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范本(精選8篇)
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范本 篇1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上海市房地產轉讓辦法》制定的示范文本,印制的合同條款為提示性條款,供未經預售階段的商品房(現房)出售時當事人雙方約定采用。
二、購房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涉及的標的額較大、專業性較強、法律規范較多,為更好地維護雙方當事人的權益,雙方簽訂合同時應當慎重,力求簽訂得具體、全面、嚴密。
三、商品房在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大產證)后,方可出售。在簽訂出售合同前,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向購房人出示新建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大產證)。新建商品房房地產權證真實性、合法性可向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查詢。
四、房地產開發企業出售已抵押的`商品房,應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抵押權人,同時,將已抵押的事實告知購房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未告知購房人的,轉讓行為無效。購房人在簽約前可向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查詢擬購房屋是否已抵押以及是否存在被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情況。
五、商品房出售合同簽訂后應及時向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商品房變更登記手續。購房人領取房地產權證(小產證)。
六、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爭議的,可選擇向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也可選擇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如選擇申請仲裁的,可向本市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也可向外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本市仲裁委員會有上海仲裁委員會和上海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涉外仲裁)。
七、本合同文本在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對外發售,建議購房人先行購買,仔細閱讀。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出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范本 篇2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出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范本 篇3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甲方):
[出租]承租方(乙方):
預出租方(甲方):
[預租]預承租方(乙方):
根據《民法典》、《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 (出租/預租)的 (房屋/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預租房屋情況
1-1 甲方 (出租/預租)給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 (區/縣) 路 (弄/新村) (號/幢) 室(部位) (以下簡稱該房屋)。該房屋 ([出租]實測/[預租]預測)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房屋用途為 ,房屋類型為 ,結構為 。該房屋的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
(一)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1)[出租]房地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 ;[證書編號: ]。
2)[預租]預售許可證[許可證編號: ]。
1-2 甲方作為該房屋的 (房地產權利人/代管人/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系。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 (已/未)設定抵押。
1-3 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圍、條件的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
(二)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為 使用,并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2-2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核準前,不擅自改變上款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出租]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預租]房屋租賃期自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簽訂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于租賃期滿前 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租金為( 幣) 元。[出租]月租金總計為( 幣) 元。(大寫: 萬 千 百 十 元 角整)。[預租]月租金由甲乙雙方在預租商品房交付使用書中按實測建筑面積計算面積計算確定。 該房屋租金 (年/月)內不變。自第 (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4-2 乙方應于每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 %支付違約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 。
五、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5-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慶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 個月的租金,即( 幣) 元。
甲方收取保證金后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租賃關系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余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5-2 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設備、物業管理、 等費用由 (甲方/乙方)承擔。
5-3 (甲方/乙方)承擔的上述費用 ,計算或分攤辦法、支付方式和時間: 。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1 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6-2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3 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 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6-4 除本合同附件
(三)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歸屬及其維修責任由甲、乙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后的 日內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 元/平方米( 幣)向甲方支付該房屋占用期間的使用費。
7-2 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合用后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驗收認可,并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
8-1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同意乙方轉租外,乙方在租賃期內,需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但同一間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轉租。
8-2 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并按規定向該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
8-3 在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省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后,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并繼續履行本合同。 8-4 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九、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9-1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
(四)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9-2 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 倍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后 日內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五)乙方擅自轉租該房屋、裝染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 月的;
十、違約責任
10-1 該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 日內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變更有關租金條款。
10-2 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限制,早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10-3 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路性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10-4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提前收回天數的租金的 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5 乙方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范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 (恢復房屋原狀/賠償損失)
10-6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沒收乙方的保證金,保證金不足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十一、其他條款
11-1 租賃期間,甲方需抵押該房屋,應當書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諾該房屋抵押后當事人協議以折價、變賣方式處分該房屋前 日書面征詢乙方購買該房屋的意見。
11-2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簽署后的15日內,應有甲方負責按規定向房屋所在地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領取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本合同經登記備案后,凡變更、終止本合同的,由 (甲方/乙方)負責在本合同變更終止之日起的15日內,向原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終止登記備案手續。因甲方未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或變更的,所引起的法律糾紛,由甲方承擔一起責任。 本合同自 (簽字/登記備案)生效。
11-3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以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4 甲、以雙方在簽署本和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11-5 甲、以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選擇下列一種方式解決(下列兩種方式由甲、以雙方共同任選一種):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11-6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以雙方各執一份,(上海市/ 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一份,以及 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補充條款
一、預租有關事宜
1-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乙方一次性收取 (幣)元(折合人民幣 元)預收款。預收款的使用有甲、乙雙方當事人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1-2 甲方預租的商品房必須辦理了房地產初始登記手續,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產權證后方可交付;
1-3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取得房地產權證后的 日內通知乙方簽訂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簽訂之日即為該房屋租賃的起始日。
1-4 該租賃房屋實際建筑面積在房屋竣工后,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認定的測繪機構的實測建筑面積為準。
1-5 甲、乙雙方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追究另一方為違約責任。具體違約責任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
2、甲方交付前的房屋不符合本合同附件約定的;
3、在房屋交付前甲方或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
1-6 在預租期內,乙方不得轉租蓋房屋、轉讓該房屋的承租權或交換蓋房屋的承租權。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范本 篇4
甲方(賣方):
住所: 郵編:
營業執照號碼:
資質證書號碼: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乙方(買方):
國籍: 性別: 出生年月:
住所(址): 郵編: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住所(址): 聯系電話:
乙方(買方):
國籍: 性別: 出生年月:
住所(址): 郵編: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住所(址):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出售的《 》內銷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通過 方式取得 區/縣 地塊使用權后,依法投資建造的《 》內銷商品房業已竣工,并經 檢驗合格。
《 》內銷商品房已依法登記,取得了房地產權證(證書編號: ),可依法出售。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購買 路 《 》 幢(號) 層 室(以下簡稱該房屋)。據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認定的測繪機構測繪該房屋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其中套內面積為 平方米,公用分攤面積為 平方米,該房屋相應占有的土地使用權分攤面積為 平方米。
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建筑結構,裝修及設備標準見本合同附件二;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狀況見附件三;該房屋相關情況(抵押關系,租賃關系,相鄰關系等)見本合同附件四;該房屋的使用公約或有關承諾見本合同五。
第三條 乙方購買該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積單價為 幣 元。
(大寫): 。
根據該房屋的房屋建筑面積,乙方購買該房屋的總價款為 幣 元。
(大寫): 。
該房屋的總價款是指該房屋所有權和該房屋占用范圍內土地使用權總價格。
第四條 雙方確認在簽定本合同前,即 年 月 日,乙方已向甲方支付了購買該房屋的全部房價款/部分房價款/定金共 幣 元。
(大寫): 。甲方已向乙方出具了發票/收據。
雙方確認該房屋剩余部分房價款/該房屋全部房價款共 幣 元。
(大寫): 。
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一次性當面交付甲方或匯入甲方指定的 銀行(銀行帳戶名稱: 帳號: )。上述甲方已收定金可沖抵房價款。甲方受到該房屋全部房價款時應即開具發票。
第五條 乙方如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按逾期應付款向乙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合同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付款之日止,利息按 利率計算。逾期超過 天后,甲方有權選擇下列第 種方案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除支付逾期利息外,還應逾期應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甲方有權單方面書面通知乙方終止合同,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 天內逾期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3、 。
第六條 乙方支付房價款若采用銀行貸款的。而銀行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代乙方向甲方付款的,仍視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
第七條 甲,乙雙方按下列第 種約定確定該房屋交付使用日期: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
2、本合同經 公證處公證之日起 天內,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
3、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部房價款之日起 天內,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
第八條 甲方保證在向乙方交付該房屋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保證在交付該房屋時已清除原由甲方設定的抵押權。如交付該房屋后發生的該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或設定的抵押權未解除,由甲方承擔所有責任。
第九條 乙方在合同約定的房屋交接期限內到甲方要求的地方辦理驗收交接手續。驗收交接時乙方按本合同附件五約定付清應繳之款項,甲方將房屋鑰匙交給乙方。驗收交接完畢雙方簽署房屋交接單,即為該房屋正式交付。
該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該房屋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給乙方。
第十條 如乙方已付清全部房價款而未按約定期限辦理交付該房屋手續的,則自約定的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視為甲方已將該房屋正式交付給乙方。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自該日起均轉移給乙方。
如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約定支付完全部房價款的日期遲于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房屋交付使用日期的,乙方(未支付完全部房價款時)未按約定期限辦理交付該房屋手續的,自約定的交付期限之 天起,甲方有權將該房屋轉售給他人。
第十一條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償逾期利息。預期利息自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交付日止,利息按 利率計算。若逾期超過 天,乙方有權選擇下列第 種方案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除支付逾期利息外,還應按乙方累計已支付房價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乙方有權單方面書面通知甲方終止本合同。甲方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 天內將乙方已繳付的全部房價款(包括利息,利息按 利率計算)退還乙方,并按本合同約定的房價款總額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3、 。
第十二條 自該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甲方對該房屋負責保修,并從房地產權利轉移之日起繼續保修二年。
第十三條 甲方交付的該房屋裝修,設備標準達不到本合同附件二約定的標準,乙方在辦理該房屋交接手續時有權退房或要求甲方補償 倍的裝修,設備差價。
雙方對標準的認定產生爭議時,以上海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總站/ 區(縣)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 出具的書面鑒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十四條 甲方交付該房屋有工程質量問題的,乙方在二年保修期內有權要求甲方除免費修復外,還須賠償 倍的修復費;工程質量問題影響乙方居住安全的,乙方有權要求退房或調房。
對工程質量問題的認定雙方有爭議的,以上海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總站/ 區(縣)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 出具的書面鑒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十五條 該房屋交接之日前所有已產生而未繳稅費均由甲方承擔,該房屋交付之日起,所產生的一切稅費及管理公約約定范圍內應繳付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 乙方同意,根據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經/同時簽署的使用公約或有關的承諾書,自該房屋交接之日起,乙方即應將房屋交甲方指定的房屋管理企業統一進行管理,并遵守使用公約。
甲方指定房屋管理企業承擔該房屋的前期房屋管理,管理的期限至業主委員會成立后選聘的新的房屋管理企業接手管理之日。
第十七條 甲方出售的該房屋僅作 使用,乙方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之房屋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附件另有約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享用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公共通道和設施,同時應自覺遵守該房屋所在地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尊重社會公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
第十八條 乙方購買的房屋及其相應占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可分離。自該房屋交付之日起,甲方與 簽定的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合同中約定的權利,義務和責任依法轉移給乙方。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上海市土地使用權出讓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并按規定交納有關稅費。
第十九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 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生效及乙方付清全部房價款后,甲,乙雙方應向 辦理價格申報及過戶申請手續,申領該房屋房地產權證,因甲方的原因乙方無法申領房地產權證的,甲方應承擔責任。本合同簽訂后,凡乙方需委托甲方辦理公證,過戶,登記及申領房地產權證的,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時,一并簽署有關委托文件。
第二十條 乙方在取得該房屋的房地產權證后,可依法轉讓,抵押,出租。如發生上述事實,本合同及其附件中的有關約定對乙方之受讓人或繼承人或其他權利人具有同等效力。乙方之受讓人或繼承人或其他權利人均應無條件接受本合同及其附件所含有的各項法規,條文及管理規定的約束。
第二十一條 乙方轉讓,抵押或出租該房屋時,必須按規定辦妥法手續,并在有關合同及文件簽訂一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將上述情況通知房屋管理企業。該房屋轉讓時,乙方在房屋管理企業接獲上述通知前,對該房屋應支付的管理費用及其他一切費用與開支仍負有責任。該房屋轉讓后,乙方及其受讓人應共同到房屋管理企業辦理管理費結算和有關管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二條 所有與該房屋出售及辦理有關法定手續所需之費用,包括產權過戶手續費,登記費等政府有關部門規定的各項收費,按有關法規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負責繳付。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將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變更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附件及變更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份。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附件及變更協議中的手書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和義務清楚明白,并愿按本合同約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索賠。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適用該房屋所在地法律,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選定下列一種方式解決(不選定的劃除):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債務,債務方不履行時,另一方可向 公證處申請強制執行公證書,向該房屋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壹式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 份, , , 各執壹份。
附件一
房屋平面圖(略)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附件二(略)
建筑結構,裝修及設備標準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附件三(略)
土地使用權狀況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附件四(略)
相關情況(抵押關系,租賃關系,相鄰關系)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附件五(略)
《使用公約》或有關承諾書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補充條款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 )代表人/代理人: ( )代表人/代理人:
簽署: 簽署: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簽于: 簽于:
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范本 篇5
(合同編號:)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甲方):
[出租]承租方(乙方):
預出租方(甲方):
[預租]預承租方(乙方):
根據《民法典》、《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預租)的(房屋/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預租房屋情況
1-1 甲方(出租/預租)給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區/縣)路(弄/新村)(號/幢)室(部位)(以下簡稱該房屋)。該房屋([出租]實測/[預租]預測)建筑面積為平方米,房屋用途為,房屋類型為,結構為。該房屋的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
(一)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1)[出租]房地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
2)[預租]預售許可證[許可證編號:]。
1-2 甲方作為該房屋的(房地產權利人/代管人/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系。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1-3 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圍、條件的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
(二) 。
(三)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為使用,并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2-2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核準前,不擅自改變上款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出租]房屋租賃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預租]房屋租賃期自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簽訂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3-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于租賃期滿前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租金為(幣)元。[出租]月租金總計為(幣)元。(大寫:萬千百十元角整)。[預租]月租金由甲乙雙方在預租商品房交付使用書中按實測建筑面積計算面積計算確定。 該房屋租金(年/月)內不變。自第(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4-2 乙方應于每月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
五、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5-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慶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個月的租金,即(幣)元。
甲方收取保證金后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租賃關系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余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5-2 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設備、物業管理、等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
5-3 (甲方/乙方)承擔的上述費用 ,計算或分攤辦法、支付方式和時間:。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1 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6-2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3 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6-4 除本合同附件
(三)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歸屬及其維修責任由甲、乙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后的日內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元/平方米(幣)向甲方支付該房屋占用期間的使用費。
7-2 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合用后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驗收認可,并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
8-1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同意乙方轉租外,乙方在租賃期內,需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但同一間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轉租。
8-2 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并按規定向該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
8-3 在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省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后,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并繼續履行本合同。 8-4 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九、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9-1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
(四)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9-2 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倍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后日內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五)乙方擅自轉租該房屋、裝染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月的;
(七).
十、違約責任
10-1 該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日內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變更有關租金條款。
10-2 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限制,早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10-3 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路性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10-4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提前收回天數的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5 乙方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范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房屋原狀/賠償損失)
10-6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沒收乙方的保證金,保證金不足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十一、其他條款
11-1 租賃期間,甲方需抵押該房屋,應當書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諾該房屋抵押后當事人協議以折價、變賣方式處分該房屋前日書面征詢乙方購買該房屋的意見。
11-2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簽署后的15日內,應有甲方負責按規定向房屋所在地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領取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本合同經登記備案后,凡變更、終止本合同的,由(甲方/乙方)負責在本合同變更終止之日起的15日內,向原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終止登記備案手續。因甲方未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或變更的,所引起的法律糾紛,由甲方承擔一起責任。 本合同自(簽字/登記備案)生效。
11-3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以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4 甲、以雙方在簽署本和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11-5 甲、以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選擇下列一種方式解決(下列兩種方式由甲、以雙方共同任選一種):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11-6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以雙方各執一份,(上海市/ 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一份,以及 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名或蓋章)乙(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住址:住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范本 篇6
甲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地址及電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地址及電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購銷_________渡假村商品房事宜,經洽商簽訂合同條款如下,以便
甲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地址及電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地址及電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購銷_________渡假村商品房事宜,經洽商簽訂合同條款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購買座落在_________渡假村_________組團內_________樓房_________棟。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其面積以_________省《建筑面積計算規則》為準。
二、商品房售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包括配套的配電室、臨時鍋爐房、道路、綠化等工程設施的費用,但不包括建筑稅和公證費。
三、付款辦法:
預購房屋按房屋暫定價先付購房款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為定金)。待房屋建設工作量完成一半時再預付_________%。房屋竣工交付乙方時按實際售價結清尾款。房屋建筑稅款由甲方代收代繳。
四、交房時間:
甲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將驗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
五、乙方在接到甲方接房通知后的_________天內將購房款結清。屆時乙方若不能驗收接管時,須委托甲方代管,并付甲方代管費(按房價的_________/日計取)。
六、乙方從接管所購房屋之日起,甲方按照國家規定,對房屋質量問題實行保修(土建工程保修一年,水電半年,暖氣一個采暖期)。
七、違約責任:
年 月 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范本 篇7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甲方):
[出租]承租方(乙方):
預出租方(甲方):
[預租]預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____(出租/預租)的____(房屋/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預租房屋情況
1-1 甲方____(出租/預租)給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____(區/縣)____路__(弄/新村)__(號/幢)___室(部位)__(以下簡稱該房屋)。該房屋___([出租]實測/[預租]預測)建筑面積為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房屋類型為____,結構為____。該房屋的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
(一)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1)[出租]房地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______;[證書編號:______]。
2)[預租]預售許可證[許可證編號:_______]。
1-2 甲方作為該房屋的____(房地產權利人/代管人/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系。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____(已/未)設定抵押。
1-3 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圍、條件的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
(二)、
(三)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為____使用,并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2-2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核準前,不擅自改變上款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于__年__月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出租]房屋租賃期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預租]房屋租賃期自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簽訂之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3-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于租賃期滿前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租金為(__幣)__元。[出租]月租金總計為(___幣)___元。(大寫:___萬___千___百___十___元___角整)。[預租]月租金由甲乙雙方在預租商品房交付使用書中按實測建筑面積計算面積計算確定。 該房屋租金__(年/月)內不變。自第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4-2 乙方應于每月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支付違約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5-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慶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___個月的租金,即(___幣)____元。
甲方收取保證金后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租賃關系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余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5-2 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設備、物業管理、____等費用由___(甲方/乙方)承擔。
5-3 __(甲方/乙方)承擔的上述費用 ,計算或分攤辦法、支付方式和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1 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6-2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3 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6-4 除本合同附件
(三)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歸屬及其維修責任由甲、乙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后的__日內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___元/平方米(__幣)向甲方支付該房屋占用期間的使用費。
7-2 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合用后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驗收認可,并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
8-1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同意乙方轉租外,乙方在租賃期內,需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但同一間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轉租。
8-2 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并按規定向該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
8-3 在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省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后,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并繼續履行本合同。 8-4 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九、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9-1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
(四)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9-2 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倍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后___日內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五)乙方擅自轉租該房屋、裝染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____月的;
(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
10-1 該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____日內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變更有關租金條款。
10-2 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限制,早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10-3 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路性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10-4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提前收回天數的租金的_____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5 乙方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范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________________(恢復房屋原狀/賠償損失)
10-6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沒收乙方的保證金,保證金不足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十一、其他條款
11-1 租賃期間,甲方需抵押該房屋,應當書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諾該房屋抵押后當事人協議以折價、變賣方式處分該房屋前___日書面征詢乙方購買該房屋的意見。
11-2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簽署后的15日內,應有甲方負責按規定向房屋所在地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領取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本合同經登記備案后,凡變更、終止本合同的,由______(甲方/乙方)負責在本合同變更終止之日起的15日內,向原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終止登記備案手續。因甲方未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或變更的,所引起的法律糾紛,由甲方承擔一起責任。 本合同自_________(簽字/登記備案)生效。
11-3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以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4 甲、以雙方在簽署本和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11-5 甲、以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選擇下列一種方式解決(下列兩種方式由甲、以雙方共同任選一種):
(一)、提交 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11-6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_________ 份。其中:甲、以雙方各執一份,(上海市/ _________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一份,以及__________ 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甲方):
[出租]承租方(乙方):
預出租方(甲方):
[預租]預承租方(乙方):
日期:
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范本 篇8
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 制定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監制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
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 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出售的《_______》內銷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通過______________方式取得_______區/縣_______地塊使用權后,依法投資建造的《_______》內銷商品房業已竣工,并經_______檢驗合格。
《_______》內銷商品房已依法登記,取得了房地產權證(證書編號:_______),可依法出售。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購買_______路《_______ 》_______幢(號)_______層_____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據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認定的測繪機構測繪該房屋建筑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面積為 平方米,公用分攤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相應占有的土地使用權分攤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
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建筑結構,裝修及設備標準見本合同附件二;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狀況見附件三;該房屋相關情況(抵押關系,租賃關系,相鄰關系等)見本合同附件四;該房屋的使用公約或有關承諾見本合同五。
第三條 乙方購買該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積單價為_______幣_______元。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該房屋的房屋建筑面積,乙方購買該房屋的總價款為_______幣_______元。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房屋的總價款是指該房屋所有權和該房屋占用范圍內土地使用權總價格。
第四條 雙方確認在簽定本合同前,即 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乙方已向甲方支付了購買該房屋的全部房價款/部分房價款/定金共_______幣_______元。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已向乙方出具了發票/收據。
雙方確認該房屋剩余部分房價款/該房屋全部房價款共_______幣_______元。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一次性當面交付甲方或匯入甲方指定的_______銀行(銀行帳戶名稱:_______帳號:_______)。上述甲方已收定金可沖抵房價款。甲方受到該房屋全部房價款時應即開具發票。
第五條 乙方如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按逾期應付款向乙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合同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付款之日止,利息按_____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天后,甲方有權選擇下列第_______種方案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除支付逾期利息外,還應逾期應付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甲方有權單方面書面通知乙方終止合同,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 天內逾期付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支付房價款若采用銀行貸款的。而銀行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代乙方向甲方付款的,仍視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
第七條 甲,乙雙方按下列第_______種約定確定該房屋交付使用日期: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天內,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
2.本合同經_______公證處公證之日起 天內,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
3.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部房價款之日起 天內,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
第八條 甲方保證在向乙方交付該房屋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保證在交付該房屋時已清除原由甲方設定的抵押權。如交付該房屋后發生的該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或設定的抵押權未解除,由甲方承擔所有責任。
第九條 乙方在合同約定的房屋交接期限內到甲方要求的地方辦理驗收交接手續。驗收交接時乙方按本合同附件五約定付清應繳之款項,甲方將房屋鑰匙交給乙方。驗收交接完畢雙方簽署房屋交接單,即為該房屋正式交付。
該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該房屋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給乙方。
第十條 如乙方已付清全部房價款而未按約定期限辦理交付該房屋手續的,則自約定的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視為甲方已將該房屋正式交付給乙方。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自該日起均轉移給乙方。
如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約定支付完全部房價款的日期遲于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房屋交付使用日期的,乙方(未支付完全部房價款時)未按約定期限辦理交付該房屋手續的,自約定的交付期限之_______天起,甲方有權將該房屋轉售給他人。
第十一條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償逾期利息。預期利息自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交付日止,利息按_______利率計算。若逾期超過_______天,乙方有權選擇下列第_______種方案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除支付逾期利息外,還應按乙方累計已支付房價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乙方有權單方面書面通知甲方終止本合同。甲方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天內將乙方已繳付的全部房價款(包括利息,利息按_______利率計算)退還乙方,并按本合同約定的房價款總額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