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一崗雙責責任書(精選3篇)
學校一崗雙責責任書 篇1
一、目標與任務:
學校校園安全目標:保持學校政治穩定和良好的校園治安秩序,確保師生員工和學校財產安全,實現全年無重大刑事案件,無火災,無重大治安案件及重大責任事故。
1. 保持政治穩定,反對邪教,防止和杜絕集體上訪、罷工、罷課、失泄密等影響社會和校園安定的重大事件發生。
2. 維護校園治安秩序,防止和杜絕各類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重大責任事故發生。健全完善各項治安管理、安全防范制度和措施。完善校園安全防范機制。使校園“五防”(防火、防盜、防毒、防暴、防意外傷害事故)工作落到實處。
3. 建立校園安全責任制度,完善校園安全防范管理責任制。
二、責任與要求。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要按照《校園治安安全責任書》所規定的目標任務,層層分解落實責任,確保校園治安安全任務的完成。
1. 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承擔該部門安全工作的全部責任。
2. 層層落實校園安全責任。各部門要根據校園治安安全目標的要求與下屬教職工簽訂目標責任書,確保校園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3. 制定教育計劃,對教職工、學生進行法制、紀律、消防、安全常識、安全防范等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4. 加強對本部門物品和重點部位的管理,要根據實際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防范措施,把安全責任落實到人,保證學校財產的安全。
5. 各部門要認真組織好部門內部的集體活動,活動前要進行安全教育,要可靠的安全措施,杜絕人身傷亡事故和其它意外事故的發生。嚴禁組織無安全措施的集體活動。
6. 做好外來聘用人員(包括建筑工人、臨時工)的管理、教育工作。要按學校有關規定對本部門使用的臨時聘用人員嚴格管理,嚴格進行核查登記,辦理各種使用、暫住手續。堅持“誰用人,誰管理”的原則,教育外來聘用人員遵紀守法,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杜絕發生各種不軌行為。
7. 建立校園安全工作檢查制度。各部門每季度至少要對本部門的治安安全工作情況檢查一次,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本部門不能整改的要分析原因,提出建議,寫出報告,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由學校校園安全領導小組研究整改。
8. 建立校園安全工作檔案,逐步使校園安全工作規范化、制度化。
9. 對校園安全重點要害部位的防火、防盜,要落實防范責任人和防范措施,確保重點要害部位的安全。各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按照《金山區第一實驗小學消防安全制度》的規定執行。
三、考核與獎懲。
1. 學校每學期組織一次校園安全工作檢查,對重點要害部位進行不定期抽查,每年底進行一次大檢查。
2. 根據《金山區第一實驗小學校園安全責任書》考核合格的部門,在年終考核的基礎上,評選出學校安全工作先進集體及先進個人,予以表彰獎勵。
3. 對不合格的部門實行“一票否決制”,本年度不能評為先進集體,主要負責人不能評為先進個人。對出現責任事故的單位,視情節對該部門及其主要負責和當事人予以通報并給予適當的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四、其它:
本責任書有效期為簽字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學校校園安全領導小組負責人: 責任部門負責人:
(簽字) (簽字)
x年x月x 日x 年 x月x 日
學校一崗雙責責任書 篇2
一、“誰的課堂誰負責”,教師對于缺勤的學生要及時了解情況,并及時通知班主任。
二、體育教師上體育課要將學生限定在操場上、在自己的視線范圍內活動,教育學生按老師規定的項目進行規范訓練。
三、教師辦公室要保持潔凈,物品擺放要整齊。
(1)不要將貴重物品放在辦公室,無人時要鎖門,以防丟失物品。
(2)注意節約用電。
(3)辦公室嚴禁私拉電線,嚴禁使用學校規定以外的電器。
四、嚴禁任課教師將學生趕出教室。
五、教師禁止對學生進行體罰和變相體罰。
六、值日教師要在校門口值班護送學生放學,確保學生安全。
七、全體教師要掌握有關安全知識。要學會對緊急突發事件的處理。
八、教師要了解并掌握學校的《安全工作管理實施方案》。
九、針對上課時出現的意外情況,如生病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教師要及時作出處理,并組織好學生,切實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
十、維護好學生秩序,避免出現起哄、擁擠等現象,不得讓學生隨意離開課堂。確有特殊情況的,要及時向學校匯報。
十一、要維護好課堂秩序,防止出現打架斗毆等傷害學生人身安全的事故。
十二、教師要對學生進行心理健康教育,尊重學生的人格尊嚴,妥善化解各種矛盾,保證課堂教學順利進行。
以上各項屬全員責任,所有代課教師代哪個班分屬哪個班,凡是在校期間本班學生出現的安全責任事故實行本班教師全員責任制,特別是上課期間出現的安全責任事故實行“首問制”,代課教師負有不可推卸的安全責任。
學校一崗雙責責任書 篇3
一、責任內容
(一)局黨組對文體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指導、督促、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二)局黨組書記、局長對發改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對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
局黨組成員根據分工,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責,對分管股室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
(三)局黨組領導班子在廉政建設中承擔以下領導責任:
1.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納入黨組工作議事日程。局每半年召開一次廉政工作專題會議,分析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狀況,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針對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對策,制定黨風廉政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2.加大黨風廉政建設的宣傳教育力度,提高責任意識,組織干部職工學習黨和國家領導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理論,及時傳達上級反腐倡廉的文件和指示,深入進行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和廉政教育。
3.抓好發改系統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查處違法違紀案件和糾正行業不正之風等工作的落實。對責任范圍內發生的重大問題,要及時處理并向上級報告。
4.履行監督職責,對責任范圍內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領導干部和干部隊伍的廉潔自律情況進行監督。在檢查、考核、總結、述職、匯報中要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列入專項內容。
(五)股室負責人在黨風廉政建設中承擔以下領導責任:
1.抓好職責范圍內黨風廉政建設的決策和工作部署的落實。針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存在的傾向性問題,進行研究,提出階段性工作意見和整改要求。
2.加強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領導和指導。各黨組成員對分管范圍內的反腐倡廉工作定期檢查,督促各股室完成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目標任務。每年至少兩次以上聽取股室工作匯報。
3.加強對單位干部職工的黨風廉政教育,提高 干部職工的思想政治素質,做到公平執審,文明執法,堅決禁止干部以權謀私,防止違法違紀行為發生。
4.模范遵守黨的紀律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帶頭執行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有關規定。管好家屬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5.按照“一崗雙責”的要求,認真履行職責,協調一致,形成合力,對股室的工作人員履行崗位責任和廉潔從政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二、責任考核
(一)局黨組負責領導、組織對本系統領導干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的考核。考核工作要與領導班子考核、干部考核和業務工作目標考核等結合進行,必要時應組織專門考核。
(二)對黨員領導干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的全面考核每年進行一至二次。結合領導班子考察和公務員年度考核等工作進行。采取全面考核結果與平時專項工作的檢查相結合,綜合全局的考核(檢查)情況,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
三、責任追究
對本單位或分管責任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不重視,不履行或不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崗位職責,甚至發生重大違法違紀問題的,責任追究應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及有關法律法規進行。
四、本責任書由發改局黨組負責監督實施。
中共遠安縣發展和改革局黨組黨組書記:(蓋章)(簽字)
分管領導:(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