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住宅用房長期出租協議書(通用3篇)
民間住宅用房長期出租協議書 篇1
出租方姓名: 身份證號: (簡稱甲方)聯系電話:
承租方姓名: 身份證號: (簡稱甲方)聯系電話:
一、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出租達成如下協議:
二、租房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有效期為 年。該房出租的使用性質為 住宅用房,月租金為 元,繳租方式為一季度一付,計人民幣(大寫) 元,支付押金 元。
三、以后應在付款期末前 天支付。
四、雙方接到住房后,應及時更換門鎖,否則發生意外與甲方無關。
五、乙方無權將該房屋轉租他人,并不得擅自改變使用性質,更不擅自改變房屋結構以及不得破壞房屋家用電器及家具,如有損壞應及時維修,否則照價賠償。
六、在本協議期內,甲乙不得干涉乙方的正當居住權,不得收回房屋或轉租他人,并不得進步房租或終止協議。
七、乙方必須按時交納房租,必須保持房屋的衛生整潔,居住人數不得超過 人,否則甲方有權采取措施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八、甲方承擔物業治理費,乙方必須遵守當地暫信區域內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交納水、電、氣用度。
九、若乙方在本協議期滿后需繼續租用此房,應提前壹個月與甲方商議。雙方在協議期內,應本著相互同等,相互尊重的原則,若乙方提前退房,甲方不退還剩余租金。
十、房屋的家具電器有:
十一、其它相關約定:
1、租賃期間,如碰到國家有關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規定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2、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分規定并承擔全部責任。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設備,需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
3、在租賃期間,假如發生政府有關部分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用度,均由乙方支付。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 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2) 拖欠租金累計長達一個月;
(3) 利用承擔房屋進行違法活動;
(4) 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5、提前終止合同: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后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簽訂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民間住宅用房長期出租協議書 篇2
國際民間貿易協議書
賣方:_____________(____國法定地址、電話、傳真、法人代表、職務)
買方:_____________(____國法定地址、電話、傳真、法人代表、職務)
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并達成如下貿易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所列條款,包括了雙方達成的全部協議,并取代在此以前雙方所達成的一切協議。除雙方授權主管人或代表同意書入本合同的條款外,其余一律無效。
第二條買方須由賣方承認的銀行,開出不可撤消的、無追索權的、保兌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允許轉船和分批裝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見票即付信用證。信用證有效期為末批貨物從裝運港啟運后45天。信用證承兌費用由買方支付。
第三條賣方須向議付行提交下列單據:
1.整套清潔海運提單一式兩份;
2.發票一式四份;
3.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兩份;
4.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數量/重量檢驗報告一式兩份。
第四條允許的溢短裝數量為相當于信用證總金額5%的貨物數量。
第五條交貨:
1.交貨期為____________________;
2.裝運港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裝運條件:
1.應賣方之要求,買方于每批貨物裝運前20天,將船名、船籍、預計抵達裝運港日期和載重噸位等以書信告知賣方;
2.買方可指定________遠洋運輸代理公司作為其船運代理,并負責支付港口所有費用。買方應分別于船到達裝運港前10天、5天、72小時、24小時,把船到達裝運港的預計日期和時間,以及船到達裝運港時,該船的吃水量以電報告知其代理;
3.買方應在船達裝運港前10天,將該船的詳細情況,包括船名、船籍、預達日期、船長和船員之國籍、呼號、載重噸位、吃水、總長及按國際海運慣例所需的其他資料,以電報告知其代理;
4.買方應將租船方出具的租船單一份盡快提交給賣方。
第七條貨物裝船后,凡發生貨物短缺、損壞、變質,其風險均由買方承擔。貨物之投保由買方自理。
第八條買方應通過銀行及時向賣方提供履約定金,金額為合同總值的3%,有效期為末批貨物自裝運港啟運后30天。此定金作為買方部分違約但尚未涉及全部協議的違約罰金。買方不按第2條開出不可撤消的信用證時,賣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沒收上述3%定金并 寫信給買方告知理由。
第九條買方須按本合同第2條所規定的日期前開立本批交易信用證,否則,賣方有權不經通知取消本合同,并對由此而遭受的損失提出索賠。
第十條適用規則和章程:
1.裝運條款:見清單b;
2.外輪在________港速遣費和滯期費收取規定,見清單c;
3.滯期費率/速遣費率以及裝卸結算法則刊行于________,________應遵照________頒布之規則予以辦理。所有費用均由買方承擔。
第十一條除保險公司和船方應承擔的索賠外,凡涉及貨物質量、數量和重量等爭執,雙方應通過協商予以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則提交________商檢局或其下屬單位進行裁決,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均無權上訴。
第十二條賣方因無法控制之因素,諸如不可抗力、政變、罷工、禁運、解雇等造成合同貨物推遲交貨或妨礙交貨,賣方不承擔責任。但賣方按買方之要求,應向買方掛號郵寄由________出具的證書,如有可能,也可提交由________某一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書。
第十三條凡涉及本合同或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提交被告國家仲裁機構根據該國仲裁規則和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該仲裁機構另有判定外,則由敗訴方負責。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用____文簽署,經買、賣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
清單a:
1.物品名:____________
2.貨物規格:________
3.數量:(由賣方定,買方同意溢短裝總數之5%)
4.單價:____________
5.總值:u.s.d________________(每公噸價為________總值按實際交貨數量而定)
6.包裝:____________
清單b:裝運條款
1.合同規定的每批交貨日前20天,賣方應將合同號、數量、預定交貨期寫信告訴買方,以便買方租船訂艙。
2.每批貨物裝運前15天,買方應將:船名、船籍、抵港日期、合同號、載重噸位等須經賣方認可的項目以信件告知賣方,以便買方安排交貨。
3.買方將委托裝運港________遠洋運輸公司作為其海運代理,買方承擔一切費用,買方將通過________獲得該船進出裝運港口的所有簽證。
買方須于 船抵裝運港10天之前,將該船詳情以信件告知賣方(包括船名、船籍、船員人數、船員國籍、呼號、載重、吃水和總長等)。
4.船達裝運港,賣方不能及時裝貨,由此而引起的空艙費和滯期費則由賣方承擔。
若15天裝運期滿而船未達裝運港,則自16天起的倉儲費和滯期費由買方承擔。
5.賣方保證一個工作日連續24小時每個艙口的裝貨率為________公噸,滯留期/速遣期按附件c之規定計算,________遠洋運輸公司按外輪停靠________港的有關速遣費和滯留費計算暫行規定,與買方直接進行結算。
6.貨裝完畢,賣方將合同號、品名、數量、載運船名和啟航日期以信件告知買方。
清單c:
外輪停靠________港裝卸有關速遣費和滯期費計算規定(附件略)
甲方代表: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乙方代表: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民間住宅用房長期出租協議書 篇3
借款方(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方(即抵押債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根據國務院頒發的《民法典》《民法典》規定立此合同,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簽訂本質押合同以作擔保,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將自己名下(有處分權)的,牌照號,發動機號大架號。_)向乙方作質押。
第二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元,(大寫)。
第三條
借款用途。
第四條
借款月利息%,月綜合費用%。
第五條
借款期限月,即由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六條
還款資金來源和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的來源。
2、還款方式。
第七條
保證條款
1、甲方到期不能償還乙方的借款,乙方有權對質押物進行處理,甲方到期如數償還了乙方的借款及利息,綜合費用時,乙方將質押物退還給甲方。
2、甲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的規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用于非法活動。
3、甲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綜合費用。
第八條
雙方自愿通過公證處對借款合同進行公證。公證費由甲方(借款方)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借款期內,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償還借款本息和綜合費用,逾期3天以內的,按5日收利息和綜合費用。逾期十日不還借款,按照本合同月利息及綜合費用乘2,承擔違約責任。
2、借款合同到期后,沒有按時償還乙方的借款,也沒有提前和乙方協商續簽借款合同和續交下月的利息和綜合費用,乙方可憑本合同和公證書對質押物進行處分(銷售)以償還借款,利息和綜合費用。或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甲方不的提出異議并承擔乙方因借款合同引起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起訴費,執行費,交通費等費用。
3、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它條款,應經雙方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叢臺區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強制執行。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其他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