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規管理工作整改報告(精選3篇)
合規管理工作整改報告 篇1
根據對照學習詳細相映篇目,邊學習邊自查,邊檢查邊整改,從學習上、思想上、規章制度上、工作作風等方面自查自糾,查缺補漏。根據《農業發展銀行‘合規管理年’活動實施方案》的要求,在各階段的學習中不斷加強業務能力和合規管理理念,嚴格按照文件要求開展工作。
一、思想學習方面
我于20xx年8月參加工作。對農發行的規章制度了解認識不夠,為了更好的融入到工作中去,借此合規管理年活動的開展,我認真學習了相關規章制度的要求,一方面對工作有了全面的了解;另一方面對農發行的規章制度、法律法規、操作規程樹立了正確的態度,在學、查、改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合規管理和風險防控意識。
在學習過程中,同時也暴露了一些問題:一時缺乏創新和舉一反三的能力,對于較為復雜的金融問題不能發現其根源;二是重業務、輕學習,平時忙于業務,沖淡了防控學習的意識,通過這次合規管理的學習,我發現業務知識必須通過學習提高加強,學習是工作的必備條件。
二、制度執行方面
我深刻認識到,防控風險對于銀行有著重要的意義,工作的.開展必須圍繞著規章制度執行,做到有法可依。作為一名銀行員工,堅持業務發展和風險防控穩步推進。通過強化內部管理約束機制,合理辦貸,嚴控風險。
在學習中我認識到了自己存在的不足,一方面對相關制度知識的欠缺造成了風險管理上的不足,而隨著對相關制度的不斷學習,逐步提高風險防控意識。貸款業務是風險防控的重點,通過貸款相關制度的學習,作為一名信貸員我認識到了制度學習的重要性。在貸款調查時做到了盡職盡責,貸款發放后及時跟蹤檢查和管理,使資產安全性得到了進一步提升,流動性與效益性也有了進一步的保障。
通過制度學習我認識到要時刻保持清醒頭腦,思想上不能有任何的懈怠,踏踏實實工作,任何違規違法的行為都是對集體,對自己的不負責。相信在今后的發展中,隨著對各項制度的學習,合規意識的不斷提升,終成為一名合格的農發行員工。
合規管理工作整改報告 篇2
隨著社會的發展和科技的進步,世界已進入信息時代。教育正朝著信息化、多元化、多媒體發展,現代的社會需要高效率、高效益、高素質的教育。一張嘴一根粉筆、一塊黑板、一本教材包打天下的方式已遠遠不能適應現代社會發展的需要。
因此,在上級指導下,鎮教研組領導下,也為了讓學生輕松地學習好知識,我校建立了運用現代教育技術,促進學校教育由應試教育向素質教育轉變,提高教育質量的指導思想。并著重強調學校的教育要以現代教育技術應用為主旋律。一學期以來,用好現代教育技術,促進教育事業發展,已經成為我校領導和教師的自覺行動。
一、我校安排一名教師兼 職負責教儀管理和自然實驗,課前準備好需要的材料,制作實驗登記卡。
二、健全教學儀器管理檔案,設立了《儀器檔案冊》、《年度增減報表》、《儀器分類賬》、《儀器借用登記冊》、《自然實驗登記》等五冊一卡。
三、自覺、合理使用教學儀器,進行多媒體教學,大部分教師能按教學內容要求充分利用現有的教學設備,上好每一節課,并做好開出記錄。
四、充分利用現有的設備、實驗材料,合理安排學生上實驗課,讓學生動手操作,提高學生的各種操作技能。
五、經常性做好教學儀器的清潔衛生工作,分門別類地把教學儀器入柜,貼上標簽。
六、教師結合教材充分運用電化教學的優勢對學生進行美感、情操教育,理想、前途教育以及愛國主義教育。
一年的工作過去了,我校在發展電化教育工作中取得了較好的成績,教師們積極地、恰當地使用電化教具進行教學。希望大家不斷努力,爭取下學年有更大的提高。
合規管理工作整改報告 篇3
良好的審判管理體制有利于規范審判行為、推動審判工作全面發展,實現司法公正與高效。目前各地審判管理工作正處于初步發展階段,理論體系不完善,工作職能發揮不均衡,先進工作經驗未推廣。面臨現行審判管理體制存在諸多弊端,我們必將重塑審判管理體制價值觀念,以期構建符合審判工作規律和新形勢的科學審判管理體制。
筆者通過深入了解部分基層法院審判管理工作情況,近幾年來各地積極探索各種審判管理模式,取得了一定成效。審判管理的專門機構已建立,審判權與監管權相對分離,但未能充分發揮審判管理應有的機制作用。工作重心仍停留在審判流程等程序性管理方面,對審判管理還缺乏更深的理論認識,無完善的審判管理體制,相關制度落實不到位。存在以上問題的原因具體如下:
一是未明確審判管理的工作目標和任務。審判管理最初是借助行政權管理的模式,之后發展為以流程管理為重心的基礎管理模式,這已不再適應新型審判需求和司法改革的需要。審判管理應逐漸成為一個獨立體系,以促進司法公正,提高辦案效率,合理配置司法資源,擴大辦案效果為工作目標。堅持依法管理、維護審判權獨立為原則。由于缺乏相應的理論基礎和指導,實踐中具體該“如何管”“管什么”無完善具體的操作模式和管理體制,導致部分法院仍簡單地認為審判管理就是管審判流程,管案件審理期限,難以發揮審判管理應有的機制作用。
二是審判管理制度的不完善,無統一標準,導致各地基層法院審判管理發展不均衡。部分基層法院積累了一定管理經驗,探索了一些新的管理模式,但未得以推廣。目前應急需加強審判管理工作調查與研究,制定較為系統的審判管理工作制度,狠抓落實,以規范基層法院各項審判管理工作。
三是未充分認識審判管理工作的價值追求。審判管理應緊緊圍繞司法公正與訴訟效率展開,要在公正與效率主題上確保審判質量,提高審判效率,合理配置資源,從而保證審判工作在全社會實現公平與正義的價值追求。
針對各地基層法院審判管理體制呈現的種種弊端,筆者對如何構建科學、合理的審判管理體制談一些初淺的看法。力求建立以程序管理為中心,以促進司法公正為主體,以獲取良好的司法效果為落腳點的科學審判管理體制。
一、科學管理體制以審判程序管理為中心。
1、傳統審判工作中“重實體輕程序”嚴重,程序不合法將直接導致實體不公。程序是實體之母,程序合法的最終目的是規范審判行為化解社會矛盾,實現法律的公平與正義。所以審判管理應突顯程序管理的中心地位,增強審判人員的程序意識,
2、審判程序管理是對立案、審判、執行全部訴訟過程進行合理、科學、有序、程序性規范,包括審判流程管理和審判程序合法性的管理。其要求建立完善的審判流程制度,實現案件流程控制權與實體審判權分立,分權制約。
流程管理將案件審理過程分為立案、移送、審理、合議、文書送達等不同環節,并對其分段管理,明確拖延辦案的責任人。落實審判管理辦公室的流程管理職責,及時做好各辦案環節的催力和審限跟蹤、預警。
3、通過案卷評查看審理程序的合法性,從案件受理、立案、送達審理的期限、審理程序的適用等方面看每個案件是否從程序上確保當事人充分行使訴權。對評查中發現的易出的程序性問題,反饋給業務庭室并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以規范審判行為。
二、科學管理體制以加強審判和執行工作管理,促進司法公正為中心
1、審判管理就是管審判和執行。創建科學的審判管理模式,應以改革審判方式和執行工作為重心。審判方式改革是我國司法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其目的在于使審判模式符合法律所追求的公平、正義和秩序的價值目標。審判方式改革應緊緊圍繞審判全過程,以審判公開為核心。審判公開是訴訟法規定的一項重要原則,其符合審判規律和發展方面,是訴訟走向民主、文明的要求,也體現了人民群眾對審判權行使的監督。落實公開審判要求全面貫徹人民陪審員參審制度,法庭審理過程、宣判公開,反對“暗箱操作”,充分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
通過加強案件質量管理,促進司法公正,落實審判管理辦公室的案件質量管理職責,嚴格審查案件實體的公正性,對二審改判或發回重審案件經審委會評議后決定是否追責,嚴格控制違法審判率。
落實審判組織負責制,行使獨立審判權,改變我國傳統法院審判體制中,案件的裁判結果經審判庭、院長層層審批的現象。使案件審判避開行政權力或其他因素的干預而缺乏公正和效率。明確規定案件審批程序和審判職責,合議庭或獨任審判對案件質量直接負責,促使審判員自覺加強質量意識和責任意識。
2、對執行工作的管理,應切實解決“執行難”問題,維護法院裁判的權威。充分運用法律賦予執行人員的強制執行權,排除執行阻力。對有財產而拒不執行或轉移、隱匿財產的被執行人,按訴訟法規定予以罰款、拘留,情節嚴重的移送公安部門偵查,追究刑事責任。負有協助執行義務的單位未按通知書協助執行工作的,依訴訟法相關規定予以罰款。目前執行難問題關鍵在,無具體的操作細則,執法環境差,無法獨立行使權行權,執行人員無完善的保護措施,建議最高院出臺相關規定,確保執行效率和效果。
整合執行力量,設立專門執行部門,法庭辦結案件歸口到執行局統一執行,避免因分散人力、物力而影響執行效率。目前有部分基層法院采取這種模式,統一調度執行裝備和人員,便于集中執行和重大案件的專項執行,取得了較好成效。
推廣移送執行和委托執行。對便于執行的民商事案件和附帶民事案件由審判庭直接移送執行部門,以便利群眾和簡化程序,對被執行財產在外地的可依法定程序委托當地法院代為執行,便于節約執行資源。積極開展積案執行,每年至少組織二次積案集中清理。
充分發揮調解機制作用,對婚姻家庭類和群體性利益案件將調解工作貫穿于訴訟全過程,力爭化解家庭和社會尖銳矛盾,案結事了。定期分析審判形勢,注重典型案例的宣傳報道,定期開展入街道、入鄉鎮的法律宣傳教育和入學校、入企業的法制講座,以增強民眾的法律知識和法律意識。
加強審判管理宣傳和理論研究,推動審判管理工作創新發展。充分發揮各地法院外網平臺作用,對審判管理的新點、亮點及時宣傳報道。定期總結審判管理工作經驗,探索新的管理方式,對審判管理的疑難或新問題積極開展調研和理論研究,借鑒先進法院的工作經驗。
四、科學管理體制應建立有效的內部監管機制,確保審判管理科學運行
落實錯案責任追究,對上級法院改判、發回重審或違法審判案件經審判委員會評議,分析錯案原因,過錯程度,將責任追究到人,以增強審判人員的責任意識,強化對審判權的制約和監督。經審判委員會研究而錯判的案件,對有過錯的委員也應追究責任。
制定系統的審判管理制度和內部考評規定,激勵干警多辦案、快辦案、辦好案。明確審判管理辦公室狠抓案件質效的職責,定期通報各庭案件質效情況,綜合分析審判形勢,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