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協議(精選31篇)
融資協議 篇1
甲方(資金方):__________
乙方(借款方):__________
一、總則
甲方以公司法人全部的經濟和法律責任保證,安排好清潔、干凈、無犯罪性質的資金為乙方的項目融資。
乙方以公司法人全部的經濟和法律責任保證,有能力從銀行開出存款單,作為乙方 項目開發的融資條件,并同意以相應項目擔保,采取項目托管的方式融資。
二、融資及其相關條件
1、幣種:__________
2、融資總金額:__________
3、融資條件:__________有效期一年以上的銀行存款單或信用證或保函。
4、開證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借款年限:__________ _____年期
6、一次性貼息 6-8%(各種費用:__________美國銀行操作費、美國投資公司傭金、中方中介費等)。
7、融資年利率:__________2.95%(暫定)。最終確定的利率以甲方打入第一筆款時美聯儲公布的長期貸款利率為準,而且該利率在借款期限內不變。
8、首批過款:__________萬美元
9、后續過款:__________按雙方商定的過款計劃執行
10、查詢方式:______________
11、操作方式:______________
12、為了監控資金更好地運作,甲方派出兩名人員進入項目公 司領導層,參與項目的建設和運營(宏觀)。
13、如因乙方經營不善而造成虧損,到期不能償還借款時,按中國有關法律進行核定乙方相關資產,以其相關資產劃給甲方。
三、操作程序
1、 雙方完成一切融資條件條款談判前期工作后,首先通過電子郵件或傳真對本合同進行簽約確認。
2、經傳真簽約確定后3個銀行工作日內,雙方正式簽訂本合同,同時乙方提供接款銀行坐標及公司有效的法律文本,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法人代碼證書復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董事會關于融資的決議書、全權委托書等。
3、正式簽訂合同后,乙方應在半個月內從銀行開出正本銀行存款單,并將銀行存款單原件掃描件e-mail給甲方。
4、甲方銀行收到乙方銀行開出的正本銀行存款單掃描件e-mail后,通過swift進行查詢,經查詢無誤后在15個銀行工作日內按乙方要求向接款銀行發出付款通知。
5、 甲方付款通知發出后在21個銀行工作日內將首批款打到乙方指定的接款銀行。
6、 在第一筆款到位后,余款在3-5個月內全部付清。
7、乙方收到全款后,甲方在每年12月15號之前,憑乙方開戶的相關銀行向甲方開出的利息單取息,同時銀行開出第二年的利息單交由甲方。
8、乙方開出的銀行存款單在一年零一個月后自行解凍。
四、法律依據
巴黎國際商會icc500(1993年)最后修訂版條款。
五、共同遵守條款
本合同一經簽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終止或撤消此合同。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認真執行合同條款;根據icc500條款,違約方向守約方賠償合同金額的1%違約金,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本合同執行icc500條款中,因不可抗力因素、天災、動亂、戰爭而造成本協議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3、不按合同條款操作而導致交易終止或違反合同條款者視為違約。
4、乙方保證開出的存款單和有關資料文件為合法真實,如經甲方銀行查證發現虛假不實,則視為違約。
5、甲方如未能按合同條款向乙方撥款,則視為違約。
七、解決糾紛終止
雙方發生違約糾紛時,任何一方均有權提出仲裁,仲裁地為北京,仲裁機關為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中國國際商會仲裁院。
八、生效及終止
1、本合同為中文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
2、 本合同簽訂后立即生效,雙方一致書面同意本合同全部內容,履行完畢即告終止。
3、 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制定合同副本,合同副本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融資協議 篇2
甲方(投資方):
法定地址:
聯系方式:
傳真號碼:
乙方(項目方):
法定地址:
聯系方式:
傳真號碼:
甲乙雙方本著“至誠合作,平等互惠”的原則,針對乙方所提交的“ ” 項目材料,就項目市場前景、規模產能、經濟價值、社會效益等方面進行了充分的溝通、交流以及綜合評審。根據項目開發價值,并依據《民法典》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發改委等相關部門頒布的法令法規,現甲乙雙方本著“共同發展,造福社會”的合作精神,一致同意簽訂本協議。
第一節 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2、項目地址:
3、項目批文號:
4、投資總額: 萬元(人民幣,下同)
5、融資總額: 萬元(人民幣,下同)
6、建設周期: 個月
7、規模產能:
8、項目負責人:
第二節 合作程序
9、本協議簽訂后,乙方需盡快向甲方提供如下材料:
1)發改委立項批文或政府開發授權書;
2)項目可行性分析報告(項目概況、項目籌建情況、團隊構建、市場營銷、經營模式、投資估算、投資回收期等);
3)融資申請書(建設進度安排、用款計劃、還款計劃等);
4)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代碼證、銀行開戶許可證及法人身份證等證件復印件;
5)律師盡職調查報告;
6)商業計劃書等;
乙方需將以上資料復印件以書面形式郵寄給甲方公司,由甲方作為評審依據,并作檔案保存。
10、根據國際投融資慣例,本協議簽訂后,甲方應派出專門人員或同時邀請相關投資商一同到乙方項目建設地核實項目真實性。乙方應盡快安排核實事宜,并以商務函形式書面通知甲方進行實地核實。
11、如經實地核實證明項目真實有效,且當地投資環境、政治環境、交通環境、稅收扶持政策等各方面資源環境與項目可行性報告之分析闡述一致,甲方應立即進入融資談判程序。甲方承諾:一經啟動融資,于 天內首筆融資款 % 共計 萬元進入乙方賬戶。
第三節 合作內容
12、甲方以融資款或者委托第三方投資商以資金 萬元投入,乙方以土地、廠房、項目未來收益、市場、技術、專利等有形(或無形)資產向甲方或第三方投資商進行抵押,由甲乙雙方或者乙方與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投資商共同進行項目開發。
13、甲方融資款或者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投資商投資款共計 萬元按比例分批進入乙方公司賬戶,首筆資金 %共計 萬元于本協議簽訂之后的 日內進入乙方公司賬戶。余下 %款項,根據乙方提交、甲方和第三方投資商審核通過的用款計劃分一次或兩次到位,以不影響乙方工程建設進度為前提,每批次前后間隔不超過3個月。
14、甲乙雙方或者乙方與第三方投資商共同成立項目合作公司,公司設董事會,董事會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作公司一切重大問題。公司董事長由乙方公司法定代表人擔任。
15、合作公司董事會及其組織機構的組建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實施細則》為依據,并參照甲乙雙方或乙方和第三方投資商的共同意愿來完成。
16、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資商不享有合作公司股份,也不參與合作公司經營管理,不承擔合作公司日常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經濟及法律風險。合作公司由乙方負責經營管理,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資商委托開戶銀行或委派財務總監對投資款流向進行日常監督,乙方必須做到資金專款專用,并定期向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資商匯報資金使用情況。
17、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資商享受固定年利率回報,每年按投資款總額 %計算,每年結算一次,每年度12月30日前結清當年利息。到每年度12月底如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資商未收到乙方展期付息申請書,而乙方又未及時交納,則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資商有權按投資款總額每天萬分之二向乙方征收滯納金。
18、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資商與乙方的合作期為三年,乙方自第一年起向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資商支付利息。合作期滿年后乙方需一次性付清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資商資金利息,并還清全部本金。如乙方需要繼續使用資金,可于三個月前向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資商提交申請,經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資商審核認可后,可展期。如合作期滿結束,乙方尚不能全額歸還本金,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資商有權享有合作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權,并根據所占股份大小有權對企業進行改組、兼并、拍賣、對外租賃、承包經營等。
19、甲方應保證資金來源合法清潔,并能滿足項目建設需要。在合作期內,如乙方無違約及其他過失行為,甲方不得隨意加收利息或其他費用,并不得提前收回資金。如項目由甲方委托第三方投資商投資,甲方應履行監督責任,盡努力協助乙方規避投資商任意加收利息或其他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實施細則》為依據,并參照甲乙雙方或乙方和第三方投資商的共同意愿來完成。
16、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資商不享有合作公司股份,也不參與合作公司經營管理,不承擔合作公司日常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經濟及法律風險。合作公司由乙方負責經營管理,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資商委托開戶銀行或委派財務總監對投資款流向進行日常監督,乙方必須做到資金專款專用,并定期向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資商匯報資金使用情況。
17、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資商享受固定年利率回報,每年按投資款總額 %計算,每年結算一次,每年度12月30日前結清當年利息。到每年度12月底如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資商未收到乙方展期付息申請書,而乙方又未及時交納,則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資商有權按投資款總額每天萬分之二向乙方征收滯納金。
18、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資商與乙方的合作期為三年,乙方自第一年起向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資商支付利息。合作期滿年后乙方需一次性付清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資商資金利息,并還清全部本金。如乙方需要繼續使用資金,可于三個月前向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資商提交申請,經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資商審核認可后,可展期。如合作期滿結束,乙方尚不能全額歸還本金,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資商有權享有合作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權,并根據所占股份大小有權對企業進行改組、兼并、拍賣、對外租賃、承包經營等。
19、甲方應保證資金來源合法清潔,并能滿足項目建設需要。在合作期內,如乙方無違約及其他過失行為,甲方不得隨意加收利息或其他費用,并不得提前收回資金。如項目由甲方委托第三方投資商投資,甲方應履行監督責任,盡努力協助乙方規避投資商任意加收利息或其他費用。
20、乙方保證在合作期內做到資金專款專用,如出現非法擠占、挪用等行為,甲方或第三方投資商有權對乙方進行干涉和制止,直至終止合作。
21、本協議一經簽訂,雙方應共同建立相互監督和配合機制,保證合作順利進行,積極配合對方進行相關信息的反饋與跟蹤,及時向對方提供所需要的數據、報告等信息。
第四節 特別約定
為保證合作順利進行并取得圓滿成功,甲乙雙方自愿達成如下條款:
22、本協議一經簽訂,乙方應盡快安排甲方或甲方同時邀請第三方投資商進行實地核實事宜,甲方因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標準為實報實銷,以后各方費用各自承擔。
23、本協議一經簽訂,乙方須盡快向甲方支付合作保證金 萬元。
24、如果甲方以融資款對項目進行直接投資,每年享受 %的固定年利率回報;乙方向甲方支付每年利息和歸還本金的方式按本協議第三節《合作內容》中第17款、第18款之約定執行。如果甲方以融資款對項目直接投資,則在首筆融資款進入乙方賬戶時,甲方將乙方交納的合作保證金退還乙方。
25、如果甲方委托第三方投資機構對本項目進行投資,在投資款進入乙方賬戶后甲方不再退還乙方合作保證金,乙方在甲方應得傭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再行補給甲方。
26、如果甲方委托第三方投資機構對本項目進行投資,則甲方有權收取融資服務費(傭金),傭金的收取按投資款到賬總額的 2 %計算。在投資款進入乙方賬戶、乙方可自由支配后,乙方須在一周付清甲方應得傭金。傭金的支付,實行批到批結。
27、甲方承諾:甲方融資款或第三方投資商投資款的首筆 %投資款于 天內進入乙方公司賬戶。余下 款項,根據乙方提交、甲方或第三方投資商認可的用款計劃分一次或兩次到位,以不影響乙方工程建設進度為宜。如果是由第三方投資商進行投資,甲方將協助乙方做好與投資商的談判工作,落實資金到賬計劃,促進項目工程建設順利進行。
26、本協議簽訂后,甲方可對項目真實性進行核實,如經核實及終審無誤,無不正當理由甲方不得單方面終止合作,應全力保證資金按時足額到位,以滿足項目建設的要求。如超過 60 天首筆資金尚未到位,甲方應該及時退還乙方 保證金。
27、本合同一經簽訂,乙方也不得以任何理由終止合作,否則前期向甲方支付的 萬元保證金作為對甲方的經濟賠償,甲方不再退給乙方。
第五節 補充條款
28、保密條款
為確保合作順利進行并取得圓滿成功,甲乙雙方自愿遵守并切實履行關于項目保密方面的責任和義務。
1)合作過程中彼此因信息交流而提供的所有以文字、圖像、音像、光碟等為載體的文件、資料、數據、情況說明等,以及雙方在洽談、合作過程中的言行,均在保密范圍(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雙方所有涉及本項目合作的人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協議書內容,以及其他合作洽談、項目公證合同內容等涉及本項目合作的任何信息。
3)保密期自本協議簽訂之日始,合作期滿止。保密期內如發生違反本協議保密條款規定的行為,導致有關資料披露、資源流失,造成項目合作無法進行,后果由泄密一方負責。
29、信息交流
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在合作過程中的信息交流應遵循如下原則:
1)一切通知、請求、商務函件、數據材料等,均需以正式公文形式向對方發出,未經加蓋印章予以確認的文件資料、以及以口頭方式表達的意見,均不能視為正式依據。
2)快遞、傳真、信函等,一經發出即視為已經傳達對方。電子郵件需以電話方式再予確認,方可視為已經傳達對方。
30、合同的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經簽訂,則具有法律效力,但乙方未向甲方支付合作保證金的情形除外。有效期自簽訂之日生效,至合作期滿終止。合同一經簽訂,甲乙各方均不得單方面毀約,否則,由違約一方負責賠償另一方全部經濟損失。
但出現下列情形的除外:
1)發生戰爭、地震等自然災害,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作無法進行;
2)國家產業政策發生重大變化,導致合作無法進行;
3)因政府、政策等關系,導致經營機制發生重大變化,如一方實行承包、租憑、聯營、合營(兼并重組)、分立等;
4)一方發生重大經濟、法律糾紛,以及嚴重虧損等情況,被執法部門強令破產、解散、吊銷執照等; 受不抗力及上述其他因素嚴重影響的一方,在無力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條款時,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及時將情況向另一方通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制定補救措施,盡最大努力維護對方合法利益不受損失。在全力減輕或消除對方損失的前提下,可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延長、縮短或終止合同履約期。
31、爭議解決
雙方在合作過程中如發生未及預知的爭議,應本著“求同存異,友好協商”的原則磋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
第六節 其他
32、本項目投資協議書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在辦理項目公證時予以補充。補充條款應以本協議約定條款為依據,一經簽訂則具有與本協議書同等的法律效力。
33、協議同簽于 ,以下無內容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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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協議 篇3
本協議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以下各方簽訂:
(1)_________(注冊登記編號:___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地址位于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人”,包括其繼受人);
(2)_________,地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提供貸款的貸款人(以下簡稱“貸款人”或“貸款銀行”,根據上下文內容可包括其繼受人和受讓人);和
(3)_________公司(注冊登記編號____________),根據_________法律成立,地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公司保證人”,包括其繼受人)。
鑒于貸款人同意根據借款人的請求,根據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向借款人提供總計不超過_________美元(US$_________)的定期貸款(以下簡稱“貸款額度”),且為此公司保證人同意按本協議規定提供如下所述的保證、聲明和承諾以及公司保證書。因此,當事人各方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定義
1.1 在本協議中除另有定義的以外,以下用語具有以下含意:
1.1.1 “適用法律”包括與本協議和擔保文件的簽署、提交、履行、有效性和可執行性相關的新加坡、香港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任何憲法、條約、法令、各級立法、普通法、慣例法及司法判例;
1.1.2 “轉讓契約”包括保險單轉讓契約、銷售收入轉讓契約、租金收入的轉讓契約和貸款人憑其自主決定而不時要求的其他轉讓契約;
1.1.3 “保險單轉讓契約”是指將由公司保證人和_________按照本協議附件A的格式或貸款人指定的其它格式,單獨或共同簽署的、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轉讓保險單(及保險單的所有權利、權益和利益)的保險單轉讓契約;
1.1.4 “租金收入轉讓契約”是指將由公司保證人和/或_________按照本協議附件B的格式或貸款人指定的其它格式,單獨或共同簽署的、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轉讓有關租金收入的所有權利、權益和利益的租金收入轉讓契約;
1.1.5 “銷售收入的轉讓”是指將按照本協議附件C的格式或貸款人指定的其它格式簽署的,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轉讓有關租金收入的所有權利、權益和利益的契約;
1.1.6 “提款有效期”是指有關貸款額度的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1個月或者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貸款額度被全額提取的期間,以較早者為準;
1.1.7 “工作日”是指除星期六、星期日以外的并且在新加坡、香港、中國和紐約市銀行及外匯交易市場通常開門營業之日;
1.1.8 “公司保證書”是指將由公司保證人按照本協議附件E的格式或貸款人指定的其它格式簽署的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保證書,包括對其不時作出的修改、變更或延期;
1.1.9 “提款日”是指借款人可以根據本協議第5.1款規定開始提款之日(無論提款是否實際發生);
1.1.10 “提款”是指根據本協議第五條規定,已經或將向借款人提供的任何、每一或所有(具體根據條款加以規定)的貸款額度項下的款項;
1.1.11 “提款通知”是指經借款人董事會決議授權的人根據本協議第五條的規定,按照本協議附件“F”的格式和內容簽署的一份或多份請求提款的通知;
1.1.12 “違約事件”是指本協議第十二條規定的任何違約事件;
1.1.13 “貸款額度”是指貸款人將根據本協議向借款人提供的金額不超過本金總額的貸款額度;
1.1.14 “最后還款日”是指自提款日起滿十二(12)個月之日或貸款人根據本協議規定的條款和條件而絕對自主決定的其它日期;
1.1.15 “債務”是指根據本協議第12.1.5款規定,借款人對任何第三方所負擔的支付任何款項的義務或責任;
1.1.16 “保單”是指就抵押物及其所有附屬設施、裝修、裝璜、商貿設備和所有為經營酒店而使用的其它財產借款人按貸款人的要求自費投保而取得的保險單證,其保險范圍包括上述財產全值或貸款人決定的價值就火災、偷盜、雷擊、意外、暴亂、破壞、滅失、貶值或貸款人不時決定的其它風險;
1.1.17 “付息日”是指每一計息期的最后一日;
1.1.18 “計息期”是指根據下述規定所確定的每一連續期間:
1.1.18.1 與提款有關的第一個計息期應是自提款之日起的三個月或六個月期間或貸款人選定的其它期間;
1.1.18.2 其后的每一計息期應是自前一個計息期的最后一日起的三個月或六個月期間或貸款人選定的其它期間;
1.1.18.3 如果一個計息期被延長或被縮短,則下一個計息期應當如同前一計息期不曾被延長或縮短而仍于其本應到期之日結束,除非下一個計息期本身也被相應地延長或縮短;
1.1.18.4 任何超越最后還款閂的計息期應被縮短至該最后還款日結束;
1.1.19 “貸款”是指根據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在某一時間借款人已提取并尚未清償的貸款額度的本金總額或(視協議的具體規定)根據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在某一時間借款人尚未清償的金額數目;
1.1.20 “月”是指自某一個日歷月的某一天起至下一個日歷月的同日(含該日)止的期間,但是(1)如果該期間自一個日歷月的最后一個工作日起而該工作日在下一個日歷月沒有相應日,則該期間應于該下一個日歷月的最后一個工作日結束,(2)如果該同日不是一個工作日,則該期間應于該同日的下一個工作日結束,但是如果該下一日不是工作日的,則該期間應于該同日的前一個工作日結束。
1.1.21 “抵押協議”是指已經或將由抵押人按照本協議附件G的格式和內容簽署的被稱為“抵押”的擔保文件;
1.1.22 “抵押物”在本協議內的定義與抵押協議內“抵押物”的定義相同;
1.1.23 “抵押人”在本協議內的定義與抵押協議內“抵押人”的定義相同;
1.1.24 “基本利率”是指貸款人不時確定的該時所用的美元基本貸款利率;
1.1.25 “本金總額”是指金額不超過_________美元(US$_________)的本金總額;
融資協議 篇4
需方(甲方):教育局 合同編號:
供方(乙方):四川電腦有限責任公司
甲乙雙方就 年月 日簽定的買賣合同及甲方與四川電腦有限責任公司托普電腦服務中心簽定的系統工程安裝工程合同,經協商一致,達成融資協議如下:
1、付款方式采用買方*貸方式,即由各縣(市、區)教育局下屬學校作為承貸主體向銀行借款,用于甲方的辦公自動化或“校校通”建設,借款總額
元(人民幣大寫:整 )。借款期限不超過三年。由乙方負責為承貸主體在銀行的借款提供擔保。
2、甲方應向承貸主體分期還清辦公自動化或“校校通”建設用款。每期還款比例、時間依據承貸主體與農行保*市支行簽定的借款合同為準。
3、甲方應承擔借款(辦公自動化或“校校通”建設用款)利息、可能產生的罰息等責任。由于違約而造成另一方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全額賠償。
4、 甲方在未向承貸主體還清 “校校通”建設用款前,甲乙雙方應按還款比例持有一定的設備所有權,逾期不能還款,甲方應付剩余設備金額15%的違約金。在此期間,甲方有責任保證設備的完好無損。如有異常情況,應及時通知乙方,如發生丟失、損毀等應由甲方負責賠償應付金額。在甲方全部還清“校校通”建設用款后,設備所有權即全部轉歸甲方所有。
5、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之委托代理人簽字,保定市教育信息中心確認,并加蓋各自單位的行政公章或經濟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教育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簽定時間: 簽定時間:
融資協議 篇5
本協議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以下各方簽訂:
(1)_________(注冊登記編號:___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地址位于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人”,包括其繼受人);
(2)_________,地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提供貸款的貸款人(以下簡稱“貸款人”或“貸款銀行”,根據上下文內容可包括其繼受人和受讓人);和
(3)_________公司(注冊登記編號____________),根據_________法律成立,地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公司保證人”,包括其繼受人)。
絕于貸款人同意根據借款人的請求,根據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向借款人提供總計不超過_________美元(US$_________)的定期貸款(以下簡稱“貸款額度”),且為此公司保證人同意按本協議規定提供如下所述的保證、聲明和承諾以及公司保證書。因此,當事人各方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定義
1.1 在本協議中除另有定義的以外,以下用語具有以下含意:
1.1.1 “適用法律”包括與本協議和擔保文件的簽署、提交、履行、有效性和可執行性相關的新加坡、香港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任何憲法、條約、法令、各級立法、普通法、慣例法及司法判例;
1.1.2 “轉讓契約”包括保險單轉讓契約、銷售收入轉讓契約、租金收入的轉讓契約和貸款人憑其自主決定而不時要求的其他轉讓契約;
1.1.3 “保險單轉讓契約”是指將由公司保證人和_________按照本協議附件A的格式或貸款人指定的其它格式,單獨或共同簽署的、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轉讓保險單(及保險單的所有權利、權益和利益)的保險單轉讓契約;
1.1.4 “租金收入轉讓契約”是指將由公司保證人和/或_________按照本協議附件B的格式或貸款人指定的其它格式,單獨或共同簽署的、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轉讓有關租金收入的所有權利、權益和利益的租金收入轉讓契約;
1.1.5 “銷售收入的轉讓”是指將按照本協議附件C的格式或貸款人指定的其它格式簽署的,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轉讓有關租金收入的所有權利、權益和利益的契約;
1.1.6 “提款有效期”是指有關貸款額度的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1個月或者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貸款額度被全額提取的期間,以較早者為準;
1.1.7 “工作日”是指除星期六、星期日以外的并且在新加坡、香港、中國和紐約市銀行及外匯交易市場通常開門營業之日;
1.1.8 “公司保證書”是指將由公司保證人按照本協議附件E的格式或貸款人指定的其它格式簽署的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保證書,包括對其不時作出的修改、變更或延期;
1.1.9 “提款日”是指借款人可以根據本協議第5.1款規定開始提款之日(無論提款是否實際發生);
1.1.10 “提款”是指根據本協議第五條規定,已經或將向借款人提供的任何、每一或所有(具體根據條款加以規定)的貸款額度項下的款項;
1.1.11 “提款通知”是指經借款人董事會決議授權的人根據本協議第五條的規定,按照本協議附件“F”的格式和內容簽署的一份或多份請求提款的通知;
1.1.12 “違約事件”是指本協議第十二條規定的任何違約事件;
1.1.13 “貸款額度”是指貸款人將根據本協議向借款人提供的金額不超過本金總額的貸款額度;
1.1.14 “最后還款日”是指自提款日起滿十二(12)個月之日或貸款人根據本協議規定的條款和條件而絕對自主決定的其它日期;
1.1.15 “債務”是指根據本協議第12.1.5款規定,借款人對任何第三方所負擔的支付任何款項的義務或責任;
1.1.16 “保單”是指就抵押物及其所有附屬設施、裝修、裝璜、商貿設備和所有為經營酒店而使用的其它財產借款人按貸款人的要求自費投保而取得的保險單證,其保險范圍包括上述財產全值或貸款人決定的價值就火災、偷盜、雷擊、意外、暴亂、破壞、滅失、貶值或貸款人不時決定的其它風險;
1.1.17 “付息日”是指每一計息期的最后一日;
1.1.18 “計息期”是指根據下述規定所確定的每一連續期間:
1.1.18.1 與提款有關的第一個計息期應是自提款之日起的三個月或六個月期間或貸款人選定的其它期間;
1.1.18.2 其后的每一計息期應是自前一個計息期的最后一日起的三個月或六個月期間或貸款人選定的其它期間;
1.1.18.3 如果一個計息期被延長或被縮短,則下一個計息期應當如同前一計息期不曾被延長或縮短而仍于其本應到期之日結束,除非下一個計息期本身也被相應地延長或縮短;
1.1.18.4 任何超越最后還款閂的計息期應被縮短至該最后還款日結束;
1.1.19 “貸款”是指根據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在某一時間借款人已提取并尚未清償的貸款額度的本金總額或(視協議的具體規定)根據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在某一時間借款人尚未清償的金額數目;
1.1.20 “月”是指自某一個日歷月的某一天起至下一個日歷月的同日(含該日)止的期間,但是(1)如果該期間自一個日歷月的最后一個工作日起而該工作日在下一個日歷月沒有相應日,則該期間應于該下一個日歷月的最后一個工作日結束,(2)如果該同日不是一個工作日,則該期間應于該同日的下一個工作日結束,但是如果該下一日不是工作日的,則該期間應于該同日的前一個工作日結束。
1.1.21 “抵押協議”是指已經或將由抵押人按照本協議附件G的格式和內容簽署的被稱為“抵押”的擔保文件;
1.1.22 “抵押物”在本協議內的定義與抵押協議內“抵押物”的定義相同;
1.1.23 “抵押人”在本協議內的定義與抵押協議內“抵押人”的定義相同;
1.1.24 “基本利率”是指貸款人不時確定的該時所用的美元基本貸款利率;
1.1.25 “本金總額”是指金額不超過_________美元(US$_________)的本金總額;
1.1.26 “潛在違約事件”是指隨著時間流逝和/或發出通知便將成為違約事件的事件;
1.1.27 “有關機構”包括根據適用法律有權主管與本協議和擔保文件的簽署、提交、履行、有效性和可執行性相關的任何事宜的,或與由該等事宜發生或有關該等事宜的爭議的解決相關事宜的任何司法的、政府的、或行政的機構;
1.1.28 “有關司法管轄區域”是指本協議和擔保文件的簽署和/或本協議和擔保文件中任何條款和條件的履行和執行發生于其中的新加坡、香港、中華人民共和國及任何其它司法管轄區域;
1.1.29 “租金收入”是指按照貸款人同意的條款出租商店而不時獲得的租金收入;
1.1.30 “銷售收入”是指因本協議附件1所規定的油或油類產品的銷售而應付給借款人的銷售收入;
1.1.31 “擔保文件”是指下述文件的所有或部分(視上下文情況而定):
1.1.31.1 抵押協議;
1.1.31.2 公司保證書;
1.1.31.3 保險單轉讓契約;
1.1.31.4 租金收入轉讓契約;
1.1.31.5 銷售收入轉讓契約;
1.1.31.6 為擔保借款人在本協議項下的責任和義務而根據要求不時簽署的所有任何其它或另外的擔保文件;和對上述擔保文件不時作出的修改、補充和變更;
1.1.32 “擔保權益”是指任何抵押、質押、留置、抵銷或任何其它所設定或發生的擔保權益,連同任何賒購、權證留置、出租、出售及轉購買或其它類似安排;
1.1.33 “商店”是指本協議附件H規定的商店和辦公室;
1.1.34 “新加坡銀行同業拆放利率”是指有關一個具體的期間,由貸款人所決定的年利率(該決定將是決定性的),該利率應是由貸款人選定的兩家主要銀行(包括一家日本銀行和一家歐洲銀行)各自就與需要決定新加坡銀行同業拆放利率之款額和/或期間相同的款額和/或期間,在預定提款日或為本協議之目的需要計算新加坡銀行同業拆放利率之日(下稱“利率確定日”)前第二個工作日上午大約11時(新加坡時間),在新加坡銀行同業市場上提出的美元存款利率(該等利率顯示在路透社通過其監控服務系統或任何相應繼承者所提供的“SIBOR”屏頁,下稱“路透社顯示屏”內)的平均值(經必要的四舍五入形成1/16%的完整倍數);但是如果在需要計算利息的任何期間的任何利率確定日,(a)在相關時間在路透社顯示屏上為該期間只有一家銀行或沒有銀行提出新加坡銀行同業拆放利率的報價,或者(b)按照上述方式確定的新加坡銀行同業拆放利率、按照貸款人的判斷,明顯不正確,那么新加坡銀行同業拆放利率就任何該等期間而言,應是兩家主要銀行在新加坡銀行同業市場上就該期間就與提款額或貸款額或按本協議之目的需要確定新加坡銀行同業拆放利率的款額同等的金額,按照貸款人的要求于相關的利率確定日上午大約11時(新加坡時間)向貸款人分別提出的美元存款利率的平均值(如上進行四舍五入),但是如果按照上述做法提出報價的主要銀行少于兩家,那么利息的利率將按照第20.4款和第20.5款的規定確定;
1.1.35 “美元”是指美利堅合眾國的合法貨幣。
1.2 如所用詞句屬單數,則應包括復數在內,反之亦然。
1.3 本協議中的條目編號和標題只為參考方便而設,在解釋本協議時并無效力。
1.4 除非另有規定,本協議提及的“條”、“段落”和“附件”應被解釋為本協議的條、段落和附件。
1.5 在提到法律規定時應被解釋為是包括不時經過修改、重新制定之法律的規定。
1.6 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所有提及的時間都應該是指新加坡時間。
1.7 除非另有規定,在提到本協議、擔保文件或其它任何文件時應被解釋為是包括經過修改,變更、更新或補充并于該時有效的版本。
1.8 貸款標準條件和條款(請見附件J)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除非本協議另有明確規定不適用該標準條件和條款或本協議的條件和條款與該標準條件和條款相矛盾(但僅限于該等矛盾之處)。
第二條 貸款用途
2.1 胯款人應將貸款額度用于流動資金需求。
2.2 胯款人應按照本協議規定的用途使用全部貸款,但貸款人并無義務確保借款人將貸款額度用于本協議規定的用途。
第三條 前端費
除非貸款人另有指示,借款人應在本協議簽署后一個月之內且在本協議第五條規定的提款日之前向貸款人支付金額為_________美元(US$_________)的前端費(不論借款人實際提款的數額是多少)。如果沒有發生任何提款,借款人仍應在提款有效期期滿之前支付該筆款項。
第四條 先決條件;貸款額度將在符合下述條款和條件的情況下提供給借款人:
4.1 于貸款人已經收到(或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將在可以獲得之時即時收取,或貸款人根據當時情況放棄收取)格式和內容均令貸款人滿意的所有下述各項之時:
4.1.1 經適當簽署證實的按本協議附件K的格式簽署的借款人的股東會決議和董事會決議復印峻各一份,該股東會決議和董事會決議須授權:
4.1.1.1 胯款人按本協議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取得貸款額度;和
4.1.1.2 胯款人適當授權的代表簽署本協議、提款通知、擔保文件、授權委托書和所有的相關文件及其中涉及的通知并發出和/或接收為貸款而不時要求或急需的該等通知、要求或其它聯絡;
4.1.2 經適當簽署證實的按本協議附件L的格式簽署的公司保證人的股東會決議和董事會決議復印峻各一份,該股東會決議和董事會決議須授權:
4.1.2.1 公司保證人提供公司保證書;和
4.1.2.2 公司保證人適當授權的代表來代表公司保證人簽署本協議、公司保證書和所有的相關文件及其中涉及的通知;
4.1.3 經適當簽署證實的按本協議附件M的格式簽署的抵押人和_________的股東會決議和董事會決議復印峻各一份,該股東會決議和董事會決議須授權:
4.1.3.1 各公司提供抵押(如需要)、保險單轉讓和租金收入轉讓;和
4.1.3.2 各公司的適當授權人代表該公司簽署抵押協議(如需要)、保險單轉讓契約和租金收入轉讓契約和所有的相關文件及其中涉及的通知;
4.1.4 本合同第4.1.1.2款,第4.1.2.2款和第4.1.3.2款提及之人物的一套簽字樣本(經各公司的兩位董事或一位董事和一位秘書或根據法律被授權的其他人簽署證實并附于本協議第4.1.1款、第4.1.2款和第4.1.3款提及之各公司的注冊證書和董事會決議);
4.1.5 經簽署證實的有關借款人、抵押人、公司保證人和_________注冊證書和章程(包括至今為止的所有變更)的復印峻各一份;
4.1.6 按照本協議附件A、B、C、E、G的格式經合法簽署,并完成了印花稅貼花(如有)、登記和提交的擔保文件及有證據證明:
4.1.6.1 在抵押合同規定的抵押設立之前,抵押人是抵押物的唯一合法所有者和受益人;
4.1.6.2 在抵押合同規定的抵押設立之前,抵押物上并沒有被設定任何在先的負擔;
4.1.7 按照本協議附件D的格式經合法簽署、完成印花稅貼花(如有)、登記和提交的授權委托書;
4.1.8 由貸款人所接受的具有合法資格的獨立估價師出具的證明抵押物價值不少于港元_________并為貸款人滿意的關于抵押物的估價報告原件一份,該估價報告應在本協議簽署前十五日內向貸款人出具;
4.1.9 由香港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公證機構和/或律師事務所按貸款人接受的格式和內容簽發的法律意見書;
4.1.10 證明有關本協議和/或擔保文件和/或授權委托書及其所規定事項所要求的任何有關機構的批準和/或授權均已獲得的令貸款人滿意的證明文件;
4.1.11 經簽署證實的所有關于本協議和擔保文件的簽署和履行所必須的政府備案或登記和批準/或授權得以完成的證明文件的復印峻(如需,該等文件應經翻譯并合法公證)及關于使本協議和擔保文件以及借款人在該等文件項下的義務成為合法有效、有約束力并可執行而所必須的所有備案、登記和其它手續已經或將被完成的證明;
4.1.12 保險單原件;
4.1.13 已為借款人接受的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的貸款意向書的復印峻一份;
4.1.14 貸款人所接受的關于借款人所有貸款的詳細情況的披露;
4.1.15 胯款人和公司保證人的附屬企業和關聯公司(或其所在國法律所規定的類似機構)經審計的有關該等期間的財務報告(憑貸款人的要求);
4.1.16 有關借款人的財務和商業及貸款人合理要求的其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其股權狀況、管理機構等);
4.1.17 本協議簽署日不少于五個工作日之前貸款人向借款人合理要求的有關本協議所規定之任何事項文件的復印峻(該復印峻須經簽署證實)。
4.2 于下述條件得以滿足之時:
4.2.1 在本協議和擔保文件簽署和提交之前所要求的,以及使借款人之義務成為合法有效,有約束力并可按其各自條款執行而所要求的所有行動、條件和事宜均已嚴格并適當地按照適用法律進行、完成和發生;
4.2.2 胯款人沒有違反任何其所作的承諾或本協議的規定,且本協議中所有的聲明和保證仍是真實,準確的,也沒有發生任何違約事件;和
4.2.3 胯款人或公司保證人的經營狀況或財務狀況沒有發生實質性的變化。
4.3 如任何轉讓契約因尚未存在合同,帳面債務或保險索賠權或者因根據適用法律的任何原因而可能成為無效或不能執行,借款人承諾應在該等合同、帳面債務或保險索賠存在后立即不時或在貸款人決定的時間簽署或重新簽署或促使他人簽署該等轉讓契約,并且應采取必要措施完善或確保完善該等轉讓契約欲設立的擔保。借款人進一步承諾將不會簽署含有任何禁止或阻礙將有關收益轉讓給貸款人的合同(該等合同的收益將成為轉讓契約的標的),并且借款人將促使抵押人也不會簽署此類合同。任何未能履行本4.3條款規定的義務的行為將構成本協議12.1.5項下的違約事件。
第五條 提款
5.1 胯款人應在提款有效期內在貸款額度項下一次性地提款。任何在貸款額度項下未被提取的數目之額度應被自動取消,除非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并依其自主決定對超過一次的提款予以同意。
5.2 胯款人應最遲在預期提款日的五(5)個工作日之前將提款通知交給貸款人。
5.3 提款通知中應按照本協議附件“F”所述將有關細節具體列出。
5.4 提款通知只有在貸款人確實收到時才生效。
5.5 提款通知應構成借款人的一份確認函,確認至今沒有發生任何違約事件或潛在違約事件及所有聲明保證在任何事實方面仍然保持真實、準確。
5.6 提款通知一經貸款人收到即為不可撤銷,借款人有義務按照提款通知的規定來實現提款。
5.7 胯款人同意,如借款人未向貸款人支付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前端費,貸款人可以從提款通知項下未被提取的款項中將該筆前端費予以抵銷,該等抵銷不應被視為以任何方式扣減到期未付的貸款。
第六條 本金歸還、提前還款
依據本協議第十二條、第十三條和第二十條規定,除非貸款人按其絕對自主確定之條款和條件另外作出書面同意,所有的貸款應在最后還款日被一次性全額付清。
6.1 如果借款人在預定的提前還款日不少于三十(30)天前給予貸款人書面通知,借款人可以向貸款人提前歸還全部或部分貸款、發生的利息和所有其它的應付款(包括按照本協議第6.5款規定計算出的金額數目);假設預定的提前還款日總是相關計息期的最后一天。
6.2 提前歸還的是部分貸款時,提前還款的數額最小應為______________美元(US$______________),或為______________美元(US$_________)的完整倍數。任何提前還款都應采用本協議第6.1款規定的方式歸還。
6.3 胯款人根據本協議第6A.1款規定簽發的任何提前還款通知都是不可撤銷的,借款人有義務按照該通知提前還款。
6.4 除非貸款人另有書面同意并指示有新的條款、條件,所有已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可再提取。
6.5 在提前歸還貸款的全部或部分的同時,借款人應就任何在最后還款日之前生效的提前還款,按照提前歸還的未清償貸款之余額的百分之零點五(0.5%)向貸款人支付費用。
第七條 利息
7.1 胯款人應在每一付息日按本協議第7.2款規定的有關利率向貸款人支付尚未清償的貸款之利息。
7.2 適用于任何計息期的利率應等于新加坡銀行同業拆放利率加上百分之二(2%)的年利率或等于貸款人按其絕對自主確定的適用于該計息期的其它利率。
7.3 應付的貸款利息金額應以美元支付,并應以每年三百六十天為基礎按照實際天數逐日計算。計算實際天數時,應將前一個付息日(而非付款日)包括在內。
7.4 對于貸款本金連同所發生的利息和于本協議規定之到期日應付而未付的所有款項,應憑要求支付額外利息(不論判決前或判決后),該額外利息應自應付之日起至該等本金利息或其它應付款項(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實際支付之日止,按照本協議第7.2款規定之相關貸款利率加上百分之五(5%)所得出的利率逐日計算。借款人承認,前述應付的額外利息真實地代表了貸款人因借款人不能及時履行其付款義務和責任而將遭受的損失和損害。
7.5 貸款人關于適用任何時間的利率的證明和到期應付利息的金額應是無誤的、確定的,并是對借款人有約束力的。
第八條 支付、銷售收入和租金收入
8.1 所有由借款人按照本合同任何條款支付的款項,不論以本金、利息或費用或其他款項,均應按下列順序用于下列目的。
8.1.1 首先用于支付按照本合同第三條規定任何應付給貸款人和擔保代理人的任何款項;
8.1.2 其次用于償付與本合同和擔保文件有關或在收取本合同項下應付款項或執行本合同或擔保文件的任何條款中發生的貸款人和擔保代理人承擔的所有費用和開支(包括應全額償付的法律費);
8.1.3 第三用于支付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規定應付的利息;
8.1.4 第四用于償還貸款本金余額。任何人所打算的款項用途均須服從上述支付順序。
8.2 胯款人對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所有付款,應在到期日上午_________時(紐約時間)之前,通過該日的清算方式,貸計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帳戶(帳號_________)或貸款人不時以書面方式指定的紐約或其他地方的其他銀行的其他帳戶。
8.3 如果按照本合同的任何應付款項在一個非工作日到期應付,則該等應付款項應于該日后的下一個工作日支付,除非該等下一個工作日屬于另一個日歷月,在該等應付款項應在緊接該日的前一個工作日支付并且所有利息的支付應作相應的調整。
8.4 胯款人根據本合同和擔保文件的所有支付,不論作為本金、利息、費用或其他款項,都不得有沖抵并且不得以支付任何性質的現在或將來施加的稅費為由而有任何扣除或預留。如果在任何時候根據適用的法律,借款人被要求從支付中進行扣除或預留,在該等扣除和預留根據有關司法管轄區的適用法律不超過借款人的最低法律責任并且應付給有關管轄區的有關機構的條件下,則借款人的應付款項應予以必要的增加,以確保在作了扣除和預留后,貸款人能收到如同沒有作扣除或預留的全額。
8.5 胯款人應在有關管轄區適用法允許的期限內匯付該等扣除和預留款項至有關管轄區內的有關機構以免于罰款。
8.6 胯款人應在匯付前述扣除和預留后十四天內或一有機會(以后者為準)將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該等扣除和預留的正式證明或貸款人要求的其他任何書面證據遞交給貸款人。借款人在此同意全額補償貸款人與本合同項下借款人應付的任何款項有關而向貸款人征收、要求或請求的稅費(但對貸款人整個凈所得稅費除外)及因任何該等征收、要求或請求而引起的成本開支、費用和責任。
8.7 胯款人在此承認根據本條應付的額外的金額不應視為利息而應視為預先同意的補償。
8.8 胯款人應保證發給相關第三人書面指示,以將銷售收入和租金收入直接付至上述第8.2款規定的借款人的帳戶內或借款人不時指定的此類帳戶內。如果無論何種原因借款人收到有關租金收入,借款人應作為貸款人的信托人持有該等收入并立即將該等收人直接付至本協議第8.2款規定的借款人的帳戶內或按貸款人確定的方式付給貸款人。
8.9 本協議第8.1款的規定無論任何不會影響貸款人在各個轉讓契約項下從相關的應支付該等收入的第三人處直接獲得該等收入的權利。
第九條 連續擔保
9.1 胯款人向貸款人提供連續擔保,對本協議項下貸款本金、所發生的利息和所有其他應付款項的歸還和補償及借款人在本協議項下的其他義務和責任(無論其為明示或暗示)的履行予以擔保。借款人承諾在提款日或之前提供或督促提供以貸款人為受益的擔保文件。
第十條 聲明和保證
10.1 胯款人在此向貸款人作出聲明并保證,該等事關貸款額度的聲明和保證如下.
10.1.1 胯款人和公司保證人分別是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香港法律注冊成立并合法存在的公司,借款人和公司保證人有充分合法權利擁有其財產,經營其現時經營之業務。借款人和公司保證人只有在借款人向貸款人全額付清所有貸款和發生的利息及其它應付款項后才可以分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香港法律保持其有限責任公司的、法人地位;
10.1.2 胯款人已發行并足額出資的全部股份的總額是,并將持續保持不少于人民幣_________元(RMB_________),而且該等已發行并足額出資的股份的百分之九十(90%)應全部并絕對是,并將持續為公司保證人所持有。
10.1.3 本協議、擔保文件和授權委托書的簽署、提交和履行都是在有關各方的法人權力范圍之內的,且并不違反任何適用法律或任何對有關各方有約束力的契約性規定或任何相關各方的章程之規定;
10.1.4 本協議、擔保文件和授權委托書一經簽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根據其各自條款和條件為當事人設置了具有約束力的可執行義務;
10.1.5 在本協議、擔保文件和授權委托書簽署和提交之前所要求的,以及使借款人、抵押人和公司保證人之義務成為合法有效、有約束力并可按其各自條款執行而所要求的所有行動、條件和事宜均已嚴格并適當地按照適用法律進行,完成和發生;
10.1.6 除了已書面通知貸款人的以外,在有關機構不存在任何針對借款人、抵押人和公司保證人的實際、或有威脅性的訴訟(該等訴訟對借款人不利的判決可能會實質性或負面性地影響借款人、抵押人和公司保證人的財務狀況或經營,或損害借款人,抵押人和公司保證人實質性地開展現時經營之經營的權利,或影響借款人、抵押人和公司保證人按照貸款協議和/或擔保文件該等條件和條款履行其義務的能力);
10.1.7 除了已書面通知貸款人的以外,借款人沒有任何其它借款;
10.1.8 就借款人所確知和所確信,沒有人已經或正在采取措施,聘用接管人和/或管理人、清算人或類似人員來接管或解散借款人、抵押人和公司保證人,或將借款人、抵押人和公司保證人置于司法管理人的管理之下;
10.1.9 胯款人是其全部或任何一部分財產和資產唯一的受益所有人,在本合同簽署后的任何時候,該等財產和資產將受擔保文件中設定的抵押、擔保負擔或其他債務負擔的約束,并且借款人就其財產和資產享有的所有權、權利、利益和權益將不受任何質押、抵押、擔保負擔、留置權、擔保權益或其他任何類型的債務負擔的限制,但根據擔保文件設定的或已向貸款人書面披露的除外。
10.1.10 胯款人、抵押人和公司保證人已完成了法律要求的所有納稅申報,并付清了所有稅費、評估費、費用以及針對其任何財產、資產、收入或特許權的其它政府收費;
10.1.11 每一所需的、與本協議和擔保文件的簽署、提交、履行、有效性和可執行性有關的同意、許可、批準或授權,均已從有關機構、借款人和公司保證人的股東或債權人處獲得并將保持全面有效;
10.1.12 胯款人沒有任何進行中的、懸而未決的、或就借款人所知,可能發生的訴訟案、仲裁案或行政爭議案:
10.1.12.1 會限制本協議、抵押協議和公司保證書的簽署、限制借款人行使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或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承擔或所負的義務、抵押人行使抵押協議項下的權利和/或履行其在抵押協議項下承擔或所負的義務、公司保證人行使公司保證書項下的權利和/或履行其在公司保證書項下承擔或所負的義務;
10.1.12.2 已經或可能對借款人、抵押人、公司保證人或前文提及的各方及其附屬企業均產生實質性的不利影響;
10.1.13 本協議第4.1.15款和第11.1.12款規定的經審計的財務報表是按照新加坡現行有效的通用的會計準則和實踐完成的,該等經審計的財務報表真實、清楚地反映了借款人、抵押人和公司保證人在該等報表完成時的財務狀況。
10.1.14 本協議第10.1.13款所述的財務報表內記載的各公司的財務狀況至今沒有實質性的改變。
10.1.15 胯款人、抵押人、公司保證人或其任何財產或資產都未被授權豁免于訴訟、執行、查封或其它司法程序,它們對本協議、抵押協議或公司保證書的簽署、根據本協議規定對本協議項下權利的行使和對義務的履行都將構成為私人和商業目的而進行、履行的活動。
10.1.16 胯款人向貸款人書面發出的本協議附件1項下的或與公司保證人有關或與將轉讓的關于租金收入和銷售收入的契約有關的及有關本協議或擔保文件談判的任何信息、證明或報告中在本協議和擔保文件內容中起實質性作用的事實,在該等證明、報告被提交或該等信息被提供時均是真實、非虛假的,并且在該時,該等信息、證明或報告中也未遺漏任何足以對貸款人在本協議和擔保文件項下的利益構成實質性不利影響的事實;和
10.1.17 沒有發生任何違約事件,沒有發生違約事件未得到救濟的情況,也沒有發生潛在違約事件;
10.2 公司保證人在此聲明和保證本協議第10.1款所述的關于公司保證入或公司保證書的事項均是真實和準確的。
10.3 本協議第10.1款和第10.2款所述的每一項聲明和保證,在本協議和擔保文件簽署后均將繼續保持正確并被全面遵守。借款人和公司保證人在此向貸款人聲明和保證上述聲明和保證將保持真實和準確,并被全面遵守,直至貸款、由此發生的利息和其它應付的款項均被全額付清。
第十一條 承諾和保證
11.1 胯款人進一步向貸款人承諾和保證:
11.1.1 胯款人應在任何違約事件或潛在違約事件發生之后立即通知貸款人;
11.1.2 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但不應不合理地拒絕給予該等同意),借款人不得:
11.1.2.1 采取酒劃、安排或其他方式,進行任何形式的重組或兼并,或同意、批準、容許對其出資之所有權進行任何變更,或對其出資之任何部分進行轉讓,或對其尚未出足之資本的任何部分進行出資或分配;
11.1.2.2 向任何個人、公司或企業提供放款,或訂立、設定任何保證或作補償承諾(但正常業務經營除外),從而使其自身直接、間接或附帶地就其他個人、公司或企業的義務承擔任何責任;
11.1.2.3 非經貸款人同意,向任何銀行或金融機構或任何個人借款或尋求借款,并且,在此期間,貸款人將可以取消對借款人此時的所有貸款;
11.1.2.4 出售、出租、許可、讓渡、轉讓、讓與或以其它方式處分其全部或部分其現在或將來擁有的財產、資產(無論該等財產為何種形式,也不論其位于什么地方)(但正常業務經營除外);
11.1.2.5 除已向貸款人書面揭示的,擔保文件(如有)項下構成的,以及根據本合同所設置的擔保負擔之外,對其現在或將來擁有的財產、資產(無論該等財產為何種形式,也不論其位于什么地方)的全部或部分進行抵押、質押、轉讓、阻礙或許可留置;并且
11.1.2.6 在任何會計期間宣告,支付或作任何分紅或其他分配,不論是對收入或資本性質的,也不論是以現金或類似形式:
11.1.2 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應努力促使抵押人不得:
11.1.2.1 出售、出租、許可、讓渡、轉讓、讓與或以其它方式處分,以及抵押、質押、轉讓,阻礙或許可留置抵押物的全部或部分(但正常飯店業務經營除外);
11.1.2.2 出售、出租、許可、讓渡,轉讓、讓與或以其它方式處分,以及抵押、質押、轉讓、阻礙或許可留置全部或部分抵押物之裝修、裝飾、配套設施及所有其他與飯店業務經營有關的財產(無論該等財產為何種形式,也不論其位于什么地方),但正常飯店業務經營除外;
11.1.3 胯款人保證,借款人根據本協議所欠之款項總額在任何時間將不超過抵押物價值(其價值依本協議11.1.4確定)與任何其他不時為擔保借款人根據本協議所負債務而提供給銀行的財產(轉讓契約除外)之和的15%;
11.1.4 胯款人應不時地自費應銀行的要求,向銀行提供由銀行認可的合格的和獨立的評估者關于抵押物及其他不時提供給銀行的擔保財產的評估報告;
11.1.5 胯款人應始終按照與其同類業務的公司通常選擇的險種、保險范圍,自費就其財產、資產向有信譽的保險機構或保險公司投保,(特別地,保持保險單證)并且規定保險人須至少提前一個月給予借款人及銀行終止通知否則其不得終止該保險;
11.1.6 胯款人應在本合同持續期間內,保持其法人地位之存在,并由其合格的員工按照高水平的財務和管理標準,根據章程的規定合法、有效地開展經營業務,處理事務;
11.1.7 胯款人應努力使法定的資本及股本結構不發生任何變化,除非經貸款人同意;
11.1.8 胯款人應努力促使對它的任何貸款(包括但不限于從其股東、公司保證人或關聯公司獲得的貸款)不被保證,并且以貸款人決定的方式后于借款人根據本協議對貸款人之債務償付,并且沒有貸款人的事先書面同意將不會對此類貸款作任何償付;
11.1.9 胯款人在任何時候都應保持其負債與有形凈資產的比例為2.1;
11.1.10 只要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發生的利息或其它任何款項應付而未付,借款人應及時、適當地對所有針對借款人及其財產、資產的稅費、估價費和政府稅費,在開始罰款之日前,予以支付,除非就該等稅費的支付借款人將通過適當程序提出異議(如果依法律規定已劃分出足夠的備用金額);
11.1.11 胯款人應按照對其自身、其經營或其財產具有約束力的所有適用法律的規定開展業務,并應使其財產和資產均處于良好的狀態;
11.1.12 只要貸款本金尚未全部歸還,借款人應:
11.1.12.1 于每一財政年度的前六個月結束后九十天內向貸款人提交借款人前六個月之未經審計的會計報表;
11.1.12.2 于每一財政年度結束后一百八十天內向貸款人提交借款人的董事會報告、該財政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該等有關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須經一家國際著名的獨立會計師事務所(須為貸款人所接受)審計并證明無任何不利影響;和
11.1.12.3 隨時根據貸款人的合理要求,向貸款人提交可能對借款人財務狀況產生不利影響、后果的信息;
11.1.13 胯款人應在任何擔保文件不能或停止發生全部效力,或不能繼續生效,或被終止,或存在爭議或危險,或將成為無效或不可執行的任何時候,在貸款人的要求下向貸款人提供、提交額外的擔保;
11.1.14 胯款人應保持其良好的法人地位,并應保持其經營業務的良好現狀。借款人應采取一切必需的行動以維持、保護所有在其經營中用到的或有用的特權、商品名稱、專利權和其它的獨占權。
11.1.15 下列事件一旦發生,借款人應立即通知貸款人:
11.1.15.1 發生在借款人和有關機構之間的有關稅費、稅款、費用、捐款或其它類似費用的任何實質性糾紛;
11.1.15.2 發生任何影響、威脅到借款人經營活動繼續、正常進行的實質性勞動爭議;
11.1.15.3 因任何災禍引起借款人的財產或資產遭受損失或損害,據最初預計,修復或重置該等遭損害的財產或資產的費用將超過_________美元;和
11.1.15.4 發生的任何針對借款人的,且涉及的債權總額超過_________美元的訴訟或類似程序(無論該等程序是送達傳票或是查封、扣留財產、資產);
11.1.16 胯款人應同意或促使有關各方同意貸款人或其指定代表進入借款人的任何營業場所,視察了解借款人的業務情況,并且檢查不論置于何處之所有帳目、記錄資料及報表,并且借款人須負擔因之發生的所有法律或其他與該檢查有關的成本、費用或花費。
11.1.17 為使本合同和擔保文件充分有效或為充分保證和落實根據本合同和擔保文件貸款人所擁有的權益、權利、補救措施,借款人應隨時按貸款人的要求,采取或使他人采取貸款人合理要求之行動措施,和/或簽署貸款人合理要求的文件。
11.2 公司保證人進一步向貸款人承諾和保證:
11.2.1 公司保證人將根據11.1.12條款提供其財務及其他報表;
11.2.2 公司保證人應不斷保持其負債與有形凈資產的比例為2:1;
11.2.3 只要貸款本金尚未全部歸還,公司保證人應保證其實收資本不少于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十二條 違約事件
12.1 違約事件應包括下述內容:
12.1.1 胯款人未能在到期日起的七個工作日內支付本金、利息、費用或其它應付的任何款項;或
12.1.2 胯款人或公司保證人違約或可能違約或者不能或將不能履行任何其已接受的義務及任何其因簽署、提交本協議或公司保證書而作出的承諾(但未能支付本協議項下應付款項的情況除外),并且在貸款人將該等違約事件通知給借款人或公司保證人后十四個工作日內未對此采取補救措施;或
12.1.3 胯款人在本協議中作出的或公司保證人在公司保證書中作出的任何聲明、保證或根據本協議提交的任何證明、聲明是不真實的或不正確的,或在任何實質性方面已不再真實或正確;或
12.1.4 胯款人未經貸款人的書面同意,停止付款或終止、意圖終止其業務或主要業務的經營;或
12.1.4 不論任何原因抵押協議、公司保證書或任何的轉讓契約已被或將被撤銷、成為廢除、不能執行和/或無效;或
12.1.5 胯款人或公司保證人的任何超過五萬美元(或以其它幣種表示的與其等值的金額)的債務,未能在期滿日予以歸還,或者由于借款人或公司保證人違約的任何原因而成為或被宣告為在期滿日前提前應付;或
12.1.6 胯款人或公司保證人做了任何事或未作做任何事,以致在貸款人看來,借款人和/或公司保證人其時將無法根據本協議規定對貸款人歸還其對貸款人應付的欠款;或
12.1.7 如果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證人為了債權人的利益而進行轉讓,或為了債權人利益而與之簽署債權債務和解協議;或
12.1.8 有關機構已就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證人的解散、破產、經營、重組、重建、清算事宜或根據任何協議或任何適用法律的規定,有關機構為接收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證人的全部或部分財產、資產,為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證人指定接收人和/或管理人、清算人、托管人或其他人員的事宜,通過了生效的決定,提出了請求,或已開始進行類似程序,或者已作出了正式的決議;
12.1.9 一項擔保負擔占有了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證人全部或部分財產、資產,或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證人已被指定了一個接收人,或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證人的財產全部或部分正被扣押、執行,并且上述情形未能在自該等占有、指定接收人或扣押、執行發生之日起十四個工作日內被消除;
12.1.10 胯款人違約未能支付任何其他債務的本金或利息或者違約未能償付任何其他到期債務或因違約而被宣告為提取到期的債務;
12.1.11 任何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證人履行本協議或擔保文件項下的義務所必需的授權、批準或同意已被撤銷,或已以不同于銀行可以接受的方式變更;或
12.1.12 胯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證人的營業資產、財務狀況發生了變化,以致據貸款人合理判斷,這將實質性地影響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證人分別履行其在本協議或任何擔保文件項下義務的能力;或
12.1.13 胯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證人不能遵守,履行或實現本協議或任何擔保文件中其所作出的任何承諾或所負擔的任何義務,或者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證人遵守、履行或實現本協議或任何擔保文件中的任何承諾或義務的行為將成為不合法;
12.1.14 任何人采取了措施,意圖對借款人、借款人的任何字公司、抵押人或公司保證人的全部或重要財產、資產進行查封、強制征收、征用或國有化征收;或
12.1.15 存在任何針對借款人的、現時的或懸而未決的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約束了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證人對本協議或擔保文件項下任何權利的行使和/或根據本協議或擔保文件對任何義務的履行或實現;或
12.1.16 未能履行上述第4.3款的義務;或
12.1.17 發生了任何根據有關司法管轄區域的法律規定與本協議第12.1.8、12.1.9和12.1.13款所述違約事件引起的結果類似、相似的事件。
12.2 盡管有本協議或擔保文件中的其它規定,在無損于貸款人根據適用法律享有的任何其它權利、救濟手段的情況下,如果因任何原因發生了任何違約事件(無論該等違約事件的發生是故意的或是無意的,是受法律實施或其它原因影響而發生或引起的),貸款人都可以采取以下全部或部分的行動:
12.2.1 向借款人發出書面通知,宣告貸款本金、發生的利息和借款人根據本協議對貸款人的所有到期(或將到期)的欠款立即到期應付。貸款人可立即,而無須另外通知就有權要求借款人對上述款項予以支付;和
12.2.2 貸款人應有權立即行使其在任何擔保文件項下的權利。
12.3 貸款人沒有義務就借款人因貸款人行使或實現根據本協議、擔保文件或任何適用法律其所享有的權利而遭受的非故意損失承擔責任。在無損于本協議其它條款之規定的前提下,借款人應全額補償貸款人因發生違約事件和/或如前所述的宣告貸款立即到期應付引起或相關而承擔、遭受或發生的任何損失、費用、法律服務費或其它費用(在無損于前述的情況下,包括在清算或為全部或部分貸款的實現、生效而向任何第三方籌措款項過程發生的任何利益損失的全部或部分)。在沒有任何明顯錯誤的前提下,貸款人因此而出具的證明應是最終的、決定性的并對借款人具有約束力的,并應成為借款人債務之事實和數目的確鑿證據。
第十三條 適用法的改變
13.1 如果因有關機構頒布任何法規(不論其是否具有法律的效力)而使任何適用法律或法律解釋發生變更,從而導致(或很明顯將導致)貸款人根據本協議履行義務的行為將成為不合法或無法履行時,則
13.1.1 當借款人收到貸款人關于上述事件的通知時,貸款人應誠信地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以避免上述事件所引起的后果發生;
13.1.2 如果貸款人能夠避免上述事件引起之后果的發生,借款人應全額補償貸款人因違約事件或與違約事件有關而發生、承擔、引起的任何責任、義務、損失(在無損于前述的情況下,包括貸款人收到的和應收款項的數目與據貸款人的合理判斷實際應收到的款項數目之間的減少的差額)、損害賠償金、罰款、作為、經判決的債務、訴訟請求和費用(在無損于前述的情況下,包括貸款人因作出、實現、履行該貸款而發生的任何費用的增加)、貸款人為避免違約事件之后果的發生而采取行動所發生的費用和其它支出;和
13.1.3 如果貸款人未能在收到借款人通知之日起十四個工作日內采取行動避免違約事件之后果,借款人應立即向貸款人歸還貸款本金、(至還款日止)已發生的利息、其它所有應付的款項和用以補償貸款人由該等還款引起的全部或部分損失(在無損于前述的情況下,包括在清算或為全部或部分貸款的實現,生效而向任何第三方籌措款項過程發生的任何利益損失的全部或部分)的必要款項。
13.2 如果任何適用法律或其法律解釋因有關機構發布任何法規(無論該法規有無法律的效力)發生了任何變更,而該變更將:
13.2.1 改變就貸款向貸款人歸還貸款本金、利息或費用時的計稅基礎;或
13.2.2 針對貸款人的任何財產、他人在貸款人持有之帳戶或貸款人自身的帳戶或貸款人提供的貸款,征收、更改儲備金、保證金或其他任何要求,或認為該等儲備金、保證金或其他任何要求是可適用的;或
13.2.3 為貸款人設置有關貸款本金數目、貸款或其中任何部分款項的任何其它條件和限制;并且,上述任何事項導致貸款人作出、實現、提供貸款的費用增加,或導致貸款人根據本協議已收到的和應收的款項數目得以減少,那么一旦有上述事宜發生:
13.2.4 貸款人應立即將該等事宜的發生以書面形式通知借款人;
13.2.5 胯款人應在收到上述13.2.4款中提到的通知之日起十四個工作日內,向貸款人支付貸款人一定款項,該等款項的數額應足以補償貸款人因該等額外的費用或減少的數額而遭受的損失(損失自該等費用發生之日或數額減少之日起計算);
13.3 貸款人向借款人發出的有關本條款項下任何應付額外款項的通知應是確定的、決定性的并對借款人有約束力的,并應成為借款人債務之事實和數目的確鑿證據。
第十四條 放棄
14.1 貸款入可以不時地于任何時候,無條件地或根據其認為合適的條款和條件,放棄對借款人違反本協議任何承諾、保證、規定、條款、條件及其任何更改的違約予以追究,但貸款人的該等放棄將不會影響或損害到其權力、權利和要求履行的法律救濟手段;而且雙方同意并明確表示貸款人任何時候對借款人任何欠款的支付請求的放棄或疏忽或展期和任何時間上的優惠將不會對貸款人此后任何時候據相應條款向借款人追究構成任何損害或影響。本協議中關于貸款人權利和補救手段的規定是屬于非排他性的,不排除法律規定的任何權利或補救手段。
14.2 胯款人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將不因貸款人給予或同意給予任何有義務支付借款人在本協議項下應付款項的人于時間上或其他優惠而被解除或損害,也不因貸款人所接受的變更法律的適用或變更貸款人根據本協議規定享有的權利和補救手段的安排或和解而被解除或受損害。
第十五條 咎受和轉讓
15.1 本協議的貸款人、借款人及貸款人的繼受人和被許可的受讓人應受本協議之約束,同時享有本協議之權益。借款人在本協議和擔保文件項下作出的所有承諾,協定,聲明和保證都不受與此有關的轉讓的影響。
15.2 只要不給借款人增加任何額外費用和/或義務,貸款人可于任何時候將其根據本協議及擔保文件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之權利,利益、義務、責任讓與或轉讓。借款人無權將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利益轉讓給他人,借款人并應保持其適當的、及時地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所有責任和義務的能力。
15.3 貸款人可于任何時候或不時地就其所知向可能與之訂立合同的潛在的受讓人透露有關借款人的有關信息,不論該等信息是根據本協議獲得。
第十六條 費用和開支
16.1 胯款人應憑要求立即支付:
16.1.1 因本協議、擔保文件及本協議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的談判、起草、簽署、管理和登記所發生的所有合理的費用,支出和其他收費(法律費用或其他費用),包括印花稅和律師費(應全額補償);和
16.1.2 因追索和執行本協議項下應付款項所發生的,或因執行本協議或本協議、擔保文件或本協議所要求的其他文件中的任何承諾、規定、條件或條款所發生的,或因借款人遲延或忽略支付與本協議、擔保文件或任何附件有關的印花稅或其他稅費所發生的所有律師費(應全額補償)和其他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登記費,印花稅和其他稅費。
16.2 本協議規定的由借款人支付的款項不包括新加坡消費稅(若有),該等消費稅應由借款人承擔。在不影響前述規定的情況下,借款人應將征收的消費稅支付給貸款人,此外,應全額補償貸款人在任何時候因本協議而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所有消費稅。
第十七條 通知、抵銷
17.1 本協議項下或與本協議有關的所有通知、請求、要求或其它聯絡均以書面形式或以電傳或傳真的形式,按照如下地址通知。
17.1.1 致貸款人_________;電話號碼_________;電傳號碼_________;傳真號碼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
17.1.2 致借款人_________;電話號碼_________;電傳號碼_________;傳真號碼_________。
17.1.3 致保證人_________;電話號碼_________;電傳號碼_________;傳真號碼_________。
17.2 對于所有通知、證明文件、要求或其他聯絡,如通過預付郵資掛號郵寄,在寄出七個工作日后視為收訖。如直接交付或通過電傳或傳真,則在交付時或在發出后視為收訖;但是如果上述交付或發出之日并非一個工作日,則于緊接著的下一個工作日視為收訖。任何發給貸款人的通知、證明文件、要求或其他聯絡應于貸款人實際收到時(如果發出時為工作日而且是在貸款人的營業時間內)作為收訖。
17.3 本協議項下或與本協議有關的所有通知、請求、要求或其它聯絡和所有需要送達的文件或以英文書就或附有經核實的英文譯文。如果英文文本與其他語言的文本存在沖突,英文文本優先。
17.4 胯款人授權貸款人無須事先通知即可從借款人在貸款人的任何分支機構處所持有的帳戶中,將借款人擁有的任何款項(無論是否到期)用于抵銷根據本協議借款人對貸款人的任何到期應付款項。為此目的,借款人并授權貸款人可以按貸款人自己當時通用的兌換率將上述款項兌換成其他貨幣用以清償。貸款人并無義務行使本條款給予它的權利。
第十八條 債務證據
在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法律訴訟中,貸款人的一名適當被授權的官員出具的經簽署證實的有關本借款人在本協議項下任何應付款項的陳述,在沒有明顯錯誤的情況下,是決定性的、對借款人有約束力的,并且是事實和應付款項的決定性的證據。
第十九條 盔一步保證
為避免疑問,當貸款人提出合理的要求使根據本協議已提供、設立或將提供或設立的擔保以及在本協議簽署時已簽署、交付或生效的擔保文件或在本協議簽署、交付或生效后可能簽署的擔保文件充分有效時,借款人應在貸款人的書面要求下,承擔所有費用,立即訂立、簽署、履行或使他人訂立、簽署、履行所有進一步的行動、協議、保證、轉讓、文件、抵押和其他文件。
第二十條 貸款人之權利
20.1 雖然貸款人現時同意貸款在提款有效期內對借款人持續有效并且盡管本協議中另有其他規定,借款人在此確認.貸款人有絕對的權利隨時終止或變更本貸款的條件,而無需承擔任何由此而引起的借款人所承受的損失、責任或費用。貸款人有權鑒于下述情況隨時終止或變更貸款條件:
20.1.1 貸款人自主認為通行的國家、國際、國內的貨幣、金融、政治或經濟形勢將影響借款人遵守和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
20.1.2 貸款人自主認為通行的國家、國際、國內的貨幣、金融、政治或經濟形勢或其他類似的或適用的法律實施、變更,將使得貸款人履行其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成為不合法或不實際;或
20.1.3 貸款人認為由于任何形式的變化(包括但不限于前述規定、借款人的任何重大的運作或金融狀況的不利變化)將使得貸款人履行其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成為不合法或不實際。
20.2 在前述第20.1條款的規定不受限制的情況下并且即使本協議有其他任何規定,借款人在此承諾自提款經過一年后,貸款人有決定自主的權力終止貸款而無須說明理由,也無須承擔任何由此而引起的借款人所承受的損失、責任或費用。
20.3 一旦貸款根據本協議上述第20.1和20.2之規定終止,本協議之12.2和12.3款將稍作修改而適用。
20.4 如貸款人依其絕對自主之考慮,判斷由于通常影響到新加坡同業銀行或外匯市場的因素之原因而沒有充分和合理的方法查明有關的全部或部分提款在計啟、期內適用的利率時,貸款人將立即向借款人發出該等判斷的通知(“決定通知”)。
20.5 如果相應之決定通知在一次提款通知送達之后而在相應之提款之前,借款人則有權于原定提款日上午_________之前(新加坡時間)任何時間以電報或傳真方式,撤回提款通知,從而此次提款將不予執行。如果借款人沒有撤回提款通知,或者相應之決定通知針對已提取的提款發出,貸款人和借款人將根據誠信協商決定一個雙方都接受的利率、計息期、付息日以代替本來應按照本協議第五條和第七條決定的利率、計息期和付息日。如果貸款人和借款人在決定通知發出之日起不超過30日內無法就利率、計息期和付息日達成一致意見,貸款人將立即給出利率、計息期、付息日(其將是對借款人最終的和有約束力的),所有這些將從決定通知發出針對的計息期的開始之日生效,利率為借款人籌借該項提款的成本再加上1%的年利率。借款人應以根據上述內容確定的利率和付息日就該項提款支付利息。
第二十一條 貨幣補償
如根據任何適用法律,任何本協議項下或與本協議有關的對貸款人的支付(無論是否根據任何裁判、法庭命令或他)不能以所欠之貨幣(“要求貨幣”)支付或清償,且如支付之款項以貸款人最終決定之匯率轉換為要求貨幣的金額少于依本協議相關條款規定之款額,借款人將有獨立的義務,補償貸款人此差額并使其不受損害,貸款人也將有進一步獨立的訴權要求借款人補足該差額。
第二十二條 法律及司法管轄
22.1 本協議將適用_________法律,并依據_________法律解釋。
22.2 胯款人同意,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訴訟可以提交給新加坡法院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處理,借款人并且不可撤銷地服從上述法院的非排他的管轄權。借款人服從上述法院之管轄權將不會(也不應解釋為)限制貸款人可以在任何其認為合適的有管轄權之法院提起因本協議引起的訴訟,貸款人在任一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該等訴訟將不應限制貸款人可在同一有管轄權的法院或任何其他有管轄權之法院提起進一步的或其他的訴訟。
22.3 對于選擇_________法院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審理判決因本協議而產生或與本協議有關而提起的任何訴訟,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放棄現在或將來其可能擁有的提出任何異議的權利。借款人也同意上述訴訟之任何針對借款人的最終判決將是最終的并在任何其他司法區域內是可執行的,并同意該判決之任何經簽署證實的或經其他方式適當證實的復印峻將是其欠債事實和數額的決定性證據。
22.4 胯款人進一步不可撤銷地指派、任命和授權地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號碼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代表其作為因本協議產生或與本協議有關之任何在新加坡之訴訟的訴訟文書代收入。不論任何原因該訴訟文書代收入不能履行職責或在新加坡沒有地址,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承諾任命一個貸款人接受的訴訟文書代收入作為替代,并在30天內將該新訴訟文書代收入接受任命之文件的復印峻交給貸款人。
第二十三條 放棄豁免
胯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放棄借款人或其財產任何時候在_________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任何司法管轄下的司法訴訟或任何抵銷程序中所享有或可能享有的豁免(無論是否稱之為主權豁免),包括送達豁免、管轄豁免、訴前財產保全豁免或執行豁免。
第二十四條 部分有效
如果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或條目或其部分被認為是無效的或不能執行的,應視為這些規定已從本協議中分割出去,本協議的其他條款仍將繼續完全有效。
本協議于本協議前言所述日期由各方當事人的授權代表簽署。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鈞證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鈞證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鈞證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補充協議
本補充協議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下列三方簽訂: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_________注冊地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人”,在提及“借款人”時除按上下文另有解釋的以外應包括其繼受人);
2.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成立的___________營業地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貸款人”,在提及“貸款人”時除按上下文另有解釋的以外應包括其繼受人);
3.根據________法律成立的_______________注冊地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公司保證人”,在提及“公司保證人”時除按上下文另有解釋的以外應包括其繼受人);
絕于:
1.借款人、貸款人和公司保證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了一份融資協議(以下簡稱“融資協議”);
2.根據融資協議的規定,借款人已提取了貸款本金_________美元(US$_________),該筆貸款本金(以下簡稱“所欠本金”)尚未由借款人歸還給貸款人;
3.根據借款人的要求,貸款人、借款人和公司保證人同意按照本補充協議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對融資協議進行修改和補充
因此,當事人各方同意如下:
第一條 除在本補充協議中另有定義的以外,融資協議中已作定義的用語適用于本補充協議。
第二條 融資協議中有關歸還所欠本金的規定修改為:
(1)所欠本金中的_________美元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歸還;
(2)所欠本金中的另外_________美元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歸還。
第三條 如果上述第二條規定的任何還款日并非工作日,則順延至該日之后的第一個工作日為還款日,但如這種順延導致還款日會進入下一個月份,則以該日之前最近的工作日為還款日。
第四條 如果借款人在不少于三十(30)天以前給予貸款人書面通知,借款人可提前歸還全部或部分所欠本金,但數額應最少為_________美元(US$_________),或為_________美元(US$_________)的完整倍數。借款人應在根據本條規定提前還款的同時,就該提前歸還的所欠本金金額向貸款人支付已發生并尚未支付的利息。任何提前還款均須用于先清償后到期的借款人依據本補充協議第二條的還款義務。
第五條 除了所欠本金應按本補充協議第二條的規定歸還以外,借款人按融資協議對貸款人應付而未付的所有其他款項均應在本補充協議簽署之日或之前由借款人向貸款人付清。
第六條 融資協議中規定的付息日修改為下述日期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和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七條 如果上述第六條規定的任何付息日并非工作日,則順延至該日之后的第一個工作日為付息日,但如這種順延導致付息日會進入下一個月份,則以該日之前最近的工作日為付息日。
第八條 所欠本金的第一個計息期應自本補充協議簽署之日開始,至下一個付息日終止。其后的計息期應自前一個付息日開始,至下一個付息日終止。
第九條 在本補充協議生效之日前,適用于所有到期應付而未付款項(包括但不限于所欠本金)的利率應是融資協議第8.3款規定的逾期利率。自本補充協議生效之日起,適用于所欠本金的利率除應按融資協議適用逾期利率的情形以外,均應為融資協議第3.1款所規定的貸款利率。
第十條 為擔保借款人履行其根據融資協議及本補充協議或與融資協議及本補充協議相關的義務,借款人應確保_________(以下簡稱“個人保證人”,在提及“個人保證人”時除按上下文另有解釋的以外應包括其繼受人)按貸款人滿意的內容和格式簽署無條件不可撤銷個人保證書(以下簡稱“個人保證書”,在提及“個人保證書”時除按上下文另有解釋的以外應包括經貸款人批準后對其不時作出的修改、修訂或補充)。
第十一條 根據借款人的要求,貸款人同意依據下述條款和條件解除對部分抵押物的抵押權:抵押權人同意在貸款合同補充協議簽訂之后,如抵押人和借款人提出要求并支付有關所發生之費用,貸款人將簽署可能須向有關政府機關提交的文件(該等文件應由抵押人準備但其內容必須是貸款人所能合理接受的)從而解除貸款人對抵押物地下層和第一層至第十三層的抵押權;在下列所有條件均得到滿足的前提下,如抵押人和借款人提出要求并文付有關所發生之費用,貸款人將簽署可能須向有關政府機關提交的文件(該等文件應由抵押人準備但其內容必須是貸款人所能合理接受的)從而進一步解除貸款人對抵押物中某些樓層(其范圍由貸款人自主決定)的抵押權:
(1)沒有發生任何違約事件;
(2)貸款人收到借款人歸還的所欠本金中金額不少于_________美元之部分連同所發生的所有利息。
第十二條 胯款人在此確認除書面通知貸款人并由貸款人批準的以外,融資協議第十一條所列之每一項聲明和保證在本補充協議簽署之日仍是正確的。
第十三條 胯款人應就抵押協議確保抵押人簽署一份其內容和格式令貸款人滿意的抵押協議的補充協議(以下簡稱“抵押補充協議”)。借款人應確保抵押物在房地產抵押登記部門登記的抵押期限依法延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為止。
第十四條 胯款人應就公司保證書確保公司保證人按貸款人滿意的內窖和格式簽署一份確認函(以下簡稱“公司保證書確認函”),以確認公司保證人在該公司保證書項下的保證責任義務不會因本補充協議而受到影響,而將繼續有效,繼續適用亍擔保借款人、履行其根據融資協議和本補充協議的義務。
第十五條 胯款人應就保險單轉讓契約確保公司保證人和_________按貸款人滿意的內容和格式簽署一份確認函(以下簡稱“保險單轉讓契約確認函”),以確認公司保證人和_________保險單轉讓契約項下的責任義務不會因本補充協議而受到影響,而將繼續有效,繼續適用于擔保借款人履行其根據融資協議和本補充協議的義務。
第十六條 胯款人應就租金收入轉讓契約確保公司保證人和_________按貸款人滿意的內容和格式簽署一份確認函(以下簡稱“租金收入轉讓契約確認函”),以確認公司保證人和_________在該租金收入轉讓契約項下的責任義務不會因本補充協議而受到影響,而將繼續有效,繼續適用于擔保借款人履行其根據融資協議和本補充協議的義務。
第十七條 除本補充協議內的修改外,融資協議的所有其他條款仍保持不變,仍應繼續有效并對各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
第十八條 融資協議的規定與本補充協議的規定之間如有任何歧義,則應以本補充協議的規定為準。
第十九條 本補充協議將在貸款人收到內容和形式均令貸款人滿意的所有下述文件及款項支付(但貸款人放棄要求的除外)的條件下,由貸款人向借款人發出確認本補充協議生效之通知時生效:
(1)除所欠本金應根據本補充協議第二條之規定歸還以外,借款人根據融資協議或與融資協議相關對貸款人應付的所有款項;
(2)由借款人的一位董事簽署證明屬實的借款人的最新公司注冊證書、公司章程和經審計的最新會計報表的復印峻各一份;
(3)由公司保證人的一位董事簽署證明屬實的公司保證人的公司最新注冊證書、商業登記證、公司章程和經審計的最新會計報表復印峻各一份;
(4)由_________的法定代表人簽署證明屬實的_________的最新營業執照、公司章程和經審計的最新會計報表的復印峻各一份;
(5)由借款人的一位董事簽署證明屬實的借款人董事會決議復印峻一份,該董事會決議須:
(i)批準簽署、提交和履行本補亢協議、抵押補亢協議及其中的條款和條件;
(ii)授權一人或數人簽署本補充協議、抵押補充協議和按該等協議應由借款人提交的任何其他文件,并在所需或貸款人所要求時加蓋公司印章;
(6)由公司保證人的一位董事簽署證明屬實的公司保證人董事會決議的復印峻一份,該董事會決議須:
(i)批準簽署、提交和履行本補充協議、抵押補充協議、公司保證書確認函、保險單轉讓契約確認函、租金收入轉讓契約確認函及其中的條款和條件;
(ii)授權一人或數人簽署本補充協議、抵押補亢協議。公司保證書確認函、保險單轉讓契約確認函、租金收入轉讓契約確認函和按上述確認函應由公司保證人提交的任何其他文件,并在所需或貸款人所要求時加蓋公司印章;
(7)由_________的法定代表人簽署證明屬實的_________董事會決議的復印峻一份,該董事會決議須:
(i)批準簽署、提交和履行抵押補充協議,保險單轉讓契約確認函、租金收入轉讓契約確認函及其中的條款和條件;
(ii)授權一人或數人簽署抵押補充協議,保險單轉讓契約確認函、租金收入轉讓契約確認函和按上述補充協議和確認函應由_____提交的任何其他文件,并在所需或貸款人所要求時加蓋公司印章;
(8)經借款人、公司保證人和貸款人授權代表適當簽署的本補充協議,借款人和公司保證人授權代表的簽署應由貸款人所接受的律師見證;
(9)就本補充協議已在外匯管理部門辦妥外債登記之變更手續的證明材料;
(10)經抵押人、借款人和貸款人授權代表適當簽署并經公證的抵押補充協議;
(11)已按抵押補充協議的規定在有關房地產抵押登記部門辦妥必要變更登記手續的證明文件;
(12)抵押物(根據奉補充協議11.1款解除抵押的樓層除外)的房地產證原件(其中內容應顯示本補充協議第十三條所要求的變更登記已辦妥);
(13)由貸款人所接受之評估事務所向貸款人出具并為貸款人滿意的關于抵押物(根據本補充協議11.1款解除抵押的樓層除外)價值的評信報告原件一份;
(14)公司保證人之授權代表適當簽署的公司保證書確認函,公司保證人授權代表的簽署應由貸款人所接受之律師見證;
(15)個人保證人簽署的個人保證書,個人擔保人的簽署應由貸款人所接受之律師見證;
(16)公司保證人和_________適當簽署并經貸款人所接受之律師見證的保險單轉讓契約確認函;
(17)公司保證人和_________適當簽署并經貸款人所接受之律師見證的租金收入轉讓契約確認函;
(18)除本條上述登記、備案等手續以外,依照新加坡、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的法律應辦理的所有其他登記、備案等手續已被依法完成的證明材料;
(19)關于借款人、公司擔保人、_________和個人擔保人的令,貸款人滿意的有關調查結果;
(20)借款人根據本補充協議應向貸款人支付或補償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本補充協議第二十二條規定的費用,已由借款人全部支付或補償的證明文件;
(21)本補充協議和其他相關文件已依照新加坡、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的法律要求完成印花稅的貼花(如有),并且借款人和/或任何擔保人已支付所有其他有關書證的稅款(如有)的證明材料。
(22)由貸款人認可之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事務所按貸款人滿意之格式及內容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23)由貸款人認可之新加坡律師事務所按貸款人滿意之格式及內容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24)貸款人和/或其律師可能要求的其他文件或證據。
第二十條 無論任何原因,如果本補充協議第十九條規定的任何條件未能在本補充協議簽署日起30天內或貸款人另外同意的其他時限內完成,則本補充協議將在貸款人于其后任何時間向借款人和公司保證人發出通知之時作廢(但這不影響和損害借款人根據本補充協議第二十二條的義務),而融資協議規定的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將不會以任何形式被放棄、被損害、被終止解除和/或受到任何其他形式的影響,而將繼續有效。
第二十一條 如果本補充協議中的任何條款在任何方面根據任何適用法律被認為是無效、違法或不能執行,將不影響或損害本補充協議中的其他規定的有效性、合法性或可執行性。
第二十二條 胯款人和公司保證人應憑貸款人要求向貸款人支付貸款人為準備、談判,簽署和強制執行本補充協議和所有其他有關文件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和開支(包括但不限于全額補償律師費用)。借款人并應支付和/或補償為本補充協議和所有其他相關文件辦理公證。登記或變更登記,備案、獲得批準而發生的一切支出和費用。
第二十三條 胯款人承諾借款人依據融資協議和/或本補充協議的要求向貸款人歸還所欠本金和/或支付利息及其他費用時,借款人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外債登記的規定,向外債登記管理部門取得所要求的還本付息核準文件,以順利履行其對貸款人歸還和/或支付利息的義務。
第二十四條 本補充協議以中文和_________文書就。如中文和英文本之間有如果歧義,則應以_________文本為準。
胯款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鈞證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鈞證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鈞證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融資協議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需方(甲方):_______教育局
供方(乙方):______電腦有限責任公司
甲乙雙方就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定的買賣合同及甲方與______電腦有限責任公司____電腦服務中心簽定的系統工程安裝工程合同,經協商一致,達成融資協議如下:
1、付款方式采用買方信貸方式,即由各縣(市、區)教育局下屬______學校作為承貸主體向銀行借款,用于甲方的辦公自動化或“校校通”建設,借款總額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整 )。借款期限不超過三年。由乙方負責為承貸主體在銀行的借款提供擔保。
2、甲方應向承貸主體分期還清辦公自動化或“校校通”建設用款。每期還款比例、時間依據承貸主體與農行保定市支行簽定的借款合同為準。
3、甲方應承擔借款(辦公自動化或“校校通”建設用款)利息、可能產生的罰息等責任。由于違約而造成另一方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全額賠償。
4、 甲方在未向承貸主體還清 “校校通”建設用款前,甲乙雙方應按還款比例持有一定的設備所有權,逾期不能還款,甲方應付剩余設備金額_____%的違約金。在此期間,甲方有責任保證設備的完好無損。如有異常情況,應及時通知乙方,如發生丟失、損毀等應由甲方負責賠償應付金額。在甲方全部還清“校校通”建設用款后,設備所有權即全部轉歸甲方所有。
5、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之委托代理人簽字,保定市教育信息中心確認,并加蓋各自單位的行政公章或經濟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________教育局 乙方:______電腦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簽定時間: 簽定時間:
確認方:
融資協議 篇7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資金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總則
甲方以公司法人全部的經濟和法律責任保證,安排好清潔、干凈、無犯罪性質的資金為乙方的項目融資。
乙方以公司法人全部的經濟和法律責任保證,有能力從銀行開出存款單,作為乙方_______項目開發的融資條件,并同意以相應項目擔保,采取項目托管的方式融資。
二、融資及其相關條件
1.幣種:_____________________
2.融資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融資條件:有效期_______年以上的銀行存款單或信用證或保函。
4.開證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借款年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期
6.一次性貼息______________%(各種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7.融資年利率:______________%(暫定)。最終確定的利率以甲方打入第一筆款時美聯儲公布的長期貸款利率為準,而且該利率在借款期限內不變。
8.首批過款:________________萬美元
9.后續過款:按雙方商定的過款計劃執行
10.查詢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11.操作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12.為了監控資金更好地運作,甲方派出兩名人員進入項目公司領導層,參與項目的建設和運營(宏觀)。
13.如因乙方經營不善而造成虧損,到期不能償還借款時,按中國有關法律進行核定乙方相關資產,以其相關資產劃給甲方。
三、操作程序
1.雙方完成一切融資條件條款談判前期工作后,首先通過電子郵件或傳真對本合同進行簽約確認。
2.經傳真簽約確定后_______個銀行工作日內,雙方正式簽訂本合同,同時乙方提供接款銀行坐標及公司有效的法律文本,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法人代碼證書復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董事會關于融資的決議書、全權委托書等。
3.正式簽訂合同后,乙方應在半個月內從銀行開出正本銀行存款單,并將銀行存款單原件掃描件E-mail給甲方。
4.甲方銀行收到乙方銀行開出的正本銀行存款單掃描件E-mail后,通過______________進行查詢,經查詢無誤后在_______個銀行工作日內按乙方要求向接款銀行發出付款通知。
5.甲方付款通知發出后在_______個銀行工作日內將首批款打到乙方指定的接款銀行。
6.在第一筆款到位后,余款在_______個月內全部付清。
7.乙方收到全款后,甲方在每年12月15號之前,憑乙方開戶的相關銀行向甲方開出的利息單取息,同時銀行開出第二年的利息單交由甲方。
8.乙方開出的銀行存款單在一年零一個月后自行解凍。
四、法律依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共同遵守條款
本合同一經簽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終止或撤消此合同。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認真執行合同條款;根據_____________________條款,違約方向守約方賠償合同金額的_______%違約金,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本合同執行______________條款中,因不可抗力因素、天災、動亂、戰爭而造成本協議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3.不按合同條款操作而導致交易終止或違反合同條款者視為違約。
4.乙方保證開出的存款單和有關資料文件為合法真實,如經甲方銀行查證發現虛假不實,則視為違約。
5.甲方如未能按合同條款向乙方撥款,則視為違約。
七、解決糾紛終止
雙方發生違約糾紛時,任何一方均有權提出仲裁,仲裁地為北京,仲裁機關為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中國國際商會仲裁院。
八、生效及終止
1.本合同為中文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
2.本合同簽訂后立即生效,雙方一致書面同意本合同全部內容,履行完畢即告終止。
3.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制定合同副本,合同副本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融資協議 篇8
融資協議(二)
本協議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以下各方簽訂:
(1)_________(注冊登記編號:___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地址位于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人”,包括其繼受人);
(2)_________,地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提供貸款的貸款人(以下簡稱“貸款人”或“貸款銀行”,根據上下文內容可包括其繼受人和受讓人);和
(3)_________公司(注冊登記編號____________),根據_________法律成立,地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公司保證人”,包括其繼受人)。
鑒于貸款人同意根據借款人的請求,根據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向借款人提供總計不超過_________美元(US$_________)的定期貸款(以下簡稱“貸款額度”),且為此公司保證人同意按本協議規定提供如下所述的保證、聲明和承諾以及公司保證書。因此,當事人各方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定義
1.1 在本協議中除另有定義的以外,以下用語具有以下含意:
1.1.1 “適用法律”包括與本協議和擔保文件的簽署、提交、履行、有效性和可執行性相關的新加坡、香港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任何憲法、條約、法令、各級立法、普通法、慣例法及司法判例;
1.1.2 “轉讓契約”包括保險單轉讓契約、銷售收入轉讓契約、租金收入的轉讓契約和貸款人憑其自主決定而不時要求的其他轉讓契約;
1.1.3 “保險單轉讓契約”是指將由公司保證人和_________按照本協議附件A的格式或貸款人指定的其它格式,單獨或共同簽署的、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轉讓保險單(及保險單的所有權利、權益和利益)的保險單轉讓契約;
1.1.4 “租金收入轉讓契約”是指將由公司保證人和/或_________按照本協議附件B的格式或貸款人指定的其它格式,單獨或共同簽署的、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轉讓有關租金收入的所有權利、權益和利益的租金收入轉讓契約;
1.1.5 “銷售收入的轉讓”是指將按照本協議附件C的格式或貸款人指定的其它格式簽署的,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轉讓有關租金收入的所有權利、權益和利益的契約;
1.1.6 “提款有效期”是指有關貸款額度的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1個月或者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貸款額度被全額提取的期間,以較早者為準;
1.1.7 “工作日”是指除星期六、星期日以外的并且在新加坡、香港、中國和紐約市銀行及外匯交易市場通常開門營業之日;
1.1.8 “公司保證書”是指將由公司保證人按照本協議附件E的格式或貸款人指定的其它格式簽署的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保證書,包括對其不時作出的修改、變更或延期;
1.1.9 “提款日”是指借款人可以根據本協議第5.1款規定開始提款之日(無論提款是否實際發生);
1.1.10 “提款”是指根據本協議第五條規定,已經或將向借款人提供的任何、每一或所有(具體根據條款加以規定)的貸款額度項下的款項;
1.1.11 “提款通知”是指經借款人董事會決議授權的人根據本協議第五條的規定,按照本協議附件“F”的格式和內容簽署的一份或多份請求提款的通知;
1.1.12 “違約事件”是指本協議第十二條規定的任何違約事件;
1.1.13 “貸款額度”是指貸款人將根據本協議向借款人提供的金額不超過本金總額的貸款額度;
1.1.14 “最后還款日”是指自提款日起滿十二(12)個月之日或貸款人根據本協議規定的條款和條件而絕對自主決定的其它日期;
融資協議 篇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鑒于甲方正在就_________項目(以下簡稱“目標項目”)進行(股權/債權)融資,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全程融資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作事項:甲方委托乙方就目標項目進行全程融資。
第二條甲方對項目融資的最低要求和承諾:
1.融資額度:_________萬元。
2.融資期限:________年
3.投資方可控股(是/否),可占股權比例_________%。
4.若是固定回報(或貸款)融資方式,甲方愿意支付的年回報利率最高_________%。
5.甲方承諾并保證可用自己或他人的如下資產或權證對本次融資做抵押或質押。
6.按照甲方公司章程的規定,甲方應召開股東會或董事會就融資一事作出同意的書面決議,并給予現法人代表以相應授權,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正本應交乙方一份留存。股東會或董事會應在正式投資(融資或合作)協議簽訂后三日內批準該項協議。若甲方法人代表不能親自負責與項目融資相關的事宜,請公司給有關人員授權,明確授權范圍,發給授權委托書,以方便該人士的談判和有關活動。該授權書正本給予乙方一份留存。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在甲方的要求范圍內自主與投資商溝通和談判;
2.乙方有權按雙方協議約定收取顧問服務報酬;
3.原則上,乙方不能逾越甲方的要求,若在融資過程中,投資商或融資對象提出了與甲方要求相違背的事項,則乙方不能擅作主張,應書面征求甲方意見,待甲方正式回復(傳真或正式文本)后,乙方再向投資方作出相應答復。
4.乙方的主要工作:
(1)成立項目專項融資小組,指派小組負責人,以全程負責該項目的融資;
(2)到項目方實地考察,并進行審慎調查;
(3)根據審慎調查情況,制定該項目的融資策略與融資實施進度計劃;
(4)制作項目商業計劃書;
(5)精心挑選切合的投資商;
(6)與投資商進行初步溝通和答疑;
(7)組織重點投資商到項目方實地考察;
(8)協助甲方與投資商等的談判;
(9)負責起草相關的投資協議(草案),公司章程(草案),股東會決議(草案),董事會決議(草案)。
(10)協助甲方安排簽約儀式。
(11)對新公司的組織安排提供建議。
5.乙方應每周就目標項目融資進展書面向甲方進行匯報。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獲得按協議約定的相應高質量服務;
(2)甲方有權詢問并監督乙方在目標項目上的工作進展,乙方應如實詳細回答。
(3)甲方應如實向乙方告知本協議附件事項,不得隱瞞或虛報;
(4)甲方應按乙方要求熟練準備有關針對投資者的提問,不得有誤;
(5)甲方應對乙方在融資過程中提出的問題和要求在____日內作出書面正式回復;
(6)甲方應配合乙方與投資者的談判,不得無故推遲或拒絕;
(7)甲方應友好、周到地接待重點投資商的考察事宜,可按乙方的指示決定是否要求當地政府部門有關領導參加接見事宜。甲方應承擔相應的正當考察費用(包括乙方陪同投資商的差旅費,若投資商要求承擔其來回的正當交通費,甲方也不應拒絕)。
(8)甲方應按協議要求向乙方支付相應服務費用。
第五條協議期限:自雙方簽訂融資服務協議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因甲方原因導致時間的耽誤則相應期限順延。若在時間到期后,融資工作已進入實質性關鍵階段,則經甲方同意,期限可延長,具體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進行明確。
第六條費用支付
1.該項融資服務費用總額按實際融資額的_________%,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費用支付方式:
(1)首付定金,在雙方簽訂全程融資合作協議和保密協議后____日內,甲方支付_________元前期融資服務費定金。
(2)在首筆融資資金到達有關賬戶后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扣除首付定金后的其余款項。
2.甲方按乙方要求將費用劃至乙方指定賬戶:
賬戶名:_________,賬戶號:_________。
第七條雙方承諾
(1)乙方應本著誠信、專業、高效的職業精神為乙方提供優質的服務;
(2)甲方為所提供的一切資料負責,并保證其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3)甲方不應要求乙方做出有違強國家和行業法律、法規的事情。
第八條違約條款
(1)若乙方收了費用后,無故不履行融資相關義務,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已經支付金額的雙倍返還違約金。
(2)若在協議期限內,融資沒有成功,甲方也提出終止協議,乙方應無條件向甲方退回已支付定金的50%,協議終止。因甲方原因造成融資工作合理推遲,則協議期限應相應順延。若甲方要求推遲的時間過長,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
(3)若甲方不履行誠信義務,向乙方和投資者隱瞞、虛報相關資料和數據,則乙方有權提前終止服務協議,并要求甲方支付首付定金兩倍的違約金。
(4)若因甲方原因導致融資工作不能繼續進行、投資商資金不能到位,如甲方破產清算;因種種原因甲方中途放棄本協議(如其它資金到位,被收購等)等,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本協議,若甲方拒絕繼續履行,則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并要求乙方支付首付定金兩倍的違約金,同時保留要求賠償的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因甲方違約造成乙方在投資商領域失信于人的信譽損失等)。
(5)若甲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相關款項,則自應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額的千分之五支付罰金。
第九條甲方和乙方的選擇權
在簽約后的一個月時間內:
(1)甲方的選擇權:甲方可以終止本協議,并以書面的方式通知乙方,甲方已經向乙方支付的費用不能再要回,乙方也不能要求甲方賠償因合同終止導致的前期投入等相關損失。本協議提前終止。
(2)乙方的選擇權:若乙方通過一定時間的工作后,發現感興趣的投資商較少,則乙方有權終止服務,并書面通知甲方,但乙方應全部退回甲方已經支付的定金,甲方亦不應向乙方索賠。本協議提前終止。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申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直接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由雙方簽字生效,若距離較遠,也可傳真簽字,但需附上簽字人的身份證或法人的營業熱照傳真件。
第十二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程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代表:_________(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融資協議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為維護融資企業、融資人的合法權益,順利開展融資事務,經平等協商,達成以下融資協議: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融資企業基本情況
名稱: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出資額:________________
類型:________________
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融資期限【 】年,自工商部門核發營業執照之日起開始計算。
第三條 各融資人出資額、出資方式、繳付期限如下:________________
姓名 出資額(單位:________________萬元 ) 比例 出資方式
姓名 出資額(單位:________________萬元 ) 比例 出資方式
姓名 出資額(單位:________________萬元 ) 比例 出資方式
各融資人的出資,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以前交齊。
融資人經全體融資人決定,可以增加或者減少對融資企業的出資,并于全體融資人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辦理變更登記。
第四條 融資企業應當于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后計算該年度企業利潤,所獲利潤優先用于各融資人回收出資成本,利潤分配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
(一)融資人投資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各融資人依照出資比例對融資企業利潤進行分配;
(二)融資人投資的成本全部回收以后,融資企業的利潤由各融資人平均分配,即各融資人各自享有的利潤分配額。
第五條 融資企業的虧損及債務承擔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
(一)融資人投資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形成融資企業債務及虧損,由各融資人按出資比例分擔。
(二)融資人投資成本全部回收以后形成融資企業債務及虧損,由各融資人平均分擔,即各自承擔三分之一的債務額度。
融資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融資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清償數額超過本協議規定其虧損分擔比例的,有權向其他融資人追償。各融資人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其余各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相關融資人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 委托融資人 對外代表融資企業執行融資事務,其執行融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融資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融資企業承擔,其他融資人不再執行融資事務。執行事務融資人每季/半年/年向其他融資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融資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
不執行融資企業事務的融資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融資人執行融資事務的情況,有權查閱融資企業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受委托執行融資事務的融資人不按照融資協議或者全體融資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融資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托。
第七條 融資人對融資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融資人一人一票并經全體融資人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本協議對融資企業的表決辦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八條 融資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融資人一致同意:________________
(一)改變融資企業的名稱;
(二)改變融資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融資企業的不動產;
(四)轉讓或者處分融資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五)以融資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融資人以外的人擔任融資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第九條 融資人不得從事損害本融資企業利益的活動。除經全體融資人同意外,融資人不得同本融資企業進行交易。融資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融資企業相競爭的業務。融資人以其在融資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其他融資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融資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融資人的出資、以融資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均為融資企業的財產。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融資人在融資企業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融資企業的財產。
融資人向融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融資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融資人一致同意,同等條件下,其他融資人有優先購買權;融資人之間轉讓在融資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其他融資人。
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融資人在融資企業中的財產份額時,執行融資事務的融資人應當通知全體融資人,其他融資人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融資人未購買,又不同意將該財產份額轉讓給他人的,應當為該融資人辦理退伙結算,或者辦理削減該融資人相應財產份額的結算。
第十一條 新融資人入伙,應當經全體融資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入伙的新融資人與原融資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融資人對入伙前融資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訂立入伙協議時,原融資人應當向新融資人如實告知原融資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十二條 在融資企業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融資人可以退伙:________________
(一)經全體融資人一致同意;
(二)發生融資人難以繼續參加融資的事由;
(三)其他融資人嚴重違反融資協議約定的義務。
第十三條 融資人在不給融資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融資人。
第十四條 融資人違反本協議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的規定退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融資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融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________________
(一)融資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三)融資人在融資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融資人被依法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融資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轉為有限融資人。其他融資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該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融資人退伙。
第十六條 融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融資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________________
(一)未履行出資義務;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融資企業造成損失;
(三)執行融資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對融資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融資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融資人在融資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經其他融資人一致同意,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融資企業的融資人資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融資企業應當向融資人的繼承人退還被繼承融資人的財產份額:________________
(一)繼承人不愿意成為融資人;
(二)融資協議約定不能成為融資人的其他情形。
融資人的繼承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融資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為有限融資人。其他融資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融資企業應當將被繼承融資人的財產份額退還該繼承人。
第十八條 融資人退伙,其他融資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融資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人對給融資企業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退伙時有未了結的融資企業事務的,待該事務了結后進行結算。退伙人在融資企業中財產份額的退還辦法,由融資協議約定或者由全體融資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
第十九條 退伙人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融資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融資人退伙時,融資企業財產少于融資企業債務的,退伙人應當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第二十條 融資企業經營期間,如因修路、市政改造規劃調整、拆遷、征地、軍隊國防建設等不可抗拒因素,致使融資企業不能繼續經營的,融資企業解散。
因上述拆遷所獲得的相關經濟補償,計入當年度融資企業收入。
第二十一條 融資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________________
(一)融資期限屆滿,融資人決定不再經營;
(二)融資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全體融資人決定解散;
(四)融資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五)融資協議約定的融資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二條 融資企業解散,應當由清算人進行清算。清算人可以全體融資人擔任;經全體融資人過半數同意,也可以自融資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后十五日內指定一個或者數個融資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清算人自被確定之日起十日內將融資企業解散事項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清算人在清算期間執行下列事務:________________
(一)清理融資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處理與清算有關的融資企業未了結事務;
(三)清繳所欠稅款;
(四)清理債權、債務;
(五)處理融資企業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六)代表融資企業參加訴訟或者仲裁活動。
清算期間,融資企業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融資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由融資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清算結束,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融資人簽名、蓋章后,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融資企業注銷登記。融資企業注銷后,融資人對融資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二十三條 融資企業清算資產的分配:________________
(一)融資企業清算時,融資人尚未收回投資成本的,各融資人按照出資份額分配融資企業清算資產。
(二)融資企業清算時,融資人已經收回投資成本的,各融資人平均分配融資企業清算資產。
第二十四條 融資人對融資協議約定必須經全體融資人一致同意始得執行的事務擅自處理,給融資企業或者其他融資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 融資人執行融資事務,或者融資企業從業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應當歸融資企業的利益據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融資企業財產的,應當將該利益和財產退還融資企業;給融資企業或者其他融資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融資企業登記事項發生變更,執行融資事務的融資人未按期申請辦理變更登記的,應當賠償由此給融資企業、其他融資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六條 不具有事務執行權的融資人擅自執行融資事務,給融資企業或者其他融資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 融資人違反融資協議的約定,從事與本融資企業相競爭的業務或者與本融資企業進行交易的,該收益歸融資企業所有;給融資企業或者其他融資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清算人未依照本法規定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或者報送清算報告隱瞞重要事實,或者有重大遺漏的,由此產生的費用和損失,由清算人承擔和賠償。
第二十九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融資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融資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第三十條 其他
(一)經全體融資人協商一致,融資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 本協議書一式 份,各執一份,其余用于融資企業登記備案之用。
(三)本協議書經全體融資人簽字后生效。
蓋章: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融資協議 篇11
本協議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以下各方簽訂:
(1)_________(注冊登記編號: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地址位于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人”,包括其繼受人);
(2)_________,地址位于_________,作為提供貸款的貸款人(以下簡稱“貸款人”或“貸款銀行”,根據上下文內容可包括其繼受人和受讓人);和
(3)_________公司(注冊登記編號_________),根據_________法律成立,地址位于_________(以下簡稱“公司保證人”,包括其繼受人)。
鑒于貸款人同意根據借款人的請求,根據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向借款人提供總計不超過_________美元(US$_________)的定期貸款(以下簡稱“貸款額度”),且為此公司保證人同意按本協議規定提供如下所述的保證、聲明和承諾以及公司保證書。因此,當事人各方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定義
1.1 在本協議中除另有定義的以外,以下用語具有以下含意:
1.1.1 “適用法律”包括與本協議和擔保文件的簽署、提交、履行、有效性和可執行性相關的新加坡、香港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任何憲法、條約、法令、各級立法、普通法、慣例法及司法判例;
1.1.2 “轉讓契約”包括保險單轉讓契約、銷售收入轉讓契約、租金收入的轉讓契約和貸款人憑其自主決定而不時要求的其他轉讓契約;
1.1.3 “保險單轉讓契約”是指將由公司保證人和_________按照本協議附件A的格式或貸款人指定的其它格式,單獨或共同簽署的、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轉讓保險單(及保險單的所有權利、權益和利益)的保險單轉讓契約;
1.1.4 “租金收入轉讓契約”是指將由公司保證人和/或_________按照本協議附件B的格式或貸款人指定的其它格式,單獨或共同簽署的、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轉讓有關租金收入的所有權利、權益和利益的租金收入轉讓契約;
1.1.5 “銷售收入的轉讓”是指將按照本協議附件C的格式或貸款人指定的其它格式簽署的,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轉讓有關租金收入的所有權利、權益和利益的契約;
1.1.6 “提款有效期”是指有關貸款額度的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1個月或者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貸款額度被全額提取的期間,以較早者為準;
1.1.7 “工作日”是指除星期六、星期日以外的并且在新加坡、香港、中國和紐約市銀行及外匯交易市場通常開門營業之日;
1.1.8 “公司保證書”是指將由公司保證人按照本協議附件E的格式或貸款人指定的其它格式簽署的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保證書,包括對其不時作出的修改、變更或延期;
1.1.9 “提款日”是指借款人可以根據本協議第5.1款規定開始提款之日(無論提款是否實際發生);
1.1.10 “提款”是指根據本協議第五條規定,已經或將向借款人提供的任何、每一或所有(具體根據條款加以規定)的貸款額度項下的款項;
1.1.11 “提款通知”是指經借款人董事會決議授權的人根據本協議第五條的規定,按照本協議附件“F”的格式和內容簽署的一份或多份請求提款的通知;
1.1.12 “違約事件”是指本協議第十二條規定的任何違約事件;
1.1.13 “貸款額度”是指貸款人將根據本協議向借款人提供的金額不超過本金總額的貸款額度;
1.1.14 “最后還款日”是指自提款日起滿十二(12)個月之日或貸款人根據本協議規定的條款和條件而絕對自主決定的其它日期;
1.1.15 “債務”是指根據本協議第12.1.5款規定,借款人對任何第三方所負擔的支付任何款項的義務或責任;
1.1.16 “保單”是指就抵押物及其所有附屬設施、裝修、裝璜、商貿設備和所有為經營酒店而使用的其它財產借款人按貸款人的要求自費投保而取得的保險單證,其保險范圍包括上述財產全值或貸款人決定的價值就火災、偷盜、雷擊、意外、暴亂、破壞、滅失、貶值或貸款人不時決定的其它風險;
1.1.17 “付息日”是指每一計息期的最后一日;
1.1.18 “計息期”是指根據下述規定所確定的每一連續期間:
1.1.18.1 與提款有關的第一個計息期應是自提款之日起的三個月或六個月期間或貸款人選定的其它期間;
1.1.18.2 其后的每一計息期應是自前一個計息期的最后一日起的三個月或六個月期間或貸款人選定的其它期間;
1.1.18.3 如果一個計息期被延長或被縮短,則下一個計息期應當如同前一計息期不曾被延長或縮短而仍于其本應到期之日結束,除非下一個計息期本身也被相應地延長或縮短;
1.1.18.4 任何超越最后還款閂的計息期應被縮短至該最后還款日結束;
1.1.19 “貸款”是指根據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在某一時間借款人已提取并尚未清償的貸款額度的本金總額或(視協議的具體規定)根據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在某一時間借款人尚未清償的金額數目;
1.1.20 “月”是指自某一個日歷月的某一天起至下一個日歷月的同日(含該日)止的期間,但是(1)如果該期間自一個日歷月的最后一個工作日起而該工作日在下一個日歷月沒有相應日,則該期間應于該下一個日歷月的最后一個工作日結束,(2)如果該同日不是一個工作日,則該期間應于該同日的下一個工作日結束,但是如果該下一日不是工作日的,則該期間應于該同日的前一個工作日結束。
1.1.21 “抵押協議”是指已經或將由抵押人按照本協議附件G的格式和內容簽署的被稱為“抵押”的擔保文件;
1.1.22 “抵押物”在本協議內的定義與抵押協議內“抵押物”的定義相同;
1.1.23 “抵押人”在本協議內的定義與抵押協議內“抵押人”的定義相同;
1.1.24 “基本利率”是指貸款人不時確定的該時所用的美元基本貸款利率;
1.1.25 “本金總額”是指金額不超過_________美元(US$_________)的本金總額;
1.1.26 “潛在違約事件”是指隨著時間流逝和/或發出通知便將成為違約事件的事件;
1.1.27 “有關機構”包括根據適用法律有權主管與本協議和擔保文件的簽署、提交、履行、有效性和可執行性相關的任何事宜的,或與由該等事宜發生或有關該等事宜的爭議的解決相關事宜的任何司法的、政府的、或行政的機構;
1.1.28 “有關司法管轄區域”是指本協議和擔保文件的簽署和/或本協議和擔保文件中任何條款和條件的履行和執行發生于其中的新加坡、香港、中華人民共和國及任何其它司法管轄區域;
1.1.29 “租金收入”是指按照貸款人同意的條款出租商店而不時獲得的租金收入;
1.1.30 “銷售收入”是指因本協議附件1所規定的油或油類產品的銷售而應付給借款人的銷售收入;
1.1.31 “擔保文件”是指下述文件的所有或部分(視上下文情況而定):
1.1.31.1 抵押協議;
1.1.31.2 公司保證書;
1.1.31.3 保險單轉讓契約;
1.1.31.4 租金收入轉讓契約;
1.1.31.5 銷售收入轉讓契約;
1.1.31.6 為擔保借款人在本協議項下的責任和義務而根據要求不時簽署的所有任何其它或另外的擔保文件;和對上述擔保文件不時作出的修改、補充和變更;
1.1.32 “擔保權益”是指任何抵押、質押、留置、抵銷或任何其它所設定或發生的擔保權益,連同任何賒購、權證留置、出租、出售及轉購買或其它類似安排;
1.1.33 “商店”是指本協議附件H規定的商店和辦公室;
1.1.34 “新加坡銀行同業拆放利率”是指有關一個具體的期間,由貸款人所決定的年利率(該決定將是決定性的),該利率應是由貸款人選定的兩家主要銀行(包括一家日本銀行和一家歐洲銀行)各自就與需要決定新加坡銀行同業拆放利率之款額和/或期間相同的款額和/或期間,在預定提款日或為本協議之目的需要計算新加坡銀行同業拆放利率之日(下稱“利率確定日”)前第二個工作日上午大約11時(新加坡時間),在新加坡銀行同業市場上提出的美元存款利率(該等利率顯示在路透社通過其監控服務系統或任何相應繼承者所提供的“SIBOR”屏頁,下稱“路透社顯示屏”內)的平均值(經必要的四舍五入形成1/16%的完整倍數);但是如果在需要計算利息的任何期間的任何利率確定日,(a)在相關時間在路透社顯示屏上為該期間只有一家銀行或沒有銀行提出新加坡銀行同業拆放利率的報價,或者(b)按照上述方式確定的新加坡銀行同業拆放利率、按照貸款人的判斷,明顯不正確,那么新加坡銀行同業拆放利率就任何該等期間而言,應是兩家主要銀行在新加坡銀行同業市場上就該期間就與提款額或貸款額或按本協議之目的需要確定新加坡銀行同業拆放利率的款額同等的金額,按照貸款人的要求于相關的利率確定日上午大約11時(新加坡時間)向貸款人分別提出的美元存款利率的平均值(如上進行四舍五入),但是如果按照上述做法提出報價的主要銀行少于兩家,那么利息的利率將按照第20.4款和第20.5款的規定確定;
1.1.35 “美元”是指美利堅合眾國的合法貨幣。
1.2 如所用詞句屬單數,則應包括復數在內,反之亦然。
1.3 本協議中的條目編號和標題只為參考方便而設,在解釋本協議時并無效力。
1.4 除非另有規定,本協議提及的“條”、“段落”和“附件”應被解釋為本協議的條、段落和附件。
1.5 在提到法律規定時應被解釋為是包括不時經過修改、重新制定之法律的規定。
1.6 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所有提及的時間都應該是指新加坡時間。
1.7 除非另有規定,在提到本協議、擔保文件或其它任何文件時應被解釋為是包括經過修改,變更、更新或補充并于該時有效的版本。
1.8 貸款標準條件和條款(請見附件J)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除非本協議另有明確規定不適用該標準條件和條款或本協議的條件和條款與該標準條件和條款相矛盾(但僅限于該等矛盾之處)。
第二條 貸款用途
2.1 借款人應將貸款額度用于流動資金需求。
2.2 借款人應按照本協議規定的用途使用全部貸款,但貸款人并無義務確保借款人將貸款額度用于本協議規定的用途。
第三條 前端費
除非貸款人另有指示,借款人應在本協議簽署后一個月之內且在本協議第五條規定的提款日之前向貸款人支付金額為_________美元(US$_________)的前端費(不論借款人實際提款的數額是多少)。如果沒有發生任何提款,借款人仍應在提款有效期期滿之前支付該筆款項。
第四條 先決條件;貸款額度將在符合下述條款和條件的情況下提供給借款人:
4.1 于貸款人已經收到(或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將在可以獲得之時即時收取,或貸款人根據當時情況放棄收取)格式和內容均令貸款人滿意的所有下述各項之時:
4.1.1 經適當簽署證實的按本協議附件K的格式簽署的借款人的股東會決議和董事會決議復印件各一份,該股東會決議和董事會決議須授權:
4.1.1.1 借款人按本協議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取得貸款額度;和
4.1.1.2 借款人適當授權的代表簽署本協議、提款通知、擔保文件、授權委托書和所有的相關文件及其中涉及的通知并發出和/或接收為貸款而不時要求或急需的該等通知、要求或其它聯絡;
4.1.2 經適當簽署證實的按本協議附件L的格式簽署的公司保證人的股東會決議和董事會決議復印件各一份,該股東會決議和董事會決議須授權:
4.1.2.1 公司保證人提供公司保證書;和
4.1.2.2 公司保證人適當授權的代表來代表公司保證人簽署本協議、公司保證書和所有的相關文件及其中涉及的通知;
4.1.3 經適當簽署證實的按本協議附件M的格式簽署的抵押人和_________的股東會決議和董事會決議復印件各一份,該股東會決議和董事會決議須授權:
4.1.3.1 各公司提供抵押(如需要)、保險單轉讓和租金收入轉讓;和
4.1.3.2 各公司的適當授權人代表該公司簽署抵押協議(如需要)、保險單轉讓契約和租金收入轉讓契約和所有的相關文件及其中涉及的通知;
4.1.4 本合同第4.1.1.2款,第4.1.2.2款和第4.1.3.2款提及之人物的一套簽字樣本(經各公司的兩位董事或一位董事和一位秘書或根據法律被授權的其他人簽署證實并附于本協議第4.1.1款、第4.1.2款和第4.1.3款提及之各公司的注冊證書和董事會決議);
4.1.5 經簽署證實的有關借款人、抵押人、公司保證人和_________注冊證書和章程(包括至今為止的所有變更)的復印件各一份;
4.1.6 按照本協議附件A、B、C、E、G的格式經合法簽署,并完成了印花稅貼花(如有)、登記和提交的擔保文件及有證據證明:
4.1.6.1 在抵押合同規定的抵押設立之前,抵押人是抵押物的唯一合法所有者和受益人;
4.1.6.2 在抵押合同規定的抵押設立之前,抵押物上并沒有被設定任何在先的負擔;
4.1.7 按照本協議附件D的格式經合法簽署、完成印花稅貼花(如有)、登記和提交的授權委托書;
4.1.8 由貸款人所接受的具有合法資格的獨立估價師出具的證明抵押物價值不少于港元_________并為貸款人滿意的關于抵押物的估價報告原件一份,該估價報告應在本協議簽署前十五日內向貸款人出具;
4.1.9 由香港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公證機構和/或律師事務所按貸款人接受的格式和內容簽發的法律意見書;
4.1.10 證明有關本協議和/或擔保文件和/或授權委托書及其所規定事項所要求的任何有關機構的批準和/或授權均已獲得的令貸款人滿意的證明文件;
4.1.11 經簽署證實的所有關于本協議和擔保文件的簽署和履行所必須的政府備案或登記和批準/或授權得以完成的證明文件的復印件(如需,該等文件應經翻譯并合法公證)及關于使本協議和擔保文件以及借款人在該等文件項下的義務成為合法有效、有約束力并可執行而所必須的所有備案、登記和其它手續已經或將被完成的證明;
4.1.12 保險單原件;
4.1.13 已為借款人接受的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的貸款意向書的復印件一份;
4.1.14 貸款人所接受的關于借款人所有貸款的詳細情況的披露;
4.1.15 借款人和公司保證人的附屬企業和關聯公司(或其所在國法律所規定的類似機構)經審計的有關該等期間的財務報告(憑貸款人的要求);
4.1.16 有關借款人的財務和商業及貸款人合理要求的其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其股權狀況、管理機構等);
4.1.17 本協議簽署日不少于五個工作日之前貸款人向借款人合理要求的有關本協議所規定之任何事項文件的復印件(該復印件須經簽署證實)。
4.2 于下述條件得以滿足之時:
4.2.1 在本協議和擔保文件簽署和提交之前所要求的,以及使借款人之義務成為合法有效,有約束力并可按其各自條款執行而所要求的所有行動、條件和事宜均已嚴格并適當地按照適用法律進行、完成和發生;
4.2.2 借款人沒有違反任何其所作的承諾或本協議的規定,且本協議中所有的聲明和保證仍是真實,準確的,也沒有發生任何違約事件;和
4.2.3 借款人或公司保證人的經營狀況或財務狀況沒有發生實質性的變化。
4.3 如任何轉讓契約因尚未存在合同,帳面債務或保險索賠權或者因根據適用法律的任何原因而可能成為無效或不能執行,借款人承諾應在該等合同、帳面債務或保險索賠存在后立即不時或在貸款人決定的時間簽署或重新簽署或促使他人簽署該等轉讓契約,并且應采取必要措施完善或確保完善該等轉讓契約欲設立的擔保。借款人進一步承諾將不會簽署含有任何禁止或阻礙將有關收益轉讓給貸款人的合同(該等合同的收益將成為轉讓契約的標的),并且借款人將促使抵押人也不會簽署此類合同。任何未能履行本4.3條款規定的義務的行為將構成本協議12.1.5項下的違約事件。
第五條 提款
5.1 借款人應在提款有效期內在貸款額度項下一次性地提款。任何在貸款額度項下未被提取的數目之額度應被自動取消,除非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并依其自主決定對超過一次的提款予以同意。
5.2 借款人應最遲在預期提款日的五(5)個工作日之前將提款通知交給貸款人。
5.3 提款通知中應按照本協議附件“F”所述將有關細節具體列出。
5.4 提款通知只有在貸款人確實收到時才生效。
5.5 提款通知應構成借款人的一份確認函,確認至今沒有發生任何違約事件或潛在違約事件及所有聲明保證在任何事實方面仍然保持真實、準確。
5.6 提款通知一經貸款人收到即為不可撤銷,借款人有義務按照提款通知的規定來實現提款。
5.7 借款人同意,如借款人未向貸款人支付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前端費,貸款人可以從提款通知項下未被提取的款項中將該筆前端費予以抵銷,該等抵銷不應被視為以任何方式扣減到期未付的貸款。
第六條 本金歸還
依據本協議第十二條、第十三條和第二十條規定,除非貸款人按其絕對自主確定之條款和條件另外作出書面同意,所有的貸款應在最后還款日被一次性全額付清。
第六條 提前還款
6.1 如果借款人在預定的提前還款日不少于三十(30)天前給予貸款人書面通知,借款人可以向貸款人提前歸還全部或部分貸款、發生的利息和所有其它的應付款(包括按照本協議第6.5款規定計算出的金額數目);假設預定的提前還款日總是相關計息期的最后一天。
6.2 提前歸還的是部分貸款時,提前還款的數額最小應為_________美元(US$_________),或為_________美元(US$_________)的完整倍數。任何提前還款都應采用本協議第6.1款規定的方式歸還。
6.3 借款人根據本協議第6A.1款規定簽發的任何提前還款通知都是不可撤銷的,借款人有義務按照該通知提前還款。
6.4 除非貸款人另有書面同意并指示有新的條款、條件,所有已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可再提取。
6.5 在提前歸還貸款的全部或部分的同時,借款人應就任何在最后還款日之前生效的提前還款,按照提前歸還的未清償貸款之余額的百分之零點五(0.5%)向貸款人支付費用。
第七條 利息
7.1 借款人應在每一付息日按本協議第7.2款規定的有關利率向貸款人支付尚未清償的貸款之利息。
7.2 適用于任何計息期的利率應等于新加坡銀行同業拆放利率加上百分之二(2%)的年利率或等于貸款人按其絕對自主確定的適用于該計息期的其它利率。
7.3 應付的貸款利息金額應以美元支付,并應以每年三百六十天為基礎按照實際天數逐日計算。計算實際天數時,應將前一個付息日(而非付款日)包括在內。
7.4 對于貸款本金連同所發生的利息和于本協議規定之到期日應付而未付的所有款項,應憑要求支付額外利息(不論判決前或判決后),該額外利息應自應付之日起至該等本金利息或其它應付款項(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實際支付之日止,按照本協議第7.2款規定之相關貸款利率加上百分之五(5%)所得出的利率逐日計算。借款人承認,前述應付的額外利息真實地代表了貸款人因借款人不能及時履行其付款義務和責任而將遭受的損失和損害。
7.5 貸款人關于適用任何時間的利率的證明和到期應付利息的金額應是無誤的、確定的,并是對借款人有約束力的。
第八條 支付
8.1 所有由借款人按照本合同任何條款支付的款項,不論以本金、利息或費用或其他款項,均應按下列順序用于下列目的。
8.1.1 首先用于支付按照本合同第三條規定任何應付給貸款人和擔保代理人的任何款項;
8.1.2 其次用于償付與本合同和擔保文件有關或在收取本合同項下應付款項或執行本合同或擔保文件的任何條款中發生的貸款人和擔保代理人承擔的所有費用和開支(包括應全額償付的法律費);
8.1.3 第三用于支付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規定應付的利息;
8.1.4 第四用于償還貸款本金余額。任何人所打算的款項用途均須服從上述支付順序。
8.2 借款人對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所有付款,應在到期日上午_________時(紐約時間)之前,通過該日的清算方式,貸計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帳戶(帳號_________)或貸款人不時以書面方式指定的紐約或其他地方的其他銀行的其他帳戶。
8.3 如果按照本合同的任何應付款項在一個非工作日到期應付,則該等應付款項應于該日后的下一個工作日支付,除非該等下一個工作日屬于另一個日歷月,在該等應付款項應在緊接該日的前一個工作日支付并且所有利息的支付應作相應的調整。
8.4 借款人根據本合同和擔保文件的所有支付,不論作為本金、利息、費用或其他款項,都不得有沖抵并且不得以支付任何性質的現在或將來施加的稅費為由而有任何扣除或預留。如果在任何時候根據適用的法律,借款人被要求從支付中進行扣除或預留,在該等扣除和預留根據有關司法管轄區的適用法律不超過借款人的最低法律責任并且應付給有關管轄區的有關機構的條件下,則借款人的應付款項應予以必要的增加,以確保在作了扣除和預留后,貸款人能收到如同沒有作扣除或預留的全額。
8.5 借款人應在有關管轄區適用法允許的期限內匯付該等扣除和預留款項至有關管轄區內的有關機構以免于罰款。
8.6 借款人應在匯付前述扣除和預留后十四天內或一有機會(以后者為準)將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該等扣除和預留的正式證明或貸款人要求的其他任何書面證據遞交給貸款人。借款人在此同意全額補償貸款人與本合同項下借款人應付的任何款項有關而向貸款人征收、要求或請求的稅費(但對貸款人整個凈所得稅費除外)及因任何該等征收、要求或請求而引起的成本開支、費用和責任。
8.7 借款人在此承認根據本條應付的額外的金額不應視為利息而應視為預先同意的補償。
第八條 銷售收入和租金收入
8.1 借款人應保證發給相關第三人書面指示,以將銷售收入和租金收入直接付至上述第8.2款規定的借款人的帳戶內或借款人不時指定的此類帳戶內。如果無論何種原因借款人收到有關租金收入,借款人應作為貸款人的信托人持有該等收入并立即將該等收人直接付至本協議第8.2款規定的借款人的帳戶內或按貸款人確定的方式付給貸款人。
8.2 本協議第8.1款的規定無論任何不會影響貸款人在各個轉讓契約項下從相關的應支付該等收入的第三人處直接獲得該等收入的權利。
第九條 連續擔保
9.1 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連續擔保,對本協議項下貸款本金、所發生的利息和所有其他應付款項的歸還和補償及借款人在本協議項下的其他義務和責任(無論其為明示或暗示)的履行予以擔保。借款人承諾在提款日或之前提供或督促提供以貸款人為受益的擔保文件。
第十條 聲明和保證
10.1 借款人在此向貸款人作出聲明并保證,該等事關貸款額度的聲明和保證如下.
10.1.1 借款人和公司保證人分別是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香港法律注冊成立并合法存在的公司,借款人和公司保證人有充分合法權利擁有其財產,經營其現時經營之業務。借款人和公司保證人只有在借款人向貸款人全額付清所有貸款和發生的利息及其它應付款項后才可以分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香港法律保持其有限責任公司的、法人地位;
10.1.2 借款人已發行并足額出資的全部股份的總額是,并將持續保持不少于人民幣_________元(RMB_________),而且該等已發行并足額出資的股份的百分之九十(90%)應全部并絕對是,并將持續為公司保證人所持有。
10.1.3 本協議、擔保文件和授權委托書的簽署、提交和履行都是在有關各方的法人權力范圍之內的,且并不違反任何適用法律或任何對有關各方有約束力的契約性規定或任何相關各方的章程之規定;
10.1.4 本協議、擔保文件和授權委托書一經簽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根據其各自條款和條件為當事人設置了具有約束力的可執行義務;
10.1.5 在本協議、擔保文件和授權委托書簽署和提交之前所要求的,以及使借款人、抵押人和公司保證人之義務成為合法有效、有約束力并可按其各自條款執行而所要求的所有行動、條件和事宜均已嚴格并適當地按照適用法律進行,完成和發生;
10.1.6 除了已書面通知貸款人的以外,在有關機構不存在任何針對借款人、抵押人和公司保證人的實際、或有威脅性的訴訟(該等訴訟對借款人不利的判決可能會實質性或負面性地影響借款人、抵押人和公司保證人的財務狀況或經營,或損害借款人,抵押人和公司保證人實質性地開展現時經營之經營的權利,或影響借款人、抵押人和公司保證人按照貸款協議和/或擔保文件該等條件和條款履行其義務的能力);
10.1.7 除了已書面通知貸款人的以外,借款人沒有任何其它借款;
10.1.8 就借款人所確知和所確信,沒有人已經或正在采取措施,聘用接管人和/或管理人、清算人或類似人員來接管或解散借款人、抵押人和公司保證人,或將借款人、抵押人和公司保證人置于司法管理人的管理之下;
10.1.9 借款人是其全部或任何一部分財產和資產唯一的受益所有人,在本合同簽署后的任何時候,該等財產和資產將受擔保文件中設定的抵押、擔保負擔或其他債務負擔的約束,并且借款人就其財產和資產享有的所有權、權利、利益和權益將不受任何質押、抵押、擔保負擔、留置權、擔保權益或其他任何類型的債務負擔的限制,但根據擔保文件設定的或已向貸款人書面披露的除外。
10.1.10 借款人、抵押人和公司保證人已完成了法律要求的所有納稅申報,并付清了所有稅費、評估費、費用以及針對其任何財產、資產、收入或特許權的其它政府收費;
10.1.11 每一所需的、與本協議和擔保文件的簽署、提交、履行、有效性和可執行性有關的同意、許可、批準或授權,均已從有關機構、借款人和公司保證人的股東或債權人處獲得并將保持全面有效;
10.1.12 借款人沒有任何進行中的、懸而未決的、或就借款人所知,可能發生的訴訟案、仲裁案或行政爭議案:
10.1.12.1 會限制本協議、抵押協議和公司保證書的簽署、限制借款人行使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或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承擔或所負的義務、抵押人行使抵押協議項下的權利和/或履行其在抵押協議項下承擔或所負的義務、公司保證人行使公司保證書項下的權利和/或履行其在公司保證書項下承擔或所負的義務;
10.1.12.2 已經或可能對借款人、抵押人、公司保證人或前文提及的各方及其附屬企業均產生實質性的不利影響;
10.1.13 本協議第4.1.15款和第11.1.12款規定的經審計的財務報表是按照新加坡現行有效的通用的會計準則和實踐完成的,該等經審計的財務報表真實、清楚地反映了借款人、抵押人和公司保證人在該等報表完成時的財務狀況。
10.1.14 本協議第10.1.13款所述的財務報表內記載的各公司的財務狀況至今沒有實質性的改變。
10.1.15 借款人、抵押人、公司保證人或其任何財產或資產都未被授權豁免于訴訟、執行、查封或其它司法程序,它們對本協議、抵押協議或公司保證書的簽署、根據本協議規定對本協議項下權利的行使和對義務的履行都將構成為私人和商業目的而進行、履行的活動。
10.1.16 借款人向貸款人書面發出的本協議附件1項下的或與公司保證人有關或與將轉讓的關于租金收入和銷售收入的契約有關的及有關本協議或擔保文件談判的任何信息、證明或報告中在本協議和擔保文件內容中起實質性作用的事實,在該等證明、報告被提交或該等信息被提供時均是真實、非虛假的,并且在該時,該等信息、證明或報告中也未遺漏任何足以對貸款人在本協議和擔保文件項下的利益構成實質性不利影響的事實;和
10.1.17 沒有發生任何違約事件,沒有發生違約事件未得到救濟的情況,也沒有發生潛在違約事件;
10.2 公司保證人在此聲明和保證本協議第10.1款所述的關于公司保證入或公司保證書的事項均是真實和準確的。
10.3 本協議第10.1款和第10.2款所述的每一項聲明和保證,在本協議和擔保文件簽署后均將繼續保持正確并被全面遵守。借款人和公司保證人在此向貸款人聲明和保證上述聲明和保證將保持真實和準確,并被全面遵守,直至貸款、由此發生的利息和其它應付的款項均被全額付清。
第十一條 承諾和保證
11.1 借款人進一步向貸款人承諾和保證:
11.1.1 借款人應在任何違約事件或潛在違約事件發生之后立即通知貸款人;
11.1.2 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但不應不合理地拒絕給予該等同意),借款人不得:
11.1.2.1 采取計劃、安排或其他方式,進行任何形式的重組或兼并,或同意、批準、容許對其出資之所有權進行任何變更,或對其出資之任何部分進行轉讓,或對其尚未出足之資本的任何部分進行出資或分配;
11.1.2.2 向任何個人、公司或企業提供放款,或訂立、設定任何保證或作補償承諾(但正常業務經營除外),從而使其自身直接、間接或附帶地就其他個人、公司或企業的義務承擔任何責任;
11.1.2.3 非經貸款人同意,向任何銀行或金融機構或任何個人借款或尋求借款,并且,在此期間,貸款人將可以取消對借款人此時的所有貸款;
11.1.2.4 出售、出租、許可、讓渡、轉讓、讓與或以其它方式處分其全部或部分其現在或將來擁有的財產、資產(無論該等財產為何種形式,也不論其位于什么地方)(但正常業務經營除外);
11.1.2.5 除已向貸款人書面揭示的,擔保文件(如有)項下構成的,以及根據本合同所設置的擔保負擔之外,對其現在或將來擁有的財產、資產(無論該等財產為何種形式,也不論其位于什么地方)的全部或部分進行抵押、質押、轉讓、阻礙或許可留置;并且
11.1.2.6 在任何會計期間宣告,支付或作任何分紅或其他分配,不論是對收入或資本性質的,也不論是以現金或類似形式:
11.1.2 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應努力促使抵押人不得:
11.1.2.1 出售、出租、許可、讓渡、轉讓、讓與或以其它方式處分,以及抵押、質押、轉讓,阻礙或許可留置抵押物的全部或部分(但正常飯店業務經營除外);
11.1.2.2 出售、出租、許可、讓渡,轉讓、讓與或以其它方式處分,以及抵押、質押、轉讓、阻礙或許可留置全部或部分抵押物之裝修、裝飾、配套設施及所有其他與飯店業務經營有關的財產(無論該等財產為何種形式,也不論其位于什么地方),但正常飯店業務經營除外;
11.1.3 借款人保證,借款人根據本協議所欠之款項總額在任何時間將不超過抵押物價值(其價值依本協議11.1.4確定)與任何其他不時為擔保借款人根據本協議所負債務而提供給銀行的財產(轉讓契約除外)之和的15%;
11.1.4 借款人應不時地自費應銀行的要求,向銀行提供由銀行認可的合格的和獨立的評估者關于抵押物及其他不時提供給銀行的擔保財產的評估報告;
11.1.5 借款人應始終按照與其同類業務的公司通常選擇的險種、保險范圍,自費就其財產、資產向有信譽的保險機構或保險公司投保,(特別地,保持保險單證)并且規定保險人須至少提前一個月給予借款人及銀行終止通知否則其不得終止該保險;
11.1.6 借款人應在本合同持續期間內,保持其法人地位之存在,并由其合格的員工按照高水平的財務和管理標準,根據章程的規定合法、有效地開展經營業務,處理事務;
11.1.7 借款人應努力使法定的資本及股本結構不發生任何變化,除非經貸款人同意;
11.1.8 借款人應努力促使對它的任何貸款(包括但不限于從其股東、公司保證人或關聯公司獲得的貸款)不被保證,并且以貸款人決定的方式后于借款人根據本協議對貸款人之債務償付,并且沒有貸款人的事先書面同意將不會對此類貸款作任何償付;
11.1.9 借款人在任何時候都應保持其負債與有形凈資產的比例為2.1;
11.1.10 只要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發生的利息或其它任何款項應付而未付,借款人應及時、適當地對所有針對借款人及其財產、資產的稅費、估價費和政府稅費,在開始罰款之日前,予以支付,除非就該等稅費的支付借款人將通過適當程序提出異議(如果依法律規定已劃分出足夠的備用金額);
11.1.11 借款人應按照對其自身、其經營或其財產具有約束力的所有適用法律的規定開展業務,并應使其財產和資產均處于良好的狀態;
11.1.12 只要貸款本金尚未全部歸還,借款人應:
11.1.12.1 于每一財政年度的前六個月結束后九十天內向貸款人提交借款人前六個月之未經審計的會計報表;
11.1.12.2 于每一財政年度結束后一百八十天內向貸款人提交借款人的董事會報告、該財政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該等有關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須經一家國際著名的獨立會計師事務所(須為貸款人所接受)審計并證明無任何不利影響;和
11.1.12.3 隨時根據貸款人的合理要求,向貸款人提交可能對借款人財務狀況產生不利影響、后果的信息;
11.1.13 借款人應在任何擔保文件不能或停止發生全部效力,或不能繼續生效,或被終止,或存在爭議或危險,或將成為無效或不可執行的任何時候,在貸款人的要求下向貸款人提供、提交額外的擔保;
11.1.14 借款人應保持其良好的法人地位,并應保持其經營業務的良好現狀。借款人應采取一切必需的行動以維持、保護所有在其經營中用到的或有用的特權、商品名稱、專利權和其它的獨占權。
11.1.15 下列事件一旦發生,借款人應立即通知貸款人:
11.1.15.1 發生在借款人和有關機構之間的有關稅費、稅款、費用、捐款或其它類似費用的任何實質性糾紛;
11.1.15.2 發生任何影響、威脅到借款人經營活動繼續、正常進行的實質性勞動爭議;
11.1.15.3 因任何災禍引起借款人的財產或資產遭受損失或損害,據最初預計,修復或重置該等遭損害的財產或資產的費用將超過_________美元;和
11.1.15.4 發生的任何針對借款人的,且涉及的債權總額超過_________美元的訴訟或類似程序(無論該等程序是送達傳票或是查封、扣留財產、資產);
11.1.16 借款人應同意或促使有關各方同意貸款人或其指定代表進入借款人的任何營業場所,視察了解借款人的業務情況,并且檢查不論置于何處之所有帳目、記錄資料及報表,并且借款人須負擔因之發生的所有法律或其他與該檢查有關的成本、費用或花費。
11.1.17 為使本合同和擔保文件充分有效或為充分保證和落實根據本合同和擔保文件貸款人所擁有的權益、權利、補救措施,借款人應隨時按貸款人的要求,采取或使他人采取貸款人合理要求之行動措施,和/或簽署貸款人合理要求的文件。
11.2 公司保證人進一步向貸款人承諾和保證:
11.2.1 公司保證人將根據11.1.12條款提供其財務及其他報表;
11.2.2 公司保證人應不斷保持其負債與有形凈資產的比例為2:1;
11.2.3 只要貸款本金尚未全部歸還,公司保證人應保證其實收資本不少于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十二條 違約事件
12.1 違約事件應包括下述內容:
12.1.1 借款人未能在到期日起的七個工作日內支付本金、利息、費用或其它應付的任何款項;或
12.1.2 借款人或公司保證人違約或可能違約或者不能或將不能履行任何其已接受的義務及任何其因簽署、提交本協議或公司保證書而作出的承諾(但未能支付本協議項下應付款項的情況除外),并且在貸款人將該等違約事件通知給借款人或公司保證人后十四個工作日內未對此采取補救措施;或
12.1.3 借款人在本協議中作出的或公司保證人在公司保證書中作出的任何聲明、保證或根據本協議提交的任何證明、聲明是不真實的或不正確的,或在任何實質性方面已不再真實或正確;或
12.1.4 借款人未經貸款人的書面同意,停止付款或終止、意圖終止其業務或主要業務的經營;或
12.1.4 不論任何原因抵押協議、公司保證書或任何的轉讓契約已被或將被撤銷、成為廢除、不能執行和/或無效;或
12.1.5 借款人或公司保證人的任何超過五萬美元(或以其它幣種表示的與其等值的金額)的債務,未能在期滿日予以歸還,或者由于借款人或公司保證人違約的任何原因而成為或被宣告為在期滿日前提前應付;或
12.1.6 借款人或公司保證人做了任何事或未作做任何事,以致在貸款人看來,借款人和/或公司保證人其時將無法根據本協議規定對貸款人歸還其對貸款人應付的欠款;或
12.1.7 如果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證人為了債權人的利益而進行轉讓,或為了債權人利益而與之簽署債權債務和解協議;或
12.1.8 有關機構已就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證人的解散、破產、經營、重組、重建、清算事宜或根據任何協議或任何適用法律的規定,有關機構為接收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證人的全部或部分財產、資產,為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證人指定接收人和/或管理人、清算人、托管人或其他人員的事宜,通過了生效的決定,提出了請求,或已開始進行類似程序,或者已作出了正式的決議;
12.1.9 一項擔保負擔占有了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證人全部或部分財產、資產,或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證人已被指定了一個接收人,或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證人的財產全部或部分正被扣押、執行,并且上述情形未能在自該等占有、指定接收人或扣押、執行發生之日起十四個工作日內被消除;
12.1.10 借款人違約未能支付任何其他債務的本金或利息或者違約未能償付任何其他到期債務或因違約而被宣告為提取到期的債務;
12.1.11 任何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證人履行本協議或擔保文件項下的義務所必需的授權、批準或同意已被撤銷,或已以不同于銀行可以接受的方式變更;或
12.1.12 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證人的營業資產、財務狀況發生了變化,以致據貸款人合理判斷,這將實質性地影響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證人分別履行其在本協議或任何擔保文件項下義務的能力;或
12.1.13 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證人不能遵守,履行或實現本協議或任何擔保文件中其所作出的任何承諾或所負擔的任何義務,或者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證人遵守、履行或實現本協議或任何擔保文件中的任何承諾或義務的行為將成為不合法;
12.1.14 任何人采取了措施,意圖對借款人、借款人的任何字公司、抵押人或公司保證人的全部或重要財產、資產進行查封、強制征收、征用或國有化征收;或
12.1.15 存在任何針對借款人的、現時的或懸而未決的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約束了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證人對本協議或擔保文件項下任何權利的行使和/或根據本協議或擔保文件對任何義務的履行或實現;或
12.1.16 未能履行上述第4.3款的義務;或
12.1.17 發生了任何根據有關司法管轄區域的法律規定與本協議第12.1.8、12.1.9和12.1.13款所述違約事件引起的結果類似、相似的事件。
12.2 盡管有本協議或擔保文件中的其它規定,在無損于貸款人根據適用法律享有的任何其它權利、救濟手段的情況下,如果因任何原因發生了任何違約事件(無論該等違約事件的發生是故意的或是無意的,是受法律實施或其它原因影響而發生或引起的),貸款人都可以采取以下全部或部分的行動:
12.2.1 向借款人發出書面通知,宣告貸款本金、發生的利息和借款人根據本協議對貸款人的所有到期(或將到期)的欠款立即到期應付。貸款人可立即,而無須另外通知就有權要求借款人對上述款項予以支付;和
12.2.2 貸款人應有權立即行使其在任何擔保文件項下的權利。
12.3 貸款人沒有義務就借款人因貸款人行使或實現根據本協議、擔保文件或任何適用法律其所享有的權利而遭受的非故意損失承擔責任。在無損于本協議其它條款之規定的前提下,借款人應全額補償貸款人因發生違約事件和/或如前所述的宣告貸款立即到期應付引起或相關而承擔、遭受或發生的任何損失、費用、法律服務費或其它費用(在無損于前述的情況下,包括在清算或為全部或部分貸款的實現、生效而向任何第三方籌措款項過程發生的任何利益損失的全部或部分)。在沒有任何明顯錯誤的前提下,貸款人因此而出具的證明應是最終的、決定性的并對借款人具有約束力的,并應成為借款人債務之事實和數目的確鑿證據。
第十三條 適用法的改變
13.1 如果因有關機構頒布任何法規(不論其是否具有法律的效力)而使任何適用法律或法律解釋發生變更,從而導致(或很明顯將導致)貸款人根據本協議履行義務的行為將成為不合法或無法履行時,則
13.1.1 當借款人收到貸款人關于上述事件的通知時,貸款人應誠信地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以避免上述事件所引起的后果發生;
13.1.2 如果貸款人能夠避免上述事件引起之后果的發生,借款人應全額補償貸款人因違約事件或與違約事件有關而發生、承擔、引起的任何責任、義務、損失(在無損于前述的情況下,包括貸款人收到的和應收款項的數目與據貸款人的合理判斷實際應收到的款項數目之間的減少的差額)、損害賠償金、罰款、作為、經判決的債務、訴訟請求和費用(在無損于前述的情況下,包括貸款人因作出、實現、履行該貸款而發生的任何費用的增加)、貸款人為避免違約事件之后果的發生而采取行動所發生的費用和其它支出;和
13.1.3 如果貸款人未能在收到借款人通知之日起十四個工作日內采取行動避免違約事件之后果,借款人應立即向貸款人歸還貸款本金、(至還款日止)已發生的利息、其它所有應付的款項和用以補償貸款人由該等還款引起的全部或部分損失(在無損于前述的情況下,包括在清算或為全部或部分貸款的實現,生效而向任何第三方籌措款項過程發生的任何利益損失的全部或部分)的必要款項。
13.2 如果任何適用法律或其法律解釋因有關機構發布任何法規(無論該法規有無法律的效力)發生了任何變更,而該變更將:
13.2.1 改變就貸款向貸款人歸還貸款本金、利息或費用時的計稅基礎;或
13.2.2 針對貸款人的任何財產、他人在貸款人持有之帳戶或貸款人自身的帳戶或貸款人提供的貸款,征收、更改儲備金、保證金或其他任何要求,或認為該等儲備金、保證金或其他任何要求是可適用的;或
13.2.3 為貸款人設置有關貸款本金數目、貸款或其中任何部分款項的任何其它條件和限制;并且,上述任何事項導致貸款人作出、實現、提供貸款的費用增加,或導致貸款人根據本協議已收到的和應收的款項數目得以減少,那么一旦有上述事宜發生:
13.2.4 貸款人應立即將該等事宜的發生以書面形式通知借款人;
13.2.5 借款人應在收到上述13.2.4款中提到的通知之日起十四個工作日內,向貸款人支付貸款人一定款項,該等款項的數額應足以補償貸款人因該等額外的費用或減少的數額而遭受的損失(損失自該等費用發生之日或數額減少之日起計算);
13.3 貸款人向借款人發出的有關本條款項下任何應付額外款項的通知應是確定的、決定性的并對借款人有約束力的,并應成為借款人債務之事實和數目的確鑿證據。
第十四條 放棄
14.1 貸款入可以不時地于任何時候,無條件地或根據其認為合適的條款和條件,放棄對借款人違反本協議任何承諾、保證、規定、條款、條件及其任何更改的違約予以追究,但貸款人的該等放棄將不會影響或損害到其權力、權利和要求履行的法律救濟手段;而且雙方同意并明確表示貸款人任何時候對借款人任何欠款的支付請求的放棄或疏忽或展期和任何時間上的優惠將不會對貸款人此后任何時候據相應條款向借款人追究構成任何損害或影響。本協議中關于貸款人權利和補救手段的規定是屬于非排他性的,不排除法律規定的任何權利或補救手段。
14.2 借款人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將不因貸款人給予或同意給予任何有義務支付借款人在本協議項下應付款項的人于時間上或其他優惠而被解除或損害,也不因貸款人所接受的變更法律的適用或變更貸款人根據本協議規定享有的權利和補救手段的安排或和解而被解除或受損害。
第十五條 繼受和轉讓
15.1 本協議的貸款人、借款人及貸款人的繼受人和被許可的受讓人應受本協議之約束,同時享有本協議之權益。借款人在本協議和擔保文件項下作出的所有承諾,協定,聲明和保證都不受與此有關的轉讓的影響。
15.2 只要不給借款人增加任何額外費用和/或義務,貸款人可于任何時候將其根據本協議及擔保文件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之權利,利益、義務、責任讓與或轉讓。借款人無權將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利益轉讓給他人,借款人并應保持其適當的、及時地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所有責任和義務的能力。
15.3 貸款人可于任何時候或不時地就其所知向可能與之訂立合同的潛在的受讓人透露有關借款人的有關信息,不論該等信息是根據本協議獲得。
第十六條 費用和開支
16.1 借款人應憑要求立即支付:
16.1.1 因本協議、擔保文件及本協議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的談判、起草、簽署、管理和登記所發生的所有合理的費用,支出和其他收費(法律費用或其他費用),包括印花稅和律師費(應全額補償);和
16.1.2 因追索和執行本協議項下應付款項所發生的,或因執行本協議或本協議、擔保文件或本協議所要求的其他文件中的任何承諾、規定、條件或條款所發生的,或因借款人遲延或忽略支付與本協議、擔保文件或任何附件有關的印花稅或其他稅費所發生的所有律師費(應全額補償)和其他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登記費,印花稅和其他稅費。
16.2 本協議規定的由借款人支付的款項不包括新加坡消費稅(若有),該等消費稅應由借款人承擔。在不影響前述規定的情況下,借款人應將征收的消費稅支付給貸款人,此外,應全額補償貸款人在任何時候因本協議而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所有消費稅。
第十七條 通知
17.1 本協議項下或與本協議有關的所有通知、請求、要求或其它聯絡均以書面形式或以電傳或傳真的形式,按照如下地址通知。
17.1.1 致貸款人_________;電話號碼_________;電傳號碼_________;傳真號碼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
17.1.2 致借款人_________;電話號碼_________;電傳號碼_________;傳真號碼_________。
17.1.3 致保證人_________;電話號碼_________;電傳號碼_________;傳真號碼_________。
17.2 對于所有通知、證明文件、要求或其他聯絡,如通過預付郵資掛號郵寄,在寄出七個工作日后視為收訖。如直接交付或通過電傳或傳真,則在交付時或在發出后視為收訖;但是如果上述交付或發出之日并非一個工作日,則于緊接著的下一個工作日視為收訖。任何發給貸款人的通知、證明文件、要求或其他聯絡應于貸款人實際收到時(如果發出時為工作日而且是在貸款人的營業時間內)作為收訖。
17.3 本協議項下或與本協議有關的所有通知、請求、要求或其它聯絡和所有需要送達的文件或以英文書就或附有經核實的英文譯文。如果英文文本與其他語言的文本存在沖突,英文文本優先。
第十七條 抵銷
借款人授權貸款人無須事先通知即可從借款人在貸款人的任何分支機構處所持有的帳戶中,將借款人擁有的任何款項(無論是否到期)用于抵銷根據本協議借款人對貸款人的任何到期應付款項。為此目的,借款人并授權貸款人可以按貸款人自己當時通用的兌換率將上述款項兌換成其他貨幣用以清償。貸款人并無義務行使本條款給予它的權利。
第十八條 債務證據
在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法律訴訟中,貸款人的一名適當被授權的官員出具的經簽署證實的有關本借款人在本協議項下任何應付款項的陳述,在沒有明顯錯誤的情況下,是決定性的、對借款人有約束力的,并且是事實和應付款項的決定性的證據。
第十九條 進一步保證
為避免疑問,當貸款人提出合理的要求使根據本協議已提供、設立或將提供或設立的擔保以及在本協議簽署時已簽署、交付或生效的擔保文件或在本協議簽署、交付或生效后可能簽署的擔保文件充分有效時,借款人應在貸款人的書面要求下,承擔所有費用,立即訂立、簽署、履行或使他人訂立、簽署、履行所有進一步的行動、協議、保證、轉讓、文件、抵押和其他文件。
第二十條 貸款人之權利
20.1 雖然貸款人現時同意貸款在提款有效期內對借款人持續有效并且盡管本協議中另有其他規定,借款人在此確認.貸款人有絕對的權利隨時終止或變更本貸款的條件,而無需承擔任何由此而引起的借款人所承受的損失、責任或費用。貸款人有權鑒于下述情況隨時終止或變更貸款條件:
20.1.1 貸款人自主認為通行的國家、國際、國內的貨幣、金融、政治或經濟形勢將影響借款人遵守和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
20.1.2 貸款人自主認為通行的國家、國際、國內的貨幣、金融、政治或經濟形勢或其他類似的或適用的法律實施、變更,將使得貸款人履行其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成為不合法或不實際;或
20.1.3 貸款人認為由于任何形式的變化(包括但不限于前述規定、借款人的任何重大的運作或金融狀況的不利變化)將使得貸款人履行其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成為不合法或不實際。
20.2 在前述第20.1條款的規定不受限制的情況下并且即使本協議有其他任何規定,借款人在此承諾自提款經過一年后,貸款人有決定自主的權力終止貸款而無須說明理由,也無須承擔任何由此而引起的借款人所承受的損失、責任或費用。
20.3 一旦貸款根據本協議上述第20.1和20.2之規定終止,本協議之12.2和12.3款將稍作修改而適用。
20.4 如貸款人依其絕對自主之考慮,判斷由于通常影響到新加坡同業銀行或外匯市場的因素之原因而沒有充分和合理的方法查明有關的全部或部分提款在計啟、期內適用的利率時,貸款人將立即向借款人發出該等判斷的通知(“決定通知”)。
20.5 如果相應之決定通知在一次提款通知送達之后而在相應之提款之前,借款人則有權于原定提款日上午_________之前(新加坡時間)任何時間以電報或傳真方式,撤回提款通知,從而此次提款將不予執行。如果借款人沒有撤回提款通知,或者相應之決定通知針對已提取的提款發出,貸款人和借款人將根據誠信協商決定一個雙方都接受的利率、計息期、付息日以代替本來應按照本協議第五條和第七條決定的利率、計息期和付息日。如果貸款人和借款人在決定通知發出之日起不超過30日內無法就利率、計息期和付息日達成一致意見,貸款人將立即給出利率、計息期、付息日(其將是對借款人最終的和有約束力的),所有這些將從決定通知發出針對的計息期的開始之日生效,利率為借款人籌借該項提款的成本再加上1%的年利率。借款人應以根據上述內容確定的利率和付息日就該項提款支付利息。
第二十一條 貨幣補償
如根據任何適用法律,任何本協議項下或與本協議有關的對貸款人的支付(無論是否根據任何裁判、法庭命令或他)不能以所欠之貨幣(“要求貨幣”)支付或清償,且如支付之款項以貸款人最終決定之匯率轉換為要求貨幣的金額少于依本協議相關條款規定之款額,借款人將有獨立的義務,補償貸款人此差額并使其不受損害,貸款人也將有進一步獨立的訴權要求借款人補足該差額。
第二十二條 法律及司法管轄
22.1 本協議將適用_________法律,并依據_________法律解釋。
22.2 借款人同意,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訴訟可以提交給新加坡法院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處理,借款人并且不可撤銷地服從上述法院的非排他的管轄權。借款人服從上述法院之管轄權將不會(也不應解釋為)限制貸款人可以在任何其認為合適的有管轄權之法院提起因本協議引起的訴訟,貸款人在任一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該等訴訟將不應限制貸款人可在同一有管轄權的法院或任何其他有管轄權之法院提起進一步的或其他的訴訟。
22.3 對于選擇_________法院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審理判決因本協議而產生或與本協議有關而提起的任何訴訟,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放棄現在或將來其可能擁有的提出任何異議的權利。借款人也同意上述訴訟之任何針對借款人的最終判決將是最終的并在任何其他司法區域內是可執行的,并同意該判決之任何經簽署證實的或經其他方式適當證實的復印件將是其欠債事實和數額的決定性證據。
22.4 借款人進一步不可撤銷地指派、任命和授權地址位于_________(電話號碼_________;傳真_________)代表其作為因本協議產生或與本協議有關之任何在新加坡之訴訟的訴訟文書代收入。不論任何原因該訴訟文書代收入不能履行職責或在新加坡沒有地址,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承諾任命一個貸款人接受的訴訟文書代收入作為替代,并在30天內將該新訴訟文書代收入接受任命之文件的復印件交給貸款人。
第二十三條 放棄豁免
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放棄借款人或其財產任何時候在_________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任何司法管轄下的司法訴訟或任何抵銷程序中所享有或可能享有的豁免(無論是否稱之為主權豁免),包括送達豁免、管轄豁免、訴前財產保全豁免或執行豁免。
第二十四條 部分有效
如果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或條目或其部分被認為是無效的或不能執行的,應視為這些規定已從本協議中分割出去,本協議的其他條款仍將繼續完全有效。
本協議于本協議前言所述日期由各方當事人的授權代表簽署。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 貸款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見證人(簽字):_________ 見證人(簽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保證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見證人(簽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本協議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以下各方簽訂:
(1)_________(注冊登記編號: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地址位于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人”,包括其繼受人);
(2)_________,地址位于_________,作為提供貸款的貸款人(以下簡稱“貸款人”或“貸款銀行”,根據上下文內容可包括其繼受人和受讓人);和
(3)_________公司(注冊登記編號_________),根據_________法律成立,地址位于_________(以下簡稱“公司保證人”,包括其繼受人)。
鑒于貸款人同意根據借款人的請求,根據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向借款人提供總計不超過_________美元(US$_________)的定期貸款(以下簡稱“貸款額度”),且為此公司保證人同意按本協議規定提供如下所述的保證、聲明和承諾以及公司保證書。因此,當事人各方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定義
1.1 在本協議中除另有定義的以外,以下用語具有以下含意:
1.1.1 “適用法律”包括與本協議和擔保文件的簽署、提交、履行、有效性和可執行性相關的新加坡、香港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任何憲法、條約、法令、各級立法、普通法、慣例法及司法判例;
1.1.2 “轉讓契約”包括保險單轉讓契約、銷售收入轉讓契約、租金收入的轉讓契約和貸款人憑其自主決定而不時要求的其他轉讓契約;
1.1.3 “保險單轉讓契約”是指將由公司保證人和_________按照本協議附件A的格式或貸款人指定的其它格式,單獨或共同簽署的、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轉讓保險單(及保險單的所有權利、權益和利益)的保險單轉讓契約;
1.1.4 “租金收入轉讓契約”是指將由公司保證人和/或_________按照本協議附件B的格式或貸款人指定的其它格式,單獨或共同簽署的、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轉讓有關租金收入的所有權利、權益和利益的租金收入轉讓契約;
1.1.5 “銷售收入的轉讓”是指將按照本協議附件C的格式或貸款人指定的其它格式簽署的,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轉讓有關租金收入的所有權利、權益和利益的契約;
1.1.6 “提款有效期”是指有關貸款額度的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1個月或者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貸款額度被全額提取的期間,以較早者為準;
1.1.7 “工作日”是指除星期六、星期日以外的并且在新加坡、香港、中國和紐約市銀行及外匯交易市場通常開門營業之日;
1.1.8 “公司保證書”是指將由公司保證人按照本協議附件E的格式或貸款人指定的其它格式簽署的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保證書,包括對其不時作出的修改、變更或延期;
1.1.9 “提款日”是指借款人可以根據本協議第5.1款規定開始提款之日(無論提款是否實際發生);
1.1.10 “提款”是指根據本協議第五條規定,已經或將向借款人提供的任何、每一或所有(具體根據條款加以規定)的貸款額度項下的款項;
1.1.11 “提款通知”是指經借款人董事會決議授權的人根據本協議第五條的規定,按照本協議附件“F”的格式和內容簽署的一份或多份請求提款的通知;
1.1.12 “違約事件”是指本協議第十二條規定的任何違約事件;
1.1.13 “貸款額度”是指貸款人將根據本協議向借款人提供的金額不超過本金總額的貸款額度;
1.1.14 “最后還款日”是指自提款日起滿十二(12)個月之日或貸款人根據本協議規定的條款和條件而絕對自主決定的其它日期;
1.1.15 “債務”是指根據本協議第12.1.5款規定,借款人對任何第三方所負擔的支付任何款項的義務或責任;
1.1.16 “保單”是指就抵押物及其所有附屬設施、裝修、裝璜、商貿設備和所有為經營酒店而使用的其它財產借款人按貸款人的要求自費投保而取得的保險單證,其保險范圍包括上述財產全值或貸款人決定的價值就火災、偷盜、雷擊、意外、暴亂、破壞、滅失、貶值或貸款人不時決定的其它風險;
1.1.17 “付息日”是指每一計息期的最后一日;
1.1.18 “計息期”是指根據下述規定所確定的每一連續期間:
1.1.18.1 與提款有關的第一個計息期應是自提款之日起的三個月或六個月期間或貸款人選定的其它期間;
1.1.18.2 其后的每一計息期應是自前一個計息期的最后一日起的三個月或六個月期間或貸款人選定的其它期間;
1.1.18.3 如果一個計息期被延長或被縮短,則下一個計息期應當如同前一計息期不曾被延長或縮短而仍于其本應到期之日結束,除非下一個計息期本身也被相應地延長或縮短;
1.1.18.4 任何超越最后還款閂的計息期應被縮短至該最后還款日結束;
1.1.19 “貸款”是指根據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在某一時間借款人已提取并尚未清償的貸款額度的本金總額或(視協議的具體規定)根據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在某一時間借款人尚未清償的金額數目;
1.1.20 “月”是指自某一個日歷月的某一天起至下一個日歷月的同日(含該日)止的期間,但是(1)如果該期間自一個日歷月的最后一個工作日起而該工作日在下一個日歷月沒有相應日,則該期間應于該下一個日歷月的最后一個工作日結束,(2)如果該同日不是一個工作日,則該期間應于該同日的下一個工作日結束,但是如果該下一日不是工作日的,則該期間應于該同日的前一個工作日結束。
1.1.21 “抵押協議”是指已經或將由抵押人按照本協議附件G的格式和內容簽署的被稱為“抵押”的擔保文件;
1.1.22 “抵押物”在本協議內的定義與抵押協議內“抵押物”的定義相同;
1.1.23 “抵押人”在本協議內的定義與抵押協議內“抵押人”的定義相同;
1.1.24 “基本利率”是指貸款人不時確定的該時所用的美元基本貸款利率;
1.1.25 “本金總額”是指金額不超過_________美元(US$_________)的本金總額;
1.1.26 “潛在違約事件”是指隨著時間流逝和/或發出通知便將成為違約事件的事件;
1.1.27 “有關機構”包括根據適用法律有權主管與本協議和擔保文件的簽署、提交、履行、有效性和可執行性相關的任何事宜的,或與由該等事宜發生或有關該等事宜的爭議的解決相關事宜的任何司法的、政府的、或行政的機構;
1.1.28 “有關司法管轄區域”是指本協議和擔保文件的簽署和/或本協議和擔保文件中任何條款和條件的履行和執行發生于其中的新加坡、香港、中華人民共和國及任何其它司法管轄區域;
1.1.29 “租金收入”是指按照貸款人同意的條款出租商店而不時獲得的租金收入;
1.1.30 “銷售收入”是指因本協議附件1所規定的油或油類產品的銷售而應付給借款人的銷售收入;
1.1.31 “擔保文件”是指下述文件的所有或部分(視上下文情況而定):
1.1.31.1 抵押協議;
1.1.31.2 公司保證書;
1.1.31.3 保險單轉讓契約;
1.1.31.4 租金收入轉讓契約;
1.1.31.5 銷售收入轉讓契約;
1.1.31.6 為擔保借款人在本協議項下的責任和義務而根據要求不時簽署的所有任何其它或另外的擔保文件;和對上述擔保文件不時作出的修改、補充和變更;
1.1.32 “擔保權益”是指任何抵押、質押、留置、抵銷或任何其它所設定或發生的擔保權益,連同任何賒購、權證留置、出租、出售及轉購買或其它類似安排;
1.1.33 “商店”是指本協議附件H規定的商店和辦公室;
1.1.34 “新加坡銀行同業拆放利率”是指有關一個具體的期間,由貸款人所決定的年利率(該決定將是決定性的),該利率應是由貸款人選定的兩家主要銀行(包括一家日本銀行和一家歐洲銀行)各自就與需要決定新加坡銀行同業拆放利率之款額和/或期間相同的款額和/或期間,在預定提款日或為本協議之目的需要計算新加坡銀行同業拆放利率之日(下稱“利率確定日”)前第二個工作日上午大約11時(新加坡時間),在新加坡銀行同業市場上提出的美元存款利率(該等利率顯示在路透社通過其監控服務系統或任何相應繼承者所提供的“SIBOR”屏頁,下稱“路透社顯示屏”內)的平均值(經必要的四舍五入形成1/16%的完整倍數);但是如果在需要計算利息的任何期間的任何利率確定日,(a)在相關時間在路透社顯示屏上為該期間只有一家銀行或沒有銀行提出新加坡銀行同業拆放利率的報價,或者(b)按照上述方式確定的新加坡銀行同業拆放利率、按照貸款人的判斷,明顯不正確,那么新加坡銀行同業拆放利率就任何該等期間而言,應是兩家主要銀行在新加坡銀行同業市場上就該期間就與提款額或貸款額或按本協議之目的需要確定新加坡銀行同業拆放利率的款額同等的金額,按照貸款人的要求于相關的利率確定日上午大約11時(新加坡時間)向貸款人分別提出的美元存款利率的平均值(如上進行四舍五入),但是如果按照上述做法提出報價的主要銀行少于兩家,那么利息的利率將按照第20.4款和第20.5款的規定確定;
1.1.35 “美元”是指美利堅合眾國的合法貨幣。
1.2 如所用詞句屬單數,則應包括復數在內,反之亦然。
1.3 本協議中的條目編號和標題只為參考方便而設,在解釋本協議時并無效力。
1.4 除非另有規定,本協議提及的“條”、“段落”和“附件”應被解釋為本協議的條、段落和附件。
1.5 在提到法律規定時應被解釋為是包括不時經過修改、重新制定之法律的規定。
1.6 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所有提及的時間都應該是指新加坡時間。
1.7 除非另有規定,在提到本協議、擔保文件或其它任何文件時應被解釋為是包括經過修改,變更、更新或補充并于該時有效的版本。
1.8 貸款標準條件和條款(請見附件J)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除非本協議另有明確規定不適用該標準條件和條款或本協議的條件和條款與該標準條件和條款相矛盾(但僅限于該等矛盾之處)。
第二條 貸款用途
2.1 借款人應將貸款額度用于流動資金需求。
2.2 借款人應按照本協議規定的用途使用全部貸款,但貸款人并無義務確保借款人將貸款額度用于本協議規定的用途。
第三條 前端費
除非貸款人另有指示,借款人應在本協議簽署后一個月之內且在本協議第五條規定的提款日之前向貸款人支付金額為_________美元(US$_________)的前端費(不論借款人實際提款的數額是多少)。如果沒有發生任何提款,借款人仍應在提款有效期期滿之前支付該筆款項。
第四條 先決條件;貸款額度將在符合下述條款和條件的情況下提供給借款人:
4.1 于貸款人已經收到(或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將在可以獲得之時即時收取,或貸款人根據當時情況放棄收取)格式和內容均令貸款人滿意的所有下述各項之時:
4.1.1 經適當簽署證實的按本協議附件K的格式簽署的借款人的股東會決議和董事會決議復印件各一份,該股東會決議和董事會決議須授權:
4.1.1.1 借款人按本協議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取得貸款額度;和
4.1.1.2 借款人適當授權的代表簽署本協議、提款通知、擔保文件、授權委托書和所有的相關文件及其中涉及的通知并發出和/或接收為貸款而不時要求或急需的該等通知、要求或其它聯絡;
4.1.2 經適當簽署證實的按本協議附件L的格式簽署的公司保證人的股東會決議和董事會決議復印件各一份,該股東會決議和董事會決議須授權:
4.1.2.1 公司保證人提供公司保證書;和
4.1.2.2 公司保證人適當授權的代表來代表公司保證人簽署本協議、公司保證書和所有的相關文件及其中涉及的通知;
4.1.3 經適當簽署證實的按本協議附件M的格式簽署的抵押人和_________的股東會決議和董事會決議復印件各一份,該股東會決議和董事會決議須授權:
4.1.3.1 各公司提供抵押(如需要)、保險單轉讓和租金收入轉讓;和
4.1.3.2 各公司的適當授權人代表該公司簽署抵押協議(如需要)、保險單轉讓契約和租金收入轉讓契約和所有的相關文件及其中涉及的通知;
4.1.4 本合同第4.1.1.2款,第4.1.2.2款和第4.1.3.2款提及之人物的一套簽字樣本(經各公司的兩位董事或一位董事和一位秘書或根據法律被授權的其他人簽署證實并附于本協議第4.1.1款、第4.1.2款和第4.1.3款提及之各公司的注冊證書和董事會決議);
4.1.5 經簽署證實的有關借款人、抵押人、公司保證人和_________注冊證書和章程(包括至今為止的所有變更)的復印件各一份;
4.1.6 按照本協議附件A、B、C、E、G的格式經合法簽署,并完成了印花稅貼花(如有)、登記和提交的擔保文件及有證據證明:
4.1.6.1 在抵押合同規定的抵押設立之前,抵押人是抵押物的唯一合法所有者和受益人;
4.1.6.2 在抵押合同規定的抵押設立之前,抵押物上并沒有被設定任何在先的負擔;
4.1.7 按照本協議附件D的格式經合法簽署、完成印花稅貼花(如有)、登記和提交的授權委托書;
4.1.8 由貸款人所接受的具有合法資格的獨立估價師出具的證明抵押物價值不少于港元_________并為貸款人滿意的關于抵押物的估價報告原件一份,該估價報告應在本協議簽署前十五日內向貸款人出具;
4.1.9 由香港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公證機構和/或律師事務所按貸款人接受的格式和內容簽發的法律意見書;
4.1.10 證明有關本協議和/或擔保文件和/或授權委托書及其所規定事項所要求的任何有關機構的批準和/或授權均已獲得的令貸款人滿意的證明文件;
4.1.11 經簽署證實的所有關于本協議和擔保文件的簽署和履行所必須的政府備案或登記和批準/或授權得以完成的證明文件的復印件(如需,該等文件應經翻譯并合法公證)及關于使本協議和擔保文件以及借款人在該等文件項下的義務成為合法有效、有約束力并可執行而所必須的所有備案、登記和其它手續已經或將被完成的證明;
4.1.12 保險單原件;
4.1.13 已為借款人接受的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的貸款意向書的復印件一份;
4.1.14 貸款人所接受的關于借款人所有貸款的詳細情況的披露;
4.1.15 借款人和公司保證人的附屬企業和關聯公司(或其所在國法律所規定的類似機構)經審計的有關該等期間的財務報告(憑貸款人的要求);
4.1.16 有關借款人的財務和商業及貸款人合理要求的其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其股權狀況、管理機構等);
4.1.17 本協議簽署日不少于五個工作日之前貸款人向借款人合理要求的有關本協議所規定之任何事項文件的復印件(該復印件須經簽署證實)。
4.2 于下述條件得以滿足之時:
4.2.1 在本協議和擔保文件簽署和提交之前所要求的,以及使借款人之義務成為合法有效,有約束力并可按其各自條款執行而所要求的所有行動、條件和事宜均已嚴格并適當地按照適用法律進行、完成和發生;
4.2.2 借款人沒有違反任何其所作的承諾或本協議的規定,且本協議中所有的聲明和保證仍是真實,準確的,也沒有發生任何違約事件;和
4.2.3 借款人或公司保證人的經營狀況或財務狀況沒有發生實質性的變化。
4.3 如任何轉讓契約因尚未存在合同,帳面債務或保險索賠權或者因根據適用法律的任何原因而可能成為無效或不能執行,借款人承諾應在該等合同、帳面債務或保險索賠存在后立即不時或在貸款人決定的時間簽署或重新簽署或促使他人簽署該等轉讓契約,并且應采取必要措施完善或確保完善該等轉讓契約欲設立的擔保。借款人進一步承諾將不會簽署含有任何禁止或阻礙將有關收益轉讓給貸款人的合同(該等合同的收益將成為轉讓契約的標的),并且借款人將促使抵押人也不會簽署此類合同。任何未能履行本4.3條款規定的義務的行為將構成本協議12.1.5項下的違約事件。
第五條 提款
5.1 借款人應在提款有效期內在貸款額度項下一次性地提款。任何在貸款額度項下未被提取的數目之額度應被自動取消,除非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并依其自主決定對超過一次的提款予以同意。
5.2 借款人應最遲在預期提款日的五(5)個工作日之前將提款通知交給貸款人。
5.3 提款通知中應按照本協議附件“F”所述將有關細節具體列出。
5.4 提款通知只有在貸款人確實收到時才生效。
5.5 提款通知應構成借款人的一份確認函,確認至今沒有發生任何違約事件或潛在違約事件及所有聲明保證在任何事實方面仍然保持真實、準確。
5.6 提款通知一經貸款人收到即為不可撤銷,借款人有義務按照提款通知的規定來實現提款。
5.7 借款人同意,如借款人未向貸款人支付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前端費,貸款人可以從提款通知項下未被提取的款項中將該筆前端費予以抵銷,該等抵銷不應被視為以任何方式扣減到期未付的貸款。
第六條 本金歸還
依據本協議第十二條、第十三條和第二十條規定,除非貸款人按其絕對自主確定之條款和條件另外作出書面同意,所有的貸款應在最后還款日被一次性全額付清。
第六條 提前還款
6.1 如果借款人在預定的提前還款日不少于三十(30)天前給予貸款人書面通知,借款人可以向貸款人提前歸還全部或部分貸款、發生的利息和所有其它的應付款(包括按照本協議第6.5款規定計算出的金額數目);假設預定的提前還款日總是相關計息期的最后一天。
6.2 提前歸還的是部分貸款時,提前還款的數額最小應為_________美元(US$_________),或為_________美元(US$_________)的完整倍數。任何提前還款都應采用本協議第6.1款規定的方式歸還。
6.3 借款人根據本協議第6A.1款規定簽發的任何提前還款通知都是不可撤銷的,借款人有義務按照該通知提前還款。
6.4 除非貸款人另有書面同意并指示有新的條款、條件,所有已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可再提取。
6.5 在提前歸還貸款的全部或部分的同時,借款人應就任何在最后還款日之前生效的提前還款,按照提前歸還的未清償貸款之余額的百分之零點五(0.5%)向貸款人支付費用。
第七條 利息
7.1 借款人應在每一付息日按本協議第7.2款規定的有關利率向貸款人支付尚未清償的貸款之利息。
7.2 適用于任何計息期的利率應等于新加坡銀行同業拆放利率加上百分之二(2%)的年利率或等于貸款人按其絕對自主確定的適用于該計息期的其它利率。
7.3 應付的貸款利息金額應以美元支付,并應以每年三百六十天為基礎按照實際天數逐日計算。計算實際天數時,應將前一個付息日(而非付款日)包括在內。
7.4 對于貸款本金連同所發生的利息和于本協議規定之到期日應付而未付的所有款項,應憑要求支付額外利息(不論判決前或判決后),該額外利息應自應付之日起至該等本金利息或其它應付款項(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實際支付之日止,按照本協議第7.2款規定之相關貸款利率加上百分之五(5%)所得出的利率逐日計算。借款人承認,前述應付的額外利息真實地代表了貸款人因借款人不能及時履行其付款義務和責任而將遭受的損失和損害。
7.5 貸款人關于適用任何時間的利率的證明和到期應付利息的金額應是無誤的、確定的,并是對借款人有約束力的。
第八條 支付
8.1 所有由借款人按照本合同任何條款支付的款項,不論以本金、利息或費用或其他款項,均應按下列順序用于下列目的。
8.1.1 首先用于支付按照本合同第三條規定任何應付給貸款人和擔保代理人的任何款項;
8.1.2 其次用于償付與本合同和擔保文件有關或在收取本合同項下應付款項或執行本合同或擔保文件的任何條款中發生的貸款人和擔保代理人承擔的所有費用和開支(包括應全額償付的法律費);
8.1.3 第三用于支付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規定應付的利息;
8.1.4 第四用于償還貸款本金余額。任何人所打算的款項用途均須服從上述支付順序。
8.2 借款人對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所有付款,應在到期日上午_________時(紐約時間)之前,通過該日的清算方式,貸計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帳戶(帳號_________)或貸款人不時以書面方式指定的紐約或其他地方的其他銀行的其他帳戶。
8.3 如果按照本合同的任何應付款項在一個非工作日到期應付,則該等應付款項應于該日后的下一個工作日支付,除非該等下一個工作日屬于另一個日歷月,在該等應付款項應在緊接該日的前一個工作日支付并且所有利息的支付應作相應的調整。
8.4 借款人根據本合同和擔保文件的所有支付,不論作為本金、利息、費用或其他款項,都不得有沖抵并且不得以支付任何性質的現在或將來施加的稅費為由而有任何扣除或預留。如果在任何時候根據適用的法律,借款人被要求從支付中進行扣除或預留,在該等扣除和預留根據有關司法管轄區的適用法律不超過借款人的最低法律責任并且應付給有關管轄區的有關機構的條件下,則借款人的應付款項應予以必要的增加,以確保在作了扣除和預留后,貸款人能收到如同沒有作扣除或預留的全額。
8.5 借款人應在有關管轄區適用法允許的期限內匯付該等扣除和預留款項至有關管轄區內的有關機構以免于罰款。
8.6 借款人應在匯付前述扣除和預留后十四天內或一有機會(以后者為準)將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該等扣除和預留的正式證明或貸款人要求的其他任何書面證據遞交給貸款人。借款人在此同意全額補償貸款人與本合同項下借款人應付的任何款項有關而向貸款人征收、要求或請求的稅費(但對貸款人整個凈所得稅費除外)及因任何該等征收、要求或請求而引起的成本開支、費用和責任。
8.7 借款人在此承認根據本條應付的額外的金額不應視為利息而應視為預先同意的補償。
第八條 銷售收入和租金收入
8.1 借款人應保證發給相關第三人書面指示,以將銷售收入和租金收入直接付至上述第8.2款規定的借款人的帳戶內或借款人不時指定的此類帳戶內。如果無論何種原因借款人收到有關租金收入,借款人應作為貸款人的信托人持有該等收入并立即將該等收人直接付至本協議第8.2款規定的借款人的帳戶內或按貸款人確定的方式付給貸款人。
8.2 本協議第8.1款的規定無論任何不會影響貸款人在各個轉讓契約項下從相關的應支付該等收入的第三人處直接獲得該等收入的權利。
第九條 連續擔保
9.1 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連續擔保,對本協議項下貸款本金、所發生的利息和所有其他應付款項的歸還和補償及借款人在本協議項下的其他義務和責任(無論其為明示或暗示)的履行予以擔保。借款人承諾在提款日或之前提供或督促提供以貸款人為受益的擔保文件。
第十條 聲明和保證
10.1 借款人在此向貸款人作出聲明并保證,該等事關貸款額度的聲明和保證如下.
10.1.1 借款人和公司保證人分別是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香港法律注冊成立并合法存在的公司,借款人和公司保證人有充分合法權利擁有其財產,經營其現時經營之業務。借款人和公司保證人只有在借款人向貸款人全額付清所有貸款和發生的利息及其它應付款項后才可以分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香港法律保持其有限責任公司的、法人地位;
10.1.2 借款人已發行并足額出資的全部股份的總額是,并將持續保持不少于人民幣_________元(RMB_________),而且該等已發行并足額出資的股份的百分之九十(90%)應全部并絕對是,并將持續為公司保證人所持有。
10.1.3 本協議、擔保文件和授權委托書的簽署、提交和履行都是在有關各方的法人權力范圍之內的,且并不違反任何適用法律或任何對有關各方有約束力的契約性規定或任何相關各方的章程之規定;
10.1.4 本協議、擔保文件和授權委托書一經簽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根據其各自條款和條件為當事人設置了具有約束力的可執行義務;
10.1.5 在本協議、擔保文件和授權委托書簽署和提交之前所要求的,以及使借款人、抵押人和公司保證人之義務成為合法有效、有約束力并可按其各自條款執行而所要求的所有行動、條件和事宜均已嚴格并適當地按照適用法律進行,完成和發生;
10.1.6 除了已書面通知貸款人的以外,在有關機構不存在任何針對借款人、抵押人和公司保證人的實際、或有威脅性的訴訟(該等訴訟對借款人不利的判決可能會實質性或負面性地影響借款人、抵押人和公司保證人的財務狀況或經營,或損害借款人,抵押人和公司保證人實質性地開展現時經營之經營的權利,或影響借款人、抵押人和公司保證人按照貸款協議和/或擔保文件該等條件和條款履行其義務的能力);
10.1.7 除了已書面通知貸款人的以外,借款人沒有任何其它借款;
10.1.8 就借款人所確知和所確信,沒有人已經或正在采取措施,聘用接管人和/或管理人、清算人或類似人員來接管或解散借款人、抵押人和公司保證人,或將借款人、抵押人和公司保證人置于司法管理人的管理之下;
10.1.9 借款人是其全部或任何一部分財產和資產唯一的受益所有人,在本合同簽署后的任何時候,該等財產和資產將受擔保文件中設定的抵押、擔保負擔或其他債務負擔的約束,并且借款人就其財產和資產享有的所有權、權利、利益和權益將不受任何質押、抵押、擔保負擔、留置權、擔保權益或其他任何類型的債務負擔的限制,但根據擔保文件設定的或已向貸款人書面披露的除外。
10.1.10 借款人、抵押人和公司保證人已完成了法律要求的所有納稅申報,并付清了所有稅費、評估費、費用以及針對其任何財產、資產、收入或特許權的其它政府收費;
10.1.11 每一所需的、與本協議和擔保文件的簽署、提交、履行、有效性和可執行性有關的同意、許可、批準或授權,均已從有關機構、借款人和公司保證人的股東或債權人處獲得并將保持全面有效;
10.1.12 借款人沒有任何進行中的、懸而未決的、或就借款人所知,可能發生的訴訟案、仲裁案或行政爭議案:
10.1.12.1 會限制本協議、抵押協議和公司保證書的簽署、限制借款人行使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或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承擔或所負的義務、抵押人行使抵押協議項下的權利和/或履行其在抵押協議項下承擔或所負的義務、公司保證人行使公司保證書項下的權利和/或履行其在公司保證書項下承擔或所負的義務;
10.1.12.2 已經或可能對借款人、抵押人、公司保證人或前文提及的各方及其附屬企業均產生實質性的不利影響;
10.1.13 本協議第4.1.15款和第11.1.12款規定的經審計的財務報表是按照新加坡現行有效的通用的會計準則和實踐完成的,該等經審計的財務報表真實、清楚地反映了借款人、抵押人和公司保證人在該等報表完成時的財務狀況。
10.1.14 本協議第10.1.13款所述的財務報表內記載的各公司的財務狀況至今沒有實質性的改變。
10.1.15 借款人、抵押人、公司保證人或其任何財產或資產都未被授權豁免于訴訟、執行、查封或其它司法程序,它們對本協議、抵押協議或公司保證書的簽署、根據本協議規定對本協議項下權利的行使和對義務的履行都將構成為私人和商業目的而進行、履行的活動。
10.1.16 借款人向貸款人書面發出的本協議附件1項下的或與公司保證人有關或與將轉讓的關于租金收入和銷售收入的契約有關的及有關本協議或擔保文件談判的任何信息、證明或報告中在本協議和擔保文件內容中起實質性作用的事實,在該等證明、報告被提交或該等信息被提供時均是真實、非虛假的,并且在該時,該等信息、證明或報告中也未遺漏任何足以對貸款人在本協議和擔保文件項下的利益構成實質性不利影響的事實;和
10.1.17 沒有發生任何違約事件,沒有發生違約事件未得到救濟的情況,也沒有發生潛在違約事件;
10.2 公司保證人在此聲明和保證本協議第10.1款所述的關于公司保證入或公司保證書的事項均是真實和準確的。
10.3 本協議第10.1款和第10.2款所述的每一項聲明和保證,在本協議和擔保文件簽署后均將繼續保持正確并被全面遵守。借款人和公司保證人在此向貸款人聲明和保證上述聲明和保證將保持真實和準確,并被全面遵守,直至貸款、由此發生的利息和其它應付的款項均被全額付清。
第十一條 承諾和保證
11.1 借款人進一步向貸款人承諾和保證:
11.1.1 借款人應在任何違約事件或潛在違約事件發生之后立即通知貸款人;
11.1.2 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但不應不合理地拒絕給予該等同意),借款人不得:
11.1.2.1 采取計劃、安排或其他方式,進行任何形式的重組或兼并,或同意、批準、容許對其出資之所有權進行任何變更,或對其出資之任何部分進行轉讓,或對其尚未出足之資本的任何部分進行出資或分配;
11.1.2.2 向任何個人、公司或企業提供放款,或訂立、設定任何保證或作補償承諾(但正常業務經營除外),從而使其自身直接、間接或附帶地就其他個人、公司或企業的義務承擔任何責任;
11.1.2.3 非經貸款人同意,向任何銀行或金融機構或任何個人借款或尋求借款,并且,在此期間,貸款人將可以取消對借款人此時的所有貸款;
11.1.2.4 出售、出租、許可、讓渡、轉讓、讓與或以其它方式處分其全部或部分其現在或將來擁有的財產、資產(無論該等財產為何種形式,也不論其位于什么地方)(但正常業務經營除外);
11.1.2.5 除已向貸款人書面揭示的,擔保文件(如有)項下構成的,以及根據本合同所設置的擔保負擔之外,對其現在或將來擁有的財產、資產(無論該等財產為何種形式,也不論其位于什么地方)的全部或部分進行抵押、質押、轉讓、阻礙或許可留置;并且
11.1.2.6 在任何會計期間宣告,支付或作任何分紅或其他分配,不論是對收入或資本性質的,也不論是以現金或類似形式:
11.1.2 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應努力促使抵押人不得:
11.1.2.1 出售、出租、許可、讓渡、轉讓、讓與或以其它方式處分,以及抵押、質押、轉讓,阻礙或許可留置抵押物的全部或部分(但正常飯店業務經營除外);
11.1.2.2 出售、出租、許可、讓渡,轉讓、讓與或以其它方式處分,以及抵押、質押、轉讓、阻礙或許可留置全部或部分抵押物之裝修、裝飾、配套設施及所有其他與飯店業務經營有關的財產(無論該等財產為何種形式,也不論其位于什么地方),但正常飯店業務經營除外;
11.1.3 借款人保證,借款人根據本協議所欠之款項總額在任何時間將不超過抵押物價值(其價值依本協議11.1.4確定)與任何其他不時為擔保借款人根據本協議所負債務而提供給銀行的財產(轉讓契約除外)之和的15%;
11.1.4 借款人應不時地自費應銀行的要求,向銀行提供由銀行認可的合格的和獨立的評估者關于抵押物及其他不時提供給銀行的擔保財產的評估報告;
11.1.5 借款人應始終按照與其同類業務的公司通常選擇的險種、保險范圍,自費就其財產、資產向有信譽的保險機構或保險公司投保,(特別地,保持保險單證)并且規定保險人須至少提前一個月給予借款人及銀行終止通知否則其不得終止該保險;
11.1.6 借款人應在本合同持續期間內,保持其法人地位之存在,并由其合格的員工按照高水平的財務和管理標準,根據章程的規定合法、有效地開展經營業務,處理事務;
11.1.7 借款人應努力使法定的資本及股本結構不發生任何變化,除非經貸款人同意;
11.1.8 借款人應努力促使對它的任何貸款(包括但不限于從其股東、公司保證人或關聯公司獲得的貸款)不被保證,并且以貸款人決定的方式后于借款人根據本協議對貸款人之債務償付,并且沒有貸款人的事先書面同意將不會對此類貸款作任何償付;
11.1.9 借款人在任何時候都應保持其負債與有形凈資產的比例為2.1;
11.1.10 只要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發生的利息或其它任何款項應付而未付,借款人應及時、適當地對所有針對借款人及其財產、資產的稅費、估價費和政府稅費,在開始罰款之日前,予以支付,除非就該等稅費的支付借款人將通過適當程序提出異議(如果依法律規定已劃分出足夠的備用金額);
11.1.11 借款人應按照對其自身、其經營或其財產具有約束力的所有適用法律的規定開展業務,并應使其財產和資產均處于良好的狀態;
11.1.12 只要貸款本金尚未全部歸還,借款人應:
11.1.12.1 于每一財政年度的前六個月結束后九十天內向貸款人提交借款人前六個月之未經審計的會計報表;
11.1.12.2 于每一財政年度結束后一百八十天內向貸款人提交借款人的董事會報告、該財政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該等有關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須經一家國際著名的獨立會計師事務所(須為貸款人所接受)審計并證明無任何不利影響;和
11.1.12.3 隨時根據貸款人的合理要求,向貸款人提交可能對借款人財務狀況產生不利影響、后果的信息;
11.1.13 借款人應在任何擔保文件不能或停止發生全部效力,或不能繼續生效,或被終止,或存在爭議或危險,或將成為無效或不可執行的任何時候,在貸款人的要求下向貸款人提供、提交額外的擔保;
11.1.14 借款人應保持其良好的法人地位,并應保持其經營業務的良好現狀。借款人應采取一切必需的行動以維持、保護所有在其經營中用到的或有用的特權、商品名稱、專利權和其它的獨占權。
11.1.15 下列事件一旦發生,借款人應立即通知貸款人:
11.1.15.1 發生在借款人和有關機構之間的有關稅費、稅款、費用、捐款或其它類似費用的任何實質性糾紛;
11.1.15.2 發生任何影響、威脅到借款人經營活動繼續、正常進行的實質性勞動爭議;
11.1.15.3 因任何災禍引起借款人的財產或資產遭受損失或損害,據最初預計,修復或重置該等遭損害的財產或資產的費用將超過_________美元;和
11.1.15.4 發生的任何針對借款人的,且涉及的債權總額超過_________美元的訴訟或類似程序(無論該等程序是送達傳票或是查封、扣留財產、資產);
11.1.16 借款人應同意或促使有關各方同意貸款人或其指定代表進入借款人的任何營業場所,視察了解借款人的業務情況,并且檢查不論置于何處之所有帳目、記錄資料及報表,并且借款人須負擔因之發生的所有法律或其他與該檢查有關的成本、費用或花費。
11.1.17 為使本合同和擔保文件充分有效或為充分保證和落實根據本合同和擔保文件貸款人所擁有的權益、權利、補救措施,借款人應隨時按貸款人的要求,采取或使他人采取貸款人合理要求之行動措施,和/或簽署貸款人合理要求的文件。
11.2 公司保證人進一步向貸款人承諾和保證:
11.2.1 公司保證人將根據11.1.12條款提供其財務及其他報表;
11.2.2 公司保證人應不斷保持其負債與有形凈資產的比例為2:1;
11.2.3 只要貸款本金尚未全部歸還,公司保證人應保證其實收資本不少于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十二條 違約事件
12.1 違約事件應包括下述內容:
12.1.1 借款人未能在到期日起的七個工作日內支付本金、利息、費用或其它應付的任何款項;或
12.1.2 借款人或公司保證人違約或可能違約或者不能或將不能履行任何其已接受的義務及任何其因簽署、提交本協議或公司保證書而作出的承諾(但未能支付本協議項下應付款項的情況除外),并且在貸款人將該等違約事件通知給借款人或公司保證人后十四個工作日內未對此采取補救措施;或
12.1.3 借款人在本協議中作出的或公司保證人在公司保證書中作出的任何聲明、保證或根據本協議提交的任何證明、聲明是不真實的或不正確的,或在任何實質性方面已不再真實或正確;或
12.1.4 借款人未經貸款人的書面同意,停止付款或終止、意圖終止其業務或主要業務的經營;或
12.1.4 不論任何原因抵押協議、公司保證書或任何的轉讓契約已被或將被撤銷、成為廢除、不能執行和/或無效;或
12.1.5 借款人或公司保證人的任何超過五萬美元(或以其它幣種表示的與其等值的金額)的債務,未能在期滿日予以歸還,或者由于借款人或公司保證人違約的任何原因而成為或被宣告為在期滿日前提前應付;或
12.1.6 借款人或公司保證人做了任何事或未作做任何事,以致在貸款人看來,借款人和/或公司保證人其時將無法根據本協議規定對貸款人歸還其對貸款人應付的欠款;或
12.1.7 如果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證人為了債權人的利益而進行轉讓,或為了債權人利益而與之簽署債權債務和解協議;或
12.1.8 有關機構已就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證人的解散、破產、經營、重組、重建、清算事宜或根據任何協議或任何適用法律的規定,有關機構為接收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證人的全部或部分財產、資產,為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證人指定接收人和/或管理人、清算人、托管人或其他人員的事宜,通過了生效的決定,提出了請求,或已開始進行類似程序,或者已作出了正式的決議;
12.1.9 一項擔保負擔占有了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證人全部或部分財產、資產,或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證人已被指定了一個接收人,或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證人的財產全部或部分正被扣押、執行,并且上述情形未能在自該等占有、指定接收人或扣押、執行發生之日起十四個工作日內被消除;
12.1.10 借款人違約未能支付任何其他債務的本金或利息或者違約未能償付任何其他到期債務或因違約而被宣告為提取到期的債務;
12.1.11 任何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證人履行本協議或擔保文件項下的義務所必需的授權、批準或同意已被撤銷,或已以不同于銀行可以接受的方式變更;或
12.1.12 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證人的營業資產、財務狀況發生了變化,以致據貸款人合理判斷,這將實質性地影響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證人分別履行其在本協議或任何擔保文件項下義務的能力;或
12.1.13 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證人不能遵守,履行或實現本協議或任何擔保文件中其所作出的任何承諾或所負擔的任何義務,或者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證人遵守、履行或實現本協議或任何擔保文件中的任何承諾或義務的行為將成為不合法;
12.1.14 任何人采取了措施,意圖對借款人、借款人的任何字公司、抵押人或公司保證人的全部或重要財產、資產進行查封、強制征收、征用或國有化征收;或
12.1.15 存在任何針對借款人的、現時的或懸而未決的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約束了借款人、抵押人或公司保證人對本協議或擔保文件項下任何權利的行使和/或根據本協議或擔保文件對任何義務的履行或實現;或
12.1.16 未能履行上述第4.3款的義務;或
12.1.17 發生了任何根據有關司法管轄區域的法律規定與本協議第12.1.8、12.1.9和12.1.13款所述違約事件引起的結果類似、相似的事件。
12.2 盡管有本協議或擔保文件中的其它規定,在無損于貸款人根據適用法律享有的任何其它權利、救濟手段的情況下,如果因任何原因發生了任何違約事件(無論該等違約事件的發生是故意的或是無意的,是受法律實施或其它原因影響而發生或引起的),貸款人都可以采取以下全部或部分的行動:
12.2.1 向借款人發出書面通知,宣告貸款本金、發生的利息和借款人根據本協議對貸款人的所有到期(或將到期)的欠款立即到期應付。貸款人可立即,而無須另外通知就有權要求借款人對上述款項予以支付;和
12.2.2 貸款人應有權立即行使其在任何擔保文件項下的權利。
12.3 貸款人沒有義務就借款人因貸款人行使或實現根據本協議、擔保文件或任何適用法律其所享有的權利而遭受的非故意損失承擔責任。在無損于本協議其它條款之規定的前提下,借款人應全額補償貸款人因發生違約事件和/或如前所述的宣告貸款立即到期應付引起或相關而承擔、遭受或發生的任何損失、費用、法律服務費或其它費用(在無損于前述的情況下,包括在清算或為全部或部分貸款的實現、生效而向任何第三方籌措款項過程發生的任何利益損失的全部或部分)。在沒有任何明顯錯誤的前提下,貸款人因此而出具的證明應是最終的、決定性的并對借款人具有約束力的,并應成為借款人債務之事實和數目的確鑿證據。
第十三條 適用法的改變
13.1 如果因有關機構頒布任何法規(不論其是否具有法律的效力)而使任何適用法律或法律解釋發生變更,從而導致(或很明顯將導致)貸款人根據本協議履行義務的行為將成為不合法或無法履行時,則
13.1.1 當借款人收到貸款人關于上述事件的通知時,貸款人應誠信地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以避免上述事件所引起的后果發生;
13.1.2 如果貸款人能夠避免上述事件引起之后果的發生,借款人應全額補償貸款人因違約事件或與違約事件有關而發生、承擔、引起的任何責任、義務、損失(在無損于前述的情況下,包括貸款人收到的和應收款項的數目與據貸款人的合理判斷實際應收到的款項數目之間的減少的差額)、損害賠償金、罰款、作為、經判決的債務、訴訟請求和費用(在無損于前述的情況下,包括貸款人因作出、實現、履行該貸款而發生的任何費用的增加)、貸款人為避免違約事件之后果的發生而采取行動所發生的費用和其它支出;和
13.1.3 如果貸款人未能在收到借款人通知之日起十四個工作日內采取行動避免違約事件之后果,借款人應立即向貸款人歸還貸款本金、(至還款日止)已發生的利息、其它所有應付的款項和用以補償貸款人由該等還款引起的全部或部分損失(在無損于前述的情況下,包括在清算或為全部或部分貸款的實現,生效而向任何第三方籌措款項過程發生的任何利益損失的全部或部分)的必要款項。
13.2 如果任何適用法律或其法律解釋因有關機構發布任何法規(無論該法規有無法律的效力)發生了任何變更,而該變更將:
13.2.1 改變就貸款向貸款人歸還貸款本金、利息或費用時的計稅基礎;或
13.2.2 針對貸款人的任何財產、他人在貸款人持有之帳戶或貸款人自身的帳戶或貸款人提供的貸款,征收、更改儲備金、保證金或其他任何要求,或認為該等儲備金、保證金或其他任何要求是可適用的;或
13.2.3 為貸款人設置有關貸款本金數目、貸款或其中任何部分款項的任何其它條件和限制;并且,上述任何事項導致貸款人作出、實現、提供貸款的費用增加,或導致貸款人根據本協議已收到的和應收的款項數目得以減少,那么一旦有上述事宜發生:
13.2.4 貸款人應立即將該等事宜的發生以書面形式通知借款人;
13.2.5 借款人應在收到上述13.2.4款中提到的通知之日起十四個工作日內,向貸款人支付貸款人一定款項,該等款項的數額應足以補償貸款人因該等額外的費用或減少的數額而遭受的損失(損失自該等費用發生之日或數額減少之日起計算);
13.3 貸款人向借款人發出的有關本條款項下任何應付額外款項的通知應是確定的、決定性的并對借款人有約束力的,并應成為借款人債務之事實和數目的確鑿證據。
第十四條 放棄
14.1 貸款入可以不時地于任何時候,無條件地或根據其認為合適的條款和條件,放棄對借款人違反本協議任何承諾、保證、規定、條款、條件及其任何更改的違約予以追究,但貸款人的該等放棄將不會影響或損害到其權力、權利和要求履行的法律救濟手段;而且雙方同意并明確表示貸款人任何時候對借款人任何欠款的支付請求的放棄或疏忽或展期和任何時間上的優惠將不會對貸款人此后任何時候據相應條款向借款人追究構成任何損害或影響。本協議中關于貸款人權利和補救手段的規定是屬于非排他性的,不排除法律規定的任何權利或補救手段。
14.2 借款人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將不因貸款人給予或同意給予任何有義務支付借款人在本協議項下應付款項的人于時間上或其他優惠而被解除或損害,也不因貸款人所接受的變更法律的適用或變更貸款人根據本協議規定享有的權利和補救手段的安排或和解而被解除或受損害。
第十五條 繼受和轉讓
15.1 本協議的貸款人、借款人及貸款人的繼受人和被許可的受讓人應受本協議之約束,同時享有本協議之權益。借款人在本協議和擔保文件項下作出的所有承諾,協定,聲明和保證都不受與此有關的轉讓的影響。
15.2 只要不給借款人增加任何額外費用和/或義務,貸款人可于任何時候將其根據本協議及擔保文件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之權利,利益、義務、責任讓與或轉讓。借款人無權將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利益轉讓給他人,借款人并應保持其適當的、及時地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所有責任和義務的能力。
15.3 貸款人可于任何時候或不時地就其所知向可能與之訂立合同的潛在的受讓人透露有關借款人的有關信息,不論該等信息是根據本協議獲得。
第十六條 費用和開支
16.1 借款人應憑要求立即支付:
16.1.1 因本協議、擔保文件及本協議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的談判、起草、簽署、管理和登記所發生的所有合理的費用,支出和其他收費(法律費用或其他費用),包括印花稅和律師費(應全額補償);和
16.1.2 因追索和執行本協議項下應付款項所發生的,或因執行本協議或本協議、擔保文件或本協議所要求的其他文件中的任何承諾、規定、條件或條款所發生的,或因借款人遲延或忽略支付與本協議、擔保文件或任何附件有關的印花稅或其他稅費所發生的所有律師費(應全額補償)和其他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登記費,印花稅和其他稅費。
16.2 本協議規定的由借款人支付的款項不包括新加坡消費稅(若有),該等消費稅應由借款人承擔。在不影響前述規定的情況下,借款人應將征收的消費稅支付給貸款人,此外,應全額補償貸款人在任何時候因本協議而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所有消費稅。
第十七條 通知
17.1 本協議項下或與本協議有關的所有通知、請求、要求或其它聯絡均以書面形式或以電傳或傳真的形式,按照如下地址通知。
17.1.1 致貸款人_________;電話號碼_________;電傳號碼_________;傳真號碼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
17.1.2 致借款人_________;電話號碼_________;電傳號碼_________;傳真號碼_________。
17.1.3 致保證人_________;電話號碼_________;電傳號碼_________;傳真號碼_________。
17.2 對于所有通知、證明文件、要求或其他聯絡,如通過預付郵資掛號郵寄,在寄出七個工作日后視為收訖。如直接交付或通過電傳或傳真,則在交付時或在發出后視為收訖;但是如果上述交付或發出之日并非一個工作日,則于緊接著的下一個工作日視為收訖。任何發給貸款人的通知、證明文件、要求或其他聯絡應于貸款人實際收到時(如果發出時為工作日而且是在貸款人的營業時間內)作為收訖。
17.3 本協議項下或與本協議有關的所有通知、請求、要求或其它聯絡和所有需要送達的文件或以英文書就或附有經核實的英文譯文。如果英文文本與其他語言的文本存在沖突,英文文本優先。
第十七條 抵銷
借款人授權貸款人無須事先通知即可從借款人在貸款人的任何分支機構處所持有的帳戶中,將借款人擁有的任何款項(無論是否到期)用于抵銷根據本協議借款人對貸款人的任何到期應付款項。為此目的,借款人并授權貸款人可以按貸款人自己當時通用的兌換率將上述款項兌換成其他貨幣用以清償。貸款人并無義務行使本條款給予它的權利。
第十八條 債務證據
在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法律訴訟中,貸款人的一名適當被授權的官員出具的經簽署證實的有關本借款人在本協議項下任何應付款項的陳述,在沒有明顯錯誤的情況下,是決定性的、對借款人有約束力的,并且是事實和應付款項的決定性的證據。
第十九條 進一步保證
為避免疑問,當貸款人提出合理的要求使根據本協議已提供、設立或將提供或設立的擔保以及在本協議簽署時已簽署、交付或生效的擔保文件或在本協議簽署、交付或生效后可能簽署的擔保文件充分有效時,借款人應在貸款人的書面要求下,承擔所有費用,立即訂立、簽署、履行或使他人訂立、簽署、履行所有進一步的行動、協議、保證、轉讓、文件、抵押和其他文件。
第二十條 貸款人之權利
20.1 雖然貸款人現時同意貸款在提款有效期內對借款人持續有效并且盡管本協議中另有其他規定,借款人在此確認.貸款人有絕對的權利隨時終止或變更本貸款的條件,而無需承擔任何由此而引起的借款人所承受的損失、責任或費用。貸款人有權鑒于下述情況隨時終止或變更貸款條件:
20.1.1 貸款人自主認為通行的國家、國際、國內的貨幣、金融、政治或經濟形勢將影響借款人遵守和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
20.1.2 貸款人自主認為通行的國家、國際、國內的貨幣、金融、政治或經濟形勢或其他類似的或適用的法律實施、變更,將使得貸款人履行其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成為不合法或不實際;或
20.1.3 貸款人認為由于任何形式的變化(包括但不限于前述規定、借款人的任何重大的運作或金融狀況的不利變化)將使得貸款人履行其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成為不合法或不實際。
20.2 在前述第20.1條款的規定不受限制的情況下并且即使本協議有其他任何規定,借款人在此承諾自提款經過一年后,貸款人有決定自主的權力終止貸款而無須說明理由,也無須承擔任何由此而引起的借款人所承受的損失、責任或費用。
20.3 一旦貸款根據本協議上述第20.1和20.2之規定終止,本協議之12.2和12.3款將稍作修改而適用。
20.4 如貸款人依其絕對自主之考慮,判斷由于通常影響到新加坡同業銀行或外匯市場的因素之原因而沒有充分和合理的方法查明有關的全部或部分提款在計啟、期內適用的利率時,貸款人將立即向借款人發出該等判斷的通知(“決定通知”)。
20.5 如果相應之決定通知在一次提款通知送達之后而在相應之提款之前,借款人則有權于原定提款日上午_________之前(新加坡時間)任何時間以電報或傳真方式,撤回提款通知,從而此次提款將不予執行。如果借款人沒有撤回提款通知,或者相應之決定通知針對已提取的提款發出,貸款人和借款人將根據誠信協商決定一個雙方都接受的利率、計息期、付息日以代替本來應按照本協議第五條和第七條決定的利率、計息期和付息日。如果貸款人和借款人在決定通知發出之日起不超過30日內無法就利率、計息期和付息日達成一致意見,貸款人將立即給出利率、計息期、付息日(其將是對借款人最終的和有約束力的),所有這些將從決定通知發出針對的計息期的開始之日生效,利率為借款人籌借該項提款的成本再加上1%的年利率。借款人應以根據上述內容確定的利率和付息日就該項提款支付利息。
第二十一條 貨幣補償
如根據任何適用法律,任何本協議項下或與本協議有關的對貸款人的支付(無論是否根據任何裁判、法庭命令或他)不能以所欠之貨幣(“要求貨幣”)支付或清償,且如支付之款項以貸款人最終決定之匯率轉換為要求貨幣的金額少于依本協議相關條款規定之款額,借款人將有獨立的義務,補償貸款人此差額并使其不受損害,貸款人也將有進一步獨立的訴權要求借款人補足該差額。
第二十二條 法律及司法管轄
22.1 本協議將適用_________法律,并依據_________法律解釋。
22.2 借款人同意,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訴訟可以提交給新加坡法院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處理,借款人并且不可撤銷地服從上述法院的非排他的管轄權。借款人服從上述法院之管轄權將不會(也不應解釋為)限制貸款人可以在任何其認為合適的有管轄權之法院提起因本協議引起的訴訟,貸款人在任一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該等訴訟將不應限制貸款人可在同一有管轄權的法院或任何其他有管轄權之法院提起進一步的或其他的訴訟。
22.3 對于選擇_________法院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審理判決因本協議而產生或與本協議有關而提起的任何訴訟,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放棄現在或將來其可能擁有的提出任何異議的權利。借款人也同意上述訴訟之任何針對借款人的最終判決將是最終的并在任何其他司法區域內是可執行的,并同意該判決之任何經簽署證實的或經其他方式適當證實的復印件將是其欠債事實和數額的決定性證據。
22.4 借款人進一步不可撤銷地指派、任命和授權地址位于_________(電話號碼_________;傳真_________)代表其作為因本協議產生或與本協議有關之任何在新加坡之訴訟的訴訟文書代收入。不論任何原因該訴訟文書代收入不能履行職責或在新加坡沒有地址,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承諾任命一個貸款人接受的訴訟文書代收入作為替代,并在30天內將該新訴訟文書代收入接受任命之文件的復印件交給貸款人。
第二十三條 放棄豁免
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放棄借款人或其財產任何時候在_________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任何司法管轄下的司法訴訟或任何抵銷程序中所享有或可能享有的豁免(無論是否稱之為主權豁免),包括送達豁免、管轄豁免、訴前財產保全豁免或執行豁免。
第二十四條 部分有效
如果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或條目或其部分被認為是無效的或不能執行的,應視為這些規定已從本協議中分割出去,本協議的其他條款仍將繼續完全有效。
本協議于本協議前言所述日期由各方當事人的授權代表簽署。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 貸款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見證人(簽字):_________ 見證人(簽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保證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見證人(簽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融資協議 篇12
甲方:
乙方:
1、________授權_______產權經紀有限公司________開展“________項目”的融資業務。
2、甲方的融資要求是:項目總投資________萬元,授權乙方尋求對口投資合作商,解決項目的缺口資金________萬元;項目后續融資可參考該協議條款另行制定。
3、乙方按甲方的融資要求推薦投資合作商,甲方在接到乙方推薦的合作投資商資料時,須及時給乙方發送一份具有甲方有效簽章的確認函。在乙方未收到甲方的確認函之前,甲方不能自行與乙方推薦的合作投資商洽談合作事宜。在甲乙方開始與乙方推薦的意向出款方或合作投資方洽談合作事宜時,甲方不能以任何不正當的理由單方面終止該協議。
4、項目融資業務中的有關分工與費用:乙方負責該項目融資前期的聯系、資料準備、申報與有關洽談工作安排及其有關費用。甲方負責及時準確提供有關項目的資料與文件,并負責與出款方的合作洽談。合作洽談中的有關費用由甲方與意向合作商共同商定解決。
5、融資成功后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服務費:以出資方到帳金額為準,到帳一筆支付一筆服務費,全額到帳,全額支付。服務費按到帳金額的百分之________一次性付清。融資成功的“到帳金額”以最終甲方與出款方協議商定的、甲方愿意接受的資金額度為準。融資服務費須在甲方的融資資金到帳7個工作日內支付完畢。
6、從協議簽署當天起二十個月內,如果甲方想與乙方推薦的意向合作商簽定任何協議,則甲方必須經過乙方的書面同意,否則甲方必須向乙方支付與本協議相同的融資服務費。
7、保密:協議執行過程中或執行完畢,乙方擔保,不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定為機密級的任何商業情報。
8、上述條款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及不可預料因素制約本合作協議時,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凡因協議及其解釋產生爭執或經雙方努力未能滿意解決之糾紛,提交雙方選擇的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費由敗訴方承擔。
合作甲方簽章:
代表:年月日
合作乙方簽章:
代表:年月日
融資協議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希望通過乙方推薦投資商,使甲方獲得融資(包括但不限于股權融資、債權融資、可轉債等)機會,乙方愿為甲方提供相關服務。經雙方商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融資服務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融資服務事項
(一)甲乙雙方同意,由乙方按照本協議的約定,為甲方推薦投資商,并提供相關融資服務。
(二)甲方同意,甲方確認乙方所推薦的投資商后,甲方或其股東或其他關聯機構或人員與該投資商達成各種投融資協議(包括但不限于股權融資、債權融資、可轉債融資等)并獲得融資的,均視為甲方在乙方服務下融資成功。甲方應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向乙方支付融資服務費。
第二條融資服務費及支付方式
(一)甲方自乙方所推薦的投資商處獲得融資的,應按本協議的約定向乙方支付融資服務費。
(二)甲乙雙方確認,甲方自乙方所推薦的投資商處獲得的每筆融資款項到賬之日起10(拾)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到賬金額的%(百分之)作為融資服務費支付給乙方。如甲方逾期支付融資服務費,每逾期一日應支付應付未付款總額的千分之五的逾期付款違約金。
第三條雙方的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
1、甲方須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該融資項目(企業)的詳細資料,包括但不限于該項目(企業)的基本資料(營業執照、企業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商業計劃書等資料,并如實填報有關表格內容等。
2、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甲方須盡可能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3、甲方應當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經有效簽章的確認函,確認乙方對投資商的推薦。甲方出具確認函后,方可與乙方推薦的投資商進行接觸。
4、甲方應當向乙方及時通報投資接洽、談判及合作情況,特別是重要協議的簽署、投資款項的到位情況等。
5、按照本協議約定保守商業秘密。
6、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支付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融資服務費等。
(二)乙方的義務:
1、就甲方編寫的融資信息等提供初步建議和指導。
2、就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整理,制作簡易商業計劃書。
3、根據甲方項目信息對照投資商資料信息進行投資商篩選。
4、向國內外投資商定向推薦甲方項目。
5、在甲方向乙方出具對乙方所推薦投資商的確認函后,向甲方提供投資商信息,協助甲方與投資商取得聯系。
6、投(融)資協議簽署后,盡乙方所能,協助甲方督促投資商資金到位。
7、按照本協議的約定保守商業秘密。
第四條聲明與保證
(一)甲方的聲明與保證
1、甲方具備合法的資格和權利簽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以獲得授權,接受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簽署及履行本合同。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資料等均真實、準確、完整。
(二)乙方的聲明與保證
1、乙方具備合法的資格和權利簽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以獲得授權,接受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簽署及履行本合同。
第五條保密
(一)甲方提供的資料和信息中,如需保密或要求不完全向投資方公開的內容的,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另行出具說明。
(二)甲方有義務對從乙方處獲得的投資商的各種材料進行保密,并保證不用于本協議項下融資以外的其它用途。
(三)乙方有權向投資商提供甲方所提供的資料(甲方明確要求保密或不得對外提供的除外),乙方對于投資商在占有、使用相關資料過程中可能給甲方造成損害等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六條其他約定
(一)乙方僅負責向甲方推薦投資商。甲方與乙方推薦的投資商接洽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產生的糾紛以及責任等,均由甲方與投資商自行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雙方辦理乙方所推薦投資商確認函手續時發生異地差旅費由甲方承擔。
(三)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制作商業計劃書、參加談判、進行調查、進行路演推介等的,由雙方另行協商,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應甲方的要求,乙方可向其推薦與融資活動相關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甲方與乙方推薦的中介機構接觸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產生的糾紛以及責任等,均由甲方與中介機構自行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七條協議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非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簽署書面協議,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本協議及其附件的任何內容。
(二)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單方面解除合同。
(三)本協議的權利義務終止后,雙方應當遵守誠實信用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義務。本協議的保密條款在協議終止后仍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一)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管轄。
(二)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者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首先應爭取各方之間友好協商解決,協調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爭議雙方可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協議生效
(一)本協議有效期為兩年。如甲方確認乙方向甲方推薦的投資商的,本協議有效期將自甲方確認之日起自動順延兩年。
(二)本協議的附件、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對甲乙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三)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融資服務協議書》(編號:_______________)的簽署頁)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或授權代理人)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系郵箱:_______________聯系郵箱:_______________
融資協議 篇14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于中國_______________簽署。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
鑒于甲方希望通過乙方推薦投資商,使甲方獲得融資(包括但不限于股權融資、債權融資、可轉債等)機會,乙方愿為甲方提供相關服務。經雙方商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融資服務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融資服務事項
1、甲乙雙方同意,由乙方按照本協議的約定,為甲方推薦投資商,并提供相關融資服務。
2、甲方同意,甲方確認乙方所推薦的投資商后,甲方或其股東或其他關聯機構或人員與該投資商達成各種投融資協議(包括但不限于股權融資、債權融資、可轉債融資等)并獲得融資的,均視為甲方在乙方服務下融資成功,并由甲、乙雙方簽訂融資成功確認書。甲方應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向乙方支付融資服務費。
二、融資服務費及支付方式
1、本次融資服務費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本協議簽訂后,甲方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向乙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
三、各方的義務
1、甲方的義務:
1)甲方須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該融資項目(企業)的詳細資料,包括但不限于該項目(企業)的基本資料(營業執照、企業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商業計劃書等資料,并如實填報有關表格內容等。
2)乙方提供融資商信息后,應取得甲方權力機構的認可。
3)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甲方須盡可能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4)甲方應當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經有效簽章的確認函,確認乙方對投資商的推薦。甲方出具確認函后,方可與乙方推薦的投資商進行接觸。
5)甲方應當向乙方及時通報投資接洽、談判及合作情況,特別是重要協議的簽署、投資款項的到位情況等。
6)按照本協議約定保守商業秘密。
7)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支付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融資服務費等。
頁
2、乙方的義務:
1)就甲方編寫的融資信息等提供初步建議和指導。
2)就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整理,制作簡易商業計劃書。
3)根據甲方項目信息對照投資商資料信息進行投資商篩選。
4)向國內外投資商定向推薦甲方項目。
5)在甲方向乙方出具對乙方所推薦投資商的確認函后,向甲方提供投資商信息,協助甲方與投資商取得聯系。
6)投(融)資協議簽署后,盡乙方所能,協助甲方督促投資商資金到位。
7)按照本協議的約定保守商業秘密。
四、聲明與保證
1、甲方的聲明與保證
1)甲方具備合法的資格和權利簽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以獲得授權,接受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簽署及履行本合同。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資料等均真實、準確、完整。
2、乙方的聲明與保證
1)乙方具備合法的資格和權利簽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以獲得授權,接受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簽署及履行本合同。
五、保密
1、甲方提供的資料和信息中,如需保密或要求不完全向投資方公開的內容的,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另行出具說明。
2、甲方有義務對從乙方處獲得的投資商的各種材料進行保密,并保證不用于本協議項下融資以外的其它用途。
3、乙方有權向投資商提供甲方所提供的資料(甲方明確要求保密或不得對外提供的除外),乙方對于投資商在占有、使用相關資料過程中可能給甲方造成損害等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其他約定
1、乙方僅負責向甲方推薦投資商。甲方與乙方推薦的投資商接洽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產生的糾紛以及責任等,均由甲方與投資商自行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雙方辦理乙方所推薦投資商確認函手續時發生異地差旅費由甲方承擔,待融資成功后,從融資服務費用中扣除。
3、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制作商業計劃書、參加談判、進行調查、進行路演推介等的,由雙方另行協商,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待融資成功后從融資服務費用中扣除。
4、應甲方的要求,乙方可向其推薦與融資活動相關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甲方與乙方推薦的中介機構接觸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產生的糾紛以及責任等,均由甲方與中介機構自行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協議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非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簽署書面協議,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本協議及其附件的任何內容。
2.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單方面解除合同。
2/11頁
3.本協議的權利義務終止后,雙方應當遵守誠實信用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義務。本協議的保密條款在協議終止后仍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八、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管轄。
2、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者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首先應爭取各方之間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在30日內未能協商解決,爭議雙方可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協議生效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對甲乙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3、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融資協議 篇15
服務方: (以下簡稱:“甲方”)
委托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規定,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重合同、守信譽、平等、自愿”之原則,就項目融資中介代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有償為乙方 項目融資服務,根據項目投資所需要人民幣與資金方進行融資洽談協調,提供有償引資信息咨詢服務。
二、甲方有償融資服務收取費用的方式如下:
1、甲、乙雙方在自愿共贏的協商下,就有償融資服務費用的收取方式達成如下協議:
2、甲方前期收取乙方中介服務費用 萬元,作為乙方與資金方對接洽談協調費用。
3、受資金方的委托、甲方收取乙方前期費用 萬元,作為資金方的操作費用(含交通費、通訊、住宿、各種補貼等)
三、乙方對自身項目的可靠性、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并能積極提供相關合法手續,項目引資洽談后乙方與資金方達成任意形式的合作內容,甲方不承擔其中的任何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四、乙方項目引資款到達乙方帳戶后,乙方自愿同意支付融資款總額1%的信息咨詢服務費,并于到賬后三日內按時足額的將款匯到甲方的帳戶。
五、違約責任及義務:
①、甲方收取的前期費用,如因資金方的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正常的操作程序,沒有真實合法的資金到達協議達成的銀行時,甲方負責退還前期費用(但中介服務費用,不予退還)
②、由于乙方的項目合法性、真實性及各種資料不齊備等自身原因造成資金方的操作程序不能正常進行,資金不能按協議約定的進行時,甲方收取的前期費用,不予退還。
③乙方在收取資金方的資金款后三日內不能將融資款總額2%的信息咨詢服務費按時匯入甲方帳戶的,甲方除按法律追討信息咨詢服務費外,并追究乙方3%的違約金。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立即生效。如發生爭議,雙方按協議條款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北京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融資協議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締約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就甲方對乙方的債權轉為甲方對乙方的股權問題,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協議。
甲方乙方之間原債權、債務關系真實有效,債權轉為股權后,甲方成為乙方的股東,不再享有債權人權益,轉而享有股東權益。
第一條、債權的確認。
甲乙雙方確認:
投資協議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資問題,因此一定要在協議中載明出資的方式,以此方式認繳的出資額是多少,確定該出資額所占的出資比例等。其中,最為重要的是,出資實際繳付的時間確定。實踐中不乏有投資人在簽訂出資協議后,因各種原因而遲遲不予繳付出資,從而導致整個合作項目進程延緩。若未在協議中對此約定,或使遲延履行出資義務人逃脫責任。
1、截止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甲方對乙方的待轉股債權總額為_______元。
2、如甲方債權在債轉股完成日之前到期,乙方確認其訴訟時效自動延期_______年,各方無須另行簽訂延期文件。
第二條、債轉股后乙方的股權構成。
1、甲方將轉股債權投入乙方,成為乙方的股東之一,乙方負責完成變更工商登記等必要的法律手續。
2、債轉股完成后,乙方的股權構成為:
(1)甲方以_______元的債轉股資產向乙方出資,占乙方注冊資本的_______%。
(2)以_______元的資產向乙方出資,占乙方注冊資本的_______%。
第三條、費用承擔。
因簽訂、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聘請中介機構費用及其他必要費用,均由乙方負擔。
第四條、違約責任。
為避免發生潛在風險,合同各方將違約責任條款作出明確約定,就會使簽約人謹慎簽約,全面系統的估計自己的履約能力,防止簽約人故意違約,提高簽約人履行合同的自覺性,并在履約過程中積極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使合同風險消弭于簽約階段。
其次,合同中,許多當事人常約定“因違約造成對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確忽略對具體違約金的確定,而在后續糾紛爭議中,守約方又對損失的大小無法確切舉證,而造成無法彌補全部損失,因此在設置違約責任條款時應當多費些心思。
1、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義務給其他方造成經濟損失,應負責賠償受損方所蒙受的全部損失。
2、若在債轉股完成日前本協議被解除,甲方的待轉股債權、擔保權益及其時效將自動恢復至本債轉股投資協議簽訂前的狀態。
第五條、爭議解決。
因簽訂、履行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員會,按該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規則仲裁。
第六條、其他約定。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訂后,并經乙方股東會決議通過后生效。
2、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_份,各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融資協議 篇17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鑒于甲方正在就_________項目(以下簡稱“目標項目”)進行(股權/債權)融資,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全程融資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事項:甲方委托乙方就目標項目進行全程融資。
第二條 甲方對項目融資的最低要求和承諾:
1.融資額度:_________萬元。
2.融資期限:_________年
3.投資方可控股(是/否),可占股權比例_________%。
4.若是固定回報(或貸款)融資方式,甲方愿意支付的年回報利率最高_________%。
5.甲方承諾并保證可用自己或他人的如下資產或權證對本次融資做抵押或質押。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6.按照甲方公司章程的規定,甲方應召開股東會或董事會就融資一事作出同意的書面決議,并給予現法人代表以相應授權,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正本應交乙方一份留存。股東會或董事會應在正式投資(融資或合作)協議簽訂后三日內批準該項協議。若甲方法人代表不能親自負責與項目融資相關的事宜,請公司給有關人員授權,明確授權范圍,發給授權委托書,以方便該人士的談判和有關活動。該授權書正本給予乙方一份留存。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在甲方的要求范圍內自主與投資商溝通和談判;
2.乙方有權按雙方協議約定收取顧問服務報酬;
3.原則上,乙方不能逾越甲方的要求,若在融資過程中,投資商或融資對象提出了與甲方要求相違背的事項,則乙方不能擅作主張,應書面征求甲方意見,待甲方正式回復(傳真或正式文本)后,乙方再向投資方作出相應答復。
4.乙方的主要工作:
(1)成立項目專項融資小組,指派小組負責人,以全程負責該項目的融資;
(2)到項目方實地考察,并進行審慎調查;
(3)根據審慎調查情況,制定該項目的融資策略與融資實施進度計劃;
(4)制作項目商業計劃書;
(5)精心挑選切合的投資商;
(6)與投資商進行初步溝通和答疑;
(7)組織重點投資商到項目方實地考察;
(8)協助甲方與投資商等的談判;
(9)負責起草相關的投資協議(草案),公司章程(草案),股東會決議(草案),董事會決議(草案)。
(10)協助甲方安排簽約儀式。
(11)對新公司的組織安排提供建議。
5.乙方應每周就目標項目融資進展書面向甲方進行匯報。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獲得按協議約定的相應高質量服務;
(2)甲方有權詢問并監督乙方在目標項目上的工作進展,乙方應如實詳細回答。
(3)甲方應如實向乙方告知本協議附件事項,不得隱瞞或虛報;
(4)甲方應按乙方要求熟練準備有關針對投資者的提問,不得有誤;
(5)甲方應對乙方在融資過程中提出的問題和要求在2日內作出書面正式回復;
(6)甲方應配合乙方與投資者的談判,不得無故推遲或拒絕;
(7)甲方應友好、周到地接待重點投資商的考察事宜,可按乙方的指示決定是否要求當地政府部門有關領導參加接見事宜。甲方應承擔相應的正當考察費用(包括乙方陪同投資商的差旅費,若投資商要求承擔其來回的正當交通費,甲方也不應拒絕)。
(8)甲方應按協議要求向乙方支付相應服務費用。
第五條 協議期限:自雙方簽訂融資服務協議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因甲方原因導致時間的耽誤則相應期限順延。若在時間到期后,融資工作已進入實質性關鍵階段,則經甲方同意,期限可延長,具體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進行明確。
第六條 費用支付
1.該項融資服務費用總額按實際融資額的_________%,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費用支付方式:
(1)首付定金,在雙方簽訂全程融資合作協議和保密協議后2日內,甲方支付_________元前期融資服務費定金。
(2)在首筆融資資金到達有關賬戶后7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扣除首付定金后的其余款項。
2.甲方按乙方要求將費用劃至乙方指定賬戶:
賬戶名:_________, 賬戶號:_________。
第七條 雙方承諾
(1)乙方應本著誠信、專業、高效的職業精神為乙方提供優質的服務;
(2)甲方為所提供的一切資料負責,并保證其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3)甲方不應要求乙方做出有違強國家和行業法律、法規的事情。
第八條 違約條款
(1)若乙方收了費用后,無故不履行融資相關義務,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已經支付金額的雙倍返還違約金。
(2)若在協議期限內,融資沒有成功,甲方也提出終止協議,乙方應無條件向甲方退回已支付定金的50%,協議終止。因甲方原因造成融資工作合理推遲,則協議期限應相應順延。若甲方要求推遲的時間過長,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
(3)若甲方不履行誠信義務,向乙方和投資者隱瞞、虛報相關資料和數據,則乙方有權提前終止服務協議,并要求甲方支付首付定金兩倍的違約金。
(4)若因甲方原因導致融資工作不能繼續進行、投資商資金不能到位,如甲方破產清算;因種種原因甲方中途放棄本協議(如其它資金到位,被收購等)等,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本協議,若甲方拒絕繼續履行,則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并要求乙方支付首付定金兩倍的違約金,同時保留要求賠償的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因甲方違約造成乙方在投資商領域失信于人的信譽損失等)。
(5)若甲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相關款項,則自應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額的千分之五支付罰金。
第九條 甲方和乙方的選擇權
在簽約后的一個月時間內:
(1)甲方的選擇權:甲方可以終止本協議,并以書面的方式通知乙方,甲方已經向乙方支付的費用不能再要回,乙方也不能要求甲方賠償因合同終止導致的前期投入等相關損失。本協議提前終止。
(2)乙方的選擇權:若乙方通過一定時間的工作后,發現感興趣的投資商較少,則乙方有權終止服務,并書面通知甲方,但乙方應全部退回甲方已經支付的定金,甲方亦不應向乙方索賠。本協議提前終止。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融資協議 篇1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總則本協議書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下列雙方共同簽訂:根據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登記注冊的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其地址:________________
(以下稱乙方,即委托人),與根據《公司法》及相關法律登記注冊的來________國際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其地址:________省________
市人民北路________號(以下稱甲方,即代理人)鑒于:乙方欲從全球范圍內引進資金,甲方與乙方雙方同意,由乙方指定甲方系全權代表,乙方授權甲方可根據本協議所列的條款和條件,與投資方洽談引進資金的額度、投資項目及其他相關事宜。
茲同意下列條款:
第二條 定義
2.1 本協議內所有術語的意義明確闡述如下:“傭金”系按本協議所列的條款和條件由乙方按照6.1條款支付給甲方的傭金;
2.2 各條款所列標題僅為醒目而用,對本協議的解釋無影響。
第三條 代理
3.1 甲方與乙方協商后,甲方作為乙方的________項目的全權代理并代表乙方與投資方洽談引進資金的相關事宜。
為此,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委托。
3.2 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或單位為其代理人并代理其項目引入資金的一切相關事宜。
3.3 根據協議甲方作為乙方委托該項目的全權代理,代表乙方引進投資資金。
如果投資方與乙方一旦成交,予以承認并生效。
乙方與投資方洽談該項目的具體事宜,經談妥及各方當事人正式簽署投資協議,甲方收取傭金。
第四條 甲方的職責
4.1 本協議期內甲方必須努力與投資方洽談,向投資方取得最好的投資額度及最優惠的條款和條件,便于乙方及時準備引資工作。
(1)應采取確實有效的辦法為乙方取得投資金并促成乙方與投資方簽訂投資合作協議。
(2)盡全力為乙方的招商引資提供最優質的服務。
4.2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
(1)除乙方指定該項目的全權代理人有關事項外,不得自命為乙方代理任何事項;
(2)以乙方的名義允諾或解決任何事宜,或以乙方的信用作擔保,或代表乙方做出任何保證或陳述,或使乙方承擔任何責任或業務;
(3)不論以任何方式從乙方處所獲得的信息資料,皆屬秘密,僅能為引進資金、服務于乙方所用,不得泄漏。
第五條 乙方的職責
5.1乙方應及時滿足甲方的合理要求,向甲方提供有關業務所需的信息,便于甲方與投資方洽商有關事宜。
5.2乙方對于項目的優惠條件有所變動,或政策有所傾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并提供詳細資料。
5.3乙方必須保證所提供的一切有關項目的信息都是真實的、確切的。
第六條傭金
6.1乙方同意支付給甲方引進資金總額的______%的傭金。
傭金以投資協議簽署之日以________支付。
6.2甲乙雙方同意投資方與乙方簽署投資協議條款時,乙方應根據6.1條款規定支付傭金,同時甲方必須按照第6.1條規定的權利收取傭金,屆時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延遲,應及時支付。
第七條 終止協議
7.1按照本協議規定期滿或終止對甲方的委托不論出于何種原因,均不妨礙協議各方面的權利和義務。
7.2按協議規定,甲方促成了投資方與乙方的投資談判,如果乙方擅自私下與投資方簽署投資合作協議,將視甲方代理責任完成,乙方就必須按6.1條規定支付完全額度的傭金給甲方。
第八條 本協議未經雙方同意,不得作任何修改或變更。
第九條 使用的法律
9.1本協議的一切條款都是根據憲法、刑法、民法、民法典、經濟法等現行有關法律、法令和條例制訂的。
然而在協議生效后,由于頒布了新的法律、法令、條例或對原有的法律、法令和條例進行了修改,致使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的經濟利益發生重大變化,應及時協商,并對本協議的有關條款做出必要的修正和調整,以保證甲乙雙方在協議中的正常的經濟權益。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10.1在執行本協議所發生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條款的爭執,首先應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10.2若協商不能解決,可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調解,如調解無效,最終將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國際的仲裁程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
10.3在爭執發生時及爭執提交仲裁過程中,除所爭執并提交仲裁的問題外,甲方和乙方都必須按協議規定繼續行使自己的權利,履行各自的義務。
10.4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甲方和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不包括聘請律師費用,由敗訴負擔或由仲裁機構裁決)
第十一條 語言本協議以英文和中文書寫,兩種文字均為正式文本。
第十二條 通知凡有關協議通知、請求或其他通訊往來,須以文字為準,可采用書信、電傳、電報等方式傳遞。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當事人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融資協議 篇19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于_______________簽署。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
鑒于甲方希望通過乙方推薦投資商,使甲方獲得融資(包括但不限于股權融資、債權融資、可轉債等)機會,乙方愿為甲方提供相關服務。經雙方商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融資服務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融資服務事項
1、甲乙雙方同意,由乙方按照本協議的約定,為甲方推薦投資商,并提供相關融資服務。
2、甲方同意,甲方確認乙方所推薦的投資商后,甲方或其股東或其他關聯機構或人員與該投資商達成各種投融資協議(包括但不限于股權融資、債權融資、可轉債融資等)并獲得融資的,均視為甲方在乙方服務下融資成功,并由甲、乙雙方簽訂融資成功確認書。甲方應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向乙方支付融資服務費。
二、融資服務費及支付方式
1、本次融資服務費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本協議簽訂后,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向乙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
三、各方的義務
1、甲方的義務:
1)甲方須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該融資項目(企業)的詳細資料,包括但不限于該項目(企業)的基本資料(營業執照、企業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商業計劃書等資料,并如實填報有關表格內容等。
2)乙方提供融資商信息后,應取得甲方權力機構的認可。
3)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甲方須盡可能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4)甲方應當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經有效簽章的確認函,確認乙方對投資商的推薦。甲方出具確認函后,方可與乙方推薦的投資商進行接觸。
5)甲方應當向乙方及時通報投資接洽、談判及合作情況,特別是重要協議的簽署、投資款項的到位情況等。
6)按照本協議約定保守商業秘密。
7)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支付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融資服務費等。
2、乙方的義務:
1)就甲方編寫的融資信息等提供初步建議和指導。
2)就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整理,制作簡易商業計劃書。
3)根據甲方項目信息對照投資商資料信息進行投資商篩選。
4)向國內外投資商定向推薦甲方項目。
5)在甲方向乙方出具對乙方所推薦投資商的確認函后,向甲方提供投資商信息,協助甲方與投資商取得聯系。
6)投(融)資協議簽署后,盡乙方所能,協助甲方督促投資商資金到位。
7)按照本協議的約定保守商業秘密。
四、聲明與保證
1、甲方的聲明與保證
1)甲方具備合法的資格和權利簽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以獲得授權,接受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簽署及履行本合同。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資料等均真實、準確、完整。
2、乙方的聲明與保證
1)乙方具備合法的資格和權利簽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以獲得授權,接受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簽署及履行本合同。
五、保密
1、甲方提供的資料和信息中,如需保密或要求不完全向投資方公開的內容的,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另行出具說明。
2、甲方有義務對從乙方處獲得的投資商的各種材料進行保密,并保證不用于本協議項下融資以外的其它用途。
3、乙方有權向投資商提供甲方所提供的資料(甲方明確要求保密或不得對外提供的除外),乙方對于投資商在占有、使用相關資料過程中可能給甲方造成損害等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其他約定
1、乙方僅負責向甲方推薦投資商。甲方與乙方推薦的投資商接洽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產生的糾紛以及責任等,均由甲方與投資商自行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雙方辦理乙方所推薦投資商確認函手續時發生異地差旅費由甲方承擔,待融資成功后,從融資服務費用中扣除。
3、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制作商業計劃書、參加談判、進行調查、進行路演推介等的,由雙方另行協商,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待融資成功后從融資服務費用中扣除。
4、應甲方的要求,乙方可向其推薦與融資活動相關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甲方與乙方推薦的中介機構接觸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產生的糾紛以及責任等,均由甲方與中介機構自行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協議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非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簽署書面協議,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本協議及其附件的任何內容。
2.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單方面解除合同。
3.本協議的權利義務終止后,雙方應當遵守誠實信用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義務。本協議的保密條款在協議終止后仍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八、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管轄。
2、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者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首先應爭取各方之間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在30日內未能協商解決,爭議雙方可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協議生效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對甲乙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3、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融資協議 篇20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互利互惠、公平自愿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現簽署本建立長期友好合作關系協議書,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領域
1.1 共同合作出任擬到海外上市的公司的投融資、財務、上市和資本運作顧問。凡是乙方在境內外承攬到的擬進行股份制改造、到海外上市的企業或其它資本運作項目,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與甲方合作,共同擔任該等企業或項目的投融資、財務、上市和資本運作顧問,為企業提供包括股份制改造、資金融通、資產重組、上市策劃、創業投資、協助股票承銷等業務在內的一條龍服務。
1.2 共同開拓境內外資本市場的其它業務。乙方同意為甲方提供與國內各級政府部門、大型券商、中介機構、優秀民營企業接觸和合作的機會,甲方同意為乙方提供與境外大型券商、外商投資機構、中介機構接觸和合作的機會,共同開拓境內外資本市場,接受外資的委托投資國內的證券市場或接受國內資金的委托投資海外的證券市場;組織境內外資本參與國內優秀企業或項目的資產重組、收購兼并或風險投資等等。
1.3 在內地或海外共同舉辦項目融資交流會。
第二條 乙方責任
2.1 向甲方推介中國境內的擬海外上市項目,對項目進行篩選并就選中的項目及時、完整、準確地向甲方提供項目推介數據。
2.2 與境內擬海外上市的有關公司進行接洽與前期談判。
2.3 安排甲方及其相關其它合作機構與擬上市公司進行正式談判。
2.4 向甲方提供國內相關的公關服務或咨詢。
第三條 甲方責任
3.1 甲方承諾,與乙方在中國境內建立戰略合作關系,并提供乙方為開展相關業務所需的文件。
3.2 甲方向乙方推薦的項目進行協助,制定計劃,安排承銷商及其它專業團體,跟進法律相關文件。
3.3 甲方承諾及時為乙方提供海外資本市場的相關信息,以及甲方希望乙方提供的材料所遵循的文件格式。
3.4 派出人員協助乙方開展相關財務顧問工作。
第四條 收益分配比例
4.1 對于甲方接受的乙方推介之項目,乙方向項目方收取的財務顧問費用,甲方不參與分配;雙方收益分配僅限對于甲方從乙方推介之項目方所收取的各項費用。
4.2 雙方收益分配比例根據項目具體情況及各自所承擔的責任和工作量的大小的不同,事先在工作協議中協商確定。
第五條 保密條款
5.1 甲乙雙方對對方提供的企業文件、項目數據、技術秘密、調查方案、投資方案、生產信息、財務數據、商業秘密、談判內容、相關協議等均須承擔保密義務,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將上述內容泄漏給協議以外的第三方。
5.2 甲乙雙方有義務要求其參加項目工作的職員及其委托的律師、會計師等中介機構承擔同樣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 本協議的簽署、生效和終止
6.1 本協議書由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并于簽署后即行生效。合同有效期三年。
6.2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融資協議 篇21
協助融資協議書文本
第一條總則
本協議書于20___年____月____日由下列雙方共同簽訂:
根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登記注冊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其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即委托人),與根據《公司法》及相關法律登記注冊的來亞洲東寶國際 投資管*有限公司,其地址:廣東省廣州市人民北路913號(以下稱甲方,即代理人)
鑒于:
乙方欲從全球范圍內引進資金,甲方與乙方雙方同意,由乙方指定甲方系全權代表,乙方授權甲方*根據本協議所列的條款和條件,與投資方洽談引進資金的額度、投資項目及其他相關事宜。
茲同意下列條款
第二條 定義
2.1本協議內所有術語的意義明確闡述如下:
“傭金”系按本協議所列的條款和條件由乙方按照6.1條款支付給甲方的傭金;
2.2各條款所列標題僅為醒目而用,對本協議的解釋無影響
第三條 代理
3.1甲方與乙方協商后,甲方作為乙方的 項目的全權代理并代表乙方與投資方洽談引進資金的相關事宜。為此,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委托。
3.2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或單位為其代理人并代理其項目引入資金的一切相關事宜。
3.3根據協議甲方作為乙方委托該項目的全權代理,代表乙方引進投資資金。如果投資方與乙方一旦成交,予以承認并生效。乙方與投資方洽談該項目的具體事宜,經談妥及各方當事人正式簽署投資協議,甲方收取傭金。
第四條 甲方的職責
4.1本協議期內甲方必須努力與投資方洽談,向投資方取得最好的投資額度及最優惠的條款和條件,便于乙方及時準備引資工作。
(1)應采取確實有效的辦法為乙方取得投資金并促成乙方與投資方簽訂投資合作協議。
(2)盡全力為乙方的招商引資提供最優質的服務。
4.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
(1)除乙方指定該項目的全權代理人有關事項外,不得自命為乙方代理任何事項;
(2)以乙方的名義允諾或解決任何事宜,或以乙方的信用作擔保,或代表乙方做出任何保證或陳述,或使乙方承擔任何責任或業務;
(3)不論以任何方式從乙方處所獲得的信息資料,皆屬秘密,僅能為引進資金、服務于乙方所用,不得泄漏。
第五條 乙方的職責
5.1 乙方應及時滿足甲方的合理要求,向甲方提供有關業務所需的信息,便于甲方與投資方洽商有關事宜。
5.2 乙方對于項目的優惠條件有所變動,或政策有所傾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并提供詳細資料。
5.3 乙方必須保證所提供的一切有關項目的信息都是真實的、確切的。
第六條傭金
6.1 乙方同意支付給甲方引進資金總額的______ %的傭金。傭金以投資協議簽署之日以___支付。
6.2甲乙雙方同意投資方與乙方簽署投資協議條款時,乙方應根據6.1條款規定支付傭金,同時甲方必須按照第6.1條規定的權利收取傭金,屆時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延遲,應及時支付。
第七條 終止協議
7.1按照本協議規定期滿或終止對甲方的委托不論出于何種原因,均不妨礙協議各方面的權利和義務。
7.2按協議規定,甲方促成了投資方與乙方的投資談判,如果乙方擅自私下與投資方簽署投資合作協議,將視甲方代理責任完成,乙方就必須按6.1條規定支付完全額度的傭金給甲方。
第八條 本協議未經雙方同意,不得作任何修改或變更。
第九條 使用的法律
9.1本協議的一切條款都是根據憲法、刑法、民法、合同法、經濟法等現行有關法律、法令和條例制訂的。然而在協議生效后,由于頒布了新的法律、 法令、條例或對原有的法律、法令和條例進行了修改,致使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的經濟利益發生重大變化,應及時協商,并對本協議的有關條款做出必要的修正和調 整,以保證甲乙雙方在協議中的正常的經濟權益。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10.1 在執行本協議所發生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條款的爭執,首先應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10.2若協商不能解決,可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調解,如調解無效,最終將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國際的仲裁程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
10.3在爭執發生時及爭執提交仲裁過程中,除所爭執并提交仲裁的問題外,甲方和乙方都必須按協議規定繼續行使自己的權利,履行各自的義務。
10.4 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甲方和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不包括聘請律師費用,由敗訴負擔或由仲裁機構裁決)
第十一條 語言
本協議以英文和中文書寫,兩種文字均為正式文本。
第十二條 通知
凡有關協議通知、請求或其他通訊往來,須以文字為準,可采用書信、電傳、電報等方式傳遞。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當事人各執一份。
甲方:亞洲東寶國際投資管*有限公司乙 方: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姓名:代表人姓名:
職務:職務:
注: 1、本協議須與擔保書同時使用方可生效。
2、乙方需提供代表人的法人授權委托書、代表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并且附在本協議后
3、本協議適用于簽署地的法律
融資協議 篇22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鑒于甲方希望通過乙方推薦投資商,使甲方獲得融資(包括但不限于股權融資、債權融資、可轉債等)機會,乙方愿為甲方提供相關服務。經雙方商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融資服務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融資服務事項
(一)甲乙雙方同意,由乙方按照本協議的約定,為甲方推薦投資商,并提供相關融資服務。
(二)甲方同意,甲方確認乙方所推薦的投資商后,甲方或其股東或其他關聯機構或人員與該投資商達成各種投融資協議(包括但不限于股權融資、債權融資、可轉債融資等)并獲得融資的,均視為甲方在乙方服務下融資成功。甲方應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向乙方支付融資服務費。
第二條 融資服務費及支付方式
(一)甲方自乙方所推薦的投資商處獲得融資的,應按本協議的約定向乙方支付融資服務費。
(二)甲乙雙方確認,甲方自乙方所推薦的投資商處獲得的每筆融資款項到賬之日起 10(拾)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到賬金額的 %(百分之 )作為融資服務費支付給乙方。如甲方逾期支付融資服務費,每逾期一日應支付應付未付款總額的千分之五的逾期付款違約金。
第三條 雙方的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
1、甲方須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該融資項目(企業)的詳細資料,包括但不限于該項目(企業)的基本資料(營業執照、企業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商業計劃書等資料,并如實填報有關表格內容等。
2、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甲方須盡可能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3、甲方應當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經有效簽章的確認函,確認乙方對投資商的推薦。甲方出具確認函后,方可與乙方推薦的投資商進行接觸。
4、甲方應當向乙方及時通報投資接洽、談判及合作情況,特別是重要協議的簽署、投資款項的到位情況等。
5、按照本協議約定保守商業秘密。
6、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支付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融資服務費等。
(二)乙方的義務:
1、就甲方編寫的融資信息等提供初步建議和指導。
2、就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整理,制作簡易商業計劃書。
3、根據甲方項目信息對照投資商資料信息進行投資商篩選。
4、向國內外投資商定向推薦甲方項目。
5、在甲方向乙方出具對乙方所推薦投資商的確認函后,向甲方提供投資商信息,協助甲方與投資商取得聯系。
6、投(融)資協議簽署后,盡乙方所能,協助甲方督促投資商資金到位。
7、按照本協議的約定保守商業秘密。
第四條 聲明與保證
(一)甲方的聲明與保證
1、甲方具備合法的資格和權利簽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以獲得授權,接受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簽署及履行本合同。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資料等均真實、準確、完整。
(二)乙方的聲明與保證
1、乙方具備合法的資格和權利簽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以獲得授權,接受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簽署及履行本合同。
第五條 保密
(一)甲方提供的資料和信息中,如需保密或要求不完全向投資方公開的內容的,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另行出具說明。
(二)甲方有義務對從乙方處獲得的投資商的各種材料進行保密,并保證不用于本協議項下融資以外的其它用途。
(三)乙方有權向投資商提供甲方所提供的資料(甲方明確要求保密或不得對外提供的除外),乙方對于投資商在占有、使用相關資料過程中可能給甲方造成損害等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六條 其他約定
(一)乙方僅負責向甲方推薦投資商。甲方與乙方推薦的投資商接洽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產生的糾紛以及責任等,均由甲方與投資商自行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雙方辦理乙方所推薦投資商確認函手續時發生異地差旅費由甲方承擔。
(三)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制作商業計劃書、參加談判、進行調查、進行路演推介等的,由雙方另行協商,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應甲方的要求,乙方可向其推薦與融資活動相關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甲方與乙方推薦的中介機構接觸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產生的糾紛以及責任等,均由甲方與中介機構自行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七條 協議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非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簽署書面協議,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本協議及其附件的任何內容。
(二)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單方面解除合同。
(三)本協議的權利義務終止后,雙方應當遵守誠實信用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義務。本協議的保密條款在協議終止后仍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一)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管轄。
(二)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者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首先應爭取各方之間友好協商解決,協調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爭議雙方可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協議生效
(一)本協議有效期為兩年。如甲方確認乙方向甲方推薦的投資商的,本協議有效期將自甲方確認之日起自動順延兩年。
(二)本協議的附件、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對甲乙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三)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融資協議 篇23
甲方: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甲、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本著誠信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企業的融資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乙方同意將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融資給甲方,甲方同意每年支付分紅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給乙方。
二、付款方式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三、甲方保證條款
1、甲方保證所融資資金用于公司運作。
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融資乙方的出資后,其陽川企業原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與乙方無關。
四、乙方保證條款
乙方承認《_______企業章程》及本合同的規定,保證按規定履行義務和責任。
七、合同的變更與解除甲、乙方雙方如要對合同的內容進行變更,應在協商一致后生效。
當發生下列情狀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本合同。
2、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并不因此損害國家或社會公眾利益。
甲方退回融資金額。
八、爭議的解決凡甲、乙方因本合同發生有履約糾紛,各方一致同意提請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本協議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為期年。
十、遇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方通過協商另行補充條款,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且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
融資協議 篇24
債權融資協議的范文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于_______________簽署。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
鑒于甲方希望通過乙方推薦投資商,使甲方獲得融資(包括但不限于股權融資、債權融資、可轉債等)機會,乙方愿為甲方提供相關服務。經雙方商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融資服務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融資服務事項
1、甲乙雙方同意,由乙方按照本協議的約定,為甲方推薦投資商,并提供相關融資服務。
2、甲方同意,甲方確認乙方所推薦的投資商后,甲方或其股東或其他關聯機構或人員與該投資商達成各種投融資協議(包括但不限于股權融資、債權融資、可轉債融資等)并獲得融資的,均視為甲方在乙方服務下融資成功,并由甲、乙雙方簽訂融資成功確認書。甲方應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向乙方支付融資服務費。
二、融資服務費及支付方式
1、本次融資服務費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本協議簽訂后,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向乙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
三、各方的義務
1、甲方的義務:
1)甲方須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該融資項目(企業)的詳細資料,包括但不限于該項目(企業)的基本資料(營業執照、企業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商業計劃書等資料,并如實填報有關表格內容等。
2)乙方提供融資商信息后,應取得甲方權力機構的認可。
3)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甲方須盡可能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4)甲方應當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經有效簽章的確認函,確認乙方對投資商的推薦。甲方出具確認函后,方可與乙方推薦的投資商進行接觸。
5)甲方應當向乙方及時通報投資接洽、談判及合作情況,特別是重要協議的簽署、投資款項的到位情況等。
6)按照本協議約定保守商業秘密。
7)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支付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融資服務費等。
2、乙方的義務:
1)就甲方編寫的融資信息等提供初步建議和指導。
2)就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整理,制作簡易商業計劃書。
3)根據甲方項目信息對照投資商資料信息進行投資商篩選。
4)向國內外投資商定向推薦甲方項目。
5)在甲方向乙方出具對乙方所推薦投資商的確認函后,向甲方提供投資商信息,協助甲方與投資商取得聯系。
6)投(融)資協議簽署后,盡乙方所能,協助甲方督促投資商資金到位。
7)按照本協議的約定保守商業秘密。
四、聲明與保證
1、甲方的聲明與保證
1)甲方具備合法的資格和權利簽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以獲得授權,接受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簽署及履行本合同。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資料等均真實、準確、完整。
2、乙方的聲明與保證
1)乙方具備合法的資格和權利簽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以獲得授權,接受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簽署及履行本合同。
五、保密
1、甲方提供的資料和信息中,如需保密或要求不完全向投資方公開的內容的,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另行出具說明。
2、甲方有義務對從乙方處獲得的投資商的各種材料進行保密,并保證不用于本協議項下融資以外的其它用途。
3、乙方有權向投資商提供甲方所提供的資料(甲方明確要求保密或不得對外提供的除外),乙方對于投資商在占有、使用相關資料過程中可能給甲方造成損害等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其他約定
1、乙方僅負責向甲方推薦投資商。甲方與乙方推薦的投資商接洽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產生的糾紛以及責任等,均由甲方與投資商自行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雙方辦理乙方所推薦投資商確認函手續時發生異地差旅費由甲方承擔,待融資成功后,從融資服務費用中扣除。
3、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制作商業計劃書、參加談判、進行調查、進行路演推介等的,由雙方另行協商,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待融資成功后從融資服務費用中扣除。
4、應甲方的要求,乙方可向其推薦與融資活動相關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甲方與乙方推薦的中介機構接觸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產生的糾紛以及責任等,均由甲方與中介機構自行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協議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非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簽署書面協議,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本協議及其附件的任何內容。
2.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單方面解除合同。
3.本協議的權利義務終止后,雙方應當遵守誠實信用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義務。本協議的保密條款在協議終止后仍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八、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管轄。
2、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者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首先應爭取各方之間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在30日內未能協商解決,爭議雙方可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協議生效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對甲乙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3、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融資協議 篇25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決定發揮各自的優勢,在互相支持,平等、互利的原則下,共同引進資金,開發甲方的有限公司項目,特制定以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引進資金數量:
二、工作分工:
甲方責任:
1、負責聯系落實好接收款銀行,要求分行級并要正行長負責。
2、負責聯系銀行工作中的一切經費開支。
3、負責讓接款銀行確認,聯辦委托貸款合同。
4、負責開出由雙方認可的企業違約擔保書,包括中介勞務費承諾。
5、負責按到帳實收款的%計中介勞務費稅后,由乙方轉交中介勞務公司。
6、負責按每億元人民幣每天移動費1570元的企業違約金,存入甲方自己企業賬戶,如企業違約由銀行從此款中支付給銀主。
7、負責把本公司企業的有關資料,提供給乙方確認。
乙方責任:
1、負責聯系落實銀主,落實資金按規定的時間到接款行。
2、負責資金到位前一切經費開支。
3、乙方自費去接款單位和銀行,確認還本付息擔保書,代收代付委托書。企業情況和企業違約金到位情況。
4、負責銀主在最后一批款劃撥后,計算第一年6%利息時間。
5、如有違約,按國家有關法律受罰,并賠償甲方已有損失。
三、共同責任
1、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精神,共同努力做好引資前的各項工作,確保融資合同順利操作。
2、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乙方所得的資金撥款,如有違約,必須以法律責任賠償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3、如果乙方引進資金不實,所造成的甲方的損失,乙方負責賠償。
4、雙方嚴格和以法律的原則執行還本付息擔保書,代收代付委托書。
5、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簽字即日起,具有法律效力,共同遵守,切實落實,如有違約,雙方不能自身解決的問題報人民法院促裁。
甲方:乙方:
法人:法人:
年月日年月日
融資協議 篇26
甲方:______________互聯網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資產管理公司
現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達成本協議書,并鄭重聲明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乙方向甲方公司注資。
二、乙方向甲方公司注資(即股權投資):
1、注資方式:乙方將以現金的方式向甲方公司注資,注資額為,占該公司%股權。
2、注資期限:乙方可以一次性全額注資或者分批注資,如若分批注資則須符合下列規定:每月注入即______%,注資期限共______個月,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次月______號起算。乙方須在該規定的期限內注入所有資金。
3、手續變更:甲方可以采取增資或者股權轉讓的方式吸收乙方注入的資金,且甲方須在乙方注入所有資金后______個工作日內完成股東變更的工商登記手續。
4、股權的排他性和無瑕疵:甲方保證對其擬增發或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股權未被查封,沒有工商、稅務問題,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5、費用承擔:在本次股權投資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如見證、審計、工商變更等),由甲方承擔。
6、違約責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投資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于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如甲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股權投資款的萬分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于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三、甲方的其他責任:
1、甲方應指定專人及時、合理地向乙方提供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所必須的證件和法律文件資料。
2、甲方對其提供的一切證件和法律文件資料的真實性、正確性、合法性承擔全部責任。
四、乙方的其他責任:
1、乙方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照規定從事企業信息咨詢服務工作。
2、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證件和資料負有妥善保管和保密責任,乙方不得將證件和資料提供給與本次咨詢服務無關的其他第三者。
五、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信息撰寫材料,甲方確認無誤后簽名蓋章,意味著甲方認可乙方撰寫的材料符合甲方的真實情況,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全部責任。
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火災、水災等自然災害或者罷工、政府強制措施、政府政策變更等原因而影響本協議的執行,雙方不負違約責任,根據事故影響的時間可將協議履行時間相應延長,并由甲乙雙方協商補救措施。
七、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和爭議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八、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選擇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協議的生效及其它:
1、本協議簽字蓋章后即時生效。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或授權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
乙方或授權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融資協議 篇27
,認真彌補自己的過錯。并以此為契機,創新思路,強化措施,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積極探索建立健全管理的長效工作機制,以努力爭創一流工作業績來回報上級領導對我的信任。
總之,我的行為已經給沾益縣帶來了不好的影響,我的心情非常沉重和羞愧。相信上級領導給我和項目一次機會,使我可以通過自己的行動來表示自己的覺醒,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會更加嚴格要求自己,加強學習,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以加倍努力的工作來證明自己,懇請上級領導考驗。
檢討人:
2x年6月20日
融資協議 篇28
甲 方:
乙 方:
鑒于:
甲方因公司發展的需要,擬聘請乙方作為融資代理人。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協議。
1、工作原則:
1.1 乙方將以自身的經驗和技能并結合國內外資本市場實際情況為甲方提供專業的融資代理服務;
1.2 乙方的工作以甲方提供的資料為基礎依據;
1.3 以甲乙雙方互惠互利為合作原則。
2、工作內容
乙方以 的方式為甲方募集相應的資金。
3.募集資金的方式
乙方按照 抵押的方式以總成本月利率 %為甲方提供債權融資代理服務。融資金額為 億左右,具體金額以最后簽署的借款合同為準。
4.、雙方承諾
4.1 甲方承諾
4.1.1 甲方保證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公司,具有簽署本協議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本協議一經簽署即為對甲方構成具有約束力的法律文件。
4.1.2 甲方保證本協議而承擔的義務是合法有效的義務,甲方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與其依據其他協議或文件而履行的義務無任何沖突,同時與法律、法規及有關行政規章亦無任何抵觸。
4.1.3 向乙方及時提供執行本協議所需要的所有文件、資料及相關信息,并保證所提供的文件、資料、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如果甲方提供的資料不真實、不合法、不完整,致使乙方提供錯誤的咨詢意見,從而導致第三方追究時,應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4.1.4為執行本項目的乙方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便利。
4.1.5甲方與資金方簽署正式融資合同后,乙方有權保留融資合同正本一份,甲方應該在與資金方簽署融資合同后1天內向乙方提供合同正本一份。
4.2 乙方承諾
4.2.1 乙方保證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公司,具有簽署本協議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本協議一經簽署即為對甲方構成具有約束力的法律文件。
4.2.2 乙方保證本協議而承擔的義務是合法有效的義務,乙方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與其依據其他協議或文件而履行的義務無任何沖突,同時與法律、法規及有關行政規章亦無任何抵觸。
5、費用、報酬及支付方式
5.1 報酬
傭金報酬:按正式融資合同融資總額 A %/月融資時間 月 的比例計提傭金作為報酬
A%/月的計算方法月—正式融資合同確定的月利率
6、聯絡
為保證本協議的順利執行,甲乙雙方擬指定專人來負責推進本項目。
7、保密
7.1 甲乙雙方對本協議的內容永久負有保密義務。未經對方事先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其他方披露任何前述內容;
7.2 乙方對本協議項下的甲方有關財務、經營信息,乙方除為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職責外,未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得向任何其他方披露;
7.3上文第7.2條中的乙方義務不適用于下述任何有關情況:
i) 在向乙方透露之日前已合法和根據記錄為其占有的資料;
ii) 已經或在該日期后的任何時候成為公眾所知的資料
iii) 任何法律、法規或其他司法或政府命令或監管部門要求乙方予以透露的資料,但乙方應在依法提供相關資料后,及時通知甲方
8、生效和終止
8.1本協議自簽約之日起生效。
8.2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本協議自動終止:
i) 由于政策、法規等不可抗力因素,本協議不得不終止時;
ii) 本項目實施完成;
9、管轄法律、法院及簽署
本協議的解釋、有效性和履行應受中國法律的管轄。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本協議以中文文本簽署。
10、其他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一份,乙方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融資協議 篇29
甲方:______
乙方:武漢大唐產權_紀有限公司
1、(以下簡稱“甲方”)授權武漢大唐產權_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開展“項目”的融資業務。
2、甲方的融資要求是:項目總投資萬元,授權乙方尋求對口投資合作商,解決項目的缺口資金萬元;項目后續融資可參考該協議條款另行制定。
3、乙方按甲方的融資要求推薦投資合作商,甲方在接到乙方推薦的合作投資商資料時,須及時給乙方發送一份具有甲方有效簽章的確認函。在乙方未收到甲方的確認函之前,甲方不能自行與乙方推薦的合作投資商洽談合作事宜。在甲乙方開始與乙方推薦的意向出款方或合作投資方洽談合作事宜時,甲方不能以任何不正當的理由單方面終止該協議。
4、項目融資業務中的有關分工與費用:乙方負責該項目融資前期的聯系、資料準備、申報與有關洽談工作安排及其有關費用。甲方負責及時準確提供有關項目的資料與文件,并負責與出款方的合作洽談。合作洽談中的有關費用由甲方與意向合作商共同商定解決。
5、融資成功后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服務費:以出資方到帳金額為準,到帳一筆支付一筆服務費,全額到帳,全額支付。服務費按到帳金額的百分之一次性付清。融資成功的“到帳金額”以最終甲方與出款方協議商定的、甲方愿意接受的(包括合作、合資或貸款等形式)資金額度為準。融資服務費須在甲方的融資資金到帳7個工作日內支付完畢。
6、從協議簽署當天起二十個月內,如果甲方想與乙方推薦的意向合作商簽定任何協議,則甲方必須經過乙方的書面同意,否則甲方必須向乙方支付與本協議相同的融資服務費。
7、保密:協議執行過程中或執行完畢,乙方擔保,不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與投資合作意向無關的第三方)泄露甲方定為機密級的任何商業情報。
8、上述條款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及不可預料因素制約本合作協議時,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凡因協議及其解釋產生爭執或經雙方努力未能滿意解決之糾紛,提交雙方選擇的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費由敗訴方承擔。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融資協議 篇30
本協議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以下各方簽訂:
(1)_________(注冊登記編號: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地址位于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人”,包括其繼受人);
(2)_________,地址位于_________,作為提供貸款的貸款人(以下簡稱“貸款人”或“貸款銀行”,根據上下文內容可包括其繼受人和受讓人);和
(3)_________公司(注冊登記編號_________),根據_________法律成立,地址位于_________(以下簡稱“公司保證人”,包括其繼受人)。
鑒于貸款人同意根據借款人的請求,根據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向借款人提供總計不超過_________美元(us$_________)的定期貸款(以下簡稱“貸款額度”),且為此公司保證人同意按本協議規定提供如下所述的保證、聲明和承諾以及公司保證書。因此,當事人各方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定義
1.1 在本協議中除另有定義的以外,以下用語具有以下含意:
1.1.1 “適用法律”包括與本協議和擔保文件的簽署、提交、履行、有效性和可執行性相關的新加坡、香港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任何憲法、條約、法令、各級立法、普通法、慣例法及司法判例;
1.1.2 “轉讓契約”包括保險單轉讓契約、銷售收入轉讓契約、租金收入的轉讓契約和貸款人憑其自主決定而不時要求的其他轉讓契約;
1.1.3 “保險單轉讓契約”是指將由公司保證人和_________按照本協議附件a的格式或貸款人指定的其它格式,單獨或共同簽署的、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轉讓保險單(及保險單的所有權利、權益和利益)的保險單轉讓契約;
1.1.4 “租金收入轉讓契約”是指將由公司保證人和/或_________按照本協議附件b的格式或貸款人指定的其它格式,單獨或共同簽署的、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轉讓有關租金收入的所有權利、權益和利益的租金收入轉讓契約;
1.1.5 “銷售收入的轉讓”是指將按照本協議附件c的格式或貸款人指定的其它格式簽署的,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轉讓有關租金收入的所有權利、權益和利益的契約;
1.1.6 “提款有效期”是指有關貸款額度的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1個月或者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貸款額度被全額提取的期間,以較早者為準;
1.1.7 “工作日”是指除星期六、星期日以外的并且在新加坡、香港、中國和紐約市銀行及外匯交易市場通常開門營業之日;
1.1.8 “公司保證書”是指將由公司保證人按照本協議附件e的格式或貸款人指定的其它格式簽署的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保證書,包括對其不時作出的修改、變更或延期;
1.1.9 “提款日”是指借款人可以根據本協議第5.1款規定開始提款之日(無論提款是否實際發生);
1.1.10 “提款”是指根據本協議第五條規定,已經或將向借款人提供的任何、每一或所有(具體根據條款加以規定)的貸款額度項下的款項;
1.1.11 “提款通知”是指經借款人董事會決議授權的人根據本協議第五條的規定,按照本協議附件“f”的格式和內容簽署的一份或多份請求提款的通知;
1.1.12 “違約事件”是指本協議第十二條規定的任何違約事件;
1.1.13 “貸款額度”是指貸款人將根據本協議向借款人提供的金額不超過本金總額的貸款額度;
1.1.14 “最后還款日”是指自提款日起滿十二(12)個月之日或貸款人根據本協議規定的條款和條件而絕對自主決定的其它日期;
1.1.15 “債務”是指根據本協議第12.1.5款規定,借款人對任何第三方所負擔的支付任何款項的義務或責任;
1.1.16 “保單”是指就抵押物及其所有附屬設施、裝修、裝璜、商貿設備和所有為經營酒店而使用的其它財產借款人按貸款人的要求自費投保而取得的保險單證,其保險范圍包括上述財產全值或貸款人決定的價值就火災、偷盜、雷擊、意外、暴亂、破壞、滅失、貶值或貸款人不時決定的其它風險;
1.1.17 “付息日”是指每一計息期的最后一日;
1.1.18 “計息期”是指根據下述規定所確定的每一連續期間:
1.1.18.1 與提款有關的第一個計息期應是自提款之日起的三個月或六個月期間或貸款人選定的其它期間;
1.1.18.2 其后的每一計息期應是自前一個計息期的最后一日起的三個月或六個月期間或貸款人選定的其它期間;
1.1.18.3 如果一個計息期被延長或被縮短,則下一個計息期應當如同前一計息期不曾被延長或縮短而仍于其本應到期之日結束,除非下一個計息期本身也被相應地延長或縮短;
1.1.18.4 任何超越最后還款閂的計息期應被縮短至該最后還款日結束;
1.1.19 “貸款”是指根據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在某一時間借款人已提取并尚未清償的貸款額度的本金總額或(視協議的具體規定)根據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在某一時間借款人尚未清償的金額數目;
1.1.20 “月”是指自某一個日歷月的某一天起至下一個日歷月的同日(含該日)止的期間,但是(1)如果該期間自一個日歷月的最后一個工作日起而該工作日在下一個日歷月沒有相應日,則該期間應于該下一個日歷月的最后一個工作日結束,(2)如果該同日不是一個工作日,則該期間應于該同日的下一個工作日結束,但是如果該下一日不是工作日的,則該期間應于該同日的前一個工作日結束。
1.1.21 “抵押協議”是指已經或將由抵押人按照本協議附件g的格式和內容簽署的被稱為“抵押”的擔保文件;
1.1.22 “抵押物”在本協議內的定義與抵押協議內“抵押物”的定義相同;
1.1.23 “抵押人”在本協議內的定義與抵押協議內“抵押人”的定義相同;
1.1.24 “基本利率”是指貸款人不時確定的該時所用的美元基本貸款利率;
1.1.25 “本金總額”是指金額不超過_________美元(us$_________)的本金總額;
融資協議 篇31
甲方:置業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黃某
甲方:實業有限公司
住所地:經濟開發區
法定代表人:劉某
甲方:黃某
甲方:李某
乙方:某通信公司
住所地:400號
法定代表人:趙某
鑒于:
1、甲方和甲方分別是甲方、甲方的股東。
2、甲方名下擁有享有已支付的人民幣肆千柒佰萬的合同權益。
3、甲方名下擁有土地面積共計________00平方米房地產權證編號:。
4、甲方作為抵押人負有對建設銀行上海南匯支行人民幣伍千壹佰萬元債務,抵押物為菱翔苑二、三期房地產在建項目用地;
5、甲方擬從銀行獲得人民幣貳億元授信額度,以續建甲方、及承諾以上陳述均屬真實事實,且甲方不存在其他對外債務,亦不會惡意隱匿、轉移其名下各項財產。在此基礎上,現乙方愿意幫助甲方獲得資金以清償對建設銀行支行的債務,以釋放二、三期項目的用地,并幫助甲方獲得續建菱翔苑的資金,現甲、乙方約定框架協議如下:
一、付款
1、乙方于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叁千萬元,期限六個月。甲方確保在取得該款后,專用于償還建設銀行的貳仟陸佰萬元借款,以釋放對應的抵押物。
2、乙方于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后,根據甲方的需要,向甲方支付人民幣貳仟萬元,期限六個月。甲方在取得該款后,專用于支付供電局電配套款項。
3、甲方應當于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歸還與建設銀行上海南匯支行尚余的貳仟伍佰萬元借款,應從預售商鋪的款項中予以償還。
二、保障措施
1、甲方所取得的上述兩筆款項,由乙方委托的律師監管,按上述約定用途進行支付。
2、甲方與乙方簽訂兩幢商場的參建協議,乙方以向甲方支付的人民幣伍千萬元中的肆千貳佰萬元參建甲方菱翔苑已建成的兩幢商場(附件1)。乙方據此取得公證債權文書,以法院查封的形式保全甲方名下的
3、在甲方需要辦理房屋預售許可證時,乙方應配合甲方將上述法院保全措施變更為與乙方債權相對應的房產的預售登記。
4、在甲方需要向第三方出售上述預售登記的房屋時,乙方應配合撤銷相應房屋的預售登記,甲方應確保將買受款歸還于乙方。
5、在甲方需要向銀行辦理房地產項目貸款抵押登記時,乙方應配合甲方解除上述法院保全措施,此時甲方應確保從銀行取得的貸款優先償還對乙方的欠款。
6、與上述設定公證債權文書的同時,乙方與甲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以乙方向甲方支付的人民幣伍千萬元中的捌佰萬元受讓甲方、所持有的甲方的100%股權(附件2)。
7、甲方、對該出讓股權的回購期為六個月,寬限期為三個月。若甲方、在乙方許可的時間內回購該股權,回購價為原收購價;若甲方、在乙方許可的時間內無法回購的,視為自動放棄。
8、在乙方向甲方a支付第一筆借款起,甲方a應將公章和合同章以及甲方名下的上述房地產權證肆本,甲方應將公章和合同章以及甲方名下的房地產權證一并交由乙方委托的律師監管。
三、補償措施
1、甲方充分注意到,乙方中斷資本市場運作將資金移于甲方使用以支持甲方的房地產開發經營,從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給甲方帶來利益,據此甲方自愿每月按所用資金3%的比例補償乙方的損失,期限從乙方第一筆資金存入深圳發展銀行上海外灘支行之日起算至歸還日止,每月結算一次,由乙方在收款后向甲方出具咨詢服務費發票。
2、若乙方能如期收回支付于甲方的本金伍千萬元和約定的補償費,則乙方應及時撤銷法院保全措施和為甲方、辦理股權回購手續,且甲方無需再履行附件1所設定的公證債權文書。否則,將按附件1、附件2所約定的條件予以執行,以補償乙方的損失。
四、其他約定
本協議一式六份,自簽字蓋章后生效,甲方、及乙方各執一份,一份留存于律師事務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甲方:
簽章:簽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通信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