了船就作為船東完全履行了其下述的義務,此后,租船人就沒有權利由于對該船的主張或明示或默示的保證向船東提出任何索賠要求,但船東應負責由于本租船合同船只交付時存在的船舶、船舶機器或裝置的潛在缺陷所引起的修理和換新,但這些缺陷必須是在交船后18個月內出現,除非對此在第32欄另有訂明。
2.交船時間
交船時間不得早于第16欄欄中列明的日期,除非經租船人同意者外。
對于船舶預計何時可準備好交付,船東要給租船人不少于30個連續天的通知,除非第19欄另有協議者外,對于船舶情況的變化,船東要緊密地和租船人通消息。
3.取消合同
如果船舶最遲不能在第17欄欄中訂明的租船合同取消日期交付的話,租船人有取消本租船合同的選擇權。
如果看來船舶將延滯到租船合同取消日期之后才可交付的話,船東應在能夠合理肯定船只將予何日備妥時盡快給租船人發通知,問租船人是否將行使他們可取消租船合同的選擇權,而租船人必須在收到該通知后的168小時內宣布其選擇決定,如果租船人不行使其取消合同的選擇權,那條船東通知中的船舶備妥日期之后的第7天將認為是本條款中的一個新的租船合同取消日期。
4.航行區域范圍
船舶將用于進行合法的貿易,在第21欄欄內列明的航行區域范圍內載運合適的合法貨物。
不管本租船合同中有其他條款規定,雙方協議本租船合同中準予裝載或運輸的貨物中明確排除核燃料或放射性產品或原料。但對于使用于或擬使用于工業、商業、農業、醫藥或科學方面的放射性同位素不在排除之列,但要事前取得船東對裝運的批準。
5.檢驗
交船和還船檢驗,船東和租船人將各指定驗船師測定并書面證明船舶在交付時和還船時的狀況。起租檢驗的費用和如有時間損失由船東負擔,退租檢驗的費用和如有時間損失則由租船人負擔,如有時間損失按每天的租金率或按比例計算,如需要進塢,進出塢費用亦包括在以上費用內。
6.檢查
船東有權在任何時候對船舶進行檢查和檢驗或指示一位正式授權的驗船師代表其進行檢驗以查明船舶的狀況和確信船舶獲得正常的修理和保養,在干船塢內的檢查或檢驗只有在租方安排船舶進干船塢時進行,可是如果租船人未在正常的船級檢查間隔安排船舶進塢,則船東有權要求安排船舶進干塢檢查,如查明船舶處于本租船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狀況時,則檢查和檢驗費用由船東負擔,只有在查得船舶須經處理或保養以達到所規定的狀況時,檢查和檢驗費用才由租船人負擔,所有檢查、檢驗和修理的時間作為租期內的計算并作為租期的一部分。
租船人每當船東提出要求時應容許船東檢查船舶的航海日志和每當船東需要時向他們提供傷亡事故或其他事故或船只遭受損壞的全部情況。如有需要,租船人應不時將打算安排的船舶任務通知船東。
7.財產目錄和消耗的油和供應品
在接船和以后還船時租船人應會同船東對船上的整個設備,全套裝備裝置和船上的所有消耗供應品編制一套完整的財產目錄。租船人和船東將分別在交船和還船時接收船上的所有燃料,潤滑油,水和未啟封的供應品,并分別按交船港和還船港的當時市價支付費用。
8.保養和營運
在租期內,船只將完全為租船人占有和由租船人全權安排作各種用途,并在各個方面處于其完全控制之下。租船人應對船舶、船機、鍋爐、裝置和備件進行良好的保養維修,使之處于有效營運狀態,并要按照良好的商業上保養做法進行保養。另除了第12條所規定者外,他們應使第12欄欄內提到的船級不過期并保持其他必需的證書始終有效。
對于必需的修理,租船人應立即采取步驟在合理的時間內搞好,如租船人沒有這樣做,船東有權將租舶從租船人處撤回,船東這樣做不必提出什么抗議書,這樣做也不影響船東對租船人可能有的關于本租船合同方面的其他任何索賠要求。
除非另有規定者外,如果由于船級方面有新的要求,或由于實施強制性的法規而為了船的繼續營運必須進行改進,結構改變或添置花錢多的新設備,費用超過第28欄欄內船的水險價值5%,則第25欄欄內接到的仲裁員們有權合理地重新談判本租船合同,重新談判時要考慮到租期還剩多少時間,并對為符合要求可支出的費用可以決定在有關方面之間如何分擔的比例。
按照任何政府包括聯邦、州或市政府或其他主管部門關于油類者其他污染損害的要求,為了使船舶不受處罰或交付費用,合法地進入、停留于或駛離任何港口、地點、任何國家、州或市的水域或毗連水域;無任何延擱地執行本租船合同,租船人須安排經濟保證或承擔經濟責任,不論有關政府或主管部門是否已合法地提出這些要求,這義務是存在的。租船人應安排這方面的付款保證或作其他必需的安排以滿足這方面的需要,費用由租船人單獨負擔,如租船人沒有做或沒有能力做到這一點,則船蒙受的一切后果均應由租船人給予賠償。
油輪所有人自愿承擔油污責任協定計劃船舶在本租船合同名下交船時,租船人須安排船舶參加油輪所有人自愿承擔油污責任協定或其他類似的強制性計劃并安排船舶在租期內都參加此類計劃。
租船人應為船舶配備人員,供應伙食和為船舶的航行、營運、燃料供應和在租期內隨時需要的修理負擔費用和作安排,租船人應支付關于船舶的使用和營運的各種和各類性質的費用和支出包括外國一般的市政和州的稅款。船長、高級船員和一般船員即使由于某種原因系船東所委派,但他們實際上是租船人的雇員。
租船人應遵守船員的登記國和租船人自己的國家關于高級船員和一般船員的有效規定。
在租船期內船只將保留現在的船名和懸掛第6欄欄內船旗國的旗幟,但租船人可自由用其確定的顏色油漆船舶,裝置或使用他們的煙囪標記和懸掛他們的公司旗。油漆和重新油漆、裝置或重新裝置的費用均由租船人支付,所有時間作為租期內時間計算。
每次在未先征得船東同意前,租船人不得對船舶進行結構改變或對機器、裝置或備件進行變動。如船東同意,租船人應在租期結束前將船舶恢復到原樣。
租船人可以使用船舶在交船時船上所有的裝備、設備和裝置,條件是在還船時將同樣的或實際上相等的這些裝備等以在與收到時同樣良好的狀態還給船東,一般的損耗除外。租船人應在租期內不時地對那些損壞和耗損不再適于使用的設備項目加以調換。租船人要努力使損壞、耗損或丟失的備件或設備的修理和調換在工藝和材料方面都不降低船的價值。租船人有權自己支付費用及承擔風險增添設備,但租期結束時,如果船東有要求,租船人應拆除這些設備。
船在交船時船上所有租來的任何設備包括無線電設備,租船人應予保存和維修,租船人應承擔船東簽署的有關的租賃合同中的義務和責任并償還船東支付的所有有關費用和為符合無線電規定所需要的新設備。
租船人應在需要時安排船舶進塢,清潔和油漆船舶的水下部分,但不得少于在交船后每18個月內進行一次,除非第20欄另有協議。
9.租金
租船人應按第23欄欄內列明的每日歷月的包干金額付給船東租金,從船只交付給租船人的日期時間開始付租金;不足1月按協議的包干金額,租金要支付到由租船人將船還給船東的日期鐘點為止。
租金的支付除第1月和最后1個月的租金外,如本條的附條適用的話,應于每個月的第一天用現金不打折扣預付,貨幣和支付方式如第24欄所列明,支付地點見第25欄。
第1個月和最后1個月的租金如不足1個月則按照當月日歷月的天數比例計算,并照此預付。
如船舶滅失或失蹤,從船舶滅失或最后一次收到聽到船舶的電訊的日期和時間起停止支付租金,所預付的租金作相應的調整結算。
如拖欠租金超過7個連續日,船東有權從租船人處撤回船舶,不需提出抗議書,不受任何法院或其他任何的手續的干預,亦不影響船東對租船人可能有的關于本租船合同方面的其他任何索賠要求。
對延遲支付租金,船東有權收取年息10%的利息。
10.抵押
船東保證并沒有將船作任何抵押,除非第27欄另有列明者。船東只保證在未事前取得租船人的批準,不將船作任何抵押,經租船人批準的任何抵押以下稱“經批準的抵押”,而經批準的抵押的承受抵押者以下稱“經批準的承受抵押者。”
11.保險和修理
在租期內租船人應負擔費用為船舶投保水險,戰爭險和保賠責任險。投保各險的樣式須經船東書面批準,船東不得無理拒絕給以批準。租船人安排投保的水險、戰爭險和保賠責任險應維護船租雙方及“經批準的承受抵押者”的利益,租船人可以在上述保險方面維護他們可能委派的任何管理人的利益,根據船東和租船人的利益所在,所有保險單上的抬頭應以他們共同的名義。
如果租船人沒有按上面附條的規定和要求安排投保上述保險的任何一種,船東應通知租船人,于是租船人應在7個連續日內改正上述情況,如租船人沒有那樣做,船東有權從租船人處撤回船舶,這不影響船東可能對租船人有的其他索賠要求。租船人經船東和承保人批準,應進行所有屬于投保范圍的修理和承擔給付上述修理的所有費用以及屬于保險范圍的收費、開支和債務。
關于其他不在保險范圍的或未超過所投保險規定的相對或絕對的免賠額的所有修理,租船人亦要負責安排修理和付由此而產生的費用和開支。
根據本條的附條進行的修理以及按照前面第一條潛在缺陷的修理所使用的時間包括繞航應作為租期內的時間計算并作為租期的一部分。
如上述保險的條件允許有關方安排附加保險,則各方附加保險的金額將分別限于第29和第30欄欄內所列各方的金額。船東或租船人應立即向另一方提供所安排的附加保險的詳細情況,包括保險證明或保險單以及此項需要的保險的承保人同意的書面的副本,總的必須經承保人同意。
在按本條的附條的要求安排的保險項下,船舶變成實際全損或推定全損時,所有保險賠款應付給船東,由船東根據船東和租船人的利益多少,進行分配。
船東在租船人提出要求時應迅速辦妥所需要的有關文件,以便租船人將船只委付給承保人,提出推定全損的索賠要求。
按本條附條的規定所投保的水上險和戰爭險的船只價值系第28欄欄中所更的金額。
12.保險、修理和船級
在租期內船東應負擔費用為船舶投保水險和戰爭險,保險單格式如附件。對屬于保險范圍內的船舶滅失或船舶、船機裝置的損壞,或為了免除屬于保險范圍的對船舶或船東提出的索賠,或為了解除船舶或船東的責任義務而支付的費用,對此船東、承保人沒有任何權利向租船人要求賠償或代位取得賠償。據船東和租船人的利益所在,所有保險單上的抬頭應以他們的共同的名義。
在租期內,租船人應按照船東書面批準的格式投保保賠責任險、并支付費用。對于格式船東不得無理拒絕批準。如果租船人沒有按附條所規定的要求安排保險,船東應通知租船人,于是租船人應在7個連續日內改正上述情況,如租船人沒有這樣做,船東有權從租船人處撤回船舶,這不影響船東對租船人可能有的其他索賠要求。
如由于租船人的行為或疏忽造成此處規定的任何保險失效的話,租船人應賠付船東所遭受的全部損失和賠償船東所有索賠的要求,而這些原本應屬保險的范圍。
租船人在經船東或船東的保險人批準后應安排所有屬于保險范圍的修理和承擔支付按本條附條規定的保險的承保范圍的所有與這些修理有關的雜費以及收費、開支和債務。對于這些開支租船人在提供帳單后通過船東保險人取得償還。
其他不在保險范圍的,或未超過所投保險的可能相對或絕對免賠額的所有的修理,租船人要負責和安排進行,并清付發生的有關花費和開支。
按照本條的附條和的規定安排的修理,和按照上面第一條潛在缺陷的修理所使用的時間包括繞航,應作為租期內的時間計算并成為租期的一部分。
由于進行這些修理期間需要使用和營運船只而產生的費用和開支,船東不予負責。
如上述保險的條件允許有關方安排附加保險,則各方附加保險的金額將分別限于第29和第30欄欄內所列各方的金額,船東或租船人應立即向另一方提供所安排的附加保險的詳細情況,包括保險證明或保險單,以及在必須經承保人同意的情況下,此項附加保險的承保人書面同意的副本。
按本條的附條的要求,為船只安排了保險,而船只變成實際全損或推定全損時,所有保險賠款應付給船東,由船東根據船東和租船人的利益多少進行分配。
在船東按照本條的附條安排的保險項下,船舶變成實際全損或推定全損,本租船合同將從招致這種損失的事故的發生日期終止。
租船人在船東提出要求時,應迅速辦妥所需要的有關文件,以便船東將船舶委付給承保人并提出推定全損的索賠要求。
按本條附條的規定所投保水上險和戰爭險的船只價值系第28欄中所列的金額。
盡管有第八條的規定,雙方協議根據第12條的規定,如適用的話,船東應在船的租期內使船始終持有未過期的船級證書。
13.還船
租船人應于租船合同到期時按第18欄欄列明的一個安全和不凍的港還船。租船人應給船東不少于30天的初步通知和不少于14天的確切通知,預告預計還船日期,還船港口區域或還船港,以后船期有任何變化應立即通知船東。
如果船舶奉命進行的該航次結束時可能超過租船合同到期日時,租船人可以使用船舶以便他們完成該航次,但條件是要可以合理地計算出該航次可以在確定結束租船合同的差不多時間完成而還船。
船舶在還船時應具有與交船時同樣的或一樣好的結構狀況和條件,自然損耗不影響船級的除外。
還船時,船舶的檢驗周期應該是最近期的,船級證明應至少還有第14欄欄內雙方協議的那幾個月的有效期。
14.無船舶留置
租船人將不承受也不同意繼續存在由他們或他們的代理人招致的可能對船東對船舶的所有權和利益有優先權的留置或債權。租船人進而同意在租期內在船的顯著地方牢牢地訂上一個內容如下的通知:
本船是的財產,租給,按照租船合同的條款,租船人或船長均無權利、權力和許可造成、招致或允許任何留置強加在本船。”
租船人對在租期內當船舶在其控制下發生的對船的任何性質的留置,對于由于租船人對船舶的營運,或由于其對船舶或船舶營運方面的疏忽而發生的對船東的任何索賠,租船人將予船東以賠償和使船東不受損害,如果船舶由于租船人營運船舶產生索賠或留置而被扣船,租船人應負擔費用,采取所有合理的步驟使船在一個合理的時間內獲釋,以及負擔費用,安排保釋金以使船獲釋。
15.船東的留置
關于本租船合同下所有的索賠,船東可以留置的有貨物,第二承租人付給原承租人的運費和承運貨物的運費,而租船人對于預付了錢而沒有所獲可以對船進行留置。
16.救助
所有救助和拖帶,均歸租船人受益,而為此遭受的損壞的修理費用應由租船人負擔。
17.殘骸的遷移
如船舶成為殘骸或航行的障礙,對于船東因此而應付的不論多少金額,租船人應賠償船東。
18.共同海損
如有共同海損則按1974年約克-安特衛普規則或在事故發生時通用的修訂的該規則進行理算。
19.轉讓和光船轉租
除非事前取得船東書面同意,租船人不得將本租船合同轉讓,亦不得將船舶轉租,但船東不得無理地不予同意。上述轉讓,光船轉租要以船東所批準的條款和條件為準。
20.提單
租船人對本租船合同項下,為裝運貨物簽發所有提單都要加上一個首要條款,該條款要有在本行業中強制適用的關于承運人對貨物的義務、責任的法規,如無法規,提單應包括英國海上貨運法,提單也應包括新杰森條款和互有過失碰撞責任條款。
租船人同意賠償船東由于船長、高級船員或代理簽署提單或其他單證而發生的一切后果和責任。
21.銀行擔保
租船人作為不折不扣地履行本租船合同中的義務的保證,承擔在交船前提供第一流的銀行擔保和付款保證書,金額和地點如第26欄。
22.征用/買進
如任何政府或其他主管當局征租本船,不論“征租”發生在租期內什么日期,也不論在“征租”的時間多長,是無期限的,還是有期限的,也不論在租期的余下時間是否繼續“征租”,本租船合同不得被認為因此失效或終止,而租船人應按租船合同訂明的方式連續支付規定的租金,直到租船合同按該合同中的規定終止為止,但是“征租”時船東已收到或將可以收取的征租租金或賠償將在余下的租期內或“征租”期內付給租船人。
當征租租金付給租船人時,本租船合同項下的租金同時要付給船東。
如由于船舶被強制買進或所有權被任何政府或其他主管當局征用致船東對船舶的所有權被剝奪時,那么,不論這“強制買進”在租期內那一天發生,本租船合同將被認為從“強制買進”那天起終止。如果那種情況發生,租金要付到“強制買進”的日期和時間,租金不退。
23.戰爭
由于任何實際或威脅性的戰爭行為、戰爭、敵對行動、軍事行動、海盜或敵意行為,或任何個人、團體或國家對本船或其他船或其貨物的惡意損害、革命、內戰、內部動亂,或由于國際法的施行致一個區域有危險時,不得指令船舶駛向或讓船繼續駛向該危險區域的任何地點,亦不得將船安排進行或投入進行該危險區域的任何航次和服務,亦無論如何不得使船面臨或遭受由于實施制裁而招致的任何風險或處罰,亦不得載運任何可能帶來下列各種風險的貨物,即使船遭受交戰或戰斗中的政權或各方面或任何政府或統治者的扣留、俘虜、處罰或其他任何種族的干預等風險,除非事先取得船東的同意。
關于船只的離港、抵港、航線、掛港停航、目的港、交船或其他等方面,船只有自由權遵照其船旗國政府或其他任何政府,或得到該政府許可的代理,或聲稱代理他的任何個人的命令或指示辦事,這也包括根據船只的戰爭險條款有權發出這種命令或指示的任何委員會或個人。
如在下列任何二個國家之間爆發戰爭:英國、美國、法國、蘇聯、中華人民共和國,或如果船旗國卷入戰爭,敵對行為,軍事行動,革命或內部動亂,妨礙船只正常營運者,船東或租船人都可取消本租船合同,于是,本租船人按照第13條的規定將船還給船東,如船上有貨物,則在目的港卸完貨后還船,如在本條所述情況下船被阻止抵達或進入目的港,則船在船東指示的附近一個開放的安全港口卸完貨后還船,如果船上沒有貨物,則就在當時所在的港口或船在海上的話,就在船東指示的附近一個開放的安全港口辦理還船。在各種情況下,應按第九條的規定繼續支付租金,并且除了上述的情況外,租船合同的其他規定將適用到還船為止。
如果為了遵守本條的有關規定而所做的,或因此未履行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的,均不能認為是不照本合同辦事。
24.傭金
對于本租船合同項下所有的租金,船東要支付傭金給第31欄所列的經紀人,傭金率見第30欄,但在任何情況下,傭金不得少于任何一方違反本租船合同,以致租金沒有全部付足時,應負責的一方要賠償經紀人傭金損失。
如雙方同意取消租船合同,船東要賠償經紀人傭金損失,但遇到這種情況,傭金不得超過一年租金的傭金。
25.法律和仲裁
本租船合同使用第33欄所列雙方協議的那個國家的法律。
關于本租船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將提交倫敦仲裁或在第34欄雙方同意的地點仲裁,根據情況而定,糾紛將由有關雙方指定的單一仲裁員來解決。如果有關方對指定的單一仲裁員未能達成一致意見的話,則糾紛應由三位仲裁員來解決,每方指定一位仲裁員,每方指定的仲裁員再指定第三位仲裁員。如果仲裁員們未能就第三們仲裁員的指定達成一致意見時,則由哥本哈根的波羅的海國際航運工會指定。如果任何一方指定的仲裁員拒絕擔當工作,或沒有能力擔當工作,則指定的一方應另指定一位新的仲裁員來代替。
在一方已指定其仲裁員,并以信、電報或電傳向一方發出缺席的通知后兩周,如另一方仍未能指定一位仲裁員--原來即未指定或未能指定代替者--波羅的海國際航運公會在接到已經指定仲裁員的一方的申請后,代表缺席的一方亦指定一位仲裁員,仲裁庭作出的裁決應是最終和對有關方都具有約束力的,在需要時可以由仲裁庭或其他主管當局像法院的判決一樣執行。
第三部分
使用于通過抵押提供資金的新造船租用購買協議
26.在本租船合同到期時,如租船人已按照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履行了責任,茲協議在支付了最后一個月的那期租金后,按第10條租船人已購得該船和所有屬于船舶的一切,船價已全部付清。
如到期租金延遲支付不超過7個連續天,或延遲支付是由于租船人所無法控制的原因,則第二部分10條款中的船舶撤回權將不予適用。然而,到期租金支付的任何延遲將使船東有權得到年息10%的利息。
27.在以下各段,船東稱為賣方,租船人稱為買方。
28.在本租船合同滿期時,由賣方交船給買方。
29.賣方保證在交船時,除了屬于買方原因的債務或經協議在船交付時不予付清的現存的抵押外,船舶免除了所有債權和海運留置權,和不論什么樣的債務,如有在交船前發生的對船舶的任何索賠要求,賣方只承擔對這些索賠所造成的后果,給買方以賠償,但限于能夠證明賣方對這些索賠負有責任的部分。凡是關于船舶的購買和買方船籍登記的一切稅款、公證費、領事費和其他收費和開支均由買方負擔,關于結束賣方的注冊登記的所有一切稅款、領事費和其他收費和開支均由賣方負擔。
在支付最后一個月那期租金時,作為交換,賣方應向買方提供一件經正式證明,并辦理了合法手續的賣契以及列明登記債權的證明書。在交船時,賣方應為船只從船舶登記方面注銷作準備,并提供注銷證明給買方。
賣方應在交船時交給買方全部船級證明書以及賣方有的所有圖紙。
30.無線電設備和航海儀器,除非是租用的,應包括在一起出售,不另收費。
31.船只及屬于船只的一切,在交付給買方前,其風險和開支,應由賣方承擔,而以本租船合同的各項條件為準,而船只及屬于船只的一切將按照交船時的現狀交船和接船。交接之后,對于可能有的各種缺點或缺少,賣方不予負責。
32.如船長、高級船員和其他人員系由賣方所委派買方承擔付費將他們遣返到按第二部分第二條光船起租的那個港口,或支付相當的旅程費用由他們回其他任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國際租賃合同 篇15
本協議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中國_______________簽訂。
簽約甲方:______________公司,主營業所在__________(以下稱承租人);
簽約乙方:______________公司,主營業所在__________(以下稱出租人)。
根據本協議,按下列條件,出租人向承租人出租,承租人從出租人租賃下述商品。
1.商品與規格:_______________
商品:_______________
規格和生產能力:______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______
3.租金:固定價
每臺租金:_______________
租金總額:_______________
4.裝運
裝運時間:_______________
裝運港:_______________
目的港:_______________
裝運嘜頭:_______________
5.上述商品的使用地:
6.付款
承租人付給出租人的全部租金分兩次支付,每一次于貨到目的港日算起6個月后支付;第二次于貨到目的港日算起12個月后支付。
全部租金以美元支付,電匯出租人××銀行或出租人臨時指定的銀行。交貨后,無論承租人是否使用了商品,包括因不可抗力事故,均須按上述條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7.所有權
在出租人把合同商品轉讓給承租人以前,其所有權屬于出租人。
8.處理
本租賃協議期滿時,只要承租人付清全部租金,便有權以每臺美元購買合同商品。承租人付清貸款,貨物便歸承租人所有。
9.仲裁
有關本協議的一切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雙方約定,若達不成協議,爭議案則提交仲裁。若出租人是原告,仲裁在中國進行;若承租人是原告,仲裁在進行。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10.稅費
出租人在中國的全部收入須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納稅。
11.使用商品權
除了承租人以外,任何人不經出租人書面同意,不得使用該商品。
12.保證
承租人在簽約時或簽約后,但必須在裝運期一個月前,向出租人提交_______中國銀行出具的以出租人為受益人的保證函,作為承租人履行本協議全部義務的保證金。
13.延期付款的罰金
若承租人未按期付款,則必須向出租人交納延期款項的罰金,年率為______%,時間從付款到期日計算至實際付款日期。
14.維修
承租人必須自負費用維持商品的良好狀況;但是出租人必須對商品的故障負責,承租人有權向出租人提出賠償因此所遭受的損失。
15.有效期限
本協議的有效期是一年,自商品抵達目的港日計算。
16.適用法律
本協議的簽訂、解釋和履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制約。茲證明,雙方在以上開首語中書明的日期簽署蓋章。本協議以英文書寫,一式兩份,每方各執一份。
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