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薦書
自薦書是向學校管理機構或用人單位自薦謀求職位的書信,后者是踏入社會、尋求工作的第一塊敲門石,自薦書的主體有四部分:說明原因、展示自己、表達認識及表明態度、附全資料,這是全文的核心內容。
形式
自薦書有兩種形式:
一是不知用人單位是否需要聘人的自薦求職;
二是在獲知用人單位公開招聘職位的自薦求職。
不管什么形式,都是為了推銷自己。
注意事項
1、實事求是。
把自己的學歷、資歷、專長如實介紹給對方,不弄虛作假,不夸大其詞。
2、投其所好。
盡可能根據用人單位的要求介紹自己,這是在已知職位的條件下,針對對方的需求,有選擇地突出自己的專長。
3、言簡意明。
自薦書不僅反映自己的寫作水平,同時會給對方以精明練達的好印象,所以應當直截了當,避免冗長累贅。如文筆好,則可適當以情動人。
4、書寫工整。
自薦書畢竟是有求于人,須給對方留下美好的第一印象。常說字如其人,如詞不達意,或字體潦草,極可能求職受挫,白白錯過良機。如用機器打字,在落款簽名時,最好用手寫簽名,以示對對方的尊重。
各人的才能不同,自薦書長短因人而異。善于文字表達者可長些,不善于者藏拙,短些。但不論長短,只要能以事實或真情打動用人單位錄用你,那么,你的目的也就達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