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用地協議書實用(精選3篇)
建設用地協議書實用 篇1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土地管理法》、《河北省土地管理條理》等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為乙方建設____________項目,劃撥國有土地____公頃(____畝)。
二、劃撥土地位于____________(詳見附圖)。
三、乙方向甲方支付劃撥土地包干費用____元,繳納征地管理費____元,兩項費用合計為____元。
四、乙方向甲方繳付上述費用的方式為一次付清(或分次付清),付款期限為。
五、甲方在該宗地經依法審批____天內將前述土地的使用權交乙方。
六、乙方如不按協議規定繳納有關費用,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七、本協議劃撥的土地用途為,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權后,未經批準不得改變用途。
八、本協議劃撥的土地所有權為國家所有,甲方有權按法律法規規定對土地使用情況進行管理和監督檢察;乙方只有使用權,未經批準,不得轉讓、出租、抵押。
九、本協議所列劃撥土地費用中已(未)包括應由乙方繳納的新
菜田開發建設基金、耕地占用稅、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補充耕地開墾費。乙方在使用土地期間,應按國家規定交納稅、租、費,其具體標準及繳納辦法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十、除以上條款外,雙方同意分別承擔下列義務,享有下列權利:
十一、本協議按土地審批權限報經批準后即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用地協議書實用 篇2
發包人:
承包人:
__小區安置房建設項目是區政府__年實施的棚戶區改造和安置項目,該項目由徐州飛騰房地產公司負責建設,因開發商資金鏈斷裂等原因,安置房未能如期交房,給拆遷戶生活帶來不便。為盡快解決該問題,現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項目后續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補充協議書。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__小區后續分項工程
工程地點: __小區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 __小區后續工程模板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 年 12 月 23 日
四、付款方式
支付 23680 萬元,承包方正常供應工程所需模板。
五、工程實施過程中,若工程量有增減變化,由承包方提出申請,監理和發包方確認后,報政府批準后實施,據實結算。
六、工程質量安全等要求按原合同執行
七、違約、索賠和爭議
1、發包人承擔的違約責任:發包人無正當理由未按合同規定預付工程款,承包人承諾模板供應不間斷,經承包人書面催告后在30日內,仍未支付的,從催告期滿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應付款項的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直到按合同規定應付工程款支付為止。
2、承包人承擔的違約責任:
發包人首付工程款后,承包人三天內仍不正常供應模板的,發包人停止支付后續工程款并不予進行工程核量審計結算且飛騰公司也不予進行結算。
八、工程實施過程中,若協議雙方發生爭議,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訴訟解決。
九、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__ 年 1 月 28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簽訂后生效。
承 包 人:(簽章) 發 包 人:(簽章)
身份證號:
銀行卡號:
聯系方式:
二○__ 年 一 月 二十八 日
建設用地協議書實用 篇3
出讓方(土地所有者):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受讓方(土地使用者):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甲方將依法擁有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給乙方。根據國家、省、市關于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的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出讓土地的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甲方,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三條 乙方在受讓使用權的土地范圍內所進行的開發、利用、經營土地的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及廣東省的有關規定,并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 乙方根據本合同付清全部出讓金并領有土地使用證后,在受讓的土地使用權使用年限內,土地使用權按有關規定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經濟活動。
第五條 土地使用權發生轉讓、出租、抵押的,雙方當事人均要簽訂書面合同,并于合同簽訂后三十日內到當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有關手續和按規定繳納稅費。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的地塊位于_________,土地總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大寫:_________平方米),集體土地所有證號為_________,其位置及四至范圍詳見附圖。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確認。
第七條 甲方交付乙方的土地的現狀為: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項下的出讓地塊,按照批準規劃用途為_________用地。
第九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_________年,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在出讓期限內,如需改變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土地用途或增加總建筑面積,應當取得甲方和土地、規劃部門同意,并經原批準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批準,依照有關規定補簽或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并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條 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條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法律法規目前尚未要求繳納的稅款,如合同生效后需補交的,雙方同意按規定予以補交。
第十二條 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單價為_________元/平方米,總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第十三條 經雙方商定,乙方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給甲方: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
2、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具體如下:
(1)第一期: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_________日內,乙方須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_________%,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2)第二期: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_________日內,乙方須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_________%,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3)第三期: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_________日內,乙方須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_________%,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第十四條 甲方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交給乙方使用的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如甲方不能按時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交給乙方使用,延遲期間甲方同意按本合同出讓金總額的_________%(大寫:百分之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賠償。延期超過兩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及時退還乙方已支付的全部出讓金并承擔乙方由此遭受的實際經濟損失。
第十五條 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應付款項,逾期兩個月內(含兩個月),乙方愿意按合同出讓金總額的_________%(大寫:百分之 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賠償。逾期超過兩個月仍未按合同規定繳齊應付的款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向乙方追索由此遭受的實際經濟損失;對乙方已支付的出讓金,扣除違約損失后,予以退還。
第十六條 乙方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三十日內,應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及申領《集體建設土地使用證》的手續;甲方應予以全力協助。
第十七條 出讓期間,政府為公共利益需要征收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的,本合同自行終止;征地補償(不含地上附著物補償)屬甲方,甲方對乙方所剩余的出讓年限應給予合理補償。
第十八條 本合同規定的出讓年限屆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須最遲在期滿前一年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或集體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土地使用權外,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期權;并在確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和出讓金及其他條件后,雙方簽訂續期合同,并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乙方未申請續期或雖申請未獲批準的,甲方屆時無償收回該地塊的使用權。地上建筑物、附著物雙方約定作如下處理:_________。乙方應于期滿后三十日依照規定到當地縣級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手續。
第十九條 任何一方對于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均不需負責任。但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損失并及時書面告知對方。
第二十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調整。
第二十一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①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②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畫押)后生效。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和附件共_________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_________市_________縣(市、區)簽訂。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送土地所在地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留存。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貳份由_________市(縣、區)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留存。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手機):_________ 電話(手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