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驗收申請報告范文(通用4篇)
電梯驗收申請報告范文 篇1
檢驗內容與要求 制造單位提供了以下用中文描述的出廠隨機文件:
檢驗結果
結論
(1)制造許可證明文件,其范圍能夠覆蓋所提供雜物電梯的相應參數; (1) (2)雜物電梯整機型式試驗合格證書或者報告書, 其內容能夠覆蓋所提供 (2) 雜物電梯的相應參數; (3)產品質量證明文件, 注有制造許可證明文件編號、 該雜物電梯的產品 出廠編號、主要技術參數,以及門鎖裝置、限速器(如果有)、安全鉗(如 (3) 果有)、破裂閥/節流閥(如果有)、含有電子元件的安全電路(如果有)、 驅動主機、控制柜等安全保護裝置和主要部件的型號等內容,并且有雜 物電梯整機制造單位的公章或者檢驗合格章以及出廠日期; 1.1 制造 (4)門鎖裝置、限速器(如果有)、安全鉗(如果有)、破裂閥(如果有)、含 有電子元件的安全電路(如果有)、驅動主機、控制柜等安全保護裝置和 (4) 主要部件的型式試驗合格證,以及限速器(如果有)調試證書; (5)電氣原理圖或者液壓系統圖, 電氣原理圖包括動力電路和連接電氣安 資料 全裝置的電路; A(6)安裝使用維護說明書,包括安裝、使用、日常維護保養和應急救援等 (6) 方面操作說明的內容; (7) (7)機房及井道布置圖,其井道頂部和底坑內的凈空間、機房主要尺寸、 層門和檢修門及檢修活板門的布置與尺寸、安全距離等滿足安全要求; (8)其他必要的資料,例如:雜物電梯的轎廂、對重(平衡重)之下確有人 (8) 能夠到達的空間, 或者采用一根鋼絲繩(鏈條)懸掛的情況下的防護說明; 是否允許人員進入雜物電梯機房、井道、底坑和轎頂的說明 注 A-1:上述文件如為復印件則必須經雜物電梯整機制造單位加蓋公章 或者檢驗合格章;對于進口雜物電梯,則應當加蓋國內代理商的公章
1 技術 資料
安裝單位提供了以下安裝資料: (1)安裝許可證和安裝告知文件; (2)施工方案,審批手續齊全; 1.2 (3)施工現場作業人員持有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安裝 (4) 施工過程記錄和由整機制造單位出具或者確認的自檢報告,檢查和 試驗項目齊全、內容完整,施工和驗收手續齊全; 資料 A (6)安裝質量證明文件,包括安裝合同編號、安裝單位安裝許可證編號、 產品出廠編號、主要技術參數等內容,并且有安裝單位公章或者檢驗合 格章以及竣工日期 注 A-2:上述文件如為復印件則必須經安裝單位加蓋公章或者檢驗合格 章 (5)變更設計證明文件(如安裝中變更設計時),履行了由使用單位提出、 經整機制造單位同意的程序;
續表
電梯驗收申請報告范文 篇2
檢驗內容與要求 制造單位提供了以下用中文描述的出廠隨機文件:
檢驗結果
結論
(1)制造許可證明文件,其范圍能夠覆蓋所提供雜物電梯的相應參數; (1) (2)雜物電梯整機型式試驗合格證書或者報告書, 其內容能夠覆蓋所提供 (2) 雜物電梯的相應參數; (3)產品質量證明文件, 注有制造許可證明文件編號、 該雜物電梯的產品 出廠編號、主要技術參數,以及門鎖裝置、限速器(如果有)、安全鉗(如 (3) 果有)、破裂閥/節流閥(如果有)、含有電子元件的安全電路(如果有)、 驅動主機、控制柜等安全保護裝置和主要部件的型號等內容,并且有雜 物電梯整機制造單位的公章或者檢驗合格章以及出廠日期; 1.1 制造 (4)門鎖裝置、限速器(如果有)、安全鉗(如果有)、破裂閥(如果有)、含 有電子元件的安全電路(如果有)、驅動主機、控制柜等安全保護裝置和 (4) 主要部件的型式試驗合格證,以及限速器(如果有)調試證書; (5)電氣原理圖或者液壓系統圖, 電氣原理圖包括動力電路和連接電氣安 資料 全裝置的電路; A(6)安裝使用維護說明書,包括安裝、使用、日常維護保養和應急救援等 (6) 方面操作說明的內容; (7) (7)機房及井道布置圖,其井道頂部和底坑內的凈空間、機房主要尺寸、 層門和檢修門及檢修活板門的布置與尺寸、安全距離等滿足安全要求; (8)其他必要的資料,例如:雜物電梯的轎廂、對重(平衡重)之下確有人 (8) 能夠到達的空間, 或者采用一根鋼絲繩(鏈條)懸掛的情況下的防護說明; 是否允許人員進入雜物電梯機房、井道、底坑和轎頂的說明 注 A-1:上述文件如為復印件則必須經雜物電梯整機制造單位加蓋公章 或者檢驗合格章;對于進口雜物電梯,則應當加蓋國內代理商的公章
1 技術 資料
安裝單位提供了以下安裝資料: (1)安裝許可證和安裝告知文件; (2)施工方案,審批手續齊全; 1.2 (3)施工現場作業人員持有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安裝 (4) 施工過程記錄和由整機制造單位出具或者確認的自檢報告,檢查和 試驗項目齊全、內容完整,施工和驗收手續齊全; 資料 A (6)安裝質量證明文件,包括安裝合同編號、安裝單位安裝許可證編號、 產品出廠編號、主要技術參數等內容,并且有安裝單位公章或者檢驗合 格章以及竣工日期 注 A-2:上述文件如為復印件則必須經安裝單位加蓋公章或者檢驗合格 章 (5)變更設計證明文件(如安裝中變更設計時),履行了由使用單位提出、 經整機制造單位同意的程序;
續表
項目及類別 檢驗內容與要求 改造或者重大維修單位提供了以下改造或者重大維修資料: (1)造或者維修許可證和改造或者重大維修告知文件; 1.3 (2)改造或者重大維修的清單以及施工方案,施工方案的審批手續齊全; 改造 、 重大 (5)施工過程記錄和自檢報告,檢查和試驗項目齊全、內容完整,施工和 維修 驗收手續齊全; 資料 1 A 技 術 資 (1)使用登記資料,內容與實物相符。 料 (2)安全技術檔案,至少包括 1.1、1.2、1.3 所述文件資料[1.2 的(3) 1.4 項和 1.3 的(4)項除外],以及監督檢驗報告、定期檢驗報告、日常檢查 與使用狀況記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年度自行檢查記錄或者報告、運 使用 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等,保存完好(本規則實施前已經完成安裝、改造或 重大維修的,1.1、1.2、1.3 項所述文件資料如有缺陷,應當由使用單 資料 位聯系相關單位予以完善,可不作為本項審核結論的否決內容)。 B (3)以崗位責任制為核心的雜物電梯運行管理規章制度,包括事故與故障 的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雜物電梯鑰匙使用管理制度等。 (4)與取得相應資格單位簽訂的日常維護保養合同。 (5)電梯安全管理人員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注 A-3: 上述文件如為復印件則必須經改造或者重大維修單位加蓋公章或 者檢驗合格章 使用單位提供了以下資料: (6)改造后的整梯合格證或者重大維修質量證明文件,合格證或者證明文 件中包括改造或者重大維修合同編號、改造或者重大維修單位的許可證 編號、雜物電梯使用登記編號、主要技術參數等內容,并且有改造或者 重大維修單位的公章或者檢驗合格章以及竣工日期 (3)所更換的安全保護裝置或者主要部件的產品合格證、型式試驗合格證 書以及限速器調試證書; (4)施工現場作業人員持有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檢驗結果 結論
續表
項目及類別 2.1 通道及 檢修 門、檢 修活板 門 C 2.2 機房專 用C 2 2.3 機房應當專用,不得用于電梯以外的其他用途; 檢驗內容與要求 (1)通往機房或者驅動主機及其附件的檢修門和檢修活板門的通道應當 安全、無阻礙,并且設有固定照明裝置。 (2)對于人員可進入的機房,檢修門和檢修活板門應當設置用鑰匙開啟的 鎖,當門打開后,不用鑰匙也能將其關閉和鎖住;門鎖住后,不用鑰匙 也能夠從機房內部將門打開; (3)門外側應當標明“機房重地,閑人免進”,或者有其他類似警示標志; (4)對人員不可進入的機房,從檢修門或檢修活板門門檻到需要維護、調 節或檢修的任一部件的距離不大于 600 mm 檢驗結果 結論
機房 斷錯相 保護 每臺雜物電梯應當配備斷相、錯相保護裝置。當雜物電梯運行與相序無 及相 關設 備 C (1)每臺雜物電梯應當單獨裝設一只能切斷該雜物電梯所有供電電路的
主開關,主開關應當易于接近和操作; 2.4 (2)主開關不得切斷轎廂照明(如果有)、驅動主機照明(如果有)和機 主開 房內、底坑中電源插座的供電電路; 關 B (4)如果幾臺雜物電梯和(或)電梯共用一個機房,則各臺雜物電梯主開 關的操作機構應當易于識別 2.5 插座 C 機房應當至少設置一個 2P+PE 型或者以安全特低電壓供電(當確定無 須使用 220V 的電動工具時)的電源插座 (3)主開關應當具有穩定的斷開和閉合位置,并且在斷開位置時能用掛鎖 或其他等效裝置鎖住,以防止誤操作; 關時,可以不裝設錯相保護裝置
續表
項目及類別 檢驗內容與要求 (1)驅動主機工作時應當無異常噪聲和振動,油量適當,無明顯漏油。 制動器動作靈活、工作可靠; 2.6 電力驅 動雜物 電梯驅 動主機 C (2)切斷制動器電流至少應當用兩個獨立的電氣裝置來實現,當雜物電 梯停止時,如果其中一個接觸器的主觸點未打開,最遲到下一次運行方 向改變時,應當防雜物電梯再運行; (3)曳引輪槽、卷筒繩槽、鏈輪齒等不得有過度磨損(適用于改造、維修 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如果曳引式雜物電梯曳引輪槽的磨損可能影響 曳引能力時,應當進行曳引能力驗證試驗; (4)曳引式雜物電梯應當設有電動機運轉時間限制器,在電動機運轉時 間超過設計值時使驅動主機停止運轉并保持在停止狀態 檢驗結果 結論
(1)用于液壓缸與單向閥或者下行方向閥之間的軟管上應當標注制造商 名或者商標、允許的彎曲半徑、試驗壓力和試驗日期;軟管固定時,其 2 機房 及相 關設 備 2.7 液壓雜 物電梯 驅動主 機 C 彎曲半徑不應小于制造商標明的彎曲半徑; (2)承受壓力的管路和附件(管接頭、閥等),應當適當固定;如果管路 穿過墻或者地面,應當使用套管保護,套管內不得有管路的接頭; (3)溢流閥應當調節到系統壓力不大于滿載壓力的 140%。由于管路較 高的內部損耗,必要時溢流閥可調節到較高的壓力值;但不大于滿載壓 力的 170%,此時應當提供液壓設備(包括液壓缸)的計算說明; (4)破裂閥應當設有銘牌,標明制造商名稱、型式試驗標志及其試驗單 位和已調節好的觸發流量
2.8 電力驅
(1)對于可拆卸盤車手輪,設有一個電氣安全裝置,最遲在盤車手輪裝 上雜物電梯驅動主機時動作;
動雜物 (2)松閘扳手涂成紅色,盤車手輪應是無輻條并應涂成黃色,可拆卸盤 電梯的 車手輪放置在機房內容易接近的明顯部位; 緊急 操作 (4)能夠通過操縱手動松閘裝置松開制動器,并且需要以一持續力保持 B 其松開狀態。 (3)在驅動主機上接近盤車手輪處,明顯標出轎廂運行方向,如手輪是 不能拆卸
的可以在手輪上標出;
項目及類別 2.9 液壓雜
檢驗內容與要求
檢驗結果
結論
物電梯 機房內應當設置手動緊急下降閥,并且標示“注意─緊急下降”(或者有 的 緊急 操作 B 2 2.10 機房 限速 及相 關設 備 B 器 (1)限速器上應當設有銘牌,標明制造單位名稱、型號、規格參數和型 式試驗機構標識,銘牌和型式試驗合格證、調試證書內容應當相符; (2)使用周期達到 5 年的雜物電梯,或者限速器動作出現異常、限速器 各調節部位封記損壞的雜物電梯,應當由經許可的電梯檢驗機構或者電 梯生產單位對限速器進行動作速度校驗,并且由該單位出具校驗報告 類似標識),即使在失電情況下,使用該閥亦能使轎廂以較低的速度向 下運行至平層位置;該閥的操作應是持續的手動撳壓,并防止誤動作; 手動操縱該閥應當不能使柱塞產生的下降引起間接作用式液壓雜物電 梯的松繩或松鏈
2.11 (1)供電電源自進入機房起,中性線(N)與保護線(PE)應當始終分 開; 接地 (2)所有電氣設備及線管、 線槽的外露可以導電部分應當與保護線 (PE) C 可靠連接
3 井道 及相 封閉 關設 備 C 3.1 井道 除必要的開口外,井道應當由無孔的墻、井道底板和頂板完全封閉
項目及類別
檢驗內容與要求 (1)頂部間距應當滿足下述要求: ①對于曳引式雜物電梯,當轎廂或者對重停在其限位擋塊上或者其完全 壓在緩沖器上時,對重或者轎廂導軌的進一步制導行程不小于 0.1m; ②對于強制式雜物電梯: a)轎廂從頂層層站向上直到撞擊井道頂部最低部件時,轎廂導軌的進一
檢驗結果
結論
3.2 頂部空 間 C
步制導行程不小于 0.2m; b)當轎廂停在其限位擋塊上或者其完全壓在緩沖器上時,平衡重(如果 有)導軌的進一步制導行程不小于 0.1m。 ③對于液壓雜物電梯: a)當柱塞到達其最高極限位置時,轎廂導軌的進一步制導行程不小于 0.1m;
3 井道
b)當轎廂停在其限位擋塊上或者其完全壓在緩沖器上時,平衡重(如果 有)導軌的進一步制導行程不小于 0.1m。 (2)如果人員可進入轎頂,則當防止轎廂移動的裝置在頂層高度范圍內
及相 關設 備 3.3 檢修門 和檢修 活板門 C
停止轎廂時,在轎頂以上應當有不小于 1.80m 的自由垂直距離 (1)檢修門和垂直鉸接的檢修活板門不得向井道內部開啟; (2)門上應當裝設用鑰匙開啟的鎖,當門開啟后,不用鑰匙也能將其關 閉和鎖住;門鎖住后,不用鑰匙也能夠從井道內將門打開; (3)應當設置用以驗證門關閉的電氣安全裝置
3.4 導軌 C
轎廂、對重(或平衡重)各自應當至少由兩根剛性的鋼質導軌導向。對于 額定速度大于 0.4m/s 的雜物電梯,導軌應當由冷拉鋼材
制成,或工作 表面采用機械加工方法制成。導軌與導軌支架的安裝應當防止因導軌附 件的轉動造成導軌的松動
對于電力驅動的雜物電梯,極限開關應設置在盡可能接近端站時起作用 而無誤動作危險的位置上。該開關應當在轎廂或者對重(如果有)接觸緩 3.5 極限 沖器或者限位擋塊之前起作用,并且在緩沖器被壓縮期間或者轎廂與限 位擋塊接觸期間始終保持動作狀態。對于液壓雜物電梯,應當在與轎廂 開關 行程上端對應的柱塞位置設置一個極限開關,該開關應當在柱塞接觸到 其行程終端緩沖停止裝置之前動作,并且在柱塞與其行程終端緩沖停止 裝置接觸期間保持動作狀態
項目及類別
檢驗內容與要求 (1)在人員可進入的井道下部,對重(平衡重)運行的區域應當具有下述 防護措施之一: ①采用剛性隔障防護, 該隔障從底坑地面上不大于 0.3m 處向上延伸到 距底坑地面至少 2.5m 的高度,其寬度至少等于對重(平衡重)寬度再在
檢驗結果
結論
3.6
兩邊各加 0.1m; ②在井道內設置可移動裝置,該裝置將對重(平衡重)的運行行程限制在
井道內 底坑地面以上不小于 1.8m 的高度處。 的防護 (2)裝有多臺雜物電梯和(或)電梯的井道中, 不同雜物電梯和(或)電梯的 運動部件之間以及在雜物電梯與電梯之間應當設置隔障。這種隔障應當 C 至少從轎廂、對重(平衡重)行程的最底點延伸至最低層站樓面以上 2.5m 高度,寬度應當能防止人員從一個底坑通往另一個底坑。如轎頂 邊緣與相鄰雜物電梯或者電梯的運動部件之間的水平距離小于 0.5m, 則這種隔障應當延伸到整個井道高度,隔障的寬度不小于運動部件或者 運動部件的需要防護部分的寬度再在兩邊各加 0.1m 3.7 底坑設 施與裝 置 C (1)底坑地面應當平整、清潔,無滲水或者漏水; (2)對于人員可進入的井道,應當在井道內設有可移動的裝置,當轎廂 停在其上面時,該裝置保證在 0.2m×O.2m 的區域內,底坑地面與轎 廂的最低部件之間有 1.8m 的自由垂直距離; (3)對于人員可進入的井道, 底坑內應當設置停止裝置和 2P+PE 型或者 以安全特低電壓供電(當確定無須使用 220V 的電動工具時)的電源插 座; (4)對于人員不可進入的井道,底坑地面應當能從井道外部進行清掃 (1)應當采用緩沖器或者限位擋塊來限制轎廂和對重的下部行程。如果 在雜物電梯的轎廂、對重(平衡重)之下確有人能夠到達的空間,則應當 在轎廂和對重的行程底部極限位置設置緩沖器。對于液壓雜物電梯,當 緩沖器完全壓縮或者當轎廂停在限位擋塊上時,柱塞不得觸及缸筒的底 座; (2)耗能型緩沖器液位應當正確,有驗證柱塞復位的電氣安全裝置
3 井
道 及相 關設 備
3.8 緩沖器 或限位 擋塊 C
3.9 限速繩 繩或安 全繩 B
(1)限速器繩應當用張緊輪張緊,張緊輪或者其配重應當有導向裝置; (2)當限速器繩或者安全繩斷裂或者過分伸長時,應當通過電氣安全裝 置的作用,使驅動主機停止運轉
3.10 警示標 識 C
對人員不可進入的雜物電梯井道, 如果通往井道的門的尺寸超過 0.30 m, 應當設置警示標識
續表
項目及類別
2
檢驗內容與要求
檢驗結果
結論
4.1 轎 轎底面積不得大于 1.0m ,轎廂深度不得大于 1.0m,轎廂高度不得大于 廂尺寸 1.20m。 如果轎廂由幾個固定的間隔組成, 且每一間隔都滿足上述要求, 則轎廂 B 4.2 轎廂 銘牌 C 4.3 防止 轎廂移 如果允許人員進入轎頂, 則轎廂應當設置機械停止裝置以使其停在指定 動裝置 位置上,并且在轎頂上或者井道內每一層門旁設置停止裝置 B (1)轎廂地坎下應當裝設護腳板,其垂直部分的高度不小于有效開鎖區 4.4 域的高度,寬度不小于層站入口寬度; (2)如果雜物電梯采用垂直滑動門且其服務位置與層站等高,可用固定 護腳板 在層站上的自動搭接地坎取代護腳板,自動搭接地坎應當滿足下述要 4 轎廂 與對 重(平 衡重) 和自動 求: 搭接地 ①層門開啟時,自動移動到服務位置;在層門關閉作用下收起; 坎 C ②寬度不小于轎廂人口寬度; ③長度不小于開鎖區域的一半加 50mm 或者轎底至層門地坎的距離加 20mm; ④無論轎廂在何位置,都與轎底有不小于 20mm 的重疊 4.5 口 C 4.6 對重(平 衡重)的 如果對重(平衡重)由重塊組成,應當可靠固定 固定 C 4.7 安全鉗 B 4.8 警示標 識C (1)安全鉗上應當設有銘牌,標明制造單位名稱、型號、規格參數和型 式試驗機構標識,銘牌、型式試驗合格證內容與實物應當相符; (2)轎廂上應當裝設一個在轎廂安全鉗動作以前或者同時動作的電氣安 全裝置 對人員不可進入的雜物電梯井道, 如果通向井道的門的尺寸超過 0.30 m × 0.40 m,轎頂應當設置警示標識 (1)轎廂人口處設置的擋板、柵欄、卷簾以及轎門等,應當配有用來驗 (2) 轎門、柵欄、卷簾等運行時不得出現脫軌、機械卡阻或者在行程 終端時錯位 總高度允許大于 1.20m 轎廂內應當設置銘牌,標明制造廠名稱或者商標;改造后的雜物電梯, 銘牌上應當標明改造單位名稱、改造竣工日期等
轎廂入 證其關閉的電氣安全裝置;
續表
項目及類別 5.1 懸掛裝 置的磨 ③磨損后的鋼絲繩直徑小于鋼絲繩公稱直徑的 90%。采用其他類型懸 損、斷 掛裝置的,懸掛裝置的磨損、變形等應當不超過制造單位設定的報廢指 絲、變形 等情況 C 5.2 懸掛鋼絲繩繩端固定應當可靠,連接部件無缺損。鋼絲
繩在卷筒上的固 端部 5 固定 懸掛 裝置 及旋 轉部 鋼絲繩 (1)轎廂停在完全壓縮的緩沖器或者限位擋塊上時,卷簡的繩槽中應當 件防 的卷繞 至少保留一圈半鋼絲繩; 護 C (2)卷筒上只能卷繞一層鋼絲繩 5.4 松繩 強制驅動雜物電梯應當設置檢查懸掛繩(鏈)松弛的電氣安全裝置, 當懸 (鏈)保 掛繩(鏈)發生松弛時,驅動主機應當停止運行。 護 如果間接作用式液壓雜物電梯設置了檢查懸掛繩(鏈)松弛的電氣安全 B 5.5 在機房內、轎廂和對重(平衡重)上、井道內、液壓缸上的曳引輪、滑輪、 旋轉部 鏈輪,以及限速器及張緊輪等與鋼絲繩、鏈條形成傳動的旋轉部件,均 件防護 應當設置防護裝置,以避免人身傷害、鋼絲繩或者鏈條因松弛而脫離繩 槽或者鏈輪、異物進入繩與繩槽或者鏈與鏈輪之間 C 6.1 6 層門 與層 站 門地坎 在層門全開狀態下,轎廂與層門或者層門框架之間的間隙不得大于 距離 30mm C 6.2 門間隙 C 門關閉后,門扇之間及門扇與立柱、門楣和地坎之間的間隙,不應大于 6mm;使用過程中由于磨損,允許達到 10mm 裝置,也應當符合上述要求 C 5.3 對于強制驅動雜物電梯,鋼絲繩的卷繞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采用其他類型懸掛裝置的,其端部固定應當符合制造單位的規定 定應當采用帶楔塊的壓緊裝置, 或者至少用 2 個繩夾或者具有同等安全 的其他裝置。 標 檢驗內容與要求 檢驗結果 結論
續表
項目及類別 6.3 門重開 裝置 B 6.4 門的運 行和導 向C 6.5 自動 在轎門驅動層門的情況下, 當轎廂在開鎖區域之外時, 如果層門開啟(無 關閉層 論何種原因),應當有一種裝置能夠確保該層門自動關閉。該裝置采用 門裝置 B 重塊時,應當有防止重塊墜落的措施 6.6 緊急開 每個層門均應當能夠被一把符合要求的鑰匙從外面開啟;緊急開鎖后, 鎖裝置 在層門閉合時門鎖裝置不應當保持開鎖位置 B (1)每個層門都應當設置門鎖裝置,其鎖緊動作應當由重力、永久磁鐵 或者彈簧來產生和保持,即使永久磁鐵或者彈簧失效,重力亦不能導 致開鎖; 6 6.7 (2)鎖緊元件的嚙合應能滿足在沿開門方向施加 300N 力的情況下, 不 會降低鎖緊有效性; 層門 (3) 門的鎖緊應當由電氣安全裝置電氣證實,只有在層門鎖緊后雜物 門的鎖 電梯才能運行。對于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雜物電梯: 與層 緊 ①額定速度不大于 0.63m/s; 站 ②開門高度不大于 1.20m; ③層站地坎距地面高度不小于 0.70m。門的鎖緊可以不由電氣裝置電 B 氣證實。但當轎廂駛離開鎖區域時,鎖緊元件應自動關閉,而且除了 正常鎖緊位置外,無論證實層門關閉的電氣裝置是否起作用,都應至 少有第二個鎖緊位置 6.8 門的 閉
合 B 6.9 層站 標識 C (1)如果一個層門或者多扇門中的任何一扇門開著,在正常操作情況 下,應當不能啟動雜物電梯或者不能保持繼續運行; (2)每個層門的閉合都應當由電氣安全裝置來驗證,如果滑動門是由數 個間接機械連接的門扇組成,則來被鎖住的門扇上也應當設置電氣安 全裝置以驗證其閉合狀態 層門運行時不得出現脫軌、機械卡阻或者在行程終端時錯位 檢驗內容與要求 動力驅動的層門在關閉過程中,當人員或者貨物被撞擊或者將被撞擊 時,一個裝置應當自動使門重新開啟 檢驗結果 結論
每個層門或者其附近位置,應當標示雜物電梯的額定載重量和“禁止進 入轎廂”字樣或相應的符號
續表
項目及類別
檢驗內容與要求 (1)監督檢驗:轎廂裝有額定載荷,以額定速度或者檢修速度下行,進檢驗結果
結論
7.1
行限速器—安全鉗聯動試驗; 對于采用懸掛裝置斷裂或者安全繩觸發的
轎廂裝有額定載荷, 模擬懸掛裝置斷裂或者安全繩被觸發 轎廂安 轎廂安全鉗, 全鉗動 的狀態進行試驗。限速器、安全鉗動作應當可靠; 作試驗 (2)定期檢驗:轎廂空載,以額定速度或者檢修速度下行,進行限速器 一安全鉗聯動試驗; 對于采用懸掛裝置斷裂或者安全繩觸發的轎廂安全 B 7.2 對重(平 轎廂空載, 以額定速度或者檢修速度上行, 進行限速器—安全鉗聯動試 衡重)安 驗;對于采用懸掛裝置斷裂或者安全繩觸發的安全鉗,轎廂空載,模擬 全鉗動 懸掛裝置斷裂或者安全繩被觸發的狀態進行試驗。 限速器、 安全鉗動作 作試驗 應當可靠 B 7.3 空載曳 對于曳引式雜物電梯, 當對重壓在緩沖器或者限位擋塊上, 而曳引機按 7 功能 試驗 引試驗 B 7.4 運行 試驗 C 轎廂分別空載、滿載,以正常運行速度上、下運行,呼梯、樓層顯示等 信號系統功能有效、指示正確、動作無誤,轎廂平層良好,無異常現象 發生 對于電力驅動雜物電梯: 7.5 制動 試驗 A(B) (2)對于曳引式雜物電梯,轎廂空載以正常運行速度上行至行程上部, 切斷電動機與制動器供電,轎廂應當完全停止 7.6 沉降 試驗 C 7.7 破裂 閥動作 對于液壓雜物電梯,轎廂載有均勻分布的額定載重量,超速下行,使破 試驗 B 裂閥動作,轎廂應當可靠制停 對于液壓雜物電梯,載有額定載重量的轎廂停靠在最高服務站,停止 10min,下沉應當不超過 10mm (1)在轎廂裝載 125%額定載荷,以正常運行速度下行至行程下部,切 斷電動機與制動器供電, 制動器應當能使驅動主機停止運轉; 對于曳引 式雜物電梯,轎廂還應當完全停止; 雜物電梯上行方向旋轉時,應當不能提升空載轎廂 鉗,轎廂空載,模擬懸掛裝置斷裂或者安全繩被觸發的狀態進行試驗。 限速器、安全鉗動作應當可靠
電梯驗收申請報告范文 篇3
№:(檢驗報告編號)
電梯驗收檢驗報告
注冊代碼 使用單位
檢驗機構 (公章) 檢驗日期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制
注 意 事 項
1.本報告書適用于電梯驗收檢驗。
2.本報告書應由計算機打印輸出或用鋼筆填寫,字跡應工整,涂改無效。
3.本報告書一式三份,由檢驗機構、安裝(或修理、改造)單位和使用單位分別保存。
4.本報告書無檢驗、審核、批準的人員簽章和檢驗機構的檢驗專用章或公章無效。
5.受檢單位對檢驗結論如有異議,應在收到檢驗報告之日起15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檢驗機構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電梯驗收檢驗報告
№: 共4頁 第1頁
注:※項為重要項目;★項為用戶選擇項。
№:(檢驗報告編號)
電梯定期檢驗報告
注冊代碼 使用單位
檢驗機構 (公章) 檢驗日期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制
注 意 事 項
1.本報告書適用于電梯定期檢驗。
2.本報告書應由計算機打印輸出或用鋼筆填寫,字跡應工整,涂改無效。
3.本報告書一式二份,由檢驗機構和使用單位分別保存,保存期為三年。
4.本報告書無檢驗、審核、批準的人員簽章和檢驗機構的檢驗專用章或公章無效。
5.受檢單位對檢驗結論如有異議,應在收到檢驗報告之日起15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檢驗機構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電梯定期檢驗報告
№: 共3頁 第1頁
批準: 審核: 檢驗:
注:※項為重要項目。
電梯驗收申請報告范文 篇4
施工單位:湖北京勝電梯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八月十六日
尊敬的會展中心工程驗收領導組;終于等來期盼已久的工程驗收組,為此,我司從不懈怠!以此項目作為本公司樣板工程等侯檢閱,現對電梯工程進行闡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概況:
湖北蘄春縣會展中心,是由蘄春縣人民政府投資建設,施工總承包單位:湖北赤東建筑公司。項目地點位于蘄春縣漕河鎮李時珍大道東側,主體建筑地上三層、局部夾層二層。
2、電梯工程概況:
該電梯品牌由我司提供的"帝奧電梯",經由會展中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委托湖北保都招標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招標中標所得,項目編號為:QCCG20xxA07,我公司很榮幸成為本項目成交人。為符合特種設備《電梯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我司對自動扶梯,無機房客梯進行土建支撐,圍板裝飾裝潢,井道圈梁加固改造
自動扶梯規格
無機房曳引式客梯規格
其控制系統:全電腦變頻變壓控制,配置超載報警,消防迫降(即每部電梯接受消防報警信號后均能迫降到架空層以滿足消防使用要求)等必備功能。該項目電梯安裝工程于20xx年4月進場施工,20xx年07月完工。
二、質量評估依據: 1、驗收規范和國家標準:
《自動扶梯和人行道監督檢驗規程》
《自動扶梯和人行道的制造與安裝安全規范》(GB16899-1977) 《電梯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310-20xx 《電梯制造與安裝安全規范》GB7588-20xx 電梯監督檢驗規程GB16899、GB/T10058-1997
2、電梯產品供貨合同、產品安裝合同中約定工程質量控制標準 三、安裝流程:
1、電梯設備進場后,我司請當地質檢部門及現場監理工程師進行開箱驗貨,按照合同及裝箱單對設備型號規格、設備數量、附件、備品、產品出廠合格證、門鎖裝置限速器、安全鉗及緩沖器的型式試驗證書、隨機文件(安裝使用維護說明書等)作了檢查,所供設備符合合同規定的標準及要求,設備外觀無明顯損壞。
2、設備安裝調試過程中,我司嚴格按照電梯技術規定和標準規程進行施工,對每個分項環節進行檢驗,將每項技術指標控制在允許范圍內。電梯主要功能檢查試驗,經過調試和試運行,電梯整機功能符合規范設計要求。
四、特種設備監督驗收:
20xx年7月23日一次性通過黃岡市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所對電梯進行驗收,電梯安裝質量達到合格標準,并頒發準運許可證。
五、特種設備竣工驗收移交:
于20xx年8月30日將上述5臺電梯及下列附件移交甲方; 1、隨機文件5套(內容見目錄)
a、電梯電氣圖紙(原理圖) b、電梯出廠合格證 c、安裝維護說明 d、檢驗報告5份 e、各種部件型試合格證 f、限速器合格證及調試證書 g、安全鉗調試報告 2、操作盤鑰匙1把 3、檢驗報告5份 4、安全檢驗合格證5份
電梯工程質量評估:湖北蘄春縣會展中心4臺自動扶梯,1臺無機房客梯:資料齊全,電梯各項檢驗數據均達到設計規范標準,符合國家及合同規定要求,并安全運行三年無事故,我司認為該項目合格,報會展中心領導小組及各參建評審單位予以驗收。
敬禮!
湖北京勝電梯有限公司 20xx年0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