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銷售合同(精選3篇)
美容銷售合同 篇1
甲方(聘方):
乙方(被聘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商的原則,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合同期限:美容師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學員合同有效期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勞動合同期滿,在雙方同意的條件下,可續簽合同。
一、工作時間:
1.甲方聘用全日制工作時間人員,早9:00~晚19:00; 有客人下來工作 晚11:30~21:30;
2.乙方在特殊情況下可向甲方申請,但需提前向甲方說明,被甲方批準后即可,離開時間不得超過半小時。
二、考勤制度:
1.乙方每月休息4天,休息需提前兩天提出。休息時間超過2天需提前1周提出;
2.乙方要做到不遲到、不早退,超過5分鐘扣5元;遲到早退超過半小時不打招呼視為曠工,曠工一天扣50元,特殊情況酌情處理;
3.乙方全勤不休息甲方支付20元全勤獎。
三、工資制度:
1.甲方包乙方每天午餐及住宿;
2.具體工資發放: 乙方底薪元,業績超過3000元底薪900元、6000元/1050元、10000元/1500元、15000元/20xx元。項目提成:美容8元、局部身體保養8元、背部刮痧2元、種睫毛1次3元、眼護4元、頸護、脫毛、燙睫毛、去黑頭、手護、排毒各提2元、全身美體12元;
3.美容師工作滿1年另加30元工齡工資,每增加一年工齡工資遞增;
4.乙方純個人銷售的營業額的'現金收入有5%的提成工資;
5.銷售及做護理提成第一名并個人業績超過8000元的可享受整月總營業額的0.5%分紅;
6.每月15號發放上一月工資及提成;
7.乙方對自己顧客的隨身物品負看管責任,如有丟失負賠償責任;
8.在工作中由于乙方失誤令顧客不滿,視情節輕重扣除2~10元;
9.衛生不合格扣除2~5元;
10.甲方安排給乙方的工作,如無故不完成扣除乙方2~10元。
四、工作要求:
1.乙方在每日早9:00前吃完早飯。早上打掃衛生包括桌面、墻壁、柜子、門窗、推車、超聲波、噴霧器、玻璃門、鏡子、被罩、衛生間、床、地面、面盆,要隨時保持干凈,服務顧客前的準備工作要提前檢查完畢,服務完顧客要隨時收拾;
2.美容師不可隨意使用、動用店內物品及公款;
3.節約用電、用水、美容用品,杜絕鋪張浪費;
4.乙方因操作不當引起的事故由乙方本人承擔;
5.如乙方不愿在本店工作需提前一個月申請。如未申請擅自離職的將扣除所有工資;
6.在合同期限內,甲方不可無正當理由辭退員工。無特殊原因乙方也不可隨意離職。
本制度如有異議,甲乙雙方可協商變更,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美容銷售合同 篇2
甲方:會寧縣國稅局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王紅梅(會寧縣小平窗簾店)(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檢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銷售清單及價格35669.30元(大寫幣:叁萬伍仟陸佰陸拾玖元叁角整)(詳見附件)。
第二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交貨驗收合格后,分兩次付清。
第三條 售后承諾:保證質量、類型與指標規定完全一致;
第四條 違約責任:若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支付對方合同總額每日5‰的違約金。
第五條 解決爭議: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由提出異議一方向*提起民事訴訟。
第六條 合同效力: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在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美容銷售合同 篇3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的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新、舊)機動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有權出售屬于自己的(新、舊)機動車,(或乙方受_________的委托),有權出售車牌號碼為:_________的(新、舊)機動車(見附件一:《授權銷售(新、舊)機動車委托書》)。
第二條(新、舊)機動車狀況
1.車牌號碼:_________;
2.出廠日期:_________;
3.已行駛公里數:_________;
4.車輛類型:_________;
5.廠牌型號:_________;
6.(初次)登記日期:_________;
7.顏色:_________;
8.發動機號:_________;
9.車架號:_________;
10.車輛購置附加費繳費憑證編號:_________;
11.養路費繳付憑證編號:_________;有效期從_________至_________,最近一次年檢時間:_________;
12.車輛瑕疵狀況:_________。
第三條價款
(新、舊)機動車價格(不含稅費):_________;金額大寫:_________。
(新、舊)機動車交易中所發生的稅由甲方負責、乙方負責、雙方各負一半;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乙方負責、雙方各負責一半。
第四條付款方式及付款時間
1.付款方式(支票、現金):_________。
2.付款時間:_________。
第五條驗收時間、驗收方式及交換時間、手續
1.驗收時間:_________。
2.驗收方式:雙方約定車輛由甲、乙雙方當面驗收,并辦理相關手續。
3.交接時間、交接手續:車輛驗收合格后,雙方辦理車輛交接,乙方應在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協助甲方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并向甲方移交與車輛相關的各種文件和證明(見附件三:《乙方向甲方移交的文件和證明清單》)。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約定的時間與乙方當面驗收車輛,審驗乙方提供的賣車相關文件和手續;
2.持本人(或本單位)有效證件,按規定與乙方共同辦理車輛交易過戶或轉籍手續;
3.車輛交接后在辦理過戶期間,車輛使用中發生的任何總問題,由使用者自行負責;
4.不得采取脅迫、欺詐、提供虛假文件或虛假證明等手段進行交易;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約定負責向甲方提供有在的文件和證明(見附件三:《乙方向甲方移交的文件和證明清單》);
2.如實向甲方陳述保證真實性,并對車輛狀況的陳述保證真實性,對隱瞞車輛存在的重大質量問題承擔賠償責任;
3.協助甲方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4.因乙方原因致使成交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應接受甲方退車要求,解除合同、全數退還車款,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并承擔因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5.因出售車輛的所有權或委托權問題,造成甲方與第三方發生爭議,承擔因此而產生的法律責任。
第八條變更解除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但責任方因此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九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承擔違約責任,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條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
合同發生糾紛,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調解不成時約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2.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其他方式:_________。
第十一條幾項具體約定
1.雙方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遵守公安、交通等部門有關的車輛管理規定,并遵守(新、舊)機動車交易市場的規定,因違反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雙方共同違反有關規定,則損失共同承擔;
2.乙方收取甲方全部購車款后,按規定向甲方開具收款憑證;
3.本合同_________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留存_________份;
4.本合同經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第十二條其它約定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授權銷售(新、舊)機動車委托書
附件二乙方身份證(或單位證明)復印件
附件三乙方應向甲方移交的文件和證明清單
1.機動車行駛證
2.車輛購置附加費憑證
3.養路費繳會憑證
4.車輛年檢證明
5.稅訖證明
說明
1.此合同文本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新、舊)機動車買賣交易。
2.賣方(乙方)對其出售的(新、舊)機動車應具有所有權;或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有(新、舊)機動車經營資格,且具有(新、舊)機動車所有人出具的《授權銷售(新、舊)機動車委托書》,才能與買方(甲方)簽訂此合同。
3.簽訂此合同應_________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和持_________分,辦理車輛過戶或轉籍手續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留存_________份。
4.本合同應使用鋼筆填寫。
5.本合同不得翻印。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