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銷售合同(通用3篇)
國外銷售合同 篇1
甲方(買方):
住所:
聯系電話:
乙方(賣方):
住所: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買賣標的
1、名稱:
2、品種:
3、規格:
4、價格:
第二條、質量要求
乙方在甲方用貨前提供貨物樣品,由乙方提_____品合格證,并提供檢測報告給甲方存檔,乙方供給甲方同樣質量的產品。乙方必須保證原材料為合格產品。
第三條、包裝
1、須用堅固的木箱或紙箱包裝,適合長途海運、郵寄、空運和多次搬運、裝卸及適應氣候的變化。并具備良好的防潮、防霉、防銹、防腐蝕及抗震能力,不能造成運輸過程中箱件破損,貨物散失。以商品的存放和運輸安全為前提,保證貨物在沒有任何損壞和腐蝕的情況下安全運抵目的地。
2、包裝箱內的商品均應系加標簽,注明合同號、商品名稱、質量、規格、數量等并附有完整的維護保養、操作使用說明書、出廠合格證等。
3、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的鄰接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中文或英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合同號、目的站、碼頭、機場、收貨人、貨物名稱、規格、箱號、件號、毛重、凈重(公斤)、體積(長_________寬_________高,以毫米表示)。
4、在運輸包裝內裝有爆炸品、易燃物品、有毒物品、腐蝕物品、氧化劑和放射性物資等危險貨物時,都必須在運輸包裝上標明用于各種危險品的標志,以示警告,使裝卸、運輸和保管人員按貨物特性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以保護物資和人身的安全。
5、每一包裝的尺寸、毛重、凈重以及其它必要的注意出項,例如:“不要倒”、“防潮”、“小心輕放”、“固定”等,無論何時如有必要應以不褪色的顏料印刷在每件包裝的表面。
6、凡由于賣方包裝或保管不善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不論在何時何地發現,一經證實,賣方應負責及時補齊、更換或賠償。在運輸中如非賣方包裝原因發生貨物損壞和丟失時,買方應立即向承運部門提出異議,索取商務證明,并通知賣方_________天內到達現場調查。賣方負責與承運部門及_____公司交涉,買方協助賣方盡快處理,同時賣方應盡快向買方補供貨物以滿足合同需要。
7、包裝費用由_________方承擔。
第四條、運輸
1、運輸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海洋運輸:
(2)鐵路運輸:
(3)航空運輸:
(4)運輸:
2、運輸單據:
(1)_____清潔提貨單。
(2)一式_________份經簽字的商業發票。
(3)原產地證明書。
3、運輸線路及費用負擔:賣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機場),委托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而節約費用。
4、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
第五條、裝運
1、裝運時間: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_________天內予以裝船。
2、裝運港(地):_________。由賣方提出,經買方同意后確定。
3、目的港(地):_________。由賣方提出,經買方同意后確定。
4、分批裝運和轉運:由買賣雙方協商確定是否訂立此條款。
第六條、_____
1、如果在FOB、CFR、FCA、或CPT條件下發運貨物,應由買方負責投保。
2、如果在CIP或CIP條件下運送貨物,賣方應按發票金額的_________%投保_________平安險,或_________水漬險,或_________一切險。另投附加險應包括:_________。
第七條、支付條件
2、托收:貨物裝運后,賣方出具即期匯票,連同裝運單據,通過賣方所在地銀行和買方________銀行交給買方進行托收。
3、直接付款:買方收到賣方裝運單據后________天內,以電匯或航郵向賣方支付貨款。
第八條、檢驗
檢驗標準和方法
1、根據《商檢法》規定,凡列入目錄的進出口商品,按照國家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進行檢驗。沒在國家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的,可以參照國家商檢部門指定的國外有關標準進行檢驗。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其他檢驗機構實施檢驗的進出口商品或者檢驗項目,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此外,合同雙方當事人還可以將買賣合同中規定的質量、數量和包裝條款作為檢驗的重要依據。
2、商品檢驗的方法主要有感官檢驗、化學檢驗、物理檢驗、微生物檢驗等。
第九條、索賠
2、索賠期限:
(1)貨物到達最終目的地之日后_________日內只要該日不超過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后_________日。
(2)在保證期內發現故障或缺陷的情況下,最遲應在發現故障后_________周內。
第十條、稅收
與本合同有關及在執行本合同中由中國政府根據生效的稅收法律征收的所有稅收由_________支付。與本合同有關及在執行本合同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以外征收的所有稅收應由_________支付。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臺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合同的期限應相當于出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供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間交貨,每延期交貨一天,償付需方貨款總額的______%違約金。需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付款一天,應償付供方貨款總額______%違約金,賠償總額不超過標的額的______%。
2、供方產品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需方規定,需方有權退貨或要求供方進行更換,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供方承擔。需方拖延提貨超過______天,負責承擔貨物發生的保管費用。
3、任意一方如提出增減合同數量,變動交貨時間或地點,應提前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同意,否則應承擔所發生的損失責任。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在進行法院審理期間,除提交法院審理的事項外,合同其他部分仍應繼續履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國外銷售合同 篇2
甲方:
地址: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按以下合同條款執行: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金額(港幣):
名稱:
型號:
數量:
金額:
二、供貨確認:
(1)乙方向甲方提供《采購明細表》并以此作為甲方供貨的依據。要求《采購明細表》字跡清楚,并應詳細列出采購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價格、質量等要求。
(2)甲方收到乙簽字蓋章的《采購明細表》后,如無異議,應在24小時內,將由甲方代表簽字蓋章并注“同意”的該單傳真至乙方,并即按該單之要求執行。雙方簽字蓋章的《采購明細表》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三、品質檢驗:
(2)甲方按《采購明細表》提供的批次產品質量合格率應不小于98%。
(3)當發生批次產品不合格時,甲方收到乙方的“不合格報告”后,需重新組織生產該產品,以免耽誤乙方的生產進度。
(4)甲方不得將乙方已退貨的不合格產品混入下批供貨之中,一經乙方發現有此類情況,甲方須接受乙方按該批產品總價的3倍以上的罰款(罰款金額從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貨款中抵扣)。
四、不合格品處理:
(1)乙方按標準接收的貨物,其中的不合格品,甲方承擔退換責任。
(2)乙方按標準檢驗定為不合格品的產品,又被乙方判為可特采、讓步接收、挑選使用的該批產品,乙方將按其總價值的3.0—10.0%的幅度扣款,甲方應予承擔。其中確認不可使用的貨物,按上條執行。
(3)乙方不得將混有其他加工單位的不合格品退給甲方,如有此種行為,一經甲方鑒別出來有其他加工單位的退貨件,乙方按該批產品總產價值的3倍賠償甲方。
五、供量控制:
(1)甲方在沒有征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以任何理由推遲交貨期或減少供貨數量。
(2)甲方在沒有征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擅自加工多于計劃安排的產品數量,以免甲、乙雙方在執行合同的過程中,乙方提出臨時更改時無法實施。
六、包裝、運輸:
包裝應用標準包裝,由乙方提供布袋、周轉箱,費用由乙方負責,其它小件包裝由甲方負責,乙方協助運輸。
七、數量清點:
甲方將貨物送至乙方后,由乙方倉管人員清點,甲方監點。如甲方不參與監點,則以乙方清點數為準。不足數量由甲方補齊。乙方到甲方提貨時,乙方提貨人員在甲方處負責清點大包裝數量,具體數量由乙方在入庫時清點,如有誤差,乙方應于當日通知甲方,甲方必須在通知到達兩日內,派人員到乙方處核對,否則以乙方清點實際數目為準。
八、協助支持:
乙方在生產中造成的甲方所_____品的損壞件,需請甲方協助返工,其返工費用(另定)由乙方承擔。
九、質量追訴期:_______年。
十、雙方每月______日對賬一次,以保持賬目一致。
十一、付款方式:月結______天。
十二、合同糾紛:協議解決或按國家有關法律部門裁決。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國外銷售合同 篇3
買方___________公司和賣方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賣方)和___________(以下簡稱買方)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訂立本合同。
1.商品名稱雙方同意在本合同規定的交貨期內按本合同的條款規定,由賣方向買方提供下列商品:______________(略)
2.期限交貨________日期從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止;或每滿一年后由一方當事人至少提前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所確定的________日期為止。
本合同中的“合同年”是指到___________為止或每年到此時為止的12個月。
3.商品規格賣方商品裝運時的規格標準:______________.
4.商品數量:______________(略)。
5.價格___________(可按本合同背面第七條規定上浮)。
6.附加條款規定本合同背面的附加條款規定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效力等同當事人簽名前所列條款。
買方(簽字):______________賣方(簽字):______________附件
附加條件規定
7.價格浮動賣方提價可在每個季度的第一天進行,但至少應提前十五(15)天將其書面通知提交方式郵寄買方。買方則有權在漲價生效________日之前向賣方提交或郵寄通知,取消漲價部分的定貨。
8.稅收除買價外,買方還得支付賣方因生產,銷售或運輸本合同有關商品而規定繳納的所有的政府稅收、營業稅和(或)其他一切收費(純收入所得稅除外),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9.較低競爭價格如買方向賣方證實,買方可在任何一個合同年度內從任何一制造商處按類似條件規定購得在___________國生產的上述商品,且質量一樣,數量等同本合同年度尚未交貨數量,但價格低于本合同之定價,如賣方拒絕就上述數量商品按此價格進行降價,買方可向其他制造商購買該數量商品,并減少按購買數量該合同所承擔的購貨義務。
10.裝船發貨如無另行規定,買方每月定貨量及每月裝船發貨量應大致相同,如因缺貨而影響每月裝運,則應依量大致按合同年平均進行裝運。如買方不按本合同之規定定貨,賣方將無義務提供未定購貨物。
11.貨款支付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取貨全額即付,如買方不按本合同之規定支付貨款,除其他補救之外,賣方有權中止合同或停止發貨。
12.索賠買方收到按本合同所發商品后十五(15)天內不向賣方提交索賠通知,則視為無保留接收該商品,且放棄一切有關權利要求。買方承擔在生產過程中使用本合同所提供之商品或將其與其他商品混合而產生的一切風險和責任。任何索賠,無論是因未提供應提供之商品或是否因過失,數額均不得超過索賠物的買價。任何一方均不對間接或繼后的損害負責,不論其是否是因一方當事人過失而引起或產生。
13.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事故(包括天災、火災、洪水、戰爭、破壞、意外事件、勞資糾紛或勞力缺乏)、政府法律、法令、規則和條例〔不論是否合法,包括(但不排除其他)優先權、征用、分配及價格調整限制等〕、物資設備及運輸短缺、以及其他類似或不同意外事故,雙方當事人均可免去違約責任。遇此事故的當事人有權免去全部或部分在該事故期內本應收、發的貨物,免去之數額應從合同總額中扣除。由于上述事故使得賣方無法提供本合同規定數額之某種商品,賣方有權公平合理地在其顧客、部門和分公司間就可能提供之商品進行分配。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迫使賣方為滿足買方的供貨而向他人購買商品。
14.其他規定本合同的效力,解釋和履行以及有關產品的提供等均應遵守產品生產地州的法律規定。本合同經當事雙方充分討論同意締結。賣方保證所提供之商品符合商品規格標準及本合同中有關規格的其他明文規定,保證合理包裝及標記商品,并與集裝箱與商品標簽上的內容一致。以上保證具有排他性,將替代其他一切保證(不論是書面、口頭或默示),包括以上明文規定之外的購銷保證及特殊供應保證。本合同對雙方當事人的繼承人和受讓人均有效力,并保證其各自的利益,但預先未征得對方當事人書面同意的轉讓無效。未經賣方委托人書面認可,任何合同的修改或其條款規定的解除都將無效,此種修改或解除也不得因賣方認可或接收含有其他條款規定的購貨單而生效,不論此貨單是否經賣方委托人簽字。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