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行政貸款流程書(精選3篇)
銀行行政貸款流程書 篇1
我們可以為政府機關提供相關的法律服務,構建法律事務工作長效機制,發揮中心作為政府及其部門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參謀、助手和顧問的作用。
在行政決策或進行社會公共事務管理活動、政府采購、投資等方面做到程序合法,內容合規,避免引發行政訴訟。
(一)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
協助政府做好重大決策前的基礎性工作,在重大決策方面的做好合法性審查,減少行政決策的盲目性、隨意性,避免因決策失誤,使政府的管理決策規范化、法制化。
形成“事前全面防范、事中全面控制,事后及時補救”的政府法律事務風險防范機制,有效提高決策水平。
主要服務:(1)提供行政咨詢,擬定決策方案,協助中樞系統對決策方案進行評估;(2)為政府收集處理各類行政信息,為決策中樞系統服務;(3)為決策的實施提供及時信息反饋,驗證決策的正確性,及時修正決策方向或彌補遺漏,避免重大決策失誤;(4)其它有關政府決策行為的法律事務。
(二)代理參加訴訟或處理涉及政府的非訴訟民事糾紛等
政府在行政決策、履行社會公共職能和參與經濟活動等過程中,涉及到的訴訟和非訴法律事務逐步增多,面臨的涉法風險日漸增大。
因此我們針對行政行為的性質、特征為政府提供法律服務,建立健全政府法律事務風險防范機制。
我們的服務有:
主要服務:(1)代理參加各類行政、民事等訴訟;(2)協助政府機關的非訴執行;(3)為政府處理非訴行政、民事糾紛;(4)協助法制辦的調解工作;(5)協助涉及訴訟和非訴其他方面的業務。
(三)代表政府草擬、簽訂合同及進行談判
接受委托,參與招商引資、項目投資、政府采購等談判和其他經濟貿易談判,草擬、修改、審查以政府名義簽訂的合同(協議)以及其他有關法律事務文件。
主要服務:(1)代理參加招商引資、項目投資的談判;(2)擬定各項合同書和其他規范性文件;(3)代理簽訂合同;(4)代理政府進行各項民事行為。
(四)向政府提供國家有關法律信息
及時為政府提供國家最新的法律信息,保證政府行為的正確、有效實施,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主要服務內容:(1)提供國家最新的法律信息;(2)對政策、法規的合法性提出建議;(3)協助收集、匯編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文件;(4)其它向政府提供法律信息的活動。
(五)協助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協助政府加強法律事務工作隊伍職業道德教育,不同崗位針對性培訓;協助政府加強對公民進行普法教育,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識,組織、策劃法制宣傳教育活動。
主要服務:(1)加強行政執法人員法律培訓;(2)定期配合政府進行法制宣傳;(3)制定組織法制宣傳教育方案;(4)協助做好其它法律宣傳活動。
(六)政府委托其他專項法律事務
銀行行政貸款流程書 篇2
一、編制貨款支付計劃表
供應商貨款結算實行計劃審批制度,每月6日前,根據供應商貨款支付計劃分結算地點、經營方式編制“供應商貨款支付計劃表”并報送總部結算中心審核,總部結算中心初步審核并經領導簽批后,按批準的供應商貨款支付計劃結算貨款。
附樣表:
供應商貨款支付計劃表
填報單位:______店金額單位:萬元
項目
一、資金期初金額二、預計本月現金收入三、貨款結算計劃
1、本月計劃預付貨款金額(只限經銷)
___月份總計劃
___月份總部計
劃
___月份本地(中心店)計劃
備注
2、上月貨款未付金額
3、本月計劃付上月貨款金額其中:①經銷貨款金額
②代銷(含扣率代銷)貨款金額③聯營(含租賃)貨款金額
4、以前月份貨款未付金額
5、本月計劃付以前月份貨款金額其中:①經銷貨款金額
②代銷(含扣率代銷)貨款金額③聯營(含租賃)貨款金額小計:本月預計付款金額(1+3+5)四、稅金
資金余額
96652
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制表人:
二、供應商貨款結算
(一)結算系統操作流程:
(二)結算管理模塊操作流程:
門店結算員只負責賬期<30天(一般為15天、10天或7天)的結算單生成工作。
除經銷結算單在生成前需要進行單據勾對外(按入庫單據、勾單結算即為勾對),其他經營方式結算單的生成、審核流程與經銷結算單操作流程相同。
下面以經銷結算單為例進行說明。
1、經銷結算單據勾對:登錄富基財務系統→管理角色→結算管理→[30617]經銷單據勾對,如圖2-1所示界面:
圖2-1
2-2
所示界面,設置查詢條件“狀態=已審核、門店=___店、供應商=______編碼,邏輯選項中,組合條件選“并且”,同等條件選“或者”。
圖2-2
2-3所示
界面,根據“經銷結算單據匯總表”與圖中相對應的單據進行選擇,對需結算的進貨單據
消)。
圖
2-3
勾對單據進行取消操作),如圖2-4所示界面:
圖2-4
2、經銷結算單生成:登錄富基財務系統→管理角色→結算管理→[30601]供應商結算單生成,如圖2-5所示界面:
銀行行政貸款流程書 篇3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方與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的 (簡稱“既有合 同”)正在履行中,現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就合同主體變更及保證條款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同主體變更條款
1、本協議各方同意丙方取代乙方成為“既有合同”的一方。
2、乙丙雙方保證丙方具有履行本協議所需相關資質和條件,如因其不具備相關資質和條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丙雙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3、乙方在本協議生效前基于履行“既有合同”對甲方所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分別由丙方享有和承擔。
4、本協議生效后,丙方按照 “既有合同”的約定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
5、乙、丙雙方必須做好資料、手續等的交接工作,因合同主體變更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保證條款
為了保證丙方按照約定履行義務,本協議生效后,乙方對丙方基于本協議及“既有合同” 對甲方所負的一切債務向甲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兩年。
三、除本協議約定情形外,“既有合同”其他內容不變。
四、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六份,甲、乙、丙各執二份。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丙方:_______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___ 年 ___ 月 __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