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部管理細則(通用3篇)
銷售部管理細則 篇1
1、上班時間不得私自外出、不得吃零食或私自會友,不得隨意撥打私人電話,不得惡意損壞公物;
2、不遲到、不早退;有事須請假(寫請假條),三天以上須銷售管理部經理批示;
3、由于個人疏忽大意,使銷售業績受損,責任自負;
4、如有偷竊公司、同事或客戶財物,有辱公司名譽的,一經查實必嚴懲;
5、聽從上級的工作分配,不得頂撞上司,更不得越權行事。
6、工作應兢兢業業,積極向上,不得拖拉散漫,延誤公事,做到今日事今日必;
7、上班時間不得大聲喧嘩,看與項目無關的資料;
8、不準拉幫結派,不準散布灰色語言。
9、售樓處每天除正常的工作時間外,當天值班人員需留守值班延長1小時。
10、客戶上門應立即起立,接待人員需主動與客戶握手并交換名片,與客戶交談時必須專心,不輕易打斷談話,目不斜視。
11、與客戶交談時須使用禮貌用語“歡迎”、“請”、“謝謝”等。
12、客戶離開時必須送客戶至大門道別。
13、如客戶進工地必須由銷售人員陪同,提醒客戶注意安全,并提供安全防護裝備。
14、接熱線電話,口齒清楚,咬字準確,語氣親切、熱情,語速適中,能達到抑揚頓挫,具有感染力。
15、銷售熱線系銷售專用線,必須保持時刻暢通,嚴禁私事使用銷售熱線電話;銷售部每一個員工的行為都代表著公司形象,每一位員工都要本著對公司負責的態度,嚴于律已,提高素質,維護公司形象。
銷售部管理細則 篇2
堅持質量第一,用戶至上的精神,維護本公司的聲譽,確保工程項目及產品售后服務發揮其應有的效能。我們的宗旨是:“接一個項目,留一件精品;做一個工程,樹一塊樣板!”
海口天賞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依托全面扎實的技術和豐富的經驗,為用戶提供從系統咨詢、系統設計、系統開發和系統維護的全方位、全過程的服務。同時,充分利用現有的培訓測試環境以及在多年實踐中積累的系統維護和應用開發經驗,為用戶提供全方位服務。
1)、售后服務范圍及保修期限
我公司將真誠做出以下維修、維護、保養服務承諾:
1、廠商提供的質量及應用保證
我公司對所出售的產品提供從產品驗收之日起一年的免費保修,同時將促使廠商提供更完善的產品質量保證及技術保證,向業主提供完善的終身售后服務
2、服務承諾
我公司對該整體工程實施所有設備免費質保一年,同時若廠家免費質保超過壹年的,按廠家規定保修;并將向業主提供完善的終身有償維護的保障售后服務。如系統有故障,我司將在24小時內到達現場,48小時內排除故障,如在72小時內不能解決問題的,將以備品替代。
3、售后回訪
在工程保修期內至少每二個月回訪一次,工程回訪或維修時,由工程部經理統一安排,根據工程情況安排回訪計劃,確定回訪日期。
由工程部經理安排本項目的項目經理組織相關技術人員參加。
業主發出保修卡,在工程竣工后一個月內發出,保修卡的內容包括工程業主的稱謂:我公司關于保修的原則和目的,我們負責保修的部門和人員。
工程回訪結束后,由本項目經理召集回訪技術人員反映現場情況及意見回訪報告,報送公司工程部經理,對于在工程回訪中發現的質量缺陷,應立即制訂糾正措施并盡快維修。
2)、應急維修時間安排
在接到故障電話通知后,24小時內技術維修人員趕到現場對設備進行維修,如不能及時解決故障,提供相同型號或者相同品質的備用機器或部件替換,以保證系統正常運行。
3)、主要零配件價格(保質期內、保質期外)
質保期內還是本公司購買的設備免費更換設備、免費更換配件。質保期過后監控系統主要設備(如:監控設備、周界報警設備、可視對講設備、停車場管理設備等)按生產廠規定收取需更換零件材料費用。
銷售部管理細則 篇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病歷管理工作,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醫師嚴格按照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下發的《病歷書寫基本規范》的要求,書寫病歷并簽名。
第三條 住院醫師負責病歷書寫,主治醫師負責病歷的審核。特殊情況由科室主治以上醫師書寫。實習醫師不能代替住院醫師書寫入院記錄,其書寫的病程記錄及進修醫師、研究生書寫的病歷內容須本院上級醫師審核簽字。科主任是病歷管理的責任人。醫務處負責病歷管理的監督檢查。
第二章 病歷檢查管理的基本要求
第四條 按時填寫“北京醫院出科病歷檢查表”。各科科主任每季度應至少抽查10份本科室病歷,了解病歷書寫情況,加強病歷書寫管理。
第五條 醫務處組織專家對每份出院病歷進行檢查,并建立專業人員的技術檔案,將病歷書寫檢查情況記錄在案,作為評選先進、晉升職稱的依據。
第六條 病歷檢查的重點
(一)病歷書寫是否真實、清晰,表達是否準確。
(二)各項記錄是否在規定時限內完成
1各項記錄完成時間
入院記錄在患者入院后24小時內完成。
首次病程記錄在患者入院后8小時內完成。
出院記錄在患者出院后24小時內完成。
死亡記錄在患者死亡后24小時內完成。
手術記錄由術者在術后24小時內完成。
搶救記錄在搶救結束后6小時內據實補記,并加以注明。
2病程記錄時間
病危患者隨時記錄病情變化,每天至少一次,記錄時間具體到分鐘。
病重患者至少2天記錄一次病程。
病情穩定的患者至少3天記錄一次病程。
術前及出院前一天需有病程記錄。
手術患者的病程記錄中要反映術前術者看患者的情況。
有手術前、后麻醉醫師查看患者的記錄。
術后前三天每天至少記錄一次病程。
患者住院時間超過一個月,每月須做一次病情小結。
患者經治醫師發生變更之際,須寫交、接班記錄。
3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患者入院48小時內必須有主治以上醫師查房及初步診斷治療意見。
患者入院72小時必須有副主任(含)以上醫師查房及初步診斷治療意見。
疑難患者必須有副主任以上醫師查房及病例討論記錄。
病危患者每天要有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病重患者至少3天有一次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病情穩定患者5天內必須有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4需要手術、特殊檢查和治療應有知情同意書。
第七條 各臨床科室、科主任、醫務處要認真做好環節病歷檢查和終末病歷質量檢查,科主任應加強對環節病歷抽查工作。病歷回病案室前,科病案委員或主治醫師負責病歷全面檢查并填寫檢查表,檢查表隨出院病歷一起完成,由病案室收回。醫務處組織專家對病歷作出質量評估。
第八條 醫務處每季度在一定范圍內通報各科病歷管理情況。
第三章 病歷檢查結果的獎罰
第九條 每出現一份乙級病歷扣獎金200元;每出現一份丙級病歷扣獎金800元。科主任根據當事醫師病歷缺陷中的責任大小處罰至個人。
第十條 年度內出現一份丙級病歷或三份乙級病歷者還將受到以下處理
(一)主治醫師或以上:醫院延緩聘用新晉升的技術職稱一年。
(二)住院醫師:延遲一年進入下一階段培訓。
(三)研究生:取消留院資格。
(四)進修生:取消進修生資格,改為參觀學習,不發結業證。
(五)對當事人所在科室主任予以全院通報。
第十一條 對病歷其他缺陷納入千份制管理扣分。
第十二條 對終未病歷質量檢查評分
積分前3名者,對該治療組醫生獎勵20xx元,獎勵科室1000元。對積分后3名者,每科扣除獎金20xx元。
第十三條 有丙級病歷或全年共發生3%乙級病歷的科室不能參加先進科室、先進黨支部的評選。
第四章 附則
第十四條 乙級病歷定義
存在以下重大質量缺陷之一者為乙級病歷
(一)首頁醫療信息未填寫。
(二)傳染病漏報。
(三)缺首次病程記錄或首次病程記錄中缺主要診斷的診斷依據、鑒別診斷及診療計劃。
(四)缺由主治及以上的上級醫師簽名確認的診療方案(或手術方案)。
(五)危重患者住院期間缺科主任或副主任醫師以上人員查房記錄。
(六)缺手術記錄。
(七)死亡病例缺死亡前的搶救記錄。
(八)缺出院記錄或死亡記錄。
(九)開展的新手術(技術)與大型手術缺由科主任或授權的上級醫師的簽名確認。
(十)缺有創檢查(治療)、手術同意書或缺患者(委托人)簽字。
(十一)缺對診斷、治療起決定性作用的輔助檢查報告單。
(十二)有證據證明病歷記錄系拷貝行為導致的原則性錯誤。
(十三)缺整頁病歷記錄造成病歷不完整。
(十四)有明顯涂改。
(十五)在病歷中模仿他人或代替他人簽名。
第十五條 丙級病歷定義。在終末病歷中缺入院記錄(實習醫師代寫視為缺入院記錄)或存在三項以上本規定第十四條所列缺陷。
第十六條 環節病歷檢查為患者仍在住院中,對病歷重點環節的檢查。
第十七條 終末病歷質量檢查是指病歷回病案室存檔前全面檢查。
第十八條 本規定自20xx年10月8日修訂通過并執行。
第十九條 本規定由醫務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