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股權轉讓協議(通用3篇)
礦山股權轉讓協議 篇1
轉 讓 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 份 證號:
住 址:
受 讓 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 份 證號:
住 址:
根據國務院《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受讓采礦權的基本情況
第1.1條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采礦權名稱:甲方轉讓的采礦權的許可證號:
第1.2條 甲方轉讓的采礦權發證機關:甲方轉讓的采礦權所涉及的采礦區的地理坐標(附礦區照片)。
第1.3條 甲方轉讓的采礦權所涉及的采礦區的面積是平方公里。
第1.4條 甲方轉讓的采礦權的采礦許可證的有效期 --
第1.5條 甲方轉讓的采礦權權屬情況全權轉讓。
第二條 轉讓方式及轉讓價格
第2.1條 甲方應將采礦許可證規定的全部采礦區塊的采礦權、礦山資產一次性轉讓,甲方和乙方在簽訂書面轉讓的協議后生效。
第2.2條 乙方同意按本協議規定向甲方支付采礦權轉讓金。該采礦權轉讓金為總價款為 萬元人民幣。
第2.3條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乙方須以現金向甲方繳付采礦權出讓金共計 萬元人民幣。
第三條 礦山位置、面積:甲方轉讓給乙方的礦山位置在織金縣 ,面積為 平方公里,以國土資源圖為準。
第四條 當事人雙方在平等資源的基礎上商定下列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4.1條 甲方要盡到不非法變更或單方解除協議;在正常開采期間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收取協議約定以外的其他費用。
第4.2條 乙方有權在協議期內可將礦產使用權作合作聯營,抵押融資,出讓,變賣。
第4.3條 乙方在協議期內按協議約定的土地用途,有自主決定組織生產、經營,自主處理產品,銷售的權利。
第4.4條 乙方有權拒絕向甲方繳付協議約定外費用;
第4.5條 乙方建場時,就按程序向相關部門辦理手續,遵守國家及地方政府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
第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5.1條 道路、電路、設備的安裝維護及使用道路用原村道路,但要進行擴修的地段由甲方與當地村民協商。
第5.3條 現有設備、廠房、場地及所有機具歸乙方所有。 第5.3條 生產、生活用水由甲方協調供給。
第5.4條 本協議簽訂后,甲方無條件配合乙方到工商、稅務、國土等單位變更名稱。
第5.5條 甲方協議前所有欠款由甲方自行負責,所有與村民糾紛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六條 違約責任,此協議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采礦許可證》視為有效。甲、乙雙方違反此協議所約定條款視為違約,違約方要付給對方陸拾萬元人民幣違約金。
第七條 本協議訂立、效力、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因履行協議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共同解決。協商不成提交有關部門調處,無法調解雙方均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同意簽章后生效。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條 協議未盡事宜,以后由雙方約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礦山股權轉讓協議 篇2
轉 讓 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 讓 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務院《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受讓采礦權的基本情況
第1.1條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采礦權名稱:鳳凰縣吉信鎮老家田方解石礦、鳳凰縣吉信鎮巖口村方解石礦。
第1.2條 甲方轉讓的采礦權的許可證號:
C43312320xx066130023175、C43312320xx066130023177 第1.3條 甲方轉讓的采礦權發證機關:鳳凰縣國土資源局。 第1.4條 甲方轉讓的采礦權所涉及的采礦區的地理座標:見采礦證(附地理位置圖)
第1.5條 甲方轉讓的采礦權所涉及的采礦區的面積是:鳳凰縣吉信鎮老家田方解石礦0.0714平方公里、鳳凰縣吉信鎮巖口方解石礦0.0211平方公里。
第1.6條 甲方轉讓的采礦權的采礦許可證的有效期:叁年。 第1.7條 甲方轉讓的采礦權權屬情況:私營獨資企業。
第二條 轉讓方式及轉讓價格
第2.1條 甲方應將采礦許可證規定的全部采礦區塊的采礦權、礦山資產一次性轉讓,甲方和乙方在簽訂書面轉讓協議后,共同向鳳凰縣國土資源局申報。
第2.2條 乙方同意按本協議規定向甲方支付采礦權轉讓金。 該采礦權轉讓金總價款為:壹佰壹拾伍萬元人民幣。
第2.3條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經審批部門批準后叁日內,乙方以轉帳方式向甲方繳付壹拾萬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協議定金,定金抵作轉讓金。甲方的采礦許可證及相關資料在全部完成與乙方的過戶手續交接后當日內,乙方一次性付清采礦權轉讓金壹佰零伍萬元。由乙方承擔采礦權轉讓及辦理過戶手續的全部相關費用。
第2.4條 除協議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協議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協議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內。銀行名稱:中國建設銀行慈利縣分行,帳號為43406 。
第2.5條 礦山及采礦權轉讓給乙方后,因甲方以前所產生的債權債務乙方概不負責。
第三條 違約責任
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違約金 50萬元。 第四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4.1條 本協議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4.2條 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協議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條 附則
第5.1條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經國家主管部門批準后生效
第5.2條 協議正本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鳳凰縣國土資源局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礦山股權轉讓協議 篇3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章程的規定,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股權轉讓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轉讓方):_____________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
第一條股權的轉讓
1、甲方將其持有該公司____%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轉讓的股權;
3、甲乙雙方確定的轉讓價格為人民幣_____萬元;
4、甲方保證向乙方轉讓的股權不存在第三人的請求權,沒有設置任何質押,未涉及任何爭議及訴訟;
5、甲方向乙方轉讓的股權中尚未實際繳納出資的部分,轉讓后,由乙方繼續履行這部分股權的出資義務。(注:若本次轉讓的股權系已繳納出資的部份,則第5款無效)
6、本次股權轉讓完成后,乙方即享有相應的股東權利并承擔義務,甲方不再享有相應的股東權利和承擔義務。
7、甲方應對該公司及乙方辦理相關審批、變更登記等法律手續提供必要協作與配合。
第二條轉讓款的支付
1、轉讓款人民幣_____萬元的支付時間為__年__月__日;
2、支付方式:
第三條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四條協議的生效、變更和終止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自生效之日起,非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在不符合本協議約定的情況下解除協議。
3、本協議生效之日即為股權轉讓之日,該公司據此更改股東名冊、換發出資證明書,并向登記機關申請相關變更登記。
4、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該公司存檔一份。
第五條爭議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2、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約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簽訂日期:__年__月__日簽訂日期: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