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轉讓合同(精選24篇)
煤礦轉讓合同 篇1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于 年 月 日在 地訂立。
鑒于甲方在 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合法擁有 %的股權,該公司于 年 月 日在深圳市工商局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由甲方和 共同出資設立,注冊資金為人民幣 萬元。甲方占 %的股權,應出資 萬元人民幣,實際出資 萬元人民幣; 占 %的股權,應出資 萬元人民幣,實際出資 萬元人民幣; 占 %的股權,應出資 萬元人民幣,實際出資 萬元人民幣。現甲方有意轉讓其在 公司擁有的 %的股權,并且甲方轉讓股權的要求已獲得 公司股東會及甲方上級有關部門的批準,其他股東均放棄優先購買權。
鑒于乙方同意受讓甲方在 公司擁有的 %的股權。
鑒于 股東會也同意乙方受讓甲方在該公司擁有的 %的股權。
基于上述條款,甲乙雙方當事人經友好協商,本著公平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在 公司擁有的 %的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股權轉讓的價格及價格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據本合同所規定的條件以 號評估報告所列的評估范圍、評估結果為依據,以 萬元人民幣的價格將其在 公司擁有的 %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以此價格受讓該股權,上述資產評估報告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將合同價款支付給甲方(下列1、2條任選一條)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將本條第一款所規定的價款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起向甲方支付總價款的 %作為保證金,在向深圳國際高新技術產權交易所辦理交易鑒證前向甲方支付總價款的 %,在甲乙雙方辦理完工商變更登記前向甲方支付剩余的` %的價款。
第二條 保證(下列1、2條任選一條)
1、甲方保證其按本合同第一條第一款規定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有效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其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設置任何質押權或其他擔保責任,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承擔由此引起的所有經濟和法律責任。
2、甲方已將所擁有的在被轉讓企業的 %的股權于 年 月 日向 作質押,但現在甲方已征得質押權人的書面同意,同意甲方將該股權按本合同的規定轉讓給乙方。
3、乙方保證按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規定的條件支付價款,作為保證,乙方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一條第一款所規定價款的 %作為保證金,該保證金視為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價款的一部分。
第三條 債權債務的承擔
本合同生效后,若發現屬于本次股權轉讓前資產評估報告以外的被轉讓企業的債權債務,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由乙方先予代收或墊付,最終應由甲方承受。
第四條 職工安置條款(100%股權轉讓時適用)
(當事人雙方可自行約定被轉讓企業職工的安置方式,或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但雙方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的政策。)
第五條 產權交接方式
(雙方當事人應約定股權交接的時間、地點和方式等)
第六條 股權轉讓有關費用的負擔
雙方同意與本合同規定的股權轉讓有關的費用,由 公司承擔,或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適當地、全面地履行其義務,應該承擔違約責任。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的規定按時支付股權價款,則除按本合同第二條第二款的規定向甲方支付保證金外,每遲延一天,應按遲延部分價款的 ‰支付滯納金。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證金或滯納金后,如果乙方的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保證金或滯納金數額,或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害的,不影響甲方就超過部分或其他損害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但甲乙雙方需簽訂變更或解除合同書,并經有關部門批準后生效。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于一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另一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5、當事人約定的其他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出現。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1、與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經協商不能解決爭議的,則任何一方可向深圳市仲裁委員會或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仲裁,或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合同由雙方合法代表簽字、蓋章,并經深圳國際高新技術產權交易所鑒證后,自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變更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其他條款
(當事人可根據具體情況約定其他條款,有雙方當事人商定)
第十二條 附則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存檔一份,其他報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鑒證機構: (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煤礦轉讓合同 篇2
出讓人:
受讓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業權出讓轉讓管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當事人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采礦權,出讓礦產資源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礦產資源的國家所有權,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的不同而改變。礦產資源所依附的土地使用權不屬于采礦權出讓范圍。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出讓給受讓人的礦產資源位于 ,礦區范圍拐點坐標 個,詳見附件, 礦區面積 平方公里,開采深度 米—— 米。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出讓礦產資源開采主礦種為 ,開采方式為 開采,開采方法為 法。
第五條 出讓人同意在 年 月 日前將出讓的礦產資源交付給受讓人。根據地質勘查單位提供的資源儲量評審報告,本合同項下出讓的資源儲量為可采儲量噸。
第六條 根據批準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及開采范圍內礦產資源儲量,本合同項下出讓礦山的服務年限為 年,礦山生產規模為 噸/年。
第七條 根據有關采礦權價款繳納的規定,本合同項下出讓采礦權價款為人民幣 (小寫 元)。其中包括上繳省國土資源廳 元;上繳長沙市國土資源局 元;上繳縣(市) 元。但本合同約定的采礦權價款,不包括辦證登記費、采礦權使用費和礦產資源補償費,已扣除礦業權交易支出。
第八條 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 )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采礦權價款,并按出讓人確定的數額分別繳納。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采礦權價款。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采礦權價款。
第一期 人民幣大寫 (小寫 ),付款時間 年 月 日之前。
第二期 人民幣大寫 (小寫 ),付款時間: 年 月 日之前。
第三期 人民幣大寫 (小寫 ),付款時間: 年 月 日之前。
第四期 人民幣大寫 (小寫 ),付款時間: 年 月 日之前。
如遇政策調整,按新政策執行。
第九條 受讓人同意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礦山基建,動工開采礦產資源。
不能按期開采礦產資源的,應提前向出讓人報告。
第十條受讓人必須嚴格按經批準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規定的礦區范圍、開采礦種、礦山生產規模、開采方式、開采方法組織生產,確保礦產資源合理、有效利用,確保礦山安全生產。
第十一條 受讓人在采礦許可證有效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應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一)擴大或者縮小礦區范圍;
(二)變更主要開采礦種;
(三)變更開采方式;
(四)變更礦山企業名稱。
第十二條 受讓人不得將采礦權以承包等方式轉讓給他人開采經營。需轉讓采礦權的,轉讓雙方必須向原發證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查批準后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受讓人必須主動接受出讓人的監督管理,主動向出讓人提交年度報告。采礦許可證期滿,受讓人需繼續采礦的,應在采礦許可證有效期屆滿三十日前向原發證機關申辦延續登記手續。
第十四條受讓人在采礦過程中發現安全生產隱患或造成地質環境破壞的,應立即停止生產,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及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做好礦山安全隱患整改及地質環境治理工作。
第十五條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采礦權,在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采礦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并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十六條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延遲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七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48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3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八條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采礦權價款。如果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采礦權價款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3‰向出讓人繳納滯納金,延期付款超過6個月,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采礦權。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已繳納的價款,出讓人并可請求受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十九條受讓人按合同約定支付采礦權價款的,出讓人必須按合同約定,按時提供可供開采的礦產資源。由于出讓人原因不能提供采礦權超過約定期限6個月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讓人應雙倍返還已繳納的價款,受讓人可請求出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出讓人特別提示:采礦投資風險較大,出讓人代表國家出讓的是采礦的權利,因而有關礦體的規模、形態、儲量、品位等可能與實際開采有差距,對此,出讓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十條 受讓人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規定,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追究受讓人的相關法律責任。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自出讓人頒發采礦許可證給受讓人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貳份。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湖南省長沙市國土資源局簽訂。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讓人:
受讓人:
煤礦轉讓合同 篇3
出讓人:
受讓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業權出讓轉讓管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當事人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采礦權,出讓礦產資源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礦產資源的國家所有權,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的不同而改變。礦產資源所依附的土地使用權不屬于采礦權出讓范圍。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出讓給受讓人的礦產資源位于 ,礦區范圍拐點坐標 個,詳見附件, 礦區面積 平方公里,開采深度 米—— 米。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出讓礦產資源開采主礦種為 ,開采方式為 開采,開采方法為 法。
第五條 出讓人同意在 年 月 日前將出讓的礦產資源交付給受讓人。根據地質勘查單位提供的資源儲量評審報告,本合同項下出讓的資源儲量為可采儲量噸。
第六條 根據批準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及開采范圍內礦產資源儲量,本合同項下出讓礦山的服務年限為 年,礦山生產規模為 噸/年。
第七條 根據有關采礦權價款繳納的規定,本合同項下出讓采礦權價款為人民幣 (小寫 元)。其中包括上繳省國土資源廳 元;上繳長沙市國土資源局 元;上繳縣(市) 元。但本合同約定的采礦權價款,不包括辦證登記費、采礦權使用費和礦產資源補償費,已扣除礦業權交易支出。
第八條 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 )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采礦權價款,并按出讓人確定的數額分別繳納。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采礦權價款。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采礦權價款。
第一期 人民幣大寫 (小寫 ),付款時間 年 月 日之前。
第二期 人民幣大寫 (小寫 ),付款時間: 年 月 日之前。
第三期 人民幣大寫 (小寫 ),付款時間: 年 月 日之前。
第四期 人民幣大寫 (小寫 ),付款時間: 年 月 日之前。
如遇政策調整,按新政策執行。
第九條 受讓人同意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礦山基建,動工開采礦產資源。
不能按期開采礦產資源的,應提前向出讓人報告。
第十條受讓人必須嚴格按經批準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規定的礦區范圍、開采礦種、礦山生產規模、開采方式、開采方法組織生產,確保礦產資源合理、有效利用,確保礦山安全生產。
第十一條 受讓人在采礦許可證有效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應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一)擴大或者縮小礦區范圍;
(二)變更主要開采礦種;
(三)變更開采方式;
(四)變更礦山企業名稱。
第十二條 受讓人不得將采礦權以承包等方式轉讓給他人開采經營。需轉讓采礦權的,轉讓雙方必須向原發證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查批準后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受讓人必須主動接受出讓人的監督管理,主動向出讓人提交年度報告。采礦許可證期滿,受讓人需繼續采礦的,應在采礦許可證有效期屆滿三十日前向原發證機關申辦延續登記手續。
第十四條受讓人在采礦過程中發現安全生產隱患或造成地質環境破壞的,應立即停止生產,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及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做好礦山安全隱患整改及地質環境治理工作。
第十五條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采礦權,在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采礦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并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十六條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延遲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七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48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3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八條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采礦權價款。如果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采礦權價款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3‰向出讓人繳納滯納金,延期付款超過6個月,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采礦權。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已繳納的價款,出讓人并可請求受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十九條受讓人按合同約定支付采礦權價款的,出讓人必須按合同約定,按時提供可供開采的礦產資源。由于出讓人原因不能提供采礦權超過約定期限6個月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讓人應雙倍返還已繳納的價款,受讓人可請求出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出讓人特別提示:采礦投資風險較大,出讓人代表國家出讓的是采礦的權利,因而有關礦體的規模、形態、儲量、品位等可能與實際開采有差距,對此,出讓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十條 受讓人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規定,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追究受讓人的相關法律責任。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自出讓人頒發采礦許可證給受讓人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貳份。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湖南省長沙市國土資源局簽訂。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讓人:
受讓人:
日期:
煤礦轉讓合同 篇4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于年月日在地訂立。
鑒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合法擁有%的股權,該公司于年月日在深圳市工商局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由甲方、和共同出資設立,注冊資金為人民幣萬元。甲方占%的股權,應出資萬元人民幣,實際出資萬元人民幣;占%的股權,應出資萬元人民幣,實%的股權,并且甲方轉讓股權的要求已獲得公司股東會及甲方上級有關部門的批準,其他股東均放棄優先購買權。
鑒于乙方同意受讓甲方在公司擁有的%的股權。
鑒于股東會也同意乙方受讓甲方在該公司擁有的%的股權。
基于上述條款,甲乙雙方當事人經友好協商,本著公平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在公司擁有的%的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股權轉讓的價格及價格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據本合同所規定的條件以號評估報告所列的評估范圍、評估結果為依據,以萬元人民幣的價格將其在公司擁有的.%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以此價格受讓該股權,上述資產評估報告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將合同價款支付給甲方(下列1、2條任選一條)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將本條第一款所規定的價款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起向甲方支付總價款的%作為保證金,在向深圳國際高新技術產權交易所辦理交易鑒證前向甲方支付總價款的%,在甲乙雙方辦理完工商變更登記前向甲方支付剩余的%的價款。
第二條保證(下列1、2條任選一條)
1、甲方保證其按本合同第一條第一款規定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有效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其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設置任何質押權或其他擔保責任,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承擔由此引起的所有經濟和法律責任。
2、甲方已將所擁有的在被轉讓企業的%的股權于年月日向作質押,但現在甲方已征得質押權人的書面同意,同意甲方將該股權按本合同的規定轉讓給乙方。
3、乙方保證按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規定的條件支付價款,作為保證,乙方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內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一條第一款所規定價款的%作為保證金,該保證金視為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價款的一部分。
第三條債權債務的承擔
本合同生效后,若發現屬于本次股權轉讓前資產評估報告以外的被轉讓企業的債權債務,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由乙方先予代收或墊付,最終應由甲方承受。
第四條職工安置條款(100%股權轉讓時適用)
(當事人雙方可自行約定被轉讓企業職工的安置方式,或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但雙方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的政策。)
第五條產權交接方式
(雙方當事人應約定股權交接的時間、地點和方式等)
第六條股權轉讓有關費用的負擔
雙方同意與本合同規定的股權轉讓有關的費用,由公司承擔,或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適當地、全面地履行其義務,應該承擔違約責任。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的規定按時支付股權價款,則除按本合同第二條第二款的規定向甲方支付保證金外,每遲延一天,應按遲延部分價款的‰支付滯納金。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證金或滯納金后,如果乙方的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保證金或滯納金數額,或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害的,不影響甲方就超過部分或其他損害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但甲乙雙方需簽訂變更或解除合同書,并經有關部門批準后生效。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于一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另一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5、當事人約定的其他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出現。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1、與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經協商不能解決爭議的,則任何一方可向深圳市仲裁委員會或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仲裁,或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合同由雙方合法代表簽字、蓋章,并經深圳國際高新技術產權交易所鑒證后,自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變更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其他條款
(當事人可根據具體情況約定其他條款,有雙方當事人商定)
第十二條附則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其他報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煤礦轉讓合同 篇5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為加強煤礦安全生產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經雙方友好充分協商,本著平等互利,誠信原則,簽訂如下條款:
一、乙方將永定柚樹下煤礦有限公司豐田柚樹下煤礦主井的所有權,經營生產權融資50%給甲方所有。
二、柚樹下煤礦生產坐落在福建省永定縣培豐鎮豐田村,井口坐標,井田面積:井田范圍拐點坐標,及開采深度以采礦許可證為準,另附采礦許可證復印件。
三、柚樹下煤礦協定價人民幣:玖佰陸十萬元整。50%的股權即肆佰捌拾萬元整。此協議價包括已上繳了的采礦權資源價款貳拾叁萬元,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貳拾叁萬元,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壹佰萬元整。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生效后五天內,甲方付乙方定金壹佰萬元整。
2、乙方將有效采礦證,煤炭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交付甲方之日,甲方需付清余款;
五、甲方付清定金,乙方應將現有的井下地面上的所有生產、生活設施、設備移交甲方共同所有使用。
六、移交前該礦的所有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移交后產生的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由雙方負責。
七、該礦移交前如有遺留的糾紛,由乙方自行解決,若影響甲方安全管理、生產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補償甲方。
八、如果采礦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三證辦不下來,則乙方無息退還甲方已付定金。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雙方須共同遵守不得違反。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法人):
年 月 日
煤礦轉讓合同 篇6
雙方當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法律有關規定,在平等自愿、等價有償、互惠互利、誠信公平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訂立如下煤礦轉讓合同書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雙方當事人
(一) 轉讓方:
法人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二)受讓人 ﹙以下簡稱乙方﹚
法人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
第二條 轉讓公司煤礦概況
(一)轉讓煤礦的名稱: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煤礦
(二)轉讓煤礦的采礦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
(三)轉讓煤礦的地點及位置:該煤礦位于以區國土資源廳劃定界限為準。轉讓煤礦的坐標范圍,該煤礦的坐標為:采礦許可證劃定的范圍。
第三條 轉讓煤礦的財產及人員
(一)轉讓煤礦的地面及井下全部建筑物,構建物及其他附著物,供電﹑供水﹑排水﹑通風﹑通訊﹑生活﹑生產設施。
(二)轉讓煤礦的現有人員,本著去留自愿的原則,由轉讓方一次性結清工人賬目。甲方留_名人員協助乙方工作,每人每月工資____元由乙方負責至公司完成交接事務。
第四條 轉讓煤礦的總價款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煤礦財產的總轉讓價款為____萬元(大寫;____拾萬)。
第五條 轉讓煤礦價款的支付
(一)于____年_月__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金(即定金)___萬元(大寫;__萬)。
(二)于____年_月__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金____萬元(大寫;____萬)同時完成煤礦的交接事宜。
(三)于____年_月__日前公司法人和全部股東更改同時向甲方支付轉讓金___萬元(大寫;___拾萬)
(四)前一次轉讓金以莎車縣喀拉圖孜煤業有限責任公司帳號;中國工商銀行莎車縣支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收到并開具收據為準,第二,三次轉讓金轉存公司指定帳戶,并同時于____年_月__日前完成法人及股東更改。
第六條 煤礦移交后的風險責任
(一)甲方于____年_月__日前將煤礦移交給乙方以后,該煤礦的全部風險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前項風險責任是指如下風險:
1﹑因乙方經營管理而要關閉該煤礦;
2﹑因乙方經營不善造成該煤礦的水災﹑火災﹑爆炸毀損事故; 3﹑因國家政策調整造成煤礦停﹑關﹑轉的;
4﹑因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煤礦滅失的。
(三)乙方接受煤礦后所發生的風險由乙方承擔,并不免除應向甲方支付的轉讓金。
第七條 煤礦轉讓移交前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在未收到乙方煤礦轉讓金____萬元前,有權繼續以原煤礦的名譽對自己的礦井進行經營管理生產銷售。
(二)甲方自行承擔移交前煤礦生產經營中發生的債權債務,乙方不承擔。
(三)甲方在煤礦移交前應當愛護好雙方已清點盤點的建筑物,構建物及各種設備設施,保證移交財產的準確性,完好性。
(四)甲方在收到乙方第二次付款后應著手做好全礦的移交工作準備,并配合乙方做好接收準備,甲方收到乙方第二次付款后應配合乙方做好煤礦的有關手續,變更手續費用由乙方自理。
(五) 甲方在收到乙方第二次付款后,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其礦井的采掘工程平面圖,供電系統圖,通風系統圖等技術資料和印章,證件。
第八條 煤礦轉讓移交前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在接受甲方煤礦前必須履行如期交付轉讓金。
(二)乙方有權對甲方在煤礦前,雙方清點﹑核實﹑登記造表,確認轉讓的全部地面,地下建筑物及設備明細,便于移交時核對無誤。
(三)乙方在接收甲方礦井后,自行組織礦井的生產經營人員配備,自行承擔移交后經營中發生的債權債務及經營生產責任,如在此期間因重大事故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礦井的損失,影響到本合同的履行時,乙方乃應按本合同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煤礦轉讓后雙方的責任
(一)在甲方收到乙方首付轉讓金后于____年_月__日前必須停止一切生產經營活動,在甲方收到乙方第二次轉讓金后向乙方提供煤礦的生產圖紙資料,清理原煤礦的債權債務,協助乙方原公司法人更改及股東變更手續,。
(二)乙方于____年_月__日接收公司煤礦后,該礦的一切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自行完成煤礦的改擴建及技改,乙方必須按期足額繳納甲方的轉讓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按時交納轉讓費,造成本合同不能生效時,應賠償甲方損失。
(二)乙方在交納首付轉讓金后于____年_月__日沒法繼續交納第二次轉讓金,甲方所收取的乙方轉讓金不予退還,同時合同作廢。
(三)乙方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交納轉讓費價款時,應按未交價款的兩倍支付甲方的違約損失。如到期____年_月__日乃未交清全部轉讓價款,除按上述規定支付違約損失外,甲方有權收回轉讓礦井的經營權和全部財產。
(四)甲方在移交前后悔,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應按已交價款兩倍支付乙方違約損失。
第十一條:在辦理營業執照的法人和股東更改的正常手續費均由乙方負責,采礦證的資源價款,植被恢復費除甲方已交外其余未交部分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一)本合同經公證處公證,公證時對乙方應付的轉讓價款由乙方向甲方另行出具“付款保證書”,并賦予強制執行的效力公證。
(二) 本合同一式八份,雙方各執四份,本合同生效條件成熟時生效,解除條件成熟時解除,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
(三)本合同履行時出現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根據本座標的額,應向新疆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礦轉讓合同 篇7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x法定代表人:_x住址:__x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x法定代表人:_x住址:__x
根據國務院《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受讓采礦權的基本情況1、甲方轉讓給乙方的采礦權名稱:2、甲方轉讓的采礦權的許可證號:3、甲方轉讓的采礦權發證機關:4、甲方轉讓的采礦權所涉及的采礦區的地理坐標(附地理位置圖):5、甲方轉讓的采礦權所涉及的采礦區的面積是:6、甲方轉讓的采礦權的采礦許可證的有效期:7、甲方轉讓的采礦權權屬情況:
第二條轉讓方式及轉讓價格8、甲方應將采礦許可證規定的全部采礦區塊的采礦權、礦山資產一次性轉讓,甲方和乙方在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后,共同向申報。9、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采礦權轉讓金。該采礦權轉讓金為每平方公里元人民幣,總價款為元人民幣。馬永順團隊代理探礦證,采礦證咨詢辦理;部委項目審批10、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經審批部門批準后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采礦權出讓金總額的%,共計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轉讓金。乙方在審批部門批準后日內,支付完全部采礦權轉讓金。11、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內。銀行名稱:銀行分行,帳號為。12、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13、因本合同采礦權轉讓所發生的稅、費由合同雙方平均分擔。
第三條不可抗力14、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15、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小時內將事件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四條違約責任16、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17、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到使乙方損失,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出轉讓金%的違約金。
第五條通知18、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約定各自的通訊方式為:甲方乙方住所地住所地郵政編碼郵政編碼電話號碼電話號碼:19、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后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六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20、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21、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第七條附則22、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經國家主管部門批準后生效。23、合同正本一式份,雙方各執份。24、本合同于年月日在__x簽訂。25、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字) (簽字)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日期:年月日
煤礦轉讓合同 篇8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讓人:
受讓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業權出讓轉讓管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當事人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采礦權,出讓礦產資源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礦產資源的國家所有權,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的不同而改變。礦產資源所依附的土地使用權不屬于采礦權出讓范圍。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出讓給受讓人的礦產資源位于,礦區范圍拐點坐標個,詳見附件,
礦區面積平方公里,開采深度米——米。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出讓礦產資源開采主礦種為,開采方式為開采,開采方法為法。
第五條出讓人同意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出讓的礦產資源交付給受讓人。根據地質勘查單位提供的資源儲量評審報告,本合同項下出讓的資源儲量為可采儲量噸。
第六條根據批準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及開采范圍內礦產資源儲量,本合同項下出讓礦山的服務年限為年,礦山生產規模為噸/年。
第七條根據有關采礦權價款繳納的規定,本合同項下出讓采礦權價款為人民幣(小寫元)其中包括上繳省國土資源廳元;上繳長沙市國土資源局元;上繳縣(市)元。但本合同約定的采礦權價款,不包括辦證登記費、采礦權使用費和礦產資源補償費,已扣除礦業權交易支出。
第八條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采礦權價款,并按出讓人確定的數額分別繳納。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采礦權價款。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采礦權價款。
第一期人民幣大寫(小寫),付款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幣大寫(小寫),付款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第三期人民幣大寫(小寫),付款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第四期人民幣大寫(小寫),付款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如遇政策調整,按新政策執行。
第九條受讓人同意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完成礦山基建,動工開采礦產資源。
不能按期開采礦產資源的,應提前向出讓人報告。
第十條受讓人必須嚴格按經批準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規定的礦區范圍、開采礦種、礦山生產規模、開采方式、開采方法組織生產,確保礦產資源合理、有效利用,確保礦山安全生產。
第十一條受讓人在采礦許可證有效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應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一)擴大或者縮小礦區范圍;
(二)變更主要開采礦種;
(三)變更開采方式;
(四)變更礦山企業名稱。
第十二條受讓人不得將采礦權以承包等方式轉讓給他人開采經營。需轉讓采礦權的,轉讓雙方必須向原發證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查批準后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受讓人必須主動接受出讓人的監督管理,主動向出讓人提交年度報告。采礦許可證期滿,受讓人需繼續采礦的,應在采礦許可證有效期屆滿三十日前向原發證機關申辦延續登記手續。
第十四條受讓人在采礦過程中發現安全生產隱患或造成地質環境破壞的,應立即停止生產,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及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做好礦山安全隱患整改及地質環境治理工作。
第十五條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采礦權,在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采礦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并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十六條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延遲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七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48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八條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采礦權價款。如果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采礦權價款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3‰向出讓人繳納滯納金,延期付款超過6個月,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采礦權。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已繳納的價款,出讓人并可請求受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十九條受讓人按合同約定支付采礦權價款的,出讓人必須按合同約定,按時提供可供開采的礦產資源。由于出讓人原因不能提供采礦權超過約定期限6個月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讓人應雙倍返還已繳納的價款,受讓人可請求出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出讓人特別提示:采礦投資風險較大,出讓人代表國家出讓的是采礦的權利,因而有關礦體的規模、形態、儲量、品位等可能與實際開采有差距,對此,出讓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十條受讓人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規定,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追究受讓人的相關法律責任。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自出讓人頒發采礦許可證給受讓人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貳份。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湖南省長沙市國土資源局簽訂。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讓人:
受讓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礦轉讓合同 篇9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讓人:
受讓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業權出讓轉讓管理暫行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當事人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采礦權,出讓礦產資源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礦產資源的國家所有權,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的不同而改變。礦產資源所依附的土地使用權不屬于采礦權出讓范圍。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出讓給受讓人的礦產資源位于,礦區范圍拐點坐標 個,詳見附件,
礦區面積 平方公里,開采深度 米—— 米。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出讓礦產資源開采主礦種為 ,開采方式為 開采,開采方法為 法。
第五條 出讓人同意在 年 月 日前將出讓的礦產資源交付給受讓人。根據地質
勘查單位提供的資源儲量評審報告,本合同項下出讓的資源儲量為可采儲量 噸。
第六條 根據批準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及開采范圍內礦產資源儲量,本合同項下出讓礦山的服務年限為 年,礦山生產規模為 噸/年。
第七條 根據有關采礦權價款繳納的規定,本合同項下出讓采礦權價款為人民幣
(小寫 元)。其中包括上繳省國土資源廳 元;上繳長沙市國土資源局 元;上繳 縣(市)
元。但本合同約定的采礦權價款,不包括辦證登記費、采礦權使用費和礦產資源補償費,已扣除礦業權交易支出。
第八條 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 )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采礦權價款,并按出讓人確定的數額分別繳納。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采礦權價款。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采礦權價款。
第一期 人民幣大寫 (小寫 ),付款時間 年 月 日之前。
第二期 人民幣大寫 (小寫 ),付款時間: 年 月 日之前。
第三期 人民幣大寫 (小寫 ),付款時間: 年 月 日之前。
第四期 人民幣大寫 (小寫 ),付款時間: 年 月 日之前。
如遇政策調整,按新政策執行。
第九條 受讓人同意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礦山基建,動工開采礦產資源。 不能按期開采礦產資源的,應提前向出讓人報告。
第十條 受讓人必須嚴格按經批準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規定的礦區范圍、開采礦種、礦山生產規模、開采方式、開采方法組織生產,確保礦產資源合理、有效利用,確保礦山安全生產。
第十一條 受讓人在采礦許可證有效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應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一)擴大或者縮小礦區范圍;
(二)變更主要開采礦種;
(三)變更開采方式;
(四)變更礦山企業名稱。
第十二條 受讓人不得將采礦權以承包等方式轉讓給他人開采經營。需轉讓采礦權的,轉讓雙方必須向原發證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查批準后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 受讓人必須主動接受出讓人的監督管理,主動向出讓人提交年度報告。采礦許可證期滿,受讓人需繼續采礦的,應在采礦許可證有效期屆滿三十日前向原發證機關申辦延續登記手續。
第十四條 受讓人在采礦過程中發現安全生產隱患或造成地質環境破壞的,應立即停止生產,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及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做好礦山安全隱患整改及地質環境治理工作。
第十五條 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采礦權,在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采礦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并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十六條 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延遲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七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48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3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八條 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采礦權價款。如果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采礦權價款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3‰向出讓人繳納滯納金,延期付款超過6個月,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采礦權。受讓
人無權要求返還已繳納的價款,出讓人并可請求受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十九條 受讓人按合同約定支付采礦權價款的,出讓人必須按合同約定,按時提供可供開采的礦產資源。由于出讓人原因不能提供采礦權超過約定期限6個月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讓人應雙倍返還已繳納的價款,受讓人可請求出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出讓人特別提示:采礦投資風險較大,出讓人代表國家出讓的是采礦的權利,因而有關礦體的規模、形態、儲量、品位等可能與實際開采有差距,對此,出讓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十條 受讓人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規定,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追究受讓人的相關法律責任。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自出讓人頒發采礦許可證給受讓人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貳份。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湖南省長沙市國土資源局簽訂。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煤礦轉讓合同 篇10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讓人:
受讓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業權出讓轉讓管理暫行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當事人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采礦權,出讓礦產資源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礦產資源的國家所有權,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的不同而改變。礦產資源所依附的土地使用權不屬于采礦權出讓范圍。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出讓給受讓人的礦產資源位于,礦區范圍拐點坐標 個,詳見附件,
礦區面積 平方公里,開采深度 米—— 米。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出讓礦產資源開采主礦種為 ,開采方式為 開采,開采方法為 法。
第五條 出讓人同意在 年 月 日前將出讓的礦產資源交付給受讓人。根據地質
勘查單位提供的資源儲量評審報告,本合同項下出讓的資源儲量為可采儲量 噸。
第六條 根據批準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及開采范圍內礦產資源儲量,本合同項下出讓礦山的服務年限為 年,礦山生產規模為 噸/年。
第七條 根據有關采礦權價款繳納的規定,本合同項下出讓采礦權價款為人民幣
(小寫 元)。其中包括上繳省國土資源廳 元;上繳長沙市國土資源局 元;上繳 縣(市)
元。但本合同約定的采礦權價款,不包括辦證登記費、采礦權使用費和礦產資源補償費,已扣除礦業權交易支出。
第八條 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 )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采礦權價款,并按出讓人確定的數額分別繳納。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采礦權價款。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采礦權價款。
第一期 人民幣大寫 (小寫 ),付款時間 年 月 日之前。
第二期 人民幣大寫 (小寫 ),付款時間: 年 月 日之前。
第三期 人民幣大寫 (小寫 ),付款時間: 年 月 日之前。
第四期 人民幣大寫 (小寫 ),付款時間: 年 月 日之前。
如遇政策調整,按新政策執行。
第九條 受讓人同意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礦山基建,動工開采礦產資源。 不能按期開采礦產資源的,應提前向出讓人報告。
第十條 受讓人必須嚴格按經批準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規定的礦區范圍、開采礦種、礦山生產規模、開采方式、開采方法組織生產,確保礦產資源合理、有效利用,確保礦山安全生產。
第十一條 受讓人在采礦許可證有效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應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一)擴大或者縮小礦區范圍;
(二)變更主要開采礦種;
(三)變更開采方式;
(四)變更礦山企業名稱。
第十二條 受讓人不得將采礦權以承包等方式轉讓給他人開采經營。需轉讓采礦權的,轉讓雙方必須向原發證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查批準后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 受讓人必須主動接受出讓人的監督管理,主動向出讓人提交年度報告。采礦許可證期滿,受讓人需繼續采礦的,應在采礦許可證有效期屆滿三十日前向原發證機關申辦延續登記手續。
第十四條 受讓人在采礦過程中發現安全生產隱患或造成地質環境破壞的,應立即停止生產,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及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做好礦山安全隱患整改及地質環境治理工作。
第十五條 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采礦權,在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采礦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并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十六條 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延遲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七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48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3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八條 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采礦權價款。如果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采礦權價款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3‰向出讓人繳納滯納金,延期付款超過6個月,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采礦權。受讓
人無權要求返還已繳納的價款,出讓人并可請求受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十九條 受讓人按合同約定支付采礦權價款的.,出讓人必須按合同約定,按時提供可供開采的礦產資源。由于出讓人原因不能提供采礦權超過約定期限6個月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讓人應雙倍返還已繳納的價款,受讓人可請求出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出讓人特別提示:采礦投資風險較大,出讓人代表國家出讓的是采礦的權利,因而有關礦體的規模、形態、儲量、品位等可能與實際開采有差距,對此,出讓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十條 受讓人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規定,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追究受讓人的相關法律責任。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自出讓人頒發采礦許可證給受讓人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貳份。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湖南省長沙市國土資源局簽訂。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煤礦轉讓合同 篇11
甲方(整合主休):貴州____礦業投資有限公司
企業地址:貴州省__縣_____號
注冊號:
乙方(原煤礦):__煤礦
地址:貴州省__縣____號
采礦許可證號:
根據國務院“關于促進企業兼并重組的意見”國發〔20xx〕27號文件、國家安監總局等十四個單位“關于深化煤礦整頓關閉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煤監【20xx】157號)、國土資源部等十二個單位“關于進一步推進礦產資源開發整合的通知”(國土資發【20xx】141號)和貴州省人民政府關于切實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黔府發(20xx)18號)等相關文件精神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充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合法和優化煤炭產業結構、促進煤礦企業健康發展原則,乙方自愿與甲方進行兼并重組,并達成整體轉讓協議如下:
一、兼并重組和整體轉讓
由甲方以整體收購的方式對乙方進行兼并重組,將其煤礦納入甲方的統一管理中;乙方將礦權整體轉讓給甲方。
甲方收購乙方煤礦企業資產包括如下:
1.礦業權:采礦權名稱貴州__集團礦業投資有限公司__縣__煤礦,采礦許可證號________,采礦權發證機關貴州省國土資源廳,采礦權所涉及的采礦區的面積是10.4186平方公里,生產規模:9萬噸采礦權,采礦許可證的有效期至20xx年9月。保有儲量___萬噸。
2.集體土地使用權:已經與村民簽訂了征地協議。
3.收購煤礦現狀:煤礦現在處于生產建設后期,因政策因素現在暫時
停建停工。
4.地上建筑物:含已經建設和正在建設的所有建筑物。
5.乙方所有機器設備、設施(包括礦井設備資料,含資源利用方案和礦山環境影響報告等檔案資料、備件備品及辦公用品)。
6.其它和煤礦有關的所有技術資料,證照等。
二、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條款
1.轉讓價款:乙方煤礦所有資產作價人民幣伍仟萬元正(RMB5,000萬元正)。
2.付款方式:
3.乙方煤礦為___先生全資擁有,___先生為___集團法人,___同意集團100%收購煤礦,並可以于合同簽訂后三年內付清轉讓款。
三、債權債務處理條款
1.乙方企業在本合同簽訂前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不在本次合同簽訂的轉讓資產以內,由乙方自行處理。如發生由此所引起的訴訟和糾紛,由乙方予以處理。
2.乙方招聘的原有所有工作人員在本協議簽訂后,由乙方自行妥善處理。乙方轉讓后,煤礦所有工作人員由甲方重新招聘。
3.抵押與擔保-雙方承諾未以所屬礦井名義對外提供任何的抵押和擔保。
4.地質災害-雙方所屬礦井目前的`生產活動沒有發生。
5.欠繳稅費-雙方承諾,所屬礦井無任何欠繳稅費的情況。如其中一方違反本條規定,所產生的相關責任和損失均由當事方承擔。
四、履行條款
1.甲乙雙方在約定日期內對乙方企業資產進行資產清點工作。
2.乙方于集團兼并重組主體資格申報核準後,必須配合甲方負責辦理證照變更登記的同時,乙方將煤礦(包括相關資料和資產等)移交甲方,由甲方開始進行煤礦建設。
五、保證條款
1.乙方保證以上轉讓的資產權屬無爭議、無抵押并無查封,并且乙方
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所有產權,如發生由此引起的有關所購資產產權的一切糾紛,由乙方負責處理,并負擔由此所造成的甲方損失;
2.關于乙方資產轉讓事宜,乙方企業所有合伙人(如果有合伙人)已做出同意轉讓目標資產的決議。
3.甲方在進行生產地質勘探期間產生的民事糾紛與乙方無關,由甲方負責處理。
4.合同簽訂后至轉讓款付清期間,甲方組織的各項建設工作不得對乙方礦產資源、地質地貌、地理環境和設備、設施造成破壞,否則乙方有權對破壞程度進行評估,要求甲方承擔損失。
六、保密條款
對于在本次資產轉讓中甲乙雙方獲取的關于對方一切商業文件、數據和資料等信息,雙方負有保密義務,除法律強制性規定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七、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均應誠信履約,如有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2.若因乙方原因不能完成上述資產轉讓的(包括導致甲方不能辦理和取得采礦許可證、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等國家法律規定煤礦生產經營所須具備的相關證件),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還已支付的轉讓款,并要求乙方返還甲方已投入的所有費用,或者甲、乙雙方通過合伙人合伙份額轉讓的方式進行企業收購,即由乙方合伙人將所占乙方企業合伙份額轉讓給甲方指定的自然人或法人,轉讓價款及付款方式同本合同一致。
3.若因甲方不具備受讓條件或因法律規定和政策原因或因不可抗力,導致甲方不能完成上述資產轉讓的,已經支付乙方的金額將作為股金投入,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從新制訂合作方式。
4.若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準時支付轉讓價款,每遲延一個工作日,需支付乙方每筆到期應付款項0.2%的違約金。
八、爭議解決
若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則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
九、其他
1.甲、乙雙方在辦理相關證照證件等一系列變更過戶登記手續或審批手續時所簽訂的協議和其他書面文件,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本協議為準。
2.本合同未盡事宜及需變更事項,經協商后以補充合同形式確定,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一式四份,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名后生效,各執二份。
日期:
甲方:貴州___集團礦業投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___集團__縣___煤礦
煤礦轉讓合同 篇12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為加強煤礦安全生產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經雙方友好充分協商,本著平等互利,誠信原則,簽訂如下條款:
一、乙方將永定柚樹下煤礦有限公司豐田柚樹下煤礦主井的所有權,經營生產權融資50%給甲方所有。
二、柚樹下煤礦生產坐落在福建省永定縣培豐鎮豐田村,井口坐標,井田面積:井田范圍拐點坐標,及開采深度以采礦許可證為準,另附采礦許可證復印件。
三、柚樹下煤礦協定價人民幣:玖佰陸十萬元整。50%的股權即肆佰捌拾萬元整。此協議價包括已上繳了的采礦權資源價款貳拾叁萬元,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 貳拾叁萬元,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壹佰萬元整。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生效后五天內,甲方付乙方定金壹佰萬元整。
2、乙方將有效采礦證,煤炭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交付甲方之日,甲方需付清余款;
五、甲方付清定金,乙方應將現有的井下地面上的所有生產、生活設施、設備移交甲方共同所有使用。
六、移交前該礦的所有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移交后產生的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由雙方負責。
七、該礦移交前如有遺留的糾紛,由乙方自行解決,若影響甲方安全管理、生產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補償甲方。
八、如果采礦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三證辦不下來,則乙方無息退還甲方已付定金。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雙方須共同遵守不得違反。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礦轉讓合同 篇13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 地訂立。 鑒于甲方在 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合法擁有 %的股權,該公司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市工商局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由甲方、 、 和 共同出資設立,注冊資金為人民幣 萬元。甲方占 %的股權,應出資 萬元人民幣,實際出資 萬元人民幣; 占 %的股權,應出資 萬元人民幣,實際出資 萬元人民幣; 占 %的股權,應出資 萬元人民幣,實際出資 萬元人民幣。現甲方有意轉讓其在 公司擁有的 %的股權,并且甲方轉讓股權的要求已獲得 公司股東會及甲方上級有關部門的批準,其他股東均放棄優先購買權。 鑒于乙方同意受讓甲方在 公司擁有的 %的股權。 鑒于 股東會也同意乙方受讓甲方在該公司擁有的 %的股權。 基于上述條款,甲乙雙方當事人經友好協商,本著公平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在 公司擁有的 %的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股權轉讓的價格及價格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據本合同所規定的條件以 號評估報告所列的評估范圍、評估結果為依據,以 萬元人民幣的價格將其在 公司擁有的 %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以此價格受讓該股權,上述資產評估報告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將合同價款支付給甲方(下列
1、2條任選一條)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將本條
第一款所規定的價款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起向甲方支付總價款的 %作為保證金,在向深圳國際高新技術產權交易所辦理交易鑒證前向甲方支付總價款的 %,在甲乙雙方辦理完工商變更登記前向甲方支付剩余的 %的價款。
第二條 保證(下列
1、2條任選一條)
1、甲方保證其按本合同
第一條
第一款規定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有效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其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設置任何質押權或其他擔保責任,并免遭任何
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承擔由此引起的所有經濟和法律責任。
2、甲方已將所擁有的在被轉讓企業的 %的股權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 作質押,但現在甲方已征得質押權人的書面同意,同意甲方將該股權按本合同的規定轉讓給乙方。
3、乙方保證按本合同
第一條
第二款規定的條件支付價款,作為保證,乙方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
第一條
第一款所規定價款的 %作為保證金,該保證金視為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價款的一部分。
第三條 債權債務的承擔 本合同生效后,若發現屬于本次股權轉讓前資產評估報告以外的被轉讓企業的債權債務,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由乙方先予代收或墊付,最終應由甲方承受。
第四條 職工安置條款(100%股權轉讓時適用) (當事人雙方可自行約定被轉讓企業職工的安置方式,或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但雙方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的政策。)
第五條 產權交接方式 (雙方當事人應約定股權交接的時間、地點和方式等)
第六條 股權轉讓有關費用的負擔 雙方同意與本合同規定的股權轉讓有關的費用,由 公司承擔,或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適當地、全面地履行其義務,應該承擔違約責任。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
第一條
第二款的規定按時支付股權價款,則除按本合同
第二條
第二款的規定向甲方支付保證金外,每遲延一天,應按遲延部分價款的 ‰支付滯納金。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證金或滯納金后,如果乙方的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保證金或滯納金數額,或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害的,不影響甲方就超過部分或其他損害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但甲乙雙方需簽訂變更或解除合同書,并經有關部門批準后生效。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于一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另一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5、當事人約定的其他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出現。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1、與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經協商不能解決爭議的,則任何一方可向____市仲裁委員會或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仲裁,或向____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合同由雙方合法代表簽字、蓋章,并經深圳國際高新技術產權交易所鑒證后,自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變更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其他條款 (當事人可根據具體情況約定其他條款,有雙方當事人商定)
第十二條 附則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其他報有關部門備案。 轉讓方(簽章) 授權代表(簽字): 受讓方(簽章):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鑒證機構: (簽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煤礦轉讓合同 篇14
甲方(轉讓方):___能源投資有限公司
乙方(轉讓方):___商貿有限公司
丙方(轉讓方):___商貿有限責任公司
丁方(轉讓方):___商貿有限責任公司
戊方(轉讓方):___商貿有限公司
己方(受讓方):___能源有限公司
以上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五方合稱“轉讓方”,若表示個別或部分轉讓方稱“轉讓股東”。“轉讓方”和“受讓方”合稱“雙方”。
鑒于:
1、___煤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是一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合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號:0011,注冊資本:人民幣100000萬元。該公司擁有鄂爾多斯市閆家渠煤礦采礦權(采礦權許可證號:C00000111,詳見本協議附件1)。
2、甲方持有目標公司50%股權,乙方持有20%股權,丙方持有15%股權,丁方持有10%股權,戊方持有5%股權,以上五方共計持有目標公司100%股權。
3、轉讓方一致同意以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將目標公司100%股權整體轉讓給己方,且轉讓方各方均自愿放棄優先購買權。己方同意按本協議約定收購轉讓方所持目標公司100%股權。
為此,協議雙方根據《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經雙方充分、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目標公司股權轉讓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陳述與保證
1.1 轉讓方各股東保證對轉讓的股權擁有合法、完整的權利,不存在質押、司法限制等權利限制情況。
1.2本協議轉讓方及受讓方均具有完整的簽署本協議的權利,且轉讓方與受讓方均已經通過有效的審批程序并取得必要的授權;受讓方已通過盡職調查完全知曉目標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環境和生產情況。所有正在履行的合同及目標公司的固定資產清單,在簽訂本協議時,由目標公司統一匯總編制后遞交受讓方,以備最終作為雙方對目標公司的交接依據,如部分與財務記載的憑證不符,以本協議附件所列為準,雙方對此均無異議。
1.3本協議簽訂前,己方已組織技術人員對目標公司礦井進行下井踏勘,并在接受礦井開采布局及開采現狀的前提下簽署本協議,圖紙與實際開采存在的差異己方予以接受。
1.4 己方保證股權轉讓價款資金來源合法,同意受讓上述股權并享有相應的股東權益和承擔相應的股東義務。
第二條 股權轉讓
2.1轉讓方共同依據本協議,將持有目標公司共計100%股權轉讓給己方。其中甲方將其持有的目標公司50%股權,乙方持有20%股權,丙方持有15%股權,丁方持有10%股權,戊方持有5%股權,共計100%股權及項下相應的股東權益轉讓給己方,但本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己方同意按本協議約定受讓上述股權。
2.2轉讓方各股東及受讓方均承諾,本協議所述的股權轉讓是基于“全部股權整體出讓”的基本原則,轉讓方各股東與受讓方之間不得對目標公司進行私下、單獨的股權交易。
2.3在本協議簽訂之后至股權變更工商過戶登記期間,因本次股權交易所產生的各項交易稅(含所得稅)按稅法規定由雙方分別承擔。由各方依據法規政策及時繳納。若未及時繳納而給其他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違約責任。
第三條 轉讓價款與支付
3.1目標公司100%股權整體作價人民幣 220_萬元。
3.2 本協議簽訂前己方與___煤炭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立共管帳戶,己方匯入該共管賬戶:_0萬元作為本次股權受讓定金。
3.3本協議簽訂當日各方將簽署的全部協議集中放在簽署桌上,己方立即通知財務另需向轉讓方支付150000萬元作為第一期股權轉讓價款,己方將上述款項按照各轉讓股東的股權比例分別匯入各轉讓股東指定的如下賬戶。本協議簽訂后當日內閆家渠煤炭有限責任公司和己方共同將共管帳戶內的20_0萬元定金自動轉為股權價款,閆家渠煤炭有限責任公司和己方將上述20_0萬元款項按照各轉讓股東的股權比例分別匯入各轉讓股東指定的賬戶,各轉讓股東收到上述全部轉讓款后,將股權轉讓協議書分給各轉讓方和受讓方。各轉讓股東確保所指定的銀行賬戶明確、真實、有效,具體如下:
甲方賬戶名稱:___能源投資有限公司;
賬戶:【 】開戶銀行:【 】
乙方賬戶名稱:___商貿有限公司;
賬戶:【 】開戶銀行:【 】
丙方賬戶名稱:___商貿有限責任公司;
賬戶:【 】開戶銀行:【 】
丁方賬戶名稱:___商貿有限責任公司;
賬戶:【 】開戶銀行:【 】
戊方賬戶名稱:___商貿有限公司;
賬戶:【 】開戶銀行:【 】
3.4本協議簽訂當日,己方需將第二期股權轉讓價款50000萬元匯到各轉讓方與受讓方在銀行開立的共管賬戶內,己方即可開始辦理100%股權轉讓工商變更,轉讓各股東須積極配合己方進行工商變更登記(同時簽署工商版本的目標公司股東會決議、股權轉讓協議;見附件)。
3.5待工商變更完成2日內各轉讓股東根據股東會決議在扣除各項費用(包括處置前包干費用、評估費用等)后,按照各轉讓股東的股權比例將第二期股權轉讓價款50000萬元分別匯入各轉讓股東指定的上述賬戶。
第四條 工商變更
4.1本協議涉及的股權轉讓工商變更由己方負責辦理,轉讓股東、目標公司予以全力配合。為及時有效地實現工商變更登記,本協議簽訂時,己方應列明需轉讓方出具的有關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所需的文件清單與文本。轉讓方股東收到10000萬首付轉讓款后應出具與上述股權轉讓及股東工商變更所需的各項文件資料等(工商版本的股東變更目標公司股東會決議、股權轉讓協議),并盡最大努力配合處理審批機關提出的合理要求和質詢,以獲得審批機關對本協議及其項下交易的確認并配合本次股權轉讓的全部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工商變更登記產生的費用由己方繳納。
4.2為配合辦理股權轉讓變更登記手續,各方同意在本協議的基礎上,如有必要,簽訂只為辦理股權轉讓工商變更登記手續所需的內容簡單的股權轉讓協議等文件。各方同意有關目標公司股權轉讓的所有權利義務均應執行本協議的約定,任何一方不得用本協議以外而另行簽訂的內容較簡單的股權轉讓協議等文件抗辯或試圖推翻本協議的全部或其中任何部分。為辦理工商變更登記而另行簽訂的內容簡單的股權轉讓協議等文件不在本協議各方之間發生法律效力。
第五條 公司交接
在己方付清第一期股權轉讓價款10000萬并將第二期股權轉讓價款50000萬元匯到各轉讓股東與受讓方在銀行開立的共管賬戶后5個工作日內,雙方辦理目標公司交接,轉讓方按照本協議附件列明內容向己方進行移交;由己方書面授權委派的交接代表對移交內容簽字確認后進駐煤礦并取得目標公司實際管理和控制權。各轉讓股東授權甲方,代表轉讓方向受讓方移交煤礦。在此期間,如因甲方自身原因導致不能移交或延誤的,由甲方單獨向受讓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 債權債務
6.1 交接日之前目標公司的債權、債務均由甲方享有與承擔;交接日之后(含當日)目標公司產生全部債權債務,由己方享有與承擔。
6.2甲方在交接日依照本協議約定的內容向己方辦理財務稅務等相關資料的交接。己方認可交接日前目標公司出現的財稅問題以及所產生的所有費及負債或目標公司日后出現的或有債權、債務均由甲方獨自享有和承擔;交接日(含當日)后出現的財稅問題以及所產生的費用,由己方負責。
6.3目標公司正在履行的各項合同協議,除煤礦與當地村民因歷史沿革形成的合作或承攬關系外,其他包括但不限于勞動合同以及在經營活動中與第三方所形成的各類合同,如己方不愿意繼續履行,應當在公司交接完成后10日內提出,由甲方負責予以解除并承擔費用。
第七條 保密條款
任何一方應嚴格保守本協議內容,以及因本協議的簽訂及履行其所知曉的目標公司以及與其他雙方及關聯方有關的全部商業秘密及其他未公開信息。己方應對轉讓方作為目標公司股東期間,目標公司及轉讓方有關的生產經營與財務資料、各類文件、協議合同等各類信息等承擔嚴格保密義務,非經轉讓方一致書面同意,不得泄露,否則任何一方須給造成損害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本條款為獨立條款,對雙方均有長期的約束力。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轉讓方或可發生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8.1.1轉讓方中若有轉讓股東在協助配合己方辦理工商變更登記過程中發生遲延的(不可抗力的原因除外),則違約的轉讓股東除繼續履行本協議外,應按照應收股權轉讓款每日千分之五的違約金向己方承擔直至實際履行日止的違約金;如確有政策特殊情況,另行協商解決。
8.1.2若因轉讓方中任何一方或幾方股東的自身原因(管理部門提出的不能轉讓等原因系股東之前也不知情的其他原因除外)導致股權工商變更無法履行時,違約股東雙倍返還己方交付的定金。此外該違約股東還應按本協議交易總價的百分之十分別向其他守約的轉讓股東支付違約金。
8.2 受讓方或可發生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8.2.1若己方在本協議生效后,未按本協議約定履行付款義務,己方與目標公司共管或已經支付到位的定金無條件歸轉讓方所有。如逾期超過30日的,己方除繼續履行本協議約定的付款義務外,還應按股權轉讓總價款的每日千分之五向轉讓方承擔違約金直至實際履行日止,且轉讓方有權選擇單方解除本協議同時受讓方向轉讓方支付本協議轉讓總金額30%的違約金。
8.3 訴權行使
守約方可共同或分別行使訴權,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
9.1 本協議訂立、執行、效力及解釋均適用中國法律。
9.2 任何因本協議的解釋或履行而產生的爭議,均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通知與送達
10.1本協議的任何一方在發送本協議項下或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時,應采用書面或電子郵件的形式。通過專人送達,或傳真發送,或用掛號信件,或用電子郵件信箱遞送至下列雙方的地址或傳真號碼,或遞送至收件一方已經提前十日書面告知的其他地址或傳真號碼。
甲方地址:【 】 郵箱:【 】
傳真:【 】電話:【 】收件人:【 】
乙方地址:【 】 郵箱:【 】
傳真:【 】電話:【 】收件人:【 】
丙方地址:【 】 郵箱:【 】
傳真:【 】電話:【 】收件人:【 】
丁方地址:【 】 郵箱:【 】
傳真:【 】電話:【 】收件人:【 】
戊方地址:【 】 郵箱:【 】
傳真:【 】電話:【 】收件人:【 】
己方地址:【 】 郵箱:【 】
傳真:【 】電話:【 】收件人:【 】
10.2 任何通知均用掛號信寄出,在向收件人的地址寄送后五日即被視為已經送達。
第十一條 其他
13.1本協議自各方蓋章即生效。
13.2本協議部分條款被認定為無效或失效的并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與履行。
13.3 本協議原件一式拾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轉讓各方各執一份,己方執一份。
(以下簽字頁,無正文)
附件1:___煤礦采礦權證復印件
附件2:目標公司財產及資料清單
協議雙方簽名蓋章:
甲方:___投資有限公司(蓋章)
代表人(簽名):
乙方:___集團有限公司(蓋章)
代表人(簽名):
丙方:___商貿有限責任公司(蓋章)
代表人(簽名):
丁方:___商貿有限責任公司(蓋章)
代表人(簽名):
戊方:___商貿有限公司(蓋章)
代表人(簽名):
己方:[ ] (蓋章)
代表人(簽名):
煤礦轉讓合同 篇15
(一) 轉讓方: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法人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
(二)受讓人 ﹙以下簡稱乙方﹚
法人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
第二條 轉讓公司煤礦概況
(一)轉讓煤礦的名稱:__________
(二)轉讓煤礦的采礦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
(三)轉讓煤礦的地點及位置:該煤礦位于以區國土資源廳劃定界限為準。轉讓煤礦的坐標范圍,該煤礦的坐標為:采礦許可證劃定的范圍。
第三條 轉讓煤礦的財產及人員
(一)轉讓煤礦的地面及井下全部建筑物,構建物及其他附著物,供電﹑供水﹑排水﹑通風﹑通訊﹑生活﹑生產設施。
(二)轉讓煤礦的現有人員,本著去留自愿的原則,由轉讓方一次性結清工人賬目。甲方留_名人員協助乙方工作,每人每月工資____元由乙方負責至公司完成交接事務。
第四條 轉讓煤礦的總價款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煤礦財產的總轉讓價款為____萬元(大寫;____拾萬)。
第五條 轉讓煤礦價款的支付
(一)于____年_月__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金(即定金)___萬元(大寫;__萬)。
(二)于____年_月__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金____萬元(大寫;____萬)同時完成煤礦的交接事宜。
(三)于____年_月__日前公司法人和全部股東更改同時向甲方支付轉讓金___萬元(大寫;___拾萬)
(四)前一次轉讓金以莎車縣喀拉圖孜煤業有限責任公司帳號;中國工商銀行莎車縣支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收到并開具收據為準,第二,三次轉讓金轉存公司指定帳戶,并同時于____年_月__日前完成法人及股東更改。
第六條 煤礦移交后的風險責任
(一)甲方于____年_月__日前將煤礦移交給乙方以后,該煤礦的全部風險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前項風險責任是指如下風險:
1﹑因乙方經營管理而要關閉該煤礦;
2﹑因乙方經營不善造成該煤礦的水災﹑火災﹑爆炸毀損事故;
3﹑因國家政策調整造成煤礦停﹑關﹑轉的;
4﹑因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煤礦滅失的。
(三)乙方接受煤礦后所發生的風險由乙方承擔,并不免除應向甲方支付的轉讓金。
第七條 煤礦轉讓移交前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在未收到乙方煤礦轉讓金____萬元前,有權繼續以原煤礦的名譽對自己的礦井進行經營管理生產銷售。
(二)甲方自行承擔移交前煤礦生產經營中發生的債權債務,乙方不承擔。
(三)甲方在煤礦移交前應當愛護好雙方已清點盤點的建筑物,構建物及各種設備設施,保證移交財產的準確性,完好性。
(四)甲方在收到乙方第二次付款后應著手做好全礦的移交工作準備,并配合乙方做好接收準備,甲方收到乙方第二次付款后應配合乙方做好煤礦的有關手續,變更手續費用由乙方自理。
(五) 甲方在收到乙方第二次付款后,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其礦井的采掘工程平面圖,供電系統圖,通風系統圖等技術資料和印章,證件。
第八條 煤礦轉讓移交前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在接受甲方煤礦前必須履行如期交付轉讓金。
(二)乙方有權對甲方在煤礦前,雙方清點﹑核實﹑登記造表,確認轉讓的全部地面,地下建筑物及設備明細,便于移交時核對無誤。
(三)乙方在接收甲方礦井后,自行組織礦井的生產經營人員配備,自行承擔移交后經營中發生的債權債務及經營生產責任,如在此期間因重大事故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礦井的損失,影響到本合同的履行時,乙方乃應按本合同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煤礦轉讓后雙方的責任
(一)在甲方收到乙方首付轉讓金后于____年_月__日前必須停止一切生產經營活動,在甲方收到乙方第二次轉讓金后向乙方提供煤礦的生產圖紙資料,清理原煤礦的債權債務,協助乙方原公司法人更改及股東變更手續。
(二)乙方于____年_月__日接收公司煤礦后,該礦的一切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自行完成煤礦的'改擴建及技改,乙方必須按期足額繳納甲方的轉讓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按時交納轉讓費,造成本合同不能生效時,應賠償甲方損失。
(二)乙方在交納首付轉讓金后于____年_月__日沒法繼續交納第二次轉讓金,甲方所收取的乙方轉讓金不予退還,同時合同作廢。
(三)乙方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交納轉讓費價款時,應按未交價款的兩倍支付甲方的違約損失。如到期____年_月__日乃未交清全部轉讓價款,除按上述規定支付違約損失外,甲方有權收回轉讓礦井的經營權和全部財產。
(四)甲方在移交前后悔,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應按已交價款兩倍支付乙方違約損失。
第十一條:在辦理營業執照的法人和股東更改的正常手續費均由乙方負責,采礦證的資源價款,植被恢復費除甲方已交外其余未交部分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一)本合同經公證處公證,公證時對乙方應付的轉讓價款由乙方向甲方另行出具“付款保證書”,并賦予強制執行的效力公證。
(二) 本合同一式八份,雙方各執四份,本合同生效條件成熟時生效,解除條件成熟時解除,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
(三)本合同履行時出現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根據本座標的額,應向新疆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合同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煤礦轉讓合同 篇16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讓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湖南省長沙市國土資源局
受讓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業權出讓轉讓管理暫行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當事人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采礦權,出讓礦產資源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礦產資源的國家所有權,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的不同而改變。礦產資源所依附的土地使用權不屬于采礦權出讓范圍。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出讓給受讓人的礦產資源位于,礦區范圍拐點坐標 個,詳見附件,
礦區面積 平方公里,開采深度 米—— 米。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出讓礦產資源開采主礦種為 ,開采方式為 開采,開采方法為 法。
第五條 出讓人同意在 年 月 日前將出讓的礦產資源交付給受讓人。根據地質
勘查單位提供的資源儲量評審報告,本合同項下出讓的資源儲量為可采儲量 噸。
第六條 根據批準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及開采范圍內礦產資源儲量,本合同項下出讓礦山的服務年限為 年,礦山生產規模為 噸/年。
第七條 根據有關采礦權價款繳納的規定,本合同項下出讓采礦權價款為人民幣
(小寫 元)。其中包括上繳省國土資源廳 元;上繳長沙市國土資源局 元;上繳 縣(市)
元。但本合同約定的采礦權價款,不包括辦證登記費、采礦權使用費和礦產資源補償費,已扣除礦業權交易支出。
第八條 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 )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采礦權價款,并按出讓人確定的數額分別繳納。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采礦權價款。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采礦權價款。
第一期 人民幣大寫 (小寫 ),付款時間 年 月 日之前。
第二期 人民幣大寫 (小寫 ),付款時間: 年 月 日之前。
第三期 人民幣大寫 (小寫 ),付款時間: 年 月 日之前。
第四期 人民幣大寫 (小寫 ),付款時間: 年 月 日之前。
如遇政策調整,按新政策執行。
第九條 受讓人同意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礦山基建,動工開采礦產資源。 不能按期開采礦產資源的,應提前向出讓人報告。
第十條受讓人必須嚴格按經批準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規定的礦區范圍、開采礦種、礦山生產規模、開采方式、開采方法組織生產,確保礦產資源合理、有效利用,確保礦山安全生產。
第十一條 受讓人在采礦許可證有效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應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一)擴大或者縮小礦區范圍;
(二)變更主要開采礦種;
(三)變更開采方式;
(四)變更礦山企業名稱。
第十二條 受讓人不得將采礦權以承包等方式轉讓給他人開采經營。需轉讓采礦權的,轉讓雙方必須向原發證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查批準后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受讓人必須主動接受出讓人的監督管理,主動向出讓人提交年度報告。采礦許可證期滿,受讓人需繼續采礦的,應在采礦許可證有效期屆滿三十日前向原發證機關申辦延續登記手續。
第十四條受讓人在采礦過程中發現安全生產隱患或造成地質環境破壞的,應立即停止生產,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及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做好礦山安全隱患整改及地質環境治理工作。
第十五條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采礦權,在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采礦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并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十六條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延遲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七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48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3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八條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采礦權價款。如果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采礦權價款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3‰向出讓人繳納滯納金,延期付款超過6個月,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采礦權。受讓
人無權要求返還已繳納的價款,出讓人并可請求受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十九條受讓人按合同約定支付采礦權價款的,出讓人必須按合同約定,按時提供可供開采的礦產資源。由于出讓人原因不能提供采礦權超過約定期限6個月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讓人應雙倍返還已繳納的價款,受讓人可請求出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出讓人特別提示:采礦投資風險較大,出讓人代表國家出讓的是采礦的權利,因而有關礦體的規模、形態、儲量、品位等可能與實際開采有差距,對此,出讓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十條 受讓人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規定,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追究受讓人的相關法律責任。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自出讓人頒發采礦許可證給受讓人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貳份。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于 年 月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湖南省長沙市國土資源局簽訂。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
煤礦轉讓合同 篇17
出讓人:
受讓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業權出讓轉讓管理暫行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當事人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采礦權,出讓礦產資源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礦產資源的國家所有權,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的不同而改變。礦產資源所依附的土地使用權不屬于采礦權出讓范圍。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出讓給受讓人的'礦產資源位于,礦區范圍拐點坐標個,詳見附件,
礦區面積平方公里,開采深度米——米。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出讓礦產資源開采主礦種為,開采方式為開采,開采方法為法。
第五條出讓人同意在__年__月__日前將出讓的礦產資源交付給受讓人。根據地質
勘查單位提供的資源儲量評審報告,本合同項下出讓的資源儲量為可采儲量噸。
第六條根據批準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及開采范圍內礦產資源儲量,本合同項下出讓礦山的服務年限為年,礦山生產規模為噸/年。
第七條根據有關采礦權價款繳納的規定,本合同項下出讓采礦權價款為人民幣
(小寫元)。其中包括上繳省國土資源廳元;上繳長沙市國土資源局元;上繳縣(市)
元。但本合同約定的采礦權價款,不包括辦證登記費、采礦權使用費和礦產資源補償費,已扣除礦業權交易支出。
第八條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 )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采礦權價款,并按出讓人確定的數額分別繳納。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采礦權價款。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采礦權價款。
第一期人民幣大寫(小寫),付款時間__年__月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幣大寫(小寫),付款時間:__年__月__日之前。
第三期人民幣大寫(小寫),付款時間:__年__月__日之前。
第四期人民幣大寫(小寫),付款時間:__年__月__日之前。
如遇政策調整,按新政策執行。
第九條受讓人同意在__年__月__日之前完成礦山基建,動工開采礦產資源。不能按期開采礦產資源的,應提前向出讓人報告。
第十條受讓人必須嚴格按經批準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規定的礦區范圍、開采礦種、礦山生產規模、開采方式、開采方法組織生產,確保礦產資源合理、有效利用,確保礦山安全生產。
第十一條受讓人在采礦許可證有效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應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一)擴大或者縮小礦區范圍;
(二)變更主要開采礦種;
(三)變更開采方式;
(四)變更礦山企業名稱。
第十二條受讓人不得將采礦權以承包等方式轉讓給他人開采經營。需轉讓采礦權的,轉讓雙方必須向原發證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查批準后辦理變更登記手續。第十三條受讓人必須主動接受出讓人的監督管理,主動向出讓人提交年度報告。采礦許可證期滿,受讓人需繼續采礦的,應在采礦許可證有效期屆滿三十日前向原發證機關申辦延續登記手續。
第十四條受讓人在采礦過程中發現安全生產隱患或造成地質環境破壞的,應立即停止生產,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及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做好礦山安全隱患整改及地質環境治理工作。
第十五條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采礦權,在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采礦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并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十六條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延遲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七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48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3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八條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采礦權價款。如果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采礦權價款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3‰向出讓人繳納滯納金,延期付款超過6個月,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采礦權。受讓
人無權要求返還已繳納的價款,出讓人并可請求受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十九條受讓人按合同約定支付采礦權價款的,出讓人必須按合同約定,按時提供可供開采的礦產資源。由于出讓人原因不能提供采礦權超過約定期限6個月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讓人應雙倍返還已繳納的價款,受讓人可請求出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出讓人特別提示:采礦投資風險較大,出讓人代表國家出讓的是采礦的權利,因而有關礦體的規模、形態、儲量、品位等可能與實際開采有差距,對此,出讓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十條受讓人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規定,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追究受讓人的相關法律責任。第二十一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自出讓人頒發采礦許可證給受讓人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貳份。第二十四條本合同于__年__月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湖南省長沙市國土資源局簽訂。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煤礦轉讓合同 篇18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房東(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門面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于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號的門面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平方米;并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在甲方轉讓租期滿后,租期按照原租賃協議順延年,并由乙方與丙方按原合同條款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不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不影響租期自動順延。
二、丙方與甲方已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月租金為_______元人民幣,甲方剩余租期為_______月,剩余租金_______元由乙方支付給甲方。
三、門面轉讓給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門面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合同到期后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租金不得高于同地段同類門面租金,第一年乙方不得轉讓該門面,一年后乙方有權將門面轉讓給第三方。
四、轉讓后門面現有的裝修、裝飾全部歸乙方所有。乙方在接收該門面后,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在保證房屋安全使用的情況下進行裝修。
五、乙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元。甲方在合同簽訂次日向乙方騰讓門面并交付鑰匙,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六、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后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
(1)甲方保證該門面有合法承租權并有權依法轉讓,應該按時交付門面,逾期一天按 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超過 天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應該按時接收門面,逾期一天按 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 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丙方保證該房屋為其合法所有并有權進行出租等,否則應該賠償乙方轉讓費用同等的損失。
八、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遇政府規劃,國家征用拆遷門面,丙方按照轉讓費用標準補償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煤礦轉讓合同 篇19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于 年 月 日在 地訂立。
鑒于甲方在 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合法擁有 %的股權,該公司于 年 月 日在深圳市工商局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由甲方、 、 和共同出資設立,注冊資金為人民幣 萬元。甲方占 %的股權,應出資 萬元人民幣,實際出資 萬元人民幣; 占 %的股權,應出資 萬元人民幣,實際出資 萬元人民幣; 占%的股權,應出資 萬元人民幣,實際出資 萬元人民幣。現甲方有意轉讓其在 公司擁有的 %的股權,并且甲方轉讓股權的要求已獲得公司股東會及甲方上級有關部門的批準,其他股東均放棄優先購買權。
鑒于乙方同意受讓甲方在 公司擁有的 %的股權。
鑒于 股東會也同意乙方受讓甲方在該公司擁有的 %的股權。
基于上述條款,甲乙雙方當事人經友好協商,本著公平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在 公司擁有的 %的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股權轉讓的價格及價格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據本合同所規定的條件以 號評估報告所列的評估范圍、評估結果為依據,以 萬元人民幣的價格將其在 公司擁有的%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以此價格受讓該股權,上述資產評估報告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將合同價款支付給甲方(下列1、2條任選一條)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將本條第一款所規定的價款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起向甲方支付總價款的 %作為保證金,在向深圳國際高新技術產權交易所辦理交易鑒證前向甲方支付總價款的%,在甲乙雙方辦理完工商變更登記前向甲方支付剩余的 %的價款。
第二條 保證(下列1、2條任選一條)
1、甲方保證其按本合同第一條第一款規定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有效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其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設置任何質押權或其他擔保責任,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承擔由此引起的所有經濟和法律責任。
2、甲方已將所擁有的在被轉讓企業的 %的股權于 年 月 日向作質押,但現在甲方已征得質押權人的書面同意,同意甲方將該股權按本合同的規定轉讓給乙方。
3、乙方保證按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規定的條件支付價款,作為保證,乙方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一條第一款所規定價款的%作為保證金,該保證金視為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價款的一部分。
第三條 債權債務的承擔
本合同生效后,若發現屬于本次股權轉讓前資產評估報告以外的被轉讓企業的債權債務,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由乙方先予代收或墊付,最終應由甲方承受。
第四條 職工安置條款(100%股權轉讓時適用)
(當事人雙方可自行約定被轉讓企業職工的安置方式,或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但雙方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的政策。)
第五條 產權交接方式
(雙方當事人應約定股權交接的時間、地點和方式等)
第六條 股權轉讓有關費用的負擔
雙方同意與本合同規定的股權轉讓有關的費用,由 公司承擔,或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適當地、全面地履行其義務,應該承擔違約責任。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的規定按時支付股權價款,則除按本合同第二條第二款的規定向甲方支付保證金外,每遲延一天,應按遲延部分價款的‰支付滯納金。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證金或滯納金后,如果乙方的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保證金或滯納金數額,或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害的,不影響甲方就超過部分或其他損害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但甲乙雙方需簽訂變更或解除合同書,并經有關部門批準后生效。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于一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另一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5、當事人約定的其他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出現。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1、與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經協商不能解決爭議的,則任何一方可向深圳市仲裁委員會或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仲裁,或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合同由雙方合法代表簽字、蓋章,并經深圳國際高新技術產權交易所鑒證后,自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變更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其他條款
(當事人可根據具體情況約定其他條款,有雙方當事人商定)
第十二條 附則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存檔一份,其他報有關部門備案。
轉讓方(簽章)
授權代表(簽字):
受讓方(簽章):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鑒證機構: (簽章)
年 月 日
煤礦轉讓合同 篇20
甲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
附于全體股東同意受讓并授權代表人做為全權代表的股東協議書。
乙方:_______
代表人: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根據《合伙企業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甲方同意將織金縣牛房煤礦全部財產份額一次性轉讓給乙方,經協商一致,就上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受讓標的
甲乙雙方約定本次轉讓標的為:織金縣牛房煤礦%的財產份額。
受讓標的主要包含:
1、織金縣牛房煤礦所有的形資產(包括但不限于織金縣牛房煤礦享有的土地使用權,所有井下巷道、電力設施,井上所有房屋和生產設備、生活設施、庫存物品、煤礦自修人行路、運輸公路、工業場地的所有權、倉庫、車間及場地上的新舊零件、坑木、液壓支柱等一切材料設備,同時甲方在經營期間上交給各級業務部門的各種安全保證金、土地復墾保證金、礦山環境治理保證金、地質災害儲備金、礦山維簡費。并將已交過款項的收據及憑證全部移交給乙方,歸乙方所有。)
2、織金縣牛房煤礦所有的無形資產(包含但僅限一于采礦權及采礦證規定的采礦范圍與煤礦有關的技術資料、證照涵蓋的權益等)。
二、權利保證
1、甲方允諾就所受讓財產份額未向任何單位及個人預設過借款物權,也未被法院扣押,不受到他人追繳,甲方為財產份額合法的、全然的所有權人。
2、甲方保證在財產份額轉讓時該煤礦沒有未披露的債務。
3、甲方確保于本協議簽訂之日并并無與該煤礦有關的任何扣押、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正在展開。
4、甲方承諾保證提供給乙方的各種證照,現有采礦工程平面圖紙等一切資料的真實性。
三、受讓價格及退款方式
1、轉讓價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萬元整(小寫金額:_______萬元)。
2、退款方式:
(1)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乙方五個工作日首付人民幣(大寫)轉讓總額的30%(小寫金額:_______元)的款項到甲方指定帳戶。
(2)由乙方負責管理辦理恢復正常30萬噸/年的技改相關手續,合約簽定生效首付款付清后自五十個工作日內繳付受讓總額60%(小寫金額:_______萬元)的款項至甲方選定帳戶,恢復正常技改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管理。
(3)剩余款項轉讓總額的10%(小寫金額:_______元),待采礦許可證采礦權人及工商營業執照法人變更至乙方名下,乙方收到變更的采礦許可證和工商營業執照后,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將余款匯入甲方指定帳戶。
四、甲方債權、債務的`處置
甲方在轉讓前的一切債權、債務(包括但不限于原買礦款、退股金及業務部門規定應交的各種保證金、工人工資、工程款、稅款、社保金、土地租賃費等)在乙方首付款付清之日起十個工作日以內由甲方自行一次性處理及支付,乙方接管后新產生的債權、債務及按規定未交的資源價款、滯納金、各種保證金、稅費等由乙方承擔。
其中:1、甲方已預約的所有設備概歸乙方,未付清部分由乙方按合約繳付,已完工工程和已訂貨設備的質保金和應付款乙方在全面收購款中按實計入。
2、現有礦區范圍內甲方已租(征)用的土地全部無償移交給乙方,包括協議及租
(征)用費的付款憑證原件。因地質災害已通過有關部門鑒定或由甲方協議商處理的地災、房屋補償款由甲方 。
3、井上、井下所有未竣工的工程按現狀轉交,甲方按實際工程量付完本協議簽定之日前的工程款。未完工程由乙方負責管理。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實際控制人)身份號碼: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代理人身份號碼:____________
煤礦轉讓合同 篇21
轉讓人:
受讓人: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位于煤礦(面積壹點叁平方公里的井田)轉讓給乙方,總價約為萬元(包括煤礦的房屋等固定資產,詳見附表)。
二、采礦許可證、煤炭生產經營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等所有露天開采的合法手續由甲方辦理,同時該井田范圍內的.征地拆遷、土地、環保、水保、林業、草原、資源價款等各種相關手續及費用均由甲方辦理并承擔。
三、雙方定于 年 月 日甲方將煤礦交付乙方,雙方辦理移交手續。
四、乙方預付定金萬元,開工前支付萬元,余款在見煤后全部付清。
五、雙方應恪守合同,不得違約。如有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合同總價款25%的違約金。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煤礦轉讓合同 篇22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讓人:
受讓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業權出讓轉讓管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當事人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采礦權,出讓礦產資源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礦產資源的國家所有權,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的不同而改變。礦產資源所依附的土地使用權不屬于采礦權出讓范圍。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出讓給受讓人的礦產資源位于
,礦區范圍拐點坐標 個,詳見附件,
礦區面積 平方公里,開采深度 米—— 米。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出讓礦產資源開采主礦種為 ,開采方式為 開采,開采方法為 法。
第五條 出讓人同意在 年 月 日前將出讓的礦產資源交付給受讓人。根據地質勘查單位提供的資源儲量評審報告,本合同項下出讓的資源儲量為可采儲量噸。
第六條 根據批準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及開采范圍內礦產資源儲量,本合同項下出讓礦山的服務年限為 年,礦山生產規模為 噸/年。
第七條 根據有關采礦權價款繳納的規定,本合同項下出讓采礦權價款為人民幣 (小寫 元)。其中包括上繳省國土資源廳 元;上繳長沙市國土資源局 元;上繳縣(市)
元。但本合同約定的采礦權價款,不包括辦證登記費、采礦權使用費和礦產資源補償費,已扣除礦業權交易支出。
第八條 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 )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采礦權價款,并按出讓人確定的數額分別繳納。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采礦權價款。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采礦權價款。
第一期 人民幣大寫 (小寫 ),付款時間 年 月 日之前。
第二期 人民幣大寫 (小寫 ),付款時間: 年 月 日之前。
第三期 人民幣大寫 (小寫 ),付款時間: 年 月 日之前。
第四期 人民幣大寫 (小寫 ),付款時間: 年 月 日之前。
如遇政策調整,按新政策執行。
第九條 受讓人同意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礦山基建,動工開采礦產資源。
不能按期開采礦產資源的,應提前向出讓人報告。
第十條受讓人必須嚴格按經批準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規定的礦區范圍、開采礦種、礦山生產規模、開采方式、開采方法組織生產,確保礦產資源合理、有效利用,確保礦山安全生產。
第十一條 受讓人在采礦許可證有效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應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一)擴大或者縮小礦區范圍;
(二)變更主要開采礦種;
(三)變更開采方式;
(四)變更礦山企業名稱。
第十二條 受讓人不得將采礦權以承包等方式轉讓給他人開采經營。需轉讓采礦權的,轉讓雙方必須向原發證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查批準后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受讓人必須主動接受出讓人的監督管理,主動向出讓人提交年度報告。采礦許可證期滿,受讓人需繼續采礦的,應在采礦許可證有效期屆滿三十日前向原發證機關申辦延續登記手續。
第十四條受讓人在采礦過程中發現安全生產隱患或造成地質環境破壞的,應立即停止生產,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及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做好礦山安全隱患整改及地質環境治理工作。
第十五條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采礦權,在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采礦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并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十六條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延遲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七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48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3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八條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采礦權價款。如果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采礦權價款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3‰向出讓人繳納滯納金,延期付款超過6個月,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采礦權。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已繳納的價款,出讓人并可請求受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十九條受讓人按合同約定支付采礦權價款的,出讓人必須按合同約定,按時提供可供開采的礦產資源。由于出讓人原因不能提供采礦權超過約定期限6個月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讓人應雙倍返還已繳納的價款,受讓人可請求出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出讓人特別提示:采礦投資風險較大,出讓人代表國家出讓的是采礦的權利,因而有關礦體的規模、形態、儲量、品位等可能與實際開采有差距,對此,出讓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十條 受讓人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規定,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追究受讓人的相關法律責任。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自出讓人頒發采礦許可證給受讓人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貳份。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湖南省長沙市國土資源局簽訂。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煤礦轉讓合同 篇23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于 年 月 日在 地訂立。
鑒于甲方在 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合法擁有 %的股權,該公司于 年 月 日在深圳市工商局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由甲方、 、 和共同出資設立,注冊資金為人民幣 萬元。甲方占 %的股權,應出資 萬元人民幣,實際出資 萬元人民幣; 占 %的股權,應出資 萬元人民幣,實際出資 萬元人民幣; 占%的股權,應出資 萬元人民幣,實際出資 萬元人民幣。現甲方有意轉讓其在 公司擁有的 %的股權,并且甲方轉讓股權的要求已獲得公司股東會及甲方上級有關部門的批準,其他股東均放棄優先購買權。
鑒于乙方同意受讓甲方在 公司擁有的 %的股權。
鑒于 股東會也同意乙方受讓甲方在該公司擁有的 %的股權。
基于上述條款,甲乙雙方當事人經友好協商,本著公平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在 公司擁有的 %的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股權轉讓的價格及價格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據本合同所規定的條件以 號評估報告所列的評估范圍、評估結果為依據,以 萬元人民幣的價格將其在 公司擁有的%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以此價格受讓該股權,上述資產評估報告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將合同價款支付給甲方(下列1、2條任選一條)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將本條第一款所規定的價款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起向甲方支付總價款的 %作為保證金,在向深圳國際高新技術產權交易所辦理交易鑒證前向甲方支付總價款的%,在甲乙雙方辦理完工商變更登記前向甲方支付剩余的 %的價款。
第二條 保證(下列1、2條任選一條)
1、甲方保證其按本合同第一條第一款規定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有效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其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設置任何質押權或其他擔保責任,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承擔由此引起的所有經濟和法律責任。
2、甲方已將所擁有的在被轉讓企業的 %的股權于 年 月 日向作質押,但現在甲方已征得質押權人的書面同意,同意甲方將該股權按本合同的規定轉讓給乙方。
3、乙方保證按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規定的條件支付價款,作為保證,乙方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一條第一款所規定價款的%作為保證金,該保證金視為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價款的一部分。
第三條 債權債務的承擔
本合同生效后,若發現屬于本次股權轉讓前資產評估報告以外的被轉讓企業的債權債務,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由乙方先予代收或墊付,最終應由甲方承受。
第四條 職工安置條款(100%股權轉讓時適用)
(當事人雙方可自行約定被轉讓企業職工的安置方式,或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但雙方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的政策。)
第五條 產權交接方式
(雙方當事人應約定股權交接的時間、地點和方式等)
第六條 股權轉讓有關費用的負擔
雙方同意與本合同規定的股權轉讓有關的費用,由 公司承擔,或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適當地、全面地履行其義務,應該承擔違約責任。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的規定按時支付股權價款,則除按本合同第二條第二款的規定向甲方支付保證金外,每遲延一天,應按遲延部分價款的‰支付滯納金。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證金或滯納金后,如果乙方的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保證金或滯納金數額,或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害的,不影響甲方就超過部分或其他損害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但甲乙雙方需簽訂變更或解除合同書,并經有
關部門批準后生效。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于一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另一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5、當事人約定的其他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出現。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1、與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經協商不能解決爭議的,則任何一方可向深圳市仲裁委員會或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仲裁,或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合同由雙方合法代表簽字、蓋章,并經深圳國際高新技術產權交易所鑒證后,自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變更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其他條款
(當事人可根據具體情況約定其他條款,有雙方當事人商定)
第十二條 附則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存檔一份,其他報有關部門備案。
轉讓方(簽章)
授權代表(簽字):
受讓方(簽章):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鑒證機構: (簽章)
年 月 日
經典煤礦轉讓合同2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為加強煤礦安全生產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經雙方友好充分協商,本著平等互利,誠信原則,簽訂如下條款:
一、乙方將永定柚樹下煤礦有限公司豐田柚樹下煤礦主井的所有權,經營生產權融資50%給甲方所有。
二、柚樹下煤礦生產坐落在福建省永定縣培豐鎮豐田村,井口坐標,井田面積:井田范圍拐點坐標,及開采深度以采礦許可證為準,另附采礦許可證復印件。
三、柚樹下煤礦協定價人民幣:玖佰陸十萬元整。50%的股權即肆佰捌拾萬元整。此協議價包括已上繳了的采礦權資源價款貳拾叁萬元,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貳拾叁萬元,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壹佰萬元整。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生效后五天內,甲方付乙方定金壹佰萬元整。
2、乙方將有效采礦證,煤炭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交付甲方之日,甲方需付清余款;
五、甲方付清定金,乙方應將現有的井下地面上的所有生產、生活設施、設備移交甲方共同所有使用。
六、移交前該礦的所有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移交后產生的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由雙方負責。
七、該礦移交前如有遺留的糾紛,由乙方自行解決,若影響甲方安全管理、生產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補償甲方。
八、如果采礦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三證辦不下來,則乙方無息退還甲方已付定金。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雙方須共同遵守不得違反。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礦轉讓合同 篇24
甲方(轉讓方):___能源投資有限公司
乙方(轉讓方):___商貿有限公司
丙方(轉讓方):___商貿有限責任公司
丁方(轉讓方):___商貿有限責任公司
戊方(轉讓方):___商貿有限公司
己方(受讓方):___能源有限公司
以上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五方合稱“轉讓方”,若表示個別或部分轉讓方稱“轉讓股東”。“轉讓方”和“受讓方”合稱“雙方”。
鑒于:
1、___煤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是一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合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號:0011,注冊資本:人民幣100000萬元。該公司擁有鄂爾多斯市閆家渠煤礦采礦權(采礦權許可證號:C00000111,詳見本協議附件1)。
2、甲方持有目標公司50%股權,乙方持有20%股權,丙方持有15%股權,丁方持有10%股權,戊方持有5%股權,以上五方共計持有目標公司100%股權。
3、轉讓方一致同意以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將目標公司100%股權整體轉讓給己方,且轉讓方各方均自愿放棄優先購買權。己方同意按本協議約定收購轉讓方所持目標公司100%股權。
為此,協議雙方根據《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經雙方充分、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目標公司股權轉讓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陳述與保證
1.1 轉讓方各股東保證對轉讓的股權擁有合法、完整的權利,不存在質押、司法限制等權利限制情況。
1.2本協議轉讓方及受讓方均具有完整的簽署本協議的權利,且轉讓方與受讓方均已經通過有效的審批程序并取得必要的授權;受讓方已通過盡職調查完全知曉目標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環境和生產情況。所有正在履行的合同及目標公司的固定資產清單,在簽訂本協議時,由目標公司統一匯總編制后遞交受讓方,以備最終作為雙方對目標公司的交接依據,如部分與財務記載的憑證不符,以本協議附件所列為準,雙方對此均無異議。
1.3本協議簽訂前,己方已組織技術人員對目標公司礦井進行下井踏勘,并在接受礦井開采布局及開采現狀的前提下簽署本協議,圖紙與實際開采存在的差異己方予以接受。
1.4 己方保證股權轉讓價款資金來源合法,同意受讓上述股權并享有相應的股東權益和承擔相應的股東義務。
第二條 股權轉讓
2.1轉讓方共同依據本協議,將持有目標公司共計100%股權轉讓給己方。其中甲方將其持有的目標公司50%股權,乙方持有20%股權,丙方持有15%股權,丁方持有10%股權,戊方持有5%股權,共計100%股權及項下相應的股東權益轉讓給己方,但本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己方同意按本協議約定受讓上述股權。
2.2轉讓方各股東及受讓方均承諾,本協議所述的股權轉讓是基于“全部股權整體出讓”的基本原則,轉讓方各股東與受讓方之間不得對目標公司進行私下、單獨的股權交易。
2.3在本協議簽訂之后至股權變更工商過戶登記期間,因本次股權交易所產生的各項交易稅(含所得稅)按稅法規定由雙方分別承擔。由各方依據法規政策及時繳納。若未及時繳納而給其他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違約責任。
第三條 轉讓價款與支付
3.1目標公司100%股權整體作價人民幣 220_萬元。
3.2 本協議簽訂前己方與___煤炭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立共管帳戶,己方匯入該共管賬戶:_0萬元作為本次股權受讓定金。
3.3本協議簽訂當日各方將簽署的全部協議集中放在簽署桌上,己方立即通知財務另需向轉讓方支付150000萬元作為第一期股權轉讓價款,己方將上述款項按照各轉讓股東的股權比例分別匯入各轉讓股東指定的如下賬戶。本協議簽訂后當日內閆家渠煤炭有限責任公司和己方共同將共管帳戶內的20_0萬元定金自動轉為股權價款,閆家渠煤炭有限責任公司和己方將上述20_0萬元款項按照各轉讓股東的股權比例分別匯入各轉讓股東指定的賬戶,各轉讓股東收到上述全部轉讓款后,將股權轉讓協議書分給各轉讓方和受讓方。各轉讓股東確保所指定的銀行賬戶明確、真實、有效,具體如下:
甲方賬戶名稱:___能源投資有限公司;
賬戶:【 】開戶銀行:【 】
乙方賬戶名稱:___商貿有限公司;
賬戶:【 】開戶銀行:【 】
丙方賬戶名稱:___商貿有限責任公司;
賬戶:【 】開戶銀行:【 】
丁方賬戶名稱:___商貿有限責任公司;
賬戶:【 】開戶銀行:【 】
戊方賬戶名稱:___商貿有限公司;
賬戶:【 】開戶銀行:【 】
3.4本協議簽訂當日,己方需將第二期股權轉讓價款50000萬元匯到各轉讓方與受讓方在銀行開立的共管賬戶內,己方即可開始辦理100%股權轉讓工商變更,轉讓各股東須積極配合己方進行工商變更登記(同時簽署工商版本的目標公司股東會決議、股權轉讓協議;見附件)。
3.5待工商變更完成2日內各轉讓股東根據股東會決議在扣除各項費用(包括處置前包干費用、評估費用等)后,按照各轉讓股東的股權比例將第二期股權轉讓價款50000萬元分別匯入各轉讓股東指定的上述賬戶。
第四條 工商變更
4.1本協議涉及的股權轉讓工商變更由己方負責辦理,轉讓股東、目標公司予以全力配合。為及時有效地實現工商變更登記,本協議簽訂時,己方應列明需轉讓方出具的有關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所需的文件清單與文本。轉讓方股東收到10000萬首付轉讓款后應出具與上述股權轉讓及股東工商變更所需的各項文件資料等(工商版本的股東變更目標公司股東會決議、股權轉讓協議),并盡最大努力配合處理審批機關提出的合理要求和質詢,以獲得審批機關對本協議及其項下交易的確認并配合本次股權轉讓的全部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工商變更登記產生的費用由己方繳納。
4.2為配合辦理股權轉讓變更登記手續,各方同意在本協議的基礎上,如有必要,簽訂只為辦理股權轉讓工商變更登記手續所需的內容簡單的股權轉讓協議等文件。各方同意有關目標公司股權轉讓的所有權利義務均應執行本協議的約定,任何一方不得用本協議以外而另行簽訂的內容較簡單的股權轉讓協議等文件抗辯或試圖推翻本協議的全部或其中任何部分。為辦理工商變更登記而另行簽訂的內容簡單的股權轉讓協議等文件不在本協議各方之間發生法律效力。
第五條 公司交接
在己方付清第一期股權轉讓價款10000萬并將第二期股權轉讓價款50000萬元匯到各轉讓股東與受讓方在銀行開立的共管賬戶后5個工作日內,雙方辦理目標公司交接,轉讓方按照本協議附件列明內容向己方進行移交;由己方書面授權委派的交接代表對移交內容簽字確認后進駐煤礦并取得目標公司實際管理和控制權。各轉讓股東授權甲方,代表轉讓方向受讓方移交煤礦。在此期間,如因甲方自身原因導致不能移交或延誤的,由甲方單獨向受讓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 債權債務
6.1 交接日之前目標公司的債權、債務均由甲方享有與承擔;交接日之后(含當日)目標公司產生全部債權債務,由己方享有與承擔。
6.2甲方在交接日依照本協議約定的內容向己方辦理財務稅務等相關資料的交接。己方認可交接日前目標公司出現的財稅問題以及所產生的所有費及負債或目標公司日后出現的或有債權、債務均由甲方獨自享有和承擔;交接日(含當日)后出現的財稅問題以及所產生的費用,由己方負責。
6.3目標公司正在履行的各項合同協議,除煤礦與當地村民因歷史沿革形成的合作或承攬關系外,其他包括但不限于勞動合同以及在經營活動中與第三方所形成的各類合同,如己方不愿意繼續履行,應當在公司交接完成后10日內提出,由甲方負責予以解除并承擔費用。
第七條 保密條款
任何一方應嚴格保守本協議內容,以及因本協議的簽訂及履行其所知曉的目標公司以及與其他雙方及關聯方有關的全部商業秘密及其他未公開信息。己方應對轉讓方作為目標公司股東期間,目標公司及轉讓方有關的生產經營與財務資料、各類文件、協議合同等各類信息等承擔嚴格保密義務,非經轉讓方一致書面同意,不得泄露,否則任何一方須給造成損害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本條款為獨立條款,對雙方均有長期的約束力。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轉讓方或可發生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8.1.1轉讓方中若有轉讓股東在協助配合己方辦理工商變更登記過程中發生遲延的(不可抗力的原因除外),則違約的轉讓股東除繼續履行本協議外,應按照應收股權轉讓款每日千分之五的違約金向己方承擔直至實際履行日止的違約金;如確有政策特殊情況,另行協商解決。
8.1.2若因轉讓方中任何一方或幾方股東的自身原因(管理部門提出的不能轉讓等原因系股東之前也不知情的其他原因除外)導致股權工商變更無法履行時,違約股東雙倍返還己方交付的定金。此外該違約股東還應按本協議交易總價的百分之十分別向其他守約的轉讓股東支付違約金。
8.2 受讓方或可發生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8.2.1若己方在本協議生效后,未按本協議約定履行付款義務,己方與目標公司共管或已經支付到位的定金無條件歸轉讓方所有。如逾期超過30日的,己方除繼續履行本協議約定的付款義務外,還應按股權轉讓總價款的每日千分之五向轉讓方承擔違約金直至實際履行日止,且轉讓方有權選擇單方解除本協議同時受讓方向轉讓方支付本協議轉讓總金額30%的違約金。
8.3 訴權行使
守約方可共同或分別行使訴權,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
9.1 本協議訂立、執行、效力及解釋均適用中國法律。
9.2 任何因本協議的解釋或履行而產生的爭議,均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通知與送達
10.1本協議的任何一方在發送本協議項下或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時,應采用書面或電子郵件的形式。通過專人送達,或傳真發送,或用掛號信件,或用電子郵件信箱遞送至下列雙方的地址或傳真號碼,或遞送至收件一方已經提前十日書面告知的其他地址或傳真號碼。
甲方地址:【 】 郵箱:【 】
傳真:【 】電話:【 】收件人:【 】
乙方地址:【 】 郵箱:【 】
傳真:【 】電話:【 】收件人:【 】
丙方地址:【 】 郵箱:【 】
傳真:【 】電話:【 】收件人:【 】
丁方地址:【 】 郵箱:【 】
傳真:【 】電話:【 】收件人:【 】
戊方地址:【 】 郵箱:【 】
傳真:【 】電話:【 】收件人:【 】
己方地址:【 】 郵箱:【 】
傳真:【 】電話:【 】收件人:【 】
10.2 任何通知均用掛號信寄出,在向收件人的地址寄送后五日即被視為已經送達。
第十一條 其他
13.1本協議自各方蓋章即生效。
13.2本協議部分條款被認定為無效或失效的并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與履行。
13.3 本協議原件一式拾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轉讓各方各執一份,己方執一份。
(以下簽字頁,無正文)
附件1:___煤礦采礦權證復印件
附件2:目標公司財產及資料清單
協議雙方簽名蓋章:
甲方:___投資有限公司(蓋章)
代表人(簽名):
乙方:___集團有限公司(蓋章)
代表人(簽名):
丙方:___商貿有限責任公司(蓋章)
代表人(簽名):
丁方:___商貿有限責任公司(蓋章)
代表人(簽名):
戊方:___商貿有限公司(蓋章)
代表人(簽名):
己方:[ ] (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