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委托協議書(精選15篇)
工程委托協議書 篇1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電話: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律師事務所
法定地址:
負責人:(合伙所)/法定代表人:(國辦所、合作所)
電話:
甲方因(注:此處概括表述委托事項)法律事務,經與乙方協商,現委托乙方指派律師擔任代理人。為此,雙方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根據《合同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委托代理事項
1、委托代理內容:
2、委托代理權限:以甲方簽署的《授權委托書》為準。
3、委托代理期限:
本合同訂立后如發生委托事項變化和/或代理權限變更,雙方應就委托事項和/或委托權限變更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條指派代理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經甲方同意指派律師擔任甲方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委托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代理律師因健康、執業機構變動、被暫停執業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職責時,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師執行本合同項下代理事務。
第三條代理律師的職責
乙方及其指派律師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的職責:
㈠誠實守信,勤勉盡責,按照法律、法規和律師行業的執業規定,盡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㈡尊重甲方的知情權,及時向甲方通報代理情況;對甲方提出的有關意見建議,代理律師應當認真聽取并妥善處理,
㈢保守在代理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
㈣嚴格依據甲方的授權為代理行為,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的越權代理或無權代理行為。
㈤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務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㈥謹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證據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證其不遭受滅失。
第四條事實陳述和證據提交
㈠甲方應向代理律師陳述涉及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全部事實,并按《證據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關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如果甲方未按該通知要求的時間和內容提交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由此產生的不利于甲方的后果,應歸責于甲方。
㈡甲方向代理律師提交的有關證據材料為原件的,雙方經辦人應當辦理交接簽字手續;若是復印件,應由甲方指定的簽字人在證據材料上簽名確認。
第五條律師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
根據國家計委、司法部《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注;此處應詳細訂明金額、支付時間等)
第六條差旅費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費
第七條不屬乙方的收費
乙方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涉及的下列費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費機構或個人支付:
㈠人民法院、行政機關、仲裁機構、鑒定機構、公證機構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㈡經甲方同意的專家論證費用。
第八條禁止合同外收費
除本合同約定的收費外,乙方承諾不再就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約定范圍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乙方代理律師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收費,甲方應當予以拒絕。
第九條合同提前終止
在本合同訂立或/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但應將終止合同的事由及有關情況知會甲方:
㈠本合同訂立后乙方發現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沖突,繼續代理將違反法律或者律師執業規范。
㈡甲方堅持要求代理律師追求無法實現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標。
㈢在事先無法預見的前提下,繼續履行本合同將會給乙方帶來不合理的費用負擔,而雙方未能就追加律師服務費達成補充協議。
㈣甲方故意捏造、隱瞞事實、弄虛作假,欺騙或誤導代理律師,經代理律師指出后甲方仍不予糾正。
依據本條第㈠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應予退還;依據本條㈡或/和第㈢或/和㈣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十條如遇事先無法預見的情勢,代理律師在授權權限之外為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所實施的代理行為,甲方應予確認。
第十一條守約承諾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否則將依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㈠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其所收律師服務費(不含已實際發生的差旅費)應在甲方要求退費后全部退還甲方。
㈡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除已繳費用乙方不予退還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繳清合同約定的全部律師服務費。
㈢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之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和/或差旅費的,乙方有權隨時中止或終止代理服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㈣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過失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師執業責任保險合同》的有關規定向甲方賠償。
㈤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故意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雙方協商并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履職監督
為便于乙方了解承辦律師的履職情況,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理律師代理案件的任何一個階段或乙方代理律師履職終止時,認真填制《律師服務質量征求意見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條合同履行完畢
乙方的代理職責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注:此處應明確約定代理事項的結束點)時止。
第十六條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七條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第十八條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授權委托書》、《律師服務質量征求意見表》、《委托事項法律風險告知書》、《證據材料提交通知》,在本合同簽訂時由甲方一并簽收;前兩項為待填文書,由甲方填制后送交乙方。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授權代表(簽名):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本合同簽訂時間:
工程委托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了進一步搞活經濟,優勢互補,本著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制定本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總則
1、乙方經營甲方_________至_________班線,每日_________班,始發站暫定_________發車時間_________暫定為上午_________時,下午_________時,確切發車時間由兩地始發站安排,甲方保留變更發車時間和變更站點的權力。
2、本協議期限_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協議期滿后,甲乙雙方合作愉快,無經濟糾紛,乙方可優先向甲方協商續營協議。如協議不成,甲方收回線路經營權、牌照及有關證件,車輛殘值歸乙方處置,甲方予以提供有關手續。
3、__________方投放客車的廠牌型號為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自編號為_________,額定座位數為_________座,發動機號為_________。購車資金合計_________元,付款方式:以_________方式全額一次性付清。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辦理業務的相關手續(進站證、通行證、線路牌)、站點安排,安全行車事故的協調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及票務結算、財務結算。
2、甲方負責乙方應向國家和有關管理部門交納各種費用的代收代繳工作。
3、甲方協助乙方辦理車輛年檢、春運檢驗和有關換證、年審工作,費用由乙方負擔。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委托經營中,乙方向甲方繳納押金伍萬元,用于意外事故及嚴重違章處罰之用,不足部分應在次月補交給甲方,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押金在合同期滿后,歸還乙方。
2、乙方在委托經營管理期內,應于每月上旬按實繳金額向甲方交納營業稅、養路費、陸管費、車船稅等國家代征代收費用如因國家政策調整,乙方應無條件服從。乙方在運營前交甲方管理費全年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整。(乙方在購車及有關手續辦理中,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正常按時運行的,不影響本協議的執行。)
3、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稅務政策,如實申報營收情況。營運中發生的一切業務費包括納稅、養路費、保險費等由乙方承擔。_________方面費用由甲方代收代付,每月每輛車暫扣繳營業稅__________元,代辦服務費_________元,不足部分及時補交。如有違反,一切責任,包括停止營運和取消營運資格由乙方自行負責。
4、乙方在營運中,應嚴格遵守客運規定和交通法規。由于乙方違法、違規等原因而出現被管理部門取消經營或注銷線路等后果,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損失_________萬元整。發生行車事故要按照交通法規規定,迅速向交通事故處理部門報案并和甲方聯系,及時采取積極的補救措施。事故費用險保險公司理賠外,差額及其它部分由乙方承擔,停班期間的管理費、代征代收費用由乙方承擔。
5、委托經營期間內乙方每月30日前將結帳票款單交給甲方。甲方在次月20日-25日結算票款,如逾期結算票款,結帳單將作廢。
6、在營運期內,車輛必須按甲方指定的修理廠進行車輛的例行保養,維護甲方的聲譽。要服從甲方對車輛的二級保養、年檢、春運等檢查安排。如脫期,其后果由乙方負責,費用由乙方承擔。
7、乙方在營運中,嚴禁攜帶危險品、禁運品;車未停妥,嚴禁上下客;對旅客要熱情服務,合理收費。如發生騙客、甩客、途中賣客行為或帶有黑惡勢力欺行霸市造成惡劣影響的,經查證屬實,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制裁,情節嚴重的直至解除合同。
8、委托經營期間內,根據行業規范標準和要求,乙方必須做到“著裝統一,標志明顯,語言規范,熱情服務,安全營運”。如乙方因服務質量或其他問題造成新聞媒介公開批評及管理部門通報、處罰、記分,乙方將全部承擔經濟上的責任,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情節嚴重影響甲方聲譽,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9、乙方在受委托經營期內,具有分享盈利和承擔虧損的責任。如經營不當或客運市場原因,確實無法經營,車輛可尋找過戶單位,由甲方協助辦理有關過戶手續,并支付甲方違約___________萬元,將所有線路經營證件交還甲方。合同期滿,乙方將車輛通過中介部門(舊車交易市場)轉向第三方,原車牌更新權利歸甲方所有。如私自轉讓,所發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轉讓前后的一切經濟問題和經濟糾紛均與甲方無涉。
10、甲方在營運中,發生營運車輛由于脫班、缺班造成乘客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協助做好善后工作,因此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11、經營期內營運車輛保險由甲方代辦。為切實保護好乘客安全,意外傷害得到有效賠償,第三者責任險甲方強制投保_________萬元。車上責任險及其他險種按規定投保。乙方車輛如需更換發動機及車架,應按規定事先到甲方車管部門辦理有關手續,否則,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并作罰款處理。
12、乙方聘用駕駛員委托甲方辦理有關手續,乙方應提供真實合法材料,甲方協助辦理。乙方不得聘用不合格或持偽造證件的人員,如發現類似情況,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13、乙方聘用駕駛員的一切福利待遇、發生交通事故及其他意外情況,造成駕駛員傷亡致殘且因此而引發的一切經濟、民事糾紛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14、經營期內,甲方根據“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對乙方安全生產負有監督、教育、管理的責任。乙方必須與甲方簽定《委托經營安全行車責任協議書》。乙方作為安全生產簽約責任人,必須服從并協助甲方做好安全生產的監督、教育、管理工作,按時按規定組織聘用人員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行車、規范服務、業務學習等活動。無故不參加的,按甲方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四、附則:
1、委托經營期內,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該班線無法營運或國家政策及有關部門對所經營的客運班線作統一規劃調整時(以有關部門文件為準),合同期限自動終止,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2、甲、乙雙方以本協議為依據。未盡事宜,雙方可再共同協商,并以書面形式另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文本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時間: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協議簽訂地:_________ 協議簽訂地:_________
工程委托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自愿協商,甲方負責基地小麥收購,乙方負責安排優質小麥種植基地。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并共同遵守。
一、訂單小麥收購品種、數量
1.收購品種:_________。
2.收購數量:_________公斤。
二、質量等級要求
1.品種純度達到95%以上。
2.“_________小麥”容重、水分、雜質等指標達到三級以上標準。
三、收購價格
對于質量符合“_________小麥”標準二等以上的小麥,其收購價格為____________元/公斤,二等以下,三等以上的小麥收購價格為_________元/公斤。
四、合作方式
乙方負責優質小麥基地的選定和相關技術服務。甲方對乙方的小麥按本協議第一、第二條質量規定進行檢驗,合格的由甲方入庫。
五、貸款及結算
由甲方負責收購貸款,并按照小麥實際入庫數量和本協議規定價格,即時與乙方結算。
六、其它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法人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協議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工程委托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為了方便職工儲蓄、簡化企事業單位發放工資手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乙方委托甲方代發其單位職工工資。為了明確雙方職責,保證該項工作的順利進行,雙方協議如下:
第一條:乙方負責為本單位參加代發工資的員工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組織員工認真填寫《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此表由甲方提供;并在甲方指定的營業網點開立個人銀行賬戶(代辦時乙方應提供員工身份證復印件和填明員工姓名、身份證號的明細表格,并在表格上加蓋單位公章,員工身份證復印證件的真實性由乙方驗證,如若由此引起的問題,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開立的活期儲蓄存折/儲蓄卡(銀行結算賬戶)后三日內發放到職工本人手中,并告知單位職工及時修改存折/儲蓄卡取款密碼及查詢密碼,如因存折遺失、密碼泄露等引起的糾紛,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二條:乙方應按照甲方提供的磁盤格式的要求,制作代發工資數據軟盤(軟盤由乙方自行提供)。
第三條:乙方應在代發工資日前3個工作日(不含代發工作日)內到甲方辦理代發工資手續,然后將轉賬支票、代發工資數據軟盤和“代發工資清單”一并送交甲方。如乙方所提供的軟盤與“代發工資清單”不一致及未交手續費等原因而引起的差錯事故或造成代發工資延誤,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四條:每月日為乙方代發工資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能按時發放工資,乙方應向單位職工說明并通知甲方,由此而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負責;如因甲方設備或通訊故障及其他原因造成賬務差錯時,甲方有權單方面進行賬務更正。
第五條:甲方將乙方提供的代發工資數據入賬后,即打印代發工資明細清單,乙方可在代發工資日后到甲方指定的網點進行核對。
第六條:乙方在向甲方提供磁盤數據前應認真進行核對,甲方業務系統只對乙方提供的磁盤數據中的客戶賬號進行識別,如因乙方磁盤數據錯誤造成賬號串號,責任由乙方負責,但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進行查找。
第七條:如因乙方提供的代發工資磁盤中的賬戶有誤所產生未入賬賬戶,甲方應打印“代發工資未入賬清單”一式兩份,一份由甲方送乙方處理,一份由甲方留存備查。
第八條:根據《服務價格管理辦法》的規定,對批量代發工資的收費按照每筆元收取,對手工代發工資按每筆元。每月代發工資后3日內,經甲乙雙方對代發工資筆數核實后,由甲方使用“特種轉賬”傳票從乙方賬戶主動扣劃。如乙方賬戶存款不足,乙方應在每月代發工資后3日內向甲方補足代發工資費用。
第九條:乙方職工在*銀行開立的活期存折或儲蓄卡,作為代發工資指定賬戶的,該賬戶不得擅自撤銷和變更。
(一)若遇乙方員工代發工資的存折或卡遺失,可憑本人身份證明,向其開戶的營業機構書面申請掛失;
(二)若遇乙方職工更換了代發工資賬戶,乙方必須在代發工資前向甲方提供該職工更換后的代發工資帳號,否則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甲方為乙方代發工資編列的代號為:
第十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修改補充。
第十二條:本協議有效期一年,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協議到期后,可由乙方提出申請,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新的協議。
第十三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或負責人):(或負責人):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委托協議書 篇5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為於________________注冊成立之公司,主要業務為投資控股。賣方為一家同系附屬公司及一家聯營公司為本集團兩家聯營公司___________公司及____________公司之合營伙伴。除本公布所披露者外,據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后所深知,得悉及確信賣方、擔保人、________及_________,連同(倘適用)彼等各自之最終實益擁有人及彼等各自之聯系人士,均為獨立於本集團及本公司關連人士之第三方
一、將予收購資產
根據收購協議之條款及條件,買方將收購________已發行股本合共_______%。將由________收購之銷售股份相當於________已發行股本之_______%。_________現有已發行股本馀下_______%由_________擁有。_________則投資於中國合營企業。
二、代價
_________就銷售股份應付之代價將為_________元。代價將全數以現金支付,其中_______%訂金(“訂金”)將由_________于簽訂收購協議后一個營業日內支付,余額_______%于完成時向賣方支付。代價乃經參考賣方至今於_________所產生投資成本厘定。代價及收購協議之條款及條件乃經訂約各方按公平基準磋商厘定。
三、先決條件
收購協議須待下列條件達成后,方告完成:
a.買方及擔保人訂立股東協議(“股東協議”),并於完成時生效;
b.買方完成法定及財務盡職審查,且各買方合理信納(i)________之業務、資產、財務狀況及前景所有方面;及(ii)_______各成員公司之業務,資產及財務狀況於收購協議日期至完成期間并無重大逆轉;
c.買方合理信納收購協議所載全部保證於完成日期仍屬真確及準確;
d.買方就訂立及履行收購協議之條款取得聯交所根據上市規則或任何監管機構可能規定之任何類別一切必需同意,批準或其他許可(或視情況而定,有關豁免);
e.賣方向買方交付披露函件。
倘任何先決條件未能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或收購協議各方協定押後之其他日期(“截止日期”)或之前達成或獲豁免,收購協議將告終止,并再無效力,而訂金連同按年利率3厘計算之利息將於終止協議後______個營業日內退還買方,自此協議雙方根據收購協議再無任何責任(除有關保密,成本及相關事宜之條文外)。不論上文所述,倘任何買方選擇不完成收購協議,其他買方有權(但無責任)根據收購協議條款完成協議。
四、完成
待上述先決條件達成或獲豁免(視情況而定)後,收購協議將於截止日期後第_________個營業日或之前完成。
五、貸款協議
於簽訂收購協議之同時,_________與_________訂立貸款協議,據此,_________同意向_________提供_________元貸款,按年利率3厘計息。完成時,貸款將轉換為_________結欠________之股東貸款。_________將以其屆時作為_________股東之身分豁免_________償付貸款應計之利息。倘收購協議未能完成,_________將根據收購協議之條款向買方償還貸款連同於收購協議終止日期貸款應計之利息。根據上市規則第13.13條,貸款構成向一家實體提供超逾本公司市值______%之貸款。
六、有關_________之資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上市規則,收購構成本公司之須予披露交易,而根據上市規則第13.13條,貸款構成向一家實體提供超逾本公司市值8%之貸款。因此,收購及貸款須遵守上市規則項下披露定。載有收購進一步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之通函將盡快寄交股東,以供參考。
七、上市規則之影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釋義
於本公布內,除非文義另有所指,以下詞匯具有下列涵義:
“收購”指__________________根據收購協議之條款及條件向賣方收購銷售股份。
“收購協議”指買方,賣方及擔保人所訂立日期為20__年一月七日之買賣協議。
“_________指_________,於薩_________”_________注冊成立之公司,為本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
“聯系人士”指具上市規則所賦予涵義。
“董事會”指董事會。
“營業日”指香港銀行開放營業之日子(星期六除外)。
“本公司”指蜆電器工業
(集團)有限公司,於香港注冊成立之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聯交所上市。
“完成”指完成買賣銷售股份。
“完成日期”指截止日期後第三個營業日。
“關連人士”指具上市規則所賦予涵義。
“代價”指銷售股份之代價_________元,根據收購協議須由_________支付。
“董事”指本公司董事。
“本集團”指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香港”指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上市規則”指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
“貸款”指_________根據貸款協議向_________提供之_________元貸款。
“貸款協議”指_________與_________就貸款所訂立日期為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協議。
“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
_________公司,由_________及一名獨立第三方擁有之中外合作合營企業。
“買方”指_________,_________及_________之統稱。
“_________”指_________,於_________注冊成立之公司。
“銷售股份”指將由_________根據收購協議收購之_________股本中_________股每股面值_________港元股份。
“股份”指本公司每股面值_________元之普通股。
“股東”指股份持有人。
“聯交所”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賣方”指__________________,於香港注冊成立之公司。
“擔保人”指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指_________________,於_________注冊成立之公司。
“_________”指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香港注冊成立之有限公司,其全部已發行股本於收購前由賣方及_________分別擁有_______%及_______%。
“_________”指__________________及中國合營企業。
“港元”指香港法定貨幣港元
“人民幣”指中國法定貨幣人民幣
“%”指百分比。
就本公布而言,人民幣兌港元乃按1.00港元兌人民幣1.06元之匯率換算。
賣方(蓋章):_________擔保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買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工程委托協議書 篇6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身份證號碼:
本著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將室內裝飾工程委托給乙方施工。雙方就具體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圍:
4、工程內容(附工程設計圖紙、工程預算報價書)
二、承包方式:
1、工期:____天,自20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于20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2、工程承包價款:
A、工程承包價按雙方商議的工程項目單價進行結算(附工程項目承包單價表)。
B、工程承包總價按工程實際完成量進行匯總計算。
3、承包信譽保證及質保條款:
A、根據甲方公司工程管理規定,乙方自愿在合同簽定后,一次性向甲方繳納個人信譽保證金元。甲方財務部出具相應收據,待該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在十日內返還乙方。
B、乙方所繳納信譽保證金主要用作其施工隊信譽擔保,如發生乙方在承包施工期間有違反公司各項管理規定及施工標準、誹謗公司聲譽等影響公司利益的行為,公司有權在其信譽保證金中做出相應處罰。
C、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乙方無條件執行工程保修期一年并按乙方工程承包款總價______%繳納工程質保金(即;________元)。保修期內發生一切費用及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工程保修期間乙方接到甲方電話維修通知應在12小時內安排人員進行維修。不按時間維修或維修沒有讓客戶滿意,公司有權在其工程質保金中做出相應處罰。派其他施工單位解決,加收實付費用的20%作為管理費。保修期滿甲方退還質保金。
4、工程質量及管理約定:
A、乙方無條件承諾其承包施工的工程驗收合格(以客戶簽字認可工程竣工驗收單為準)。
B、工程驗收合格后,乙方應負責在一周內收取業主方______%工程尾款,該款作為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承包款。
5、工程款支付方式:
A、合同簽定后,甲方根據乙方施工進度及施工累計工日,由甲方現場項目管理人員簽發領款單,乙方到甲方財務部領款。
B、乙方工程承包款累計領取額,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前不能超過乙方工程承包款總價的______%,尾款待工程竣工后與甲方進行結算。結算時間為工程竣工驗收后______天內。
6、雙方其它約定:
三、工程質量要求:
按《家庭裝飾工程施工和質量驗收標準》由設計員或施工監理分階段進行驗收和整體工程竣工驗收。若出現嚴重質量問題,甲方有權勒令乙方停工并撤換工程隊,其中造成的所有損失及經濟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四、甲方的責任及義務
1、提供全套施工圖紙和完成工程項目變更手續。
2、開工前,向乙方提供確認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
3、派監理對現場施工進行工藝、工序、質量、進度的監督。
4、嚴格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對乙方進行工程結算。
五、乙方的責任及義務
1、嚴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在前一段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下一階段的施工。驗收單必須有客戶簽字。
3、嚴格遵守甲方規定的《現場文明施工條例》和《施工隊日常管理條例》,切實做好現場文明施工及安全工作,因施工不當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并賠償。
4、必須對簽字工程的金額保密,違者罰款人民幣壹仟元整。
5、必須在保質、保量、保工期原則下完成工程任務,超期每日乙方按工程款的5%向甲方繳納違約金。
6、甲方有權指定施工工人,乙方必須服從。
7、乙方要確保施工現場作業人員、相鄰居民人身安全;防止火災和水、電、煤氣事故發生;防止物品損壞。凡有上述情況發生,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六、爭議或糾紛處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采取協商解決或報請公司總辦進行協調。
2、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時,雙方可通過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附則
1、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履行完成后(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生效外)自動終止。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工程委托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建設住房事宜。經友好協商并制定本協議,以資雙方遵守。
第一條:擬建住房建筑面積約 平方米毛坯房(以最后實際測量的建筑面積為準),項目位于項目一期的第 號樓第 單元第 層 房,價格每平方元,房號為,共計套。合計建房款人民幣(小寫) 元,金額(大寫)。
第二條:擬建房款分兩批支付。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叁日內,甲方支付擬建房款總額的50%即元,金額大寫。在該擬建住房建設達到正負零時支付剩余建房款即元,金額大寫。
第三條:擬建住房竣工時間為:年月日前。
第四條:本合同期內,甲方對擬建住房可自由更名一次(免費更名),甲方須書面向乙方提供受讓人資料并簽署相應合同。
第五條:甲方未能按本協議約定按期足額支付建房款,乙方
可以解除本協議并退還已收建房款。乙方承建的房屋質量驗收不合格或未在約定日期前竣工,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乙方退還全部建房款并按銀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
第六條:雙方同意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后》簽訂《認購書》。屆時如果甲方不能按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簽訂《認購書》,甲方所交的建房款無息退還。
第七條:在履行本協議中各方如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海南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裁決。
第八條:乙方委托律師事務所對本協議的履行提供全程法律服務,為本協議的有效施行提供法律保障。具體服務律師是 (執業證號: 電話: )。
第九條:本協議壹式叁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兩份。本協議自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第壹期建房款之日起生效。
甲 方:乙 方:
電 話: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開戶行:
地 址:賬 號:
E-mail:
簽訂日期 年 月日
工程委托協議書 篇8
致________公司:
茲有____(姓名),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根據我單位提供的附件所列材料,與貴公司聯絡,將此筆________款項計________(大寫:人民幣________)支付該人,賬戶名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以上情況屬實,若由此引起糾紛,由我單位負責處理!
附件一:身份證(復印件,需有持有人簽名)
附件二:送貨簽收清單
工程委托協議書 篇9
主管稅務機關:(甲方)
納稅人:(乙方)
納稅人開戶銀行:(丙方)
為簡化辦稅程序,方便納稅人完成繳稅義務,確保稅款安全,提高稅款征收、入庫效率,經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自愿采用銀行扣繳稅款方式繳納稅(費)款。
二、甲、乙、丙三方應當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金庫管理條例》。
三、乙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完成納稅申報后,其電子繳款信息通過財稅庫銀聯網系統實時傳至中國人民銀行國庫信息處理系統(TIPS),并由該系統自動將乙方應繳稅(費)款信息傳至丙方,丙方根據接收到的乙方應繳稅(費)款信息,將乙方應繳稅(費)款及時劃繳至人民銀行清算國庫,并實時將劃繳稅(費)款信息通過(TIPS)系統傳至甲方。
四、乙方在當地選擇一家商業銀行網點開立繳稅(費)賬戶。納稅人財稅庫銀聯網繳稅(費)賬戶須經丙方確認方能生效。
五、繳稅(費)賬戶一經確定,原則上不得變更。若乙方確需變更名稱、賬戶賬號、主管稅務機關時,應提前5個工作日向甲方、丙方同時提出變更申請,并重新簽訂“協議書”。
六、乙方、丙方應保證繳稅(費)賬戶的真實性、有效性,丙方應保證乙方賬戶資金安全,甲方、丙方應依法為乙方繳稅(費)賬戶信息保密。
七、乙方在辦理繳款涉稅事項時,應保證繳稅(費)賬戶內有足夠存款余額,并能正常結算。因乙方繳稅(費)賬戶資金余額不足造成丙方無法及時劃繳稅(費)款而導致逾期繳納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八、甲方、丙方應保證財稅庫銀聯網系統和各自業務處理系統正常運行、網絡暢通及正確操作。因甲方、丙方業務系統、網絡或操作原因導致丙方劃繳稅(費)款錯誤、失敗的,在查明原因后,分別由問題方承擔相關責任。因不可抗力造成系統癱瘓,三方應按應急預案規定辦理,未按應急預案辦理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因系統網絡故障造成賬務差錯的,由甲方、丙方依據有關規定進行糾正。
九、乙方申報并繳稅(費)成功后,可登錄國稅網上辦稅服務廳自行打印電子繳款憑證,以此作為繳納稅款的會計核算憑證;也可由丙方出具“電子繳稅付款憑證”,丙方應根據甲方傳送的電子繳款書信息打印“電子繳稅付款憑證”,并加蓋銀行收訖章,以此作為繳納稅款的會計核算憑證。乙方若需甲方開具正式完稅證明的,可到甲方辦稅服務廳換開。
工程委托協議書 篇10
于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簡稱甲方),與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簡稱乙方),簽訂安裝主機的項目協議。
1.安裝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港口。
3.工程范圍:本協議所附圖紙及估價單。
4.完工期限:本安裝工程將配合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在甲方港口建造工程完工后_____天內,完成安裝工程,其中包括______________主機試驗運行。
5.安裝工程總價格: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6.安裝工程付款進度:
第1期:甲方在本協議開始實施時,付給乙方工程總價_____%,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2期:甲方在a港口造船工程開始時,付給乙方工程總價_____%,即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3期:在安裝管路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_____%,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4期:在主機的主要設備運抵工地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的_____%,即_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5期:在安裝工程完畢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的_____%,即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6期:在工程驗收合格后,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余額的_____%,即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7.違約罰款:因乙方原因未準時完工時,應由乙方負責,應付違約罰款,每天按總價的_____%計算,即_____________美元整。
8.增加或減少工程:若甲方需修改、增加或減少其工程計劃時,總價之增減,應按雙方規定之訂單計算。若需新增加工程量,雙方應另行協商該項新增加工程之單價。若甲方因修改原計劃而將已完工部份工程或已運抵工地之材料棄置,甲方在驗收后,應按雙方規定的單價對乙方已完成的工程費用及材料費,予以支付。
9.監督進度:甲方派去的監督人員或代表對工程進度予以監督并有權予以監工、指導。乙方應按甲方人員或代表的指示正確施工,不得以任何借口置之不理。
10.工程停止:若甲方通知乙方將工程停止,其原因并非應由乙方負責者,乙方可停止并要求甲方按照已完成工程的數量、運抵工地的材料及其他合理費用,在已交款中增付或扣除。
11.工程保管:在工程開始時,完工移交前,已完工的工程及留在工地的材料、工具、設備等,均由乙方保管。除人力不能抵抗的災害外,乙方應對保管中的一切,負損害之全責。如遇不可抵抗的天災人禍,乙方應詳列損害實情,向甲方提出恢復原狀的價格及日期,以供甲方核對付款之用。若甲方決定不再繼續施工,按協議第10條規定結束。
12.工程保證:除天災或因甲方使用不當的原因外,乙方應在甲方驗收后保證工程質量良好1年。
13.附帶條款:在工程進行中,若因乙方的過錯,使甲方或其他人員受到損害,乙方應負責賠償。但其損害原因是由甲方或與甲方訂約之其他工程人員的過錯所造成,則應由甲方完全負責。
14.附件:本協議附件應視為本協議的一部份,與其他條款有同等效力。
附件包括:(1)圖樣;(2)估價單。
15.協議形式: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各保留兩份副本供雙方存檔備查。
16.附加條款:主機的保養——乙方應在甲方驗收后,提供免費及定期對__________主機保養服務_____年,每_____個月派員一次維護正常運行。
本協議按雙方所簽日期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承包人與欲求安裝工程的業主雙方經洽談或招標、投標達成默契而簽訂協議。承包者必須根據工程圖紙及業主要求的特殊條件予以施工,而且在一定的時間內承擔維修業務。為完成安裝施工任務,承包者還需提供施工設備、特殊工具、施工監督工程師及所需的勞動力等。
工程承包有綜合承包人(總承包)和專業承包人。承包人對工程進度、質量、保證、驗收等承擔責任。業主必須按時支付工程進度款。
國際間的工程安裝和工程承包是一種比較實用的而且廣泛被人們所接受的經濟技術的合作方式。
工程委托協議書 篇11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被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本公司因拓展業務,為擴大經營規模急需資金,經本公司法人及股東商議后決定全權委托乙方為本公司辦理企業貸款事宜的代理人,代表本公司經辦貸款業務(含資金短期拆借、社會投資、融資等)的相關事宜,委托授權的范圍、有效期限及勞務費用支付等具體資料如下:
一、 委托公司的基本資料
1、 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經營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工商注冊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委托授權范圍、有效期限
1、 被委托方代表本公司辦理貸款業務(含資金短期拆借、社會投資、融資等)的相關事宜。
2、 授權有效期為壹年
三、 勞務費用和支付方式
1、 按乙方為甲方申辦成功借貸款、融資總額的_____%
(甲方收款當日)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如甲方拖延支付乙方勞務費則甲方承擔按應付勞務費總額5 ‰?天的違約金賠償乙方;
2、 乙方在辦理借貸款、融資過程中產生的差旅食宿、
招待應酬、資料費、手續費等開支由甲方承擔。
四、 其他約定
1、 甲方務必帶給真實、合法、有效的貸款申請資料;
2、 甲方辦理借貸款、融資成功后所產生的一切債權債
務法律、民事職責或由此引發的經濟糾紛與乙方無關,由甲方自行承擔。
五、 本委托書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委托協議書 篇12
甲方(委托人):身份證號碼:
乙方(居間人):身份證號碼:
本著優勢互補、互惠互利的經營宗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充分協商,依據平等自愿、等價有償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事項
1.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負責就工程項目(以下稱該工程項目),引薦甲方參加該項目的公開招投標/議標/談判,向甲方提供關于該工程項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終促成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該工程項目的專業承包施工合同。
1.2居間成功是指完成本條所列全部委托事項。甲方未與建設單位簽訂該工程項目專業承包施工合同,乙方僅為甲方提供信息,或為甲方提供的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的,均視為委托事項未完成。
二、乙方的義務
2.1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有關該工程項目的信息。
2.2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的關于該工程項目的信息真實可靠。
2.3乙方應保證該工程項目真實可靠,各種施工手續齊全,能夠正常施工。
2.4如工程款支付遇到問題,乙方應利用自身關系協助甲方與業主方或其他方共同追繳工程款。
2.5乙方應盡到作為居間人的慎謹和誠實義務。
三、甲方義務
3.1甲方負責提供資質證書、營業執照等相關資料;負責標書的編制。
3.2如果居間成功,則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設單位所簽訂的專業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與乙方無關。
3.3如果居間成功,則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
四、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4.1本項目居間報酬為
4.2居間成功后,報酬為總中標金額千分之。本報酬支付為一次性支付應在簽訂中標合同后三日內一次性付清。
4.3甲方可以轉賬或現金的方式支付。
4.4報酬支付到指定賬號。
賬戶名:
賬號:
五、保密事項
5.1甲乙雙方均應充分保守本協議所涉及的商業秘密。
5.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間過程中獲取的甲方商業秘密而做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為,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乙方的居間報酬。
六、合同終止
6.1本合同簽字生效后,如中標合同未簽訂本合同自動終止。
6.2如果居間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畢后終止。
6.3甲乙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項時,本合同終止。
七、爭議解決方式
如發生合同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合同簽訂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其他事項
8.1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委托事項進行轉委托。
8.2乙方不得以取得的居間報酬向建設單位或者建設單位的工作人員行賄;如果有,則由乙方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8.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工程委托協議書 篇13
協議編號: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為了確保工程建設質量,提高工程建設水平,充分發揮投資效益,促進工程建設監理事業的健康發展,發包方基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工程建設監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單行法律、法規有關監理的規定,委托有監理資質的監理機構依據國家批準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對_________工程建設實施的監督管理。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工程項目”是指發包方委托監理方實施建設監理的工程建設項目。
2.“發包方”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的、委托監理業務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方”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監理方派駐本工程項目現場直接承擔監理業務實施的組織,由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以及其他人員組成。
5.“建設工程監理”是監理工程師根據本協議約定履行其職責,包括正常的監理工作和額外的監理工作。
6.“總監理工程師”是由監理方提名并經發包方同意后,委派到監理方履行本協議的現場負責人。
7.“承包方”是指與發包方簽訂工程建設協議的施工人。
8.“天”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之前的時間段。
9.“月”是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的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段。
10.“本協議”指經雙方簽署并生效的本監理協議。
11.“工程建設協議”是指發包方與承包方所簽署并生效的有關本工程項目建設的協議。
12.“進駐”是指監理方和監理方人員進入工地,開始實施或準備實施監理業務的行為。
13.“現場”是指建設項目實施的場所。
14.“地方法規和規章”是指省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常務委員會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規和規章。
15.“第三方”是指除發包方、監理單位以外與工程建設有關的當事人。
第二條 適用法律、法規、規章和監理依據
1.適用于本協議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規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和規章。法律是由全國人大及常委會制定的。行政法規是由國務院制定的。
2.監理工作的依據是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經有關部門批準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以及工程建設協議文件和本協議文件。這里的技術標準是工程建設標準的一種。工程技術標準是指在工程建設中各類工程的勘查、規劃、設計、施工、安裝、驗收等需要協調統一的事項所需要制定的標準。工程建設標準可分為強制性標準和推薦性標準,前者時必須執行的標準,后者是自愿采用的標準,經過雙方簽訂協議予以確認,經協議確認的推薦性標準也必須嚴格執行。設計文件是施工的依據,同時也是監理依據。施工單位應該按設計文件進行施工。監理單位應該按照設計文件對施工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第三條 監理協議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協議文本為準。
第四條 工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點:_________
3.工程規模及特性:_________
4.工程總投資:_________,靜態:_________,動態:_________
5.工程總工期:_________天,其中:
(1)開工日期:本協議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開工,從簽訂協議后第______日算起
(2)竣工日期:本協議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
(3)凡是延期開工或順延工期的約定,都是以約定的開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為計算基礎
(二)工程監理
1.監理范圍:本協議監理屬于下列第_________項:
(1)大、中型工程項目;
(2)市政、公用工程項目;
(3)政府投資興建和開發建設的辦公樓、社會發展事業項目和住宅工程項目;
(4)外資、中外合資、國外貸款、贈款、捐款建設的工程項目。
2.監理內容:控制工程建設的投資、建設工期和工程質量;進行工程建設協議管理,協調有關單位間的工作關系。
3.建設監理:本工程監理收費按照國家和現行市場收費標準執行。經雙方商定監理收費以工程預算額_________計算,估算總收費______元,金額大寫_________待工程結束后進行結算。
(1)本協議生效時,發包方向監理方預付估算監理費總額的20%作為協議定金,監理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監理費。
(2)工程進度過半時,發包方向監理方撥款付應付監理費總額的50%(不含定金)
(3)工程驗收合格后,發包方向監理方按監理概算結清全部工程監理費。
(4)如果發包方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監理方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銀行貸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4.工程監理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五條 建設監理協議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1.監理委托函或中標函
2.監理協議書
3.監理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文件
4.協議條款
5.監理招標書(或委托書)
6.監理投標書(或監理大綱)
上列協議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協議書簽署前雙方簽署的所有的協議、會談記錄以及有關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第六條 監理方權利義務
(一)監理方義務
1.向發包方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協議中約定的監理工程范圍內的監理業務。項目監理機構不得從事所監理工程的施工和建筑材料、構配件以及建筑機械、設備的經營活動。
2.監理方在履行本協議的義務期間,應運用合理的技能,為發包方提供與其監理機構水平相適應的咨詢意見,認真、勤奮地工作。幫助發包方實現協議預定的目標,公正地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3.監理方使用發包方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于發包方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余的物品庫存清單提交給發包方,并按協議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此類設施和物品。
4.在本協議期內或協議終止后,未征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協議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5.監理方不得轉讓監理業務。
6.監理方不得承包工程,不得經營建筑材料、構配件和建筑機械、設備。
7.監理方在監理過程中因過錯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應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8.監理方不得與所監理工程的建設單位、建筑業企業或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單位有其他利害關系。
9.監理方與承包方串通,為承包方謀取非法利益,給發包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與承包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10.工程監理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監理工作職業規范,公正、及時地處理監理事務,不得利用職權謀取不正當利益。
(二)監理方權利
1.發包方在委托的工程范圍內,授予監理方以下監理權利:
(1)選擇工程總設計單位和施工總承包單位的建議權。
(2)選擇發包設計單位和施工分包單位的確認權與否定權。
(3)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發包方的建議權。
(4)工程結構設計和其他專業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自主向設計單位提出建議,并向發包方提出書面報告;如果由于擬提出的建議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取得發包方的同意。
(5)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議,并向發包方提出書面報告;如果由于擬提出的建議會提高工程造價、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取得發包方的同意。
(6)工程建設有關的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的主持權,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發包方報告。
(7)報經發包方同意后,發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于不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設備,有權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規范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項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監理方復工令后才能復工。發布停、復工令應當事先向發包方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時,則應在24小時內向發包方作出書面報告。
(9)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承包協議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簽訂權。
(10)在工程承包協議約定的工程價格范圍內,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簽認權,以及結算工程款的復核確認權與否定權,未經監理方簽字確認,發包方不支付工程款。
2.監理方在發包方授權下,可對任何第三方協議規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嚴重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進度,則這種變更須經發包方事先批準。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發包方批準時,監理方所作的變更也應盡快通知發包方。在監理過程中如發現承建商工作不力,監理方可提出調換有關人員的建議。
3.在委托的工程范圍內,發包方或第三方對對方的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均必須首先向監理方提出,由監理方研究處置意見,再同雙方協商確定。當發包方和第三方發生爭議時,監理方應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斷,公正地進行調解。當其雙方的爭議由政府建議行政主管部門或仲裁機關進行調解和仲裁時,應當提供作證的事實材料。
第七條 發包方權利義務
1.實施監理前,項目法人應當將委托的監理單位、監理的內容、總監理工程師姓名及所賦予的權限,書面通知被監理單位。
2.發包方應該負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3.發包方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方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方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4.發包方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方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5.發包方應當授權一名熟悉本工程情況能迅速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負責與監理方聯系。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監理單位。
6.發包方應當將授權監理單位的監理權限,監理機構主要成員的職能分工,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第三方,并在與第三方簽訂的協議中予以明確。
7.發包方應當為監理方提供如下協助:
(1)獲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構配件、機械設備等生產廠家名錄。
(2)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寫作單位、配合單位的名錄。
8.發包方有選定工程總設計單位和總承包單位,以及與其訂立協議的簽訂權。
9.發包方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需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10.監理方調換總監理工程師必須經發包方同意。
11.發包方有權要求監理方提交監理工作月度報告及監理業務范圍內專項報告。
12.發包方有權要求監理方更換不稱職的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協議。
第八條 監理方責任
1.在監理方的責任期即監理協議有效期內,如果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期限,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協議期。
2.監理方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監理協議中約定的義務。如果因監理方過失而造成經濟損失應當向發包方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監理酬金數(除去稅金)
3.監理方對第三方違反協議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導致監理協議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監理方不承擔責任。
4.監理方向發包方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監理方應當補償由于該索賠所導致發包方的各種費用支出。
5.監理方在責任期內如果失職,應當承擔責任,賠償損失的計算方法: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酬金比率(扣除稅金)
第九條 發包方責任
1.發包方應當履行監理協議約定的義務,如果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發包方如果向監理方提出的賠償要求不能成立,則應當補償由該索賠所引起的監理方的各種費用支出。
第十條 協議生效、變更與終止
1.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2.由于發包方或第三方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監理方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發包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附加工作,完成監理業務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并得到額外的酬金。
3.在監理協議簽訂后,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監理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執行監理業務時,監理方應當立即通知發包方。該監理業務的完成時間應予延長。當恢復執行監理業務時,應當增加超過42天的時間用于恢復執行監理業務,并按雙方約定的數量支付監理酬金。
4.發包方如果要求監理方部分或全部暫停執行監理業務或終止監理協議,則應當在56天內通知監理方,監理方應立即安排停止執行監理業務。當發包方認為監理方無證當理由而未履行監理義務時,可向監理方發出致命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若發包方發出通知后21天內每收到滿意答復,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后35天內發出終止監理協議的通知,監理協議即行終止。
5.監理方在應當獲得監理酬金之日起30天內仍未收到單據,而發包方又未對監理方提出任何書面意見時,或根據第3、4點已暫停執行監理方提出任何書面意見時,監理方可向發包方發出終止協議的通知。如果終止監理協議的通知發出后14天內未得到發包方答復,可進一步發出終止協議的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發出后42天內仍未得到發包方答復,可終止協議,或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監理業務。
6.監理方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執行監理業務,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應當視為額外工作,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7.協議的協議終止并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當承擔的責任。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由發包方原因要求終止協議,發包方應至少提前2個月通知監理方,并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2.由監理方原因要求終止協議,監理方應至少提前2個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3.發包方或監理方在接到終止協議通知后,15天內沒有答復,可視為本協議終止。
4.違約賠償費或其他違約事項由雙方在特殊條款中具體約定。
第十二條 合理化建議
監理方在監理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發包方得到了直接經濟效益,發包方應按監理協議條件的約定,給予監理方合理化建議獎勵。項目提前投產獎按條件約定執行。
第十三條 獎懲
1.監理方違反協議約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通報批評、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的處罰,并可處以罰款。
(1)未經批準而擅自開業;
(2)超出批準的業務范圍從事工程建設監理活動;
(3)轉讓監理業務;
(4)故意損害項目法人、承建商利益;
(5)因工作失誤造成重大事故。
2.監理工程師違反協議約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非法所得、收繳《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并可處以罰款。
(1)假借監理工程師的名義從事監理工作;
(2)出賣、出借、轉讓、涂改《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
(3)在影響公正執行監理業務的單位兼職。
3.發包方可視監理方工作成效進行獎罰。獎金在_________元范圍內,罰金在_________元限度之內。
4.為了促進承建施工單位保證進度、質量和安全,監理方可寫出書面材料建議獎勵有關人員。具體數額及開支辦法由雙方協商確定,監理方使用時受發包方監督并且立賬備查。
5.由于監理方的合理話建議而使發包方獲得實際經濟利益,其獎勵辦法可參照國家頒布的合理化建議獎勵辦法。
第十四條 特殊條款
雙方經協商同意簽訂以下特殊條款以補充協議一般條款,當一般條款與特殊條款不一致時以特殊條款為準。具體條款如下:
1.額外服務:如果發包方委托監理方承擔本協議范圍以外的任務,發包方應另行補簽委托協議。如果發包方或承包施工單位使服務受阻或延誤,以至增加了服務的工作量和持續時間,則監理方將此情況及可能發生的影響通知發包方,發包方應增加額外服務費。
2.雙方聯系方式:重要問題為函件,一般問題以電話或口頭指示,但都應有記錄,會議以紀要為據。
3.在履行協議中因發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協議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監理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允許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雙方應簽補充協議。
4.協議簽發后,若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變化等,導致監理費用的變化,本協議監理費應作相應調整。
5.發包方向監理方無償提供監理工作需要的圖紙(藍圖)資料(技術要求、通知等)及與被監理項目有關的試驗報告等技術資料5份,發包方與承建施工單位簽訂的協議副本2份。監理方在使用上述資料期間不得向其他無關單位泄露,項目結束后歸還發包方。
6.發包方接受監理方提交的需發包方決策的報告、文件等,應在7天內給予明確指示,并采用書面形式通知監理方。
7.監理方不承擔施工中工傷事故的責任。
8.違約金
(1)由于發包方原因終止協議,發包方支付監理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2)由于監理方原因終止協議,監理方支付發包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3)因發包方決策不當而影響工程進度、質量,應由發包方負經濟責任。
第十五條 聲明及保證
(一)發包方:
1.發包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2.發包方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發包方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發包方為簽署本協議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協議的簽署人是發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協議生效后即對協議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監理方:
1.監理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2.監理方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監理方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監理方為簽署本協議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協議的簽署人是監理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協議生效后即對協議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六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七條 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八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協議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協議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協議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協議。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協議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協議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協議或暫時延遲協議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協議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協議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條 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協議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協議的原則、協議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協議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協議相抵觸。
第二十一條 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協議效力
本協議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 監理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工程委托協議書 篇14
委托方:農業銀行膠南市支行
受托方:
為了規范專項資金管理,根據我行工作計劃安排和分行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現委托對農業銀行膠南市支行瑯琊分理處項目進行審計。確保審計業務的委托與受托關系,簽訂本委托協議書。
第一條 委托審計的范圍和內容
(一) 范圍 農業銀行膠南市支行瑯琊分理處工程合同范圍的所有引起合同價款改變的變更、簽證、追加減等。
(二) 內容
合同范圍內的土建、裝飾、安裝等全部內容
第二條 審計時間要求
(一)受托方應在委托方發出審計委托通知書后的3天內進點實施審計。于年月日前,向委托方提交審計報告和有關資料,審計報告所涉及的問題必須有相關書面證據予以支持。
(二)若因被審計單位資料提供原因或受托方在執業過程中遇到不可預見的情況影響審計報告如期提交,或者委托方要求受托方提前出具審計報告,需經雙方協商同意。
第三條 受托方出具的審計報告只供委托方使用。經委托方審查后,作為委托方對被審計單位做出審計結論和決定的依據。
第四條 委托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 督促被審計單位對委托方開展審計工作給予積極配合。
(二) 督促被審計單位及時向受托方提供審計工作所必須的真實、合法、完 整的資料。
(三) 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對受托方執業審計紀律的情況和審計業務質量進行監督、檢查。
第五條 受托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中國國家審計準則》和有關法律實施審計,確保審計質量。對委托方負責。
(二) 委派與審計事項要求能力相適應、具有執業資格的人員進行審計。
(三) 嚴格遵守執業道德規范和審計紀律。不得向被審計單位索取、收受協議以外的任何費用,不得利用審計之便謀取任何不正當利益。
(四) 嚴格保守在執業過程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未經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審計資料和情況。
(五) 按照協議規定的時間完成委托事項,按時提交審計報告及有關資料。
(六) 主動接受和配合委托方對審計質量的監督檢查。
第六條 審計費用
按照農業銀行膠南市支行與 雙方簽訂的合同,由委托單位支付審計費用。
第七條 法律責任
(一)由于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和其他因素的制約,導致受托方在審計中未發現存在的問題的,受托方應承擔的責任不能替代、免除、減輕被審計單位應承擔的責任。
(二)受托方對審計報告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受托方因過失、故意、舞弊等行為出具虛假審計報告,委托方有權終止委托協議,取消審計資格,并追回審計費用。給被審計單位和委托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的,由受托方承擔經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 受托方執業不當或違反執業準則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八條 爭議解決順序
(一) 協商;
(二) 仲裁;
(三) 法律訴訟。
第九條 協議份數
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條 補充條款
委托單位:農業銀行膠南市支行 受托方單位:
法定代表人或經辦人:法定代表人或經辦人:
電話:電話: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委托協議書 篇15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后,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定本合同,以資雙方守信執行。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單價及金額
二、質量標準:產品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和行業標準。
三、產品包裝標準:按甲方常規包裝標準。
四、貨物交付地點及費用承擔:甲方負責將貨物送到乙方倉庫且承擔運輸費用。
五、運輸方式:汽運。
六、結算方式:乙方付甲方貨款的30%作為訂金,余款貨到付款。
七、交貨周期:甲方在收到乙方訂金后10天交貨至乙方東莞工廠。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協商或提交仲裁。
九、其他約定事項:甲方根據乙方要求將貨發至乙方倉庫,為了確保產品由承運單位保質保量按時發運到達乙方,乙方收貨時或委托第三方收貨時(乙方須出具委托書給甲方),請仔細檢查貨物,如無疑問請在送貨回單上簽字并加蓋公章確認,再交承運單位交回給甲方,如有問題,請在送貨單上注明,并由送貨人簽字確認。
十、其他未盡事項,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傳真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名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電話:電話:傳真:代表簽名:代表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