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作業管理細則(精選3篇)
危險作業管理細則 篇1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安全生產法》、《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督暫行條例》、《XX省勞動安全衛生條例》、《搞好安全生產的必須和禁令》等法規和條例。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本方針,確保作業安全。
2、認真貫徹執行“勞動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崗位操作規程”。
3、特殊作業人員,必須經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培訓,考核合格發證,才能上崗操作。
4、進行危險作業,必須辦理作業票如:“動火許可證”、“帶電作業票”、“高處作業證”、“罐內作業證”、“起重作業證”等等。作業時,必須有充分的安全措施,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并在安全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安全員、監護員的組織或監護下,才準施工。“動火作業”、“高處作業”、“起重作業”、“罐內作業”等危險作業的安全管理規定:
(1)“罐內作業”:凡進入塔、釜、壇罐、爐膛、鍋內、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地坑、井下、下水道或其他閉塞場所作業,均稱為罐內作業。進行罐內作業,必須辦理“罐內作業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經有關技術負責人審批后,才能執行。“罐內作業”的安全措施通常有下列幾種:
安全隔離。
清洗和轉換。
通風。
加強監測和罐外監護。
防護用具和照明。
急救措施等。
(2)“起重作業”:“起重作業必須辦理”“起重作業證”。必須遵守《起重機械安全監察規定》及起重安全操作規程。作業時,在確認起重環境和起重器具安全的情況下,應嚴格遵守以下“十不吊”的原則:指揮信號不明不準吊;斜牽斜掛不準吊;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負荷不準吊;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裝放過滿不準吊;吊物上有人不準吊;地下埋設物不準吊;機械安全裝置失靈或帶病時不準吊;現場光線暗看不清吊物起落點不準吊;棱刃物與鋼絲繩直接接觸,無保護措施不準吊;六級以上強風不準吊。
(3)“高處作業”:凡在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墜落的高處作業,均稱為“高處作業”。“高處作業”人員應辦“高處作業證”。高處作業的安全守則如下:
①患有精神病、癲癇病、高血壓、心臟病的人不準從事高處作業,患深度近視眼病的人也不宜從事高處作業。
②遇有六級以上強風、大霧、雷暴等惡劣氣候的露天場所,不能登高作業,夜間登高作業需有足夠照明。
③作業條件:高處作業均需事先搭好腳手架或采取防墜落措施。在沒有腳手架或沒有欄桿腳手架上工作,高度超過1.5米時,必須使用安全帶或采用其他可行的安全措施。
④現場管理:應設圍欄或其他明顯的安全界標,除有關人員外,不準其他人員在作業地點的下面通行或逗留。進入高處作業現場的人員都必須戴好安全帽。
⑤防止工具、材料墜落。高處作業時,應一律使用工具袋,格棚式平臺應鋪木板;用繩工具;上下層同時作業時,要采取隔離措施。
⑥腳手架的安全要求:必須能承受站在上面的人員和材料等重量。一般腳手架的載荷重量不行超過270千克/平方米。用竹梯或木梯上高處作業,首先要檢查梯子主桿和梯橫檔的材料質量情況。
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準登石棉瓦作業。
(4)“動火作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防火、動火、用火制度”。
(5)“帶電作業”:一般不允許“帶電作業”,特殊情況時,必須辦理“帶電作業票”,并在安全防護及救援措施完備的情況下,在安全管理人員、電氣專業人員的指導、監護下,才準專業操作人員作業。
5、劇毒危險化學品的使用,必須由經過嚴格專業培訓的專職化驗員進行操作,并執行“劇毒危險化學品付出儲存及使用的安全管理規定”。
6、其他危險作業必須執行有關安全管理規定。
危險作業管理細則 篇2
(1)進行危險作業辨識,明確企業的各類危險作業。
不同的行業、可能都有著不同的危險作業,這就要求各個企業要根據自己的作業種類,以單個作業活動為單位進行危險辯識,并進行危險分級,將危險性較大的作業活動定為危險作業。
危險作業等級劃分:共分為三級即一級危險作業,二級危險作業,三級危險作業:
一級危險作業:
1)10人以上(含10人)同時進行立體交叉作業或同在容器、爐窯等其他特殊環境內作業;
2)兩個以上(含2個)單位聯合進行作業;
3)15米以上的登高作業;
4)運輸、吊裝特大型設備(50噸以上)或超長、超高、超寬的大型物件;
5)新工藝、新設備的安裝、試車;
6)三個特殊工種、10人以上同時進行的檢修或施工作業;
7)在110千伏以上(含110千伏)的輸配電設備、設施的檢修;
8)易燃易爆場所及其輸送管道的清理、檢修施工作業;
9)電解凈化水平煙道、炭素焙燒煙道的清理;
10)10人以上(含10人)與夜間或惡劣天氣的情況下進行的室外作業;
11)五輛汽車以上組成的長途運輸車隊(距離100公里以上);
12)3臺以上大型機械設備參加的檢修或施工作業;
13)其他類似于上述規定,存在重大危險因素的作業。
二級危險作業:
1)3—9人同時進行立體交叉作業或同在容器、爐窯等其他特殊環境內作業;
2)5—15米的登高作業;
3)運輸、吊裝50噸以下的整體物件;
4)2—5輛汽車組成的長途運輸車隊;
5)本單位內兩個車間以上聯合進行的檢修或施工作業;
6)2—3個特殊工種、10人以下同時進行的檢修或施工作業;
7)1—2臺大型機械設備參加的檢修或施工作業;
8)存在較大危險因素,而又未能達到一級的其他作業。
三級危險作業:
1)1—2人在容器、爐窯等特殊環境內作業;
2)5米以下的登高作業;
3)有中小型機械設備參加的檢修或施工作業;
4)有特殊工種、10人以下同時進行的檢修或施工作業;
5)車間內部兩個班組以上聯合進行的檢修或施工作業;
6)存在一定危險因素,而又未能達到二級的其他作業。
(2)制定各類危險作業的管理制度;
目的:保證危險作業受控;
內容:明確各類危險作業管理的責任部門、人員、許可范圍、審批程序、許可簽發人員等。
(3)制定各類危險作業的審批手續單據,如動火作業審批單等。
危險作業管理細則 篇3
一、指導思想:班級是學校的基本單位,班級的管理水平,直接體現了學校的整體工作。為落實學校內涵提升工程,更好的調動班主任工作積極性,強化班級管理,體現對班主任工作考核的客觀性、合理性,根據我校實際,特制訂班級量化管理考核細則。
二、考核的基本內容
1、班主任工作(10分)
(1)班主任工作材料:計劃、總結(3分);其他上交材料(2分)(如班會教案、主題班會材料等)。
(2)家校聯系工作(5分)。
2、班級常規管理(60分)
⑴升旗儀式;
⑵課間操;
⑶眼保操;
⑷衛生;
⑸紀檢;
⑹黑板報。
3、學習情況(50分)。
4、榮譽獎勵:
(1)班級集體榮譽;
(2)學生個人榮譽。
5、其它
三、考核細則
(一)班主任工作
(1)開學第二周內按照要求上交本學期班主任工作計劃、上學期班主任工作總結(3分);日常舉行活動材料(2分)。教導處負責(計劃要有學情分析、工作目標、工作重點、工作措施、工作配檔表等內容;總結要有情況回顧、經驗體會等內容)。
(2)家校聯系工作。班主任應主動與學生、家長聯系,采用各種形式(電話聯系、登門訪問、接待家長來訪等)與家長溝通,《家校聯系手冊》記錄完整,效果好(5分)。
(二)班級常規管理部分:以下項目根據記錄算出平均分并排序,全校第一名為10-5,第二名為10-5,以此類推。
1、升旗儀式:劉燕負責每周組織打分,一周一公示,學期末總評。
2、課間操:體育教師負責每天檢查,一天一公示,學期末總評。
3、眼保操體育教師負責每天檢查,一天一公示,學期末總評。
4、衛生:袁暉負責每天組織打分,一天一公示,學期末總評。
5、紀檢:
教導處組織文明監督崗進行檢查(每違紀一項-1分)。一天一公示,學期末總評。拾金不昧,將同學、老師丟失的錢物、飯卡、衣服、胸牌等價值5元以上的物品上交學校,或有其他好人好事的行為,如見義勇為等,將在全校對學生進行表揚,并在紀檢量化中加1分(造假者扣5分)。舉報他人違紀者(如扔垃圾、踐踏綠化帶,購買零食、從家里帶零食到教室等),每人次在紀檢量化中加1分。
6、黑板報:教導處負責每期檢查,一期一公示,學期末總評。
(三)學習情況(全鎮各班平均分名次+全鎮各班優秀率名次+全鎮各班后30%平均分名次)÷3為一科名次,加上另外一科或兩科名次排序,得分低者為年級第一名記50-20,第二名為50-20,以此類推;(成績由教育辦和教導處提供)。
(四)榮譽獎勵
1、班級集體榮譽(10分):學校開展的集體活動,在每項活動中按級部團體總分(鎮級和中學校級)第一名為10-5,第二名為10-5,以此類推;各項活動中的精神文明班集體另加5;所有集體活動得分之和第一名記10-5,第二名為10-5以此類推。
2、學生個人榮譽:學生代表學校、教育辦、鄉鎮等參加章丘市級以上運動會、藝術活動、演講比賽、征文比賽等獲得的個人榮譽。章丘市級:一等獎2分,二等獎1分,三等獎0.5分;濟南市級:一等獎3分,二等獎2分,三等獎1分;山東省級:一等獎4分,二等獎3分,三等獎2分;國家級:一等獎5分,二等獎4分,三等獎3分;運動員獲章丘市運動會前三名2分,四五六名1分。
3、評選出個人榮譽不記分(如三好學生、優秀干部都不計分);個人在學校獲得的榮譽不記分。
(五)班級其他管理部分:
1、白云教育(5分)。發表文章:白云教育編輯部負責;全校按照用稿量從多到少的順序排序,第一名為5-3,第二名為5-3,以此類推,無錄用稿件班級計2分。
2、公物維護:(10分)公物指教室門窗、玻璃、課桌凳、樓道和校園衛生區內屬于本班管理區域內的一切公共設施,損壞價值約每30元扣該班1分(若能查出損壞者,只照價賠償,不扣分),扣完為止,總務處負責。
3、加分項目為學校做出突出貢獻或好人好事,見義勇為,受學校通報嘉獎者,每人次加班級量化5分;受上級部門通報嘉獎者,每人次加班級量化10分。
4、扣分項目
(1)學生打架斗毆,致人傷殘者,除學生賠償損失、負責醫療費外,一次扣班級量化5分。
(2)頂撞或辱罵老師者每次扣班級量化3分,造成惡劣影響者扣5分(由全體教師向教導處反映).
四、班主任的獎罰班主任如有下列情況之一,不得評優,也不得發放考核獎金。
(1)班級中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一票否決;
(2)不能經常深入班級、深入學生,不關心學生的學習、生活,學生、家長意見較大者;
(3)因失職、瀆職造成班級較大事故(含人身與財物安全事故)或對班級學生中出現的違紀行為教育處理不力者;
(4)因工作不努力、不負責而導致班風、學風差或不服從學校安排而導致工作無法開展者;
(5)學期考核不合格者。
五、考核辦法
1、以各種檢查記錄、資料為主要依據,若計算每項過程中出現分數相等的班級,則按兩個(或多個)班級應賦分的平均分來計算。
2、各項得分之和為該班學期最后得分;若總分相等則參考班級學習成績,學習成績靠前者優先,再相等則參考教職工考核成績。
3、本考核細則由教導處人員與每個辦公室推薦一名班主任進行核算。
4、一學期結束后,按學校班級數比例確定優秀班集體進行表彰。
5、未盡事宜由校委會另行協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