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工作整改報告(通用3篇)
財務工作整改報告 篇1
一、工會財務管理中出現的問題
我市工會所轄13個區縣和3個開發區工會。近年來,各區、縣工會在加強財務管理工作方面進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區、縣財政劃撥工會經費尚未全部到位;部分區、縣工會財務預算管理粗放、預算約束不強、配套制度還不完善;鄉鎮、街道、社區及新建企業工會會計基礎工作薄弱等。這些問題與市場經濟形勢下工會工作的發展不相適應,其弊端日漸凸顯,亟待改善和加強。
(一)財政劃撥工會經費不到位
目前在我市十三個區、縣工會中,城三區及雁塔區工會財政劃撥工會經費相對解決得較好,其他區、縣或只解決區、縣工會機關人員的工會經費或定額劃撥經費,與足額劃撥相差甚遠,臨潼區及3個開發區至今尚未解決。
(二)稅務代收的覆蓋面不夠廣
稅務代收工會經費后,各區、縣及開發區工會的建會率及工會經費收繳率與以往相比有了大幅度提高,但仍然存在經費收繳空白點。據調查顯示,碑林區工會所屬基層單位已成立工會的有4000多家,而繳經費的只有1600多家,不到40%;雁塔區工會所屬基層單位已成立工會的有多家,而繳經費的單位只有600多家,也只達到30%。
(三)財務管理制度尚不完善,經費支出隨意性較大
有的區、縣多年來沒有制訂相關的財務制度,有的區、縣財務制度制訂的不全面、財務報銷及審批制度不明確,尤其缺少預決算管理制度,直接導致了經費支出隨意性大。決算情況表明,有的區、縣工會行政費、工會業務費超支達200%,有的經費支出不足預算的5%。有的開發區工會會計、出納一人擔任,不符合會計核算規定,財務管理基礎薄弱。
(四)財務審批報銷制度不夠規范
有的區、縣審批報銷程序中沒有會計人員審核,經辦人直接讓領導簽字報銷,待會計人員作賬時發現問題,為時已晚。還有一些財務人員審核把關不嚴,存在白條報賬及無效票據報賬的現象。有的未嚴格執行現金管理規定,支出時超限額使用現金,發放物品未附發放明細單。
(五)鄉鎮、街道工會財務工作薄弱
我市區、縣工會有181個鄉鎮、街道工會,單獨建立工會賬戶的單位很少,總體上不足10%,工會獨立管理經費的要求落實得不好。地稅代收后,工會組織迅猛發展,但也存在集中建會、突擊建會的情況。有的區、縣工會審批工會組織不規范,2-3人就成立單獨的工會委員會,有的將49個單位組成一個聯合會,這些單位既不在一個地域,也無共同的行業特點,工會組織難以單獨建立銀行賬戶,也難以對工會財務進行有效的管理和監督。
(六)人員素質不高,會計基礎工作薄弱
有些區、縣工會財務人員不具備相應專業知識,業務水平低,人員變動頻繁,同時又身兼多職。加之有的財務人員責任意識不強,存在會計核算不及時、科目使用不準確、憑證裝訂不規范等現象。有的單位未制訂票據的管理、使用制度。收經費時每人一本收據,開出的收據無人監督和管理,有的長達數年票據和錢無法收回,同時還存在提前開收據和票據丟失的現象。縣級文化宮的財務人員很少參加業務培訓,無法適應財務管理工作發展的需要。
二、原因及分析
(一)財政劃撥工會經費的問題
地稅代收后,各單位的經費收入主要分為三大塊,即地稅代收經費、財政劃撥經費及自收經費。在財政劃撥工會經費問題上,各區、縣工會都不同程度地做了一些工作,但由于區、縣財政比較困難,加之我們的協調溝通工作也不到位,導致財政劃撥的工會經費不能全部到位。
(二)工會經費收繳率不高的問題
區、縣及開發區工會認為地稅代收后經費已經比原來多了,夠花就行,認為稅務局代收多少就收多少,收不上來也沒有辦法,催繳經費工作不到位。有些單位趁著稅務局抓的不嚴,工會經費想交多少就交多少,有些單位甚至不向稅務部門申報繳納工會經費。地稅代收工會經費的信息化、網絡化工作未步入正軌,財務人員每次對代收信息進行手工分類及匯總,這樣就很難及時掌握應繳未繳及未足額繳納單位的信息,工作效率不高。
(三)財務管理基礎薄弱的問題
一是多年來對如何管好、用好工會經費重視不夠,沒有制定相應的制度來確保工會經費的合理、有效使用;二是縣級工會財務人員大多缺乏專業知識,加之培訓工作未能跟上,因此,縣、區工會財務工作不能適應形勢發展的要求。
(四)鄉鎮街道一級工會財務管理問題
我市鄉鎮、街道工會工作范圍廣,肩負的任務重,人員編制少,非公企業多問題多。如工會經費開支由行政領導審批,工會經費無法正常保證,只能依靠區縣工會的補助等,管理起來困難很大。
三、對策及建議
(一)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代收經費收繳率及財政劃撥工會經費到位率
各區、縣及開發區工會要克服地稅一代收就萬事大吉的思想,充分發揮收繳經費的主動作用,及時掌握基層單位的職工人數、工資總額情況。針對代收經費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采取與稅務局聯合下發催撥通知或與稽查局聯合檢查的方式,督促基層單位足額繳納工會經費,逐步減少收繳經費的盲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財政劃撥工會經費工作力度,在調查研究,摸清底數的基礎上,向同級黨委和政府匯報,與同級財政部門進行協調,切實將財政統發工資的行政事業單位的工會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力爭全面實現行政事業單位計撥工會經費由財政統一劃撥。
(二)加強領導,為財務人員履行職責創造條件
各單位領導要切實加強對財務工作的領導,認真研究解決經費收繳、財務管理、資金使用中的重點和難點問題;要對存在的問題,逐一檢查,尋找差距,分析原因,制定措施,限期整改;要充分調動財務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為財務人員依法按章履行職責創造條件。
(三)強化財務管理,建立健全工會各項財務制度
制度重在管理,管理重在規范。市總工會財務部已針對檢查中存在的問題,制定了一系列強化區、縣工會財務管理的工作制度。要求各單位逐步聯系實際建立和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符合當前工會財務工作實際的相關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財。
四、加強檢查指導,提升鄉鎮、街道工會財務管理工作水平
建議進一步加強對鄉鎮(街道)工會財務工作的檢查指導,根據基層單位的實際情況,25人以上的單位可單獨建立銀行賬戶,對這些單位進行規范管理。25人以下的單位及聯合會可由行政代管,但必須保證工會經費的足額計提及獨立使用。充分發揮鄉鎮(街道)工會的承上啟下的作用,在縣級、鄉鎮(街道)工會、基層工會開展以非公企業工會為重點,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為主要內容的財務規范化建設達標活動,一級抓一級,一級幫一級,一級促一級,層層落實,促使工會財務管理水平上臺階。
財務工作整改報告 篇2
根據我國現行的法規,財務會計報表編完以后,必須由注冊會計師依法進行審計。當然,除了注冊會計師審計以外,國有大中型企業還要由政府特設的審計機構進行審計,如果國家審計機構認為注冊會計師審計的內容有疑問,那么在注冊會計師審計的基礎上,國家也可以對注冊會計師已審計的內容進行復審,目的就是最終確認企業所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是否真實。
目前出現了很多虛假的財務會計報表問題,比如中國的鄭百文、藍田股份事件,美國的安然事件、世界通信、施樂公司事件等,這些公司都存在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表的問題,而且造成了較大的影響。其中有注冊會計師的責任,也有企業的責任。因此作為公司的跟單員,對于審計報表內容的理解、解讀和使用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
有時因本企業規模小,或業務涉及金額小等,合作企業一般不愿對外提供財務審計報告副本或復印件,跟單員需要堅持,也可妥協不提供審計報告復印件,但跟單員本人必須看審計報告,抄錄主要審計報告數據,以便回公司整理和向上級匯報。
(一)審計報告的作用
審計報告是注冊會計師根據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在實施了必要的審計程序后出具的、用于對被審計單位年度會計報表發表審計意見的書面文件,是審計工作的最終成果。審計報告是注冊會計師發表審計意見的載體,具有法定證明力。審計報告的.三個作用:
1、鑒證作用
注冊會計師在審計的時候,既不代表國家,也不代表企業,扮演的是一個中間人角色,以獨立身份站在客觀公正的角度,對被審計單位作出評價。他應該嚴格按照職業規則對被審單位進行審核和檢查。
2、保護作用
隨著所有權和經營權的進一步分離,有很多投資者不直接參與企業的經營活動。他們需要了解企業真實的財務信息,但又不能保證對方所提供的財務報表的真實性,那么可以請注冊會計師進行審計,通過發表審計意見的方式,告訴他們這個報表的可信度。所以審計報告對于保護投資者利益而言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3、證明作用
所謂證明,主要是針對注冊會計師而言。注冊會計師必須按照規則進行審計,如果存在問題,必須通過審計意見報告揭示出來,并向社會各界展示注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的程序和方法,以證明注冊會計師履行職責的情況,明確企業與注冊會計師雙方的責任。
財務工作整改報告 篇3
財務審計整改報告是一份重要的文書,通常用于記錄企業或組織在財務審計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議。下面將詳細介紹財務審計整改報告的內容和編寫步驟。
首先,財務審計整改報告的標題應準確反映報告的主要內容,方便讀者了解報告的范圍和目的。通常包括審計對象的名稱、具體年份和審計問題的狀況。
其次,財務審計整改報告的正文應以審計背景介紹開始。這一部分應包括對審計對象的簡要介紹,包括企業或組織的名稱、性質、規模和經營范圍等。同時,還需要說明審計的目的、范圍和時間等基本信息,以便讀者了解報告的依據和限制。
接下來,財務審計整改報告需要詳細列舉出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這些問題應按照具體的分類進行說明,以方便讀者理解和查閱。例如,對于財務會計方面的問題,可以分為財務報表準確性、會計記錄完整性、會計政策合規性等。對于內部控制方面的問題,可以分為預算管理不到位、資產保護不完善、審批流程不規范等。需要注意的是,每個問題應詳細描述其具體情況,并提供相關的數據和分析。
在財務審計整改報告的后續部分,應針對上述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議。整改措施應具體明確,并提供相關的行動計劃或時間表,以確保問題能夠得到解決。建議通常包括對內部控制流程的改進、會計政策和準則的修訂、員工培訓和溝通等方面的建議。此外,也可以提供其他相關建議,如合規性管理、風險管理等,以提高企業或組織的整體管理水平。
最后,財務審計整改報告的結尾部分通常包括對整改措施的重要性和可行性進行總結。同時,還可以明確對報告的審核和驗證方式,以保證報告的真實性和有效性。此外,還需要提供相關附件,如抽樣調查數據、會計憑證和文件等,以便讀者了解審計依據和證據。
總而言之,財務審計整改報告應以準確的標題開始,整體上需要詳細、具體且生動地描述審計的過程、發現的問題和提出的整改措施和建議。通過報告的編寫,能夠全面展示企業或組織在財務管理方面的狀況,并為其未來的發展提供有益的參考和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