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股權合作的協議書(精選5篇)
礦山股權合作的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雙贏的原則,甲方在能夠確保“安全第一”的前提下,對乙方具有開采權的________________花崗巖礦進行合作開發,合作期限以乙方開采證開采年限為期限,乙方續證后合作期限自動延續。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嚴格遵守、自覺落實礦山開采的各項規章制度,特別是安全生產的相關規定,規范操作,規范施工,守法經營;
2、除乙方提供配備的設備外,另需生產施工設備、設施、工具(包括運輸工具)等均有甲方自行配備,費用自理;
3、承擔設備、設施、工具的維護、維修,電費、爆破品等生產施工費用;
4、抓好員工的安全教育,落實安全措施,承擔安全事故責任及費用;
二、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負責協調外圍關系,為甲方提供盡可能好的生產施工環境;
2、電力設備和水利設備
3、負責生產、施工方案的設計與制定的監督;
5、監督及協助甲方對生產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及安全措施的.落實;
6、監督及協助甲方安全生產及生產任務與施工進度的落實。
三、投資與收益分配:
1、協議簽訂生效后的后續所需投資均有甲方墊付,攤入成本核算。礦山收益后各自承擔分攤費用。
2、合作收益的分配甲方為70%,乙方為30%;
四、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按照誰違約誰負責的原則,甲、乙雙方各自承擔自己的違約責任及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如果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賠償相應的損失外,同時給予實際損失50%補償。
五、甲方負責監督甲乙雙方移交給開采承包人的設備、設施和工具(易耗品除外)開采產包人應安排開采承包人做好維護維修、妥善保管,缺失部分應照價或作價賠償(以移交明細為依據)。
六、協議中未盡事宜,另行協商,協商后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礦山股權合作的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位于貴定縣新鋪鄉高枧平采石場承包給乙方開采及石料加工,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特鑒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總則
一、為了有效保護資源乙方不能對外銷售毛石和狗頭石。
二、必需保質保量完成甲方所需石料。
三、乙方對外銷售過砂設備產品及碎石單價不能低于銷售給甲方的單價。
四、所涉及開采加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如:相關證照年審,規費繳納、電費、土地租賃費、稅費、安全風險金等)
五、相關道路維修費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承包工程概況
六、工程項目:開采及碎石料加工。
七、工程總量及規格:根據市場需求擬定生產計劃。規格:①碎石(4-8CM) ②狗頭石(20-40CM) ③毛石(≧40CM) ④過砂設備產品
八、乙方銷售給甲方的單價:
①碎石單價為35元/立方。
②狗頭石單價為25元/立方。
③毛石單價為20元/立方。
④過砂設備產品35元/立方。(以上方量均可按1.6噸/立方計算)。
九、記量及支付方式:
①碎石以甲方上料的稱量系統計量,其他以甲方過磅數為準;
②壓月支付(本月底支付上月款項),以用料數量結合單價計算五日內支付給乙方。
十、承包管理費:合同簽定日乙方向甲方繳納兩年承包費共計人民幣壹拾貳萬元整(¥120000.00元整)。
十一、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二、安全保證金:為確保生產安全,乙方需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五日內向甲方支付安全保證金叁拾萬元整(¥300000.00元整)。保證金在合同終止后乙方未發生安全事故,甲方在15個工作日內全款無息返還給乙方。 雙方的權利義務 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約定,根據互惠互利原則行使權利并履行義務。
十三、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購買爆破物品所需的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按照公安機關要求進行操作。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提供相關手續,造成損失由乙方完全承擔。
二)貴定縣凱丹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應及時告知乙方用料情況便于乙方好制定加工生產計劃以供執行。
三)根據約定支付乙方加工費用。
四)乙方在開采加工過程中因管理不善,造成石料加工進度、質量、安全等嚴重后果,或雖未發生嚴重問題,但經甲方書面通知后乙方未按甲方書面通知執行加工施工整改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就損失金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乙方按不低安全保證金金額的兩倍支付給甲方。
五)除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完成加工任務,甲方不得與第三人再行簽訂加工承包合同。
六)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不能完成甲方所需石料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自己進行開采。
十四、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可對外出售該石場的過砂設備產品。
二)乙方應根據甲方提供的規格及數量組織石料加工,如不能按期保質、保量完成加工任務,乙方應雙倍支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并主動解除該合同。
三)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內不得以甲方或高枧平采石場等名義對外出具收據、欠據(條)等相關票據,其間因乙方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承擔。
四)乙方必須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規及安監局批復的礦山開采方案進行開采;不得亂挖濫采。
五)承包期間,乙方無權將石場轉包給他人,否則合同自行終止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
六)乙方所聘用人員應根據需要與簽訂勞動或勞務用工合同,并按規定給每人購買不低于60萬元的保險。所聘人員并應具相應具備所從事工種所需的作業資格證、照。
七)爆破物品,乙方只能用于石場生產作業,不得轉借、變賣或作其他處理,乙方違反此約定,甲方除停供爆破物品外,還報公安機關處理,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擔。
八)乙方如因無故拖欠工人工資或社會保險費用而發生勞動爭議,甲方有權封存乙方相當于爭議金額的款項,以爭議解決的裁定、判決、或調解協議為依據監督乙方發放。
九)合同期內,乙方因開采需征占土地時,應經甲方同意并以甲方名義辦理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負責。
十)乙方應具備石料加工生產的資質并按生產需求配備相應資質的'技術人員,乙方人員組成應包括必需的安全員、質檢員、爆破工程師并制定、完善安全生產制度,合同期間,乙方應做到安全第一,如發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一)乙方應根據甲方所需石料的規格及數量配備相應的機器設備,結合石料開采完善其基礎設施(如水,電、交通安全設施等)。所配備的設備設施在合同期滿或合同終止后,可拆卸和移動的設備由乙方自行處理(水電除外),其余的不予破壞歸甲方所有。
十五、違約責任
一)因甲方提供的數量有誤造成損失的,所造成損失由甲方承擔。
二)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完成甲方所需的石料,乙方應承擔因此對甲方造成的損失賠償。
十六、合同的生效及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且乙方向甲方支付了承包費及安全保證金后生效。 本合同期滿、或因發生不可預見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七、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生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礦山股權合作的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為安全、合法的完成礦區開采(下稱該開礦項目)工作,甲、乙雙方本著真誠合作之態度,經過友好協商,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以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一、采礦證基本情況
采礦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礦區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礦區范圍拐點坐標:_______________
以上采礦許可證礦區范圍拐點坐標拐點確定的范圍,標高從__米至__米,為雙方合作開采的區域。在合作期間,甲方不得自行再開采或許可第三人開采。
二、礦山的開采方式
由乙方根據相關資料,在礦區坐標拐點及標高范圍內自行安排,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要確保安全生產。
三、雙方合作期限
本協議雙方合作時間為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_日。暫定合作期限為___年。
四、合作利潤分配方式:
(一)甲、方雙方各安排一名財務會計人員,共兩人,負責該開礦項目的賬務合計、盈余計算。
(二)在財務會計結算前,該開礦項目的所有收入由乙方暫管;結算作出后,雙方協商確定交款日期后由乙方在約定的限期內將款項交付給甲方。
(三)該開礦項目所開采的成果由乙方負責銷售,甲方應全力配合。銷售金額在扣除成本費用后的利潤百分之歸甲方,百分之歸乙方。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負責辦理礦山開采所需要的一切證件、手續,并確保相關證件的真實有效性。
(二)甲方確保對合作的礦區擁有完全的處分權,不存在權利障礙或糾紛。在簽署本協議時,符合公司的內部決策程序的要求,已征得公司股東會成員的同意,代表人有權代表公司簽訂本協議。甲方確保不存在第三方對本協議的履行提出權利妨礙,在甲、乙雙方合作前沒有任何的未解決債權債務關系。
(三)與政府相關部門、當地村民之間的關系協調由甲方指派專門人員完成,乙方予以配合。因甲方手續及政府政策性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由甲方協調與政府關系,所產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負擔。
(四)甲方應確保礦區道路、坑口、礦場及其他生產占地、占林的`合法有效手續及使用權;如有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
(五)甲方在合作期間內原則上不將礦山轉與他人。
(六)甲方應確保完成以下工作:
1.礦區具備開礦條件;
2.為礦山所需的水、電、電訊線路接至開礦場地。
(七)甲方應保障乙方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和乙方財產權利不受侵犯。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在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派人進駐礦山開展相應的準備工作。
(二)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做好礦山內外的協調工作,遵紀守法,照章納稅。
(三)開礦所需的技術人員、機械設備由乙方派遣和提供,且機械設備的所有權屬于乙方,乙方有權自由調配、處置,甲方不得干涉。
七、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在同乙方合作期間如果將礦山賣出或有其他導致該開礦項目無法順利進行的,則賠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在該開礦項目已投入的全部工程款及機械占用費、人員雇傭費、預期利益損失等一切相關費用,并另外一次性支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__萬元,作為對乙方的經濟補償。在甲方出讓該礦山時,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考慮乙方的購買意向。
2.若甲方無法確保乙方工作人員的人身及財產安全,則必須將乙方的工作人員及乙方所有的或具有使用權等其他支配權利的財物安全保送回中華人民共和國。此時,乙方有權隨時單方解除本協議,甲方必須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實際損失、預期利益損失、因維護權益而支付的訴訟費、律師費等)
(二)乙方的違約責任
1.若因乙方原因導致該開礦項目無法順利進行,乙方應賠償甲方一切經濟損失。
2.若乙方未依法開采,導致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協議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不完善的地方,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十、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應在合同簽訂的當天提供。
(一)應由甲方提供的證件材料:附件一,甲方營業執照復印件;附件二,甲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附件三、甲方相關工作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附件四、采礦證復印件;附件五(列明你們認為重要的證件)
(二)應由乙方提供的證件材料:附件一,乙方營業執照復印件;附件二,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附件三、乙方相關工作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
十一、法律適用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若本協議在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過程中與巴基斯坦法律產生沖突的,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準。
甲方:
乙方:
日期:
礦山股權合作的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現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國家有關礦產資源開采和土地利用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互惠互利、合作共贏的原則。
現甲、乙雙方位于____縣____鎮___村委會___小組位于的高嶺土礦石合作開發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作開采礦山的范圍及現狀
乙方將位于____縣____鎮____村委會____小組畝具有合法承包地轉讓給甲方開采,開采年限為__年,其四至界線以承包合同書為準。
本合同合作項目總占地面積約為__平方米,折合約__畝。
(詳見宗地圖)。
第二條合作開采礦山的權屬
礦性質為__,乙方承諾對此享有絕對的、合法的礦山權、礦產權及相關物權,并未就該
礦山相關權利設立任何抵押、質押、擔保,亦未出租給任何第三方,否則乙方愿意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后果。
第三條合作開發方式
1、乙方提供上述礦山資源作為與甲方進行合作開采開發礦山項目,本項目合作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2、在雙方合作開采礦山期限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開采或者轉讓該礦山及礦產,也不得與其他方再進行任何形式的合作開發此礦山項目。
3、甲方負責項目全部開發資金、設備投入和協調各方面關系,確保礦山順利開采。
4、合作開發期限內,甲方對礦山開采過程中,乙方應當確保進出礦山機械設備,運輸車輛所需道路暢通無阻,如有礦山土地權屬與鄰近他人礦山邊界之間的爭議事項發生,乙方應當積極出面協調解決,甲方予以配合。
5、乙方以礦山相關資源作為合作基礎獲取固定回報,乙方應當積極協助甲方辦理相關手續,并負責協助甲方看管礦山不被他人盜挖、盜采。
6、本項目合作期內,乙方不再投入任何資金用于該項目的開采開發,但乙方必須提供開發此礦山的'權屬證明及宗地圖,負責按約定將場地移交給甲方。
否則乙方須承擔甲方為籌備本合作項目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7、合作開采期內,如遇不可抗力或客觀原因導致的開采期延長,本協議的合作期限亦相應順延。
第四條利潤分配
上述合作開發礦山項目中,利潤按月分配,在每月的純利潤分配時,甲方占70%,乙方占30%,即按三七分成的方式進行利潤分配。
每月利潤按純利潤分配,即除去開采成本(挖機費用、工人工資,車輛運輸費用等)后的純利潤分配。
第五條項目的開采與經營管理
項目的日常開采經營由甲方成立專門的工程隊負責實施,乙方不參與項目的日常經營管理。
甲方負責全面的開采工作;
乙方須積極起到協調、配合作用。
第六條協議的生效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若雙方因本協議產生的糾紛,力求息事寧人,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應當提交進
行裁決。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納印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協議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礦山股權合作的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一致,就雙方合作取得 區域礦山探礦權、采礦權及合作開采事宜,簽訂本協議書。
第一條 合作事項
甲、乙雙方共同出資,合作取得 區域礦山探礦權、采礦 權,以及取得采礦權后共同開采(具體詳見探礦、采礦許可證)。
第二條 合作期限
雙方合作期限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該礦產資源枯竭止。
第三條 合作方式條
1、雙方同意以甲方名義申請取得 區域礦山探礦權,甲方負責辦理申報審批手續。乙方負責該礦山當地鄉鎮、村委會及村民的協調工作(包括征山、征地事項);
2、雙方同意:甲方占該礦山 %的股份,乙方占該礦山 股 份;前期投入資金及追加投資,均按各自所占礦山股份比例出資。
3、取得探礦許可證后,為更好勘查、開采該礦山,雙方同意設立新公司,公司股權甲方占 %、乙方占 %。同時,雙方將以甲方名義取得的`探礦權轉至新設立公司名下;之后,雙方以新設立公司名義取得采礦權及開采礦產資源。
第四條 經營管理
1、雙方為取得探礦權而投入資金暫由甲方管理,但所需花費、財務支出共同溝通達成一致,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費及誤會。同時,乙方有權對甲方財務情況隨時了解和督查。
2、雙方各派一名股東參與管理(具體以新公司公司章程為準),其余工作人員可在社會上進行招聘;
3、雙方聯合制定礦山及新公司各項管理制度,并嚴格遵照執行。
第五條 盈余分配
雙方同意:利潤分配及虧損承擔按所占股份比例執行,雙方前期費用在礦山開采利潤中優先歸還。
第六條 違約責任
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未按約定履行任何一項義務,均視為違約,違約方必須賠償另一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并支付守約方違約金 萬元人民幣。
第七條 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其他
1、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