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日常會計帳務處理咨詢合同(精選3篇)
委托日常會計帳務處理咨詢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根據本企業經營發展的需要,委托乙方進行技術服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服務項目內容簽訂本協議,具體條款如下:
一、甲方對乙方的具體委托項目:
1、項目市場調研
2、踏勘現場
3、可行性研究制作支持
4、項目規劃設計支持
5、日常會計帳務處理咨詢及稅法咨詢。
6、財務管理制度咨詢。
7、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咨詢。
8、投資融資咨詢。
9、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咨詢服務。
10、企業總務管理工作咨詢服務。
二、協議有效期限:
本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付費金額及付費時間:本協議約定的專業咨詢項目總費用為人民元,甲方應以貨幣資金形式在20__年__月15日前支付給乙方。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乙方誠信合作,為乙方開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與服務事項相關的情況和資料,并保證其真實、合法、有效。
2)、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
3)、按照約定支付服務費。
4)、向一方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及會計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的規定相沖突。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合同約定范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對甲方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秘密。
五、違約責任:
合同書簽訂后,甲、乙雙方均應認真遵守,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責任,屬于甲方違約,服務費不予退還;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服務不能履行的,退還不能履行部分的服務費用,由于乙方工作上的失誤,造成甲方損失的,經甲、乙雙方共同商定,
由乙方根據實際情況負責賠償。
六、其他。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乙雙方各存一份。
甲方:乙方:
本協議簽訂日期:年月日
委托日常會計帳務處理咨詢合同 篇2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簽訂時間:20xx年月日簽訂地點:重慶有效期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印制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重境影響評價項目進行等庫區污染源調查并支付咨詢報酬。雙方就特定技術項目的咨詢事項,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愿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并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鑒于乙方具備相應的技術咨詢能力和條件,甲方委托乙方就項目進行技術咨詢,并支付咨詢報酬。
第二條技術咨詢的內容、要求和方式:
1.咨詢內容:等庫區污染源調查,形成調查報告。
2.咨詢要求:報告編制符合相關編制技術規范的要求,具備真實性。
3.咨詢方式:企業現場調查研究、提交資料現場核實,報告文本編寫。
第三條乙方應當按照下列進度要求進行本合同項目的技術咨詢工作:
第一階段:進行企業污染源和環境質量實地現場踏勘調查,對水體和污染源進行分析。
第二階段:開展實施報告,
第四條為保證乙方有效進行技術咨詢工作,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下列協作事項:
1.提供工作條件:提供交通服務,指定庫區位置,在相關人員下進行調查。
甲方及時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調查費用。
第五條甲方向乙方支付技術咨詢報酬及支付方式為:
1.庫區污染源調查報酬總額為:8萬元整, (大寫:捌萬元整)。
(1)合同簽定五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編制總金額的60%;(38000元)
(2)乙方編制方案完成、甲方向乙方支付編制總金額的40%(57000)
第六條雙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李渝為甲方項目聯系人(聯系電話:,電子郵箱:),乙方指定婁端為乙方項目聯系人(聯系電話:,電子郵箱)。項目聯系人承擔以下責任:
1.檢查和督促項目進展情況;
2.對項目執行情況進行嚴格把關;
甲方名稱:
乙方名稱:
委托日常會計帳務處理咨詢合同 篇3
甲方:甲方法定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地址:地址:
聯系方式:聯系方式: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監督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國家準予自費出國留學人員。乙方是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審核批準,具有從事自費出國留學代理合法資質的中介服務機構。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誠信的原則,就甲方赴(國別)自費出國留學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確認,對于本合同的
全部內容具有完全正確的理解,并予以共同遵守。具體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委托乙方以甲方的名義與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所列院校聯系,代為甲方辦理入學申請手續;并以甲方的名義與其前往國駐華使領館聯系,代為甲方辦理簽證手續。
2.甲方委托乙方協助申請下列院校及專業(名稱用原文填寫):
______(院校/專業名稱)
______(院校/專業名稱)
______(院校/專業名稱)
______(院校/專業名稱)
______(院校/專業名稱)
______(院校/專業名稱)
3.甲方協助乙方提供申請學校及申辦簽證所需的全部材料。在申辦過程中,如有關方面政策發生變動,甲方需補充材料時,甲方協助乙方在要求的合理期限內提供留學高校或使領館所需材料。如因提供材料不及時、不真實、不全面而導致申辦不成,乙方應退還所收取的所有費用。
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申請文件、材料和陳述的內容是真實、有效的,任何虛假文件、材料或陳述所產生的一切后果應由甲方自負。
5.甲方在申請前往國簽證以前,應按政府有關規定,自行在當地公安機關辦妥個人因私護照。如前往國使領館規定須面簽時,甲方應自行到使領館面簽,但乙方應陪同協助;如前往國使領館規定無須面簽時,甲方可委托乙方代為與使領館聯系辦理簽證手續。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須根據其掌握的情況如實向甲方介紹其前往國家留學和簽證的相關信息,并不作虛假陳述。提供具有專業水平的咨詢建議。
2.乙方受甲方委托代為甲方辦理其入學申請相關事宜。乙方須向甲方提供學校入學申請所需文件清單,并按照相關規定,協助甲方準備申請材料,代甲方與校方聯系,為甲方辦理相關手續。服務成功以甲方收到本合同中所列任何一所學校入學通知書(包括有條件錄取或無條件錄取)為準。
3.乙方受甲方委托代為辦理其簽證申請相關事宜。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有關方面所需文件清單,按照相關規定,協助甲方準備材料,辦理相應手續。服務成功以甲方獲得其前往國
簽證為準。
4.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個人隱私,均負有保密義務。除為甲方申請入學和簽證目的之外,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向無關的.第三方透露。
5.在申辦過程中,如前往國家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發生變化,需要申請人補充材料,乙方須及時通知甲方并協助甲方辦理。
6.如甲方簽證申請被拒簽,應甲方申請,乙方可為甲方再次申請同國簽證,不另行收取任何服務費用;也可要求乙方退還所收取的所有費用。
三、繳費規定:
1.甲方在本合同簽署之日,向乙方預付入學申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元整,及申辦簽證服務費人民幣(大寫)元整。付款方式選擇:
1)□現金;或
2)□匯款至戶名:北京諾思國際教育咨詢有限公司,賬號: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北京建國路支行,開戶銀行行號:______
3)□匯款至戶名:北京諾思國際教育咨詢有限公司,賬號: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中信銀行北京國際大廈支行,開戶銀行行號:______
4)□匯款至戶名:北京諾思國際教育咨詢有限公司,賬號: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建設銀行北京國貿支行,開戶銀行行號:____________
5)□匯款至戶名:北京諾思國際教育咨詢有限公司,賬號: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北京建國門外支行,開戶銀行行號:____________
6)□匯款至戶名:北京諾思國際教育咨詢有限公司,賬號: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招商銀行北京長安街支行,開戶銀行代碼:____________
2.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及完整的入學所需資料后,開始代為甲方辦理入學申請手續。
3.甲方自行承擔其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發生的其他費用(如院校報名費、護照工本費、公證費、體檢費、簽證費、銀行手續費及匯費、機票款、保險費、院校學費、住宿費等)。
上述費用可由甲方自行向有關機構繳付,或在乙方指導下匯往院校指定的銀行帳號,繳費標準和繳費方式以相關收費機構對甲方要求的為準或由乙方代為交納。如需委托乙方代為交納,則此款項及相應銀行手續費須由甲方預先交付給乙方。
四、退費規定:
1、本合同生效后,如甲方自行提出終止申請,乙方對此不負任何責任,乙方所收取的款項不予退還。
2、下列情況乙方須退還收取的所有費用:
1)如甲方未被本合同所列的任何一所學校錄取,在收到校方書面通知后,可向乙方提出退款要求,乙方必須在七個工作日內將已收到的甲方的所有費用退還給甲方。
2)甲方被本合同中所列的任何一所學校錄取后即進入申辦簽證階段,如簽證申請被拒,則甲方可憑使領館書面通知,向乙方提出退款要求,乙方必須在七個工作日內將已到的甲方的所有費用退還給甲方。
在上述1)、2)項發生時,乙方可協助甲方按校方退費規定索還甲方已支付給校方的費用。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中全部條款,任何一方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如甲方違反所就讀學校的規定和所在國的法律法規,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3.本合同終止后,合同違約方仍應向無過錯方承擔賠償責任和違約責任。
4.由于政治原因或地震、臺風、水災、戰爭以及其他不可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并應在十五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其對本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延期履行合同。因上述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乙方應退還收取的所有費用。
六、終止條款:
1.在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經乙方掛號信或特快專遞催告后,在九十天之內,甲方仍無繼續履行本合同的書面意思表示,本合同即告終止,乙方應退還收取的所有費用。
2.在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經甲方掛號信或特快專遞催告后,在九十天之內,乙方仍無繼續履行本合同的書面意思表示,本合同即告終止,乙方應退還收取的所有費用。
3.出現本合同其他條款規定的合同終止條件,本合同即告終止,乙方應退還收取的所有費用。
七、適用的法律及爭議解決方法:
1.本合同的履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
2.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重慶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附則
1.本合同自甲方代表(如甲方未滿18周歲由甲方法定代理人簽署)及乙方簽字蓋章(合同專用章)簽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合同第二條第2項和第3項所述服務成功或不成功,并符合本合同退款條件,甲方收到應退款之日本合同終止。
2.如本合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以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為準。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理人:(簽字)
代表:(簽字)
經辦人(簽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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