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停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通用11篇)
地下停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 篇1
轉讓方:身份證號:
受讓方:身份證號:
見證方:
甲、乙雙方在真實、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停車位使用權轉讓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一、產權約定本合同所指停車位,系具有獨立使用功能的獨立建筑空間,并不屬于必要附屬設施,也未隨該建筑地上部分的房屋產權一并轉移。
上述獨立建筑空間并未計入業主公攤面積。
甲方保證對以上車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甲方確保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經濟和民事糾紛。
二、標的本合同所指停車位,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地下負層號,具體停車位置,以平面圖確定為準。
三、使用期限甲方同意將上述停車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轉讓期限自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所屬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時止。
四、轉讓價款
1、本合同所指車位使用權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元整,乙方付款方式為第種:一次性付清全款。
乙方于本合同簽訂當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轉讓價款。
分期支付款項。
乙方于簽訂本合同當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元整,剩余款項在本合同簽訂后日內全部付清。
2、乙方遲延付款,經甲方書面催告三日內仍未支付完畢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沒收定金,并將上述車位使用權另行轉讓給其他業主。
五、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分別向公司發出權益轉讓通知書。
甲方須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上述車位的落名、產權登記等相關手續。
六、生效條件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未盡事項應協商解決。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契約收存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見證方三方執一份。
甲方:乙方:見證方:
電話:電話:
年月日
地下停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 篇2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路號小區地下車庫車位使用權轉讓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路1號小區地下車庫及其中的'車位屬甲方所有,甲方同意轉讓、乙方同意受讓號車位(摩托車位)的使用權,雙方同意不辦理所有權或使用權轉讓登記手續。(車位位置詳見附件:地下車位平面圖)
二、上述車位的使用權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使用權轉讓款總額為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三、雙方約定的付款方式為:
1、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第一次交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_________元),做為定金。
2、余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乙方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分期付清:
(1)分次付清: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間,每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最后一筆元。
(2)分次付清: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元。
四、車位交付: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乙方持本合同、轉讓款已付清的收據、身份證到甲方及小區物業公司辦理交接手續,簽署相關文件并繳納相關物業服務費用。
五、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過錯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上述車位交付乙方使用,逾期不超過30日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轉讓款總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逾期超過30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達甲方之日本合同解除),甲方承擔違約責任,按轉讓款總額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付款,或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甲方有權不交付車位,乙方逾期不超過30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款總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逾期超過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乙方之日本合同解除),將上述車位轉讓給他人,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按轉讓款總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應按每日元向甲方支付乙方接收至返還上述車位期間的車位使用費。
3、如乙方違約解除本合同,乙方繳納的定金不予退還,歸甲方所有,乙方應按每日元向甲方支付乙方接收至返還上述車位期間的車位使用費;如甲方違約解除本合同,雙倍返還定金,乙方應按每日元向甲方支付乙方接收至返還上述車位期間的車位使用費。
五、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地下停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 篇3
甲方(轉讓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真實、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 停車位使用權轉讓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一、產權約定
1.本合同所指停車位(停車設施),系具有獨立使用功能的獨立建筑空間,并不屬于必要附屬設施,也未隨該建筑地上部分的房屋產權一并轉移。上述獨立建筑空間并未計入業主公攤面積。
2.甲方保證對轉讓的停車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甲方確保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經濟和民事糾紛,沒有未付款項。
二、標的
本合同所指停車位的具體地址及編號為:__________位于 ,車位編號為:__________ 。
三、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將上述停車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轉讓期限自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至 所屬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時止。
四、轉讓價款
1.本合同所指車位使用權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 _____元),乙方付款方式為第 種:__________
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合同簽訂當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轉讓價款。
分期支付款項。乙方于簽訂本合同當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大寫) (¥ _____元),剩余款項在辦妥更名手續后五日內付清。
2.乙方遲延付款,經甲方書面催告三日內仍未支付完畢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沒收定金,并將上述車位使用權另行轉讓給其他業主。
五、產權登記
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分別向開發商( 公司)發出權益轉讓通知書。甲方須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上述車位的落名、產權登記等相關手續(稅費及規費由甲方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承擔)。
六、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按時、足額支付車位轉讓的總價款。
乙方逾期支付總價款不超過____天(含30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總價款____‰的逾期違約金。
乙方逾期支付總價款超過____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總價款____%的違約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終止,甲方有權另行處置該車位;甲方不行使解除權的,不免除乙方每日應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總價款 5 ‰的逾期違約金的責任。
2.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合同的,違約方須按本合同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并按總價款 10 %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3.本合同對違約責任另有約定的,從約定。
七、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應向 停車位 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附則
1.本協議一式二份,協議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經各方簽署后生效。
簽署時間:____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甲方(簽字):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
地下停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 篇4
甲 方:
營業執照號:
單位電話:
售樓部電話:
乙方: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證/護照號:
國籍:
中國
聯絡電話 :
聯絡地址:
購買房號:
甲方以合法方式取得位于 廣西梧州市長洲區大旺路6號 “梧州濱江學府”項目土地使用權。經批準,甲方在上述地塊建設了地下停車場(在戰時可作為人防工程使用)。現甲方應乙方要求提供車位并許可乙方使用,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同意將車位有償交乙方使用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書:
第一條、 車位基本情況
1、本合同項下的地下車位編號為“梧州濱江學府”項目地下第 號車位,車位的用途系用于停放小型汽車。
2、乙方在簽署合同之前已對本合同所涉車位的性質、位置和配套設施設備以及該車位的長度、寬度、高度、面積范圍、周邊環境布局、商業、交通和使用功能等所有物業狀況、法律狀況以及政策與市場風險均已充分了解,并確認沒有異議,乙方承諾事后不對此提出任何異議。
3、乙方基于本合同而享有對該車位排他的、獨占性的使用權,使用權的年限按政府批準的該項目土地使用年限為準(截止至2083 年 1 月 30 日止)。
4、若國家法律或當地法規、政策今后規定可以通過補繳地下空間土地出讓金的方式或其他方式獲得地下車位產權的,辦理車位產權所需的土地出讓金及其他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并自行繳納,同時辦理車位產權證的手續和所有交易費用均由乙方自行辦理和承擔;若政府要求甲方統一收取后繳納的,甲方有權代為收繳相關款項,乙方應當按甲方通知期限將該費用交由甲方繳納;若乙方未按規定繳納該費用的,由乙方承擔全部損失和后果。
5、若根據國家法律或當地法規、政策的規定,購買該車位所在建筑區劃特定要求的商品房后才具備使用該車位的資格的,乙方應當根據該法律法規政策的要求取得相應資格。若乙方不具備相應資格或該資格變更的,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后果;甲方有權依法終止本合同收回車位,雙方按本合同第八條第1款約定結算。
第二條、 合同價款:
1、該車位按個計價,甲方給予乙方優惠后總價款為人民幣 拾 萬 仟佰 拾 元整(¥ 元)(車位原價為人民幣 拾 萬
2、支付方式:
(1)一次性付清轉讓價款:在簽訂合同之日起一次性付清車位款計人民幣 拾萬 仟 佰 拾 元整(¥ 元)。
(2)銀行按揭:定購車位時支付 元整,剩余車位款計人民幣: 拾萬 仟 佰 拾 元整(¥ 元)以銀行貸款的方式在簽訂本合同后20日內支付。 (如在前述20日內無法通過上述方式支付的,乙方應當在前述20日期限屆滿后3日內一次性付清余款);
3、分期付款:定購車位時支付 元整,在簽訂本合同后 日(不可超過合同簽訂后的180日)內支付車位款計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 拾元整(¥ 元)。
第三條、交付期限:
1、乙方付清全款后,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將本合同約定的車位交付乙方使用(未付清車位轉讓款的,車位交付期限順延)。車位的風險和費用自該日期轉移由乙方承擔。如乙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交接手續,該日期視為乙方接收日,車位的風險和費用自動轉移由乙方承擔。
2、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或政府相關政策調整的影響,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予以延期。
3、如乙方在約定的交付日期前無論因任何原因未按合同約定付清全款、物業服務公司收費及其他所有費用,而甲方仍愿履行合同時,甲方無須通知乙方即有權按乙方累計逾期天數相應順延交付期限;同時,該車位損毀、滅失的風險及物業管理費等相關費用,自約定的交付日期起由乙方承擔。
4、本合同簽訂后,若今后國家法律或當地法規、政策要求車位須繳納公共維修基金、稅費或其他費用的,由乙方按政府部門相關規定和標準繳納;若政府要求甲方統一收取后繳納的,甲方有權代為收繳相關款項,乙方應當按甲方通知期限將該費用交由甲方繳納;若乙方未按規定繳納該費用的,由乙方承擔全部損失和后果。
第四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30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二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30日后,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有權不經通知將該車位另行處理,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承擔合同總金額20%的違約金,造成甲方損失的另行承擔賠償責任(含車位再次賣出后的甲方差價損失)。甲方選擇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三(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乙方發生逾期付款將喪失甲方給予的車位價款折扣優惠,乙方須在約定的車位交付期限前按照折扣前的價款總金額補足價款。
第五條、甲方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條履行交付義務的,按如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1、逾期不超過 30 天的,則自逾期之日起至甲方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應按乙方已付款的日萬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逾期超過30 天的,乙方有權自該30天屆滿后5日內書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書面通知解除合同的,甲方應按乙方已付款的 20%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權另與他人簽訂本合同項下的車位使用合同;乙方未在該期限內書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的,視為乙方同意繼續履行合同,自逾期之日起至甲方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應按乙方已付款的日萬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六條、車位建筑質量的處理
1、車位的建筑質量以甲方向乙方交付時的外觀等為標準。對質量問題,乙方應當在車位接收時書面提出。
2、乙方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改變地下空間主體結構、拆除地下空間所屬設備設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地下空間的安全和使用效能(包括但不限于向地下空間內排入廢水、廢氣或者傾倒廢棄物等),如有相關違法違規行為,乙方須負責恢復該地下空間原狀并承擔全部責任(包括因此造成政府主管部門處以的任何處罰);若因此導致甲方承擔任何責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若乙方拒絕承擔責任或賠償的,甲方有權收回并處置該車位用于抵扣相關賠償款,不足抵扣的乙方應繼續賠償。
3、乙方不得擅自對車位加建或改變其外觀,結構、用途,否則乙方應自行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包括恢復原狀、賠償損失等侵權賠償的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如屬必需改變的,乙方應征得原設計單位、政府有關部門、甲方及物業管理部門的書面同意并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因乙方使用不當、對該車位進行改造、裝修或因其他不可歸責于甲方的事由而出現的質量問題均由乙方承擔有關責任和修復費用。
4、乙方應在交付日對該車位建筑安全質量進行驗收,如有異議應當在交付日起算3日內以書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所提異議不成立的,視為甲方已按約定日期合格交付該車位。除乙方在驗收期限內提供當地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書面質量評定意見外,乙方不得拒絕或拖延接受該車位交付,否則即視為甲方已在約定日期將該車位交付乙方。
5、乙方不得因其車位內或附近存在地上、地下公共設備、共用設施(包括但不限于給排水管道、通訊管道、燃氣管道、窨井、窨井蓋、供電設施等)而向甲方提出任何解除合同、索賠或其他權利要求,并且乙方不得損毀或破壞、改動及改建前述公共設備、共用設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相關事故或設施設備損毀的,所有責任由乙方承擔。
6、由于維護公共利益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上下水、煤氣、暖氣管道、煙道、電路設施、公共污水井的檢查、維修等)或相鄰車位維修,甲方或物業公司的相關工作人員有權進入乙方所購車位,但應事先通知乙方,乙方有義務予以配合,因乙方原因,包括作為及不作為給甲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若乙方需相鄰權人配合維修,乙方應自行與相鄰權人協商維修事宜,若因相鄰權人不配合導致無法維修的,甲方不承擔責任。維修單位或人員應在維修完成后恢復原狀。
7、乙方同意為毗鄰權利人所有的車位在包括但不限于設計、建造、通行、修繕等方面提供必要的便利并不得彼此向毗鄰權利人及甲方提出任何權利主張或賠償。
8、乙方在使用道路中應當遵從甲方的提示及物業公司的管理,并不得以任何理由實施阻斷道路、封閉道路、圈占道路、毀損道路設施、隨意停放車輛及其他妨礙道路正常使用的行為,上述道路含道路中敷設的橋梁。
第七條、物業服務及公共規約:
1、 乙方使用該車位僅限于停放汽車,嚴禁用于擺放除汽車以外的任何物件,不得影響
小區的環境衛生,不得改變甲方交付時車位的現狀,并必須遵守桂林彰泰物業服務有限公司(下稱物業公司)的物業管理規定。如乙方違反規定,物業公司有權采取相應措施進行制止,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
2、 乙方應自車位交付使用起每月向物業公司交納車位物業服務費,交費標準為50元/
月·位,該費用用于地下停車庫的場地設施維護和照明用電和燈泡、地面清潔等開支。該費用不含車輛保管費。
3、 車位交付使用后,乙方須憑本協議到物業服務中心辦理登記手續,用業主IC卡錄入
車輛信息和使用信息等(每張卡工本費 元,遠程卡費用另計),如IC卡遺失,必須及時到物業服務中心辦理掛失手續,重新補卡,以免造成損失。
4、 乙方可以采取有償或無償方式將所購車位許可本小區其他業主使用。
5、 乙方將車位許可第三人使用(無論有償或無償)時,為便于對實際使用人的服務,
應事先通知物業公司,并告知第三人在物業公司辦理變更備案手續。
6、 乙方出租車位時,車位的物業服務費由乙方繳納并承擔繳納的連帶責任;乙方轉移
車位使用權的,需交清轉移之前的車位物業服務費。
第八條、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1、若本合同簽訂后,政府部門或有權機關根據國家法律或當地法規、政策的規定認定本合同無效或應當終止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由乙方向甲方結算支付已使用期限的車位使用費。
(1)車位年使用費=合同約定合同總價÷簽訂合同之日起的土地使用年限;
(2)按同地段車位租賃的市場價格向甲方支付在此期間的車位租賃費;
(3)上述第(1)(2)項租賃費不一致的,以較高者為準。甲方扣除該車位使用費后,應將乙方已支付的車位使用費余額無息返還乙方。
2、若政府部門根據國家法律或當地法規、政策的規定,對車位或車位所在建筑區域進行征收、征用的,乙方應當予以配合并按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處理,甲方不承擔任何補償責任。
3、本條上述各款雙方同意為獨立性條款,不因本合同的效力而受任何影響。
第九條、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2、使用期限內,乙方轉讓車位使用權的,本合同效力及于其受讓方,乙方的權利和義務由受讓方承受,乙方應當在轉讓后3日內將相關轉讓合同報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備案,相關資料報備之前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仍由乙方繼續承擔。
3、因履行本合同、補充協議或與之有關的一切事由導致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承擔違約責任的,出賣人的違約責任總額不超過買受人已實際支付的購房款總額的3%。
4、若因買受人未按約支付合同約定的任一款項、或該車位被查封、預查封等原因導致雙方發生糾紛的,出賣人為實現債權或解除合同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費、保全費、公告費、送達費、執行費、公證費、律師費等)均由買受人承擔
5、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合同簽訂的人民法院管轄。
6、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甲方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解除的,除雙方補簽協議予以免責外,解約方須按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的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7、本合同為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一式叁份,甲方貳份,乙方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經手人:
審核人:
合同簽訂地:
日 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地下停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 篇5
車位使用權轉讓合同
甲方: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地址:
電話:
乙方:
所購房屋系: 幢 室(施工編號, 號 室(公安編號)
身份證或營業執照號碼: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甲方系“ 花園”項目(以下簡稱“本小區”)的開發商,甲方在本小區投資建設了地下機械立體式停車庫(以下簡稱“機械車庫”);乙方是本小區內業主,有使用前述機械車庫的需要。為此,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乙方有償使用機械車庫事宜,自愿達成如下合同:
一、車位信息
1.甲方同意將本小區機械車庫中 區域 組 號(暫定編號)車位(以下簡稱“該車位”)的使用權轉讓給乙方,由乙方長期使用。該車位最大允許停車尺寸:長 mm*寬 mm*高 mm,該車位最大允許停放重量: 2噸。
2.該車位編號最終以甲方或者甲方授權的物業服務企業確定,甲方或者物業服務企業可以根據車位情況調整該車位編號。
二、使用年限
1.乙方使用該車位的年限:為 20 年,從本合同約定的移交之日開始計算;20年期滿后,如該車位能夠繼續使用的,甲方同意乙方仍可以在該車位所占有的本項目國有土地使用權剩余年限內繼續使用該車位,且無需再向甲方交納使用費。該車位所占有的本項目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剩余使用年限期滿,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如還能夠繼續使用的,應補交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及相關稅、費用由乙方承擔和繳納,但乙方不另支付甲方使用費。
2.乙方使用期間(包括無償使用期間,以下含義與此相同)該組車位的機械及相關配件出現損壞或者不能正常使用需要大修、整體更換(含100元以上的配件更換)的,所需的費用由乙方與該組車位的其他使用人共同分擔,否則甲方有權暫停乙方使用該車位,并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損失(包括因此給其他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三、使用費
1.乙方使用該車位,應向甲方一次性繳納 20 年的使用費 元(大寫: ),該費用在簽訂本合同時由乙方支付。乙方逾期支付的,按應付額的日萬分之五計算支付違約金;逾期支付超過 30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將該車位收回交給其他人使用,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且乙方已支付的費用甲方不再退還,作為支付給甲方的違約金及預期利益損失。
2.該車位移交乙方后,無論乙方是否使用該車位,乙方支付的使用轉讓費甲方不予退還。
四、交付
甲方同意在 年 月 日以前將該車位移交乙方使用,乙方應在該交付期限屆滿時到甲方接受該車位,并以前述約定的時間作為雙方實際交付時間,甲方不再另行通知;因乙方原因未按時接受該車位的,視為甲方已按合同約定時間交付該車位,該車位所產生的權利、義務、財產風險及相關費用(包括維修維護費用、運行費用、物業服務費用等)等從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日起開始由乙方承擔。但在前述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時乙方未付清使用轉讓費的,甲方有權拒絕交付該車位給乙方。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交付該車位,甲方又未提供其他車位供乙方暫時使用的,甲方應按每天 10元補償乙方損失。
五、該車位使用的特別約定
1.該車位只能作為停車使用,乙方不得改變用途,不得在車庫、車位內作隔墻、欄桿以及添加任何設施、附屬物等。
2.乙方停放的車輛長寬高尺寸及總荷載重量不得超越第一條約定的最大允許停車尺寸和重量,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在行使對該車位的使用權時,不得以任何方式或任何理由妨礙或影響相鄰車位和其他車位用戶的通行權、使用權和其他正當權利,不得占用或部分占用公共部位/通道停車,也不得破壞車庫和車位的相關設施。
4.乙方應當遵守車位使用操作規程,不得違規進行操作,因乙方違規操作造成的一切損失皆由乙方自行承擔。如相關單位對車位和車庫進行維護、檢修需要乙方配合的,乙方應積極配合,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其維護、檢修。
六、物業管理
1.該車位使用權轉讓不包含該車位日常使用、運行、維護、管理等,該車位的日常使用、運行、維護、管理等已委托物業服務企業進行管理,甲方對該車位日常使用、運行、維護、管理等不再承擔責任。
2.乙方應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車位管理服務協議》并按約定繳納日常維護維修費用、運行費用、物業服務費用等,具體繳納標準按物業服務企業相應的繳費標準執行;乙方未按規定繳納的,由此造成的后果及責任由乙方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賠償損失。
3.甲方交付該車位給乙方后,無論乙方是否使用該車位,該車位的日常維修維護費用、運行費用、物業服務費用等均由乙方承擔和繳納;乙方未繳納的,由此造成的后果及責任由乙方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賠償損失。
七、其它
1.乙方按本合同約定使用該車位,雙方同意不再辦理其他任何轉移手續,也不辦理任何登記。從該車位交付或視為交付乙方之日起,該車位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該車位毀損、滅失的,甲方不退還乙方使用費。
2.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期內,乙方可以轉讓該車位使用權,但乙方只能轉讓給本小區的業主,且受讓方使用年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剩余使用年限,超過部分無效;乙方按本約定轉讓使用權時,必須要求受讓方承諾遵守本合同中有關乙方義務的約定,并將受讓方出具的承諾及轉讓情況告知甲方或物業服務企業。乙方或受讓人未按前述約定執行的,其轉讓行為無效,甲方或物業服務企業有權不準許受讓人使用該車位,由此產生的責任及后果由乙方承擔,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賠償損失,甲方也可無償收回該車位
3.因該車位由乙方長期使用受益,雙方同意,在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使用期限內,如國家對該車位物業所有權人征收相關稅、費的,相關稅、費由乙方負責代甲方承擔,乙方應在甲方通知后5日內支付給甲方,逾期由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承擔責任。
4.除另有約定外,雙方按本合同所列地址、電話及方式進行聯絡,如有變動,應提前七天通知對方。通知方式包括:媒體廣告、郵寄、手機短信件等。所有聯絡(包括書面通知)的收訖確認為:郵寄聯絡,以簽收(乙方同住家人簽收視為乙方簽收)之時或郵件發出(以郵戳為準)后第3個工作日的中午12時為收訖(以先到的時間為準);電話聯絡以發生之時為收訖;媒體廣告、傳真、短消息等以發生后第二日的中午12時為收訖。
乙方應保證提供的聯絡地址準確無誤,如甲方按約定的聯絡地址向乙方寄出郵件后,而郵件被退回或者拒收的,視為該郵件內容已送達給乙方,由此而產生的責任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八、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存在爭議,應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向本小區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附則
1.本合同中的所有條款均由雙方經過充分協商一致,雙方已完全知曉并理解本合同全部內容,雙方對本合同內容不存在任何爭議;
2.雙方確認在簽訂本合同時已特別注意合同中涉及的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全部條款內容,并已按對方要求給予明確說明,雙方一致認可本合同內容不存在顯失公平、重大誤解等情形,是雙方協商一致的真實意思表示。
3.本合同書一式三份,由雙方簽署后生效。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與按指模):
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與按指模):
時間: 年 月 日
地下停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 篇6
甲、乙雙方在真實、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停車位使用權轉讓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一、產權約定
本合同所指停車位,系具有獨立使用功能的獨立建筑空間,并不屬于必要附屬設施,也未隨該建筑地上部分的房屋產權一并轉移。上述獨立建筑空間并未計入業主公攤面積。
甲方保證對以上車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甲方確保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經濟和民事糾紛。
二、標的
本合同所指停車位,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地下負層號,具體停車位置,以平面圖確定為準。
三、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將上述停車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轉讓期限自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所屬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時止。
四、轉讓價款
1、本合同所指車位使用權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元整,乙方付款方式為第種:
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合同簽訂當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轉讓價款。
分期支付款項。乙方于簽訂本合同當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元整,剩余款項在本合同簽訂后日內全部付清。
2、乙方遲延付款,經甲方書面催告三日內仍未支付完畢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沒收定金,并將上述車位使用權另行轉讓給其他業主。
五、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分別向公司發出權益轉讓通知書。甲方須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上述車位的落名、產權登記等相關手續。
六、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未盡事項應協商解決。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契約收存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見證方三方執一份。
甲方:乙方:見證方:
電話:電話:電話:
年月日
地下停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 篇7
協議各方: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甲方為規范小區管理,維護小區良好生活秩序,擬將自己擁有使用權的車位有償轉讓給盛達銘筑小區業主固定使用,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自愿訂立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如下,以供雙方遵照執行。
協議正文
1.甲方將位于郟縣盛達銘筑小區的 號車位,約 8 ㎡(以實測面積為準)使用權有償轉讓給乙方,車位在小區內的所屬位置(以車位所在的位置實際情況為準)。
2.轉讓給乙方的車位使用年限與盛達銘筑小區占有土地的剩余使用年限一致。即自 20xx 年 10月 16日起至 2083年 10 月 15 日止,使用期滿若國家法律規定允許自動續期的,按照國家法律規定辦理。
3.該車位使用權的轉讓費為¥ 元(大寫: 元)。乙方應當在本協議訂立時一次性付清全部轉讓價款(該轉讓價款不包括乙方正常使用車位期間應交納的物業管理費、垃圾清運費等)。
4.甲方在本協議生效并且乙方付清轉讓費后 10 日內將車位交予乙方使用,甲方在將車位交予乙方使用時為乙方辦理使用車位停車證明并向物業管理公司出具相關文件。乙方不能按上述規定將轉讓價款付清的,延期超過二十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將車位另行轉讓給其他第三方。
5.甲方轉讓給乙方的上述車位僅作為車輛停泊專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任意改變該車位的性質、外觀、結構和各類設施,若有損壞或由此產生事故,乙方除應負擔恢復原狀費用外,還應賠償造成他人的損失并承擔后果。日常使用應遵守物業管理公約及車位管理制度,且交納相應管理費用。
6. 乙方所受讓的車位目前按有關規定,暫時不能辦理產權證、土地證手續,若本協議訂立后國家法律政策規定允許辦理相應權屬證明的,甲方及時與乙方配合辦理。
7.本協議經雙方簽章,并在乙方付清轉讓價款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8.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9.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地下停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 篇8
轉讓人: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受讓人: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 編號為 的車位使用權(以下簡稱該停車位)轉讓的相關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 編號為 的停車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停車位屬性以開發商。
二、該停車位使用權的轉讓價格為¥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當日內付清。乙方所選擇的付款方式為 銀行轉賬 ,該轉讓價格不含乙方以后支付的停車場管理費。甲方付乙方本年已產生的車位管理費120元。
三、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該停車位交付給乙方,乙方檢驗合格后應在《停車位交接書》上簽字,乙方簽字后視為完成該停車位的交接。該交接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四、乙方憑甲方開具的收款票據和《停車位交接書》到物業服務公司辦理登記手續,按規定支付停車場管理費。
五、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取得車位后,甲方租用乙方該車位,租期最長不超過年月日,租金按月交付,每月租金為350元(含管理費)。
六、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按指紋后成立并生效。
七、本合同共兩頁,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以下無正文)
簽署本協議雙方當事人:
甲方: _____年 ___ 月 ___ 日
乙方: _____年 ___ 月 ___ 日
地下停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 篇9
本車位(車庫)使用權轉讓合同由以下合同當事人于 年 月
日在 市 (區/縣)簽訂。
合同雙方當事人: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轉讓車位(車庫)使用權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車位(車庫)基本情況
1、本次轉讓使用權的車位(車庫)(以下簡稱“車位(車庫)”)位于___ 小區第_____(幢/座) (地下/地上)____ __層__ __號,結構為____________,用途為_________ __,編號為____________(具體位置見附件一車位(車庫)平面圖)。
2、隨該車位(車庫)一并轉讓使用權的附屬設備、設施:___________ _ _ 。
第二條 使用年限
甲方同意將上述車位(車庫)的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乙方享有該車位(車庫)與本小區同期開發的房屋相同年限的使用權。
第三條 轉讓價格
雙方約定該車位(車庫)使用權轉讓總價款為_ _元(大寫 元)。
第四條 付款方式
雙方約定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天內,乙方一次性將總價款以 (現金/支票/其他)方式支付給甲方。
第五條 交付方式
甲方應于乙方付清的所有價款后7天內將車位(車庫)交付給乙方使用。車位(車庫)使用權的交付以雙方簽訂車位(車庫)使用權交接書為標志,如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簽訂車位(車庫)使用權交接書,視為甲方已完成交付。
第六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照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 逾期在十天之內,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 逾期超過十天后,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按照累計的逾期應付款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甲方同意后,合同繼續履行,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千分之二的違約金。
第七條 承諾與保證
1、乙方對該車位(車庫)的各項基本情況均做了充分了解。該車位(車庫存)使用權轉讓后,如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損壞由乙方承擔維修責任。
2、乙方承諾在使用該車位(車庫)過程中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社會公道,愛護公共設施、遵守物業管理部門的規章制度,自行承擔并按時交納因使用該車位(車庫)所產生的物業管理費用、電費等所有費用。
3、乙方保證不擅自改變該車位(車庫)的用途、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以及附屬設備、設施。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附則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三份,其中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
2、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經辦人(簽字): 經辦人(簽字):
地下停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 篇10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方為規范小區管理,維護小區良好生活秩序,擬將自己擁有使用權的車位有償轉讓給盛達銘筑小區業主固定使用,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自愿訂立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如下,以供雙方遵照執行。
協議正文
1.甲方將位于郟縣盛達銘筑小區的 號車位,約 _____ ㎡(以實測面積為準)使用權有償轉讓給乙方,車位在小區內的所屬位置(以車位所在的位置實際情況為準)。
2.轉讓給乙方的車位使用年限與盛達銘筑小區占有土地的剩余使用年限一致。即自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起至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使用期滿若國家法律規定允許自動續期的,按照國家法律規定辦理。
3.該車位使用權的轉讓費為_____元(大寫:_____ 元)。乙方應當在本協議訂立時一次性付清全部轉讓價款(該轉讓價款不包括乙方正常使用車位期間應交納的物業管理費、垃圾清運費等)。
4.甲方在本協議生效并且乙方付清轉讓費后 10 日內將車位交予乙方使用,甲方在將車位交予乙方使用時為乙方辦理使用車位停車證明并向物業管理公司出具相關文件。乙方不能按上述規定將轉讓價款付清的,延期超過二十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將車位另行轉讓給其他第三方。
5.甲方轉讓給乙方的上述車位僅作為車輛停泊專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任意改變該車位的性質、外觀、結構和各類設施,若有損壞或由此產生事故,乙方除應負擔恢復原狀費用外,還應賠償造成他人的損失并承擔后果。日常使用應遵守物業管理公約及車位管理制度,且交納相應管理費用。
6. 乙方所受讓的車位目前按有關規定,暫時不能辦理產權證、土地證手續,若本協議訂立后國家法律政策規定允許辦理相應權屬證明的,甲方及時與乙方配合辦理。
7.本協議經雙方簽章,并在乙方付清轉讓價款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8.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9.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地下停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 篇11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見證方:
甲、乙雙方在真實、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停車位使用權轉讓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一、產權約定
本合同所指停車位(停車設施),系具有獨立使用功能的獨立建筑空間,并不屬于必要附屬設施,也未隨該建筑地上部分的房屋產權一并轉移。上述獨立建筑空間并未計入業主公攤面積。
甲方保證對以上車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甲方確保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經濟和民事糾紛。
二、標的
本合同所指停車位,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地下負_______層_______號,具體停車位置,以平面圖確定為準。
三、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將上述停車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轉讓期限自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所屬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時止。
四、轉讓價款
1、本合同所指車位使用權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元整,乙方付款方式為第_______種:
(1)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合同簽訂當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轉讓價款。
(2)分期支付款項。乙方于簽訂本合同當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元整,剩余款項在本合同簽訂后____日內全部付清。
2、乙方遲延付款,經甲方書面催告三日內仍未支付完畢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沒收定金,并將上述車位使用權另行轉讓給其他業主。
五、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分別向公司發出權益轉讓通知書。甲方須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上述車位的落名、產權登記等相關手續(稅費及規費由甲方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承擔)。
六、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未盡事項應協商解決。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契約收存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見證方三方執一份。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見證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