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服務協議書(精選3篇)
租賃服務協議書 篇1
簽訂日期:
合同編號: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設備
管理
編號 設備
名稱 規格
型號 計時器
讀數 數量 設備
狀況
第二條 使用地點:
第三條 租賃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賃期滿,乙方將設備完好地交給甲方并辦理退場手續,若乙方繼續使用,應在本合同期滿一月前預訂、一周前重新簽訂續租合同。
第四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期間,租賃設備的所有權屬于甲方,乙方對租賃設備只有使用權。
2.甲方為租賃設備配備操作司機 名(機長),工資由甲方負責承擔,乙方負責安排操作司機的食宿。
3.租賃期間,甲方操作人員由乙方統一指揮,甲方人員不得違反,但對違反操作規程或安全規程的指令,甲方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行,同時甲方操作人員要積極與乙方配合,盡可能通過其它方法完成施工任務;確因甲方操作人員不服從乙方正確、合理指揮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更換設備操作人員。
4.工作簽證,有計時器的按計時器每月進行一次時間簽認。無計時器的設備,每天的作業時間由乙方指定授權工作人員與甲方工作人員(機長)在時間簽證單上共同簽字生效。時間簽證單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應本著互信、互利的原則,任何一方不得在工作時間簽證單上弄虛作假、暗箱操作。
5.在租賃期間,乙方如對租賃設備進行改善或者增設它物,必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申請,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6.在租賃期間,乙方如對租賃設備轉租給第三人或轉移使用地點,必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
第五條 租金的計算和支付
1.設備租賃費按以下第 種方式計算:
1) 按月:每月租賃費 元(大寫: 元整),每月結算一次;
2) 按工程量:每 M3 (工程量)計租賃費 元(大寫: 元整),每月結算一次。
2.按月計算租賃費時,租賃期間原則上每天工作時間為一個臺班(不超過8 小時),每月工作25個臺班,每月工作 小時為計費基數。非甲方因素造成月工作小時不足 小時,其租賃費按 小時計收。因乙方工作所需,而甲方設備性能又能滿足需要超出部分視為加班,每月按超出臺班數計收加班租賃費,超時費按 元/小時計。
3.若甲方設備月完好時間不足25天,本月結算按扣除總停機天數后的產值與實際工作小時數的產值兩者中取較大者結算。
4.乙方必須在當月預付下個月的租賃費,甲方指定收取租賃費的單位名稱為:中國水電十五局設備租賃公司。
匯款單位:
開戶行:
帳號:
匯款單備注欄注: 設備租賃公司設備租賃款
第六條 保證金及租賃設備進出場費的承擔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收取乙方保證金 元(大寫:
元人民幣整),及出場費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共計人民幣 元整。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乙方交納保證金后辦理設備出場手續。租賃期間不得以保證金抵作租金。租賃期滿,扣除應付租賃設備的缺損賠償金后,保證金余額退還乙方。租賃設備使用期在六個月(含六個月)以內的進出場費由乙方承擔(出場時,乙方只負責與進場相同運距的費用);租賃設備使用期在六個月以上,乙方負責設備進場費,甲方負責設備出場費。
第七條 租賃設備的交付和驗收
1.租賃設備的交付地點為甲方設備所在地。
2.乙方應自收貨時起24小時內在交貨地點檢查驗收租賃設備,同時將簽收蓋章后的租賃設備的驗收單交給甲方。
3. 如果乙方未在前款規定的時間內辦理驗收,甲方則視為租賃設備已在完整狀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并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設備的驗收單交付給甲方。
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設備的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暇疵等,屬于甲方的責任時,乙方應在交貨當天,最遲不超過交貨日期三天內,立即將上述情況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負責處理,否則,視為租賃設備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要求。
第八條 租賃設備的使用、維修、保養及相關費用
1.租賃設備在租賃期內由乙方使用,甲方負責設備的維修、保養,使設備保持良好狀態,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正常維修一般不超過五天,如因材配件供貨影響超過五天而導致設備工作基本時間不足 小時,甲方免收相應天數工作臺時的租金。
2.設備運轉所需燃油、電力由乙方負責提供和承擔。
第九條 租賃設備的損毀和滅失
1.乙方承擔在租賃期內發生的租賃設備的損毀(正常損耗不在此限)和滅失的風險。
2.在租賃設備發生損毀或滅失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權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并承擔其一切費用:1)將租賃設備復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2)更換與租賃設備同等型號、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3)當租賃設備損毀或滅失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乙方應賠償甲方。
第十條 設備的保管和風險責任
1.從租賃設備實際交付給乙方,到設備交還甲方為止,這一期間設備停放、保養、維修地點(維修環境要達到設備維修要求)由乙方指定。由于停放環境不當造成的設備損壞、人員傷害和配件丟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設備停置保管人員工資獎金由 承擔。
2.凡是在使用中必須參加保險的設備,乙方必須購買保險(若乙方的施工工程已辦理保險的必須將承租設備列入保險清單,并得到保險公司的簽字認可),設備在使用中出現涉及到財產保險索賠的事項,必須由甲、乙雙方共同和保險公司交涉,乙方不得單獨與保險公司談判,否則,造成的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
3.因不可抗力導致的租賃設備損壞和人員傷亡的意外事故,由甲方負責租賃設備和機組人員的善后處理和先行賠付工作。乙方負責其它善后處理和先行賠付工作。最終賠付責任按照甲乙雙方在事故中的實際責任負擔。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拖欠預付租賃款三天以上甲方有權停止租賃設備的使用,拖欠預付租賃費五天以上甲方有權撤回租賃設備,由此產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負。
2.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若甲方違約,除退還乙方的保證金外,還應向乙方償付本合同總租金額50%的違約金;若乙方違約,除向甲方償付本合同總租金額50%的違約金外,甲方可扣留乙方的.保證金。
3.乙方如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時,甲方有權采取下列措施:1)要求乙方及時付清租金和其它費用,并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損失;2)終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歸還租賃設備,并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4.甲方如違反本合同條款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退場,并要求甲方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乙方按設備實際工作時間支付甲方租金,終止本合同。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當事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的有關程序進行仲裁裁決或 法院判決。仲裁費用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代表及結算方式
1.甲方指定 為甲方的履約代表,其在履約過程中的簽字與甲方蓋章或甲方法定代表人的簽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指定 為乙方的履約代表,其在履約過程中的簽字與乙方蓋章或乙方法定代表人的簽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履約過程中的結算以雙方履約代表的簽證為依據以傳真方式由雙方財務對口辦理。每月結算一次,甲乙雙方財務都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及時掛賬,確保財務帳面往來的真實準確。
第十四條 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本協議壹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預付月租或預付定金后生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服務電話: 電話:
租賃服務協議書 篇2
甲方(車輛牌照使用人):
身份證號:
乙方(車輛牌照被使用人):
身份證號:
經雙方自愿協商一致,乙方將自有車輛牌照借給甲方使用。
現就租賃車牌照事宜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負責支付購買型號為________的車輛的一切費用;乙方只負責提供車牌號為京________的車牌。
二、租賃期限: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雖然車輛購買后在乙方名下,但該車輛所有權、使用權、處分權等均屬于甲方,乙方及其利害關系人不享有該車任何權利,無權以任何方式使用、抵押該車。
三、租賃期內,車輛產生的一切費用及債務均由甲方支付并處理,乙方只負責提供車牌照,沒有任何義務處理車輛產生的一切費用及債務。
四、車輛牌照在租賃期間甲方應為該車購買第三方責任險(保額五十萬)。因交通事故給第三者(包括人、物等)造成損害的,應由甲方及保險公司根據事故處理有關部門的裁決進行賠償,乙方只負責提供車牌照,沒有任何義務進行損害賠償。
五、車輛在租賃期間所產生的一切責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概不負責。
六、租賃期間內,甲方要妥善保管車牌照,不得在未經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將其轉讓、轉借等。
七、租賃期滿后甲方對車輛牌照的使用權自行終止,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車輛轉出相關手續,便于乙方自行購買車輛使用自由牌照。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服務協議書 篇3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遵守雙方自愿、公平合理、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林地從事農業綜開發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愿將本人座落南康市麻雙鄉 村組
用林地共計 畝 林證字( )第 號},林班 小班 。
林地界址: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出租給乙方經營種植桂花、油茶或其它對山地沒有污染的經濟林木,造林苗,園林綠化苗。
租賃期為50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租賃價為每年每畝人民幣租金按 由乙方在每 年的 月 日前先把 年的租金存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專戶)或現金支付。
①租賃期間,乙方享有該林地的使用權和經營管理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在此林地的自主生產經營;該林地的項目建設和生產經營由乙方自負盈虧,經營期間的全部投資、所涉及的所有稅收及各項規費及生產經營活動所產生的經濟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②乙方有權在租賃地域內進行道路排灌,水泵和水池等輔助生產的基礎設施建設,修建因生產經營所需的大棚和辦公用房,生產管理用房。
③乙方有權在本林地上用于高效農業、農業觀光、養殖業、生產或規范化的農業開發和生態園建設。
④乙方在生產中種植過程中,園林綠化苗、造林苗,經濟林木等樹苗要帶土移栽,甲方不得阻擾干涉。
五、租賃期間,乙方享有經營形式的自主權和選擇權,在不違背本合同基本原則的前提下,甲方允許乙方將林地轉租或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六、 甲方出租的林地應無林權糾紛,租賃期間如出現林權糾紛及其他侵權事件,甲方有義務進行調處,如因調處不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負賠償責任。
七、租賃期間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森林防火及防范偷盜砍伐等到工作,甲方應遵守乙方制定的各項林保規章制度、共同防御森林火災及砍伐盜偷事件的發生。
八、租賃期間甲方有義務給乙方提供進入林區水、電、路等基礎設施建設的方便,同時為乙方在林區進行必要的生產、生活設施建設提供便利。
九、租賃期間,如因政策調整或國家建設需要征用所租林地,林地補償歸甲方享有,地表上的種植和建筑物及基礎設施、設備補償歸乙方享有。
十、違約責任:租賃期間雙方應嚴格遵守合同條款,如甲方違約則甲方賠償乙方該林地開發投資及相關項目建設投資應攤費用總額的200﹪的賠償金,如乙方違約則乙方賠償甲方該林地兩年的期限的租金。
十一、流轉事宜:
①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林權證件的過戶和流轉變更手續。
②本合同項下的過戶和流轉變更手續涉及相關稅費由乙方承擔。
③甲方將林地使用權用權租賃或流轉乙方后,由乙方享受國家有關農業開發的各種優惠政策,乙方享有自主經營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正常用工,采購、施工、生產等。
④在林地租賃或流轉期間,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甲方土地損毀;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十二、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條款,具有同等到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訴訟至當地人民法院解決。
十四、本合同租期到期限后,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乙方。
十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麻雙鄉林管站及村委會各執一份,市公證處存檔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鑒證單位: xx市林業局麻雙林管站 :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