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施工委托協議書(精選18篇)
精選施工委托協議書 篇1
工程名稱: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紐工程項目部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的云南省牛欄江—滇池補水工程德澤水庫樞紐工程試驗檢測工作由乙方完成,特訂立本合同。
一、試驗檢測范圍
本工程所涉及的在云南潤諾建筑工程檢測有限公司試驗檢測資質范圍內的試驗檢測項目。
二、雙方的義務
1、甲方的義務
(1)按本合同約定按期支付試驗檢測費用。
(2)按相關工程管理規定,提供建筑材料各產品的相關資料,并填寫試驗委托單。
(3)負責現場試驗檢測人員的住宿和辦公地點,支付試驗檢測費用。
2、乙方的義務
(1)按工程進度和試驗委托單及時完成工程的試驗檢測任務,并及時提交試驗檢測報告。
(2)按國家現行標準、規范規程安排設備、人員進行試驗檢測,并對檢測試驗成果進行評定。
(3)對甲方的工程技術保密。
(4)提供相關的工程技術咨詢服務。
(5)協助甲方送檢乙方試驗檢測資質范圍外檢測項目。
三、檢測程序
1、部分受檢樣品由乙方負責取樣送到外送實施檢測,現場施工質量檢測由乙方安排試驗檢測人員進行檢測。
2、對各種試驗檢測工作,甲方需提供技術要求,明確樣品的產品信息和檢測要求。
四、履行期限
自本工程開工開始至工程完工,共計四十二個月,甲方付清試驗檢測費用,乙方提交完試驗檢測報告為止。
五、檢測費用和支付方式
1、本工程試驗檢測費用按總價貳佰萬元(¥200萬元)包干,不含乙方試驗檢測資質范圍外送檢所支付的費用。
2、乙方試驗檢測資質范圍外的送檢試驗檢測費用由甲方支付。
3、試驗檢測費用按工程進度比例進行支付,并于工程試驗檢測資料移交后一個月內支付所有費用。
六、爭議解決
本協議如發生爭議,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則進行仲裁。
七、其它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自雙方義務履行完畢之日止。
2、本協議一式陸份,雙方各執三份。
委托方(簽章): 受委托方(簽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精選施工委托協議書 篇2
發包方(甲方):________
承包方(已方):________
為提高泵站品位,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將________委托給乙方施工,為確保如期保質完成本工程,雙方本著互相支持、緊密配合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明確雙方職責,特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工程地點:____________
二、工程內容
土層基礎、綠化及其他部分工程(詳見圖紙)。
以上項目經雙方會審圖紙之要求及附后預算總表所列項目、規格、備注、數量、要求施工。
三、工期
1.開工日期:本項目工程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個日歷天。
2.施工期內,若因停水、停電、大雨、暴雨天等因情況或甲方書面確認工期可順延。
3.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時移交施工場地則工期順延。
四、工程合同價款
經協商本合同總承包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整。若施工過程中甲方有變更需要增加工程,則按實結算。
五、承建方式
乙方對工程包工、包料;包質量、包驗收合格、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1.乙方負責提供所承建工程材料,必須經雙方確認方可進料施工。
2.施工期間甲方負責乙方施工發生的水電費用。
六、工程付款辦法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后3天內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訂金為合同價款的30%,即人民幣________整。乙方收款后第二天安排人員進場施工。
2.待完成總工程80%后,甲方于3天內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價款的30%,即人民幣________整。
3.工程竣工后,甲方于一周內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價款的20%,即人民幣________整。
4.竣工驗收合格后一個月內,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價款的10%,即人民幣________整。
七、工程質量
1.乙方必須嚴格按甲方所審定之設計施工圖紙的內容、要求及有關園林綠化施工規范進行施工,完工后達到________級。
2.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監督管理,若發現乙方有不符合施工圖紙要求及違反操作規范進行施工的事項,甲方有權提出并要求返工、修改,其停工、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3.乙方要確保施工現場清潔,及時清理廢棄物,做好文明施工。
八、工程竣工驗收結算
乙方于竣工后五天內向甲方提交竣工資料及驗收報告,甲方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________天內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并于驗收后五天內根據設計施工圖紙、合同、補充合同及《有關園林綠化標準》給予合格批準或提出整改意見。乙方須按甲方要求整改,并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費用。甲方在驗收合格后依據合同、補充合同及增加工程的簽證清單進行結算,并于________個工作日內結算完畢。
九、延期違約責任
乙方必須在施工期內按質、按量、按期完成工程。若工程延誤,則每延誤一天計罰人民幣________元;若工程提前完成,則每提前一天完成獎勵人民幣________元。若因甲方責任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令工程延誤,乙方提出書面要求,甲方在三天內書面確認工期可順延。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規定付款,逾期三天,乙方有權停工或對已完成工程進行圍蔽處理,因此所造成的工期延誤及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十、養護管理
1.期限:以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綠化保養期為十二個月,保養期從竣工驗收之日開始計算,保養期滿后由乙方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接收。
2.質量要求:大樹及時支撐固定,栽植后及時澆水,及時中耕除草、施肥、修剪,及時防治病蟲害,確保苗木正常生長。養護達到國家城鎮綠地園林養護標準。
十一、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工程質保期滿,甲方將款項結清后合同即告終止。
十二、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各執________份。其它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存檔。本合同未經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蓋章)________
乙方代表(蓋章)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
精選施工委托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甲方承建的御苑小區工程的實際情況,雙方就此土方施工事宜進行商洽。為了明確雙方責任、權利、保證施工質量使其施工順利進行,經雙方協商,特制定如下協議條款,以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名稱:
御苑小區土方工程
二、承包范圍:
依據該項目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基礎土方開挖,內倒或外運。含開挖時的廠區修臨時道路、清障、基礎開挖、坑底找平、放坡、裝車、內倒土方的堆放;外運土方的鏟平,沿途的散落土方清理等,均屬于乙方承包范圍內。
三、計量方式:
依據開挖成型后的基坑,實測實量,由現場施工人員出具內倒或外運土方量分類結算單據,作為雙方結算依據。
四、承包單價:
1.廠區內倒堆置土方《主要用于工程回填》每m3 13.5元(開票價)。
2.外運土方,《指垃圾土及雜土》每m3 16.5(開票價)。
五、結算以及付款方式
按照分類土方量乘以單價,為工程總價款;根據施工進度情況雙方協商付款及結算事宜。
六、施工要求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按照現場土方開挖的有關要求進行施工,做到基底平整坡度整齊。
2.內倒堆置土按甲方指定的地點堆放。
3.外運土方由乙方自行安排堆放地點,并做好沿途散落土的清理工作。
4.4.由乙方協調好,城建、市容等有關部門工作,保障工程順利進行。
七、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1.施工階段,乙方應對參加施工人員加強安全教育,所有施工機械及施工人員必須嚴格執行相關部門規定的操作規程,安全規范。因由違反者均按項目部的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2.施工期間乙方必須安排一名安全管理人員協調甲方,搞好現場安全管理。
3.施工期間如因乙方施工機械、運輸車等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經濟及其它方面的責任。
八、其它約定
1.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任何一方違約應承擔相應責任。
2.乙方必須維護甲方的利益,確保甲方工程施工順利進行。
3.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工程結束,款項,結算清后自動失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精選施工委托協議書 篇4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居間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充分協商,依平等自愿、等價有償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事項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負責就工程項目(以下稱該工程項目),引薦甲方和該項目建設單位
直接洽談,向甲方提供關于該工程項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終促成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該工程項目的承包施工合同。
2、“居間成功”是指甲方與建設單位就該項目簽訂書面的工程承包施工合同。
二、甲方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真實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等相關資料;負責和建設單位進行合同談判。
2、如果居間成功,則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設單位所簽訂的承包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與乙方無關。
3、如果居間成功,則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如果未及時支付,則逾期每日按未支付金額的%向乙方承擔違約金。
三、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有關該工程項目的信息,協助甲方對該工程項目進行實地考察。
2、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的關于該工程項目的上述信息真實可靠。
3、乙方在甲方與建設單位進行合同談判期間,應盡到作為居間人的慎謹和誠實義務。
四、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1、本項目居間報酬為工程承包施工合同總金額的%(即人民幣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萬元)。
2、居間報酬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居間報酬總金額為人民幣萬元,在甲方與乙方引薦的建設單位簽訂工程項目承包施工合同后,建設單位支付予甲方的第一筆工程預付款(即工程總造價的 %)到賬后,次日將報酬總額中的萬(大寫:_________________
元整)以現金形式支付予居間人;其后在叁個月正常施工工期內,甲方需支付給乙方居間報酬剩余的余款,甲方可以轉帳或現金的方式支付。
3、甲方可以轉帳或現金的方式存入或者轉入乙方指定賬戶,也可直接支付現金予乙方指定代理人。
五、保密事項
1、甲乙雙方均應充分保守本協議所涉及的商業秘密。
2、雙方不得以其在居間過程中獲取的商業秘密作出不利對方的任何行為,否則有權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3、如果甲方以相關企業或在南寧當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轉投資公司的名義與業主方簽訂承包施工合同,居間方有權請求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條款支付居間報酬。
六、合同終止
1、本合同簽字生效后,如果至年月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間任務的,本合同自動終止。
2、如居間成功,本合同雙方權責完全履行并支付完畢后終止。
3、甲乙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項時,本合同終止。
七、爭議解決方式
如發生合同爭議,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合同簽訂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其他事項
1、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委托事項進行轉委托。
2、本合同含正本一式貳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3、本合同所有橫線留空部分均為雙方代表自愿親筆填寫,具真實性及法律效力。
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指定賬戶戶名: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指定賬戶賬號及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精選施工委托協議書 篇5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___建設局批準,本工程于___ 年___月___日邀請投標、協商議標確定由乙方承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協議條例》的原則,依據建設部和國家工商管理局頒發的(gf——96——0205)《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協議》示范文本,并結合深圳市有關規定及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簽訂本協議。
一、詞語含義及協議文件
第一條 詞語含義
在本協議中,下列詞語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1 協議:是指發包方和承包方之間為實施工程達成的明確相互權利和義務關系的協議,以及雙方協商同意的與協議有關的全部文件。
1.2 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甲方的具體身份、發包范圍、權限、性質均需在協議條款中約定。
1.3 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約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體資格并被甲方接受的當事人。
1.4 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協議約定甲方在相應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協議的負責人。
1.5 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協議約定乙方在相應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協議的負責人。
1.6 社會監理:協議約定甲方委托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1.7 總監理工程師:協議約定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1.8 設計單位:甲方委托的具備與工程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本協議裝飾工程,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設計,且乙方具備相應設計資質,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設計協議。
1.9 裝飾工程:是指為使建筑物、構筑物內、外空間達到一定的環境質量要求,使用裝飾裝修材料,對建筑物、構筑物外表和內部進行修飾處理的工程。包括對舊有建筑物及其設施表面的裝飾處理。
1.10 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深圳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
1.11 工程質量監督部門:按《深圳經濟特區建設工程質量條例》執行。
1.12 協議價款:甲、乙雙方在協議相應條款內約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協議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招標工程的協議價款為中標價格、措施費、工期補償費等。
1.13 追加協議價款:在施工中發生圖紙及措施以外的工程量,經甲方確認后按計算協議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協議價款。
1.14 費用:甲方在協議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或乙方應承擔的開支。
1.15 工期:按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協議相應條款約定的、按總日歷天數(包括一切法定節假日在內)計算的工期天數。
1.16 開工日期:甲乙雙方在協議相應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約定期不能開工的,由責任方負責)
1.17 竣工日期:甲乙雙方在協議相應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18 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19 分段或分部工程:在協議相應條款(或補充條款)約定構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1.20 施工場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協議相應條款(或補充條款)內約定,供乙方施工、操作、運輸、堆放材料的場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圍場地(包括一切通道)
1.21 施工設備和設施:按雙方協議約定,由甲方提供給乙方或由乙方自己提供的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設備或設施。
1.22 工程量清單:發包方在招標文件中提供的、按深圳市的工程量計算方法(規則)計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明細清單。
1.23 書面形式:根據協議發生的手寫、打印、復寫、印刷的各種通知、證明、證書、簽證、協議、備忘錄、函件及經過確認的會議紀要、電報、電傳等。
1.24 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所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相應條款約定的自然災害等。
1.25 利息:協議中所指的利息,為單位向銀行貸款利息。
1.26 協議條款中,部分甲方職責由其甲方委托的社會監理機構代為行使的,應在補充條款中明確其代為行使的內容、范圍。
第二條 協議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
協議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協議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2.1 協議條款;
2.2 協議條件;
2.3 建設工程施工協議,補充協議;
2.4 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2.5 協議約定的標準、規范和有關的技術經濟標準、資料;
2.6 招標發包工程的招標文件、投標書和中標通知書;
2.7 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2.8 監理協議
當協議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第三十六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條 協議使用標準及法律
協議必須首先約定使用國家標準、規范。其次約定使用行業標準、規范;再次約定使用地方的標準、規范。甲方應按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標準、規范。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設計方應提供施工工藝,經甲、乙、丙三方代表批準后執行。設計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所發生購買、翻譯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適用于協議文件的法律、法規是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深圳市的地方法規及規章。
深圳市建設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對雙方也具有約束力。
第四條 工程概況
4.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
4.2.1 按定標(或邀請協商議標)價及措施費、工期補償費、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
4.2.2 按國家規定由乙方繳納的各種稅收已包含在本工程造價內,由乙方向稅務機關繳納。
4.2.3 招標工程除涉及變更外,總價、單價均以定標價為準,一次包定,結算時按4.5條的約定辦理。
4.3 工期:
⑴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⑵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總日歷工期天數:______天。
4.4 質量等級:______
4.5 協議價款:人民幣( 幣) 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含措施費______元。
4.5.1 上述造價為固定價格加風險系數之和。其中,甲方給予乙方的風險金額為:______元,或協議價款 %的金額。風險承擔的范圍:
4.5.2 上述造價為可調價格協議。調整的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5.3 全部工程造價按下列規定計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圖紙
5.1 甲方于協議簽訂后三日內向乙方提供完整的裝飾施工圖紙 單套(包括標準圖及有關資料兩套)乙方需要超過雙方約定的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乙方承擔。
5.2 甲方提供國外或境外圖紙,不能滿足施工需要時,甲方應負責復制、重新繪制、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等的責任和費用。
5.3 本協議的裝飾工程施工圖紙,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設計,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設計協議。
二、雙方一般責任
第六條 甲方代表
6.1 甲方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職稱(職務)____________
6.2 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對本協議約定的工程,行使自己部分權利和職責,并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
6.3 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于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24小時后不予答復,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時內做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追加協議價款和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6.4 甲方代表應按協議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圖紙并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應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加協議價款,并賠償乙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應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繼續履行協議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監理單位及總監理工程師
7.1 本工程甲方委托______監理。
7.2 總監理工程師姓名:____________;職稱:____________
7.3 總監理工程師職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非經甲方代表同意,總監理工程師及其代表無權解除本協議中乙方的任何義務。
協議履行中,發生影響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的事件時,總監理工程師應做出公正的處理。
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代表接到監理單位通知后同時通知乙方,后任繼續履行甲方賦予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
8.1 乙方駐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8.2 乙方任命的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協議約定的權利,履行協議約定的義務:
8.3 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及收到時間后生效。
8.4 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協議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系的情況下,可采取保護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協議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應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繼續履行協議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條 甲方工作
甲方按該裝飾工程協議約定的內容,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9.1 協議開工日期前 天,提供施工所需的場地,并清除場地內一切影響乙方施工的障礙;或承擔乙方在不騰空的場地內施工采取的相應措施所發生的費用,均計入協議價款內;
9.2 協議開工日期前______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電、熱力、電訊等管道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條款約定的地點,并保證乙方施工期間的需要;
9.3 負責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門及當地各有關部門的聯系和協調工作;
9.4 甲方進行分部工程招標,施工中甲方應協調施工場地內交叉作業及施工單位之間的關系,保證協議按約定順利施工;
9.5 協議開工日期前 天,辦理施工所需的有關批件、證件和臨時用地等的申請報批手續;
9.6 協議開工日期前 天,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乙方負責設計的,組織由設計人員向施工人員進行技術交底。
9.7 向乙方有償提供的施工設備和設施有:
甲方不按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加協議價款,并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十條 乙方工作
乙方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0.1 甲方委托乙方設計的,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范圍內,按協議約定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準后使用;
10.2 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10.3 在騰空后單獨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場地內,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衛。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騰空的建筑物內施工時,上述設施和人員由工程發包單位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10.4 遵守深圳市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施工現場環境衛生等管理規定。經甲方代表同意,需辦理有關手續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違章責任造成的罰款由乙方負責;
10.5 遵守深圳市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一切規定和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10.6 按約定保護好建筑物結構和相應管線、設備;
10.7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驗收之前,負責成品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第三方原因造成損壞,通過甲方協調,由責任方負責修復;或乙方修復由甲方承擔追加協議價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在竣工驗收前使用,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十一條 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計劃
乙方在協議簽訂生效后 日內,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施工組織設計后日內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批復,可視為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準。乙方必須按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趕工和施工安全的措施,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
第十二條 延期開工
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3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請求。甲方代表在3天內答復乙方,甲方代表3天不予答復,視為已同意乙方請求,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代表認為乙方提出的理由證據不足,不同意延期請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請求,竣工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乙方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協議價款,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三條 暫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乙方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后,可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應在48小時內給予答復。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給予答復,乙方可自行復工。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追加協議價款,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時做出答復,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協議,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工期順延
14.1 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4.1.1 由于設計變更、工程量變化,引起施工程序變化;
14.1.2 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電、停水造成停工累計超過八小時;
14.1.3 甲方不能按約定期限交出(騰空)施工場地、清除障礙物、疏通進場道路和接通施工用水、電;
14.1.4 由于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水災、以及臺風、大雨、暴雨、地震等。
14.1.5 甲方不按協議規定預付備料款和工程進度款而影響施工進度;
14.1.6 甲方分包或分部招標的工程,拖延了工程進度。
14.1.7 甲方提供的設備、材料等,未按乙方計劃進場或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更換而耽誤施工進度。
14.1.8 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14.2 上述情況發生后七天內,乙方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書面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后兩天內予以確認、答復。
14.3 非14.1列出的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每延期 天,由乙方付給甲方罰金 元。罰金不超過協議總造價的 %.
第十五條 工期提前
15.1 工程若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乙方按提前竣工日期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準。甲方在三天內給予批準,并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內容包括:提前的時間、乙方采取的趕工措施費用的承擔和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等。
15.2 乙方按協議規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每提前______天,甲方獎給乙方______元。
四、質量與檢驗
第十六條 工程樣板
16.1 根據裝飾需要,甲方可要求乙方制作樣板間。乙方制作的樣板間,經甲方代表檢驗合格后,由甲乙雙方封存。樣板間作為甲方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制作樣板間的全部費用,由甲方承擔。
16.2 乙方報價時提供的樣板,由甲乙雙方封存,作為工程驗收樣品。
第十七條 檢查和返工
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設計和樣板間(樣品)標準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協議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因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協議價款,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后,又發現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返工的全部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十八條 工程質量等級
18.1 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的 標準。
18.2 工程質量經驗收評定為優良標準,并按協議工期竣工,增加工程費用 元。
18.3 工程質量不符合規范、標準和設計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18.4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按照職能分工由市(或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裁決,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工期拖延,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九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9.1 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條件,乙方自檢合格后,于驗收前24小時通知甲方代表。經驗收合格,甲方代表簽字后即可進行隱蔽和施工。若甲方接通知后24小時內未到場驗收,則視為驗收合格,甲方必須補簽驗收手續。
19.2 隱蔽工程質量符合規定要求,驗收24小時后甲方代表不簽字,視為甲方代表已批準,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甲方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第二十條 重新檢驗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驗收的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并在檢驗后重新隱蔽或修復后隱蔽。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協議價款,賠償乙方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五、協議價款的支付方式
第二十一條 協議價款之調整
協議價款為有條件之可調價款,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21.1 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1.2 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21.3 甲方代表確認的工藝標準變化或材料更換;
21.4 協議雙方確認的市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文件;
21.5 雙方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雙方在約定的調整協議價款的范圍內,需要調整協議價款時,乙方在上述情況發生后 天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準后通知經辦銀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內不作答復,視為已經批準。
第二十二條 工程預付款
22.1 協議生效后五天內,甲方付給 價款的 %預付款,計人民幣(幣) 萬元。
22.2 乙方在完成協議價款60%時(以甲方代表簽證的工程量為準),甲方開始按比例每月抵扣預付款的______%,在完成協議總造價的______%時抵扣完。
甲方不按協議條款約定預付工程款,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預付工程款,乙方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當時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23.1 乙方于每月二十五日后三天內向甲方代表遞交已完工程量報表,甲方接報表后三天內按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并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
23.2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代表自行進行,計量結果視為有效,作為工程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報表后三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四天起,乙方報表中的工程量視為已被確認,作為支付工程款的依據。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乙方不同意時作為無效。
23.3 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23.4 不符合工程質量標準的工程量,不計入工程量統計范圍。
第二十四條 工程款支付
24.1 甲方根據核實確認的工程量,并按構成協議價款相應項目的綜合單價計算的款額,經甲方代表簽字后 支付。
24.2 乙方按協議約定向甲方遞交已完工程量報表后,甲方在六天內未核實完畢及未支付工程進度款,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生通知七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24.3 經甲乙雙方同意并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甲方可延期付款。
24.4 工程款支付達工程總造價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其余工程款待竣工驗收后辦理竣工結算時支付3%,剩余2%價款作為質量保修金驗收半年后付清。
六、材料供應
第二十五條 材料樣品和樣本
本裝飾工程除大型和特殊設備外,其它設備、材料由乙方采購。
不論甲乙任何一方供應材料都應事先提供材料樣品或樣本,經雙方驗收后封存,作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品種,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樣、色調和規格的樣品或樣本。
第二十六條 甲方提供設備
甲方按照協議提供的設備型號、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設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設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無論乙方是否派人參加驗收,驗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并按“深建字[1991]234號”文的規定,另付設備價款_____%的管理費給乙方發生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非協議約定的設備乙方不負責設備的保管,損壞或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設備與清單或樣品不符,按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26.1 設備的型號、規格、質量等級與清單或樣品不符,乙方可拒絕接受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并重新采購;
26.2 到貨地點與約定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約定地點;
26.3 供應數量少于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將數量補齊。多于清單數量時,甲方負責將多余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26.4 供應時間早于約定時間,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于約定時間供應而導致的追加協議價款,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并由甲方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乙方檢驗通過之后仍發現有與清單和樣品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方還應承擔重新采購及返工的追加協議價款,并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七條 乙方采購材料設備
乙方按照設計、規范和樣品的要求采購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共同驗收。對與設計、規范和樣品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應禁止使用,乙方按要求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甲方未能按時到場驗收,以后發現材料不符合規范、設計和樣品要求,乙方仍應拆除、修復及重新采購,并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可相應順延。
第二十八條 材料試驗
對于必須經過試驗才能使用的材料、設備,不論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供應,由乙方進行防火阻燃、毒性反應等測試。不具備測試條件的,可委托專業機構進行測試,費用由甲方承擔。測試結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購的應停止采購,凡已采購運至現場的,應立即由采購方運出現場,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購費用,由采購方承擔。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或設計單位)承擔全部材料采購費用。
七、設計變更
第二十九條 甲方變更設計
甲方變更設計,應在該項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經施工的工程,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材料積壓,應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全部處理費用。
由于設計變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協議價款和相應損失均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精選施工委托協議書 篇6
本協議當事人:
甲方: .
甲方是指:
1、開發建設單位委托的物業管理企業;
2、公有房屋出售單位(產權單位)委托的物業管理企業。
乙方: .
乙方是指購房人或承租人。
乙方所購買(租賃)的房屋基本情況:
房屋買賣(預售)協議、租賃協議編號為 ; 房屋位置;戶型 ;建筑面積 .
為規范房屋的裝修行為,保持房屋的整體質量和使用安全,保障全體業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的約定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經協商達成本協議。
一、乙方在辦理入住手續時,需裝修房屋的應向甲方交納1000元裝修保證金。
二、乙方裝修房屋前,須向甲方辦理裝修登記手續并提出裝修設計方案。
三、甲方受理乙方裝修登記并審核同意裝修設計方案后,乙方方可施工。
四、裝修期間,施工人員憑甲方編發的出入證進出小區,并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乙方對裝修施工人員的行為及其后果承擔連帶責任。
五、裝修期間,甲方將派員按本協議對裝修進行監督管理,乙方應服從監督管理。
六、乙方保證施工人員每日 時進入, 時離開。裝修施工時間為每日上午 時至 時,下午 時至 時。
七、裝修時乙方須遵守以下規定:
1、禁止一樓住房下挖地面;
2、禁止拆改梁、板、柱、承重墻等房屋承重結構構件;
3、禁止隨意增加房屋荷載,尤其是樓面裝修不得使用超重材料等;
4、禁止不經批準拆改水電管線、采暖管線、煤氣管線、有線電視線路等附屬設施,如確需改動,須向甲方及有關部門提出申請。
5、經甲方及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乙方拆改水電管線、采暖管線、煤氣管線、有線電視線路等附屬設施時,乙方應保證線路及管道暢通,不得影響原有設施的整體功能及相鄰住戶的正常生活;
6、禁止使用超過環保規定的高噪聲電動工具;
7、房屋設備如空調等須遵守甲方統一規定進行施工;
8、施工期間不得違反消防規定進行操作,否則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9、公共場所、公共配套設施的裝修應經過市有關部門的審批后方可施工。
八、裝修垃圾由乙方負責清運。清運前用袋裝好放置在門洞一側,日產日清。委托甲方清運時,實行有償清運,有償清運費由乙方按 元/噸支付。凡亂扔亂倒者,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九、乙方違反規定裝修時,甲方有權責令停工或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拒不服從甲方監督管理的,乙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
十、因裝修施工或搬運裝修材料、器具等造成下水管道堵塞、滲漏、停電、損壞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造成他人財物損失和人身傷害等,由乙方負責修復和賠償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十一、因搬運、裝飾裝修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按約定交納費用。造成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十二、乙方裝修完畢后,向甲方交回出入證,甲方對裝修工程進行驗收,經過3個月再復驗。
1、復驗確定無損壞房屋主要結構及非法拆改附屬設施等違章現象后,甲方在1個月內將保證金加按同期活期利息全額返還乙方。
2、復驗發現損壞房屋主要結構及非法拆改附屬設施等違章現象,由甲方從保證金中扣除一定金額的房屋損失補償費,余額在1個月內加按同期活期利息返還乙方。
3、房屋損失補償費標準按有關規定執行。
十三、房屋損失補償費專項存儲,全部用于補充維修資金不足。
十四、本協議于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精選施工委托協議書 篇7
合同編號:
簽約日期:
甲方(委托人):
乙方(委托人):
一、施工項目:北京號別墅供暖工程;
1、施工地點:北京;
2、施工內容及要求詳見施工設計方案
二、工程期限及保修期:
1、進場三十日內完工(實際工作日)。
2、工程保修期;地熱電纜保修五十年,環流板一年,溫度控制系統一年,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設計溫度18-23度)
三、工程造價及付款方式:
1、電采暖工程總造價_________元。
2、合同生效時,甲方支付總價款的65%,計:_________元。
3、地熱電纜鋪設完畢后,經甲方驗收合格,支付總價款的30%,計:_________元。
4、完工后,驗收合格,付余款5%,計:_________元。
5、本報價不含溫控器前端電器預留預埋(詳見設計方案及報價)。
四、材料、設備的供應:
乙方提供所有材料及設備。
注:1、發熱電纜為挪威產耐克森―TXLP組件型,(全球范圍)隱蔽式接頭,冷引線2.25米。(挪威進口)
2、聚脂鍍鋁膜(國產)
3、保溫材料聚苯板(國產2.5㎝厚)
4、鍍鋅鐵網10㎝x10㎝(國產)
5.溫控器(德國.曼瑞得)
五、施工前準備
1、甲方
1)應免費提供施工用的水、電等必備的配套設備。
2)施工中使用公共部位操作,由甲方負責協調鄰里關系,保證乙方正常施工。如確實需要拆該原建筑結構或設備管線,由甲方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3)如確實需要拆該原建筑結構或設備管線,由甲方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保證乙方正常施工。
4、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時,需征求乙方同意并應支付趕工費,待簽定工期及價格變更協議、確認趕工費后再行施工。
5)甲方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等手續。
2、乙方
1)組織施工圖紙或工藝質量說明的現場交底。
2)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前,負責對現場的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3)乙方委派現場技術員為住工地代表,負責和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協調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4)乙方負責乙方施工人員的施工安全、防火等安全要求。
六、工程施工變更
1)工程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項目時,簽定變更單后方能進行施工,所引起增減費用,雙方簽字確認后,可在工程結束時,一并結算。
2)凡私自與施工人員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還應賠償。
七、工程質量、驗收及結算
1、工程質量按1997年9月3日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家庭裝飾工程質量規范》以及施工圖紙、工藝質量說明,設計變更的內容為合格標準依據。
2、保證供暖時室內溫度達到北京市的政府供暖溫度20攝氏度。
3、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途的檢查與驗收手續。
4、工程竣工驗收,乙方應通知甲方竣工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3日內組織驗收,驗收合格辦理移交手續。如果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須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并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5、工程竣工結算,乙方應提交工程結算單及有關資料給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五天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對中途款、決算尾款按合同規定遲交一天以工程總價千分之一支付違約金。
6、決算:以預算為基礎,項目變更簽單為依據,原單價不變,工程量按實際結算。
八、違約責任:
1、甲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資金、技術資料以及甲方引起的其他原因等,除工程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陪付乙方因此造成停工、誤工的實際損失。每停工或誤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總造價的千分之一。
2)工程驗收,提前使用,發現質量問題,甲方自己承擔責任。
3)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要求乙方拆改原建筑結構及設備管線,乙方有權拒絕施工。
2、乙方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甲方有權要求限期無償修繕或返工,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總造價的千分之一支付違約金。
3)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及現場陳設和其他用品,如有損壞,應視情況以予陪償。
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違約方將付給對方工程預算總造價的10%的違約金,并承擔因此造成的其他損失。
九、爭議或糾紛的處理
1、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執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雙方可采取協商解決或請家庭裝修市場管理辦公室及有關部門進行解決。
2、雙方調節不成時,雙方同意由當地仲裁委員會(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附則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1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他約定
1、乙方應提交電采暖產品質量證明及施工資質證明。
2、乙方應提交電采暖產品使用說明。
3、乙方應提交電采暖系統設計方案,此設計方案作為合同附件,工程使用的電熱供暖產品及鋪裝功率以設計方案為準。
甲方:
乙方: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選施工委托協議書 篇8
甲方:
乙方:
鑒于,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現就工作一事達成以下協議,以茲雙方共同遵守。
一、品名或項目、規格型號、數量、單價、金額
表中:單價包含材料、人工、機具、運輸、稅費等一切隱含費用。
二、施工方式:_________
三、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_________
四、驗收標準、方法:_________
五、結算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支付方式為:在甲方已經計量的情況下,將該費用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六、合同生效及其他約定
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會議紀要、簽證書以及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其他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著友好互利原則協商解決。
3、施工圖紙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甲乙雙方來往的正式文件可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4、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條款履行完畢后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選施工委托協議書 篇9
電力工程委托施工合同茲有(以下簡稱甲方)(以下簡稱乙方)施工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工程項目名稱:
二、工程項目內容:
該工程具體內容詳見工程預算、圖紙。
三、施工地點:
甲方聯系人:聯系電話:
乙方聯系人:聯系電話:
四、工程承包形式:
五、工程預算方式:
1、工程采用總承包形式的結算方式:
工程總承包造價計人民幣元,此價為最終價,開工前付清總額的,計人民幣元;工程竣工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六、工程竣工日期:
該工程暫定為工程款到后且現場具備進場條件的情況下工作日內竣工(具體竣工時間以供電公司的停電計劃為準)。如因工程款沒到位或遇特殊等不可預測情況,工期順延。
七、工程質量要求:
工程質量嚴格按有關工程施工規程內容標準要求施工。因施工質量所造成的材料損失及返工責任由乙方自負。該工程施工質保期為壹年。
八、雙方應盡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協助乙方做好工程施工中的有關應協助工作;
2、凡施工中涉及政策理賠等事宜,由甲方負責處理;
3、乙方應確保協議內的工程竣工期,如遇特殊情況應提前通知甲方。
4、工程竣工后如甲方設備款未到位,乙方將不予出具竣工資料。
九、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視具體情況共同商定解決,并以附件形式加以補充。
十、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委托負責人:
經辦人:
經辦人:
日期:
精選施工委托協議書 篇10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將乙方中標的商貿物流中心十一棟建筑物委托給乙方施工,特協議如下: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根據中標施工合同:
(1)甲方應負責協調乙方施工的周邊環境不受干擾;
(2)甲方會同業主負責辦理開工報建檢查竣工等手續;
(3)甲方會同業主監督檢查乙方施工進度和安全,質量;
(4)甲方負責向業主催付進度工程款;
(5)甲方負責向業主在≧0完成內催退履約保證金,主體完工再催要剩下的50%履約保證金。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根據中標合同:
(1)履約保證金在20__年3月3日上午12點之前交于業主人民幣壹佰萬元整
(2)20__年3月2日下午5點之前交給※※保證金拾萬元整,否則本協議作廢。20__年3月3日12點之前公司管理費四十萬元整交于※※,剩余的管理費分批根據業主的付款付與※※。
(3)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按期進駐現場開工,并確保施工工期和質量;
(4)配合甲方會同業主辦理開工報建檢驗,檢查,竣工等手續;
(5)配合甲方協調周邊施工環境;
(6)負責整理工程的各項有關建設施工竣工驗收資料及報驗手續;
(7)向甲方支付工程總額的5%工程管理費用。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8)乙方提供正規的稅票;
(9)乙方安全事故完全自負,與甲方無關。
三、違約與仲裁:
(1)甲方應確保乙方在支付履行保證金后下達開工日期,會同業主處理辦理相關手續,確保乙方正常正當施工,如有違約,在乙方提出終止協議的十日后全額履約保證金。
(2)乙方在甲方下達開工命令后三日內無條件開始施工,如果不能按期進駐現場,甲方提出終止協議,保證金不退,如有違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戶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仲裁。
本協議一式四份,自簽訂后一日內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擔保人:
乙方擔保人:
日期:
精選施工委托協議書 篇11
甲方:
乙方:
甲方將劉岐三岔路口至203省道(冠景春城)道路工程委托乙方進行施工招標代理工作。經雙方協商就劉岐三岔路口至203省道(冠景春城)道路工程招標代理合同》(合同編號:閩建信招合字[20xx]第220—1號),特訂立此協議書,具體內容如下:
一、服務費用:
1、招標代理費:按國家計委關于印發《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計價格[20xx]1980號)及發改價格[20xx]534號文件規定,經雙方協商確定本項目的招標代理費用按照收費標準的50%由乙方向甲方收取。
2、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控制價等編制費用:依據福建省物價局“閩價[20xx]房457號”文件規定,經過雙方協商確定本項目編制費用按照收費標準的50%由乙方向甲方收取。
3、開評標專家咨詢費和評標會務開支由乙方支付。
二、本補充協議與原合同不一致之處,以本協議為準。
三、本補充協議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四、本協議一式陸份,雙方各執叁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選施工委托協議書 篇12
工程名稱:云南省牛欄江—滇池補水工程德澤水庫樞紐工程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云南建工水利水電建設有限公司德澤水庫樞
紐工程項目部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云南潤諾建筑工程檢測有限公司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的.云南省牛欄江—滇池補水工程德澤水庫樞紐工程試驗檢測工作由乙方完成,特訂立本合同。
一、試驗檢測范圍
本工程所涉及的在云南潤諾建筑工程檢測有限公司試驗檢測資質范圍內的試驗檢測項目。
二、雙方的義務
1、甲方的義務
(1)按本合同約定按期支付試驗檢測費用。
(2)按相關工程管理規定,提供建筑材料各產品的相關資料,并填寫試驗委托單。
(3)負責現場試驗檢測人員的住宿和辦公地點,支付試驗檢測費用。
2、乙方的義務
(1)按工程進度和試驗委托單及時完成工程的試驗檢測任務,并及時提交試驗檢測報告。
(2)按國家現行標準、規范規程安排設備、人員進行試驗檢測,并對檢測試驗成果進行評定。
(3)對甲方的工程技術保密。
(4)提供相關的工程技術咨詢服務。
(5)協助甲方送檢乙方試驗檢測資質范圍外檢測項目。
三、檢測程序
1、部分受檢樣品由乙方負責取樣送到外送實施檢測,現場施工質量檢測由乙方安排試驗檢測人員進行檢測。
2、對各種試驗檢測工作,甲方需提供技術要求,明確樣品的產品信息和檢測要求。
四、履行期限
自本工程開工開始至工程完工,共計四十二個月,甲方付清試驗檢測費用,乙方提交完試驗檢測報告為止。
五、檢測費用和支付方式
1、本工程試驗檢測費用按總價貳佰萬元(¥200萬元)包干,不含乙方試驗檢測資質范圍外送檢所支付的費用。
2、乙方試驗檢測資質范圍外的送檢試驗檢測費用由甲方支付。
3、試驗檢測費用按工程進度比例進行支付,并于工程試驗檢測資料移交后一個月內支付所有費用。
六、爭議解決
本協議如發生爭議,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則進行仲裁。
七、其它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自雙方義務履行完畢之日止。
2、本協議一式陸份,雙方各執三份。
委托方(簽章):
受委托方(簽章):
年 月 日
精選施工委托協議書 篇13
委托方(甲方):
受委托方(乙方):
本著公平合理、互利互惠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將本廠1#—4#鍋爐硝石灰管道更換改造工程委托給乙方施工,雙方就具體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內容:1—4鍋爐硝石灰管道改造
工程地址:再生能源利用中心主廠房0米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三、工期
1、乙方必須嚴格按甲方所審定之設計施工圖紙的內容、要求進行施工。
2、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監督管理,若發現乙方有不符合施工圖紙要求及違反操作規范進行施工的事項,甲方有權提出并要求返工、修改,其停工、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四、工程合同價款(建安票)
1、材料費:
2、人工費:元整
3、稅費:3%
總計:111207元整經雙方協商本合同總價款人民幣拾壹萬壹仟貳佰零柒元六角五分整。
五、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工程質保期滿,甲方將款項結清后合同即告終止。
六、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2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各執__1__份。本合同未經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選施工委托協議書 篇14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建設住房事宜。經友好協商并制定本協議,以資雙方遵守。
第一條:擬建住房建筑面積約 平方米毛坯房(以最后實際測量的建筑面積為準),項目位于項目一期的第 號樓第 單元第 層 房,價格每平方元,房號為,共計 套。合計建房款人民幣(小寫) 元,金額(大寫)。
第二條:擬建房款分兩批支付。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叁日內,甲方支付擬建房款總額的50%即元,金額大寫 。在該擬建住房建設達到正負零時支付剩余建房款即元,金額大寫。
第三條:擬建住房竣工時間為:年月日前。
第四條:本合同期內,甲方對擬建住房可自由更名一次(免費更名),甲方須書面向乙方提供受讓人資料并簽署相應合同。
第五條:甲方未能按本協議約定按期足額支付建房款,乙方
可以解除本協議并退還已收建房款。乙方承建的房屋質量驗收不合格或未在約定日期前竣工,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乙方退還全部建房款并按銀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
第六條:雙方同意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后》簽訂《認購書》。屆時如果甲方不能按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簽訂《認購書》,甲方所交的建房款無息退還。
第七條:在履行本協議中各方如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海南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裁決。
第八條:乙方委托律師事務所對本協議的履行提供全程法律服務,為本協議的有效施行提供法律保障。具體服務律師是 (執業證號: 電話: )。
第九條:本協議壹式叁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兩份。本協議自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第壹期建房款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電 話: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開戶行:
地 址:
賬 號:
簽訂日期:
精選施工委托協議書 篇15
于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簡稱甲方),與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簡稱乙方),簽訂安裝主機的項目協議。
1.安裝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港口。
3.工程范圍:本協議所附圖紙及估價單。
4.完工期限:本安裝工程將配合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在甲方港口建造工程完工后_____天內,完成安裝工程,其中包括______________主機試驗運行。
5.安裝工程總價格: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6.安裝工程付款進度:
第1期:甲方在本協議開始實施時,付給乙方工程總價_____%,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2期:甲方在a港口造船工程開始時,付給乙方工程總價_____%,即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3期:在安裝管路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_____%,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4期:在主機的主要設備運抵工地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的_____%,即_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5期:在安裝工程完畢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的_____%,即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6期:在工程驗收合格后,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余額的_____%,即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7.違約罰款:因乙方原因未準時完工時,應由乙方負責,應付違約罰款,每天按總價的_____%計算,即_____________美元整。
8.增加或減少工程:若甲方需修改、增加或減少其工程計劃時,總價之增減,應按雙方規定之訂單計算。若需新增加工程量,雙方應另行協商該項新增加工程之單價。若甲方因修改原計劃而將已完工部份工程或已運抵工地之材料棄置,甲方在驗收后,應按雙方規定的單價對乙方已完成的工程費用及材料費,予以支付。
9.監督進度:甲方派去的監督人員或代表對工程進度予以監督并有權予以監工、指導。乙方應按甲方人員或代表的指示正確施工,不得以任何借口置之不理。
10.工程停止:若甲方通知乙方將工程停止,其原因并非應由乙方負責者,乙方可停止并要求甲方按照已完成工程的數量、運抵工地的材料及其他合理費用,在已交款中增付或扣除。
11.工程保管:在工程開始時,完工移交前,已完工的工程及留在工地的材料、工具、設備等,均由乙方保管。除人力不能抵抗的災害外,乙方應對保管中的一切,負損害之全責。如遇不可抵抗的天災人禍,乙方應詳列損害實情,向甲方提出恢復原狀的價格及日期,以供甲方核對付款之用。若甲方決定不再繼續施工,按協議第10條規定結束。
12.工程保證:除天災或因甲方使用不當的原因外,乙方應在甲方驗收后保證工程質量良好1年。
13.附帶條款:在工程進行中,若因乙方的過錯,使甲方或其他人員受到損害,乙方應負責賠償。但其損害原因是由甲方或與甲方訂約之其他工程人員的過錯所造成,則應由甲方完全負責。
14.附件:本協議附件應視為本協議的一部份,與其他條款有同等效力。
附件包括:(1)圖樣;(2)估價單。
15.協議形式: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各保留兩份副本供雙方存檔備查。
16.附加條款:主機的保養——乙方應在甲方驗收后,提供免費及定期對__________主機保養服務_____年,每_____個月派員一次維護正常運行。
本協議按雙方所簽日期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承包人與欲求安裝工程的業主雙方經洽談或招標、投標達成默契而簽訂協議。承包者必須根據工程圖紙及業主要求的特殊條件予以施工,而且在一定的時間內承擔維修業務。為完成安裝施工任務,承包者還需提供施工設備、特殊工具、施工監督工程師及所需的勞動力等。
工程承包有綜合承包人(總承包)和專業承包人。承包人對工程進度、質量、保證、驗收等承擔責任。業主必須按時支付工程進度款。
國際間的工程安裝和工程承包是一種比較實用的而且廣泛被人們所接受的經濟技術的合作方式。
精選施工委托協議書 篇16
甲方(委托人):
乙方(委托人):
一、施工項目:
1、施工地點:
2、施工內容及要求詳見施工設計方案
二、工程期限及保修期:
1、進場三十日內完工(實際工作日)。
2、工程保修期;地熱電纜保修五十年,環流板一年,溫度控制系統一年,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設計溫度18-23度)
三、工程造價及付款方式:
1、電采暖工程總造價元。
2、合同生效時,甲方支付總價款的65%,計: 元。
3、地熱電纜鋪設完畢后,經甲方驗收合格,支付總價款的30%,計: 元。
4、完工后,驗收合格,付余款5%,計: 元。
5、本報價不含溫控器前端電器預留預埋(詳見設計方案及報價)。
四、材料、設備的供應:
乙方提供所有材料及設備。
注:
1、發熱電纜為挪威產耐克森―TXLP組件型,(全球范圍)隱蔽式接頭,冷引線2.25米。(挪威進口)
2、聚脂鍍鋁膜(國產)
3、保溫材料聚苯板(國產2.5㎝厚)
4、鍍鋅鐵網10㎝x10㎝(國產)
5.溫控器(德國.曼瑞得)
五、施工前準備
1、甲方
1)、應免費提供施工用的水、電等必備的配套設備。
2)、施工中使用公共部位操作,由甲方負責協調鄰里關系,保證乙方正常施工。如確實需要拆該原建筑結構或設備管線,由甲方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3)、如確實需要拆該原建筑結構或設備管線,由甲方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保證乙方正常施工。
4、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時,需征求乙方同意并應支付趕工費,待簽定工期及價格變更協議、確認趕工費后再行施工。
5)、甲方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等手續。
2、乙方
1)、組織施工圖紙或工藝質量說明的現場交底。
2)、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前,負責對現場的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3)、乙方委派現場技術員為住工地代表,負責和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協調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4)、乙方負責乙方施工人員的施工安全、防火等安全要求。
六、工程施工變更
1)、工程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項目時,簽定變更單后方能進行施工,所引起增減費用,雙方簽字確認后,可在工程結束時,一并結算。
2)、凡私自與施工人員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還應賠償。
七、工程質量、驗收及結算
1、工程質量按1997年9月3日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家庭裝飾工程質量規范》以及施工圖紙、工藝質量說明,設計變更的內容為合格標準依據。
2、保證供暖時室內溫度達到北京市的政府供暖溫度20攝氏度。
3、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途的檢查與驗收手續。
4、工程竣工驗收,乙方應通知甲方竣工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3日內組織驗收,驗收合格辦理移交手續。如果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須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并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5、工程竣工結算,乙方應提交工程結算單及有關資料給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五天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對中途款、決算尾款按合同規定遲交一天以工程總價千分之一支付違約金。
6、決算:以預算為基礎,項目變更簽單為依據,原單價不變,工程量按實際結算。
八、違約責任:
1、甲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資金、技術資料以及甲方引起的其他原因等,除工程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陪付乙方因此造成停工、誤工的實際損失。每停工或誤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總造價的千分之一。
2)、工程驗收,提前使用,發現質量問題,甲方自己承擔責任。
3)、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要求乙方拆改原建筑結構及設備管線,乙方有權拒絕施工。
2、乙方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甲方有權要求限期無償修繕或返工,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總造價的千分之一支付違約金。
3)、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及現場陳設和其他用品,如有損壞,應視情況以予陪償。
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違約方將付給對方工程預算總造價的10%的違約金,并承擔因此造成的'其他損失。
九、爭議或糾紛的處理
1、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執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雙方可采取協商解決或請家庭裝修市場管理辦公室及有關部門進行解決。
2、雙方調節不成時,雙方同意由當地仲裁委員會(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附則
1、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1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他約定
1、乙方應提交電采暖產品質量證明及施工資質證明。
2、乙方應提交電采暖產品使用說明。
3、乙方應提交電采暖系統設計方案,此設計方案作為合同附件,工程使用的電熱供暖產品及鋪裝功率以設計方案為準。
甲方:
乙方:
地址:
電話:
身份證:
電話:
地址:
簽約人:
日期:
精選施工委托協議書 篇17
甲方(委托人):
乙方(委托人):
一、施工項目:北京號別墅供暖工程;
1、施工地點:北京;
2、施工內容及要求詳見施工設計方案
二、工程期限及保修期:
1、進場三十日內完工(實際工作日)。
2、工程保修期;地熱電纜保修五十年,環流板一年,溫度控制系統一年,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設計溫度18—23度)
三、工程造價及付款方式:
1、電采暖工程總造價元。
2、合同生效時,甲方支付總價款的65%,計:元。
3、地熱電纜鋪設完畢后,經甲方驗收合格,支付總價款的30%,計:元。
4、完工后,驗收合格,付余款5%,計:元。
5、本報價不含溫控器前端電器預留預埋(詳見設計方案及報價)。
四、材料、設備的供應:
乙方提供所有材料及設備。
注:1、發熱電纜為挪威產耐克森―TXLP組件型,(全球范圍)隱蔽式接頭,冷引線2米。(挪威進口)
2、聚脂鍍鋁膜(國產)
3、保溫材料聚苯板(國產2㎝厚)
4、鍍鋅鐵網10㎝x10㎝(國產)
5、溫控器(德國。曼瑞得)
五、施工前準備
1、甲方
1)、應免費提供施工用的水、電等必備的配套設備。
2)、施工中使用公共部位操作,由甲方負責協調鄰里關系,保證乙方正常施工。如確實需要拆該原建筑結構或設備管線,由甲方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3)、如確實需要拆該原建筑結構或設備管線,由甲方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保證乙方正常施工。
4、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時,需征求乙方同意并應支付趕工費,待簽定工期及價格變更協議、確認趕工費后再行施工。
5)、甲方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等手續。
2、乙方
1)、組織施工圖紙或工藝質量說明的現場交底。
2)、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前,負責對現場的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3)、乙方委派現場技術員為住工地代表,負責和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協調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4)、乙方負責乙方施工人員的施工安全、防火等安全要求。
六、工程施工變更
1)、工程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項目時,簽定變更單后方能進行施工,所引起增減費用,雙方簽字確認后,可在工程結束時,一并結算。
2)、凡私自與施工人員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還應賠償。
七、工程質量、驗收及結算
1、工程質量按1997年9月3日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家庭裝飾工程質量規范》以及施工圖紙、工藝質量說明,設計變更的內容為合格標準依據。
2、保證供暖時室內溫度達到北京市的政府供暖溫度20攝氏度。
3、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途的檢查與驗收手續。
4、工程竣工驗收,乙方應通知甲方竣工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3日內組織驗收,驗收合格辦理移交手續。如果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須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并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5、工程竣工結算,乙方應提交工程結算單及有關資料給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五天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對中途款、決算尾款按合同規定遲交一天以工程總價千分之一支付違約金。
6、決算:以預算為基礎,項目變更簽單為依據,原單價不變,工程量按實際結算。
八、違約責任:
1、甲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資金、技術資料以及甲方引起的其他原因等,除工程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陪付乙方因此造成停工、誤工的實際損失。每停工或誤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總造價的千分之一。
2)、工程驗收,提前使用,發現質量問題,甲方自己承擔責任。
3)、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要求乙方拆改原建筑結構及設備管線,乙方有權拒絕施工。
2、乙方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甲方有權要求限期無償修繕或返工,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總造價的千分之一支付違約金。
3)、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及現場陳設和其他用品,如有損壞,應視情況以予陪償。
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違約方將付給對方工程預算總造價的10%的違約金,并承擔因此造成的其他損失。
九、爭議或糾紛的處理
1、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執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雙方可采取協商解決或請家庭裝修市場管理辦公室及有關部門進行解決。
2、雙方調節不成時,雙方同意由當地仲裁委員會(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附則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1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約定
1、乙方應提交電采暖產品質量證明及施工資質證明。
2、乙方應提交電采暖產品使用說明。
3、乙方應提交電采暖系統設計方案,此設計方案作為合同附件,工程使用的電熱供暖產品及鋪裝功率以設計方案為準。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精選施工委托協議書 篇18
協議編號: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為了確保工程建設質量,提高工程建設水平,充分發揮投資效益,促進工程建設監理事業的健康發展,發包方基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工程建設監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單行法律、法規有關監理的規定,委托有監理資質的監理機構依據國家批準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對_________工程建設實施的監督管理。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工程項目”是指發包方委托監理方實施建設監理的工程建設項目。
2.“發包方”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的、委托監理業務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方”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監理方派駐本工程項目現場直接承擔監理業務實施的組織,由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以及其他人員組成。
5.“建設工程監理”是監理工程師根據本協議約定履行其職責,包括正常的監理工作和額外的監理工作。
6.“總監理工程師”是由監理方提名并經發包方同意后,委派到監理方履行本協議的現場負責人。
7.“承包方”是指與發包方簽訂工程建設協議的施工人。
8.“天”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之前的時間段。
9.“月”是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的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段。
10.“本協議”指經雙方簽署并生效的本監理協議。
11.“工程建設協議”是指發包方與承包方所簽署并生效的有關本工程項目建設的協議。
12.“進駐”是指監理方和監理方人員進入工地,開始實施或準備實施監理業務的行為。
13.“現場”是指建設項目實施的場所。
14.“地方法規和規章”是指省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常務委員會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規和規章。
15.“第三方”是指除發包方、監理單位以外與工程建設有關的當事人。
第二條 適用法律、法規、規章和監理依據
1.適用于本協議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規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和規章。法律是由全國人大及常委會制定的。行政法規是由國務院制定的。
2.監理工作的依據是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經有關部門批準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以及工程建設協議文件和本協議文件。這里的技術標準是工程建設標準的一種。工程技術標準是指在工程建設中各類工程的勘查、規劃、設計、施工、安裝、驗收等需要協調統一的事項所需要制定的標準。工程建設標準可分為強制性標準和推薦性標準,前者時必須執行的標準,后者是自愿采用的標準,經過雙方簽訂協議予以確認,經協議確認的推薦性標準也必須嚴格執行。設計文件是施工的依據,同時也是監理依據。施工單位應該按設計文件進行施工。監理單位應該按照設計文件對施工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第三條 監理協議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協議文本為準。
第四條 工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點:_________
3.工程規模及特性:_________
4.工程總投資:_________,靜態:_________,動態:_________
5.工程總工期:_________天,其中:
(1)開工日期:本協議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開工,從簽訂協議后第______日算起
(2)竣工日期:本協議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
(3)凡是延期開工或順延工期的約定,都是以約定的開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為計算基礎
(二)工程監理
1.監理范圍:本協議監理屬于下列第_________項:
(1)大、中型工程項目;
(2)市政、公用工程項目;
(3)政府投資興建和開發建設的辦公樓、社會發展事業項目和住宅工程項目;
(4)外資、中外合資、國外貸款、贈款、捐款建設的工程項目。
2.監理內容:控制工程建設的投資、建設工期和工程質量;進行工程建設協議管理,協調有關單位間的工作關系。
3.建設監理:本工程監理收費按照國家和現行市場收費標準執行。經雙方商定監理收費以工程預算額_________計算,估算總收費______元,金額大寫_________待工程結束后進行結算。
(1)本協議生效時,發包方向監理方預付估算監理費總額的20%作為協議定金,監理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監理費。
(2)工程進度過半時,發包方向監理方撥款付應付監理費總額的50%(不含定金)
(3)工程驗收合格后,發包方向監理方按監理概算結清全部工程監理費。
(4)如果發包方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監理方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銀行貸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4.工程監理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五條 建設監理協議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1.監理委托函或中標函
2.監理協議書
3.監理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文件
4.協議條款
5.監理招標書(或委托書)
6.監理投標書(或監理大綱)
上列協議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協議書簽署前雙方簽署的所有的協議、會談記錄以及有關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第六條 監理方權利義務
(一)監理方義務
1.向發包方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協議中約定的監理工程范圍內的監理業務。項目監理機構不得從事所監理工程的施工和建筑材料、構配件以及建筑機械、設備的經營活動。
2.監理方在履行本協議的義務期間,應運用合理的技能,為發包方提供與其監理機構水平相適應的咨詢意見,認真、勤奮地工作。幫助發包方實現協議預定的目標,公正地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3.監理方使用發包方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于發包方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余的物品庫存清單提交給發包方,并按協議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此類設施和物品。
4.在本協議期內或協議終止后,未征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協議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5.監理方不得轉讓監理業務。
6.監理方不得承包工程,不得經營建筑材料、構配件和建筑機械、設備。
7.監理方在監理過程中因過錯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應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8.監理方不得與所監理工程的建設單位、建筑業企業或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單位有其他利害關系。
9.監理方與承包方串通,為承包方謀取非法利益,給發包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與承包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10.工程監理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監理工作職業規范,公正、及時地處理監理事務,不得利用職權謀取不正當利益。
(二)監理方權利
1.發包方在委托的工程范圍內,授予監理方以下監理權利:
(1)選擇工程總設計單位和施工總承包單位的建議權。
(2)選擇發包設計單位和施工分包單位的確認權與否定權。
(3)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發包方的建議權。
(4)工程結構設計和其他專業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自主向設計單位提出建議,并向發包方提出書面報告;如果由于擬提出的建議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取得發包方的同意。
(5)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議,并向發包方提出書面報告;如果由于擬提出的建議會提高工程造價、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取得發包方的同意。
(6)工程建設有關的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的主持權,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發包方報告。
(7)報經發包方同意后,發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于不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設備,有權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規范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項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監理方復工令后才能復工。發布停、復工令應當事先向發包方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時,則應在24小時內向發包方作出書面報告。
(9)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承包協議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簽訂權。
(10)在工程承包協議約定的工程價格范圍內,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簽認權,以及結算工程款的復核確認權與否定權,未經監理方簽字確認,發包方不支付工程款。
2.監理方在發包方授權下,可對任何第三方協議規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嚴重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進度,則這種變更須經發包方事先批準。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發包方批準時,監理方所作的變更也應盡快通知發包方。在監理過程中如發現承建商工作不力,監理方可提出調換有關人員的建議。
3.在委托的工程范圍內,發包方或第三方對對方的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均必須首先向監理方提出,由監理方研究處置意見,再同雙方協商確定。當發包方和第三方發生爭議時,監理方應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斷,公正地進行調解。當其雙方的爭議由政府建議行政主管部門或仲裁機關進行調解和仲裁時,應當提供作證的事實材料。
第七條 發包方權利義務
1.實施監理前,項目法人應當將委托的監理單位、監理的內容、總監理工程師姓名及所賦予的權限,書面通知被監理單位。
2.發包方應該負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3.發包方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方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方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4.發包方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方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5.發包方應當授權一名熟悉本工程情況能迅速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負責與監理方聯系。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監理單位。
6.發包方應當將授權監理單位的監理權限,監理機構主要成員的職能分工,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第三方,并在與第三方簽訂的協議中予以明確。
7.發包方應當為監理方提供如下協助:
(1)獲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構配件、機械設備等生產廠家名錄。
(2)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寫作單位、配合單位的名錄。
8.發包方有選定工程總設計單位和總承包單位,以及與其訂立協議的簽訂權。
9.發包方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需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10.監理方調換總監理工程師必須經發包方同意。
11.發包方有權要求監理方提交監理工作月度報告及監理業務范圍內專項報告。
12.發包方有權要求監理方更換不稱職的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協議。
第八條 監理方責任
1.在監理方的責任期即監理協議有效期內,如果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期限,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協議期。
2.監理方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監理協議中約定的義務。如果因監理方過失而造成經濟損失應當向發包方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監理酬金數(除去稅金)
3.監理方對第三方違反協議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導致監理協議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監理方不承擔責任。
4.監理方向發包方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監理方應當補償由于該索賠所導致發包方的各種費用支出。
5.監理方在責任期內如果失職,應當承擔責任,賠償損失的計算方法: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酬金比率(扣除稅金)
第九條 發包方責任
1.發包方應當履行監理協議約定的義務,如果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發包方如果向監理方提出的賠償要求不能成立,則應當補償由該索賠所引起的監理方的各種費用支出。
第十條 協議生效、變更與終止
1.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2.由于發包方或第三方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監理方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發包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附加工作,完成監理業務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并得到額外的酬金。
3.在監理協議簽訂后,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監理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執行監理業務時,監理方應當立即通知發包方。該監理業務的完成時間應予延長。當恢復執行監理業務時,應當增加超過42天的時間用于恢復執行監理業務,并按雙方約定的數量支付監理酬金。
4.發包方如果要求監理方部分或全部暫停執行監理業務或終止監理協議,則應當在56天內通知監理方,監理方應立即安排停止執行監理業務。當發包方認為監理方無證當理由而未履行監理義務時,可向監理方發出致命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若發包方發出通知后21天內每收到滿意答復,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后35天內發出終止監理協議的通知,監理協議即行終止。
5.監理方在應當獲得監理酬金之日起30天內仍未收到單據,而發包方又未對監理方提出任何書面意見時,或根據第3、4點已暫停執行監理方提出任何書面意見時,監理方可向發包方發出終止協議的通知。如果終止監理協議的通知發出后14天內未得到發包方答復,可進一步發出終止協議的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發出后42天內仍未得到發包方答復,可終止協議,或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監理業務。
6.監理方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執行監理業務,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應當視為額外工作,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7.協議的協議終止并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當承擔的責任。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由發包方原因要求終止協議,發包方應至少提前2個月通知監理方,并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2.由監理方原因要求終止協議,監理方應至少提前2個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3.發包方或監理方在接到終止協議通知后,15天內沒有答復,可視為本協議終止。
4.違約賠償費或其他違約事項由雙方在特殊條款中具體約定。
第十二條 合理化建議
監理方在監理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發包方得到了直接經濟效益,發包方應按監理協議條件的約定,給予監理方合理化建議獎勵。項目提前投產獎按條件約定執行。
第十三條 獎懲
1.監理方違反協議約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通報批評、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的處罰,并可處以罰款。
(1)未經批準而擅自開業;
(2)超出批準的業務范圍從事工程建設監理活動;
(3)轉讓監理業務;
(4)故意損害項目法人、承建商利益;
(5)因工作失誤造成重大事故。
2.監理工程師違反協議約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非法所得、收繳《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并可處以罰款。
(1)假借監理工程師的名義從事監理工作;
(2)出賣、出借、轉讓、涂改《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
(3)在影響公正執行監理業務的單位兼職。
3.發包方可視監理方工作成效進行獎罰。獎金在_________元范圍內,罰金在_________元限度之內。
4.為了促進承建施工單位保證進度、質量和安全,監理方可寫出書面材料建議獎勵有關人員。具體數額及開支辦法由雙方協商確定,監理方使用時受發包方監督并且立賬備查。
5.由于監理方的合理話建議而使發包方獲得實際經濟利益,其獎勵辦法可參照國家頒布的合理化建議獎勵辦法。
第十四條 特殊條款
雙方經協商同意簽訂以下特殊條款以補充協議一般條款,當一般條款與特殊條款不一致時以特殊條款為準。具體條款如下:
1.額外服務:如果發包方委托監理方承擔本協議范圍以外的任務,發包方應另行補簽委托協議。如果發包方或承包施工單位使服務受阻或延誤,以至增加了服務的工作量和持續時間,則監理方將此情況及可能發生的影響通知發包方,發包方應增加額外服務費。
2.雙方聯系方式:重要問題為函件,一般問題以電話或口頭指示,但都應有記錄,會議以紀要為據。
3.在履行協議中因發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協議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監理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允許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雙方應簽補充協議。
4.協議簽發后,若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變化等,導致監理費用的變化,本協議監理費應作相應調整。
5.發包方向監理方無償提供監理工作需要的圖紙(藍圖)資料(技術要求、通知等)及與被監理項目有關的試驗報告等技術資料5份,發包方與承建施工單位簽訂的協議副本2份。監理方在使用上述資料期間不得向其他無關單位泄露,項目結束后歸還發包方。
6.發包方接受監理方提交的需發包方決策的報告、文件等,應在7天內給予明確指示,并采用書面形式通知監理方。
7.監理方不承擔施工中工傷事故的責任。
8.違約金
(1)由于發包方原因終止協議,發包方支付監理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2)由于監理方原因終止協議,監理方支付發包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3)因發包方決策不當而影響工程進度、質量,應由發包方負經濟責任。
第十五條 聲明及保證
(一)發包方:
1.發包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2.發包方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發包方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發包方為簽署本協議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協議的簽署人是發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協議生效后即對協議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監理方:
1.監理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2.監理方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監理方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監理方為簽署本協議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協議的簽署人是監理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協議生效后即對協議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六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七條 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八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協議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協議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協議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協議。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協議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協議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協議或暫時延遲協議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協議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協議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條 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協議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協議的原則、協議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協議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協議相抵觸。
第二十一條 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協議效力
本協議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 監理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