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安裝合同(精選5篇)
委托加工安裝合同 篇1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為明確甲方、乙方在本項目施工中的責任,正確行使各自的權利,全面履行義務,確保工程的進度,保證工程的質量,搞好安全文明施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訂立本協議,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內容:套裝門、木掛板(以下簡稱產品)
工程地點:
二、承包范圍
本工程室內所有木質套裝門 套,木掛板 平米,全部產品的生產、加工制作、供應、包裝、裝卸、運輸、工地現場安裝(含甲方提供的門鎖、合頁、門吸的安裝)、成品保護以及保修、售后服務等全部內容。
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產品圖紙、色樣進行加工制作。
三、合同工期
工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以上日期包括現場測量、生產工期。
四、質量標準及技術要求
1、油漆的環保及表面效果要求
a、必須符合GB-18584-20xx《室內裝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質限量》的各項規定指數。 b、飾面油漆為 牌油漆。飾面油漆調配比例正確、漆膜無流油、粗粒、起泡離層現象。
c、按指定顏色調配修色后整批顏色與樣板顏色一致。
d、產品飾面油漆為 漆面、木紋清晰、各部位顏色一致,允許局部有輕微色差。
2、木材及表面木皮要求:
a、木材要求:含水量水率8%-12%、木材表面無蟲孔、腐爛死節、空心。
b、木皮要求:飾面厚度為 ,紋理清晰、表面無劃傷、變色現象。
c、產品所用板材均達到A類板材,環保指標不低于E1級,符合國家GB18580-20xx《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板材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量》標準和《室內裝飾裝修材料家具中有害物質限量》標準和GB/和T11718-1999標準要求。
3、產品保證完成面對角線不大于1mm,木飾面紋路統一協調。
4、木門填充材為烘干 ,面板基層采用 板,門套基材 板,面材基層為 板貼木皮,門套與門表面木飾面必須統一顏色一致。門扇厚度 mm。
5、五金安裝符合規范要求。螺絲要鎖平、端正、推拉靈活、門開合順暢。
6、門扇要求上下預留通氣孔洞。
7、封邊木皮與板面紋路顏色一致、修邊無崩缺。
8、產品加工尺寸必須滿足現場安裝尺寸,乙方自行測量。
9、貨到現場后及時分散到各安裝作業面上,乙方保證按工期要求安裝完畢。
10、產品加工必須按照甲乙雙方簽字認可的圖紙加工。
11、產品尺寸必須滿足現場安裝尺寸,乙方自行測量。
12、產品與墻體之間保持垂直密縫(墻體原因除外)。
13、產品邊角對接垂直無接縫,凹槽拼接在同一水平線。
14、所有木制作在廠前需覆保護膜。
五、合同價款
(一)合同價款:
1、套裝門 元/套,共計 套,合計 元;
子母套裝門 元/套,共計 套,合計 元;
木掛板 元/平米,共計 平米,合計 元;
以上產品暫定總價人民幣: 元。
2、本合同為固定單價合同,總價款為暫定價,待工程整體竣工結算時,實測實量,據實結算。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生效三日內,第一次甲方支付給乙方合同價的 %人民幣大寫: ,作為工程預付款。
2、產品全部運輸到工地現場后,第二次甲方支付給乙方合同價的 %人民幣大寫: ,作為工程進度款。
3、產品全部安裝完畢甲方驗收合格,第三次甲方支付給乙方合同價的 %人民幣大寫: ,作為工程進度款。
七、乙方使用的材料
乙方產品進場時,由甲方、監理確認。未經簽字認可的產品不得使用、安裝、乙方負責產品的生產、加工、包裝、運輸、裝卸、安裝、交驗。乙方應按雙方約定的材料組織設計、生產加工、供貨安裝、不得影響總的工期進度。
八、產品驗收
1、產品進場后,乙方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質檢部門并會同監理單位按照總工程量的2%隨機取樣進行檢測;產品在隱蔽前和安裝完畢后均須書面通知甲方質檢部門進行聯合驗收。若質量無法達到圖紙設計及相關規范要求,按照本合同十二條執行。
2、產品環保驗收須滿足石家莊市政府職能部門環保評檢測要求。
九、現場代表及管理職責
甲方委派 任現場代表現場管理和協調工作,乙方應無條件服從。
乙方委派 任現場代表,是乙方現場工作的第一負責人,接受甲方、監理的指令,負責施工人員現場管理。
十、甲方工作
1、對工程實施全面管理監督及協調工作。
2、審批乙方上報的工程量形象進度,按合同條款撥付工程款。
十一、乙方工作
1、負責隊伍的組建進場及施工前的其它準備工作。進場前提供約定的產品。進場后負責將合同相關條款及交底內容向施工人員交底并采取必要措施以保證工程質量。每道工序大面積施工前,必須先在甲方、監理指定區域做樣板工程,經甲方、監理現場察看并經質檢部監督員認可后方可大面積展開施工;否則造成的返工由乙方自行承擔。
2、在施工過程中,確保文明施工,達到環衛要求,保持現場整潔,由此發生的費用自理。負責本施工范圍內的成品保護工作。施工中產生垃圾,必須按照指定地點集中存放,做到每日一清,否則發現一次罰款500元。對于鋪貼好的地面、粉刷好的墻面及安裝好的所有成品給予適當保護,如發現故意損壞必須賠償恢復費用且給予1000元/次的處罰。
十二、產品保修
在質量保修期內乙方須按照相關規定對出現任何質量問題給予修繕處理。承包(供貨)人在工程整體交工驗收后,負責12個月的免費保修;在運行中出現難以調整修復的質量問題時,承包方應無償更換產品,直至達到業主滿意。
十三、違約和賠償
1、乙方未按時間節點完成所承擔工程每延誤一天罰款人民幣 元整,同時甲方可根據情況隨時調整乙方的工作量,交由其他單位進行完成并根據合約扣除其相應額度的產品款項。
2、乙方未按時交付承包的工作,經甲方、監理方檢查質量不合格且未在規定期限內整改的每出現一次扣違約金1000元。
3、乙方因質量、安全事故或拖欠工人工資等受到行政主管部門處罰,或媒體曝光給甲方造成經濟、聲譽損失的,甲方視情況扣工程款10000元/次,不足部分甲方有權追償。乙方人員若發生打架斗毆、偷竊他方物品等不法行為,甲方視情況扣乙方1000元/次。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如甲方中途變更設計方案,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且變更部分的木作價款作相應調整,工期以乙方接到書面變更通知日期起作相應順延。
5、因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因質量問題給甲方造成損失罰承包方違約金合同價款的5%,并按要求提供新產品,相應數額由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權依法向乙方追償。
6、如發現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材料以次充好或是摻雜施假等情形,視情節嚴重程度每次扣工程款10000元;并有權終止本合同,同時前期所做的工程不再結算和支付工程款。
十四、不可抗力
因發生不可抗力而導致一方違約的,違約方不承擔違約責任,該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僅包括颶風、暴雨、暴雪、洪水、地震等自然災害、戰爭和動亂。
注:本合同不可抗力不包括法律、行政法規、部委規章、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政策以及可能影響本合同履行的任何政府行為與中國政府關稅的上(下)調整。
十五、其它
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的效力。
十六:補充條款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產品的廠資質、檢測報告、合格證等(年審、檢測時間不超過一年)。
2、乙方在合同簽訂后將產品的技術文件,無償向甲方提供一式四份。
3、乙方進入施工場出現一切安全傷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十七: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 方 代 表: 乙 方 代 表:
日 期: 日 期:
委托加工安裝合同 篇2
委托方(甲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受托方(乙方):鋼結構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沅江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簡稱為“委托方”)與發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包合同”),現甲、乙雙方就鋼結構加工及安裝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鋼結構概況
加工名稱:公司鋼結構車間
加工范圍: 鋼柱、鋼屋架、檁條、彩板及其附件
安裝范圍:±0.00以上鋼結構部分,含地腳螺栓預埋。詳細情況見報價單
二、鋼結構加工安裝合同價款
金額: 大寫:人民幣肆佰肆拾肆萬陸仟零叁拾元整(以雙方結算為準)。小寫:¥4446030.00元。 稅金由總包方統一完稅。
三、材料及運輸
甲方根據圖紙設計要求自行采購材料,乙方負責加工。鋼構件由甲方承運至施工工地。乙方負責安裝。
四、工期
加工日期: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11月1日;總日歷天數: 30 天
安裝日期: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月20日;總日歷天數: 80 天
五、鋼結構質量標準
質量標準雙方約定為: 國家相關工程建設規范合格標準。
六、法律法規及標準
1、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現行法律法規。
2、本工程適用的規范標準: 執行國家和地方或專業有關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施工及驗收規范 ,除以上工程建設標準以外,總包合同中約定的與加工相關的工程建設標準均適用于本加工合同。
七、圖紙
1、甲方向乙方提供圖紙的日期:20xx年10月1日;圖紙的數量: 1 套 。
2、深化施工圖設計的范圍及費用承擔:由乙方承辦。
3、復制、重新繪制圖紙的費用承擔: 由乙方承辦。
八、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工作
(1)組織乙方參加發包人會審圖紙的時間: 20xx 年 10月4日 ;
(2)向乙方進行設計圖紙交底的時間: 20xx年10月4日 。
(4)雙方約定甲方應做的其它工作: 確保乙方能按時正常施工。
2、乙方的工作
(1)提供資質,協助辦理報建手續。
(2)需完成的設計內容和提交時間: 20xx年10月8日
(3)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生效后 7 天內向甲方提交加工總體進度計劃。
(4)確保施工工期。
九、工期順延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加工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圖紙、開工條件、設備設施;
(2)甲方未按約定日期支付加工款項,致使乙方加工不能正常進行。
(3)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準或所發出的指令錯誤;致使乙方加工不能正常進行。
(4)非乙方原因的加工范圍內的加工變更及加工量增加;
(5)不可抗力的原因;
(6)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十、質量與安全
雙方關于本工程質量標準的約定: 達到國家現行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十一、合同價款與支付
1、合同價款及其調整
本合同價款采用 現金支付 方式確定。
2、合同價款的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方式: 預付30%,然后按工程進度付款
十二、竣工驗收及結算
1、乙方提供合格證、材質證明書,不負責提供檢測報告。資料由甲方負責。
2、完工結算:合格后付清全部工程款,不留質保金。
十三、違約、索賠及爭議
1、違約
(1)乙方須服從甲方轉發的發包人與加工有關的指令。未經甲方允許,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與發包人發生直接工作聯系,乙方不得直接致函發包人,也不得直接接受發包人的指令。如乙方與發包人發生直接工作聯系,將被視為違約,并承擔違約責任: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并賠負相關損失.
(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完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順延的工期完工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每延誤一個工作日,乙方應按合同總額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總額不超過合同價的5%。
(4)因乙方原因加工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因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質量標準,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直接經濟損失并采取措施直至合格。
2、雙方約定,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或者調解不成時,按下列第 (2) 種方式解決爭議:
(1)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保障、保險
乙方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加工場地內自有人擔由此產生的后果。
十五、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 設計圖紙、 說明書
(2) 工程預算書 報價單
(3) 設計變更
(4) 其它:
十六、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甲方、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帳號: 帳號:
20xx年 9 月 17 日
委托加工安裝合同 篇3
委 托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授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現經甲、乙雙方本著公平、自愿、互利、合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安全生產法》相關條款及有關法律法規執行,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及義務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具體事宜如下:
一、安裝地點:
二、承包內容:
甲方委托乙方安裝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單位)的起重設備的安裝、調試、升節、附著和維修保養以及報驗等工作。起重設備名稱____________型號__________出廠編號__________安裝高度為______左右。每臺安裝費用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含安裝、調試、升節、附著、降節、拆除、運輸及報檢等費用)。
三、雙方責任:
1.甲方負責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單位)進行溝通協調相關事宜,如進場時間、進場道路、安裝場地及電源、現場安全防護等。
2.甲方按進場時間提供合格的起重設備,各零部件質量可靠、附件齊全。
3.安裝前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單位)組織、監督甲方對乙方安裝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雙方對乙方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均有權進行監督制止。
4.乙方接到甲方的安裝通知后,應及時組織人員進行安裝,乙方應具有貴州省內相關單位出具的安裝資質,指派的安裝人員應持有效證件上崗。
5.乙方安裝時必須嚴格執行起重設備安拆規程和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規操作。
6.乙方安裝時對零部件進行清點檢查,發現異常及時報告甲方。
四、付款方式:
安裝調試合格后,三日內甲方一次支付合同價的30%,以后按完成工程量計算并支付安裝費。設備運到甲方庫房后,甲方三日內結清全部費用。如甲方未按時支付乙方費用,乙方有權向甲方要求補償及作其他處理辦法,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甲方負責。 以上約定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如有違約,雙方協商處理,雙方無法協商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存檔一份,一份報交公司法律科,至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協商解除本合同簽字之日起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加工安裝合同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合同主控部門備案編號:
建筑(安裝)構配件委托加工定作(安裝)合同
(標準文本)
工程名稱:
加工產品:
建筑安裝構配件委托加工定作(安裝)合同
定作方:_ 承攬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我國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公平、互惠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成品名稱及基本描述:
注:加工成品規格可設附圖。
第二條 加工成品基本要求
加工成品除滿足第一條“加工成品名稱及基本描述”表中的質量要求外,還應滿足以下條件:
(一)原材料/構配件基本要求: 1、定作方提供原材料/構配件的要求:
(1)未經定作方同意,承攬方不得自行補充、調整、更換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構配件。 (2)對于定作方未提供的輔材,承攬方按照定作方要求或規范、標準等要求,匹配相應的輔材。
(3)承攬方根據定作方加工要求,提出原材料/構配件使用計劃,經雙方審核確認后,按照本合同的《定作方提供原材料/構配件提供數量及消耗標準》表履行合同,承攬方承擔原材料/構配件檢驗試驗費用以及超額使用的原材料/構配件費用,超額原材料/構配件必須由定作方提供。
(4)原材料/構配件由定作方負責運送至承攬方加工現場,經雙方確認后,卸于指定位置,其保護和照管等責任由承攬方負責。
(5)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構配件超量的(正常合理節余除外),由定作方負責收回,或者經雙方協商折抵加工成品價款。
2、承攬方提供原材料/構配件的要求:
承攬方除滿足本合同的《承攬方提供原材料/構配件標準要求》表的原材料/構配件質量要求外,尚需滿足以下條件:
(1)按照定作方要求提供原材料/構配件出場合格證明文件原件或加蓋原件存放單位印章的復印件,規范、標準等要求進場復檢時,承攬方還應按照要求出具市級以上相關檢測部門的復檢證明,并承擔一切費用。
(2)對于輔材,定作方有明確要求的,承攬方應當按照定作方要求進行加工,定作方未明確要求的,承攬方應當按照相關現行規范、標準等的要求,予以匹配。
(3)承攬方應當對進場的符合合同要求的原材料/構配件采取妥善的保護措施,確保不因保管不當出現質量隱患或缺陷,造成損失由承攬方負責賠償。
(4)原材料/構配件的進場與裝卸費用均由承攬方承擔一切費用,不論何種原因,定作方對于承攬方提供的原材料/構配件均不承擔除按加工產品支付價款外的任何責任。
3、本合同約定原材料/構配件由 (二)加工成品基本要求:
1、無論何方提供原材料/構配件,加工成品均由承攬方負責按照合同要求期限進場,并承擔運輸、裝卸等費用。
2、加工成品采用焊接工藝時,要保證成品不變形、扭曲、翹曲等,保證焊縫均勻、飽
滿、無夾渣且保證焊縫長度和寬度;采用車絲工藝時,要保證絲扣均勻、無斷絲、無跑絲、無缺損,要保證絲扣長度和深度,做好上油潤滑,必要時要包裝到位。
(三)承攬方安裝基本要求:
4、承攬方同意遵循定作方或定作方同意接受的各項現場管理和考核標準,同意接受定作方或定作方同意接受的有關部門依據標準做出的獎罰決定。
5、承攬方對其安裝的加工成品以及安裝過程中的未完作業成果承擔保護責任,加工成品以及安裝期間未經驗收的作業成果在安裝期間發生的損壞、丟失等損失,均由承攬方承擔。
6、合同履約過程中發生的承攬方自身財產損失、員工或雇員人身損害賠償、承攬方及其員工和雇員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的第三人人身或財產損害賠償等均由承攬方自行承擔,以上產生的損失和損害賠償由定作方代為承擔的,定作方有權向承攬方全額追償,并可追究承攬方的違約責任。
7、本合同約定加工成品由 第三條 原材料/構配件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
本合同約定原材料/構配件有下列第 種方式提供。 (一)用承攬方原料/構配件完成工作的
承攬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檢驗。承攬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定作質量時,定作方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
承攬方提供原材料/構配件標準要求
(二)用定作方原材料/構配件完成工作的
雙方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定作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定作方調換或補齊。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發生上述情況承攬人對定做人負責賠償。
定作方提供原材料/構配件提供數量及消耗標準
第四條 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
(一)承攬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方;定作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復,提出修改意見。承攬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復,有權停止工作,并及時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作方賠償。
(二)承攬方對于承攬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作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的復制品。
(三)定作方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關于圖紙等資料的其他約定事項
第五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
(一)約定的驗收手段:__依據定作方提供的圖紙、資料和技術要求,使用相對應的通用檢測工具,采用清點、測、量、稱、標準容器對比的那個手段進行驗收,驗收工具以定作方工具為準。
(二)驗收執行標準:(按以下優先順序執行) 1、_
2 (三)驗收發生異議時約定的仲裁機關:__濟南仲裁委員會 (四)驗收出現問題時的約定處理意見:
驗收出現爭議時,首先應本著客觀公正合理的原則,由雙方的直接責任人保持理智地商談解決,確實達不成一致意見,各自如實及時向自己的上級反映客觀情況,由雙方的上級領導相互溝通,未在雙方領導協商前,任何一方不得作出過激行為或私自退場,否則做出過激行為方應承擔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
(五)定作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承攬方所完成的工作。驗收前承攬方應當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項目,應當由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承攬方負責修復或退換。
第六條 價款或酬金
(一)該合同商定的產品價格調整范圍:
清單表中未列明的加工成品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確定單價,所有加工成品單價為固定單價,不隨合同履行期間的任何因素變化而調整。
2、定作方提供原材料/構配件的,承攬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損耗標準仍有節余的(按照定作方最終確認的加工成品推算),余材歸承攬方所有,如承攬方需退還定作方的,按照退還余材原采購價的50%給予承攬方獎勵,余材由定作方收回。
(二)該合同商定的產品貨款結算辦法: 1、定作方提供原材料/構配件的結算辦法:
(1)合同簽訂后,承攬方按照本合同《定作方提供原材料/構配件提供數量及消耗標準》表中的計劃數量領取原材料/構配件,并向定作方出具收料證明。
(2)承攬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加工制作,并接受定作方的隨時監督和檢查。
(3)承攬方對加工成品負責運至定作方指定位置,經定作方指定的負責人驗收合格后,出具合格加工成品驗收單,定作方依據本合同約定單價和該合格驗收單數量如實結算。
(4)對于驗收不合格的加工成品,定作方同意接收利用的,按質論價,按照合同約定單價(定作方原材料款扣減后)的50-80%標準結算;定作方不同意接收的,承攬方負責返修或重做,發生重復用料的,自行到定作方處領取,并按照定作方原材料/構配件實際采購價的120%扣減費用,定作方有權自合格加工成品價款中自行扣除;因驗收不合格導致延誤定作方使用的,承攬方還應承擔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
2、承攬方提供原材料/構配件的結算辦法:
(1)合同簽訂后,承攬方按照合同約定質量標準準備各種材料或構配件,定作方可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給承攬方 的定金或預付款。
(2)承攬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標準加工制作,并接受定作方的隨時監督和檢查。 (3)對加工成品負責運至定作方指定位置,經定作方指定的負責人驗收合格后,出具合格加工成品驗收單,定作方依據本合同約定單價和該合格驗收單數量如實結算。
(4)對于驗收不合格的加工成品,定作方同意接收利用的,按質論價,按照合同約定單價的50-80%標準結算;定作方不同意接收的,承攬方負責返修或重做,所有增加的費用均由承攬方承擔;因驗收不合格導致延誤定作方使用的,承攬方還應承擔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
定金 預付款 (6)本合同約定支付上述款項的比例為 % 。 3、承攬方負責安裝的結算辦法:
(1)承攬方按照合同約定質量標準安裝完成后,經定作方指定的負責人,有監理等第三方監督的,還應經過第三方驗收合格后,填寫驗收合格證明,定作方對已完驗收合格部位支付安裝款。
(2)對于驗收不合格的作業成果,定作方同意接收利用的,按質論價,按照合同約定安裝價格的50-80%標準結算;定作方不同意接收的,承攬方負責返修或重做,所有增加的費用均由承攬方承擔;因驗收不合格導致延誤定作方使用的,承攬方還應承擔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
(3)安裝期間承攬方需用定作方資源(該資源合同約定本由承攬方承擔)的,定作方如實扣減費用。
(4)本合同約定安裝價款以下列 方式進行結算:
①安裝固定總價 元; ②安裝固定單價 元/(每約定計量單位); ③計日工(含安裝輔材) 元/工日。
(5) 固定單價計量單位以安裝面的驗收合格工作成果計量單位計或驗收合格工作成果所需的加工成品計量單位計,數量以實際驗收合格數計。
(6)安裝期間如需發生安裝輔材的,其輔材費用均由承攬方承擔。
(7)對于加工成品定作方需要承攬方拆除再次周轉安裝的,承攬方應當保證連續提供服務,直至定作方解除為止;再次周轉安裝需要更換輔材的,承攬方應當按照與原成品同材質的標準要求予以更換。
本合同約定拆除再次安裝費用標準(含更換的輔材及裝運卸): 及時到場確認,未及時確認或有異議的,雙方同意以第三方(監理、發包人等)的檢驗意見為準。
驗的方法,承攬方應誠實信用,若定作方檢驗發現數量少于承攬方提供數的,承攬方同意該批次或此次進場至上一次檢驗日期間的所有同類型產品均按照此次檢驗的數量誤差或差率進行結算(正常的允許偏差除外)。
收據與實際收款賬戶的單位保持一致。
確不能出具稅票時,定作方可代扣代繳出租方應繳的稅費。
(三)合同價款支付方式 1、一般規定:
所有加工成品進場驗收合格后(需安裝的,安裝工作驗收合格后),定作方支付合格成品或工作成果價款的30—70%,全部完成加工工作或安裝工作成果付至合格成品或工作成果的50—80%價款,定作方合同約定工作內容竣工后,付至合格成品或工作成果的95%價款,余款自本合同約定工作內容的保修期滿后一月內無息付清。
2、本合同約定合同價款支付方式為: 第七條 交貨的時間和地點及包裝要求
(一)產品的接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接貨單位:2、到貨地點: 。
3明的,自定作方通知進場日期起的3日內。
4、該合同商定的交貨方法及運輸方式:
(1)加工成品進入合同約定到貨地點的運輸費均由承攬方承擔; (2)運輸方式由承攬方根據經驗自行選擇,定作方在到貨地點實施驗收。
(3)所有加工產品以本合同約定的交貨地點雙方指定負責人現場驗收數量為準,交貨地點以外的產品損耗、損壞、滅失、交通事故等所有費用或損失均由承攬方承擔責任。
(二)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以及維護或維修
1、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 2、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商定。
3、該合同商定的產品包裝、回收以及維護或維修要求:
(1)承攬方應當按照規范、標準等要求,對產品進行有效包裝,盡量減少運輸過程中的損耗、損壞或丟失,保障定作方驗收通過。 (2)承攬方還應在運輸過程中根據有關部門的要求實施覆蓋、防遺撒、防防塵等措施,并承擔因此可能出現的一切損失。 第八條 承攬方的違約責任
(一)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酌減酬金或價款;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并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后,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作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于合同規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遲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三)未按合同規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承攬方應當償付定作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定作物毀損、滅失的,由承攬方賠償損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換、補交等),應當向定作方償付逾期交付部分價款總額或酬金總額的10—30%的違約金。
(五)未經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權拒收。
(六)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__20__%或酬金總額的_30___%(兩者取高值)的違約金。
(七)異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暫由定作方代保管時,應當償付定作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八)實行代運或送貨的定作物,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單位(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地點或接收單位(人)外,并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責任。
(九)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他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十)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調換、補齊的,由承攬方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十一)擅自調換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權拒收,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定作方要求辦理,并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第九條 定作方的違約責任
(一)定作方可中途變更或退(換)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承攬方接到定作方的變更或退(換)通知后,應立即停止加工或其他生產行為。承攬方已經加工或生產的成品或半成品貨物,由定作方幫助協調消化;確實消化不了的,由承攬方自行消化,定作方向承攬方償付已生產成品或半成品部分貨款______%的違約金。
(二)中途因定作方原因廢止或終止合同,屬承攬方提供原村料的,償付承攬方的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的__10__%的違約金;不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總額的___15_%違約金。
(三)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攬方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承攬方給予一定期限的書面敦促通知,通知內敦促最終期限屆滿定作方仍無法滿足合同要求生產條件的,承攬方有權解除合同,定作方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承攬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定作方應當償付承攬方停工待料的實際損失。
(四)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領取定作物的,承攬方應向定作方發出要求領取的書面通知,通知內要求領取的最終期限屆滿,定作方仍不領取的,自通知最終領取日期起,除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償付違約金外,還應當承擔承攬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定作方超過領取期限12個月不領取定作物的,承攬方有權將定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保養費后,退還給定作方;變賣定作物所得少于報酬、保管、保養費時,定作方還應補償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變賣,應當賠償承攬方的損失。
(五)定作方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承攬方應在一定期限內向定作方發出要求付款的催函,在催函最終要求付款的期限屆滿或30日內定作方沒有明確答復的,定作方應自催函發出之日起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承攬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應自催函發出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酬金總額的萬分之三償付違約金。)承攬方自定作方應付款之日起30日內未按照約定提交書面付款催函的,視為同意延期付款。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一)當事人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應在30天內提供證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二)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承攬方在取得合法證明后,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遭遇不可抗力方逾期提供證明的,合同相對方有權選擇是否予以認可,不予認可的按照未發生不可抗力情形處理。
第十一條 糾紛的處理
1、于承攬合同的相關規定處理。
2、加工定作(安裝)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1)項處理: 1.向濟南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合同履行期間和生效
(1)本合同的履行期間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定作方與發包人簽署的工程施工合同中定作方承包工作內容所需要承攬方產品的工作內容全部完成之日;包括定作方與發包人就同一個工程施工合同簽署的補充內容中所需要承攬方產品的工作內容。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如以定作方項目部名義簽訂,須經定作方法人書面授權或予以追認后方可對定作方法人產生法律效力,否則實際施工導致的不利后果由承攬方承擔。
第十三條 其他
1、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攬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二_份,雙方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 代表人: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點:
附表一: 原材料/構配件收料單
注:
1、該單為收料單位與發料單位之間的材料往來憑證,收料單位未按照收發雙方合同約定完成所收材料的工作任務,應當及時負責返還發料單位,并承擔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
2、該單未經收發雙方另行簽訂協議,不得進行任何轉帳。 3、收料單位未按照收發雙方合同約定完成所收材料的工作任務,發料單位有權單方選擇或收回所發材料或按照單中所列總價的120%索賠收料單位;單中未列明總價的,發料單位有權按照單中所列材料當期市場價格的120%索賠收料單位(完成任務的剩料除外)。
發料單位: 收料單位: 發料人(簽字): 收料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加工安裝合同 篇5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沅江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簡稱為“委托方”)與發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包合同”),現甲、乙雙方就鋼結構加工及安裝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鋼結構概況
加工名稱:公司鋼結構車間
加工范圍: 鋼柱、鋼屋架、檁條、彩板及其附件
安裝范圍:±0.00以上鋼結構部分,含地腳螺栓預埋。詳細情況見報價單
二、鋼結構加工安裝合同價款
金額: 大寫:人民幣肆佰肆拾肆萬陸仟零叁拾元整(以雙方結算為準)。
小寫:¥4446030.00元。 稅金由總包方統一完稅。
三、材料及運輸
甲方根據圖紙設計要求自行采購材料,乙方負責加工。鋼構件由甲方承運至施工工地。乙方負責安裝。
四、工期
加工日期: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11月1日;總日歷天數: 30 天
安裝日期: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月20日;總日歷天數: 80 天
五、鋼結構質量標準
質量標準雙方約定為: 國家相關工程建設規范合格標準。
六、法律法規及標準
1、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現行法律法規。
2、本工程適用的規范標準: 執行國家和地方或專業有關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施工及驗收規范 ,除以上工程建設標準以外,總包合同中約定的與加工相關的工程建設標準均適用于本加工合同。
七、圖紙
1、甲方向乙方提供圖紙的日期:20xx年10月1日;圖紙的數量: 1 套 。
2、深化施工圖設計的范圍及費用承擔:由乙方承辦。
3、復制、重新繪制圖紙的費用承擔: 由乙方承辦。
八、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工作
(1)組織乙方參加發包人會審圖紙的時間: 20xx 年 10月4日 ;
(2)向乙方進行設計圖紙交底的時間: 20xx年10月4日 。
(4)雙方約定甲方應做的其它工作: 確保乙方能按時正常施工。
2、乙方的工作
(1)提供資質,協助辦理報建手續。
(2)需完成的設計內容和提交時間: 20xx年10月8日
(3)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生效后 7 天內向甲方提交加工總體進度計劃。
(4)確保施工工期。
九、工期順延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加工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圖紙、開工條件、設備設施;
(2)甲方未按約定日期支付加工款項,致使乙方加工不能正常進行。
(3)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準或所發出的指令錯誤;致使乙方加工不能正常進行。
(4)非乙方原因的加工范圍內的加工變更及加工量增加;
(5)不可抗力的原因;
(6)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十、質量與安全
雙方關于本工程質量標準的約定: 達到國家現行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十一、合同價款與支付
1、合同價款及其調整
本合同價款采用 現金支付 方式確定。
2、合同價款的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方式: 預付30%,然后按工程進度付款
十二、竣工驗收及結算
1、乙方提供合格證、材質證明書,不負責提供檢測報告。資料由甲方負責。
2、完工結算:合格后付清全部工程款,不留質保金。
十三、違約、索賠及爭議
1、違約
(1)乙方須服從甲方轉發的發包人與加工有關的指令。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與發包人發生直接工作聯系,乙方不得直接致函發包人,也不得直接接受發包人的指令。如乙方與發包人發生直接工作聯系,將被視為違約,并承擔違約責任: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并賠負相關損失.
(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完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順延的工期完工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每延誤一個工作日,乙方應按合同總額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總額不超過合同價的5%。
(4)因乙方原因加工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因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質量標準,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直接經濟損失并采取措施直至合格。
2、雙方約定,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或者調解不成時,按下列第 (2) 種方式解決爭議:
(1)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保障、保險
乙方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加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一旦發生意外,甲方不承擔由此產生的后果。
十五、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甲方、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