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安全責任書(精選7篇)
簽訂安全責任書 篇1
甲方: 法人代表:
地址: 電 話:
乙方(幼兒 的監護人): 與被監護人關系:
性別: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地址:
乙方是幼兒 (以下簡稱“幼兒”)的法定監護人,乙方自愿申請將幼兒自 年 月 日起送入甲方就讀,甲方接受其入讀申請。
保護幼兒的生命安全、關愛幼兒的身心健康,是幼兒園和家長的共同責任,為確保幼兒在上學、放學的接送過程中平安順利,促進家、園和諧,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省、市、縣安全工作要求,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特簽訂本學年安全接送幼兒責任書。
第一條 基本接送制度
1. 指定接送人制度
嚴格接送卡制度,幼兒需由經乙方確認的指定接送人憑貼有其照片的《幼兒接送卡》接送,否則原則上不予以接送。送孩子入園時,家長必須面對面將孩子交給本班教師,并與教師交代好,方可持接送卡離園;接孩子離園時,必須出示接送卡,否則孩子不能接走。
2. 代接制度
當出現指定接送人不能接送幼兒的情況時,必須由乙方提前電話通知班上老師,指定其他人進行臨時性接送。甲方可要求乙方所指定的臨時接送人在出具乙方書面簽署的《長青藤國際幼稚園接送授權委托書》及臨時接送人本人身份證后,方可接送幼兒。
3. 車輛停放制度
接送幼兒時,請將車輛等一律排放在幼兒園門外的規定區域內。
4. 按時接送制度
來園時間: 離園時間: 請家長按本園作息時間準時接送幼兒,以保證幼兒在園期間的正常學習和生活;家長不得在活動室內長時間逗留,以免影響幼兒正常學習和生活;幼兒因身體狀況、行為、情緒有異常情況或病、事假等,不能按時到園,家長應及時告知甲方,以便靈活處理,幼兒返園時,應把假條補到班主任處。
孩子有事、有病不能到園,家長必須向本班教師請假。接孩子后必須盡快離園,不得在園內逗留、玩耍,以防意外。
5.禁帶品制度
幼兒來園時不得攜帶危險物品(如:硬幣、小玻璃球、紐扣、火柴、打火機、小剪刀、別針、小刀和有刺的物品等),以免自傷和傷害他人;不得佩帶貴重首飾(如:項鏈、戒指、手鐲、耳環、玉佩等),以防損壞、丟失和誤吞。
6.環境維護制度
為了保證園內衛生的整潔,嚴禁在園內吸煙、吐痰、隨地大小便,瓜皮果殼等廢棄物品請自覺投入果皮箱內。同時,家長應注意幼兒的飲食衛生安全,教育幼兒不得帶零食入園,更不能在流動攤點給幼兒買零食吃,以防幼兒在吃零食時發生食物中毒。
二. 園車接送制度
甲方每天安排園車接送幼兒,乙方如有需要,甲方應在收到乙方乘車申請和乘車費用后,在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安排幼兒乘車。
接送期間,甲乙雙方責任如下:
甲方責任
(1)嚴格貫徹指定接送人制度,認真按照本協議的約定辦理,以確保幼兒的人身安全。如遇特殊情況應及時主動與乙方聯系。
(2)確保園車為幼兒專用車,除接送老師和司機以外的成人不能乘坐。
(3)確保接送幼兒的園車是經交通管理部門檢查合格的車輛,并定期檢查維護車輛,以杜絕安全隱患。
(4)密切與交通管理、公安交警等部門的聯系,加強對幼兒進行交通安全法規教育。 乙方責任
(1)嚴格遵守指定人接送制度,按照協議的約定積極配合甲方工作。
(2)如無特殊情況,保證按時接送幼兒。如果需要乘坐園車的,必須在規定時間前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陪同幼兒候車,并將幼兒交至接送老師手中。乙方如有特殊情況需臨時更改接送路線或接送時間(注:在我園園車運行的路線和時間內),必須先按下述時間要求與接車老師聯系,以便甲方及時進行妥善安排:
早上送有變動:提前一天下午5:00之前通知接車老師;
下午接有變動:在4:00之前通知接送車老師。
(4)教育幼兒文明乘車、愛護車輛,如有意損壞,則由乙方負責賠償。
(5)確保與甲方之間的聯系暢通,乙方電話號碼如有更改,須及時通知接送車老師和幼兒本班老師。
(6)乙方或其指定的接送人在接上幼兒后包括離園前,應自行負責幼兒的安全,如在此期間內發生意外,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三條 協議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甲乙方簽字(蓋章)確認后生效。
甲方:清遠市清城區長青藤幼兒園 乙方:
(蓋章)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幼兒班級:
幼兒姓名: 幼兒家長(監護人)簽字:
家庭住址: 家長聯系電話:
本班教師: 班主任聯系電話:
簽訂安全責任書 篇2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針,不斷增強教師的安全防范意識,堅決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特簽定本責任書:
1、認真參加值日工作,加強課間巡視,及時處理偶發事件,阻止學生玩不正當的游戲、危險性活動。上學、放學在校門口值勤,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2、學生集會、大掃除、觀看影劇、郊游等,任課教師根據學校安排進入相應的班級,幫助班主任維持秩序。
3、重視做好“雙差生”的幫教工作,任課教師不能體罰、變相體罰、漫罵、驅趕學生。
4、要關注學生行為。學生出現行為異常時,要及時詢問、家訪、教育,防止意外發生。
5、寒暑假、節日、雙休日,未經學校同意,不得讓學生來校,或組織學生外出活動。
6、放學后,任課教師若滯留學生,必須在場,不能出現教師已離校,學生還留在學校的現象。
7、按時放學,未經學校同意,不得提前放學。若氣候惡劣,要及時帶領學生安全離校。
8、學生早上進校后,教師不準以任何理由讓其離校。無特殊情況,課間不得指派學生外出買東西。
9、為維持正常的進行秩序,任何教師未經教導處同意,不得擅自調課,無特殊情況,課堂中不得中途擅自離開。
10、學校實行“首遇負責”制度,對首先遇到事故的教師要負起責任,及時處理。教師一旦遇到事故就要高度負責,妥善處理好事故。
學校對任課教師教育管理做得好的給予獎勵,對教育管理不力、玩忽職守、違反制度而造成事故的,要批評教育,并追究責任。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學校與任課教師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校長 任課教師
簽字人: 簽字人:
簽訂安全責任書 篇3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在關注孩子健康成長的同時,我校要求家長們時時刻刻以身作則,并及時加強對子女交通安全、游戲安全、活動安全、游泳安全、防火、防電、禁毒、防綁架等教育,增強“安全無小事”的意識,教育子女有關常識,注重引導、培養和提高子女自救自護的能力,做到責任到位,確保安全。
學生在校期間,教師要對學生進行安全管理教育,校外由家長負責,在校外學生發生交通意外、溺水、中毒、觸電、打架斗毆等惡性事故由家長負責。為了學生的安全,做到分工合作,責任明確,學校與家長簽訂以下安全責任書:
一、教育子女按時到校上課,有事或有病必須向學校老師請假,放學及時回家,注意道路交通安全、瞻前顧后,做到“一看二聽三通過”,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鬧、嬉戲,低年級的就學子女需要家長親自接送,以防意外。
二、教育子女在學校要聽從老師的教導,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確保課間活動的安全,及時將子女的病情告之學校領導或有關老師,加以防范。同學間的玩耍應該有禮、有度。嚴禁在校內打鬧。不準打架斗毆,不準攜帶管制刀具以及其它危害他人生命的器械。
三、學生嚴重違反學校紀律,屢教不改,學校不將該生列入各種救助、補助對象。 四、教育子女在雙休日、節假日期間在家或外出的活動安全,如有外出活動須有家長親自陪同,詳細指導活動以防不測。
五、教育子女在家中不得獨自使用有關電器設備,要了解用電常識,不得使用液化氣燒火,不得將子女獨自一人反鎖在屋里,確保安全。
六、教育子女上下課、放學時進出教室和校門不得擁擠,不得在教室、走廊、過道追逐打鬧,特別要注意低年級孩子上下樓梯的管理。
七、教育子女嚴禁擅自外出,野炊、燒烤,要學法、知法、守法,做好防火、防震,平時不與陌生人接觸來往,以防上當受騙。
八、教育子女不吸煙,不飲酒,嚴禁在學校內燃放煙花爆竹,禁止攜帶煙花、爆竹、火柴、打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進校,不得使用學校帶電物品。
九、教育子女不進入歌廳、舞廳、游戲機室。
十、注意食品衛生安全,不吃“三無”食品及過期變質食品,防止食品中毒。 十一、陪同子女外出時,子女著裝醒目,并注意乘車安全,未滿12周歲的子女嚴禁騎自行車上路,嚴禁摩托車后載有未滿12周歲的子女,嚴禁駕駛“三無”摩托車或已報廢的摩托車運載子女。
十二、禁止子女帶刀具、彈弓和其他危險物品進入校園,禁止子女玩各種危險游戲。 十三、禁止子女玩火、玩水。玩電。
十四、嚴禁子女酗酒鬧事、猜拳、打架斗毆。
十五、禁止子女爬高上梯、跳教室宿舍窗臺、外出游走。
十六、建立學生外出請假報告制度,不管在家或在校,需要外出時,都要向家長或老師講明才能外出,以免老師、家長擔心。
十七、子女患有特殊疾病或具有特異體質,家長必須告知其班主任。
十八、學生在校生病,由班主任聯系家長送去就醫。家長接到通知后,必須迅速趕到。
十九、嚴禁孩子擅自離校出走。
二十、教育孩子認真遵守《新民中心校學生宿舍管理制度》,注意住校安全。
為了您的子女的安全、家庭幸福,特擬定此責任書,以示責任。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學校: 班級:
班主任(簽字):
簽訂安全責任書 篇4
尊敬的學生家長:
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防患措施落到實處,切實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為學生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環境,特與學生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內容如下: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二、家長應了解學生遵守學校常規要求情況,做到家校聯合,齊抓共管。
三、家長要對學生進行如下安全教育和管理,教育學生自覺遵守安全常規:
1.教育學生嚴格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按時上學,按時回家,不在路上逗留。
2.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未滿12周歲學生不騎自行車上學、放學。過馬路走人行橫道線,左右看,做到無車確保安全時通過。暑假及外出期間不得乘坐無證車輛、超載超速車輛及小貨車、農用車等非客運營運車輛,杜絕多人乘坐電動三輪車和摩托三輪車。
3.教育學生不要在無家長監護下到河邊洗手或洗澡。
4.教育學生不到危險的地方玩耍,不翻院墻,不在有電的地方經過和逗留,不爬籃球架、墻壁、登樓梯扶手等。
5.教育學生不私自帶小刀、鐵釘、打火機等危險物品到學校,不玩易燃易爆物品,如煙花、爆竹等。
6.教育學生不做危險性游戲,不追逐、打鬧,不打架斗毆。如發現打架斗毆一律開除。
7.教育學生注意食品衛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注意個人衛生,防止流行性疾病的傳染。
8.教育學生不進電子游戲廳和網吧玩游戲,不看淫穢書籍、圖片、影視等。
四、請家長遵守交通法則,遵守學校規定,維護好路隊秩序,在接送范圍內接送學生。
五、上述要求希望家長教育學生認真遵照執行,如因家長安全教育不得力,學生不遵守學校安全規章制度,造成學生安全事故的,其責任由學生家長自負,與學校及班主任無關。
六、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學校家長各存一份。本責任書如有欠妥之處,以國家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準。
班 級: 學生姓名:
學生家長(簽字): 家長電話:
校 長(簽字): 校長電話:
簽訂安全責任書 篇5
為切實搞好學生的安全工作,進一步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杜絕重大事故的發生,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近日,王石小學和各班主任老師簽訂了安全責任書。
在責任書中要求班主任利用每周班會時間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并按照學校要求開展好各種應急演練活動。班主任及時檢查本班內對學生安全存在的隱患,及時處理,處理不了的要報告學校,由學校統一處理。加強對學生在樓道、樓梯、過道、教室前后等出入通道的管理;加強校內體育器械的使用管理工作;加強學生飲食衛生管理,確保學生在校園內無飲食、衛生而造成傷亡現象發生;抓好學生外出時的安全,組織學生搞好學生上、放學的途中安全;搞好學生假期中的人身安全。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簽訂安全責任書 篇6
尊敬的各位家長:
幼兒是祖國的未來,家長的希望。幼兒的安全是幼兒健康發展、成長的基礎,也是全社會普遍關注的問題,您的孩子送到我們幼兒園來就讀,是您對我園的信任。我園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制定了《幼兒安全管理制度》、《幼兒安全預防制度》、《幼兒衛生保健制度》等,使得您的孩子能在我園安全、健康、快樂地全面發展。現就幼兒的安全特與家長簽訂如下協議:
1、家長接送幼兒入園離園,請自覺遵守幼兒園的作息時間表,及時接送幼兒入園離園。(早上8∶00入園,下午 4∶30接孩子離園。)如無特殊情況,不要隨意接幼兒離園,如有特殊情況必須中途早接,班里老師要問明情況,請家長耐心配合。
2、家長每天早上必須親自接送幼兒到園,并將幼兒親自送交老師。家長要固定一個或幾個家庭成員接送,有特殊情況別人代接的,要提前通知幼兒所在班級老師。
3、禁止幼兒攜帶刀具、鐵釘、火柴、煙花爆竹、玻璃等危險物品入園,在送孩子入園前,要對孩子的書包、口袋檢查一遍,看幼兒身上有無不安全器物。
4、接幼兒離園,家長要提醒幼兒主動與老師說“再見”。
5、孩子離開老師,由家長帶走后停留在幼兒園玩耍,家長有監護責任,如發生意外,其責任自負。 6、孩子有身體不適及特殊情況一定要和老師交待清楚,不要隱瞞。
7、為安全起見,不要給孩子穿長帶子鞋,長帶子衣服,孩子的著裝應簡潔舒適、便于運動。幼兒在園期間最好不帶裝飾性物品或貴重首飾,以防丟失或吞食造成意外。
8、家長應注意幼兒的飲食衛生安全,教育幼兒不帶零食入園,不吃冷飲,更不能在游動攤點給幼兒買零食吃,若幼兒在吃零食時發生安全事故,幼兒園不承擔任何責任。
9、家長應勤給幼兒剪指甲,教育幼兒不在園內亂扔果皮、紙屑、愛護公共財產,培養幼兒愛清潔、講衛生的良好習慣。
10、家長在接送幼兒途中,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由家長本人親自接送,教育孩子過馬路要靠右行走,不在馬路上追逐、打鬧、嬉戲,遵守交通規則,若在途中出現安全問題,幼兒園不負任何責任,責任自負。
11、為減少因幼兒發生意外事故引起的爭端和經濟損失,本著自愿的原則,幼兒園每學期開學時組織幼兒參加集體意外傷害保險,家長本著自愿參加的原則為您的孩子投保。如果確有特殊情況不愿入保者,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幼兒園不負任何責任。
12、幼兒之間在共同玩耍的過程中,難免會產生一些爭執矛盾,產生些小的摩擦,家長之間要相互包容。如有特殊情況要盡快找老師反映,由幼兒園進行協調處理。家長不能擅自找孩子解決問題,如因此造成不良后果,責任自負。
13、家長要配合幼兒園做好幼兒的安全工作,加強對幼兒安全意識的培養,教育幼兒不動手打人,不做危險動作,不做不安全的游戲。
14、家長應引導和督導其孩子每天堅持早睡早起,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 15、家長通訊聯系方式和家庭住址發生變化的,應及時告知本班教師。
各位家長,幼兒的安全,是幼兒教育工作重中之重,是幼兒健康成長的前提,和諧的教育教學環境,要靠家長和幼兒園共同來營造,希望家長能積極配合我們的工作。高度重視幼兒安全,自覺遵守以上條約。謝謝您的合作與支持!
家長聯系電話: 幼兒家長簽名: 班主任簽名: 劉孜
永康鎮中心幼兒園 20xx年2月23日
簽訂安全責任書 篇7
為了切實加強幼兒園安全工作,促進幼兒園健康發展,各幼兒園必須履行以下安全工作職責:
一、制訂和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幼兒園園長或主辦者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辦園的一切安全工作。幼兒園要與班級和其他參與幼兒教育和管理的人員簽訂安全責任狀,做到安全責任人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標。
二、加強園舍和設備的安全管理。
1、幼兒園園舍和活動場所必須要設置圍墻或柵欄,實行封閉式管理。
2、要組織人員對園舍和大型玩具的安全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和維護。及時更換和淘汰過時和有安全隱患的玩具。
3、購置和自制玩具,要嚴格執行國家的安全和衛生標準,要經常清洗桌面玩具。
4、加強用水用電安全,幼兒的飲用水必須清潔安全。園內電線線路要經常檢查,防止電線脫皮,防止漏電、觸電。
三、要加強食品衛生的安全管理。
1、要制訂和落實食品采購制度。幼兒的食用點心、大米、蔬菜、食用油等要定點采購,要與供貨商簽訂供銷合同。嚴禁采購劣質和過期的食物。
2、要保持食堂的清潔衛生,做到“三防”,即防塵、防蠅、防鼠。炊具和幼兒用的餐具要經常清洗和消毒,防止病從口入。用膳的幼兒園必須辦理衛生許可證。
3、幼兒園食品貯藏間必須安全可靠,要專人專管,做到人走上鎖,嚴防無關人員出入,防止人為投毒。
4、要加強對食堂工作人員的管理。食堂人員必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的身體檢查,并持有健康證件。
四、要加強接送車輛的安全的管理。
1、有接送幼兒任務的幼兒園,要確保交通工具的安全,車況一定符合客運運營標準,嚴禁使用報廢車輛、三輪車等不符合條件的交通工具接送幼兒。
2、接送幼兒的車輛要經過交警部門的安全檢測,司機和車輛辦了保險,證照齊全才可以用于接送幼兒。
3、嚴禁超員接送幼兒,車廂內必須有教師隨車監護。
4、使用非自家車輛接送的幼兒園,要與接送車輛司機簽訂安全責任狀。
5、嚴禁接送幼兒車輛進入中小學校園,在校門外清點幼兒人數后上、下車。
五、其它安全管理。
1、在沒有家長來園接幼兒的情況下,要派專人看管,必要時要送幼兒回家,不得讓幼兒自行獨自回家。
2、組織戶外游戲和外出參觀、踏青或其他活動,一定要嚴密組織,指派專人負責,確保幼兒的安全。
3、要加強對幼兒的安全教育,增強幼兒的安全防范意識和安全自我救助能力。
4、要制訂并執行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幼兒園發生安全隱患和安全事故要根據預案進行緊急處理,并向所在中心小學和有關部門報告。
幼兒園應自覺接受主管部門的安全檢查。幼兒園出現安全事故,根據情節輕重,要追究辦園者或園長的相應責任,造成嚴重社會影響和重大傷亡以及經濟損失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樟塘小學校長(簽字):
幼 兒 園 園 長(簽字):
20xx-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