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基金協議書(精選3篇)
2024基金協議書 篇1
甲方:___
乙方:___
廣州市慈善會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合作設立廣州市慈善會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達成以下協議:
一、自覺遵守《廣州市慈善會基金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
二、本基金資金來源于甲方捐贈或甲方組織發動的單位和個人自愿捐款。捐贈人可以通過網上支付、手機支付、銀行柜臺轉賬、現金捐贈等方式捐款至乙方指定捐款賬戶(開戶名稱:___,開戶銀行:___,銀行賬號:___),捐款須注明本基金名稱,未注明本基金名稱的,視為乙方接受的其他捐款。
三、本基金須用于公益慈善用途,甲方可以事先選擇用于乙方慈善項目或選擇由乙方統籌支配使用,也可到使用時再決定具體用途。最終使用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確定。
四、乙方負責本基金捐款的接收、管理、支付等工作,須依法依規管理本基金,確保專款專用。
五、甲方有權向乙方查詢本基金使用管理情況,并提出意見和建議。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做好本基金的管理使用工作。
六、本基金存續期間產生的利息由乙方統籌支配使用。
七、本基金依法接受政府有關部門的審查,乙方應每年定期向社會公布、向甲方反饋本基金使用情況。
八、雙方因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原則上為長期協議。如因故不能繼續履行協議的,本基金剩余資金,不返還甲方,由乙方依照本基金使用范圍及有關規定用于與本基金設立時公益用途相近似的公益慈善項目。
十、未盡事宜,雙方可在執行過程中簽訂補充協議加以解決。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乙方:___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___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___
日期:___日期:___
2024基金協議書 篇2
本合作協議由以下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簽訂:A協會,其法定地址為__________,其法定代表人為______;和B公司,其法定地址為__________,其法定代表人為______。
上述簽約方在本協議中合稱"雙方"。
雙方同意共同簽訂本協議,以資遵守:
1、總則
1.1、為推進慈善公益事業的發展,服務社會,關心民眾,保護環境,A協會和B公司同意共同設立______公益基金("本基金")。本基金是根據A協會專項基金管理辦法而設立的專項基金。
1.2、本協議的'目的在于規范本基金的組織和活動,維護本協議雙方、捐贈人和受益人之合法權益。
1.3、本基金全稱是"______公益基金"。
2、原始基金
2.1、本基金于設立時之原始基金為人民幣______元。由B公司捐贈。
2.2、B公司應在不遲于本協議簽訂后的_____日內將原始基金匯入本基金的專用工作賬戶。專用工作帳戶由A協會專門設立,但應由雙方共同監管。
2.3、在原始基金出資額到帳后的____天之內,A協會應聘請一位注冊的會計師驗資。在該會計師做出驗資報告后,A協會應向B公司簽發一份出資證明,證明出資付訖。
3、宗旨和公益活動
3.1、本基金的宗旨是___________________。
3.2、本基金致力于以下方面的公益事業:
(1)【殘障方面】;
(2)【老齡方面】;
(3)【教育方面】;
A協會
簽署:________________
B公司
簽署:_________________
2024基金協議書 篇3
現金客戶協議之補充協議
致:_________
帳戶號碼:_________
本人/吾等茲引述貴公司與本人/吾等于訂立有關買賣證券之協議(「協議」)。本補充協議所采用之詞語,除另有所指明外,均與該協議所采用或界定者含有相同意義。
由于貴公司同意以本人/吾等之名義開設及運作用貴公司就買賣證券不時設立之互聯網網站及服務(「互聯網服務」)所用帳戶(「互聯網帳戶」),本人/吾等茲同意按下列條款及條件就運作互聯網帳戶訂立補充協議:
1.本人/吾等同意使用本人/吾等不時獲提供之互聯網服務
(a)作為貴公司與本人/吾等就買賣證券下達指不示之唯一溝通渠道,及
(b)作為貴公司與本人/吾等就一切其他有關互聯網帳戶之事宜(包括進入互聯網帳戶及傳送資料、戶口報表、通知、要求書及其他文件)進行溝通之唯一渠道。
2.本人/吾等同意貴公司可利用電報、傳真、電話或電子郵件按本人/吾等就通訊用途不時知會貴公司之任何號碼向本人/吾等寄發任何通知、要求書及其他訊息,所有訊息于寄發(倘以電報或電子郵件方式)或傳達通訊(倘以電話方式)時或確認成功傳訊(倘以傳真方式)后均被視為已接收,而貴公司或貴公司之代表毋需簽署有關通知、付款通知書或通訊。
3.本人/吾等確認,本人/吾等已閱畢及明白有關使用、運作及操作貴公司網站向本人/吾等提供之互聯網服務之條款及條件,并進一步確認該等條款及條件可不時修改,而且該等條款及條件就本人/吾等在使用互聯網服務及互聯網帳戶對本人/吾等具約束力。
4.本人/吾等確認,本人/吾等乃互聯網服務之唯一獲授權使用者,并同時按補充協議及貴公司互聯網網站不時列載之條款及條件使用互聯網服務。本人/吾等同意不會利用不正當手段干預或更改或進入或嘗試進入補充協議授權本人/吾等進入之部份以外之其他部份。
5.本人/吾等同意:
(a)對本人/吾等于互聯網服務使用之身份及登入密碼保守秘密,并使用該密碼買賣透過互聯網服務交易之所有證券;
(b)透過使用本人/吾等之身份及登入密碼買賣于互聯網服務中之所有證券交易對自本人/吾等應具約束力,并視作由本人/吾等進行交易,而本人/吾等應對所有透過互聯網服務作出之指令負上全責;及
(c)于貴公司互聯網網站所記錄之交易內容,待貴公司以書面向本人/吾等以書面確認后,即屬最后及最終之記錄。
6.本人/吾等承諾,倘本人/吾等知悉任何其他人士在未獲授權之情況下使用或登入本人/吾等之身份及登入密碼或互聯網服務或透過互聯網服務提供之任何資料,則即時通知貴公司。
7.本人/吾等承諾:
(a)可不時透過互聯網服務或其他方式取得之分析、評論及市場、財務及其他資料(「資料」)乃由貴公司所編制或取自聯交所或與貴公司可能有或不一定有關連之第三者服務供應商;
(b)資料之版權乃由貴公司、有關服務供應商或第三者所有人擁有,本人/吾等承諾,除供本人/吾等作個人之非商業用途外,不會以任何形式使用、復制、轉發、發放或商業性使用任何該等資料;及
(c)貴公司及/或資料供應商概不就任何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其準確程度、可依賴程度、完整性或適時性)或本人/吾等倚賴透過互聯網服務提供之任何資料或按該等資料作出之決定承擔任何責任。
8.本人/吾等同意支付所有貴公司就使用互聯網服務而不時收取之認購及服務費用(如有)。
9.盡管補充協議本附錄有所規定,貴公司有權在毋需通知本人/吾等之情況下全權終止本人/吾等登入互聯網服務或其任何部份。
10.本人/吾等承諾,就違反補充協議或任何人士因就本人/吾等使用互聯網服務而提出之任何索償,全面賠償貴公司、貴公司之董事、高級職員或雇員之索償、申索、訴訟、虧損、損失、成本(包括法律費用)及開支。
11.本人/吾等承諾及同意,貴公司、貴公司之董事、高級職員、雇員及代理毋需就因互聯網服務或任何通訊設備或設施之故障,受到干擾或失靈、或互聯網服務及/或其所載資料在未獲授權之情況下被登入、篡改或更改、或貴公司不能控制或預期之其他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或任何證券交易所實施限制、證券暫停買賣、惡劣天氣情況、地震及罷工)而導致指令之傳送、收訖、執行或確認出現延誤或失敗而使本人/吾等蒙受或可能蒙受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且倘本人/吾等于透過互聯網服務與貴公司通訊時遇上困難,本人/吾等應使用本人/吾等可使用之其他方法與貴公司通訊。
12.本人/吾等承認及接納以下為使用互聯網服務作為通訊方式所涉及之風險:
(a)互聯網上通訊公司,屬于不可靠之通訊及資訊提供媒介,以該方式溝通及提供服務之安全性、可靠性及容量視乎多項不受貴公司控制之因素影響,包括服務供應商之營運及該等供應商及其他用戶使用之設備及設施;
(b)互聯網服務或任何通訊設備或設施可能出現擠塞、受平擾、斷線或未能傳送之情況,或于傳送及接收指示及其他資料或于執行及確認指示時發生錯誤、遺漏或延誤,可能導致指示不能按互聯網上列出之價格執行;
(c)互聯網服務及/其他任何部份或內容可能會遭擅自接入、擅行改動、修改或變更而可能導致資料被操控、非法使用、盜用或遺失資料,包括本人/吾等之個人資料。
13.本人/吾等確認本人/吾等已閱讀本補充協議之條款及條件,并以本人/吾等明白之語言完全解釋本補充協議之內容,本人/吾等接納本補充協議之條款及條件。
14.除本補充協議所述者外,協議內容所有條款及條件應具全面效力及生效。協議所指之所有「本協議」乃指本補充協議所補充之協議(由本補充協議日期起生效)。
客戶(簽字):_________ 董事(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to:_________
i /we _________ request that you to operate a cash securities trading account (the "account") for me /us on the following terms and conditions:
1. the account
(1)i /we confirm that the information provided in the account opening information form is complete and accurate. i /we will inform you of any changes to that information. you are authorized to conduct credit enquiries on me /us to verify the information provided.
(2)you will keep information relating to my /our account confidential, but may provide any such information to the exchange and the sfc to comply with their requirements or request for information.
2. law and rules
all transactions in securities which you effect on my /our instructions ("transactions") shall be effected in accordance with all laws, rules and regulatory directions applying to you. this includes the rules of the exchange and of a the hong kong securities clearing company limited (the "clearing house"). all actions taken by you in accordance with such laws, rules and directions shall be binding on me /us.
3. transactions
(1)you will act as my /our agent in effecting transactions unless you indicate (in the contract note for the relevant transaction or otherwise) that you are acting as principal.
(2)i /we will notify you when a sale order relates to securities which i /we do not own i.e. involves short selling.
(3)on all transactions, i /we will pay your commissions and charges, as notified to me /us, as well as applicable levies imposed by the exchange,and all applicable stamp duties. you may deduct such commissions, charges, levies and duties from the account.
(4)unless otherwise agreed, in respect of each transaction, unless you are already holding cash or securities on my /our behalf to settle the transaction, i /we will pay you cleared funds or deliver to you securities in deliverable form or otherwise ensure that you have received such funds or securities by such time as you have notified me /us in relation to that transaction. if i /we fail to do so, you may: in the case of a purchase transaction, sell the purchased securities and in the case of a sale transaction, borrow and /or purchase securities in order to settle the transaction.
(5)i /we will responsible to you for any losses and expenses resulting from my /our settlement failures.
(6)i /we agree to pay interest on all overdue balances (including interest arising after a judgment debt is obtained against me /us ) at such rates and on such other terms as you have notified me /us from time to time.
(7)in the case of a purchase transaction, if the selling broker fails to deliver on the settlement date and you have to purchase securities to settle the transaction, i /we shall not be responsible to you for the costs of such purchase.
4. safekeeping of securities
(1)any securities which are held by you for safekeeping may, at your discretion:(in the case of registrable securities) be registered in my /our name or in the name of your nominee; or be deposited in safe custody in a designated account with your bankers or with any other institution which provides facilities for the safe custody of documents. in the case of securities in hong kong, such institution shall be acceptable to the sfc as a provider of safe custody services.
(2)where securities are not registered in my /our name, any dividends or other benefits arising in respect of such securities shall, when received by you, be credited to my /our account or paid or transferred to me /us, as agreed with you. where the securities form part of a larger holding of identical securities held for your clients, i /we shall be entitled to the same share of the benefits arising on the holding as my /our share of the total holding.
(3)you do not have my/our written authority under section 81(3) of the securities ordinance to :deposit any of my/our securities with a banking institution as collateral for an advance or loan made to you, or with the clearing house as collateral for the discharge of your obligations under the clearing system borrow or lend any of my/our securities otherwise part with possession (except to me /us or on my/our instructions) of any of my/our securities for any purpose.
5. cash held for me /us
any cash held for me /us, other than cash received by you in respect of transactions and which is on-paid for settlement purposes or to me /us, shall be credited to a client trust account maintained with a licensed bank as required by applicable laws from time to time.
6. risk disclosure statement
i /we acknowledge that the price of securities can and does fluctuate, and any individual security may experience upwards or downwards movements, and may even become valueless. there is an inherent risk that losses may be incurred rather than profit made as a result of buying and selling securities. i /we also acknowledge that there may be risks in leaving securities in your safekeeping. for example, if you are holding my /our securities and you become insolvent, i /we may experience significant delay in recovering the securities. these are risks that i /we are prepared to accept.
7. general
(1)all securities held for my /our account shall be subject to a general lien in your favour, for the performance of my /our obligations to you arising in respect of dealing in securities for me /us.
(2)if you fail to meet your obligations to me /us pursuant to this agreement, i /we shall have a right to claim under the compensation fund established under the securities ordinance, subject to the terms of the compensation fund from time to time.
(3)you will notify me /us of material changes in respect of your business which may affect the services you provide to me /us.
(4)i /we confirm that i /we have read and agree to the terms of this agreement, which have been explained to me /us in a language that i /we understand.
(5)this agreement is governed by, and may be enforc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s of the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of hong kong.
signed by _________ in the presence of _________
date:_________ date: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投資人):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開,公平和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為乙方提供電話,傳真和網上委托服務等遠程交易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遠程交易服務的內容和種類:
本協議所述遠程交易服務的形式包括:電話委托,傳真委托以及網上委托三種,具體委托內容如下表所示,乙方可根據自身的交易特點和對技術風險的考慮任選其中一種或多種交易方式(請在□內打勾選擇):□電話交易;□傳真交易;□網絡交易。
二、遠程交易服務的特別提示:
1.受理提示:甲方收到乙方通過遠程交易方式提交的認購,申購申請后,應在驗證資金到賬后受理申請。申購基金的價格計算以資金到達日或申請提交日中較晚日期之日終基金資產凈值為依據。甲方收到乙方贖回申請,應在驗證交易賬戶有足夠基金余額時受理申請,否則視為無效申請,甲方可不予執行乙方贖回申請。
2.時間提示:認購期內,基金當日委托申請的受理截止時間為每日下午17:00,如乙方17:00后提交委托申請,則甲方視乙方的委托申請為次日的申請。在開放日,基金當日委托申請的受理截止時間為下午15:00,如乙方15:00后提交委托申請,則乙方的委托申請按下一個工作日的申請處理,但申購申請中選擇當日為有效期的申請無效。乙方委托申請的時間以甲方系統自動記載時間為準。
3.安全提示:為保證乙方賬戶的安全,防止受到惡意攻擊,乙方進行電話交易時,若連續3次輸錯客服密碼,委托將被中斷;乙方進行電話交易和網絡交易時,若累計6次輸錯客服密碼,客服密碼將被鎖定,必須與甲方的客戶服務中心人工坐席(_________)聯系進行客服密碼解鎖。連續輸錯密碼的次數以甲方的電腦記錄為準。為保護乙方交易數據的安全,在進行網絡交易時,乙方應使用甲方指定的瀏覽器。如果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他軟件或設備進入甲方網站,所引起的任何損失或造成的任何后果,均與甲方無關。
三、電話交易和網絡交易特別注意事項:
1.本電話交易通過電話語音系統實現。本網絡交易通過本公司網站系統實現,有關辦理交易的具體程序參照甲方交易說明執行。
2.乙方通過電話,網絡下達的交易指令,均以電腦記錄資料為準,乙方對其進行的各項交易活動的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3.乙方申請開立電話交易或網絡交易時,初始查詢密碼為基金賬戶號碼后六位,交易密碼為乙方交易賬戶密碼。乙方可通過直銷柜臺,電話語音系統或本公司網站修改密碼。甲方根據乙方輸入的基金賬號和密碼作為判認電話交易或網絡交易的依據。
4.乙方務必注意交易密碼的使用和保密。凡使用密碼所進行的一切交易,均視為乙方親自辦理之有效交易,因此而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5.甲方因不可預期的線路擁塞,傳輸不良,通訊中斷,斷電,電腦或電話系統故障,天然災害,不可抗力等因素致無法收到或延遲接收乙方申請,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四、傳真交易特別注意事項: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要求準確填寫由甲方提供的或從甲方網站_________下載的相關申請表。乙方應認真,如實,完整地填寫相應的業務申請表并簽字后傳真給甲方。
2.乙方辦理認購,申購申請時,傳真給甲方的資料包括:加蓋印鑒章的申請表,經辦人身份證件復印件,基金交易賬戶卡復印件,加蓋銀行受理章的匯款憑證復印件。
3.乙方辦理贖回申請時,傳真給甲方的資料包括:加蓋印鑒章的申請表,經辦人身份證件復印件,基金交易賬戶卡復印件。同時乙方需在申請表中提供指定的銀行賬戶信息供直銷柜臺核對。
4.如甲方未收到,未全部收到,或接收到的乙方傳真信息不準確,不完整,無法識別或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基金契約或甲方業務規則等使甲方無法執行的,甲方可不執行并對此不承擔法律責任。
5.乙方應在發出傳真后的10分鐘內,撥打_________電話_________與甲方工作人員確認是否收到傳真,若乙方沒有來電確認,且甲方按照乙方開戶時填寫的聯系電話無法聯系到乙方時,傳真內容清晰,明確的,則甲方直接受理該筆委托;傳真內容不清晰或不明確的,則甲方不予受理該筆委托。如因聯系不到乙方,導致甲方對乙方交易申請的處理與乙方真實意思表示不符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6.投資者可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9:30之后通過電話,網上查詢交易確認結果,或到直銷網點柜臺獲得交易確認書。
7.乙方應在傳真申請發出后的次日內,將傳真原件,包括申請表原件,基金交易賬戶卡復印件,申請人(經辦人)身份證件復印件,加蓋銀行受理章的匯款憑證復印件郵寄到甲方受理業務的直銷中心,時間以郵戳為準。甲方在受理業務十五日內收不到乙方郵寄的申請資料原件,甲方保留取消乙方傳真申請的權利。
五、免責條款:
因下列事由之一發生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1.因地震,火災,臺風及其他各種不可抗力引起停電,網絡系統故障,電腦故障。
2.因電信部門的通訊線路故障,通訊技術缺陷,電腦黑客或計算機病毒等問題造成委托系統不能正常運轉。
3.法律和政策重大變化或乙方不可預測和不可控制因素導致的突發事件。
4.由于在通訊,網絡中斷,堵塞等情況致使通過約定的委托手段無法下達申請委托時。
5.法律規定和本協議約定的其他甲方免責事項。
六、協議的變更及生效:
1.乙方可以在甲方提供的委托形式范圍內修改委托形式。乙方提出的修改申請一經甲方確認,當日生效。
2.甲方保留修改或增補本協議內容的權利。修改條款通知以書面形式公告于甲方的營業場所,或以其他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修改通知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內未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視同已經得到乙方本人的認可,但甲方增加本協議第二條所述服務內容除外。
3.本協議書簽署后,若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契約》,《招募說明書》,《公開說明書》和其他乙方和甲方應共同遵守的文件發生修訂,本協議與之不相適應的內容及條款自行失效,但本協議其他內容和條款繼續有效。
4.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收到乙方終止本協議的書面通知時終止。
七、爭議的解決:
協議雙方如有爭議,應盡可能通過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_________分會申請仲裁,仲裁按照該委員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方便甲方對乙方管理的開放式基金進行申(認)購、贖回等交易,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過協商,簽訂本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本協議所稱傳真交易是指乙方將填妥的交易申請表及所需相關資料傳真至甲方相關人員,甲方相關人員受理該項業務,并將受理確認信息傳真至乙方相關人員,從而完成交易申請的情況。
二、本協議所指傳真交易僅包括開戶,申(認)購,贖回,撤單,分紅方式變更。除此之外,甲方不接受乙方提出辦理其它業務的傳真申請。
三、甲方受理乙方傳真交易的時間是在每個基金開放日的9:00-14:30(基金認購期為9:00-18:00)。乙方應在甲方的直銷中心開立基金帳戶和交易帳戶,并預留印鑒。
四、乙方提交申(認)購申請時,將以下資料傳真至甲方指定傳真號碼:_________。加蓋預留印鑒章的申請表,經辦人身份證件復印件,加蓋銀行受理章的匯款憑證復印件。乙方提交贖回申請時,將以下資料傳真至甲方指定傳真號碼:_________。加蓋預留印鑒章的申請表,經辦人身份證件復印件。
五、乙方發出傳真后,應打電話向甲方直銷中心確認傳真申請事宜。由于傳真設備故障致使甲方未能收到乙方的傳真申請,乙方又未進行電話確認的,甲方對此不承擔責任。甲方根據且僅根據持有甲方認為有效的乙方開戶文件或身份證明文件的指示人所發出的傳真處理乙方的交易申請。如甲方未收到,未全部收到,或接收到的乙方傳真信息不準確,不完整,無法識別或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基金合同或甲方業務規則等使甲方無法執行的,甲方可不執行并對此不承擔法律責任。
六、乙方在發完傳真并經甲方確認后,應在三日內將加蓋預留印鑒的申請表原件以特快專遞寄送甲方。日期以郵戳所示為準。
七、甲方收到乙方傳真的認/申購交易申請后,應在驗證資金到帳后受理申請。若資金未到,以五日內資金實際到帳日為申請日,若五日內資金仍未到帳,則該申請將被視為無效申請。
八、甲方收到乙方傳真的贖回交易申請后,應在驗證交易帳戶內有足夠基金余額后受理申請。如果帳戶內基金余額不足,則該申請將被視為無效申請。
九、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要求準確填寫由甲方提供的或從甲方網站_________下載的相關交易申請表。
十、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因不可抗力(例如:設備,線路故障等)而影響委托的實施,甲方不承擔責任,但應采取積極的應對措施,盡可能地降低意外事件的影響。
十一、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收到乙方終止本協議的書面通知時終止。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
證件類型: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
基金帳號:_________
業務經辦人:_________
傳真電話: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委托服務傳真電話:_________
傳真確認專線:_________
為便于甲方在乙方的直銷機構辦理基金業務,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乙方有關規章制度,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采用傳真委托的方式辦理基金業務申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釋義
除非本協議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如下含義:
1.傳真委托:是指乙方為在該公司開立直銷交易帳戶的投資者即甲方,提供通過傳真下達委托指令,甲方將基金業務申請表通過乙方指定傳真號碼傳真至乙方指定的人員,從而完成基金業務申請的服務方式。
2.乙方目前受理的傳真委托業務包括:基金開戶,修改非重要客戶資料(不包括投資者名稱,證件類型,證件號碼,指定銀行帳戶的修改及其他乙方認定的不宜傳真辦理的交易事項),認購,申購,贖回,撤單,基金轉換,轉托管,更改分紅方式,以及其他乙方根據其業務情況認定的事項。
3.基金帳戶:指基金注冊登記人為投資者開立的記錄其持有乙方發行的開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額及其變更情況的帳戶。
4.基金交易帳戶:指基金銷售人為投資者開立的記錄其通過該銷售人買賣乙方發行的開放式基金份額的變動及結余情況的帳戶。
5.認購:指在乙方發行的基金設立募集期內,投資者申請購買基金份額的行為。
6.申購:指在乙方發行的基金成立后,投資者申請購買基金份額的行為。
7.贖回:指基金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規定的條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購回基金份額的行為。
8.基金份額轉托管:指投資者將所持有的基金份額從一個交易帳戶轉到另一交易帳戶進行交易的行為。
9.基金轉換:指投資者同時持有乙方管理的兩只或兩只以上的基金,投資者可將所持有的一只基金的份額轉換成另一只基金的份額的行為。
10.基金份額資產凈值:指某一時點上,每份基金份額實際代表的價值。它等于基金某一時點所擁有的金融資產總值加上現金再除以已售出的基金份數。基金份額申購價格和贖回價格都是按照基金份額凈值來計價的。
11.t日:指銷售人確認的投資者有效申請工作日;t+n日:指自t日起第n個工作日(不包含t日)。
12.工作日:指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13.開放日:指為投資者辦理基金申購,贖回等業務的工作日。
14.交易密碼:指諾安直銷交易帳戶的交易密碼。
第二條 傳真交易條件
1.甲方與乙方簽訂了《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開放式基金傳真交易協議書》。
2.甲方已經在乙方的直銷點開立交易帳戶,該交易帳戶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處于正常交易狀態。
3.甲方如需簽署本協議,其開戶時選擇的業務授權方式應為“印鑒+密碼”(機構投資者)或者“密碼”(個人投資者),甲方的經辦人員辦理開通手續時,必須自行設置交易密碼,并注意保密以及定期更換密碼。
4.甲方辦理傳真交易贖回,基金份額轉托管,基金轉換委托申請的,在委托有效日相應直銷交易帳戶應有足夠的基金份額。
5.甲方已經按照乙方的要求,真實,完整和準確填寫了由乙方提供的或從乙方網站(_________)下載的相關交易申請表。
6.乙方受理甲方傳真交易的時間為每個基金開放日的9:30-15:00。
7.甲方辦理傳真認購,申購委托申請的,應在該交易日15:00之前將足額認購,申購資金劃至乙方指定銀行帳戶;甲方辦理傳真交易贖回,基金轉換,轉托管委托申請的,應在該交易日的直銷交易帳戶有足夠的基金份額,否則視為無效申請。
8.甲方辦理傳真交易贖回委托申請的,乙方在收到甲方寄出的申請原件后兩個工作日內將贖回款項劃往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
9.甲方辦理傳真交易轉托管委托申請的,乙方在收到甲方寄出的申請原件后兩個工作日內執行轉托管操作。
第三條 傳真交易流程
1.甲方應指定專人通過事先指定的傳真電話發出傳真交易申請,乙方指定專門的傳真電話受理甲方傳真交易申請,除此之外的傳真申請視為無效。若甲方更換授權經辦人或傳真電話,應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確認后方可生效。
2.甲方辦理傳真開戶業務的,傳真給乙方的資料包括:機構投資者——加蓋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注冊登記證書副本,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預留印鑒卡,指定銀行帳戶的《開戶許可證》或《開立銀行帳戶申請表》,填妥并加蓋公章的申請表;個人投資者——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指定銀行帳戶的銀行存折或銀行卡,代辦人有效身份證件,授權委托書,填妥的申請表。
(1)甲方辦理傳真資料變更業務的,傳真給乙方的資料包括:機構投資者——加蓋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注冊登記證書副本,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填妥的申請表;個人投資者——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指定銀行帳戶的銀行卡,代辦人有效身份證件,授權委托書,填妥的申請表。
(2)甲方辦理認購、申購、贖回、更改分紅方式、撤單、基金轉換、轉托管業務的,傳真給乙方的資料包括:機構投資者-經辦人身份證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預留印鑒,填妥的申請表;個人投資者——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代辦人有效身份證件,授權委托書,填妥的申請表。
3.甲方發出傳真后,應立即電話聯系乙方直銷機構,確認是否收到傳真及其內容。甲方未主動聯系乙方的,乙方可在辦理委托前根據甲方預留的聯系方式聯系甲方指定人員。若乙方聯系不到甲方的指定人員,但傳真內容清晰,明確,申請表中印鑒的表面形式與預留印鑒核對一致的,則乙方受理委托申請;若乙方聯系不到甲方的指定人員且傳真內容不清晰或不明確的,乙方可不予受理。
4.乙方直銷業務人員應在處理完交易申請后將受理回單傳真給甲方。
5.甲方在發完傳真并經乙方確認后,最遲不超過2個日歷日(以郵戳為準)應將申請資料原件以特快專遞寄送乙方。
第四條 責任劃分
1.甲方因違反法律法規,基金合同或乙方業務規則等使乙方無法執行甲方委托的,乙方不予受理,并不承擔法律責任。
2.乙方對于甲方傳真申請表中印鑒及甲方委托意愿的真實性不承擔審查義務,亦不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法律責任,甲方同意在任何情況下不以此為由向乙方主張權利或要求乙方承擔責任。甲方應保證其根據本協議第二條第5項所提供的信息是完整,真實,準確的,若因甲方未正確履行上述義務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若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當負責賠償。
3.乙方對于因無法按照甲方開戶登記中記載的聯系方式與甲方經辦人取得聯系而導致無法受理甲方申請,不承擔責任,甲方同意在任何情況下不以此為由向乙方主張權利或要求乙方承擔責任。
4.辦理傳真開戶委托的,若甲方未能在2個日歷日內(以郵戳為準)將申請資料原件以特快專遞寄送乙方,乙方有權凍結甲方帳戶直至乙方收到完整的開戶資料原件。
5.由于傳真設備故障造成乙方無法收到或收到的傳真內容不清晰,不明確,不完整的,乙方可不予受理,并不承擔法律責任。
6.因下列事由之一發生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地震,火災,臺風及其他各種不可抗力引起停電,網絡系統故障,電腦故障;
(2)因電信部門的通訊線路故障,通訊技術缺陷,電腦黑客或計算機病毒等問題造成委托系統不能正常運轉;
(3)法律和政策重大變化或乙方不可預測和不可控制因素導致的突發事件;
(4)由于在通訊,網絡中斷,堵塞等情況致使無法通過傳真下達委托申請時;
(5)其他非人為因素及非乙方違反本協議的事項;
(6)法律規定和本協議約定的其他乙方免責事項。
第五條 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1.乙方保留修改或增補本協議內容的權利。修改條款通知以書面形式公告于乙方的營業場所或以其他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修改通知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內未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視同已經得到甲方的認可。
2.本協議簽署后,若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和其他乙方和甲方應共同遵守的文件發生修訂,本協議與之不相適應的內容及條款自行失效,但本協議其他內容和條款繼續有效。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發生下述情況時終止:
(1)雙方書面同意;
(2)一方違約,另一方書面通知對方終止本協議;
(3)甲方撤銷直銷交易帳戶或基金帳戶;
(4)甲方因解散,合并等原因不再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5)乙方作為基金管理人退任;
(6)因不可抗力使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
(7)其他類似情況。
第六條 協議雙方如有爭議,應盡可能通過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按照該委員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方和乙方各執___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證券帳號:_________
資金帳號:_________
股票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有價證券網上買賣業務共同達成如下協議,雙方應共同遵守:
一、本協議受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證券管理機構有關規定的約束,亦受深、滬證券交易所得業務規則、辦公、規定的約束。
二、甲方自愿申請使用乙方的“網上交易系統”進行行情分析、委托下單。并應具備網上交易所必需的設備,同時應對網上交易的規則全面了解。
三、甲方保證向乙方所提供的股東帳號、身份證等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有效性,如資料虛假或存在錯誤成份,甲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責任。
四、乙方在保障甲方合法權益的同時,應盡可能提供準確、及時的行情及咨詢信息。
五、乙方依法對甲方的有關交易資料保密。
六、甲方需安全保管并經常修改交易密碼及其他身份認證信息。若他人依據甲方密碼進入系統所進行的委托,視為甲方的有效委托,其所產生的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使用網上交易系統進行委托和保證金劃撥時,均以乙方電腦記錄為準,甲方對其操作結果承擔全部責任。乙方因不可預測因素或不可抗力(如地震、火災、停電、電腦系統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侵入等原因)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八、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網上證券買賣揭示書》,甲方應清楚地認識到使用網上證券交易系統可能遭受的風險,并明確全部承擔該種風險。
九、甲方不得利用技術或其他手段攻擊乙方網絡,破壞乙方系統,否則承擔由此造成的乙方或其他方的損失。
十、由于重大政策變化、不可抗力或者乙方不可預測和不可控制因素導致突發事故造成的甲方經濟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該項風險由甲方承擔。甲方不向乙方追究任何責任。
十一、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當雙方不能通過協商解決時,應提請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定。
十二、本協議與《委托證券交易協議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未約定的,適用《委托證券交易協議書》的約定。
十三、本協議簽署后,若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業規章修訂,本協議與之不相適應的人內容及條款自行失效,相關內容及條款按新修訂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業規章書。但本協議的其他內容和條款繼續有效。
十四、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在甲方銷戶后本協議自動終止。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有價證券網上委托業務簽署如下協議。
一、甲方在簽署此協議書時,須認真閱讀下列證券交易可能存在的投資風險
1.因《風險揭示書》中所提原因,使投資者面臨可能得不到投資決策時所預期的收益,甚至虧損的風險。
2.因投資者對交易操作不熟練或對證券交易有關規則不甚了解、甚至誤解而導致的風險。
3.因投資者個人操作密碼泄密、有效證件遺失,被他人非法使用并導致經濟損失的風險。
4.投資者須承擔因不可抗力或非因乙方所致停電、通訊線路故障、電腦故障、衛星傳輸中斷等意外事件導致投資者委托交易指令無法執行,以致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
二、甲方委托乙方進行網上證券交易,雙方就委托、代理事項達成以下條款
1.甲方的所有證券交易活動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證券管理部門及乙方有關規定。網上委托的證券為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的證券。
2.甲方在乙方申請開立網上委托時,須當面提出申請,并提供其本人身份證、證券帳戶、安全數字證書及資金帳戶,不得委托他人代理辦理。甲方愿對其向乙方所提供證件的合法性、真實性、同一性,承擔全部法律、經濟責任。
3.甲方在辦理網上委托的同時,乙方為其開通電話委托,做為替代的交易方式。
4.甲方開戶時自行設置和掌握操作密碼,并負有保密責任,承擔使用密碼進行交易所產生的一切后果。凡使用密碼進行的一切交易均視為甲方親自辦理的有效委托,乙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5.乙方通過internet向甲方提供證券市場行情信息,提供與交易有關的信息資料,并注明信息來源的發布時間,甲方通過電話等其他方式對行情信其他信息進行查證、核實。
6.甲方證券交易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的委托須在交易所規定的時間和證券漲跌幅限額內進行,否則視為無效委托。參加集合競價未能成交的委托將自動轉入當日的連續競價。
7.成交確認以交易所收市后的最終回報數據為準,在此之前的成交即時回報僅作參考之用。乙方每周定期向甲方提供書面的對帳單。甲方如有異議,可電話或當面到乙方查證。
8.甲方買入委托須有足額交易結算資金;賣出委托須有足額證券,否則,乙方不予受理。
9.甲方憑其身份證及證券帳戶和資金帳戶卡,到乙方資金柜臺辦理甲方資金帳戶的存取,同取款有效證件遺失造成甲方帳戶資金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0.乙方不提供網上或電話形式的資金轉帳服務,也不得提供網上證券轉托管服務。
11.甲方在進行網上委托時。單筆委托金額不得超過_________元,單日委托金額不得超過_________元。
12.除經甲方同意;或應司法機關要求,乙方不得透露甲方的委托事項及開戶資料。
13.對在證券交易中因不可抗力或非因乙方所致通訊、供電等因素造成的甲方損失,由甲方自負。
14.在委托代理期間,如遇有關證券法規、管理辦法及交易所交易規則等發生變化,甲乙雙方應當遵守更改后的有關規定。
三、乙方對本協議各條款及各項委托系統使用說明擁有解釋權,如有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本協議由乙方授權營業部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四、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署后即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_________
證券公司:_________
委托人利用證券公司在因特網(internet)上的網上證券交易站點(網站地址為:_________)以網上交易的形式委托證券公司代理有價證券買賣和銀行保證金轉帳業務時,就甲乙雙方應注意的問題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委托人申請使用證券公司網上委托方式進行交易,必須親自到證券公司或證券公司授權的代理處辦理因特網證券買賣委托和銀行保證金轉帳開戶手續。
第二條 委托人承諾其用于網上證券委托的電腦系統是安全可靠的,對于因委托人電腦系統性能、質量或各種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入侵等原因而給委托人造成的損失,證券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 委托人開戶以及因特網交易功能確認后,證券公司提供密鑰盤一只。如密鑰盤損壞,委托人必須本人到開戶營業部更換新盤,對于委托人因密鑰盤丟失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委托人自己負責。
第四條 證券公司鄭重提醒委托人務必注意交易密碼和資金密碼的保密以及密鑰盤的保管,并建議委托人定期變更密碼,不要使用與個人數據有關的密碼。凡是使用委托人密碼和密鑰盤在委托人資金帳戶進行的一切網上證券交易和銀行轉帳服務,均視為委托人親自辦理之有效委托,證券公司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第五條 證券公司鄭重提醒委托人在網上交易結束后應同時關閉交易程序。對于因委托人原因而導致他人冒用委托人名義進行的一切操作,均視為委托人親自進行之操作,證券公司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第六條 委托人通過因特網下達的證券交易委托和銀行轉帳服務,以證券公司的電腦記錄為準。委托人對其委托的各項交易活動的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 證券公司網站提供的資訊僅供參考,委托人據此而作出的投資決策而招致的任何實際或潛在的損失,證券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第八條 本協議項下證券買賣和銀行保證金轉帳均采用電腦無紙化交易。委托人可以利用_________公司網上委托查詢經委托人確認的委托和清算交割結果以及銀行轉帳對帳單,也可親自到證券公司處索取書面的交割對帳清單。
第九條 委托人通過因特網證券交易委托方式所下達的買賣委托均以電腦記錄資料為準,因此產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擔。
第十條 對于委托人有下列故意行為之一的,證券公司有權中止其網上交易的資格,并無需做出任何補償:
1.可能造成證券公司網站、營業部全部或局部的服務受影響,或危害證券公司網站的運行;
2.在證券公司網站內從事非法的商業行為,發布涉及政治、宗教、色情或其他違反國家有關法律和政府法規的文字、圖片等內容。
3.對證券公司網站內的任一數據庫中數據進行惡意下載。
第十一條 委托人應清楚任何交易方式均有一定風險。例如電話委托有可能給人偷聽和證券盜買盜賣,因特網證券交易委托同樣有類似的風險。當發生以上情況或類似情況時,證券公司將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經簽署,委托人即被視作對證券主管機關制定的有關法規及對本協議內容有充分的理解和認可。
第十三條 證券公司有權隨業務發展而修改或增補本協議內容,并以書面形式公布或直接通知委托人,委托人如不同意證券公司修改或增補的內容,必須在證券公司公布或通知之日起一周內到證券公司辦理中止本協議手續,否則視委托人同意新協議內容。
第十四條 一切涉及本協議所指因特網證券交易委托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未能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將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采用仲裁程序解決爭議。
第十五條 對委托人采用因特網證券交易委托方式的權利和義務、責任,均以甲、乙雙方簽署的《代理證券買賣協議書》為準,本協議為《代理證券買賣協議書》的附件。
第十六條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以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協議所指證券帳戶銷戶時為止。
委托人(簽章):_________ 證券公司(蓋章):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經辦人(簽章):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證券帳戶卡: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甲方(持卡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股東代碼:_________
地址及郵編: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e-mail 地址: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以及滬、深證券交易所的交易規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開通_________業務,委托乙方代理證券交易,并通過乙方提供的_________等多種接入方式進行證券委托交易等事項,達成本協議,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 甲方熟悉并自愿遵守成都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制定的《_________證券交易規定》和《_________儲蓄卡章程》、《儲蓄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
第二條 甲方保證在申請開通_________時提供的資料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并對其所提供資料形成的結果負責。提供的資料包括本人建行儲蓄卡、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上海股東代碼卡/深圳證券帳戶及復印件。
第三條 甲方同意按照不高于國家法律、法規和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標準繳納有關交易費用。
第四條 甲方若需選擇乙方作為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指定交易代理機構時,本協議上所填上海股東代碼即為甲方指定交易的帳戶,雙方同意并遵守上海證券交易所擬訂并公布的《指定交易協議書》內容。
第五條 甲方使用互聯網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的規定,承擔因違反上述規定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后果。
第六條 乙方鄭重提請甲方務必注意股東代碼、資金帳號、網上委托證書、證書密碼及交易密碼的保管和保密,凡使用甲方設定的密碼以及此類數據信息進行的交易,均視為甲方本人所為的有效交易。依據密碼等電子信息辦理的各種委托交易所產生的電子信息記錄均為該項交易的有效憑證。其所產生的全部經濟和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甲方通過乙方提供的各種接入平臺進行證券交易委托時,應遵守乙方相關的使用規定。甲方的委托記錄以乙方的電腦記錄為準,甲方對其委托交易的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 甲方在開通_________后,乙方將為甲方從事下列委托事項:
1.接受并執行甲方通過_________等多種接入方式所發出的委托指令;
2.代理甲方進行與每次有效委托買賣交易有關的成交后的有價證券的交割結算事宜;
3.代理領取甲方應有的分紅派息;
4.協助辦理甲方證券帳戶中有效證券的托管和轉托管事宜;
5.以適當方式為甲方提供交易查詢、對帳及其他與證券交易有關的市場服務。
第九條 甲方的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存入甲方在_________銀行同名儲蓄卡帳戶。_________銀行按照甲方的申請和授權以及乙方提供的數據,代理甲方辦理交易結算資金的自動劃轉。
第十條 _________根據乙方提供的數據,將分紅派息款轉入甲方交易結算資金帳戶對應的儲蓄卡帳戶。
第十一條 乙方承諾:保守甲方開戶資料和委托事項的秘密。但因司法機關和證券監管機關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有權調查機關要求提供甲方的開戶資料、委托交易紀錄等不在此限。
第十二條 甲方若已經在其他證券公司辦理指定交易,甲方必須在向原指定證券公司辦理撤銷指定交易后,方可向乙方重新申請辦理指定交易。乙方和_________銀行對甲方因在原指定處辦理有關手續不妥而影響在乙方處的正常交易所可能遭致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三條 乙方默認甲方參加每次新股配售,且不承擔因申報成功或認購成功而引起的任何責任。
第十四條 甲方承諾其用于接駁_________的電腦系統是安全可靠的,對于因甲方電腦系統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入侵等原因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和_________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五條 甲方若遺失儲蓄卡及對應活期儲蓄存折,應按照_________銀行的規定辦理掛失手續;若股東代碼卡遺失,還需向證券登記公司等相關機構辦理掛失。在掛失手續生效前產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和_________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六條 乙方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形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記錄和交易資料。
第十七條 因地震、臺風、火災、水災、戰爭、罷工及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導致的甲方損失,乙方和_________銀行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乙方按甲方的委托指令向交易所申報,但委托在有效期內因非乙方或非_________銀行原因未能成交而造成的甲方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和_________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九條 因政策重大變化造成的甲方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和_________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十條 因不可預測和不可控制的因素以及其他意外原因,致使系統故障、設備故障、通訊故障、停電及出現其他突發事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和_________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十一條 乙方及其工作人員提供的所有咨詢服務,僅作為投資參考,甲方應以自己的獨立判斷進行投資。甲方通過乙方進行的任何證券投資所產生的風險和利益,全部由甲方承擔,乙方和_________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十二條 因甲方未履行交易交收責任或由于系統故障原因造成甲方透支買入股票的,乙方享有對甲方托管在乙方證券的留置權。甲方在經催告后仍不按照乙方或_________銀行通知履行義務或予以賠償的,乙方和_________銀行有權處置與甲方債務相當的證券和資金。當甲方的全部證券和資金不足以抵償其債務時,乙方和_________銀行對甲方保留追索權。
第二十三條 乙方對本協議條款有修改和解釋權。若需補充或修改協議條款,則須將新內容以公告形式告知甲方,甲方若有異議應在公告后30天內到原開戶點辦理相應手續,否則視為甲方接受新內容,并將公告的內容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條 《_________證券交易規定》的修改一經公布即為有效,無須另行通知。
第二十五條 協議雙方如有爭議,應盡可能通過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雙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七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在甲方辦理_________銷戶手續后終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