庫房委托經營管理合同(精選30篇)
庫房委托經營管理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商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對其庫房進行經營管理事宜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委托標的 標的物:位于________ ,面積|: 平米
第二條 委托權限
1.委托經營期間乙方行使完全的經營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經營行為,不得單方終止合同,更不得阻撓乙方正常經營或私自與乙方合作商進行交易,否則造成損失有行為人自行負擔.
2.乙方對外經營期間,若實際對外經營單價高于經營定價的,高出部分屬乙方收益,應視為委托費用,與甲方無關,甲方不得就此所要權利.
3.委托期限為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止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日。
4.甲乙雙方同意在委托投資經營管理期限內,本合同為不可撤銷合同。
第三條 委托事項
甲方授權乙方下述商業經營事宜:
1.全面制定經營方案,引進先進的市場理念、模式、方法;
2.鑒于乙方有完善的經營資質、經營品牌及經營管理經驗,并在行業內享有較高聲譽,因此乙方在委托經營期內,以自己名義對外經營管理、簽訂各項經營合同、收取各項費用、出具各項票據。但經營定價部分收益的法定及合理稅、費由甲方自行承擔。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庫房委托經營管理合同 篇2
甲方:廣州——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珠海市——教育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為更好地整合教育優勢和資源,使之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成長,甲方將其所屬的“北京師范大學南奧實驗學校”已建成的小學(以下簡稱“小學”)全權委托乙方經營管理(以下簡寫為“托管”)。為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特訂立以下合同:
一、小學簡況
小學占地 m2,建筑面積為 m2,可辦班 個,可容生 名。于 年 月 日開學,現有 個班 名學生、 位教職員工。
二、托管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經營管理30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到期如需繼續托管,則另訂合同。
三、托管方式
甲方將業已投入小學的所有資產(見明細附表)在托管期間無償移交乙方,由乙方行使權屬所有者的全部權利進行經營管理。
四、雙方責任
甲方:
1、在托管期內繼續提供必要的支持和相關條件。
2、在托管期內不干預乙方的經營管理。
3、在托管期內不調減已投入小學的資產。
4、在必要時,應乙方要求積極配合乙方解決須甲方到場的問題。
乙方:
1、全面履行所有者的經營管理權,小學的學費及其它一切費用的收入歸乙方所有,小學教職員工的工資、福利、辦學經費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乙方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
2、承認托管前甲方和有關辦學單位簽訂的有關合作辦學的協議、合同,并履行其中應由甲方履行的責任與義務。
3、對甲方已投入的資產負責維護、保養,如因教育實際需要而作變動,應通報甲方。
4、負責托管期內新的教育投入。
5、努力整合有關資源,把學校辦出特色,使之具有較高知名度和品牌效應。
6、積極配合甲方塑造品牌、促進銷售的宣傳活動,為甲方企業形象的提升和經濟效益的提高多作貢獻。
五、未竟事項的續辦
甲方原報批的“北京師范大學南奧實驗學校”含初中部和高中部,日后如政府有關部門批準興辦初中、高中部,則由甲方提供必要的土地,乙方負責土地以外的資本投入并負責興建和經營管理。
六、附則
1、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或以補充協議形式予以補充完善。
甲方:廣州番禺奧林匹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代表:
乙方:珠海市——教育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庫房委托經營管理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經營管理由甲方開發的_________酒店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_________酒店建成后,由乙方負責其商務酒店的經營和管理。商務酒店管理范圍:____樓以下(含____樓)全部建筑,共________________間客房,建筑面積約___________ 平方米。
二、管理期限:自_________酒店開業后________________年。
三、雙方責、權、利
1.甲方應確保上述商務酒店________間客房全部交由乙方經營、管理。
2.鑒于乙方承擔了甲方業主的回報責任,故甲方同意將________酒店____樓約________ 平方米建筑面積的西餐、咖啡廳及____樓全部約_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建筑面積的配套用房產權無償轉讓給乙方,轉讓手續在綜合驗收結束后________天內辦理完畢;并不受本條第________項的限制。
3.為提高酒店經營的抗風險能力,甲方同意在酒店經營期內,由乙方經營管理_________酒店地下一、二層約________平方米配套物業(包括車庫、娛樂、健身設施等),收益歸乙方所有,用于彌補因異常情況可能發生的酒店經營虧損。
4.乙方應保證在經營期間內向酒店業主支付不低于______%的年回報額,并確保由非銀行金融機構對上述回報進行擔保,乙方受讓的二樓、三樓物業應作為該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抵押物。
四、酒店經營期滿,乙方將不再享有地下室全部物業的經營、收益權。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六、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糾紛,則首先由雙方友好協商;若協商未果,則由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七、本合同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項下的面積以房管部門最后核定為準,面積的差異不影響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庫房委托經營管理合同 篇4
受托人(船舶經營人,以下簡稱甲方):
委托人(船舶所有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交通部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如下合同:
一、乙方將自有船舶委托甲方經營管理
船名:曾用名:
船舶種類:建造日期:年 月日
總長: 型深:型寬:
總噸: 凈噸:載重噸:
主機功率:
二、船舶委托經營管理期限,自該船取得合法營運資格之日起,至年月 日止。
三、甲方責任:
⒈負責取得船舶合法的營運資格;
⒉負責船舶的經營和安全管理并承擔船舶的安全管理責任。按規定建立并指導、檢查、督促落實該船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負責對船員的崗位安全培訓,保持船岸的通訊暢通;
⒊負責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船員,辦理聘用合同。對乙方推薦符合要求的船員優先配備;
⒋負責按規定及時交納各項稅費;
⒌負責辦理船舶保險、船員人身保險、油污染險、船舶承運險,并爭取保費優惠;
⒍負責海商、海損事故處理;
⒎負責建立船舶各類管理臺賬、聯系制度,及時向乙方通報情況;
⒏其他責任:
四、乙方責任:
⒈如實向甲方提供船舶有關資料和證明,保證船舶來源的合法性;
⒉配合、協助甲方對船舶的經營和安全管理;
⒊向甲方推薦船員,并負責對船員管理進行監督;
⒋按本合同約定的額度和支付方式按時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費和有關費用,并承擔未經甲方同意,拖延或少支付經營管理費和有關費用造成的違約責任;
⒌負責承擔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風險責任和經濟損失;
⒍其他責任:
五、雙方關于經營管理費、保險費用和有關費用額度、支付方式的約定:
六、雙方關于風險責任和責任賠償的約定:
七、雙方關于經營費用和利潤分配的約定:
八、雙方關于違約責任和違約金的約定:
九、其他約定:
十、本合同經雙方確認簽字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并分別報備當地航管部門、船舶國籍登記機關。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要求當地航管部門協調,也可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住址:
編號:身份證編號: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庫房委托經營管理合同 篇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郵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郵箱:
依據《_____》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項,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執行:
一、委托事項
乙方承接甲方保潔服務,區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愿委托乙方為其經營管理。
二、委托年限與租金
1、委托期限
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委托經營期間,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
三、雙方聲明及保證
1、乙方取得此委托經營之日起_________年內的經營管理權,甲方的所有權利不受乙方使用的影響,甲方在此期限內不得隨意變更委托。
2、在甲方委托乙方管理期間,乙方對該業務經營收益有權自行分配。
3、乙方接收該業務后,可按自己的意向對該項目的經營管理、債權債務全權負責。甲方同意乙方因經營的需要對保潔人員的培訓、調整、購買_____,在委托時間后乙方將該業務完整交付甲方續約歸還本公司。
4、甲方保證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可找第三方合伙人共同經營、合作、協議與第三方另簽,甲方不得干預。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委托期限內,無論乙方的經營是否盈虧,甲方均有權利向乙方按照協議約定的時間、標準向乙方收取保質金。
2、乙方不得單方面解除合同。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全面制定經營方案,引進先進的理念、模式、方法;制定統一經營的標準并嚴格執行。接受都市商業街的督察和整改意見并及時整改。
2、乙方有權根據市場變化情況,對經營方案進行調整和整改。
五、條款違約
1、因該商業街的政策性原因,致使乙方無_____常營業或受其他損害時,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2、因都市商業街原因使該業務無_____常經營該委托自行終止,乙方有權撤出該商鋪內的所有設施和物品。
3、在協議期內,乙方在管理等責任事故造成該業務的流產,造成甲方損失該業務,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該業務總額_________%賠付給甲方并扣除乙方所押的保質金。且乙方應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4、乙方依約交付保質金,乙方須依約繳納保質金及其他費用。
5、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不能繼續執行本協議,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乙方不需支付任何違約金,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本合同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
6、在委托經營期限內,乙方要對自身管理等做全面了解負責,并承擔經營中的風險和法律責任。
六、物業的交還
1、協議屆滿或提前終止時,雙方應以書面通知方式提前_________天提出解除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的日期解除本協議。
2、協議屆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添置的相關用具設備、設施歸甲方所有。
3、甲方授權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的一切權利。
七、其它約定
1、委托經營期滿后,若協議屆滿后乙方需續約的,按照市場行情或雙方協商一致的價格乙方有受委托的優先權。
2、委托經營期限滿后,甲方將此業務作為自己經營或者出租給第三方經營。
八、爭議的解決
1、若因甲方原因該業務不能續簽,本協議自動解除,甲方向乙方收取的任何費用,均須在本協議解除后的_________日全部返還給乙方。
2、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的爭議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3、如雙方協商不成,可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十、協議的生效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委托協議一式叁份,甲方持貳份,乙方持壹份,自甲乙雙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簽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庫房委托經營管理合同 篇6
委托方: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全權委托乙方經營管理本項目底商事宜,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目標
乙方以專業服務運作模式為基礎,依托完整的市場定位體系,優勢資源,提升批發部的市場形象,保持良好的市場競爭優勢,傳導先進商業管理理念,保障本商鋪整體運營的可持續性發展,實現項目升值與保值,最終達成甲、乙雙方及小商戶的共贏局面。
第二條 委托經營管理批發部概況。
2.1名稱:____________
2.2地理位置:____________
2.3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
第三條 委托經營管理期限。
3.1委托經營管理的期限為 ________年,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委托權限
4.1 委托期間,乙方負責、處理售后和產品的定位、市場優勢。
4.2 委托期間,乙方應負責定期或不定期的組織商業促銷活動。以提升商城的整體市場形象。
4.3 委托期間,在符合相關部門規定的前提下,乙方負責以自己的名義對外招攬廣告,但收取的廣告費、促銷費用應直接匯入甲方指定賬戶。
第五條 商城管理回報
1乙方按照以下第 2 種方式取得管理回報。
1) 乙方的管理回報采取合作經營方式計算。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每年、廣告、促銷等費用由甲方支出、勞務支出由乙方承擔、
2、管理回報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純利潤的百分之五十 。
3、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每月 ________日之前(節假日順延)將上月所有營業額、甲方指定賬戶為:____________ 。
4、稅金由甲乙雙方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各自承擔應承擔的部分。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6.1 委托經營管理期間,甲方有權將該商城轉賣、贈予或繼承、但受讓乙方必須接受并繼續履行本協議書約定的條款內容。
6.2 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為乙方提供經營活動所必須的條件并及時提供貨源、財務、售后等支持。
6.3 甲方應按時向乙方支付管理回報。
第七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7.1 乙方運用專業的市場研究體系、提供運營決策支持,最大程度上保障本批發部的整體市場競爭優勢。
7.2 乙方對本商城、營業時間、促銷廣告等進行統一規劃、統一管理,建立健康、有序的運營機制。確保優良、消費環境。
7.3 乙方協調解決、消費者、廠家及其它各方之間的沖突、矛盾,與甲方及時溝通、反饋各方信息。
7.4 乙方負責商業市場調研、產品定位、團隊培訓、機構設置、活動籌劃、商品陳列布展、運營管理等全程服務工作。
7.5 乙方負責審核商家對象的品牌,審核包括對廠商和產品的審核,須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注冊商標登記證、產品合格委托書、品牌代理委托書(適用于專賣代理商)、稅務登記證、法人授權委托書等。
7.6 經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因第三方經營等的要求,對商鋪進行重新分割、布局。
7.7 為了提升商鋪的整體人氣,乙方負責定期或不定期的舉行促銷、宣傳等活動;
7.8 在委托管理期限內,有關商城的房屋、設備、設施正常維護費、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空調使用費、等由甲方繳納。
7.9 乙方與乙方內部招聘的職員發生的勞動糾紛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8.1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8.2 若乙方在 3年之內,平均每年的營業額低于 400萬元以下(含本數),將被視為乙方無能力再繼續經營管理該商鋪,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8.3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做同行業的任何收益,則甲方有權警告乙方,并給予乙方 7天的糾正期。若乙方出現兩次類似情形,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8.4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8.5 委托期限內,乙方從事違法經營活動的,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8.6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管理回報的,乙方同意自應付款之日起給予甲方 天的寬限期,寬限期滿后,若甲方仍未向乙方支付管理回報的,則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8.7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一個月,甲乙雙方應就續簽事宜進行協商。未協商或者未重新達成協議的,則本合同期限屆滿后,合同自動終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收取的定金、廠家等來源于該商城的收益時,則應在甲方催告后 ________日內將扣留款項匯入甲方指定賬戶。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私自扣留總額的 ________%違約金。若因乙方私自扣留款項導致甲方解除合同的,則在合同解除后 ________日內,乙方應向甲方返還所扣留的全部款項,并向甲方支付扣留款項二倍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9.1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將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的,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在解除合同后三日內向甲方支付 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9.2 甲方未按時向乙方支付管理回報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萬分之 1 的違約金。
93 乙方或消費者、廠家收取任何費用、甲方有權警告乙方、。
9.4 除上述約定外,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項下義務時,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 ________元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9.5 違約方的違約行為符合上述一項或者多項時,違約金應分別計算。
第十條 甲乙雙方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向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未作約定的,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庫房委托經營管理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全權經營甲方投資的位于___________省的___________酒吧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1.___________酒吧由乙方一人投資興辦。
2.乙方全權委托甲方經營管理上述酒吧。
3.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甲方報酬:
(1)每月固定工資___________元;
(2)若月營業額達___________元(包括___________元),按月營業額___________%計提獎金; 若月營業額達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按超___________元部分按___________%計提獎金; 若月營業額達___________元以上,則超___________元部分按___________%計提獎金。
(3)乙方領取報酬時間為下___________個月的___________日。
4.甲方應按月將經營情況書面告之乙方。
5.甲方應合法經營;并承擔因違法經營而給乙方及酒吧造成的一切損失。
6.甲方與____________就酒吧事宜所簽協議系乙方授權甲方代理簽署。
7.為方便酒吧經營,乙方出資以按揭方式以甲方名義購買汽車一輛,車輛實際所有權人為乙方。
8.在經營期內,涉及酒吧的一切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若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賠償。
9.經營期滿后,酒吧若經營虧損,則甲方應承擔___________%部分虧損額,乙方承擔___________%部分。
10.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1.經營期內,因甲方原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導致酒吧無法經營,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2.乙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在經營期內以轉讓、出購等方式處置酒吧。
3.本協議期滿后,雙方另訂協議明確是否續簽。
4.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
名稱: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乙方:
名稱: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鑒于:
1.甲方為依法有效存續的_________,作為乙方的第一大股東,擬將下屬_________,委托乙方經營管理。
2.乙方為經_________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擬通過上述資產托管經營完成甲、乙雙方商定的各項經濟指標,并在此過程中,以資產運營的各種形式將托管資產逐步納入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托管經營范圍 自甲乙雙方簽屬托管經營協議并生效之日起,甲方將其所擁有的_________公司(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經評估后的凈值為_________元)委托乙方經營。
二、托管經營期限 委托經營期限為自雙方簽屬委托經營協議并經有關部門批準生效之日始,甲方將通過配股或其他方式將托管經營資產的產權逐步納入乙方,待委托經營資產的產權全部進入乙方后,委托經營期限屆滿,委托經營協議自然終止。
三、托管經營的利潤分配 雙方約定,在資產托管經營實施后,被托管企業的資產收益權歸乙方,由乙方以每年實際受托經營凈資產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管理費用。
四、托管經營的審批和認可 本協議所述托管經營已獲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批準,乙方董事會通過,尚待乙方股東大會批準通過。
五、保證和承諾
1.乙方保證,自托管經營生效日期起,乙方將以正常的方法管理受托經營的資產及相關負債和經營其相關的業務。
2.甲方保證,除了已在財務報表和資產評估報告中所披露的負債外,以及除了甲乙雙方在生效日期以后正常操作中所發生的負債外,在托管經營實施前,甲方委托經營資產沒有其他實際的或已有的債務或責任。
3.甲方保證,在托管經營實施前,委托經營資產不附帶有任何抵押、質押、留置或其它擔保權益(財務報表和資產評估報告已披露的除外)。
4.甲方保證其委托給乙方經營的資產符合國家、行業的有關技術標準和質量要求。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本協議約定將托管經營資產全部、完整地移交給乙方,應負責賠償對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并按托管經營資產凈資產值的百分之十承擔違約金;
2.乙方未能按本協議約定將托管經營資產合法經營,應負責賠償對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并按托管經營資產凈資產值的百分之十承擔違約金。
七、爭議的解決: 雙方就本協議的履行有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八、未盡事宜: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九、簽署生效:
1.本協議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甲方保證將獲得為簽署本協議所必要的權利的授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庫房委托經營管理合同 篇8
第1條?定義
第2條?酒店計劃、建筑及設備
第3條?酒店開業前事項
第4條?技術顧問服務
第5條?管理公司的責任
第6條?酒店業主責任
第7條?_____
第8條?財務項目
第9條?合同期限
第10條?一般期限
第11條?雜項
本合同雙方為:
1.______(以下簡稱“酒店業主”),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法定企業,法定地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市______路______號。
2.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管理公司”),是根據法律注冊及存在的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
雙方同意訂立合同如下:
第1條?定義
經雙方接受后,下列之各措辭,用于本合同以及所有有關之附加或更改文件時,有以下之定義。
1.1?酒店--應解釋為建筑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筑物包括家私、裝置設置及營業設備,其細則詳列在后,酒店又應解釋為依據本合同而產生之營業運作。
1.2?工程地址--應解釋為大約有______平方米之工地,位于________市______路______號及______部分房屋,如附表(一)之地圖所示,在其上將會建成“酒店以及所有主動或被動之附屬建筑物”。
1.3?建筑物--應解釋為所有在性質上或指定上視為地產物業的樓房及設施,以及包括所有為該等樓房及設施所設之設備,例如:熱力系統、空調系統,所有水管類裝置和電器設備,戶外及戶內之標志,升降機等等。
1.4?家私,裝置和設備或簡稱F.F.E--應解釋為所有家私、裝置、辦公室設備、裝飾(無論固定或可移動、包括地毯和墻身裝修),廚房、酒吧、洗燙設備、電話設備、浴室水設備、物料運送設備,貨物車和所有其它酒店業設備和物資(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單位價值超過人民幣八百元的企業固定資產)。
1.5?營業設備或簡稱O.E--應解釋為一般用于酒店營業運作之小件,例如:銀器、被單、臺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廚房用具和制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內,單件價值人民幣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購置,具體劃分標準按酒店統一會計制度及中外合資會計法規定處理。
1.7?會計年度--應解釋為由一月一日開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個月期間,第一會計年度應由開業第一天開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8?_____公共會計師--應解釋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在中國注冊的中國注冊會計師。
1.9?總收入--應解釋為營業收入減去工商統一稅后之營業收入。任何直接或間接發生于“酒店”經營之全部收入,包括所有房間總銷售、寫字樓公寓收入、食物或飲料銷售、洗衣、電話、電報和電傳的收入,服務費等其他酒店操作及其設備使用費及租賃費等等。也包括商場營業收入或商場出租收入及業主對外投資收入,固定資產收入,存款利息,各種賠償收入除7.1(D)或(E)條外,其他按7.3條處理和在顧客帳單上所加的任何小帳以及用人民幣代替外幣結算時,所產生的差額。
1.10?營業毛利或簡釋G.O.P--營業毛利應解釋為每一會計年度(或其一部分)之總收入額與酒店營業支出之差額。
1.11?營業支出--應依據統一制度,包括下列項目
(B)為酒店而消耗的食品和飲料成本,和一般情況下為收益而發生之成本。
(C)依據當地經驗,經董事會批準的實際發生的呆帳。
(D)因酒店營業有關雇用之_____公共會計師以及用酒店之需要而聘請的法律顧問費用。
(E)第8.2條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費。
(F)第7.1條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費。
(G)所有因正常酒店管理所需之營業設備,購入和更換之開支,包括1.5所列開支條。
(H)所有廣告、業務推廣和公共關系開支。
(I)第5.3.3條所指定由管理公司集團提供之廣告和業務推廣支出內之酒店應承擔的份額。
(J)因酒店消耗而發生的熱力、水、電、煤氣、電話和任何其它公用設施費用支出。
(K)付于推銷代理及信用卡公司之傭金、費用及開支和預定費用。
(L)為維持酒店之良好操作狀況而產生之修葺、保養及更換費用,除第6.1條和第6.2條屬業主責任范圍的費用外,均列入營業支出。
(M)一般情況下由酒店或由管理公司在酒店所產生之營業費用。
(N)為酒店營業任何直接稅項、關稅、牌照費的繳付,但不包括第1.12條注明的費用。
1.12?_____費用--下列項目應解釋為“_____費用”,不應包括在“營業支出”之內。
(A)酒店裝飾、固定附屬裝置和設備的折舊。
(B)本酒店的資本和房地產稅項。
(C)本酒店土地使用費。
(D)開業前支出的攤銷。
(E)第6.1條重置儲備金的開支。
(F)由業主委任的審計師、律師和其他專業顧問費和任何特別費用。
(G)獎勵性管理費。
(H)本酒店業主所得稅,固定資產稅和利得稅。
1.13?開房率--應解釋為酒店實際出租了的客房數除以酒店可供出租的客房數(不包括從_____地區及外國聘請來的人員的宿舍)的百分比。
1.14?不可抗力--下述情況均構成不可抗力之事件。
(A)戰爭、侵略、反叛、_____、_____及內戰。
(B)政府以_____者身份所作出的措施、政府條例和命令。
(C)地震或任何因自然力量發生而被影響及不可合理預測或抗拒的事故。
(D)勞工糾紛。
(E)其他非管理公司可合理控制的而嚴重地影響管理公司經營酒店的能力的事故。
第2條?酒店計劃、建筑及設備
2.1?工程地址財產所有權
將建酒店之工地圖列于本合同的附錄(一)。
2.2?酒店規模
酒店將擁有下列:
……套房間及有關配套設備,在中國政策許可范圍內,包括但不限于:
……中西餐廳
……酒吧(廊)
……咖啡座
……多用途禮堂
……歌舞廳
……運動/健康設備
……商店
2.3?建筑進行程序
為進行酒店的建筑、布置、配備及裝飾,酒店業主將對自行聘請及保留所有
有關及需要的建筑師、承包商、室內設計師及其它專家和顧問的費用負責。酒店業主應于六十天內給與管理公司一份酒店設計、建筑及配備總時間計劃,而由管理公司提出意見。
2.4?酒店驗收
管理公司將協助酒店業主在酒店建筑設備安裝及完成時之接收程序,酒店業主答應在一段合理時間內執行所有必要措施彌補管理公司向其提出之合理建議。
第3條?酒店開業前事項
3.1?酒店開業前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務
在“酒店”開業之前,管理公司或管理公司集團受業主之委托,從事下列活動:
……設立開業前之預算案,呈交酒店業主批準后執行。
……確立酒店之總體組織和計劃開業前之各項活動。
……為酒店設立管理控制和會計制度。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適用法規,挑選和招募來自各階層之酒店員工,需要時,履行培訓計劃。
……協助組織和成立酒店內之各不同部門。
……承擔分析各項應保項目,和協商_____計劃,在中國_____公司投保。
……采購開業所需的物品。
……制訂并執行酒店之市場營銷策略。
……承擔廣告和公共關系計劃(確定宣傳媒介,擬定宣傳材料,傳送文件予旅行社,以及介入管理公司集團的廣告和公開宣傳等)。
……承擔業務推廣和訂房運作。
……組織開業典禮。
酒店業主應以本身費用開支使管理公司有適合之辦公地方充分完成其在此段之責任。
管理公司應聯同酒店業主采取必要措施,獲得因酒店供應、管理和經營而需要之牌照和準許證。
3.2?酒店開業前之預算
(A)開業前預算表應如以下第3.5條之規定由管理公司于不遲于開業前六個月呈交酒店業主批準。
(B)預算應包含所有開業前活動之成本和支出。
(C)其應再包含:
……開業前酒店總經理、營業經理和按人員編制在開業前委派給酒店的所需人員的工資。
……招募和培訓酒店委任員工成本包括有需要時在本集團內其它酒店之培訓費用。
……開業前廣告和業務推廣之成本。
……開幕典禮之成本。
……一切關于所有需要之經營和行政成本,包括領取所有需要之執照和準許證成本、律師和顧問費用。
……酒店部分開業時,部分經營所需之資金。
酒店業主應依據下列時間表存放包含本預表之資金于8.1條所述的銀行賬戶,和使管理公司得以運用。
酒店業主應依據下列時間表存放包含本預算表之資金于第8.1條所述的銀行賬戶,和使管理公司得以運用。
……百分之伍拾(50%)開業前九個月。
……百分之伍拾(50%)開業前六個月。
由開業日起壹百貳拾(120)天內,管理公司應送與酒店業主一份說明所有發生于開業前之開支和交回過渡之款項于酒店業主,該份記錄將以會計記錄為基礎,酒店業主或其代表人將有權在酒店辦事處視察及稽核全部帳簿。
如本合同于開業日前因酒店業主原因終止,酒店業主應賠償管理公司于開業前服務所招致的合理損失,(b)酒店業主應負責向管理公司賠償。
3.3?流動資金及開業所需的物品
酒店業主應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提供足夠之作業流動資金,使酒店保證得以無間斷和有效的運作。
特別提出的是,酒店業主同意在開業前六個月提供予管理公司足夠資金,以
采購足夠應付初步所需物品(食品、食料和其他消費品)酒店開業后不超過六十天,管理公司應呈交一份確實支出表予酒店業主。
3.4?部分開業時間
由雙方同意,酒店將有一段部分開業期,由酒店確實完成和獲得入伙紙后以供第一個付款客人入住享用酒店設施,至酒店開業日前立即終止,開業日明確列在第3.5條。
部分開業期間于經營期內的營業支出,應列入開業前預算內。
3.5?酒店開業日
開業日應經雙方同意后決定,并應在:
(A)家私、裝置和設備已實質上裝配完畢以后。
(B)已取得酒店經營所需之執照和許可證以后。
(C)雙方認為該酒店已能在完整的營業基礎上提供豪華服務予客人以后。
酒店之開業將不會解除酒店業主遵守本合同條款的責任,特別是參照第2.4條有關更正酒店建筑及設備之任何缺點或不足。
酒店開業日,預計為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4條?技術顧問服務
4.1?專業技術及經驗
管理公司應以其專門經驗以及專業技術提供現代化的酒店設計及部署工作,并適當地指導酒店業主及其代理人。
4.2?技術顧問概要
(A)酒店設備
(Ⅰ)管理公司將協助酒店業主選擇及訂立酒店里應有的各種設備,諸如客房的種類與數量,以及餐飲、宴會、會議廳的形式,酒店后勤等區域。
(Ⅱ)管理公司將預備一份設備計劃,推薦及詳細說明各設備的主要特征。
(Ⅲ)酒店業主將需提供包括以下幾點的最終設計圖及詳細規格給“管理公司”。
(1)最終施工圖及詳細規格,必須具備可用以呈報有關政府機構所需的資料,(適用于呈報及申請有關建筑許可證、規劃、消防局準證、旅游局準證等等)招標、施工用途之有關文件。
(2)規范客房的詳圖。
(3)燈光與園藝布置詳圖。
(4)最終設備的布置圖與詳細規格。
(5)適用于市場地銷和廣告宣傳有關客房,各餐飲設備及公共場所的_____或模型照片。
管理公司將會檢討最終設計圖及詳細規格,并給予必要的建議,以便設計達到要求。
(B)室內設計與裝修
(Ⅰ)管理公司將會給予酒店業主就室內設計和針對客房、走廊、公共場所、餐飲設施、宴會廳、會議廳功能上的布局提供意見,以及技術上的建議。
(Ⅱ)酒店業主將會提供包括以下幾點的最終設計給管理公司。
(1)客房、家私和附屬裝置性質的客房布局圖。
(2)側面與天花板示意圖。
(3)燈光圖。
(4)將要采用所有材料的樣本和詳細規格,包括地毯的樣本,墻與天花的處理以及家私和附屬裝置的材料。
(5)特別設計家私、燈光配件及零件的詳細圖則。
(6)選定物件的相片。
(7)模范客房的圖紙與詳細規格。
(8)制服的美術設計、美術稿。
管理公司將會檢討最終設計,并給予必要的建議,以便設計達到要求。
(C)酒店后勤的供給、營業設備、營業所需的供應,管理公司將會:
(Ⅰ)預備一份完整的貨單,包括營業設備以及后勤的供給(這份貨單應包含物品、數量、詳細規格等等),若酒店業主另有要求,也必須提供一家或多家供應商的地址。
(Ⅱ)籌備初步財政預算,以便采購初期所有的營業設備,后勤和營業所需的供應。
(Ⅲ)為以上(I)項所列的物品,做好最終財政預算。
(Ⅳ)因通貨膨脹因素,財政預算應經常地加以檢討與調查。
4.3?報酬
(B)津貼、報銷費用:在酒店業主的要求下,管理公司將委派專家,針對項目的某一階段來提供專門的意見,指導或其他方面的服務,酒店業主應承擔這些專家的津貼及所引起的費用,包括了來回機票、住宿酒店費、交通費等等。
4.4?付款方式
(A)酒店業主對4.3(A)項費用的支出,應與提供服務者另行協商。
(B)津貼、報銷費用,每個月管理公司會提出清單給酒店業主,酒店業主須于30日之內付清。
第5條?管理公司的責任
5.1?管理公司的服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代表酒店業主執行所有在酒店管理及市場推廣范圍內之一切任務,管理公司只許用酒店作為以管理公司集團酒店時下_____能管理為標準的酒店經營,管理公司除與國際經營行業正常有關或因標準改變而產生的輔助及附加活動外將不能在酒店內從事其它活動。
5.2?商號、_____、服務稱號及服務標志酒店根據中國法律程序注冊使用名為“____________酒店”。
在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許可酒店業主在酒店公共宣傳以及有關酒店經營有關之使用______商號、服務稱號、服務標志及_____。所有“酒店”經營的一般用具應注明______之服務標志以便確認酒店為管理公司集團成員之一。合同期滿或解約后,酒店將繼續使用______商號,至于服務稱號,服務標志及_____則在解約時另行協商。
5.3?廣告
5.3.1?集團廣告,推廣及公共關系
管理公司將會由合同批準之日起準備酒店之所有公開宣傳、廣告、公共關系及努力促銷本酒店業務節目和運動。
5.3.2?酒店間之相互廣告及宣傳
管理公司集團之酒店將會向它們之顧客推薦酒店業主之酒店,同樣酒店亦應向其顧客推薦集團之其他酒店。
5.3.3?集團廣告和業務推進之分攤
酒店應共同負擔管理公司集團為屬下酒店之共同利益而推行如本段敘述之廣
告及業務推進活動,其應承擔款項相等于酒店每月總收入百分之一。管理公司將按月收取該款項,該款項將于計算營業毛利時當作營業支出處理(由管理公司自行完稅)管理公司應提供給與酒店業主所有已進行廣告及業務推進活動的證明資料。
5.4?在酒店層面的協助
管理公司將會輔助酒店之業務推廣工作,以令酒店達到履行集團之業務推廣政策,酒店層面的營業推廣,應在酒店所在地的市場和其它管理公司認為適當市場進行。
管理公司將定出每年之營業推廣計劃,并將其呈與酒店業主審查,此外,管理公司還將提供一切必要的輔助及指引,特別有關以下:
……確定酒店營業政策。
……決定每年及長遠之有關住客率、收入、顧客對象等等之目標。
……定出及發布所有酒店價目(客房、餐廳、酒吧、會議設施等等)。
……確定特別的營業條件。
……定出賒銷信用方針。
……設立對各方不同顧客之營業方式及程序。
……分析經營業績和常設控制系統。
管理公司將在酒店層面進行適當廣告及業務推廣事務,包括:
……確定酒店廣告及業務推廣政策。
……按管理公司之標準樣本,準備廣告文件及小冊。
……派發這些文件給集團酒店,管理公司各營業代理辦事處。
當酒店進行專門地區業務推廣活動時,管理公司將會為其安排負責該專門地區之營業辦事處加以協助。
酒店將會被納入于管理公司所參加之商業陳列及展覽會,所有參加直接費用由酒店自行承擔,管理公司須事前作出預算,經酒店業主同意時方執行該項計劃。
5.5?管理
5.5.1?日常業務管理
管理公司要接受董事會的常設機構--監審委的監督。監督原則只是對涉及酒店的依法經營,和大的經濟開支(指人民幣十萬元以上,含十萬元);酒店的副總經理、副財務總監、副人事主任及正保安經理的招聘和解聘等,要事先征得監審委的同意,監審委的具體條例參看附件二。
管理公司將會代表酒店業主執行所有適當及必要之管理服務,包括:
(A)一般酒店組織。
(B)人事管理,依照中國有關法律,管理公司作為業主的代理人將有挑選、雇請、訓練、指派、調動或解雇所有雇員的決定權。在沒有酒店業主同意下,管理公司招雇之外籍(包括亞籍、_____同胞)雇員在開業后第一個五年內任何時間不可多于____人,按通常經營方式,管理公司長期培訓員工,逐步減少外籍員工。
酒店業主將在酒店外供給該等外籍雇員適當住所,其費用由酒店營業支出。總經理將由管理公司委派,全權負責酒店的經營及管理,每月向董事會報告酒店經營管理情況。管理公司在酒店進行輔助之專家亦有同樣待遇。
(C)制定薪酬和酒店雇員所有其它福利,管理公司將有權代表酒店業主派發服務費予雇員和支出經常性的額外津貼。
(E)制定商業用途地方及店位,以確保有關商店不會影響酒店的名譽水準及正常營業。
(F)定出采購之政策包括以下:商品、供應品、和物資的選擇,建立及維持酒店正常經營操作需求之所有存貨,選擇供應商,為確保最優惠條件下談判供應合約。
(G)定出對供應商和酒店顧客賒帳之政策及與信用機構,特別發信用卡之機構協商,作出安排。
(H)有關酒店經營中,管理公司若認為需要或合適,經業主批準后,可以酒店業主的名義采取任何法律訴訟及其它法律行動。
(I)監督并控制住客、租客、特許權持有人及其雇員的活動,包括對住客及租客因其不付費用或以其它正確理由而采取之債項追討行動,或因同樣正確原因終止特許權持有人、_____持有者的權利。
(K)商討及簽署有關酒店正常營業所需的合約及預備有關之法律文件。
(L)財政及會計管理,見以下條款。
5.5.2?會計
5.5.3?常年計劃
(A)開業日后六十天內和最少在下一財政年度開始前三十日內,管理公司將要提呈酒店業主一份下一年度常年計劃,該常年計劃將包括開房率及損益預算表,酒店業務推廣政策及提供以下項目之預算。
……修葺及保養。
……下一年度酒店之翻新、改建、重建、更換、增添及更新的費用。
……酒店各部門所有雇員,包括全部行政雇員之薪酬、工資、酬勞及額外津貼之支出。
酒店業主收到常年計劃后應與管理公司商討及提出意見,以達到雙方一致贊同;若酒店業主在收到常年計劃后三十天內,沒有向管理公司送交一份對該計劃的具體書面反對意見,該計劃應被視為已獲業主批準。
(B)管理公司在每財政年度執行此合約所訂明之責任時,必須努力按照常年計劃行事。除遇到意外或特別情況,例如法律更改或管理公司不可控制的情形外,不能過于偏離該年常年之計劃,招致任何與常年計劃有關之巨大額外支出或擅自未有酒店業主批準時,更改酒店經營方式,但酒店業主也不能無理拖延批準。管理公司對常年計劃不作任何擔保、保證及聲明,所有計劃內推算只可作為合理預測。
5.5.4?會計報告
年度內,管理公司將于每月后之十二天內呈交與酒店業主一份由酒店總經理或總會計主任簽發之損益報表,明列上月“酒店”營業之成績,和一份酒店之資產負債表。
每年三月底之前,管理公司將呈交酒店業主酒店上個財政年度到十二月三十
一日止由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過之資產負債表及損益報表,若酒店業主在收到資產負債表及損益報表后三十天內沒有以書面提出反對,該等會計報告將視為已被批準。
5.5.5?集團服務及利益
第6條?酒店業主責任
6.1?增設及更換家私、裝置及設備之儲備金(簡稱重置儲備金)。需要增添和更換之家私、裝置和設備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布的關于外商投資企業固定資產標準內屬于固定資產周圍由酒店業主負責,不屬于固定資產范圍的物料用品和低值易耗品購置,列入營業支出,不屬重置儲備金開支范圍。管理公司應每月將此筆用于增添和更換家私、裝置和設備之款項貸記入一個儲備金賬戶,并存入明確定于第8.1條之特別銀行戶口。
重置儲備金應以每年計算如下:
--最初之五個財政年度為一個每年相等于百分之貳,以酒店之總收入額計算之數目,跟隨之五個財政年度為每年百分之叁,而以后,每年為百分之四。
每一個財政年度管理公司應提呈酒店業主一份該儲備金之開支預算表,作為常年計劃之一部分,所有添置之家私,裝置和設備應作為酒店業主之財產。
經酒店業主同意,管理公司出售對酒店營業操作無用之家私、裝置和設備,所有由此賣得之款項應存入特別的銀行戶口,貸記算入儲備金賬戶。
6.2?建筑結構修葺--修改及擴充
本合同期限內,酒店業主應實施或應已實施任何因要保持酒店的國際水準,或滿足任何有效法律或規定而需要之工作,酒店業主將承擔該等工作所產生之費用。管理公司應每年呈交酒店業主一份認為需要之工作清單給酒店業主考慮和批準。
酒店業主應在合理時間內實施該工作;如其認為該工作不需要或多余,應在合理時間內通知管理公司。在此情形下,雙方應磋商使達到一個雙方同意進行之行動,所有這些工作之進行,都應盡量不影響酒店之營業。該工作計劃和實施時間表應呈交管理公司批準。
酒店業主并應實施及支付任何一旦發生于酒店的損害或部分損壞所需之結構修葺,依此酒店于修葺完成后應享有在未損害或損壞前之標準。該等修葺計劃和實施時間表應提交管理公司批準。如酒店在一次事故中全部或部分損壞,而此險已包含在_____條款記明于第7條上,那么,如于事件發生后九十天酒店業主仍未對該發生之事實施所需要建或結構修葺,管理公司有權自行實施該項工作,并直接向_____公司收回所需款項。
如酒店業主未執行任何因法律或規定該等要實施之工作,管理公司應有權,取代引用第10.3條之規定,代酒店業主實施該項工作,但需于三十天前用掛號郵件通知酒店業主,任何因該事項而付出之款項,指定由應付予酒店業主的賬戶扣除。
再者,在合同期限內,如酒店業主承擔任何酒店之增建或改建,所有該等增建或改建應視為包括在酒店內,和應在此合同有關條款內由管理公司經營和管理。
6.3?酒店業主的稅務
于本合同期內,酒店業主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及有關規定納稅,并要在繳交期限過期前支付所有應由酒店業主承擔之所有直接稅項和關稅。其中包括酒店資本和房地產稅項,酒店業主所得稅,固定資產稅和利得稅,酒店土地使用費,但因酒店經營產生之應付稅項和關稅,將由酒店支付和作為營業支出處理。
酒店業主于收到所有稅項和關稅之通知、評估和報算表,以及所有收據后之三十天內將副本提交予管理公司。
如酒店業主在指定期內未付其應負責繳付之稅項時,管理公司將有權在給予酒店業主三十天通知后由酒店以酒店業主之名義支付該款項,該等由酒店支付之款項應從應付予酒店業主之賬戶扣除。
第7條?_____
7.1?投保項目
在本合同的期限內,管理公司應以業主的名義,向_____公司持續投保如下的_____,并在投保單上注明酒店業主為投保人,管理公司為附加受保人。
(A)財產_____……即按會計師驗資報告財產金額100%投保(已包括基本險和_____險,玻璃破碎和財產升值險)。
(B)機器損壞險……即按會計師驗資報告機械部分金額100%投保(包括電腦_____)。
(C)公眾責任險……按國際法律_____投保。
(D)財產險項目的利潤損失_____投保。
(E)機器損壞險項目的利潤損失險。
(F)勞工_____……即雇主對其雇員有關之責任_____。
(G)現金_____,包括在酒店內及運送中的現金_____。
(H)汽車_____(包括車身險和第三者_____)。
(I)其他按國際酒店行業慣例應投之應保項目。
以上項目_____,應在中國人民_____公司或中國政府批準的_____公司投保,其_____費用列入營業支出。
7.2?在開業前十五天,管理公司應辦理好以上_____項目手續,并向酒店業主提交有關資料。
7.3?在以上_____范圍內,業主與管理公司彼此同意一切賠償應向_____公司追討,所得_____賠款用于補償事故損失,如_____公司賠償的_____賠款不足以支付所產生之損失款項,而該損失并非由于管理公司的故意行為不當而引起的話,則業主同意賠償_____賠款不足以支付的款項。
第8條?財政項目
8.1?銀行賬戶
管理公司須在酒店業主需要時,即時提供酒店業主依照本合同規定所持的銀行戶口及帳中的情況,在本合同期滿或終止時,凡是有關酒店業主的一切款項,扣除管理公司按本合同規定應得的款項,都須轉移給酒店業主。
管理公司將代酒店業主在雙方協商選定之銀行開設主要賬戶。
“特別賬戶”以存入及提取所有按照第6.1條用于更換及增添家私“經營再無用之家私,裝置和設置所收得之款項。
8.2?管理公司應收之基本管理費
由部分開業日起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將在每個月的第15天,從“營業賬戶”中收取一個相等于上個月度酒店總收入百分之二點五的基本管理費(按稅法規定,由管理公司自行完稅)。而該管理費將在營業毛利計算中作營業支出處理。
8.3?獎勵性管理費
由開業日開始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除按照第8.2條所訂定之基本管理費外,管理公司每月可按以下方法(方式)計提獎勵性管理費。
(A)各會計年度平均開房率在40%(含40%)至65%以下時(不包含65%)按營業毛利總額計提4%。
(B)各會計年度平均開房率在65%(含65%)至75%以下時(不包含75%)按營業毛利總額計提5%。
(C)各會計年度平均開房率在75%(含75%)以上的,按按營業毛利總額計提6%。
8.4?付款予酒店業主
限于以下制定之條款,管理公司將于本合同有效期內每月付于酒店業主,在其總事務處或由酒店業主隨時另行指定之地點,扣除據第8.2條和在第8.3條規定之管理公司基本管理費及獎勵性管理費及所有據第3.3條注釋之必要流動資金后的營業毛利(G.O.P)。
該等每月付于酒店業主之款項將于每年酒店帳目由中國注冊會計師稽核后加以核對調整。
為計算管理公司每財政年度應得之獎勵性管理費,過去財政年度之虧蝕不能將營業毛利調整。
第9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之有效期將由依照第3.5條指定之開業起為期十五年,若管理公司在十五年內達到預期效果,經酒店業主同意后,可由管理公司繼續經營。
第10條?一般規定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民法典》等相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商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對其庫房進行經營管理事宜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委托標的 標的物:位于________ ,面積|: 平米 第二條 1、委托權限 2.委托經營期間乙方行使完全的經營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經營行為,不得單方終止合同,更不得阻撓乙方正常經營或私自與乙方合作商進行交易,否則造成損失有行為人自行負擔. 3.乙方對外經營期間,若實際對外經營單價高于經營定價的,高出部分屬乙方收益,應視為委托費用,與甲方無關,甲方不得就此所要權利. 4.委托期限為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止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日。 5.甲乙雙方同意在委托投資經營管理期限內,本合同為不可撤銷合同。 第三條 委托事項 甲方授權乙方下述商業經營事宜: 1.全面制定經營方案,引進先進的市場理念、模式、方法; 2.鑒于乙方有完善的經營資質、經營品牌及經營管理經驗,并在行業內享有較高聲譽,因此乙方在委托經營期內,以自己名義對外經營管理、簽訂各項經營合同、收取各項費用、出具各項票據。但經營定價部分收益的法定及合理稅、費由甲方自行承擔。 3.甲方收益以乙方實際對外簽訂合同收益為計算依據. 4.甲方在委托乙方經營管理過程中乙方不承擔該房的維修。 第四條 保密責任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五條 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2.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過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 第六條 未盡事宜,可另簽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 文本 1.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協議雙方各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為了發展本市的對外經濟、貿易及旅游業,使酒店的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達到國內同類酒店的先進水準,從而使酒店贏得良好的社會聲譽和經濟效益,(以下簡稱委托方),特委托 (以下簡稱管理公司),全權經營管理酒店。雙方依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委托方________酒店系在中國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的合法經營企業,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 管理公司________酒店管理公司系在中國_____市工商管理局登記注冊的國有企業,法定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 第二章 名詞定義 第一條 酒店 本合同用的“酒店”一詞指位于 酒店,內容包括: (1)間有衛生間的客房; (2)各類中西類餐廳、風味餐廳、旋轉餐廳、多功能廳、迪斯科廳、酒吧、咖啡室、茶廊、游泳池、桑拿浴室、健身房、網球場、附設商場、美容室、洗衣房、商務設施、停車場以及其它康體設施和酒店建筑所在地的空地、綠地等,全部占地約畝; (3)提供后勤服務的綜合樓及職工宿舍等,全部建筑物約________平方米; (4)酒店經營所需的供水、電力、電訊、煤氣、汽油、柴油等能源以及排水、消防等附屬設施及空調、電梯、衛生設備、冷藏等設備; (5)全部“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 第二條 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 在本合同中“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是指: (1)所有家具、陳設及布置,包括客房、公共場所的家具、地毯、墻飾、擺件、燈飾和其他物品; (2)飯店經營所需的所有設備,包括廚房、酒吧、公共衛生(PA)設備、洗衣房、辦公室等設備; (3)必要的車輛和運輸設備; (4)所有營運物品,包括工具、器皿、布件、瓷器、玻璃器皿、銀器及類似物品; (5)所有制服及其他酒店營運所必須的物品。 本合同第一、第二條所列內容,以酒店正式開業日前雙方交接所附明細清冊為準。 第三條 酒店正式開業日 “酒店正式開業日”是指酒店正式全面營業的第一天,其基本條件為: (1)酒店建設工程全部竣工; (2)酒店全部設備及設施已安裝完畢、正常運行; (3)酒店全部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備齊; (4)酒店工程經國家驗收合格,包括消防、衛生設施; (5)酒店營業執照及各項營業許可證已經獲得; (6)各項保險生效; (7)酒店經營所必須的流動資金全部匯入酒店營業賬戶; (8)委托方與管理公司書面同意酒店可以正式開業。 酒店正式開業日之前的對外營業稱為“酒店試營業期”。以上各項若有一項未達到者,均屬“酒店試營業期”。 第四條 雙方 這是指本合同的締約雙方:即委托方與管理公司。 第五條 總收入 在本合同中這是指經營酒店及其設備所得的客房、餐飲、附屬的涉外商場、娛樂設施、場地出租、電話、電傳、傳真、洗衣、出租汽車及其他各項服務獲得的全部收入的總和。 第六條 經營毛利 本合同中的“經營毛利”是指總收入減去酒店經營成本和費用后的余額。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酒店經營成本和費用不包括以下內容: (1)固定資產折舊費和投資性質的費用攤銷及更新基金; (2)貸款利息(流動資金貸款利息除外); (3)所得稅、房產稅及其他附加稅; (4)土地使用稅; (5)董事會費和保險費; (6)管理公司收取的管理費; (7)國家匯率調整造成的匯兌損失; (8)委托方董事會特別要求所進行的、非酒店日常經營管理所需的會計、審計、律師等費用; (9)投資方成員在酒店的掛賬及投資方的內部會議等掛賬; (10)經投資方同意購置的固定資產和零星工程完善項目; (11)投資方單方面要求的接待、廣告、贊助性開支以及未得到管理方同意而實際由投資方獲益和開支的各項費用。 (12)其他非酒店經營所產生的費用。 第七條 商標及服務標志 這是酒店在銷售商品、提供服務及市場推廣中所用的屬于管理公司專有的標記、圖案或文字。 第三章 酒店管理 第八條 管理權 委托方授權管理公司在接受管理期間,對酒店經營管理有充分的決定權和指揮權,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可代表酒店對外簽署與日常經營管理業務有關的文件、合同,包括簽署總額不超過萬人民幣的短期經營周轉資金的貸款合同。 第九條 總經理 酒店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人選經管理公司與委托方充分協商后由管理公司任免。 總經理是管理公司在酒店的總代表。總經理對酒店經營管理事務有指揮權和決定權,對酒店經營管理全面負責并對管理公司負責。 總經理是酒店法人的委托代表。 總經理如有營私舞弊行為,需經證實后,委托方方有權要求管理公司進行撤換。 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第十條 人事安排 1.管理公司將根據酒店的實際狀況提出人事、組織機構設置方案,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作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制訂勞動工資計劃,根據上述方案計劃安排酒店員工工作。 2.酒店各級員工的聘任、獎懲、調動和安置均由總經理按國家有關合作經營企業的規定決定和處理。 3.管理公司派往酒店工作的職工均受酒店雇傭,其住宿、交通(包括市內交通)均由酒店負責;工資、獎金、休假、醫療等享受酒店員工同等待遇;每年享受二次有薪探親假,每次假期10天(在途時間另計),其交通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在酒店費用中列支。 第十一條 酒店的管理工作 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在管理酒店期間,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和規定,管理期分為兩個階段__試營業期和正式全面營業期。 管理公司在酒店籌建后期和試營業期內,除了酒店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外,其主要工作有: 1.逐步建立健全酒店各項規章制度,完善機構設置; 2.對酒店設施布局進行調整和完善; 3.招聘員工,強化人員培訓,建立崗位責任制; 4.進行市場推銷; 5.為酒店正式全面營業進行積極準備,包括籌備酒店正式開業儀式等。 6.有計劃地推行“ 酒店管理模式”。 7.爭取在 年內為甲方培訓一支能自行管理、經營、具有良好職業素質和操守的管理隊伍,最終使甲方能在最短時間內能獨立經營和管理好酒店。 從酒店正式開業日起,酒店進入了全面營業期,管理公司的主要工作有: (1)乙方派出業務骨干籌備酒店開業,作好開業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包括人員和設備運行與到位。 (2)乙方負責招聘具備酒店從業素質的員工,開展員工上崗前的業務知識、技能的培訓。 (3)賓館裝修期間提出專業的整改意見和建議。 (4)負責為賓館建立相應的管理體系和服務體系,按照 星級賓館的標準實施全面質量管理。 (5)建立實施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并制定相應跟業績掛鉤的績效管理機制。 (6)負責為賓館的經營拓展客源市場,建立酒店自身銷售網絡系統,并利用乙方現有的酒店網絡,積極使用電子商務,積極促銷酒店旅游市場。 (7)乙方將派出專業人員整合本地資源,設計酒店的整體CIS形象識別系統,以統一、整體的品牌形象崛起于本地區。 (8)通過深入的調查研究和理論分析,向甲方股東提交酒店的年度預算、年度經營計劃以及酒店最佳的產品組合內容和遠景發展規劃。 (9)盡快使酒店達到 星級酒店標準并通過驗收,為酒店在本地區創優秀品牌而努力工作。 (10)乙方竭盡全力完善、維護好酒店的硬件設施,使之能良性循環,確保酒店常新、環境完美、不斷完善和配套。 (11)乙方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范圍內獨立實施全面經營管理工作,乙方實施在甲方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 (12)全面推行“ 酒店管理模式”。 (13)按照酒店的設備、設施條件,提供先進的經營管理方法和服務水平; (14)全面負責酒店的公共關系事務和市場推銷; (15)深化員工業務技能培訓工作; (16)負責監督和考核總經理的工作業績; (17)每一會計年度前______天向委托方提交酒店的年度經營方案及財務預算; (18)每一個月的后___天內向委托方提交反映該月酒店經營情況的財務報表; (19)每一個會計年度結束_______個月內,向委托方提交酒店財務報告,說明本年度決算情況和經營成果; (20)根據市場變化情況和經營需要,調整和修改酒店各項收費標準; (21)負責酒店的日常維修和保養; (22)為保障酒店的權益,代表委托方和管理公司進行法律訴訟; (23)爭取在 年內回收酒店投資的本息。 第四章 管理費的計算與支付 第十二條 試開業前期因工作量巨大,而又無營業收入,故開業前期自乙方管理人員到位后,每月暫按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支付管理費。 第十三條 管理費分為基本管理費和效益管理費。 第十四條 在酒店試營業期內,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費按總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取。 第十五條 從酒店正式開業日起,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費按總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取。 第十六條 基本管理費每月支付一次,其計算方法是按當月總收入乘以上費率,于次月15日前匯入管理公司指定的賬戶。 第十七條 管理公司同意在酒店試營業期不收效益管理費。酒店正式開業后始收效益管理費。 第五章 雙方的責任 第十八條 委托方董事會的責任: 1.及時辦妥酒店經營所必須的全部營業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2.提供酒店經營所必須的定額流動資金。定額流動資金須在酒店對外試營業前15天提供,流動資金定額由雙方在試營業前核定; 3.按時審批酒店年度經營方案、年度財務預算與決算; 4.審查批準酒店擴建、改建計劃; 5.協調好基建與經營存在的各種事宜,安排落實賓館經營必需的水、電、氣等基礎設施,保證消防安全設施的齊備,因設施未齊全、設備未完備以及因證照不齊等原因而引發的行政罰款費用不進入酒店費用。 6.委托方須協調好當地政府的相應關系,當地政府超出標準之外的收費由委托方承擔。 7.其他必須由委托方決定的有關事宜。 第十九條 管理公司責任 1.通過各種途徑,努力提高酒店客房的出租率,增加經濟效益; 2.選派合格人選到酒店任職; 3.按時提交酒店年度經營方案和財務預算與決算; 4.不斷引進先進適用的經營方法和管理經驗,使酒店的管理不低于國內同類酒店的管理水平,并盡快培養當地干部和員工,進入酒店管理各級領導層; 5.負責編制和健全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 6.利用集團優勢,在管理公司所屬酒店內安排酒店員工的培訓和實踐; 7.其他必須由管理公司辦理的一切有關事宜。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委托經營管理合同 第1條?定義 第2條?酒店計劃、建筑及設備 第3條?酒店開業前事項 第4條?技術顧問服務 第5條?管理公司的責任 第6條?酒店業主責任 第7條?_____ 第8條?財務項目 第9條?合同期限 第10條?一般期限 第11條?雜項?本合同雙方為: 1、____________(以下簡稱“酒店業主”),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法定企業,法定地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市___路___號。 2、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管理公司”),是根據法律注冊及存在的公司,法定地址:______。 鑒于: 雙方同意訂立合同如下: 第1條?定義經雙方接受后,下列之各措辭,用于本合同以及所有有關之附加或更改文件時,有以下之定義。 1.1?酒店--應解釋為建筑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筑物包括家私、裝置設置及營業設備,其細則詳列在后,酒店又應解釋為依據本合同而產生之營業運作。 1.2?工程地址--應解釋為大約有___平方米之工地,位于____市___路___號及___部分房屋,如附表(一)之地圖所示,在其上將會建成“酒店以及所有主動或被動之附屬建筑物”。 1.3?建筑物--應解釋為所有在性質上或指定上視為地產物業的樓房及設施,以及包括所有為該等樓房及設施所設之設備,例如:熱力系統、空調系統,所有水管類裝置和電器設備,戶外及戶內之標志,升降機等等。 1.4?家私,裝置和設備或簡稱f.f.e--應解釋為所有家私、裝置、辦公室設備、裝飾(無論固定或可移動、包括地毯和墻身裝修),廚房、酒吧、洗燙設備、電話設備、浴室水設備、物料運送設備,貨物車和所有其它酒店業設備和物資(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單位價值超過人民幣八百元的企業固定資產)。 1.5?營業設備或簡稱o.e--應解釋為一般用于酒店營業運作之小件,例如:銀器、被單、臺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廚房用具和制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內,單件價值人民幣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購置,具體劃分標準按酒店統一會計制度及中外合資會計法規定處理。 1.7?會計年度--應解釋為由一月一日開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個月期間,第一會計年度應由開業第一天開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8?_____公共會計師--應解釋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在中國注冊的中國注冊會計師。 1.9?總收入--應解釋為營業收入減去工商統一稅后之營業收入。任何直接或間接發生于“酒店”經營之全部收入,包括所有房間總銷售、寫字樓公寓收入、食物或飲料銷售、洗衣、電話、電報和電傳的收入,服務費等其他酒店操作及其設備使用費及租賃費等等。也包括商場營業收入或商場出租收入及業主對外投資收入,固定資產收入,存款利息,各種賠償收入除7.1(d)或(e)條外,其他按7.3條處理和在顧客帳單上所加的任何小帳以及用人民幣代替外幣結算時,所產生的差額。 1.10?營業毛利或簡釋g.o.p--營業毛利應解釋為每一會計年度(或其一部分)之總收入額與酒店營業支出之差額。 1.11?營業支出--應依據統一制度,包括下列項目 (b)為酒店而消耗的食品和飲料成本,和一般情況下為收益而發生之成本。 (c)依據當地經驗,經董事會批準的實際發生的呆帳。 (d)因酒店營業有關雇用之_____公共會計師以及用酒店之需要而聘請的法律顧問費用。 (e)第8.2條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費。 (f)第7.1條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費。 (g)所有因正常酒店管理所需之營業設備,購入和更換之開支,包括1.5所列開支條。 (h)所有廣告、業務推廣和公共關系開支。 (i)第5.3.3條所指定由管理公司集團提供之廣告和業務推廣支出內之酒店應承擔的份額。 (j)因酒店消耗而發生的熱力、水、電、煤氣、電話和任何其它公用設施費用支出。 (k)付于推銷代理及信用卡公司之傭金、費用及開支和預定費用。 (l)為維持酒店之良好操作狀況而產生之修葺、保養及更換費用,除第6.1條和第6.2條屬業主責任范圍的費用外,均列入營業支出。 (m)一般情況下由酒店或由管理公司在酒店所產生之營業費用。 (n)為酒店營業任何直接稅項、關稅、牌照費的繳付,但不包括第1.12條注明的費用。 1.12?_____費用--下列項目應解釋為“_____費用”,不應包括在“營業支出”之內。 (a)酒店裝飾、固定附屬裝置和設備的折舊。 (b)本酒店的資本和房地產稅項。 (c)本酒店土地使用費。 (d)開業前支出的攤銷。 (e)第6.1條重置儲備金的開支。 (f)由業主委任的審計師、律師和其他專業顧問費和任何特別費用。 (g)獎勵性管理費。 (h)本酒店業主所得稅,固定資產稅和利得稅。 1.13?開房率--應解釋為酒店實際出租了的客房數除以酒店可供出租的客房數(不包括從_____地區及外國聘請來的人員的宿舍)的百分比。 1.14?不可抗力--下述情況均構成不可抗力之事件。 (a)戰爭、侵略、反叛、_____、_____及內戰。 (b)政府以_____者身份所作出的措施、政府條例和命令。 (c)地震或任何因自然力量發生而被影響及不可合理預測或抗拒的事故。 (d)勞工糾紛。 (e)其他非管理公司可合理控制的而嚴重地影響管理公司經營酒店的能力的事故。 第2條?酒店計劃、建筑及設備 2.1?工程地址財產所有權 將建酒店之工地圖列于本合同的附錄(一)。 2.2?酒店規模 酒店將擁有下列: ……套房間及有關配套設備,在中國政策許可范圍內,包括但不限于: ……中西餐廳 ……酒吧(廊) ……咖啡座 ……多用途禮堂 ……歌舞廳 ……運動/健康設備 ……商店 2.3?建筑進行程序 為進行酒店的建筑、布置、配備及裝飾,酒店業主將對自行聘請及保留所有 有關及需要的建筑師、承包商、室內設計師及其它專家和顧問的費用負責。酒店業主應于六十天內給與管理公司一份酒店設計、建筑及配備總時間計劃,而由管理公司提出意見。 2.4?酒店驗收 管理公司將協助酒店業主在酒店建筑設備安裝及完成時之接收程序,酒店業主答應在一段合理時間內執行所有必要措施彌補管理公司向其提出之合理建議。 第3條?酒店開業前事項 3.1?酒店開業前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務 在“酒店”開業之前,管理公司或管理公司集團受業主之委托,從事下列活動: ……設立開業前之預算案,呈交酒店業主批準后執行。 ……確立酒店之總體組織和計劃開業前之各項活動。 ……為酒店設立管理控制和會計制度。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適用法規,挑選和招募來自各階層之酒店員工,需要時,履行培訓計劃。 ……協助組織和成立酒店內之各不同部門。 ……承擔分析各項應保項目,和協商_____計劃,在中國_____公司投保。 ……采購開業所需的物品。 ……制訂并執行酒店之市場營銷策略。 ……承擔廣告和公共關系計劃(確定宣傳媒介,擬定宣傳材料,傳送文件予旅行社,以及介入管理公司集團的廣告和公開宣傳等)。 ……承擔業務推廣和訂房運作。 ……組織開業典禮。 酒店業主應以本身費用開支使管理公司有適合之辦公地方充分完成其在此段之責任。 管理公司應聯同酒店業主采取必要措施,獲得因酒店供應、管理和經營而需要之牌照和準許證。 3.2?酒店開業前之預算 (a)開業前預算表應如以下第3.5條之規定由管理公司于不遲于開業前六個月呈交酒店業主批準。 (b)預算應包含所有開業前活動之成本和支出。 (c)其應再包含: ……開業前酒店總經理、營業經理和按人員編制在開業前委派給酒店的所需人員的工資。 ……招募和培訓酒店委任員工成本包括有需要時在本集團內其它酒店之培訓費用。 ……開業前廣告和業務推廣之成本。 ……開幕典禮之成本。 ……一切關于所有需要之經營和行政成本,包括領取所有需要之執照和準許證成本、律師和顧問費用。 ……酒店部分開業時,部分經營所需之資金。 酒店業主應依據下列時間表存放包含本預表之資金于8.1條所述的銀行賬戶,和使管理公司得以運用。 酒店業主應依據下列時間表存放包含本預算表之資金于第8.1條所述的銀行賬戶,和使管理公司得以運用。 ……百分之伍拾(50%)開業前九個月。 ……百分之伍拾(50%)開業前六個月。 由開業日起壹百貳拾(120)天內,管理公司應送與酒店業主一份說明所有發生于開業前之開支和交回過渡之款項于酒店業主,該份記錄將以會計記錄為基礎,酒店業主或其代表人將有權在酒店辦事處視察及稽核全部帳簿。 如本合同于開業日前因酒店業主原因終止,酒店業主應賠償管理公司于開業前服務所招致的合理損失,(b)酒店業主應負責向管理公司賠償。 3.3?流動資金及開業所需的物品 酒店業主應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提供足夠之作業流動資金,使酒店保證得以無間斷和有效的運作。 特別提出的是,酒店業主同意在開業前六個月提供予管理公司足夠資金,以 采購足夠應付初步所需物品(食品、食料和其他消費品)酒店開業后不超過六十天,管理公司應呈交一份確實支出表予酒店業主。 3.4?部分開業時間 由雙方同意,酒店將有一段部分開業期,由酒店確實完成和獲得入伙紙后以供第一個付款客人入住享用酒店設施,至酒店開業日前立即終止,開業日明確列在第3.5條。 部分開業期間于經營期內的營業支出,應列入開業前預算內。 3.5?酒店開業日 開業日應經雙方同意后決定,并應在: (a)家私、裝置和設備已實質上裝配完畢以后。 (b)已取得酒店經營所需之執照和許可證以后。 (c)雙方認為該酒店已能在完整的營業基礎上提供豪華服務予客人以后。 酒店之開業將不會解除酒店業主遵守本合同條款的責任,特別是參照第2.4條有關更正酒店建筑及設備之任何缺點或不足。 酒店開業日,預計為__年__月__日。 第4條?技術顧問服務 4.1?專業技術及經驗 管理公司應以其專門經驗以及專業技術提供現代化的酒店設計及部署工作,并適當地指導酒店業主及其代理人。 4.2?技術顧問概要 (a)酒店設備 (ⅰ)管理公司將協助酒店業主選擇及訂立酒店里應有的各種設備,諸如客房的種類與數量,以及餐飲、宴會、會議廳的形式,酒店后勤等區域。 (ⅱ)管理公司將預備一份設備計劃,推薦及詳細說明各設備的主要特征。 (ⅲ)酒店業主將需提供包括以下幾點的最終設計圖及詳細規格給“管理公司”。 (1)最終施工圖及詳細規格,必須具備可用以呈報有關政府機構所需的資料,(適用于呈報及申請有關建筑許可證、規劃、消防局準證、旅游局準證等等)招標、施工用途之有關文件。 (2)規范客房的詳圖。 (3)燈光與園藝布置詳圖。 (4)最終設備的布置圖與詳細規格。 (5)適用于市場地銷和廣告宣傳有關客房,各餐飲設備及公共場所的_____或模型照片。 管理公司將會檢討最終設計圖及詳細規格,并給予必要的建議,以便設計達到要求。 (b)室內設計與裝修 (ⅰ)管理公司將會給予酒店業主就室內設計和針對客房、走廊、公共場所、餐飲設施、宴會廳、會議廳功能上的布局提供意見,以及技術上的建議。 (ⅱ)酒店業主將會提供包括以下幾點的最終設計給管理公司。 (1)客房、家私和附屬裝置性質的客房布局圖。 (2)側面與天花板示意圖。 (3)燈光圖。 (4)將要采用所有材料的樣本和詳細規格,包括地毯的樣本,墻與天花的處理以及家私和附屬裝置的材料。 (5)特別設計家私、燈光配件及零件的詳細圖則。 (6)選定物件的相片。 (7)模范客房的圖紙與詳細規格。 (8)制服的美術設計、美術稿。 管理公司將會檢討最終設計,并給予必要的建議,以便設計達到要求。 (c)酒店后勤的供給、營業設備、營業所需的供應,管理公司將會: (ⅰ)預備一份完整的貨單,包括營業設備以及后勤的供給(這份貨單應包含物品、數量、詳細規格等等),若酒店業主另有要求,也必須提供一家或多家供應商的地址。 (ⅱ)籌備初步財政預算,以便采購初期所有的營業設備,后勤和營業所需的供應。 (ⅲ)為以上(i)項所列的物品,做好最終財政預算。 (ⅳ)因通貨膨脹因素,財政預算應經常地加以檢討與調查。 4.3?報酬 (b)津貼、報銷費用:在酒店業主的要求下,管理公司將委派專家,針對項目的某一階段來提供專門的意見,指導或其他方面的服務,酒店業主應承擔這些專家的津貼及所引起的費用,包括了來回機票、住宿酒店費、交通費等等。 4.4?付款方式 (a)酒店業主對4.3(a)項費用的支出,應與提供服務者另行協商。 (b)津貼、報銷費用,每個月管理公司會提出清單給酒店業主,酒店業主須于30日之內付清。 第5條?管理公司的責任 5.1?管理公司的服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代表酒店業主執行所有在酒店管理及市場推廣范圍內之一切任務,管理公司只許用酒店作為以管理公司集團酒店時下_____能管理為標準的酒店經營,管理公司除與國際經營行業正常有關或因標準改變而產生的輔助及附加活動外將不能在酒店內從事其它活動。 5.2?商號、_____、服務稱號及服務標志酒店根據中國法律程序注冊使用名為“_________酒店”。 在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許可酒店業主在酒店公共宣傳以及有關酒店經營有關之使用___商號、服務稱號、服務標志及_____。所有“酒店”經營的一般用具應注明___之服務標志以便確認酒店為管理公司集團成員之一。合同期滿或解約后,酒店將繼續使用___商號,至于服務稱號,服務標志及_____則在解約時另行協商。 5.3?廣告 5.3.1?集團廣告,推廣及公共關系 管理公司將會由合同批準之日起準備酒店之所有公開宣傳、廣告、公共關系及努力促銷本酒店業務節目和運動。 5.3.2?酒店間之相互廣告及宣傳 管理公司集團之酒店將會向它們之顧客推薦酒店業主之酒店,同樣酒店亦應向其顧客推薦集團之其他酒店。 5.3.3?集團廣告和業務推進之分攤 酒店應共同負擔管理公司集團為屬下酒店之共同利益而推行如本段敘述之廣 告及業務推進活動,其應承擔款項相等于酒店每月總收入百分之一。管理公司將按月收取該款項,該款項將于計算營業毛利時當作營業支出處理(由管理公司自行完稅)管理公司應提供給與酒店業主所有已進行廣告及業務推進活動的證明資料。 5.4?在酒店層面的協助 管理公司將會輔助酒店之業務推廣工作,以令酒店達到履行集團之業務推廣政策,酒店層面的營業推廣,應在酒店所在地的市場和其它管理公司認為適當市場進行。 管理公司將定出每年之營業推廣計劃,并將其呈與酒店業主審查,此外,管理公司還將提供一切必要的輔助及指引,特別有關以下: ……確定酒店營業政策。 ……決定每年及長遠之有關住客率、收入、顧客對象等等之目標。 ……定出及發布所有酒店價目(客房、餐廳、酒吧、會議設施等等)。 ……確定特別的營業條件。 ……定出賒銷信用方針。 ……設立對各方不同顧客之營業方式及程序。 ……分析經營業績和常設控制系統。 管理公司將在酒店層面進行適當廣告及業務推廣事務,包括: ……確定酒店廣告及業務推廣政策。 ……按管理公司之標準樣本,準備廣告文件及小冊。 ……派發這些文件給集團酒店,管理公司各營業代理辦事處。 當酒店進行專門地區業務推廣活動時,管理公司將會為其安排負責該專門地區之營業辦事處加以協助。 酒店將會被納入于管理公司所參加之商業陳列及展覽會,所有參加直接費用由酒店自行承擔,管理公司須事前作出預算,經酒店業主同意時方執行該項計劃。 5.5?管理 5.5.1?日常業務管理 管理公司要接受董事會的常設機構--監審委的監督。監督原則只是對涉及酒店的依法經營,和大的經濟開支(指人民幣十萬元以上,含十萬元);酒店的副總經理、副財務總監、副人事主任及正保安經理的招聘和解聘等,要事先征得監審委的同意,監審委的具體條例參看附件二。 管理公司將會代表酒店業主執行所有適當及必要之管理服務,包括: (a)一般酒店組織。 (b)人事管理,依照中國有關法律,管理公司作為業主的代理人將有挑選、雇請、訓練、指派、調動或解雇所有雇員的決定權。在沒有酒店業主同意下,管理公司招雇之外籍(包括亞籍、_____同胞)雇員在開業后第一個五年內任何時間不可多于__人,按通常經營方式,管理公司長期培訓員工,逐步減少外籍員工。 酒店業主將在酒店外供給該等外籍雇員適當住所,其費用由酒店營業支出。總經理將由管理公司委派,全權負責酒店的經營及管理,每月向董事會報告酒店經營管理情況。管理公司在酒店進行輔助之專家亦有同樣待遇。 (c)制定薪酬和酒店雇員所有其它福利,管理公司將有權代表酒店業主派發服務費予雇員和支出經常性的額外津貼。 (e)制定商業用途地方及店位,以確保有關商店不會影響酒店的名譽水準及正常營業。 (f)定出采購之政策包括以下:商品、供應品、和物資的選擇,建立及維持酒店正常經營操作需求之所有存貨,選擇供應商,為確保最優惠條件下談判供應合約。 (g)定出對供應商和酒店顧客賒帳之政策及與信用機構,特別發信用卡之機構協商,作出安排。 (h)有關酒店經營中,管理公司若認為需要或合適,經業主批準后,可以酒店業主的名義采取任何法律訴訟及其它法律行動。 (i)監督并控制住客、租客、特許權持有人及其雇員的活動,包括對住客及租客因其不付費用或以其它正確理由而采取之債項追討行動,或因同樣正確原因終止特許權持有人、_____持有者的權利。 (k)商討及簽署有關酒店正常營業所需的合約及預備有關之法律文件。 (l)財政及會計管理,見以下條款。 5.5.2?會計 5.5.3?常年計劃 (a)開業日后六十天內和最少在下一財政年度開始前三十日內,管理公司將要提呈酒店業主一份下一年度常年計劃,該常年計劃將包括開房率及損益預算表,酒店業務推廣政策及提供以下項目之預算。 ……修葺及保養。 ……下一年度酒店之翻新、改建、重建、更換、增添及更新的費用。 ……酒店各部門所有雇員,包括全部行政雇員之薪酬、工資、酬勞及額外津貼之支出。 酒店業主收到常年計劃后應與管理公司商討及提出意見,以達到雙方一致贊同;若酒店業主在收到常年計劃后三十天內,沒有向管理公司送交一份對該計劃的具體書面反對意見,該計劃應被視為已獲業主批準。 (b)管理公司在每財政年度執行此合約所訂明之責任時,必須努力按照常年計劃行事。除遇到意外或特別情況,例如法律更改或管理公司不可控制的情形外,不能過于偏離該年常年之計劃,招致任何與常年計劃有關之巨大額外支出或擅自未有酒店業主批準時,更改酒店經營方式,但酒店業主也不能無理拖延批準。管理公司對常年計劃不作任何擔保、保證及聲明,所有計劃內推算只可作為合理預測。 5.5.4?會計報告 年度內,管理公司將于每月后之十二天內呈交與酒店業主一份由酒店總經理或總會計主任簽發之損益報表,明列上月“酒店”營業之成績,和一份酒店之資產負債表。 每年三月底之前,管理公司將呈交酒店業主酒店上個財政年度到十二月三十 一日止由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過之資產負債表及損益報表,若酒店業主在收到資產負債表及損益報表后三十天內沒有以書面提出反對,該等會計報告將視為已被批準。 5.5.5?集團服務及利益 第6條?酒店業主責任 6.1?增設及更換家私、裝置及設備之儲備金(簡稱重置儲備金)。需要增添和更換之家私、裝置和設備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布的關于外商投資企業固定資產標準內屬于固定資產周圍由酒店業主負責,不屬于固定資產范圍的物料用品和低值易耗品購置,列入營業支出,不屬重置儲備金開支范圍。管理公司應每月將此筆用于增添和更換家私、裝置和設備之款項貸記入一個儲備金賬戶,并存入明確定于第8.1條之特別銀行戶口。 重置儲備金應以每年計算如下: --最初之五個財政年度為一個每年相等于百分之貳,以酒店之總收入額計算之數目,跟隨之五個財政年度為每年百分之叁,而以后,每年為百分之四。 每一個財政年度管理公司應提呈酒店業主一份該儲備金之開支預算表,作為常年計劃之一部分,所有添置之家私,裝置和設備應作為酒店業主之財產。 經酒店業主同意,管理公司出售對酒店營業操作無用之家私、裝置和設備,所有由此賣得之款項應存入特別的銀行戶口,貸記算入儲備金賬戶。 6.2?建筑結構修葺--修改及擴充 本合同期限內,酒店業主應實施或應已實施任何因要保持酒店的國際水準,或滿足任何有效法律或規定而需要之工作,酒店業主將承擔該等工作所產生之費用。管理公司應每年呈交酒店業主一份認為需要之工作清單給酒店業主考慮和批準。 酒店業主應在合理時間內實施該工作;如其認為該工作不需要或多余,應在合理時間內通知管理公司。在此情形下,雙方應磋商使達到一個雙方同意進行之行動,所有這些工作之進行,都應盡量不影響酒店之營業。該工作計劃和實施時間表應呈交管理公司批準。 酒店業主并應實施及支付任何一旦發生于酒店的損害或部分損壞所需之結構修葺,依此酒店于修葺完成后應享有在未損害或損壞前之標準。該等修葺計劃和實施時間表應提交管理公司批準。如酒店在一次事故中全部或部分損壞,而此險已包含在_____條款記明于第7條上,那么,如于事件發生后九十天酒店業主仍未對該發生之事實施所需要建或結構修葺,管理公司有權自行實施該項工作,并直接向_____公司收回所需款項。 如酒店業主未執行任何因法律或規定該等要實施之工作,管理公司應有權,取代引用第10.3條之規定,代酒店業主實施該項工作,但需于三十天前用掛號郵件通知酒店業主,任何因該事項而付出之款項,指定由應付予酒店業主的賬戶扣除。 再者,在合同期限內,如酒店業主承擔任何酒店之增建或改建,所有該等增建或改建應視為包括在酒店內,和應在此合同有關條款內由管理公司經營和管理。 6.3?酒店業主的稅務 于本合同期內,酒店業主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及有關規定納稅,并要在繳交期限過期前支付所有應由酒店業主承擔之所有直接稅項和關稅。其中包括酒店資本和房地產稅項,酒店業主所得稅,固定資產稅和利得稅,酒店土地使用費,但因酒店經營產生之應付稅項和關稅,將由酒店支付和作為營業支出處理。 酒店業主于收到所有稅項和關稅之通知、評估和報算表,以及所有收據后之三十天內將副本提交予管理公司。 如酒店業主在指定期內未付其應負責繳付之稅項時,管理公司將有權在給予酒店業主三十天通知后由酒店以酒店業主之名義支付該款項,該等由酒店支付之款項應從應付予酒店業主之賬戶扣除。 第7條?_____ 7.1?投保項目 在本合同的期限內,管理公司應以業主的名義,向_____公司持續投保如下的_____,并在投保單上注明酒店業主為投保人,管理公司為附加受保人。 (a)財產_____……即按會計師驗資報告財產金額100%投保(已包括基本險和_____險,玻璃破碎和財產升值險)。 (b)機器損壞險……即按會計師驗資報告機械部分金額100%投保(包括電腦_____)。 (c)公眾責任險……按國際法律_____投保。 (d)財產險項目的利潤損失_____投保。 (e)機器損壞險項目的利潤損失險。 (f)勞工_____……即雇主對其雇員有關之責任_____。 (g)現金_____,包括在酒店內及運送中的現金_____。 (h)汽車_____(包括車身險和第三者_____)。 (i)其他按國際酒店行業慣例應投之應保項目。 以上項目_____,應在中國人民_____公司或中國政府批準的_____公司投保,其_____費用列入營業支出。 7.2?在開業前十五天,管理公司應辦理好以上_____項目手續,并向酒店業主提交有關資料。 7.3?在以上_____范圍內,業主與管理公司彼此同意一切賠償應向_____公司追討,所得_____賠款用于補償事故損失,如_____公司賠償的_____賠款不足以支付所產生之損失款項,而該損失并非由于管理公司的故意行為不當而引起的話,則業主同意賠償_____賠款不足以支付的款項。 第8條?財政項目 8.1?銀行賬戶 管理公司須在酒店業主需要時,即時提供酒店業主依照本合同規定所持的銀行戶口及帳中的情況,在本合同期滿或終止時,凡是有關酒店業主的一切款項,扣除管理公司按本合同規定應得的款項,都須轉移給酒店業主。 管理公司將代酒店業主在雙方協商選定之銀行開設主要賬戶。 “特別賬戶”以存入及提取所有按照第6.1條用于更換及增添家私“經營再無用之家私,裝置和設置所收得之款項。 8.2?管理公司應收之基本管理費 由部分開業日起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將在每個月的第15天,從“營業賬戶”中收取一個相等于上個月度酒店總收入百分之二點五的基本管理費(按稅法規定,由管理公司自行完稅)。而該管理費將在營業毛利計算中作營業支出處理。 8.3?獎勵性管理費 由開業日開始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除按照第8.2條所訂定之基本管理費外,管理公司每月可按以下方法(方式)計提獎勵性管理費。 (a)各會計年度平均開房率在40%(含40%)至65%以下時(不包含65%)按營業毛利總額計提4%。 (b)各會計年度平均開房率在65%(含65%)至75%以下時(不包含75%)按營業毛利總額計提5%。 (c)各會計年度平均開房率在75%(含75%)以上的,按按營業毛利總額計提6%。 8.4?付款予酒店業主 限于以下制定之條款,管理公司將于本合同有效期內每月付于酒店業主,在其總事務處或由酒店業主隨時另行指定之地點,扣除據第8.2條和在第8.3條規定之管理公司基本管理費及獎勵性管理費及所有據第3.3條注釋之必要流動資金后的營業毛利(g.o.p)。 該等每月付于酒店業主之款項將于每年酒店帳目由中國注冊會計師稽核后加以核對調整。 為計算管理公司每財政年度應得之獎勵性管理費,過去財政年度之虧蝕不能將營業毛利調整。 第9條?合同期限本合同之有效期將由依照第3.5條指定之開業起為期十五年,若管理公司在十五年內達到預期效果,經酒店業主同意后,可由管理公司繼續經營。 第10條?一般規定 10.1?酒店財產所有權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了進一步搞活經濟,優勢互補,本著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制定本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總則 1、乙方經營甲方_________至_________班線,每日_________班,始發站暫定_________發車時間_________暫定為上午_________時,下午_________時,確切發車時間由兩地始發站安排,甲方保留變更發車時間和變更站點的權力。 2、本協議期限_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協議期滿后,甲乙雙方合作愉快,無經濟糾紛,乙方可優先向甲方協商續營協議。如協議不成,甲方收回線路經營權、牌照及有關證件,車輛殘值歸乙方處置,甲方予以提供有關手續。 3、__________方投放客車的廠牌型號為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自編號為_________,額定座位數為_________座,發動機號為_________。購車資金合計_________元,付款方式:以_________方式全額一次性付清。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辦理業務的相關手續(進站證、通行證、線路牌)、站點安排,安全行車事故的協調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及票務結算、財務結算。 2、甲方負責乙方應向國家和有關管理部門交納各種費用的代收代繳工作。 3、甲方協助乙方辦理車輛年檢、春運檢驗和有關換證、年審工作,費用由乙方負擔。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委托經營中,乙方向甲方繳納押金伍萬元,用于意外事故及嚴重違章處罰之用,不足部分應在次月補交給甲方,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押金在合同期滿后,歸還乙方。 2、乙方在委托經營管理期內,應于每月上旬按實繳金額向甲方交納營業稅、養路費、陸管費、車船稅等國家代征代收費用如因國家政策調整,乙方應無條件服從。乙方在運營前交甲方管理費全年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整。(乙方在購車及有關手續辦理中,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正常按時運行的,不影響本協議的執行。) 3、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稅務政策,如實申報營收情況。營運中發生的一切業務費包括納稅、養路費、保險費等由乙方承擔。_________方面費用由甲方代收代付,每月每輛車暫扣繳營業稅__________元,代辦服務費_________元,不足部分及時補交。如有違反,一切責任,包括停止營運和取消營運資格由乙方自行負責。 4、乙方在營運中,應嚴格遵守客運規定和交通法規。由于乙方違法、違規等原因而出現被管理部門取消經營或注銷線路等后果,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損失_________萬元整。發生行車事故要按照交通法規規定,迅速向交通事故處理部門報案并和甲方聯系,及時采取積極的補救措施。事故費用險保險公司理賠外,差額及其它部分由乙方承擔,停班期間的管理費、代征代收費用由乙方承擔。 5、委托經營期間內乙方每月30日前將結帳票款單交給甲方。甲方在次月20日-25日結算票款,如逾期結算票款,結帳單將作廢。 6、在營運期內,車輛必須按甲方指定的修理廠進行車輛的例行保養,維護甲方的聲譽。要服從甲方對車輛的二級保養、年檢、春運等檢查安排。如脫期,其后果由乙方負責,費用由乙方承擔。 7、乙方在營運中,嚴禁攜帶危險品、禁運品;車未停妥,嚴禁上下客;對旅客要熱情服務,合理收費。如發生騙客、甩客、途中賣客行為或帶有黑惡勢力欺行霸市造成惡劣影響的,經查證屬實,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制裁,情節嚴重的直至解除合同。 8、委托經營期間內,根據行業規范標準和要求,乙方必須做到“著裝統一,標志明顯,語言規范,熱情服務,安全營運”。如乙方因服務質量或其他問題造成新聞媒介公開批評及管理部門通報、處罰、記分,乙方將全部承擔經濟上的責任,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情節嚴重影響甲方聲譽,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9、乙方在受委托經營期內,具有分享盈利和承擔虧損的責任。如經營不當或客運市場原因,確實無法經營,車輛可尋找過戶單位,由甲方協助辦理有關過戶手續,并支付甲方違約___________萬元,將所有線路經營證件交還甲方。合同期滿,乙方將車輛通過中介部門(舊車交易市場)轉向第三方,原車牌更新權利歸甲方所有。如私自轉讓,所發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轉讓前后的一切經濟問題和經濟糾紛均與甲方無涉。 10、甲方在營運中,發生營運車輛由于脫班、缺班造成乘客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協助做好善后工作,因此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11、經營期內營運車輛保險由甲方代辦。為切實保護好乘客安全,意外傷害得到有效賠償,第三者責任險甲方強制投保_________萬元。車上責任險及其他險種按規定投保。乙方車輛如需更換發動機及車架,應按規定事先到甲方車管部門辦理有關手續,否則,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并作罰款處理。 12、乙方聘用駕駛員委托甲方辦理有關手續,乙方應提供真實合法材料,甲方協助辦理。乙方不得聘用不合格或持偽造證件的人員,如發現類似情況,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13、乙方聘用駕駛員的一切福利待遇、發生交通事故及其他意外情況,造成駕駛員傷亡致殘且因此而引發的一切經濟、民事糾紛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14、經營期內,甲方根據“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對乙方安全生產負有監督、教育、管理的責任。乙方必須與甲方簽定《委托經營安全行車責任協議書》。乙方作為安全生產簽約責任人,必須服從并協助甲方做好安全生產的監督、教育、管理工作,按時按規定組織聘用人員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行車、規范服務、業務學習等活動。無故不參加的,按甲方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四、附則: 1、委托經營期內,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該班線無法營運或國家政策及有關部門對所經營的客運班線作統一規劃調整時(以有關部門文件為準),合同期限自動終止,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2、甲、乙雙方以本協議為依據。未盡事宜,雙方可再共同協商,并以書面形式另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文本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和交通部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如下合同: 一、乙方將自有船舶委托甲方經營管理 船名:_____________________曾用名:________________ 船舶種類:_________________建造日期:______________ 總長:_____________________型深:__________________型寬: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噸:_____________________凈噸:__________________載重噸:___________________ 主機功率:_________________ 二、船舶委托經營管理期限,自該船取得合法營運資格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甲方責任 1.負責取得船舶合法的營運資格; 2.負責船舶的經營和安全管理并承擔船舶的安全管理責任。按規定建立并指導、檢查、督促落實該船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負責對船員的崗位安全培訓,保持船岸的通訊暢通; 3.負責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船員,辦理聘用合同。對乙方推薦符合要求的船員優先配備; 4.負責按規定及時交納各項稅費; 5.負責辦理船舶保險、船員人身保險、油污染險、船舶承運險,并爭取保費優惠; 6.負責海商、海損事故處理; 7.負責建立船舶各類管理臺賬、聯系制度,及時向乙方通報情況; 8.其他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責任 1.如實向甲方提供船舶有關資料和證明,保證船舶來源的合法性; 2.配合、協助甲方對船舶的經營和安全管理; 3.向甲方推薦船員,并負責對船員管理進行監督; 4.按本合同約定的額度和支付方式按時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費和有關費用,并承擔未經甲方同意,拖延或少支付經營管理費和有關費用造成的違約責任; 5.負責承擔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風險責任和經濟損失; 6.其他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雙方關于經營管理費、保險費用和有關費用額度、支付方式的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雙方關于風險責任和責任賠償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雙方關于經營費用和利潤分配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雙方關于違約責任和違約金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經雙方確認簽字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并分別報備當地航管部門、船舶國籍登記機關。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要求當地航管部門協調,也可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號: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全權經營甲方投資的位于___________省的___________酒吧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1.___________酒吧由乙方一人投資興辦。 2.乙方全權委托甲方經營管理上述酒吧。 3.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甲方報酬: (1)每月固定工資___________元; (2)若月營業額達___________元(包括___________元),按月營業額___________%計提獎金; 若月營業額達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按超___________元部分按___________%計提獎金; 若月營業額達___________元以上,則超___________元部分按___________%計提獎金。 (3)乙方領取報酬時間為下___________個月的___________日。 4.甲方應按月將經營情況書面告之乙方。 5.甲方應合法經營;并承擔因違法經營而給乙方及酒吧造成的一切損失。 6.甲方與____________就酒吧事宜所簽協議系乙方授權甲方代理簽署。 7.為方便酒吧經營,乙方出資以按揭方式以甲方名義購買汽車一輛,車輛實際所有權人為乙方。 8.在經營期內,涉及酒吧的一切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若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賠償。 9.經營期滿后,酒吧若經營虧損,則甲方應承擔___________%部分虧損額,乙方承擔___________%部分。 10.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11.經營期內,因甲方原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導致酒吧無法經營,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12.乙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在經營期內以轉讓、出購等方式處置酒吧。 13.本協議期滿后,雙方另訂協議明確是否續簽。 14.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委托經營管理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委托管理內容及委托期限 1、甲方將自己所有的建筑面積共計平方米、位于區層號之(商鋪/寫字樓)全權委托乙方對外出租及管理。 2、甲方委托乙方與承租方簽署《物業租賃合同》及《商鋪經營管理協議書》,代收租金。 3、委托期限為年,即自年___月日至年__月__日止。 二、租金 1、投資者委托經營回報為該鋪位的租賃收入。 2、投資回報(只能選擇一種,打√) ①、甲方同意給予乙方個月免租期的優惠,購買(商鋪/寫字樓) 前三年租賃收入,乙方須按人民幣元/平方米,共計元一次性返還給甲方(可在甲方交購房首期款內抵扣),從年月日至年月日終止;三年后,乙方可以按照商城整體的招商政策、價格對外招商;在該商鋪沒有出租出去期間,乙方無須支付甲方租金。 ②、甲方同意給予乙方個月免租期的優惠,購買(商鋪/寫字樓)前三年租賃收入,不管該商鋪有無出租,乙方須每月按人民幣_____元/平方米,每月租金人民幣元整按月返還甲方,從年月日至年月日終止;三年后,乙方可以按照商城整體的招商政策、價格對外招商;在該商鋪沒有出租出去期間,乙方無須支付甲方租金。 ③、乙方按照商城整體的招商政策、價格對外招商;在該商鋪沒有出租出去期間,乙方無須支付甲方租金。 3、自簽訂本協議之日起,乙方每月二十日之前(節假日順延)將上月的該商鋪位的租賃收入存入甲方指定帳號(一次性返租的除外)。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委托經營管理期間,甲方有權將該商鋪轉賣、贈予或繼承、但受讓方必須接受并繼續履行本協議書約定的條款內容。 2、委托經營管理期間,甲方有義務參與商城的推廣與宣傳,并配合乙方共同樹立及維護該商鋪的良好公眾形象,不得做有損乙方聲譽的事情,不得違反乙方的管理規定。 3、甲方向乙方出具委托書,供乙方開展有關代租代收工作。 租金稅費由甲方負擔,乙方收取租金后,應開具租賃發票給甲方(抬頭由甲方指定)或由乙方代扣代繳相關稅費。 4、甲方每月按當月租金總額的%提成給乙方作為代收租金手續費。 (給付乙方費用的約定) 5、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商鋪/寫字樓),若乙方已出租給另一方,由乙方自行按商城管理費標準收取;若未出租出去,由甲方按商城管理費標準每月15日前支付給乙方。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義務要求該商鋪承租方進行合法經營。 2、乙方有義務經營管理好該產權商鋪。 3、在委托經營管理期間,乙方將該商鋪經營用途改做其它經營用途的,在不損害甲方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及國家利益的情況下,甲方應予準許。 改變該商鋪用途的報批手續由乙方按照法律、法規統一管理的規定負責辦理。 五、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時將所收取的商鋪租金交付甲方,如延期交付,每延期一天,則按延期交付款項總額的千分之三支付滯納金給甲方。 2、在委托經營管理期間,甲方不得擅自提出解除或終止合同,否則按乙方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并賠償乙方一切經濟損失。 3、若該商鋪未出租期間,甲方沒有按時支付管理費給乙方,每延期一天,則按延期交付款項總額的千分之三支付滯納金給乙方。 六、其他 1、甲方如將商鋪抵押或轉讓,應書面通知乙方,并保證該商鋪的抵押權人或受讓人充分了解本協議下的權利與義務,同時須抵押權人或受權人書面同意繼承甲方在本協議下的權利義務,否則該抵押或轉讓行為無效,乙方有權向法院申請撤銷。 2、在該商鋪經營期間,乙方有權根據市場的變化,改變該商鋪的裝修風格,以更好地適應市場經營。 3、如遇到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或不可抗力的事故災難時,可根據實際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對本協議在受影響期間的回報做出相應調整。 4、本協議一式叁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 自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人:代表人: 住所:地址: 電話:電話: 簽訂時間:年月日 簽訂地點: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 名稱(姓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為位于舜華路20_號的舜泰廣場8#樓(以下稱本物業)提供物業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二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舜泰廣場8號樓 物業類型:辦公寫字樓 坐落位置:濟南市高新開發區舜華路20號 甲方擁有本物業____層____房間,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 第二章物業委托服務事宜 第三條本物業范圍內所有的公共地上、地下建筑物,附屬配套設施,其中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結構、玻璃幕墻、樓梯間、電梯井、設備管道井、走廊通道、門廳等該物業共用部分的清潔、維護、保養和管理。 第四條公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供配電系統、供暖系統、給排水系統、中央空調系統、公共照明、安全秩序管理系統、消防系統、樓內消防設備、電梯、地下層的排風系統等。 第五條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地漏、化糞池、各類地下管線及管井、泵房、地上下停車場等。 第六條安全秩序與消防管理,其中包括:維持該物業區域內公共秩序(巡邏、門崗執勤、裝修管理、訪客登記),項目區域內的警衛以及對各種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理;火災的預防和發生火災的救護和處理;保安監控和消防監控;并協助公安機關處理刑事案件。 第七條道路交通與停車場管理,其中包括:負責物業道路交通管理,停車及車輛疏導服務等。 第八條日常保潔與定期清潔,其中包括:該物業公共區域內的清潔衛生;每日辦公垃圾的收集、分揀和清運,化糞池定期清掏服務等;物業室外通道的地面道路清潔。 第九條本物業綠化,其中包括為本物業的花木及綠地提供日常養護服務。 第十條管理本物業及本物業相關的工程竣工圖紙、物業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檔案與竣工驗收數據。 第十一條代收代繳服務,負責向物業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代收代繳水電費等。 第十二條建立、健全物業維修、更新、改造費用的賬務,并接受甲方的監督; 第十三條對于甲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及設施的維修、養護以及其他服務要求,在甲方提出委托時,乙方在其能力及服務范圍內,接受委托并另行收取合理報酬。 第十四條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的規定,乙方應當予以勸阻、制止,并報告有關部門。 第三章服務期限 第十五條本物業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_年12月31日止。 本合同終止之日起15日內,乙方須按照有關物業管理的規定向本物業服務區域的三分之二以業主確定的代表或者其新聘選的物業管理公司交還有關物業管理檔案資料、物業服務用房及代管的專項維修基金等。 第四章物業服務質量標準 第十六條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應達到《山東省物業管理服務質量規范》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五章物業服務等費用 第十七條物業服務費用 1、物業服務費由甲方在本物業擁有的建筑面積計算,每月每平方米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甲方將其房產用于餐飲、超市、銀行等商業用途,物業服物收費標準為按照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3.80元。 2、車庫或車位費用:執行《濟南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中濟南市物業管理轄區內交通工具看管收費標準的相關規定。 3、物業服務費、看管費每半年交納一次,在每半年首月5日前交納,甲方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車輛看管費的,每逾期一日,按欠交物業服務費、車輛看管費的萬分之四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車位租賃費每半年初月5日前交納一次,逾期不繳納的,乙方不再提供車位。 4、水費按照5.4元/立方,電費按照0.9元/度收取,如遇政策性調整水、電價,則執行調整后的價格。對于乙方代收代繳的水、電等費用,甲方應當于次月5日前繳納,逾期按照拖欠應繳納費用的日千分之三標準支付滯納金,該滯納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需要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將物業出租給他人使用,并于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及設施設備運行費用的,從其約定,甲方負連帶交納責任。 6、業主應于開發商通知交房之日起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第十八條乙方受甲方的委托對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費用,乙方另行收取合理報酬。 第六章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九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遵守本物業的《管理規約》或者《臨時管理規約》等物業管理制度,監督乙方的物業服務行為; 2、甲方應依據本協議向乙方支付物業服務費及其他費用; 3、甲方將位于本物業的房產出租、出借的,應當書面告知乙方,甲方對基于其房產所應繳納的物業服務費、水電費、采暖費等全部費用承擔連帶責任。 4、甲方有權利和本物業的其他業主共同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物業管理方案、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財務預算及決算,但上述制度、方案、計劃、預決算應根據《臨時管理規約》的程序確定,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管理服務方案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甲方于本合同簽訂后辦理產權登記時,按購房價款的3%繳納專項維修基金,專項維修基金由乙方代為保管。 6、甲方不得利用本物業外墻及本物業的其他任何公用區域為載體發布廣告等任何圖文信息。 第二十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擬定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3、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為,進行勸阻、制止,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4、依據本合同向甲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臨時管理規約、管理規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交納相關費用或者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可采取公示、停止服務等正當的、合法的催繳、催改措施,但不能影響正常交費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5、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經本物業三分之二以上(包括三分之二)的業主同意并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6、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7、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筑物、構筑物、設施、設備、綠化等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按臨時管理規約規定的程序通過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8、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并負責監督; 9、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10、乙方享有本物業的樓頂廣告設置權,樓頂廣告位的出租收益的歸屬乙方;乙方在物業服務期間,考慮提升本物業整體形象、營造商務氛圍的需要,可以在本物業的通道、樓梯、電梯、大堂等公用區域設置廣告,所得收益歸乙方所有,但所設置廣告不得影響業主對上述區域的合理使用,不得影響上述區域的美觀。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業主委員會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一條本區域物業公用部位由甲方委托乙方經營管理,收益歸屬乙方,以彌補乙方可能發生的管理虧損。 第二十二條如果政府部門需要對本小區建筑實施亮燈工程,如政府部門不承擔的,所發生的費用由業主共同承擔,按照業主的建筑面積進行分攤。 第二十三條甲方與本物業建設單位基于委托建設合同所產生的任何遺留問題,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由甲方與建設單位協調解決,與乙方無關。 第二十四條甲方在裝飾裝修房屋前,同意與乙方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管理協議》,就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裝修施工人員的管理、裝修管理服務費用、國家裝飾裝修規定等事項進行約定,乙方應事先告知甲方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第八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達到預定的服務質量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達到合同約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順延支付相應物業服務費時間,直至乙方完成整改;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六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還;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二十七條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3、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5、除上述條款外,其他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 第九章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不得無故解除本合同,但本物業三分之二以上(包括三分之二)業主表決同意解除本合同并書面通知乙方時,本合同解除。 第十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條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甲方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一條因房屋建筑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及有關材料設備供應商承擔責任并作善后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鑒定為準。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三條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雙方為: 1.________(以下簡稱“酒店業主”),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法定企業,法定地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市________路____號。 2.________(以下簡稱“管理公司”),是根據法律注冊及存在的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 雙方同意訂立合同如下: 第1條 定義 經雙方接受后,下列之各措辭,用于本合同以及所有有關之附加或更改文件時,有以下之定義。 1.1 酒店--應解釋為建筑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筑物包括家私、裝置設置及營業設備,其細則詳列在后,酒店又應解釋為依據本合同而產生之營業運作。 1.2 工程地址--應解釋為大約有______平方米之工地,位于______市________路____號及________部分房屋,如附表(一)之地圖所示,在其上將會建成“酒店以及所有主動或被動之附屬建筑物”。 1.3 建筑物--應解釋為所有在性質上或指定上視為地產物業的樓房及設施,以及包括所有為該等樓房及設施所設之設備,例如:熱力系統、空調系統,所有水管類裝置和電器設備,戶外及戶內之標志,升降機等等。 1.4 家私,裝置和設備或簡稱F.F.E--應解釋為所有家私、裝置、辦公室設備、裝飾(無論固定或可移動、包括地毯和墻身裝修),廚房、酒吧、洗燙設備、電話設備、浴室水設備、物料運送設備,貨物車和所有其它酒店業設備和物資(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單位價值超過人民幣八百元的企業固定資產)。 1.5 營業設備或簡稱O.E--應解釋為一般用于酒店營業運作之小件,例如:銀器、被單、臺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廚房用具和制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內,單件價值人民幣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購置,具體劃分標準按酒店統一會計制度及中外合資會計法規定處理。 1.6 統一制度--應解釋為管理公司集團所采用之最新一期由美國酒店和酒店業公會所出版之“酒店統一會計制度”。此統一制度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和其他規定。 1.7 會計年度--應解釋為由一月一日開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個月期間,第一會計年度應由開業第一天開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8 獨立公共會計師--應解釋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在中國注冊的中國注冊會計師。 1.9 總收入--應解釋為營業收入減去工商統一稅后之營業收入。任何直接或間接發生于“酒店”經營之全部收入,包括所有房間總銷售、寫字樓公寓收入、食物或飲料銷售、洗衣、電話、電報和電傳的收入,服務費等其他酒店操作及其設備使用費及租賃費等等。也包括商場營業收入或商場出租收入及業主對外投資收入,固定資產收入,存款利息,各種賠償收入除7.1(D)或(E)條外,其他按7.3條處理和在顧客帳單上所加的任何小帳以及用人民幣代替外幣結算時,所產生的差額。 1.10 營業毛利或簡釋G.O.P--營業毛利應解釋為每一會計年度(或其一部分)之總收入額與酒店營業支出之差額。 1.11 營業支出--應依據統一制度,包括下列項目 (A)薪俸,費用和工資,以及其他常規的或時有的,為酒店營業員工派發之其它款項,包括總經理,以及任何員工福利和糧款費用,起居住所、交通、員工膳食、其它雜項福利,因上述薪俸之有關法令或法規而產生之應付款項或稅項。 (B)為酒店而消耗的食品和飲料成本,和一般情況下為收益而發生之成本。 (C)依據當地經驗,經董事會批準的實際發生的呆帳。 (D)因酒店營業有關雇用之獨立公共會計師以及用酒店之需要而聘請的法律顧問費用。 (E)第8.2條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費。 (F)第7.1條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費。 (G)所有因正常酒店管理所需之營業設備,購入和更換之開支,包括1.5所列開支條。 (H)所有廣告、業務推廣和公共關系開支。 (I)第5.3.3條所指定由管理公司集團提供之廣告和業務推廣支出內之酒店應承擔的份額。 (J)因酒店消耗而發生的熱力、水、電、煤氣、電話和任何其它公用設施費用支出。 (K)付于推銷代理及信用卡公司之傭金、費用及開支和預定費用。 (L)為維持酒店之良好操作狀況而產生之修葺、保養及更換費用,除第6.1條和第6.2條屬業主責任范圍的費用外,均列入營業支出。 (M)一般情況下由酒店或由管理公司在酒店所產生之營業費用。 (N)為酒店營業任何直接稅項、關稅、牌照費的繳付,但不包括第1.12條注明的費用。 1.12 獨立費用--下列項目應解釋為“獨立費用”,不應包括在“營業支出”之內。 (A)酒店裝飾、固定附屬裝置和設備的折舊。 (B)本酒店的資本和房地產稅項。 (C)本酒店土地使用費。 (D)開業前支出的攤銷。 (E)第6.1條重置儲備金的開支。 (F)由業主委任的審計師、律師和其他專業顧問費和任何特別費用。 (G)獎勵性管理費。 (H)本酒店業主所得稅,固定資產稅和利得稅。 1.13 開房率--應解釋為酒店實際出租了的客房數除以酒店可供出租的客房數(不包括從香港地區及外國聘請來的人員的宿舍)的百分比。 1.14 不可抗力--下述情況均構成不可抗力之事件。 (A)戰爭、侵略、反叛、革命、暴動及內戰。 (B)政府以統治者身份所作出的措施、政府條例和命令。 (C)地震或任何因自然力量發生而被影響及不可合理預測或抗拒的事故。 (D)勞工糾紛。 (E)其他非管理公司可合理控制的而嚴重地影響管理公司經營酒店的能力的事故。 第2條 酒店計劃、建筑及設備 2.1 工程地址財產所有權 將建酒店之工地圖列于本合同的附錄(一)。 2.2 酒店規模 酒店將擁有下列: ……套房間及有關配套設備,在中國政策許可范圍內,包括但不限于: ……中西餐廳 ……酒吧(廊) ……咖啡座 ……多用途禮堂 ……歌舞廳 ……運動/健康設備 ……商店 2.3 建筑進行程序 為進行酒店的建筑、布置、配備及裝飾,酒店業主將對自行聘請及保留所有 有關及需要的建筑師、承包商、室內設計師及其它專家和顧問的費用負責。酒店業主應于六十天內給與管理公司一份酒店設計、建筑及配備總時間計劃,而由管理公司提出意見。 2.4 酒店驗收 管理公司將協助酒店業主在酒店建筑設備安裝及完成時之接收程序,酒店業主答應在一段合理時間內執行所有必要措施彌補管理公司向其提出之合理建議。 第3條 酒店開業前事項 3.1 酒店開業前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務 在“酒店”開業之前,管理公司或管理公司集團受業主之委托,從事下列活動: ……設立開業前之預算案,呈交酒店業主批準后執行。 ……確立酒店之總體組織和計劃開業前之各項活動。 ……為酒店設立管理控制和會計制度。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適用法規,挑選和招募來自各階層之酒店員工,需要時,履行培訓計劃。 ……協助組織和成立酒店內之各不同部門。 ……承擔分析各項應保項目,和協商保險計劃,在中國保險公司投保。 ……采購開業所需的物品。 ……制訂并執行酒店之市場營銷策略。 ……承擔廣告和公共關系計劃(確定宣傳媒介,擬定宣傳材料,傳送文件予旅行社,以及介入管理公司集團的廣告和公開宣傳等)。 ……承擔業務推廣和訂房運作。 ……組織開業典禮。 酒店業主應以本身費用開支使管理公司有適合之辦公地方充分完成其在此段之責任。 管理公司應聯同酒店業主采取必要措施,獲得因酒店供應、管理和經營而需要之牌照和準許證。 3.2 酒店開業前之預算 (A)開業前預算表應如以下第3.5條之規定由管理公司于不遲于開業前六個月呈交酒店業主批準。 (B)預算應包含所有開業前活動之成本和支出。 (C)其應再包含: ……開業前酒店總經理、營業經理和按人員編制在開業前委派給酒店的所需人員的工資。 ……招募和培訓酒店委任員工成本包括有需要時在本集團內其它酒店之培訓費用。 ……開業前廣告和業務推廣之成本。 ……開幕典禮之成本。 ……一切關于所有需要之經營和行政成本,包括領取所有需要之執照和準許證成本、律師和顧問費用。 ……酒店部分開業時,部分經營所需之資金。 酒店業主應依據下列時間表存放包含本預表之資金于8.1條所述的銀行賬戶,和使管理公司得以運用。 酒店業主應依據下列時間表存放包含本預算表之資金于第8.1條所述的銀行賬戶,和使管理公司得以運用。 ……百分之伍拾(50%)開業前九個月。 ……百分之伍拾(50%)開業前六個月。 非管理公司可控制而發生:(a)開業延誤酒店業主應將根據因延遲而修訂之預算表所需增加之資金,存入上述提及之賬戶,使管理公司得以運用。 由開業日起壹百貳拾(120)天內,管理公司應送與酒店業主一份說明所有發生于開業前之開支和交回過渡之款項于酒店業主,該份記錄將以會計記錄為基礎,酒店業主或其代表人將有權在酒店辦事處視察及稽核全部帳簿。 如本合同于開業日前因酒店業主原因終止,酒店業主應賠償管理公司于開業前服務所招致的合理損失,(b)酒店業主應負責向管理公司賠償。 3.3 流動資金及開業所需的物品 酒店業主應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提供足夠之作業流動資金,使酒店保證得以無間斷和有效的運作。 特別提出的是,酒店業主同意在開業前六個月提供予管理公司足夠資金,以 采購足夠應付初步所需物品(食品、食料和其他消費品)酒店開業后不超過六十天,管理公司應呈交一份確實支出表予酒店業主。 3.4 部分開業時間 由雙方同意,酒店將有一段部分開業期,由酒店確實完成和獲得入伙紙后以供第一個付款客人入住享用酒店設施,至酒店開業日前立即終止,開業日明確列在第3.5條。 部分開業期間于經營期內的營業支出,應列入開業前預算內。 3.5 酒店開業日 開業日應經雙方同意后決定,并應在: (A)家私、裝置和設備已實質上裝配完畢以后。 (B)已取得酒店經營所需之執照和許可證以后。 (C)雙方認為該酒店已能在完整的營業基礎上提供豪華服務予客人以后。 酒店之開業將不會解除酒店業主遵守本合同條款的責任,特別是參照第2.4條有關更正酒店建筑及設備之任何缺點或不足。 酒店開業日,預計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4條 技術顧問服務 4.1 專業技術及經驗 管理公司應以其專門經驗以及專業技術提供現代化的酒店設計及部署工作,并適當地指導酒店業主及其代理人。 4.2 技術顧問概要 (A)酒店設備 (Ⅰ)管理公司將協助酒店業主選擇及訂立酒店里應有的各種設備,諸如客房的種類與數量,以及餐飲、宴會、會議廳的形式,酒店后勤等區域。 (Ⅱ)管理公司將預備一份設備計劃,推薦及詳細說明各設備的主要特征。 (Ⅲ)酒店業主將需提供包括以下幾點的最終設計圖及詳細規格給“管理公司”。 (1)最終施工圖及詳細規格,必須具備可用以呈報有關政府機構所需的資料,(適用于呈報及申請有關建筑許可證、規劃、消防局準證、旅游局準證等等)招標、施工用途之有關文件。 (2)規范客房的詳圖。 (3)燈光與園藝布置詳圖。 (4)最終設備的布置圖與詳細規格。 (5)適用于市場地銷和廣告宣傳有關客房,各餐飲設備及公共場所的圖片或模型照片。 管理公司將會檢討最終設計圖及詳細規格,并給予必要的建議,以便設計達到要求。 (B)室內設計與裝修 (Ⅰ)管理公司將會給予酒店業主就室內設計和針對客房、走廊、公共場所、餐飲設施、宴會廳、會議廳功能上的布局提供意見,以及技術上的建議。 (Ⅱ)酒店業主將會提供包括以下幾點的最終設計給管理公司。 (1)客房、家私和附屬裝置性質的客房布局圖。 (2)側面與天花板示意圖。 (3)燈光圖。 (4)將要采用所有材料的樣本和詳細規格,包括地毯的樣本,墻與天花的處理以及家私和附屬裝置的材料。 (5)特別設計家私、燈光配件及零件的詳細圖則。 (6)選定物件的相片。 (7)模范客房的圖紙與詳細規格。 (8)制服的美術設計、美術稿。 管理公司將會檢討最終設計,并給予必要的建議,以便設計達到要求。 (C)酒店后勤的供給、營業設備、營業所需的供應,管理公司將會: (Ⅰ)預備一份完整的貨單,包括營業設備以及后勤的供給(這份貨單應包含物品、數量、詳細規格等等),若酒店業主另有要求,也必須提供一家或多家供應商的地址。 (Ⅱ)籌備初步財政預算,以便采購初期所有的營業設備,后勤和營業所需的供應。 (Ⅲ)為以上(I)項所列的物品,做好最終財政預算。 (Ⅳ)因通貨膨脹因素,財政預算應經常地加以檢討與調查。 4.3 報酬 (A)上述技術顧問及酒店開業后的服務(參見第3.1條、4.1條及4.2條)所引起的經費,包括其人員的薪俸、旅差費、食宿、辦公費等,由酒店業主支付。 (B)津貼、報銷費用:在酒店業主的要求下,管理公司將委派專家,針對項目的某一階段來提供專門的意見,指導或其他方面的服務,酒店業主應承擔這些專家的津貼及所引起的費用,包括了來回機票、住宿酒店費、交通費等等。 4.4 付款方式 (A)酒店業主對4.3(A)項費用的支出,應與提供服務者另行協商。 (B)津貼、報銷費用,每個月管理公司會提出清單給酒店業主,酒店業主須于30日之內付清。 第5條 管理公司的責任 5.1 管理公司的服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代表酒店業主執行所有在酒店管理及市場推廣范圍內之一切任務,管理公司只許用酒店作為以管理公司集團酒店時下高效能管理為標準的酒店經營,管理公司除與國際經營行業正常有關或因標準改變而產生的輔助及附加活動外將不能在酒店內從事其它活動。 5.2 商號、商標、服務稱號及服務標志酒店根據中國法律程序注冊使用名為“________酒店”。 在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許可酒店業主在酒店公共宣傳以及有關酒店經營有關之使用________商號、服務稱號、服務標志及商標。所有“酒店”經營的一般用具應注明________之服務標志以便確認酒店為管理公司集團成員之一。合同期滿或解約后,酒店將繼續使用________商號,至于服務稱號,服務標志及商標則在解約時另行協商。 5.3 廣告 5.3.1 集團廣告,推廣及公共關系 管理公司將會由合同批準之日起準備酒店之所有公開宣傳、廣告、公共關系及努力促銷本酒店業務節目和運動。 5.3.2 酒店間之相互廣告及宣傳 管理公司集團之酒店將會向它們之顧客推薦酒店業主之酒店,同樣酒店亦應向其顧客推薦集團之其他酒店。 5.3.3 集團廣告和業務推進之分攤 酒店應共同負擔管理公司集團為屬下酒店之共同利益而推行如本段敘述之廣 告及業務推進活動,其應承擔款項相等于酒店每月總收入百分之一。管理公司將按月收取該款項,該款項將于計算營業毛利時當作營業支出處理(由管理公司自行完稅)管理公司應提供給與酒店業主所有已進行廣告及業務推進活動的證明資料。 5.4 在酒店層面的協助 管理公司將會輔助酒店之業務推廣工作,以令酒店達到履行集團之業務推廣政策,酒店層面的營業推廣,應在酒店所在地的市場和其它管理公司認為適當市場進行。 管理公司將定出每年之營業推廣計劃,并將其呈與酒店業主審查,此外,管理公司還將提供一切必要的輔助及指引,特別有關以下: ……確定酒店營業政策。 ……決定每年及長遠之有關住客率、收入、顧客對象等等之目標。 ……定出及發布所有酒店價目(客房、餐廳、酒吧、會議設施等等)。 ……確定特別的營業條件。 ……定出賒銷信用方針。 ……設立對各方不同顧客之營業方式及程序。 ……分析經營業績和常設控制系統。 管理公司將在酒店層面進行適當廣告及業務推廣事務,包括: ……確定酒店廣告及業務推廣政策。 ……按管理公司之標準樣本,準備廣告文件及小冊。 ……派發這些文件給集團酒店,管理公司各營業代理辦事處。 當酒店進行專門地區業務推廣活動時,管理公司將會為其安排負責該專門地區之營業辦事處加以協助。 酒店將會被納入于管理公司所參加之商業陳列及展覽會,所有參加直接費用由酒店自行承擔,管理公司須事前作出預算,經酒店業主同意時方執行該項計劃。 5.5 管理 5.5.1 日常業務管理 管理公司要接受董事會的常設機構--監審委的監督。監督原則只是對涉及酒店的依法經營,和大的經濟開支(指人民幣十萬元以上,含十萬元);酒店的副總經理、副財務總監、副人事主任及正保安經理的招聘和解聘等,要事先征得監審委的同意,監審委的具體條例參看附件二。 管理公司將會代表酒店業主執行所有適當及必要之管理服務,包括: (A)一般酒店組織。 (B)人事管理,依照中國有關法律,管理公司作為業主的代理人將有挑選、雇請、訓練、指派、調動或解雇所有雇員的決定權。在沒有酒店業主同意下,管理公司招雇之外籍(包括亞籍、香港同胞)雇員在開業后第一個五年內任何時間不可多于____人,按通常經營方式,管理公司長期培訓員工,逐步減少外籍員工。 酒店業主將在酒店外供給該等外籍雇員適當住所,其費用由酒店營業支出。總經理將由管理公司委派,全權負責酒店的經營及管理,每月向董事會報告酒店經營管理情況。管理公司在酒店進行輔助之專家亦有同樣待遇。 (C)制定薪酬和酒店雇員所有其它福利,管理公司將有權代表酒店業主派發服務費予雇員和支出經常性的額外津貼。 (D)制定所有價目,收費及價格,及與此有關的監督和控制酒店經營中的任何性質收入,或各類服務的收費,及收據事項等,除上述(B)項指定或由管理公司依照酒店行業成法提供新聞界或其它公共消息或旅行社和其它人士免費酒店膳宿除外,其他人如未得管理公司許可,一切不得在“酒店”內享用折扣價格或免費住宿及服務。 (E)制定商業用途地方及店位,以確保有關商店不會影響酒店的名譽水準及正常營業。 (F)定出采購之政策包括以下:商品、供應品、和物資的選擇,建立及維持酒店正常經營操作需求之所有存貨,選擇供應商,為確保最優惠條件下談判供應合約。 (G)定出對供應商和酒店顧客賒帳之政策及與信用機構,特別發信用卡之機構協商,作出安排。 (H)有關酒店經營中,管理公司若認為需要或合適,經業主批準后,可以酒店業主的名義采取任何法律訴訟及其它法律行動。 (I)監督并控制住客、租客、特許權持有人及其雇員的活動,包括對住客及租客因其不付費用或以其它正確理由而采取之債項追討行動,或因同樣正確原因終止特許權持有人、特權持有者的權利。 (J)除酒店業主對維修責任范圍外,管理公司應依照管理標準為保持酒店良好狀況,進行需要之維修、保養。所有有關費用將會算入酒店之營業支出內,凡超過貳拾萬港元應當作特別項目呈交酒店業主批準,如需對物業的重大改變及改善,需聘請專家提供上述服務時,經雙方同意后所發生之費用由酒店業主負責。 (K)商討及簽署有關酒店正常營業所需的合約及預備有關之法律文件。 (L)財政及會計管理,見以下條款。 5.5.2 會計 管理公司應為酒店業主之利益按照中國的法律和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和其他規定,記存一份所有有關酒店經營之事務之完整的會計記錄。此等會計記錄根據“統一制度”之規則,但在必要時,酒店業主或其代表人將有權在酒店辦事處視察及稽核全部帳簿。然而上述行動要盡可能避免妨礙酒店的經營,無論如何,在本合約期滿時,全部記錄將交還酒店業主。會計記錄,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在稅法規用中文書寫或及時用中英兩種文字對照書寫。 5.5.3 常年計劃 (A)開業日后六十天內和最少在下一財政年度開始前三十日內,管理公司將要提呈酒店業主一份下一年度常年計劃,該常年計劃將包括開房率及損益預算表,酒店業務推廣政策及提供以下項目之預算。 ……修葺及保養。 ……下一年度酒店之翻新、改建、重建、更換、增添及更新的費用。 ……酒店各部門所有雇員,包括全部行政雇員之薪酬、工資、酬勞及額外津貼之支出。 酒店業主收到常年計劃后應與管理公司商討及提出意見,以達到雙方一致贊同;若酒店業主在收到常年計劃后三十天內,沒有向管理公司送交一份對該計劃的具體書面反對意見,該計劃應被視為已獲業主批準。 (B)管理公司在每財政年度執行此合約所訂明之責任時,必須努力按照常年計劃行事。除遇到意外或特別情況,例如法律更改或管理公司不可控制的情形外,不能過于偏離該年常年之計劃,招致任何與常年計劃有關之巨大額外支出或擅自未有酒店業主批準時,更改酒店經營方式,但酒店業主也不能無理拖延批準。管理公司對常年計劃不作任何擔保、保證及聲明,所有計劃內推算只可作為合理預測。 5.5.4 會計報告 年度內,管理公司將于每月后之十二天內呈交與酒店業主一份由酒店總經理或總會計主任簽發之損益報表,明列上月“酒店”營業之成績,和一份酒店之資產負債表。 每年三月底之前,管理公司將呈交酒店業主酒店上個財政年度到十二月三十 一日止由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過之資產負債表及損益報表,若酒店業主在收到資產負債表及損益報表后三十天內沒有以書面提出反對,該等會計報告將視為已被批準。 5.5.5 集團服務及利益 “酒店業主”將會付還管理公司所有由管理公司協助酒店之經營或進行“酒店”管理、物業維修保養和改善所需要之工作而發生的費用,該等費用將列入營業成本,上述工作不只包括一般正常由酒店雇員承擔的工作,還應包括經雙方同意后,由管理公司提供技術協助進行對結構、裝置、設備和裝飾的改變、修正、改建及改善,管理公司專家及所委派專家提供上述服務而發生之費用將包括所有實際薪酬、津貼及有關旅費和膳宿費用。 第6條 酒店業主責任 6.1 增設及更換家私、裝置及設備之儲備金(簡稱重置儲備金)。需要增添和更換之家私、裝置和設備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布的關于外商投資企業固定資產標準內屬于固定資產周圍由酒店業主負責,不屬于固定資產范圍的物料用品和低值易耗品購置,列入營業支出,不屬重置儲備金開支范圍。管理公司應每月將此筆用于增添和更換家私、裝置和設備之款項貸記入一個儲備金賬戶,并存入明確定于第8.1條之特別銀行戶口。 重置儲備金應以每年計算如下: --最初之五個財政年度為一個每年相等于百分之貳,以酒店之總收入額計算之數目,跟隨之五個財政年度為每年百分之叁,而以后,每年為百分之四。 每一個財政年度管理公司應提呈酒店業主一份該儲備金之開支預算表,作為常年計劃之一部分,所有添置之家私,裝置和設備應作為酒店業主之財產。 經酒店業主同意,管理公司出售對酒店營業操作無用之家私、裝置和設備,所有由此賣得之款項應存入特別的銀行戶口,貸記算入儲備金賬戶。 6.2 建筑結構修葺--修改及擴充 本合同期限內,酒店業主應實施或應已實施任何因要保持酒店的國際水準,或滿足任何有效法律或規定而需要之工作,酒店業主將承擔該等工作所產生之費用。管理公司應每年呈交酒店業主一份認為需要之工作清單給酒店業主考慮和批準。 酒店業主應在合理時間內實施該工作;如其認為該工作不需要或多余,應在合理時間內通知管理公司。在此情形下,雙方應磋商使達到一個雙方同意進行之行動,所有這些工作之進行,都應盡量不影響酒店之營業。該工作計劃和實施時間表應呈交管理公司批準。 酒店業主并應實施及支付任何一旦發生于酒店的損害或部分損壞所需之結構修葺,依此酒店于修葺完成后應享有在未損害或損壞前之標準。該等修葺計劃和實施時間表應提交管理公司批準。如酒店在一次事故中全部或部分損壞,而此險已包含在保險條款記明于第7條上,那么,如于事件發生后九十天酒店業主仍未對該發生之事實施所需要建或結構修葺,管理公司有權自行實施該項工作,并直接向保險公司收回所需款項。 如酒店業主未執行任何因法律或規定該等要實施之工作,管理公司應有權,取代引用第10.3條之規定,代酒店業主實施該項工作,但需于三十天前用掛號郵件通知酒店業主,任何因該事項而付出之款項,指定由應付予酒店業主的賬戶扣除。 再者,在合同期限內,如酒店業主承擔任何酒店之增建或改建,所有該等增建或改建應視為包括在酒店內,和應在此合同有關條款內由管理公司經營和管理。 6.3 酒店業主的稅務 于本合同期內,酒店業主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及有關規定納稅,并要在繳交期限過期前支付所有應由酒店業主承擔之所有直接稅項和關稅。其中包括酒店資本和房地產稅項,酒店業主所得稅,固定資產稅和利得稅,酒店土地使用費,但因酒店經營產生之應付稅項和關稅,將由酒店支付和作為營業支出處理。 酒店業主于收到所有稅項和關稅之通知、評估和報算表,以及所有收據后之三十天內將副本提交予管理公司。 如酒店業主在指定期內未付其應負責繳付之稅項時,管理公司將有權在給予酒店業主三十天通知后由酒店以酒店業主之名義支付該款項,該等由酒店支付之款項應從應付予酒店業主之賬戶扣除。 第7條 保險 7.1 投保項目 在本合同的期限內,管理公司應以業主的名義,向保險公司持續投保如下的保險,并在投保單上注明酒店業主為投保人,管理公司為附加受保人。 (A)財產保險……即按會計師驗資報告財產金額100%投保(已包括基本險和盜竊險,玻璃破碎和財產升值險)。 (B)機器損壞險……即按會計師驗資報告機械部分金額100%投保(包括電腦保險)。 (C)公眾責任險……按國際法律保險投保。 (D)財產險項目的利潤損失保險投保。 (E)機器損壞險項目的利潤損失險。 (F)勞工保險……即雇主對其雇員有關之責任保險。 (G)現金保險,包括在酒店內及運送中的現金保險。 (H)汽車保險(包括車身險和第三者保險)。 (I)其他按國際酒店行業慣例應投之應保項目。 以上項目保險,應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或中國政府批準的保險公司投保,其保險費用列入營業支出。 7.2 在開業前十五天,管理公司應辦理好以上保險項目手續,并向酒店業主提交有關資料。 7.3 在以上保險范圍內,業主與管理公司彼此同意一切賠償應向保險公司追討,所得保險賠款用于補償事故損失,如保險公司賠償的保險賠款不足以支付所產生之損失款項,而該損失并非由于管理公司的故意行為不當而引起的話,則業主同意賠償保險賠款不足以支付的款項。 第8條 財政項目 8.1 銀行賬戶 管理公司須在酒店業主需要時,即時提供酒店業主依照本合同規定所持的銀行戶口及帳中的情況,在本合同期滿或終止時,凡是有關酒店業主的一切款項,扣除管理公司按本合同規定應得的款項,都須轉移給酒店業主。 管理公司將代酒店業主在雙方協商選定之銀行開設主要賬戶。 上述賬戶在合同有效期內均由管理公司控制,支票及其它提款文件將由兩位“酒店”機要行政人員(其中一人由業主指派)聯同核準簽署后方能蓋章,按照第3.2條,該同一賬戶將用于所有相關開業之存款及支付。 “特別賬戶”以存入及提取所有按照第6.1條用于更換及增添家私“經營再無用之家私,裝置和設置所收得之款項。 管理公司如認為需要,可以合適的數額和比例,為上述主要賬戶開設人民幣及外匯(美元或港幣)戶口,管理公司的技術顧問費、基本管理費、獎勵性管理費、代付費用等款項及外籍雇員之酬勞,業主同意以港幣或美元支付。 8.2 管理公司應收之基本管理費 由部分開業日起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將在每個月的第15天,從“營業賬戶”中收取一個相等于上個月度酒店總收入百分之二點五的基本管理費(按稅法規定,由管理公司自行完稅)。而該管理費將在營業毛利計算中作營業支出處理。 8.3 獎勵性管理費 由開業日開始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除按照第8.2條所訂定之基本管理費外,管理公司每月可按以下方法(方式)計提獎勵性管理費。 (A)各會計年度平均開房率在40%(含40%)至65%以下時(不包含65%)按營業毛利總額計提4%。 (B)各會計年度平均開房率在65%(含65%)至75%以下時(不包含75%)按營業毛利總額計提5%。 (C)各會計年度平均開房率在75%(含75%)以上的,按按營業毛利總額計提6%。 管理公司在達到上述規定時,可每月計提獎勵性管理費,年終結算時按全年實際平均開房率,調整獎勵性管理費實得額。 8.4 付款予酒店業主 限于以下制定之條款,管理公司將于本合同有效期內每月付于酒店業主,在其總事務處或由酒店業主隨時另行指定之地點,扣除據第8.2條和在第8.3條規定之管理公司基本管理費及獎勵性管理費及所有據第3.3條注釋之必要流動資金后的營業毛利(G.O.P)。 該等每月付于酒店業主之款項將于每年酒店帳目由中國注冊會計師稽核后加以核對調整。 為計算管理公司每財政年度應得之獎勵性管理費,過去財政年度之虧蝕不能將營業毛利調整。 第9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之有效期將由依照第3.5條指定之開業起為期十五年,若管理公司在十五年內達到預期效果,經酒店業主同意后,可由管理公司繼續經營。 第10條 一般規定 10.1 酒店財產所有權 酒店業主全權擁有此酒店及其各部分,或其租借產業,而且除那些雙方在本合同內已同意外,將不會有產業抵押,設定債權或其他負擔,并提供其酒店產業所有權的證據給予管理公司。 同時,在本合同期限,酒店業主同意以下: (A)保持其對酒店全權擁有或租借產業形式之基本權益。 (B)不參與對管理公司正常合法經營酒店有所影響的任何約束行動。 (C)進行法律或法律以外之必要行動以保護上述等權益。 (D)支付及清還任何與酒店有關的租金、特許費和/或其應付的款項或支付部分,或有關之利息,并在一切抵押及負擔到期清還時或之前支付一切有關分期本、利。 (E)支付所有在經營期間之可使酒店置留的不動產稅及估值稅。 如酒店業主未能支付該等租金,稅項或其它負擔,或未能支付上述之抵押及負擔的本、利,酒店可以,但不是必要,用酒店業主名義支付任何或所有該等款項,所有該等由酒店已支付之款項應從應付酒店業主之賬戶扣除。 10.2 責任終止--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情況發生而令至雙方未能執行其據本合同規定必要執行的職責,雙方對此可免其咎,概不負責。 10.3 合同終止 (1)若任何一方違約不能執行本合同規定之責任,并在另一方書面要求執行責任附回執之掛號信發出后三十天還未能執行(假如該等違約不能于三十天內辦妥,如違約方已有進行彌補該等違約,則可適當地延長期限),另一方可有權,但不會影響其它權利及補償,用書面發出附回執掛號信終止本合同,而不須另行通知或賠償。 合同任何一方如對違約一方不采取行使權利的行動,并不能被視為放棄其于對方隨后有任何違約事件時,可采取行動之權利。 以下情況將視為違約: (A)酒店業主未能履行按本合同或由管理公司與酒店業主所協商之其它合同所指定之財源責任。 (B)酒店業主在任何情況下未能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實行酒店全面營業。 (C)管理公司未能以良好的服務執行本合約規定之責任,或未能履行,維持,遵守合同。 (2)在本合同有效期限若管理公司在連續六個月內,面對以下的問題,而不能執行: (A)兌換為港幣或其它外籍雇員來源國之貨幣匯出外籍雇員之酬勞和其它應收款項。 (B)按照本合同規定,由管理公司所指定的貨幣和收款地點,領收到管理公司應收之費用,酬勞及報銷款。 (C)應用適當的貨幣支付進口的消費品及其它設備,使酒店可得到正常的經營及達到正常維修的需要,如上述情況發生,管理公司有權在發出附回執的掛號信書面通知后三十天,在不影響其權利和索賠權的基礎上,終止此合同,不再另行通知,也不負賠償責任。 (3)若發生以下情況,任何一方亦可以附回執的掛號信書面通知終止本合同。 ……當酒店被嚴重損壞及破毀而酒店業主依照第6.2條條款決定不進行酒店的修葺和重建,所有經營終斷損失保險賠償款項應由酒店業主及管理公司根據各方利益比率公平分配。 ……當酒店無力償付債項、破產,財產受法院扣押、清算、接收或清盤。 10.4 特別條款 管理公司在本合同之責任將取決于下列條款: ……酒店業主將代管理公司從中國官方獲得需要之許可證及認可,以容許管理公司用其指定之貨幣(指港幣或美元),在指定之地點,收取或轉換其依照本合約所規定的費用、酬勞、報銷等款項。 ……取得中國當局之許可證及認可,以容許外籍雇員把他們應得之酬勞轉換成及匯出港幣或外籍雇員來源國之貨幣。 10.5 繼承和轉讓 如無酒店業主之事前書面同意(該同意不可不合理拖延),管理公司應無權轉讓和轉移給任何第三者其在合同下之責任。 此條款不可阻止酒店業主和管理公司轉移本合同下之責任予雙方集團擁有同等利益之子公司或附屬公司,則其在本合同下之權利和責任應自動轉移。 未得管理公司事前允許,酒店業主不可以轉讓或轉移本合同,或出售、出讓或轉讓酒店予任何第三者,而該允許不應不合理地拖延,在管理公司書面請求下酒店業主應隨時提交管理公司一份酒店業主公司之資本持有人、合伙人,或獨資者之名單和地址。 酒店業主和管理公司,其承讓人及被接受的轉讓人皆可享受合同的權益。 10.6 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2)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3)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10.7 雙方關系 酒店業主委任管理公司為其代理人全權代表酒店業主根據本合同條款指導及負責酒店之管理及經營。 酒店業主承認本合同是一份管理服務合同,除本合同另有規定,酒店業主不可對此自行撤銷。 本合同決不意味酒店業主與管理公司是有任何合資或合伙之關系,管理公司不負任何因其執行下列之酒店操作職責而產生,或酒店業主本身的負債,責任及其它債務。 本合同沒有授權管理公司簽署任何期票、擔保書、貸款合同或其它負債文件,或代酒店業主或酒店借入任何款項作為營業支出一部分。在此再特別聲明和同意管理公司沒有權力以酒店的全部或部分或任何賬戶或與酒店或酒店經營而取得之其它私人財產作抵押、信托和其它等等(除本合同特別注明許可之租借契約)。雙方同意,限于本合約之限制,管理公司在酒店管理、經營及執行任務時將有全權負責及自主權。管理公司將有責任對酒店業主以良好及專業態度忠心地和勤勉地執行其職責,并將會盡最大努力履行本合同的責任。 本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同意酒店業主正式授權之高級職員、會計師、代理人及法律委任人等有權在任何合理的時間進入酒店任何地方視察及調查,不過上述行動要盡可能避免妨礙酒店的經營。 第11條 其他 11.1 整體合同 本合同包括了所有雙方同意有關酒店經營管理之契約規定、合同和一切性質之理解,如欲修改本合同,需經雙方在本合同日期同日或以后,通過標明日期并由雙方簽字的文件并經審批機構批準始有效。 11.2 通知 任何一方發與對方的所有通知,必須親自用專人派送并由對方簽收或以附回執的掛號信形式寄至酒店業主及管理公司如下地址: 或至其它由雙方根據本通知條款方式另行指定之地址。 11.3 登記及其它手續 酒店業主應辦理本合同或所有以后合同更改的必要的批準、登記和執行所需之步驟以保證本合同在符合所應適用的法律下得以有效實施。酒店業主將承擔所有手續費用。 本合同經________批準后生效。 酒店業主: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管理公司: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全權經營甲方投資的位于省的酒吧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1.酒吧由乙方一人投資興辦; 2.乙方全權委托甲方經營管理上述酒吧; 3.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甲方報酬: (1)每月固定工資 元; (2)若月營業額達 元(包括 元),按月營業額 %計提獎金; 若月營業額達 元-元,按超元部分按%計提獎金; 若月營業額達元以上,則超元部分按 %計提獎金。 (3)乙方領取報酬時間為下 個月的日。 4.甲方應按月將經營情況書面告之乙方; 5.甲方應合法經營;并承擔因違法經營而給乙方及酒吧造成的一切損失; 6.甲方與鐘堅明就酒吧事宜所簽協議系乙方授權甲方代理簽署; 7.為方便酒吧經營,乙方出資以按揭方式以甲方名義購買汽車一輛,車輛實際所有權人為乙方; 8.在經營期內,涉及酒吧的一切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若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賠償; 9.經營期滿后,灑吧若經營虧損,則甲方應承擔 %部分虧損額,乙方承擔 %部分; 10.本協議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年月 日; 11.經營期內,因甲方原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導致酒吧無法經營,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12.乙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在經營期內以轉讓、出購等方式處置酒吧; 13.本協議期滿后,雙方另訂協議明確是否續簽; 14.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 甲: 乙: 年月日 委托方: 受托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全權委托乙方經營管理本項目底商事宜,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目標 乙方以專業服務運作模式為基礎,依托完整的市場定位體系,優勢資源,提升批發部的市場形象,保持良好的市場競爭優勢,傳導先進商業管理理念,保障本商鋪整體運營的可持續性發展,實現項目升值與保值,最終達成甲、乙雙方及小商戶的共贏局面。 第二條 委托經營管理批發部概況。 2.1名稱: 2.2地理位置: 2.3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 第三條 委托經營管理期限。 3.1委托經營管理的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委托權限 4.1 委托期間,乙方負責、處理售后和產品的定位、市場優勢。 4.2 委托期間,乙方應負責定期或不定期的組織商業促銷活動。以提升商城的整體市場形象。 4.3 委托期間,在符合相關部門規定的前提下,乙方負責以自己的名義對外招攬廣告,但收取的廣告費、促銷費用應直接匯入甲方指定賬戶。 第五條 商城管理回報 1乙方按照以下第 2 種方式取得管理回報。 1) 乙方的管理回報采取合作經營方式計算。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每年、廣告、促銷等費用由甲方支出、勞務支出由乙方承擔、 2、管理回報支付方式: 純利潤的百分之五十 。 3、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每月 日之前(節假日順延)將上月所有營業額、甲方指定賬戶為: 。 4、稅金由甲乙雙方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各自承擔應承擔的部分。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6.1 委托經營管理期間,甲方有權將該商城轉賣、贈予或繼承、但受讓乙方必須接受并繼續履行本協議書約定的條款內容。 6.2 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為乙方提供經營活動所必須的條件并及時提供貨源、財務、售后等支持。 6.3 甲方應按時向乙方支付管理回報。 第七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7.1 乙方運用專業的市場研究體系、提供運營決策支持,最大程度上保障本批發部的整體市場競爭優勢。 7.2 乙方對本商城、營業時間、促銷廣告等進行統一規劃、統一管理,建立健康、有序的運營機制。確保優良、消費環境。 7.3 乙方協調解決、消費者、廠家及其它各方之間的沖突、矛盾,與甲方及時溝通、反饋各方信息。 7.4 乙方負責商業市場調研、產品定位、團隊培訓、機構設置、活動籌劃、商品陳列布展、運營管理等全程服務工作。 7.5 乙方負責審核商家對象的品牌,審核包括對廠商和產品的審核,須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注冊商標登記證、產品合格委托書、品牌代理委托書(適用于專賣代理商)、稅務登記證、法人授權委托書等。 7.6 經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因第三方經營等的要求,對商鋪進行重新分割、布局。 7.7 為了提升商鋪的整體人氣,乙方負責定期或不定期的舉行促銷、宣傳等活動; 7.8 在委托管理期限內,有關商城的房屋、設備、設施正常維護費、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空調使用費、等由甲方繳納。 7.9 乙方與乙方內部招聘的職員發生的勞動糾紛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8.1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8.2 若乙方在 3年之內,平均每年的營業額低于 400萬元以下(含本數),將被視為乙方無能力再繼續經營管理該商鋪,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8.3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做同行業的任何收益,則甲方有權警告乙方,并給予乙方 7天的糾正期。若乙方出現兩次類似情形,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8.4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8.5 委托期限內,乙方從事違法經營活動的,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8.6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管理回報的,乙方同意自應付款之日起給予甲方 天的寬限期,寬限期滿后,若甲方仍未向乙方支付管理回報的,則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8.7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一個月,甲乙雙方應就續簽事宜進行協商。未協商或者未重新達成協議的,則本合同期限屆滿后,合同自動終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收取的定金、廠家等來源于該商城的收益時,則應在甲方催告后 日內將扣留款項匯入甲方指定賬戶。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私自扣留總額的 %違約金。若因乙方私自扣留款項導致甲方解除合同的,則在合同解除后 日內,乙方應向甲方返還所扣留的全部款項,并向甲方支付扣留款項二倍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9.1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將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的,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在解除合同后三日內向甲方支付 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9.2 甲方未按時向乙方支付管理回報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萬分之 1 的違約金。 93 乙方或消費者、廠家收取任何費用、甲方有權警告乙方、。 9.4 除上述約定外,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項下義務時,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 元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9.5 違約方的違約行為符合上述一項或者多項時,違約金應分別計算。 第十條 甲乙雙方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向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未作約定的,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全權經營甲方投資的位于省的酒吧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1.酒吧由乙方一人投資興辦; 2.乙方全權委托甲方經營管理上述酒吧; 3.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甲方報酬: 每月固定工資元; 若月營業額達元,按月營業額%計提獎金; 若月營業額達元-元,按超元部分按%計提獎金; 若月營業額達元以上,則超元部分按%計提獎金。 乙方領取報酬時間為下個月的日。 4.甲方應按月將經營情況書面告之乙方; 5.甲方應合法經營;并承擔因違法經營而給乙方及酒吧造成的一切損失; 6.甲方與鐘堅明就酒吧事宜所簽協議系乙方授權甲方代理簽署; 7.為方便酒吧經營,乙方出資以按揭方式以甲方名義購買汽車一輛,車輛實際所有權人為乙方; 8.在經營期內,涉及酒吧的一切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若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賠償; 9.經營期滿后,灑吧若經營虧損,則甲方應承擔%部分虧損額,乙方承擔%部分; 10.本協議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11.經營期內,因甲方原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導致酒吧無法經營,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12.乙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在經營期內以轉讓、出購等方式處置酒吧; 13.本協議期滿后,雙方另訂協議明確是否續簽; 14.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委托方: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全權委托乙方經營管理本項目底商事宜,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目標 乙方以專業服務運作模式為基礎,依托完整的市場定位體系,優勢資源,提升批發部的市場形象,保持良好的市場競爭優勢,傳導先進商業管理理念,保障本商鋪整體運營的可持續性發展,實現項目升值與保值,最終達成甲、乙雙方及小商戶的共贏局面。 第二條 委托經營管理批發部概況。 2.1名稱:___________ 2.2地理位置:___________ 2.3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 委托經營管理期限。 3.1委托經營管理的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條 委托權限 4.1 委托期間,乙方負責、處理售后和產品的定位、市場優勢。 4.2 委托期間,乙方應負責定期或不定期的組織商業促銷活動。以提升商城的整體市場形象。 4.3 委托期間,在符合相關部門規定的前提下,乙方負責以自己的名義對外招攬廣告,但收取的廣告費、促銷費用應直接匯入甲方指定賬戶。 第五條 商城管理回報 1乙方按照以下第______種方式取得管理回報。 1) 乙方的管理回報采取合作經營方式計算。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每年、廣告、促銷等費用由甲方支出、勞務支出由乙方承擔、 2、管理回報支付方式:純利潤的百分之五十。 3、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每月______日之前(節假日順延)將上月所有營業額、甲方指定賬戶為:______________。 4、稅金由甲乙雙方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各自承擔應承擔的部分。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6.1 委托經營管理期間,甲方有權將該商城轉賣、贈予或繼承、但受讓乙方必須接受并繼續履行本協議書約定的條款內容。 6.2 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為乙方提供經營活動所必須的條件并及時提供貨源、財務、售后等支持。 6.3 甲方應按時向乙方支付管理回報。 第七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7.1 乙方運用專業的市場研究體系、提供運營決策支持,最大程度上保障本批發部的整體市場競爭優勢。 7.2 乙方對本商城、營業時間、促銷廣告等進行統一規劃、統一管理,建立健康、有序的運營機制。確保優良、消費環境。 7.3 乙方協調解決、消費者、廠家及其它各方之間的沖突、矛盾,與甲方及時溝通、反饋各方信息。 7.4 乙方負責商業市場調研、產品定位、團隊培訓、機構設置、活動籌劃、商品陳列布展、運營管理等全程服務工作。 7.5 乙方負責審核商家對象的品牌,審核包括對廠商和產品的審核,須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注冊商標登記證、產品合格委托書、品牌代理委托書(適用于專賣代理商)、稅務登記證、法人授權委托書等。 7.6 經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因第三方經營等的要求,對商鋪進行重新分割、布局。 7.7 為了提升商鋪的整體人氣,乙方負責定期或不定期的舉行促銷、宣傳等活動; 7.8 在委托管理期限內,有關商城的房屋、設備、設施正常維護費、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空調使用費、等由甲方繳納。 7.9 乙方與乙方內部招聘的職員發生的勞動糾紛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8.1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8.2 若乙方在______年之內,平均每年的營業額低于____________萬元以下(含本數),將被視為乙方無能力再繼續經營管理該商鋪,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8.3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做同行業的任何收益,則甲方有權警告乙方,并給予乙方 7天的糾正期。若乙方出現兩次類似情形,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8.4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8.5 委托期限內,乙方從事違法經營活動的,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8.6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管理回報的,乙方同意自應付款之日起給予甲方 天的寬限期,寬限期滿后,若甲方仍未向乙方支付管理回報的,則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8.7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一個月,甲乙雙方應就續簽事宜進行協商。未協商或者未重新達成協議的,則本合同期限屆滿后,合同自動終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收取的定金、廠家等來源于該商城的收益時,則應在甲方催告后 日內將扣留款項匯入甲方指定賬戶。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私自扣留總額的 %違約金。若因乙方私自扣留款項導致甲方解除合同的,則在合同解除后 日內,乙方應向甲方返還所扣留的全部款項,并向甲方支付扣留款項二倍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9.1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將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的,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在解除合同后三日內向甲方支付 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9.2 甲方未按時向乙方支付管理回報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93 乙方或消費者、廠家收取任何費用、甲方有權警告乙方、。 9.4 除上述約定外,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項下義務時,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______元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9.5 違約方的違約行為符合上述一項或者多項時,違約金應分別計算。 第十條 甲乙雙方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向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未作約定的,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為更好地整合教育優勢和資源,使之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成長,甲方將其所屬的“北京師范大學南奧實驗學校”已建成的小學(以下簡稱“小學”)全權委托乙方經營管理(以下簡寫為“托管”)。為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特訂立以下合同: 一、小學簡況 小學占地 m2,建筑面積為 m2,可辦班 個,可容生 名。于 年 月 日開學,現有 個班 名學生、 位教職員工。 二、托管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經營管理30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到期如需繼續托管,則另訂合同。 三、托管方式 甲方將業已投入小學的所有資產(見明細附表)在托管期間無償移交乙方,由乙方行使權屬所有者的全部權利進行經營管理。 四、雙方責任 甲方: 1、在托管期內繼續提供必要的支持和相關條件。 2、在托管期內不干預乙方的經營管理。 3、在托管期內不調減已投入小學的資產。 4、在必要時,應乙方要求積極配合乙方解決須甲方到場的問題。 乙方: 1、全面履行所有者的經營管理權,小學的學費及其它一切費用的收入歸乙方所有,小學教職員工的工資、福利、辦學經費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乙方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 2、承認托管前甲方和有關辦學單位簽訂的有關合作辦學的協議、合同,并履行其中應由甲方履行的責任與義務。 3、對甲方已投入的資產負責維護、保養,如因教育實際需要而作變動,應通報甲方。 4、負責托管期內新的教育投入。 5、努力整合有關資源,把學校辦出特色,使之具有較高知名度和品牌效應。 6、積極配合甲方塑造品牌、促進銷售的宣傳活動,為甲方企業形象的提升和經濟效益的提高多作貢獻。 五、未竟事項的續辦 甲方原報批的“北京師范大學南奧實驗學校”含初中部和高中部,日后如政府有關部門批準興辦初中、高中部,則由甲方提供必要的土地,乙方負責土地以外的資本投入并負責興建和經營管理。 六、附則 1、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或以補充協議形式予以補充完善。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規就甲方購買的蘭桂坊(譚橋*業街)店鋪委托給甲方經營管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希共同遵守。 一、 委托標的 乙方同意將其購買的 號店鋪(以下簡稱該店鋪)委托給甲方經營管理。 二、 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乙方辦理完畢交房手續并將有關該房的完整文件及材料交于乙方后三年止。 三、 委托經營相關約定 1、乙方將該房在委托期限內的所有收益權和轉租于他人的權利及其它經營權利轉移給甲方并不再需要甲方支付任何費用。也即乙方在委托期內不再享有該店鋪的任何收益權和轉租于他人的權利及其它經營權利,甲方在委托期限內享有該號的所有收受益權和轉租于他人的權利及其它經營權利。 四、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按照購房契約的約定時間及時與開發公司辦理該店鋪的交付手續,并在辦理該店鋪交付手續后十日內將該店鋪相關文件及材料完整的交給甲方。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按期正常使用該店鋪,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按乙方購買該店鋪的房款總額的(萬分之五/每天)向乙方收取延遲交付違約金,直到乙方向甲方交付為止;乙方辦理權證費用及拿店鋪繳納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簽定《商品房買賣契約》100天內需辦理完畢產權證交由甲方統一保管,在委托期限內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影響甲方在該店鋪的收益權和轉租于他人的權利及其它經營權利,否則給甲方所造成的所有損失全部由乙方賠償。 3、甲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需要決定該房的使用方式(如自己使用、授權他人使用或出租于他人),甲方無須另行通知乙方或取得乙方的同意。 4、在委托期內,甲方或甲方授權人在不影響該店鋪房屋結構安全的情況下,可以對該房進行重新布局、裝潢和改造,無須另行通知乙方或取得乙方的同意。 5、委托期限內因該店鋪使用產生的水電費、廣告費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6、委托期內,甲方不再向乙方收取其它任何與經營管理有關的費用。 7、委托期滿后,在甲方支付給乙方該房的租金不低于 元/年的前提下,乙方應按本合同的同等條件繼續將該店鋪委托給甲方經營,且乙方需出具與房租等額的發票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 五、 合同到期 1、甲、乙雙方委托期限到期后,若乙方不再委托該店鋪的經營,則甲方應該在委托期限到期后二十天內將該店鋪及該店鋪權證(原件)一起交還給乙方,交付標準為在不破壞主體結構安全的情況下,按照該店鋪經營戶撤場時的格局交還給甲方。 2、乙方在移交該店鋪時,應結清該店鋪移交前產生的水費、電費、物業管理費等所有費用。 六、 違約責任 1、本協議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本協議,如違反本協議需按照《商品房買賣契約》的總價的20%在一周內賠償對方的損失。 2、除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其他違約責任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經由法律程序解決。 七、 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可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等有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 方: 乙 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一至六層商場由全體業主委托甲方全權經營管理,乙方所購買的一至六層范圍內的房屋在本合同中稱為商鋪。 第二條 甲方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接受全體業主的委托對實施統一經營管理。乙方是 樓 號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的業主,該商鋪的建筑面積是平方米。購買該商鋪總價款為¥元(大寫人民幣: )(以實際面積結算金額為準) 第三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乙方購買該商鋪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自行生效,按當日起算,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本合同終止前九十日內,甲方就該鋪面向乙方發出書面業主公告。在本合同終止前六十日內,乙方需向甲方書面提出處置該鋪面的選擇申請。 第二章 商 場 經 營 第四條 乙方購得商鋪,對該商鋪擁有產權;乙方將該商鋪的使用權給甲方,同時委托甲方全權經營管理。甲方將委托經營的全部商鋪面積統一招商,按照經營要求統一安排品牌。 第五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與該商鋪場地上經營的經營商戶發生任何形式的經濟、法律關系,更不能達成任何形式的合同或約定,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乙方欲將該商鋪轉讓,甲方有優先購買權,乙方只有在接到甲方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通知后才能轉給第三方,在乙方將商鋪轉讓給第三方時,乙方必須事先約定商鋪買受人無條件承接本合同并遵守本合同的所有約定,且轉賣合同金額不得高于本合同約定的商鋪總價款。甲方不對乙方超過合同約定商鋪總價款的部分承擔按如下第七條約定商鋪收益回報。 第七條 甲乙雙方約定在委托期限內由甲方按照以下約定支付乙方商鋪收益回報:從第一年到第三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約定商鋪總價款乘以9%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報,從第四年到第六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約定商鋪總價款乘以10%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報,從第七年到第十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約定商鋪總 價款乘以11%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報。以上約定年收益回報率均為稅前收益。 第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年度收益起算日為 年 月 日。乙方前兩年的收益回報甲方已提前支付。第三年及第三年以后的收益回報甲方分月支付,從 年 月 日開始在每月的 日前匯入乙方指定商業銀行帳戶(開戶名: ,帳號: )。甲方支付乙方收益回報時,乙方同意甲方按照國家相關稅收政策扣除收益回報的 用以支付國家稅務部門規定的相關稅費(不含個人所得稅)后再支付乙方。委托期限內如國家稅收政策調整,甲方根據國家政策做相應調整。 第三章 商 場 管 理 第九條 委托期限內根據商城的統一規劃和各種品牌形象要求,甲方有權在所有委托甲方代理經營的場地內統一設計、變更鋪面之間的尺寸或合并、分割、出租等,所發生的裝修費由甲方承擔,委托期限結束后,乙方如不委托甲方繼續經營,甲方不負責相關鋪面的恢復及恢復所產生的費用。 第十條 委托期限內甲方擁有乙方商鋪除產權外的全部使用權和經營權、出租權、招商權、管理權等所有權益,乙方不得干涉甲方在該商鋪上合法的經營活動,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乙方應得的投資回報,乙方應承擔其干涉行為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四章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一條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擁有但不限于為有利于統一經營和管理乙方該商鋪所涉及的使用權、經營權、出租權、招商權、管理權。 第十二條 甲方負責商場的整體經營布局規劃設計及經營環境的規劃設計,負責辦理工商、稅務、商品檢驗、衛生檢疫等事宜。 第十三條 甲方負責商場公共場地的清潔、綠化、消防、安全及水、電、電梯保養及宣傳推廣等工作。 第五章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四條 乙方擁有獲取本合同第七條規定之利益回報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 乙方在轉售該商鋪時,必需先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有優先購買權并以市價回購。否則,只有甲方提出書面放棄,才可轉售其他買受人,在轉售該商鋪時,按本合同第六條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所有條款對該商鋪轉讓的其他買受人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至本合同終止期為止。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 甲方應按時將合同約定的乙方應得的收益回報支付乙方,如甲方未按時支付,每逾期一天,甲方按未付乙方收益回報的千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約致使商場整體經營受到影響,違約一方須賠償守約方及其他商鋪的全部損失。 第十九條 非因甲方的過錯而引起的爆炸、地震、水患等不可抗力原因給乙方及其商鋪造成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賠償事宜。 第七章 通 知 第二十條 任何書面通知或圖文傳真按本合同所述的雙方注冊地址送達后,即應當視為傳達。 第八章 合同變更和終止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有關合同內容的增加、減少或修改,均須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二條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不可抗力發生方應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天內通知對方。 第九章 爭議的解決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直接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變更文件、補充約定文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與該商鋪買賣合同(合同號為 )同時簽定同時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條?定義 第2條?酒店計劃、建筑及設備 第3條?酒店開業前事項 第4條?技術顧問服務 第5條?管理公司的責任 第6條?酒店業主責任 第7條?_____ 第8條?財務項目 第9條?合同期限 第10條?一般期限 第11條?雜項?本合同雙方為: 1、____________(以下簡稱“酒店業主”),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法定企業,法定地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市___路___號。 2、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管理公司”),是根據法律注冊及存在的公司,法定地址:______。 鑒于: 雙方同意訂立合同如下: 第1條?定義?經雙方接受后,下列之各措辭,用于本合同以及所有有關之附加或更改文件時,有以下之定義。 1.1?酒店--應解釋為建筑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筑物包括家私、裝置設置及營業設備,其細則詳列在后,酒店又應解釋為依據本合同而產生之營業運作。 1.2?工程地址--應解釋為大約有___平方米之工地,位于____市___路___號及___部分房屋,如附表(一)之地圖所示,在其上將會建成“酒店以及所有主動或被動之附屬建筑物”。 1.3?建筑物--應解釋為所有在性質上或指定上視為地產物業的樓房及設施,以及包括所有為該等樓房及設施所設之設備,例如:熱力系統、空調系統,所有水管類裝置和電器設備,戶外及戶內之標志,升降機等等。 1.4?家私,裝置和設備或簡稱f.f.e--應解釋為所有家私、裝置、辦公室設備、裝飾(無論固定或可移動、包括地毯和墻身裝修),廚房、酒吧、洗燙設備、電話設備、浴室水設備、物料運送設備,貨物車和所有其它酒店業設備和物資(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單位價值超過人民幣八百元的企業固定資產)。 1.5?營業設備或簡稱o.e--應解釋為一般用于酒店營業運作之小件,例如:銀器、被單、臺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廚房用具和制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內,單件價值人民幣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購置,具體劃分標準按酒店統一會計制度及中外合資會計法規定處理。 1.7?會計年度--應解釋為由一月一日開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個月期間,第一會計年度應由開業第一天開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8?_____公共會計師--應解釋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在中國注冊的中國注冊會計師。 1.9?總收入--應解釋為營業收入減去工商統一稅后之營業收入。任何直接或間接發生于“酒店”經營之全部收入,包括所有房間總銷售、寫字樓公寓收入、食物或飲料銷售、洗衣、電話、電報和電傳的收入,服務費等其他酒店操作及其設備使用費及租賃費等等。也包括商場營業收入或商場出租收入及業主對外投資收入,固定資產收入,存款利息,各種賠償收入除7.1(d)或(e)條外,其他按7.3條處理和在顧客帳單上所加的任何小帳以及用人民幣代替外幣結算時,所產生的差額。 1.10?營業毛利或簡釋g.o.p--營業毛利應解釋為每一會計年度(或其一部分)之總收入額與酒店營業支出之差額。 1.11?營業支出--應依據統一制度,包括下列項目 (b)為酒店而消耗的食品和飲料成本,和一般情況下為收益而發生之成本。 (c)依據當地經驗,經董事會批準的實際發生的呆帳。 (d)因酒店營業有關雇用之_____公共會計師以及用酒店之需要而聘請的法律顧問費用。 (e)第8.2條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費。 (f)第7.1條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費。 (g)所有因正常酒店管理所需之營業設備,購入和更換之開支,包括1.5所列開支條。 (h)所有廣告、業務推廣和公共關系開支。 (i)第5.3.3條所指定由管理公司集團提供之廣告和業務推廣支出內之酒店應承擔的份額。 (j)因酒店消耗而發生的熱力、水、電、煤氣、電話和任何其它公用設施費用支出。 (k)付于推銷代理及信用卡公司之傭金、費用及開支和預定費用。 (l)為維持酒店之良好操作狀況而產生之修葺、保養及更換費用,除第6.1條和第6.2條屬業主責任范圍的費用外,均列入營業支出。 (m)一般情況下由酒店或由管理公司在酒店所產生之營業費用。 (n)為酒店營業任何直接稅項、關稅、牌照費的繳付,但不包括第1.12條注明的費用。 1.12?_____費用--下列項目應解釋為“_____費用”,不應包括在“營業支出”之內。 (a)酒店裝飾、固定附屬裝置和設備的折舊。 (b)本酒店的資本和房地產稅項。 (c)本酒店土地使用費。 (d)開業前支出的攤銷。 (e)第6.1條重置儲備金的開支。 (f)由業主委任的審計師、律師和其他專業顧問費和任何特別費用。 (g)獎勵性管理費。 (h)本酒店業主所得稅,固定資產稅和利得稅。 1.13?開房率--應解釋為酒店實際出租了的客房數除以酒店可供出租的客房數(不包括從_____地區及外國聘請來的人員的宿舍)的百分比。 1.14?不可抗力--下述情況均構成不可抗力之事件。 (a)戰爭、侵略、反叛、_____、_____及內戰。 (b)政府以_____者身份所作出的措施、政府條例和命令。 (c)地震或任何因自然力量發生而被影響及不可合理預測或抗拒的事故。 (d)勞工糾紛。 (e)其他非管理公司可合理控制的而嚴重地影響管理公司經營酒店的能力的事故。 第2條?酒店計劃、建筑及設備 2.1?工程地址財產所有權 將建酒店之工地圖列于本合同的附錄(一)。 2.2?酒店規模 酒店將擁有下列: ……套房間及有關配套設備,在中國政策許可范圍內,包括但不限于: ……中西餐廳 ……酒吧(廊) ……咖啡座 ……多用途禮堂 ……歌舞廳 ……運動/健康設備 ……商店 2.3?建筑進行程序 為進行酒店的建筑、布置、配備及裝飾,酒店業主將對自行聘請及保留所有 有關及需要的建筑師、承包商、室內設計師及其它專家和顧問的費用負責。酒店業主應于六十天內給與管理公司一份酒店設計、建筑及配備總時間計劃,而由管理公司提出意見。 2.4?酒店驗收 管理公司將協助酒店業主在酒店建筑設備安裝及完成時之接收程序,酒店業主答應在一段合理時間內執行所有必要措施彌補管理公司向其提出之合理建議。 第3條?酒店開業前事項 3.1?酒店開業前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務 在“酒店”開業之前,管理公司或管理公司集團受業主之委托,從事下列活動: ……設立開業前之預算案,呈交酒店業主批準后執行。 ……確立酒店之總體組織和計劃開業前之各項活動。 ……為酒店設立管理控制和會計制度。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適用法規,挑選和招募來自各階層之酒店員工,需要時,履行培訓計劃。 ……協助組織和成立酒店內之各不同部門。 ……承擔分析各項應保項目,和協商_____計劃,在中國_____公司投保。 ……采購開業所需的物品。 ……制訂并執行酒店之市場營銷策略。 ……承擔廣告和公共關系計劃(確定宣傳媒介,擬定宣傳材料,傳送文件予旅行社,以及介入管理公司集團的廣告和公開宣傳等)。 ……承擔業務推廣和訂房運作。 ……組織開業典禮。 酒店業主應以本身費用開支使管理公司有適合之辦公地方充分完成其在此段之責任。 管理公司應聯同酒店業主采取必要措施,獲得因酒店供應、管理和經營而需要之牌照和準許證。 3.2?酒店開業前之預算 (a)開業前預算表應如以下第3.5條之規定由管理公司于不遲于開業前六個月呈交酒店業主批準。 (b)預算應包含所有開業前活動之成本和支出。 (c)其應再包含: ……開業前酒店總經理、營業經理和按人員編制在開業前委派給酒店的所需人員的工資。 ……招募和培訓酒店委任員工成本包括有需要時在本集團內其它酒店之培訓費用。 ……開業前廣告和業務推廣之成本。 ……開幕典禮之成本。 ……一切關于所有需要之經營和行政成本,包括領取所有需要之執照和準許證成本、律師和顧問費用。 ……酒店部分開業時,部分經營所需之資金。 酒店業主應依據下列時間表存放包含本預表之資金于8.1條所述的銀行帳戶,和使管理公司得以運用。 酒店業主應依據下列時間表存放包含本預算表之資金于第8.1條所述的銀行帳戶,和使管理公司得以運用。 ……百分之伍拾(50%)開業前九個月。 ……百分之伍拾(50%)開業前六個月。 由開業日起壹百貳拾(120)天內,管理公司應送與酒店業主一份說明所有發生于開業前之開支和交回過渡之款項于酒店業主,該份記錄將以會計記錄為基礎,酒店業主或其代表人將有權在酒店辦事處視察及稽核全部帳簿。 如本合同于開業日前因酒店業主原因終止,酒店業主應賠償管理公司于開業前服務所招致的合理損失,(b)酒店業主應負責向管理公司賠償。 3.3?流動資金及開業所需的物品 酒店業主應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提供足夠之作業流動資金,使酒店保證得以無間斷和有效的運作。 特別提出的是,酒店業主同意在開業前六個月提供予管理公司足夠資金,以 采購足夠應付初步所需物品(食品、食料和其他消費品)酒店開業后不超過六十天,管理公司應呈交一份確實支出表予酒店業主。 3.4?部分開業時間 由雙方同意,酒店將有一段部分開業期,由酒店確實完成和獲得入伙紙后以供第一個付款客人入住享用酒店設施,至酒店開業日前立即終止,開業日明確列在第3.5條。 部分開業期間于經營期內的營業支出,應列入開業前預算內。 3.5?酒店開業日 開業日應經雙方同意后決定,并應在: (a)家私、裝置和設備已實質上裝配完畢以后。 (b)已取得酒店經營所需之執照和許可證以后。 (c)雙方認為該酒店已能在完整的營業基礎上提供豪華服務予客人以后。 酒店之開業將不會解除酒店業主遵守本合同條款的責任,特別是參照第2.4條有關更正酒店建筑及設備之任何缺點或不足。 酒店開業日,預計為__年__月__日。 第4條?技術顧問服務 4.1?專業技術及經驗 管理公司應以其專門經驗以及專業技術提供現代化的酒店設計及部署工作,并適當地指導酒店業主及其代理人。 4.2?技術顧問概要 (a)酒店設備 管理公司將協助酒店業主選擇及訂立酒店里應有的各種設備,諸如客房的種類與數量,以及餐飲、宴會、會議廳的形式,酒店后勤等區域。 管理公司將預備一份設備計劃,推薦及詳細說明各設備的主要特征。 酒店業主將需提供包括以下幾點的最終設計圖及詳細規格給“管理公司”。 (1)最終施工圖及詳細規格,必須具備可用以呈報有關政府機構所需的資料,(適用于呈報及申請有關建筑許可證、規劃、消防局準證、旅游局準證等等)招標、施工用途之有關文件。 (2)規范客房的詳圖。 (3)燈光與園藝布置詳圖。 (4)最終設備的布置圖與詳細規格。 (5)適用于市場地銷和廣告宣傳有關客房,各餐飲設備及公共場所的_____或模型照片。 管理公司將會檢討最終設計圖及詳細規格,并給予必要的建議,以便設計達到要求。 (b)室內設計與裝修 管理公司將會給予酒店業主就室內設計和針對客房、走廊、公共場所、餐飲設施、宴會廳、會議廳功能上的布局提供意見,以及技術上的建議。 酒店業主將會提供包括以下幾點的最終設計給管理公司。 (1)客房、家私和附屬裝置性質的客房布局圖。 (2)側面與天花板示意圖。 (3)燈光圖。 (4)將要采用所有材料的樣本和詳細規格,包括地毯的樣本,墻與天花的處理以及家私和附屬裝置的材料。 (5)特別設計家私、燈光配件及零件的詳細圖則。 (6)選定物件的相片。 (7)模范客房的圖紙與詳細規格。 (8)制服的美術設計、美術稿。 管理公司將會檢討最終設計,并給予必要的建議,以便設計達到要求。 (c)酒店后勤的供給、營業設備、營業所需的供應,管理公司將會: 預備一份完整的貨單,包括營業設備以及后勤的供給(這份貨單應包含物品、數量、詳細規格等等),若酒店業主另有要求,也必須提供一家或多家供應商的地址。 籌備初步財政預算,以便采購初期所有的營業設備,后勤和營業所需的供應。 為以上(i)項所列的物品,做好最終財政預算。 因通貨膨脹因素,財政預算應經常地加以檢討與調查。 4.3?報酬 (b)津貼、報銷費用:在酒店業主的要求下,管理公司將委派專家,針對項目的某一階段來提供專門的意見,指導或其他方面的服務,酒店業主應承擔這些專家的津貼及所引起的費用,包括了來回機票、住宿酒店費、交通費等等。 4.4?付款方式 (a)酒店業主對4.3(a)項費用的支出,應與提供服務者另行協商。 (b)津貼、報銷費用,每個月管理公司會提出清單給酒店業主,酒店業主須于30日之內付清。 第5條?管理公司的責任 5.1?管理公司的服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代表酒店業主執行所有在酒店管理及市場推廣范圍內之一切任務,管理公司只許用酒店作為以管理公司集團酒店時下_____能管理為標準的酒店經營,管理公司除與國際經營行業正常有關或因標準改變而產生的輔助及附加活動外將不能在酒店內從事其它活動。 5.2?商號、_____、服務稱號及服務標志酒店根據中國法律程序注冊使用名為“_________酒店”。 在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許可酒店業主在酒店公共宣傳以及有關酒店經營有關之使用___商號、服務稱號、服務標志及_____。所有“酒店”經營的一般用具應注明___之服務標志以便確認酒店為管理公司集團成員之一。合同期滿或解約后,酒店將繼續使用___商號,至于服務稱號,服務標志及_____則在解約時另行協商。 5.3?廣告 5.3.1?集團廣告,推廣及公共關系 管理公司將會由合同批準之日起準備酒店之所有公開宣傳、廣告、公共關系及努力促銷本酒店業務節目和運動。 5.3.2?酒店間之相互廣告及宣傳 管理公司集團之酒店將會向它們之顧客推薦酒店業主之酒店,同樣酒店亦應向其顧客推薦集團之其他酒店。 5.3.3?集團廣告和業務推進之分攤 酒店應共同負擔管理公司集團為屬下酒店之共同利益而推行如本段敘述之廣 告及業務推進活動,其應承擔款項相等于酒店每月總收入百分之一。管理公司將按月收取該款項,該款項將于計算營業毛利時當作營業支出處理(由管理公司自行完稅)管理公司應提供給與酒店業主所有已進行廣告及業務推進活動的證明資料。 甲方:廣州___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珠海市________管理有限公司 為更好地整合教育優勢和資源,使之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成長,甲方將其所屬的“北京師范大學南奧實驗學校”已建成的小學(以下簡稱“小學”)全權委托乙方經營管理(以下簡寫為“托管”)。為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特訂立以下合同: 一、小學簡況 小學占地 m2,建筑面積為 m2,可辦班 個,可容生 名。于 年 月 日開學,現有 個班 名學生、 位教職員工。 二、托管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經營管理30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到期如需繼續托管,則另訂合同。 三、托管方式 甲方將業已投入小學的所有資產(見明細附表)在托管期間無償移交乙方,由乙方行使權屬所有者的全部權利進行經營管理。 四、雙方責任 甲方: 1、在托管期內繼續提供必要的支持和相關條件。 2、在托管期內不干預乙方的經營管理。 3、在托管期內不調減已投入小學的資產。 4、在必要時,應乙方要求積極配合乙方解決須甲方到場的問題。 乙方: 1、全面履行所有者的經營管理權,小學的學費及其它一切費用的收入歸乙方所有,小學教職員工的工資、福利、辦學經費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乙方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 2、承認托管前甲方和有關辦學單位簽訂的有關合作辦學的協議、合同,并履行其中應由甲方履行的責任與義務。 3、對甲方已投入的資產負責維護、保養,如因教育實際需要而作變動,應通報甲方。 4、負責托管期內新的教育投入。 5、努力整合有關資源,把學校辦出特色,使之具有較高知名度和品牌效應。 6、積極配合甲方塑造品牌、促進銷售的宣傳活動,為甲方企業形象的提升和經濟效益的提高多作貢獻。 五、未竟事項的續辦 甲方原報批的“北京師范大學南奧實驗學校”含初中部和高中部,日后如政府有關部門批準興辦初中、高中部,則由甲方提供必要的土地,乙方負責土地以外的資本投入并負責興建和經營管理。 六、附則 1、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或以補充協議形式予以補充完善。 甲方:廣州番禺奧林匹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代表: 乙方:珠海市______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運輸船舶委托經營管理合同書 受托人(船舶經營人,以下簡稱甲方): 委托人(船舶所有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交通部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如下合同: 一、乙方將自有船舶委托甲方經營管理 船名: 曾用名: 船舶種類: 建造日期: 年 月 日 總長: 型深: 型寬: 總噸: 凈噸: 載重噸: 主機功率: 二、船舶委托經營管理期限,自該船取得合法營運資格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甲方責任: ⒈負責取得船舶合法的營運資格; ⒉負責船舶的經營和安全管理并承擔船舶的安全管理責任。按規定建立并指導、檢查、督促落實該船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負責對船員的崗位安全培訓,保持船岸的通訊暢通; ⒊負責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船員,辦理聘用合同。對乙方推薦符合要求的船員優先配備; ⒋負責按規定及時交納各項稅費; ⒌負責辦理船舶保險、船員人身保險、油污染險、船舶承運險,并爭取保費優惠; ⒍負責海商、海損事故處理; ⒎負責建立船舶各類管理臺賬、聯系制度,及時向乙方通報情況; ⒏其他責任: 四、乙方責任: ⒈如實向甲方提供船舶有關資料和證明,保證船舶來源的合法性; ⒉配合、協助甲方對船舶的經營和安全管理; ⒊向甲方推薦船員,并負責對船員管理進行監督; ⒋按本合同約定的額度和支付方式按時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費和有關費用,并承擔未經甲方同意,拖延或少支付經營管理費和有關費用造成的違約責任; ⒌負責承擔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風險責任和經濟損失; ⒍其他責任: 五、雙方關于經營管理費、保險費用和有關費用額度、支付方式的約定: 六、雙方關于風險責任和責任賠償的約定: 七、雙方關于經營費用和利潤分配的約定: 八、雙方關于違約責任和違約金的約定: 九、其他約定: 十、本合同經雙方確認簽字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并分別報備當地航管部門、船舶國籍登記機關。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要求當地航管部門協調,也可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住址: 《水路運輸許可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 編號: 身份證編號: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甲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全權經營甲方投資的位于___________省的___________酒吧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1.___________酒吧由乙方一人投資興辦。 2.乙方全權委托甲方經營管理上述酒吧。 3.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甲方報酬: (1)每月固定工資___________元; (2)若月營業額達___________元(包括___________元),按月營業額___________%計提獎金; 若月營業額達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按超___________元部分按___________%計提獎金; 若月營業額達___________元以上,則超___________元部分按___________%計提獎金。 (3)乙方領取報酬時間為下___________個月的___________日。 4.甲方應按月將經營情況書面告之乙方。 5.甲方應合法經營;并承擔因違法經營而給乙方及酒吧造成的一切損失。 6.甲方與____________就酒吧事宜所簽協議系乙方授權甲方代理簽署。 7.為方便酒吧經營,乙方出資以按揭方式以甲方名義購買汽車一輛,車輛實際所有權人為乙方。 8.在經營期內,涉及酒吧的一切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若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賠償。 9.經營期滿后,酒吧若經營虧損,則甲方應承擔___________%部分虧損額,乙方承擔___________%部分。 10.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11.經營期內,因甲方原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導致酒吧無法經營,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12.乙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在經營期內以轉讓、出購等方式處置酒吧。 13.本協議期滿后,雙方另訂協議明確是否續簽。 14.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 名稱: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乙方: 名稱: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甲方:廣州________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珠海市_________管理有限公司 為更好地整合教育優勢和資源,使之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成長,甲方將其所屬的“北京師范大學南奧實驗學校”已建成的小學(以下簡稱“小學”)全權委托乙方經營管理(以下簡寫為“托管”)。為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特訂立以下合同: 一、小學簡況 小學占地 m2,建筑面積為 m2,可辦班 個,可容生 名。于 年 月 日開學,現有 個班 名學生、 位教職員工。 二、托管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經營管理30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到期如需繼續托管,則另訂合同。 三、托管方式 甲方將業已投入小學的所有資產(見明細附表)在托管期間無償移交乙方,由乙方行使權屬所有者的全部權利進行經營管理。 四、雙方責任 甲方: 1、在托管期內繼續提供必要的支持和相關條件。 2、在托管期內不干預乙方的經營管理。 3、在托管期內不調減已投入小學的資產。 4、在必要時,應乙方要求積極配合乙方解決須甲方到場的問題。 乙方: 1、全面履行所有者的經營管理權,小學的學費及其它一切費用的收入歸乙方所有,小學教職員工的工資、福利、辦學經費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乙方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 2、承認托管前甲方和有關辦學單位簽訂的有關合作辦學的協議、合同,并履行其中應由甲方履行的責任與義務。 3、對甲方已投入的資產負責維護、保養,如因教育實際需要而作變動,應通報甲方。 4、負責托管期內新的教育投入。 5、努力整合有關資源,把學校辦出特色,使之具有較高知名度和品牌效應。 6、積極配合甲方塑造品牌、促進銷售的宣傳活動,為甲方企業形象的提升和經濟效益的提高多作貢獻。 五、未竟事項的續辦 甲方原報批的“北京師范大學南奧實驗學校”含初中部和高中部,日后如政府有關部門批準興辦初中、高中部,則由甲方提供必要的土地,乙方負責土地以外的資本投入并負責興建和經營管理。 六、附則 1、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或以補充協議形式予以補充完善。 甲方:廣州番禺奧林匹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代表: 乙方:珠海市______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經營管理合同 篇2 受托人(船舶經營人,以下簡稱甲方): 委托人(船舶所有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交通部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如下合同: 一、乙方將自有船舶委托甲方經營管理 船名:曾用名: 船舶種類:建造日期:年 月日 總長: 型深:型寬: 總噸: 凈噸:載重噸: 主機功率: 二、船舶委托經營管理期限,自該船取得合法營運資格之日起,至年月 日止。 三、甲方責任: ⒈負責取得船舶合法的營運資格; ⒉負責船舶的經營和安全管理并承擔船舶的安全管理責任。按規定建立并指導、檢查、督促落實該船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負責對船員的崗位安全培訓,保持船岸的通訊暢通; ⒊負責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船員,辦理聘用合同。對乙方推薦符合要求的船員優先配備; ⒋負責按規定及時交納各項稅費; ⒌負責辦理船舶保險、船員人身保險、油污染險、船舶承運險,并爭取保費優惠; ⒍負責海商、海損事故處理; ⒎負責建立船舶各類管理臺賬、聯系制度,及時向乙方通報情況; ⒏其他責任: 四、乙方責任: ⒈如實向甲方提供船舶有關資料和證明,保證船舶來源的合法性; ⒉配合、協助甲方對船舶的經營和安全管理; ⒊向甲方推薦船員,并負責對船員管理進行監督; ⒋按本合同約定的額度和支付方式按時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費和有關費用,并承擔未經甲方同意,拖延或少支付經營管理費和有關費用造成的違約責任; ⒌負責承擔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風險責任和經濟損失; ⒍其他責任: 五、雙方關于經營管理費、保險費用和有關費用額度、支付方式的約定: 六、雙方關于風險責任和責任賠償的約定: 七、雙方關于經營費用和利潤分配的約定: 八、雙方關于違約責任和違約金的約定: 九、其他約定: 十、本合同經雙方確認簽字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并分別報備當地航管部門、船舶國籍登記機關。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要求當地航管部門協調,也可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住址: 《水路運輸許可證》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 編號:身份證編號: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庫房委托經營管理合同 篇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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