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普法宣傳教育工作總結報告
五五普法期間,我局在農業部黨組和上海市經濟工作黨委、上海市法宣辦的正確領導下,認真貫徹中央和上海市有關文件精神,認真執行《局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第五個五年規劃》,在開展法制宣傳、推進依法治漁工作中注重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和提高漁民素質,建立健全各項工作制度,規范工作程序,落實工作措施,努力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推動全局業務工作開展,促進漁區社會和諧發展。現就五五普法宣教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 制定規劃,建立機構,為五五普法宣教工作奠定基礎
根據市法宣辦和市經信委的統一部署,為順利開展五五普法宣教工作,我們制定了局“五五普法宣教工作規劃”。明確了指導思想,工作目標、主要內容和基本途徑,從而為五五普法宣教工作謀劃了藍圖。同時,成立了由分管局長任組長、局機關黨委、政策法規處和相關業務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法宣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避法宣教育工作的指導,確保了五五普法規劃落到實處。
二、 開展教育,落實保障,為五五普法宣教工作追求實效
五五普法期間,我局重點按照“五五”規劃的總體要求和近兩年局隊伍建設的具體實踐,結合我局漁業行政執法單位的性質,注重學習了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和《憲法》、《刑法》、《民法》等基本法,重點學習了《漁業法》、《物權法》、《行政處罰法》、《行政許可法》、《行政復議法》、《農業行政處罰管理規定》、《捕撈許可管理規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與漁業執法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著重提高了廣大干部職工的法律意識,促進了漁業行政執法工作開展。同時,還開展了《公務員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與公務員管理有關的法律法規學習,提高了全體公務員依法行政、規范管理、勤政為民的自覺性,增強了危機意識、競爭意識、集體意識和責任意識。五五普法期間,局法制宣傳教育的相關經費得到落實,為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提供了保障。
三、 加強宣傳,夯實陣地,為五五普法宣教工作形成氛圍
一是充分發揮宣傳欄、簡報、網站、報刊等媒介的作用,運用文字、圖片、錄像等形式進行法制宣傳。二是利用農業部漁政分院這一資源平臺,發揮教育基地作用。邀請大學法律老師、有經驗的執法工作者等講解法律理論知識和執法實際操作等有關內容,提高漁政執法人員的理論水平和實際操作能力。三是突破傳統教育方式,著力開辟宣傳陣地,拓寬教育渠道。通過組織漁業執法人員參與漁業案件審理,到法院旁聽重大漁業案件審判,更直觀地學習法律實務操作,提高辦案能力。四是把水生生物資源人工增殖放流工作與水生生物資源養護宣傳工作相結合,通過在市區組織大型宣傳活動,大力宣傳水生生物資源保護有關法律,社會公眾進一步樹立了環境保護意識和生態修復的理念,取得了較好的社會宣傳效果。
四、 結合實際,學法用法,為五五普法宣教工作鞏固效果
一是領導帶頭普法宣傳,部門聯動研討法律。五五普法期間,局黨組書記、局長專門就《物權法》給全局干部職工做了輔導報告,引發了全局學習、研究、分析《物權法》的實施對海洋捕撈業的影響及其捕撈業管理格局的變化,并參與了《物權法》在漁業系統的貫徹實施工作。各部門也針對自身業務,采取專題研討班、集中學習會等形式,開展內部研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是確立重點對象,加大普法力度。(一)著力加強了公務員和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制宣傳教育,在廣大公務員和行政執法人員中樹立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要追究的觀念,切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二)加強了外來務工人員的法制宣傳,通過學習宣傳《勞動合同法》,保障了外來務工人員的合法權益;(三)積極探索建立了服務一線執法人員和基層漁民群眾的法律咨詢服務體系,幫助他們解答法律疑難問題。
三是組織測試,鞏固學習成果。五五普法期間,我局組織機關全體公務員學習了《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并參加了人事勞動司組織的知識測試;我局漁業執法人員還參加了上海市組織的《行政許可法律文書》、《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考試,絕大多數同志取得了較好成績。世博會召開前,我局又組織了全局人員《文明觀博知識》和《世博知識》的學習,并認真組織了測試。
四是編寫《案例》,完善制度規范,提高執法水平。為了及時總結漁業行政執法的工作經驗,幫助和指導廣大漁業行政執法人員提高依法辦案的能力和水平,鞏固普法宣傳教育成果,五五普法期間,我局組織編寫了《漁業案例評析》,為基層漁業執法人員解決在工作實踐遇到的疑難問題提供了參考和借鑒。
此外,在開展普法宣教工作的基礎上,我局著手訂立和完善了諸如 “農業部東海區漁政漁港監督管理局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東海區漁政局涉嫌重大漁業違法案件集體討論制度”、“東海區重大漁業違法案件會審制度”、“農業部東海區漁政局專屬經濟區漁業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試行)”、“東海區漁業違法案件移送辦法(試行)”、“東海區重大漁業違法案件通報暫行辦法”、“農業部東海區漁政局漁業行政執法協查員管理暫行辦法”等規章制度,進一步強化了執法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