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位服務協議書(通用4篇)
車位服務協議書 篇1
車位買賣合同書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就車位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友好區友好辦事處友好委組40平方米建筑面積車位出賣給乙方,并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筑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貳仟伍佰圓整 ;即人民幣小寫 元整。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全額房款,大寫貳仟伍佰圓整 ;即小寫 元整。
四、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
五、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稅費由乙方承擔。
六、交付該房產,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墻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年 月 日
車位服務協議書 篇2
序號:
甲方: 幢 單元 房 先生/小姐 身份證號碼:
乙方:重慶萬友康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處
為便于乙方為甲方所購買的車位提供服務,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甲方雙方需共同遵守。
一、甲方車位位于: 幢 單元 號位
二、車位服務費為:□人民幣80元/月 □人民幣60元/月
三、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車輛的詳細檔案:
1、車牌號碼: 2、顏色:
3、車輛名稱: 4、車型:
5、車主名稱(或單位名稱):
上述資料如有變更,甲方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四、此車位僅作為甲方停泊機動車輛之用,不得擅自改變其使用用途;甲方與乙方形成車位服務關系,乙方負責打理車位相關設施,維持車輛停放秩序,制作車位標識、提供車位照明、保持車位整潔等服務工作。甲方請做好車輛的防盜措施及保險,車輛內的貴重物品須自行妥善保管。
五、為保證小區及樓幢的外觀統一、美觀,保持高檔樓宇形象,甲方不得隨意在此車位加裝其它設施,停車位內不得停放三輪車、自行車等非本協議指定的車輛和雜物,不得在車位周圍的建筑物或地面上涂畫或張貼、懸掛物品等。
六、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的抄表工作。
七、車位服務服務費按□月 □季度 □半年 □年繳納。在甲方入伙之前購買車位的,車位服務費以《房屋交付(入伙)通知書》中通知的房屋交付(入伙)使用日之次日起開始計收,逾期辦理房屋交付(入伙)手續的,計收時間不變;::在甲方入伙后購買車位的,當月15日(包括15日)前簽定購買車位合同的,乙方按全月收取車位服務費;15日后簽定協議的,按半月收取當月的車位服務費。車位服務費收費方式為:
□銀行托收;
□每月5日前到管理處繳納本( □月 □季度 □半年 □年)的服務費。
八、甲方超過一個月未繳納車位服務費,乙方有權收回進出小區的《停車卡》。
九、甲方有義務主動配合乙方的車位服務工作,出入小區時應自覺出示《停車卡》,以供查驗。
十、本協議自簽約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幢 單元 房 乙方:重慶萬友康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管理處
簽約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車位服務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 大廈層房)身份證號:
為便于甲方為乙方提供車位服務,經雙方平等協商,達成以下協議,甲乙雙方須共同遵守:
一、乙方所屬車位位于: □地下車庫號位□其他: ,建筑面積為。
二、該車位服務費為人民幣元/月。如協議期內政府主管部門調整停車場收費標準,甲方相應調整該車位收費標準并公示,乙方應按調整后的新標準交納車位服務費。
三、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所停放車輛的詳細檔案:
車牌號碼: 顏色: 車輛品牌: 車型: 車主姓名(或單位名稱):
經常駕駛此車人士:
上述資料如有變更,乙方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并與甲方重新簽訂車位服務協議;若乙方未按約定辦理變更手續,甲方有權拒絕為非本協議指定的車輛提供車位服務。
四、乙方車位僅作為乙方停泊車輛之用,不得擅自改變用途或在該車位停放非本協議指定車輛。乙方與甲方形成車位有償服務關系,甲方負責妥善打理車場設施,維持車場秩序,制止違章行為。乙方須對所停放車輛做好防盜措施,車輛及車輛內的貴重物品須自行妥善保管,甲方不承擔車輛及車內物品的保險與保管責任。
五、車位服務費自車位買賣(或長租)合同約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計收,首月按實際天數計收車位服務費(首月按30天計算),以后月份按自然月計收車位服務費。
六、車位服務費由乙方按(月/季度/半年/)向甲方交納,交費方式選擇以下種方式:
A.交納現金: 乙方于每個交費周期首日前向甲方交納現金(注: 乙方未能按時向甲方交納現金,甲方有權從乙方提供的管理服務費托收銀行賬戶中按月托收車位服務費,如乙方有滯納金未繳清甲方將一并收取)。
B.銀行托收: 甲方按月從乙方提供的管理服務費托收銀行賬戶中托收車位服務費。
七、乙方應于每個交費周期首日前向甲方足額交納當期的車位服務費,逾期交費甲方有權按日加收所欠車位服務費總額千分之一的滯納金。乙方逾期15日仍未交納車位服務費的,甲方將視為乙方單方面終止本協議,甲方有權停止提供車位服務,并可通過法律途徑追繳乙方所欠車位服務費及滯納金。
八、乙方有義務主動配合停車場服務人員的工作,遵守停車場管理規定,維護停車場道路交通和車輛停放秩序,出入停車場時應自覺刷卡(或出示停車憑證)。
九、本協議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簽名:
服務電話: 聯系電話:
經手人:車場卡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車位服務協議書 篇4
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乙方:
為便于乙方為甲方提供停車場設施、服務人員等機動車停放服務,經雙方友好協商,達 成以下協議,甲乙雙方需共同遵守:
一、甲方車位位于:
□苑/樓棟地面車庫號位□苑/樓棟露天車位號位
□苑/樓棟地下車庫號位□苑/樓棟立體車庫號位
□不固定停車位
二、車位服務費為人民幣元/月,自簽約之日起計收;
三、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車輛的詳細檔案:
1.車牌號碼: 2.顏色:
3.車輛名稱: 4.車型:
5.車主姓名(或單位名稱):
6.經常駕駛此車人士:
上述資料如有變更,甲方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如甲方怠于通知,乙方不承擔因此而帶來的相關后果。
四、停車場車位僅作為甲方停泊車輛之用,不得擅自改變使用用途或在該車位停放非本協議指定車輛,甲方與乙方形成車輛停放服務關系,乙方僅提供巡視照看服務,并負責妥善打理車場設施,維持車場秩序,制止違章行為。甲方須作好車輛的防盜措施,車輛及車輛內的貴重物品須自行妥善保管,如有丟失、損傷,按現行法律法規處理。
五、車位服務費按□月□季度□半年□年繳納,甲方應于每月/季度/半年/年開始之日起5日內,到乙方指定地點辦理預繳費手續(當月度/季度/半/)。
六、本合同有效期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滿雙方無異議,則自動延續一個合同期。如乙方不再為本小區提供物業服務,則本協議自行終止。
七、甲方超過一個月未交納服務費,乙方有權收回停車卡,并追繳甲方所欠機動車停放服務費及違約金,按日加收服務費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八、甲方有義務主動配合乙方車場工作人員,維護好車場和車輛停放秩序,出入車場時應自覺出示《停車卡》,以供車場工作人員查驗。
九、若在本協議期內,政府部門對停車費用的指導價格做出變更,則乙方有權執行新的收費標準。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棟(苑)房乙方: 深圳市萬科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物業服務中心 簽約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