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礦山合作協議書(通用7篇)
2024礦山合作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位于貴定縣新鋪鄉高枧平采石場承包給乙方開采及石料加工,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特鑒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總則
一、為了有效保護資源乙方不能對外銷售毛石和狗頭石。
二、必需保質保量完成甲方所需石料。
三、乙方對外銷售過砂設備產品及碎石單價不能低于銷售給甲方的單價。
四、所涉及開采加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如:相關證照年審,規費繳納、電費、土地租賃費、稅費、安全風險金等)
五、相關道路維修費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承包工程概況
六、工程項目:開采及碎石料加工。
七、工程總量及規格:根據市場需求擬定生產計劃。規格:①碎石(4-8CM) ②狗頭石(20-40CM) ③毛石(≧40CM) ④過砂設備產品
八、乙方銷售給甲方的單價:
①碎石單價為35元/立方。
②狗頭石單價為25元/立方。
③毛石單價為20元/立方。
④過砂設備產品35元/立方。(以上方量均可按1.6噸/立方計算)。
九、記量及支付方式:
①碎石以甲方上料的稱量系統計量,其他以甲方過磅數為準;
②壓月支付(本月底支付上月款項),以用料數量結合單價計算五日內支付給乙方。
十、承包管理費:合同簽定日乙方向甲方繳納兩年承包費共計人民幣壹拾貳萬元整(¥120000.00元整)。
十一、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二、安全保證金:為確保生產安全,乙方需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五日內向甲方支付安全保證金叁拾萬元整(¥300000.00元整)。保證金在合同終止后乙方未發生安全事故,甲方在15個工作日內全款無息返還給乙方。 雙方的權利義務 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約定,根據互惠互利原則行使權利并履行義務。
十三、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購買爆破物品所需的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按照公安機關要求進行操作。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提供相關手續,造成損失由乙方完全承擔。
二)貴定縣凱丹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應及時告知乙方用料情況便于乙方好制定加工生產計劃以供執行。
三)根據約定支付乙方加工費用。
四)乙方在開采加工過程中因管理不善,造成石料加工進度、質量、安全等嚴重后果,或雖未發生嚴重問題,但經甲方書面通知后乙方未按甲方書面通知執行加工施工整改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就損失金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乙方按不低安全保證金金額的兩倍支付給甲方。
五)除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完成加工任務,甲方不得與第三人再行簽訂加工承包合同。
六)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不能完成甲方所需石料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自己進行開采。
十四、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可對外出售該石場的過砂設備產品。
二)乙方應根據甲方提供的規格及數量組織石料加工,如不能按期保質、保量完成加工任務,乙方應雙倍支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并主動解除該合同。
三)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內不得以甲方或高枧平采石場等名義對外出具收據、欠據(條)等相關票據,其間因乙方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承擔。
四)乙方必須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規及安監局批復的礦山開采方案進行開采;不得亂挖濫采。
五)承包期間,乙方無權將石場轉包給他人,否則合同自行終止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
六)乙方所聘用人員應根據需要與簽訂勞動或勞務用工合同,并按規定給每人購買不低于60萬元的保險。所聘人員并應具相應具備所從事工種所需的作業資格證、照。
七)爆破物品,乙方只能用于石場生產作業,不得轉借、變賣或作其他處理,乙方違反此約定,甲方除停供爆破物品外,還報公安機關處理,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擔。
八)乙方如因無故拖欠工人工資或社會保險費用而發生勞動爭議,甲方有權封存乙方相當于爭議金額的款項,以爭議解決的裁定、判決、或調解協議為依據監督乙方發放。
九)合同期內,乙方因開采需征占土地時,應經甲方同意并以甲方名義辦理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負責。
十)乙方應具備石料加工生產的資質并按生產需求配備相應資質的技術人員,乙方人員組成應包括必需的安全員、質檢員、爆破工程師并制定、完善安全生產制度,合同期間,乙方應做到安全第一,如發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一)乙方應根據甲方所需石料的規格及數量配備相應的機器設備,結合石料開采完善其基礎設施(如水,電、交通安全設施等)。所配備的設備設施在合同期滿或合同終止后,可拆卸和移動的.設備由乙方自行處理(水電除外),其余的不予破壞歸甲方所有。
十五、違約責任
一)因甲方提供的數量有誤造成損失的,所造成損失由甲方承擔。
二)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完成甲方所需的石料,乙方應承擔因此對甲方造成的損失賠償。
十六、合同的生效及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且乙方向甲方支付了承包費及安全保證金后生效。 本合同期滿、或因發生不可預見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七、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生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2024礦山合作協議書 篇2
甲方:
法人:
電話:
乙方:
法人:
為合理開采鉛鋅礦。本著雙方真誠合作之態度,經過雙方協商,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以下協議:
一、雙方合作期限及付款方式
本協議雙方合作時間為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日。暫定合作期限為X年。
合作利潤分配為:
二、甲方義務及責任
1.甲方應當積極配合乙方做好礦山開采的各項協調工作,使開采工作順暢進行,同時負責工程所有爆破器材供應不受影響,并委派一位公司人員協調搞好礦所在地縣、鎮、村間的協調合作(該人員的工資由乙方負責),并及時將一些棘手、突出的問題及時同公司進行溝通、匯報解決。
2.在合作開采之前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甲方自行承擔并予以解決,若由于某種原因而造成礦山停工一個月,則由甲方同乙方協商予以乙方進行適當的補貼。如造成停工三個月或以上則由甲方進行適當的經濟補償,同時順延合作期限日期來填補缺失合作時間。
3.甲方在乙方未能按合作期限付款沒有兌現時,則有權令乙方在規定時間內交清所欠款項,若乙方仍不能按時如約交付,甲方有權令其停工,或在規定期限外中止合作的延續。
4.由于礦山目前需要重新進行線路改造及新設電路,甲方應承擔其變壓器及線路的安裝及工程50%費用;在合作開發期限內,不得以任何借口,將乙方所涉及開采的地段再予第三方合作,并同時委派一名會計協調乙方礦山賬目的管理工作。
5.甲方在同乙方合作期間如果將礦山賣出,則賠付乙方全部工程款及礦山發生的一切相關費用,另外一次性支付給乙方XX萬元,作為對乙方的經濟補償。若在第二年將礦山賣出,則第一年乙方支付的合作款XX萬元不予退還,但對乙方全部工程價款及礦山發生的'有關費用予以賠付,同時一次性支付XX萬元作為對乙方的經濟補償。在甲方出讓該礦山時,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考慮乙方的購買意向。
三、乙方義務及責任
1.乙方在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派人進駐礦山開展相應的準備工作。
2.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做好礦山內外的協調工作,遵紀守法,照章納稅。由此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負責,同時配合甲方做好礦山及選礦、出售等各項賬目、稅費工作。
3.乙方進入礦山后,應獨資開采、選礦等工作并承擔礦山發生的一切相關費用,自負盈虧,獨立核算。同時承擔由于人為或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責任及發生的相關費用,并承擔線路改造重建工程費用的50%。
4.礦山在正式開采后,應積極主動購買施工及相關管理人員人身安全保險,完善礦山各項管理設施,配合甲方處理好其內外協調工作,并同公司及時進行溝通交流,達成步調一致,確保礦山工作正常開展。
5.在甲方轉讓礦山已成事實后,乙方若無購買意向,應積極配合甲方轉讓工作外,如果沒有得到甲方在本合同所規定的賠償款項情況下,有權拒絕退出礦山,以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傷害,并有權進行礦山繼續正常開展工作。
四、其他條款
1.甲方采礦權證基本情況:采礦權人、名稱、有效期、礦區范圍拐點坐標。以上采礦許可證礦區范圍拐點坐標拐點確定的范圍,標高從XX米至XX米,為雙方合作開采的區域。在合作期間,甲方不得自行再開采或許可第三人開采。
2.甲方負責礦山開采所需要的一切手續。
3.礦山的開采方式,由乙方根據相關資料,在礦區坐標拐點及標高范圍內自行安排,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要確保安全生產。
4.與政府相關部門、當地村民之間的關系協調由甲方指派專門人員完成,乙方予以配合。因甲方手續及政府政策性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由甲方協調與政府關系,所產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負擔。因乙方自身生產經營的原因,需要甲方協調相關關系的,該費用由乙方負擔。如屬于甲乙雙方共同職責范圍內所產生的,確有必要的招待費用,經雙方認可后,共同予以均攤。
乙方負責甲方派出人員及會計的工資。5.甲方確保對合作的礦區擁有完全的處分權,不存在權利障礙或糾紛。在簽署本合同時,符合公司的內部決策程序的要求,已征得公司股東會成員的同意,代表人有權代表公司簽訂本協議。甲方確保不存在第三方對本合同的履行提出權利妨礙。
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符合公司的內部決策程序的要求,已征得公司股東會成員的同意,代表人有權代表公司簽訂本協議。
6、甲方確保礦區道路、坑口、礦場及其他生產占地、占林的合法有效手續及使用權;如有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
7.如線路、炸藥庫需要改造,所產生的費用由雙方均攤。
8.考慮到乙方開采投入成本大,風險高,通過乙方的努力,已發現主礦體,達到規模開采條件時,甲方在合作期間內原則上不將礦山轉與他人。
9.關于其他違約責任,在本合同中沒有體現的,依據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安排。
10.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無法解決的,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不完善的地方,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二〇xx年五月六日
2024礦山合作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現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國家有關礦產資源開采和土地利用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互惠互利、合作共贏的原則。現甲、乙雙方位于富寧縣新華鎮格當村委會寨子保小組位于的高嶺土礦石合作開發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作開采礦山的范圍及現狀
乙方將位于富寧縣新華鎮格當村委會寨子保小組畝具有合法承包地轉讓給甲方開采,開采年限為xx年,其四至界線以承包合同書為準。
本合同合作項目總占地面積約為xx平方米,折合約xx畝。(詳見宗地圖)。
第二條、合作開采礦山的權屬
礦性質為,乙方承諾對此享有絕對的、合法的礦山權、礦產權及相關物權,并未就該礦山相關權利設立任何抵押、質押、擔保,亦未出租給任何第三方,否則乙方愿意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后果。
第三條、合作開發方式
1、乙方提供上述礦山資源作為與甲方進行合作開采開發礦山項目,本項目合作期限為6年,自20__年月日至20__年月日。
2、在雙方合作開采礦山期限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開采或者轉讓該礦山及礦產,也不得與其他方再進行任何形式的合作開發此礦山項目。
3、甲方負責項目全部開發資金、設備投入和協調各方面關系,確保礦山順利開采。
4、合作開發期限內,甲方對礦山開采過程中,乙方應當確保進出礦山機械設備,運輸車輛所需道路暢通無阻,如有礦山土地權屬與鄰近他人礦山邊界之間的爭議事項發生,乙方應當積極出面協調解決,甲方予以配合。
5、乙方以礦山相關資源作為合作基礎獲取固定回報,乙方應當積極協助甲方辦理相關手續,并負責協助甲方看管礦山不被他人盜挖、盜采。
6、本項目合作期內,乙方不再投入任何資金用于該項目的開采開發,但乙方必須提供開發此礦山的權屬證明及宗地圖,負責按約定將場地移交給甲方。否則乙方須承擔甲方為籌備本合作項目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7、合作開采期內,如遇不可抗力或客觀原因導致的開采期延長,本協議的合作期限亦相應順延。
第四條、利潤分配
上述合作開發礦山項目中,利潤按月分配,在每月的純利潤分配時,甲方占70%,乙方占30%,即按三七分成的方式進行利潤分配。每月利潤按純利潤分配,即除去開采成本(挖機費用、工人工資,車輛運輸費用等)后的純利潤分配。
第五條、項目的開采與經營管理
項目的日常開采經營由甲方成立專門的工程隊負責實施,乙方不參與項目的日常經營管理。甲方負責全面的開采工作;乙方須積極起到協調、配合作用。
第六條、協議的生效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若雙方因本協議產生的糾紛,力求息事寧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當提交進行裁決。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納印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協議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名):代表人(簽名):
聯系方式:聯系方式:
2024礦山合作協議書 篇4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為安全、合法的完成礦區開采(下稱該開礦項目)工作,甲、乙雙方本著真誠合作之態度,經過友好協商,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以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一、采礦證基本情況
采礦權人:
礦區名稱:
有效期:礦區范圍拐點坐標:
以上采礦許可證礦區范圍拐點坐標拐點確定的范圍,標高從xx米至xx米,為雙方合作開采的區域。在合作期間,甲方不得自行再開采或許可第三人開采。
二、礦山的開采方式
由乙方根據相關資料,在礦區坐標拐點及標高范圍內自行安排,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要確保安全生產。
三、雙方合作期限
本協議雙方合作時間為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日。暫定合作期限為-x年。
四、合作利潤分配方式:
(一)甲、方雙方各安排一名財務會計人員,共兩人,負責該開礦項目的賬務合計、盈余計算。
(二)在財務會計結算前,該開礦項目的所有收入由乙方暫管;結算作出后,雙方協商確定交款日期后由乙方在約定的限期內將款項交付給甲方。
(三)該開礦項目所開采的成果由乙方負責銷售,甲方應全力配合。銷售金額在扣除成本費用后的利潤百分之*歸甲方,百分之*歸乙方。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負責辦理礦山開采所需要的一切證件、手續,并確保相關證件的真實有效性。
(二)甲方確保對合作的礦區擁有完全的處分權,不存在權利障礙或糾紛。在簽署本協議時,符合公司的內部決策程序的要求,已征得公司股東會成員的同意,代表人有權代表公司簽訂本協議。甲方確保不存在第三方對本協議的履行提出權利妨礙,在甲、乙雙方合作前沒有任何的未解決債權債務關系。
(三)與政府相關部門、當地村民之間的關系協調由甲方指派專門人員完成,乙方予以配合。因甲方手續及政府政策性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由甲方協調與政府關系,所產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負擔。
(四)甲方應確保礦區道路、坑口、礦場及其他生產占地、占林的合法有效手續及使用權;如有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
(五)甲方在合作期間內原則上不將礦山轉與他人。
(六)甲方應確保完成以下工作:1、礦區具備開礦條件;2、為礦山所需的水、電、電訊線路接至開礦場地。
(七)甲方應保障乙方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和乙方財產權利不受侵犯。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在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派人進駐礦山開展相應的準備工作。
(二)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做好礦山內外的協調工作,遵紀守法,照章納稅。
(三)開礦所需的技術人員、機械設備由乙方派遣和提供,且機械設備的所有權屬于乙方,乙方有權自由調配、處置,甲方不得干涉。
七、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在同乙方合作期間如果將礦山賣出或有其他導致該開礦項目無法順利進行的,則賠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在該開礦項目已投入的全部工程款及機械占用費、人員雇傭費、預期利益損失等一切相關費用,并另外一次性支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xx萬元,作為對乙方的經濟補償。在甲方出讓該礦山時,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考慮乙方的購買意向。
2、若甲方無法確保乙方工作人員的人身及財產安全,則必須將乙方的工作人員及乙方所有的或具有使用權等其他支配權利的財物安全保送回中華人民共和國。此時,乙方有權隨時單方解除本協議,甲方必須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實際損失、預期利益損失、因維護權益而支付的訴訟費、律師費等)
(二)乙方的違約責任
1、若因乙方原因導致該開礦項目無法順利進行,乙方應賠償甲方一切經濟損失。
2.若乙方未依法開采,導致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協議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不完善的地方,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十、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應在合同簽訂的當天提供。
(一)應由甲方提供的證件材料:附件一,甲方營業執照復印件;附件二,甲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附件三、甲方相關工作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附件四、采礦證復印件;附件五(列明你們認為重要的證件)
(二)應由乙方提供的證件材料:附件一,乙方營業執照復印件;附件二,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附件三、乙方相關工作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
十一、法律適用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若本協議在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過程中與巴基斯坦法律產生沖突的,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準。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合同簽訂地點:合同簽訂地點:
年月日年月日
2024礦山合作協議書 篇5
甲方:乙方:
甲方持有云南省國土資源廳頒發的礦產采礦權,是對鋅鉍礦的采礦權的合法持有人。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定義、甲方對采礦權的陳述
為本合同之目的,除非本合同上下文另有特別說明,下列術語應具備如下含義:
1.1采礦權:指甲方對鋅鉍礦的合法采礦權;
1.2甲方對采礦權的陳述:
(1)許可證號:
(2)面積:xx平方公里;
第二條合作事宜
2.1甲方:以其擁有采礦權和選廠為合作;
2.2乙方:全額投資經營;
2.3合作:
(1)乙方先支付50萬元,作為甲方處理前期事宜資金;50萬元不退,支付100萬元作為合作保證金;
(2)甲方在乙方支付(1)相關款項后,保證采選廠合法正常運行;
(3)甲方保證采選廠證照手續齊全;
(4)乙方必須保證經營運作資金不低于150萬元,并保證采選廠不會因為資金問題而停產;
(5)經營中的管理:甲方負責一名財務人員、一名過磅人員和一名管理人員;乙方負責生產人員和管理人員,所以人員工資納入成本核算;
(6)股份:甲乙雙方以成本外進行核算;甲方占40%的股份,乙方占60%;
(7)乙方按原礦每噸20元支付給甲方;甲方設備折舊另行協商;
(8)合作時間: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年。
第三條付款約定
3.1乙方以現金或轉賬方式向甲方支付第二條第三款的第一條的款項;
3.2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第二條第三款的第一條的款項;
第四條甲方承諾
甲方保證礦山和選廠證照齊全;當地村鄉社的協調,保證乙方接手經營之時的正常運轉。
第五條乙方承諾
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不會因為資金問題而停產。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后,如果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履行其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6.2本合同簽署后,任何一方違約就支付對方違約金按總投資的30%。
第七條生效、變更、解除及終止
7.1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或其各授權代表簽署之日生效;
7.2除本合同規定當事人有權解除本合同外,本合同任何變更或解除應經雙方簽署書面合同后生效。
第八條其他
8.1甲方如果轉讓本合同中的礦山,乙方不得阻止,其合作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商量;
8.2凡因本合同所發生的糾紛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將交有礦山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8.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訂時間:
2024礦山合作協議書 篇6
甲方:
乙方:
現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國家有關礦產資源開采、冶煉等法規,本著優勢互補、平等協商、互惠互利、合作共贏的原則。就合作開發乙方位于 事宜達成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開采礦山名稱、范圍、現狀
1、礦山名稱:
2、礦山范圍:
3、礦山的權屬及現狀:
第二條 合作開發的方式
雙方經協商同意采取股權合作方式進行合作,具體規定如下:
(1)甲方出資X萬元人民幣,出資形式為貨幣出資,占有乙方股權;
(2)乙方以辦理該礦山采礦權前期投入費用及已經形成的無形資產折價 萬元,其中 萬元折抵甲方已支付的預付款,乙方占股權變更后 公司 的股權;
(3)甲方在簽訂本協議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支付預付款 萬元給乙方,用于乙方償還原股東股權的轉讓款及與政府工業園區開發建設權簽約等事宜;乙方在收到甲方預付款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完成 公司股權變更登記,將 公司股東變更為甲方持股 %、乙方持股 %。法定代表人由甲方指定;
(4)如乙方逾期未完成股權變更登記或者未將上述 萬元主要用于償還股權轉讓款的,乙方需返還甲方全部預付款,并且支付預付款違約金;
(5)剩余 萬元合作投資款,甲方按下列方式分期支付到已股權變更的 公司:
① 甲方在乙方協助完成所有股權變更后30日內支付 萬元。
② 甲方在乙方協助完成所有股權變更后60日內支付 萬元。
③ 甲方在乙方協助完成所有股權變更后90日內支付 萬元。
④ 乙方在x年x月xx日 公司采礦許可證到期后,申請到新的采礦許可證之日起十五日內,甲方支付剩余的合作投資款;否則,甲方不予支付該筆款項。
第三條 股權變更后的人事安排
甲乙雙方完成股權轉讓及變更登記后,雙方指派新的人選組成董事會,并安排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及相關部門組成人員;董事會由5人組成,甲方委派3人,乙方委派2人,具體人選及相關規定在章程變更中予以明確。
第四條 合作期間公司經營管理
(1)總協調、管理以甲方為主,乙方尊重和配合甲方工作;
(2)乙方積極協助甲方辦理項目展開的各項工作,負責補辦相關增擴資源手續,地方關系的協調等;
第五條 項目運營的后續資金,由股權變更后的合隆礦業公司承擔,甲乙雙方在其出資范圍內承擔有限責任。
第六條 本協議簽訂時,乙方必須提交關于 采礦權相關審批手續的原件,作為本協議的附件,并保證所提交的相關材料真實合法,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協議的生效、變更、解除及終止
該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履行期間,需要變更的,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協議簽訂之日至乙方協助甲方辦理股權變更登記之日,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均可解除;乙方協助甲方辦理完股權變更登記后,按《公司法》及章程規定執行。
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如不按期支付股權轉讓款,經乙方書面催告后仍不支付的,乙方可單方解除協議;
本協議履行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可單方解除協議:
(1)乙方不按協議約定與甲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的;
(2)乙方不按協議約定將合隆礦業公司股權經工商登記變更至甲方名下的;
(3)乙方不按協議約定協助甲方辦理經工商登記的股權變更及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的;
(4)本協議履行期間,乙方與第三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的;
(5) 公司工商執照、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等相關證件及手續都不完善的;
(6)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協議履行期間,甲乙雙方都須嚴格遵守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條款,如在協議履行期間,任意一方違約的,守約方可要求違約方承擔300萬元人民幣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協議履行期間,甲乙雙方發生糾紛的,應該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后附近期工作安排。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4礦山合作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一致,就雙方合作取得區域礦山探礦權、采礦權及合作開采事宜,簽訂本協議書。
第一條合作事項
甲、乙雙方共同出資,合作取得區域礦山探礦權、采礦權,以及取得采礦權后共同開采(具體詳見探礦、采礦許可證)。
第二條合作期限
雙方合作期限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該礦產資源枯竭止。
第三條合作方式
1、雙方同意以甲方名義申請取得區域礦山探礦權,甲方負責辦理申報審批手續。乙方負責該礦山當地鄉鎮、村委會及村民的協調工作(包括征山、征地事項);
2、雙方同意:甲方占該礦山%的股份,乙方占該礦山股份;前期投入資金及追加投資,均按各自所占礦山股份比例出資。
3、取得探礦許可證后,為更好勘查、開采該礦山,雙方同意設立新公司,公司股權甲方占%、乙方占%。同時,雙方將以甲方名義取得的探礦權轉至新設立公司名下;之后,雙方以新設立公司名義取得采礦權及開采礦產資源。
第四條經營管理
1、雙方為取得探礦權而投入資金暫由甲方管理,但所需花費、財務支出共同溝通達成一致,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費及誤會。同時,乙方有權對甲方財務情況隨時了解和督查。
2、雙方各派一名股東參與管理(具體以新公司公司章程為準),其余工作人員可在社會上進行招聘;
3、雙方聯合制定礦山及新公司各項管理制度,并嚴格遵照執行。
第五條盈余分配
雙方同意:利潤分配及虧損承擔按所占股份比例執行,雙方前期費用在礦山開采利潤中優先歸還。
第六條違約責任
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未按約定履行任何一項義務,均視為違約,違約方必須賠償另一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并支付守約方違約金萬元人民幣。
第七條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其他
1、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