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租賃簡單版協議書范本(精選3篇)
設備租賃簡單版協議書范本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將租給乙方使用,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底層廠房安裝設備有:
1、廣數車床1臺P28FCC6132*750;
2、華興權控車床1臺C616*750;
3、普通車床1臺方頭型C6132*750;
4、普通車床1臺C6132*500方頭;雞法上車床全系重慶二機床廠造。設備全部處于工作狀態。租賃期滿交還設備時,甲方要求設備仍處于工作狀態。
(二)二層第一間做辦公室用,二樓一間做宿舍用,廚房、衛生間為共用。
(三)水電方面另裝電表按表核算,裝表由乙方自行負責。電費按沙區電力局國家牌價按期繳納,過期不繳費之罰款由乙方負責。水費由乙方負責。
(四)租金,租期保證金。
租金為每月2400元,預付租金半年14400元,每半年到期一次性付清。租金期為叁年。保證金1000元,合同期滿,保證金一次性退還乙方。
(五)此協議如合同期未滿,國家征用土地需拆廠房所賠償甲方之費用與乙方無關。經協商甲方承認乙方雞法信譽擔保將設備運往該廠安裝使用,不再增加保證金。搬遷設備運費由乙方負責,其租金不變。
(六)合同期滿可續簽,如市場物價有不可抗拒的情況下,雙方協商可適當調整。
此合同生效日期為20__年10月15日,如一方不執行,違約金為賠償對方一年租金,則解除此合同。
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具有同行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現在住址:
身份證號:
甲方電話:
乙方簽字:
現在住址:
身份證號碼:
乙方電話:
簽字日期: _____年___月____日
設備租賃簡單版協議書范本 篇2
出 租 人:
承 租 人:
租賃期限: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工業廠房設備租賃合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廠房設備租賃合同條款,以供遵守。
第一條 租賃物位置、面積、功用
1.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廠房座落在鎮號,租賃建筑面積為 ____平方米。廠房類型為 ________ 結構。(詳見附件1)。
1.2設備一宗(詳見附件2)
1.3租賃物業用途
1. 乙方承租的廠房用途為:生產和銷售企業經營范圍的產品及相關生產活動。
2. 甲方同意乙方將租賃物業作為乙方或乙方關聯公司注冊或營業地點使用.
3. 在租賃期間,乙方按照上述用途使用廠房,甲方不得干預。乙方在使用廠房期間,應嚴格遵守本合同(包含各合同附件)及中國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二條 租賃期限
2.1 物業租賃期限自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除雙方另有約定,租賃開始日即為計租日。
2.2 如乙方在租期屆滿后續租,需在本租期結束前 日內向甲方提出申請,雙方另行簽訂租賃合同;如在本合同期滿前乙方未提出續租申請或雙方不能就新的租賃合同達成一致,則本合同到期時將自行終止。
2.3 本合同租期屆滿,甲方繼續出租該廠房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
第三條 廠房租賃費用及相關事項
3.1. 租金標準為:至年度租金人民幣 萬。
3.2. 上述租金標準,還包含所租賃廠房占用的相應土地的土地使用權租賃費用、土地使用費、相關公共設施、本合同附件2附屬設施使用費用以及全部稅費。
3.3. 上述租金不包括乙方在租賃物業期間發生的水電通訊等各種能源通訊費用。
3.4 本合同期內如果土地使用稅上調超過100%以上,則乙方須承擔乙方使用面積的上調超出部分的50%稅金。
3.5甲方提供的條件:
1.甲方為乙方免費提供KVA變壓器一臺,并于移交時過戶至乙方,移交后產生的使用費用由乙方承擔(使用權在合同期內歸乙方,產權仍歸甲方).
2. 廠房內屬于甲方的設施、設備、裝修、裝置及物品,應優先由乙方挑選使用經甲、乙雙方共同清點后開具清單,并經雙方簽字確認,作為本合同有效附件2,租賃期間,該附件所列物品(以下稱附屬設施)與廠房一并出租給乙方使用。
3. 在簽署本合同前,乙方須對租賃物業及附屬設施進行現場查驗詳盡了解,雙方均確認租賃物業以現狀為準進行出租。
4.由于廠房土地等產權問題引起的相關問題,由甲方處理,如導致乙方無法正常生產,甲方應雙倍返還當年租金(如有國家重大政策調整,則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5.甲乙雙方均不得偷竊對方產品配方工藝,更不可生產與另一方相同檔次的產品。
6.甲方所有物業管理人員及相關服務人員人事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3.6定金
乙方應當在本合同簽訂后向甲方交付定金計人民幣萬元,本合同生效時記入年度租金。
第四條 租賃物業交接
4.1 甲方應于在本合同簽訂且乙方交付定金后將租賃物及相關設施設備交付乙方。
4.2雙方在交接時對租賃物及相關設施設備共同進行清點檢驗,并簽字確認、交付廠房鑰匙,交付標準以雙方在本合同中確定的租賃物業狀況為準(詳見附件2)。租賃物及相關設施設備的保管責任自交接之日起由乙方承擔。
4.3 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后 日內將租賃物內所有甲方物資清離租賃區。
4.4甲方遲延交付租賃物業的,租賃期限相應順延。
第五條 費用的支付
5.1租賃費用支付方式: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體支付時間為:前一年度12月15-31號.
5.2租賃期間,乙方應自行負擔因其使用廠房設施設備而發生的水、電、電話、網絡等各項能源通訊費用,并按照有關管理部門的規定按時如數交納。
第六條 廠房的安裝改造及免租期
6.1乙方需對所租廠房進行改造、裝修、安裝設施設備的,改造裝修工程由乙方自行實施。乙方應在施工前征得甲方同意。改造、裝修工程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施工過程中使用甲方材料的相關改造,租賃期滿后歸甲方所有。
6.2 甲方同意將自簽訂合同且乙方交付定金之日起至 年 月日止的期限作為乙方的裝修免租期,無論在該期限內乙方是否完成裝修,該期限屆滿后均開始計算租金。
6.3 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對廠房實施的改造、裝修歸甲方所有,安裝的設施設備等,應在向甲方交還房屋之前進行拆除。
第七條 房屋的修繕和保養
7.1租賃期內,因房屋自身原因或自然因素造成的損壞,由甲方負責修繕,確保乙方正常生產;
7.2乙方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對房屋進行改造,但不能對主體造成傷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7.3應由甲方承擔的維修責任事項乙方通知3天后甲方推諉乙方代為維修的,維修費用和因延誤維修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并在下一年度租金里扣除。
第八條 保險
租賃物內甲方負責購買租賃房屋的保險,乙方負責購買租賃物內乙方的財產保險。若雙方未購買上述保險,由此產生的所有賠償和損失,由雙方各自承擔。
第九條 合同的解除、終止
9.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乙方在租賃物在從事違法行為的。
2.乙方不按約定交付租金經協商無果的
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不能及時修復租賃物及相關設施設備,給乙方生產造成影響的.
2.甲方私自將租賃物或相關設施設備出售、出租、移作他用,影響乙方生產的.
9.3本合同提前終止或有效期屆滿,甲、乙雙方未達成續租協議的,乙方應于終止之日或租賃期限屆滿之日遷離租賃物,并將其返還甲方。
9.4.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動解除,任何一方無需向另一方賠償或履行本合同的義務:
1. 政府決定征收租賃物業所在土地而需拆除租賃物業的;但如該征收獲得政府補償,乙方可按國家規定獲得應由乙方享有的補償。
2.租期屆滿,乙方未行使續租權或乙方行使續租權但未就續租條件與甲方達成一致的。
3.因發生火災、爆炸及其他事故導致租賃物業無法繼續租賃且3個月內無法修復的。
4.雙方達成書面合同,一致同意提前終止本合同的。
5.任何一方出現違約行為,經對方催告在合理期限內仍未能履行至符合合同約定的,對方均有權終止本合同,且有權要求對方賠償因違約行為遭受的實際損失。
6.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雙方不能預見并且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得免除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責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當及時將情況通知另一方,雙方應當盡快協商決定解除合同、部分解除合同或延期履行合同。
7.任何一方違約,而另一方不行使本合同規定的終止本合同的權利,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為糾正該等違約行為而產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費用、律師費用、裝修費用和維修費用),并承擔賠償責任。
8.本合同終止不影響合同約定的違約及賠償責任的承擔。
第十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通過仲裁程序解決.
第十一條 其它條款
11.1 租賃期間,如甲方提前終止合同而違約,應賠償乙方雙倍當年租金。
11.2 租賃合同簽訂后,如企業名稱變更,可由甲乙雙方蓋章簽字確認,原租賃合同條款不變,繼續執行到合同期滿 。
11.3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合同經蓋章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簽字法人代表(簽字
身 份 證:_________________ 身 份 證: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設備租賃簡單版協議書范本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雙方自愿原則,就卸土場地有償使用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土地范圍及用途
甲方承租乙方 土地,用以堆放乙方
項目運來的渣土、棄土。
第二條:租賃費用及使用期限
租賃期從20xx年 10 月 18 日至20xx年10月18日,租賃費用共計
元。
第三條;付款方式
本協議簽訂后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小寫) 元,(大寫) ;
第四條:甲方的權力與義務
1、甲方有權按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收取相關租賃費用;
2、協議簽訂后一天內提供場地;
3、除有明確約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或使用活動;
4、甲方應負責協調相鄰土地所有人之間的關系及周邊道路的使用,相鄰土地所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乙方施工生產;
5、乙方在使用期不滿的情況下甲方不予退還租賃費用;
第五條: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1、乙方不得將租賃的土地使用權進行轉讓、抵押;
2、乙方有義務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六條:協議的解除
1、本協議期滿后雙方達成終止協議。
第七條:其他違約責任
1、 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生產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協議,并要求甲方賠償相應損失,或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要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協議簽訂后甲方反悔,視為甲方違約,應補償因此對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歸則于雙方的原因,使土地不適于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協調解決,滿足乙方正常需要使用,如果協調解決不了,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1、協議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調解決或經相關部門解決。
本協議一式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自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