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個人事務委托合同(精選3篇)
城鄉個人事務委托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第一條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處理______________事務。
第二條 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的權限與具體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委托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委托人(是/否)允許受托人把委托處理的事務轉委托給第三人處理。
第五條 受托人有將委托事務處理情況向委托方報告的義務。
第六條 受托人將處理委托事務所取得的財產轉交給委托人的時間、地點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委托人支付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所付費用的時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報酬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執行。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字): (簽字):
電話: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城鄉個人事務委托合同 篇2
甲方:連城縣人才智力流動服務中心
乙方:
根據上級有關政策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訂立合同如下。(其中,因自動離職、除名等失去就業身份的,未經身份認定或未輸就業手續前,本合同中與就業身份有關的管理內容無效。)
一、乙方自愿委托甲方代辦人事代理有關服務。
二、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自生效之日起到 年 月日止。合同到期后,如雙方未明確解除本合同,且乙方未辦理檔案轉出手續的,視為乙方繼續接受甲方代辦的人事代理服務。
三、甲方接受乙方委托,為乙方提供辦理人事關系掛靠等人事代理服務,有關職責和服務內容如下:
1、發函調檔案,接轉人事關系、工資關系。
2、保存乙方的檔案材料,負責其檔案材料的收集、整理、鑒別、歸檔。
3、保留乙方的人事關系和原有就業身份,負責其干部統計,按有關規定計算工齡。
4、保留乙方的工資關系,按國家調資規定辦理工資調整登記(檔案工資),存入乙方檔案。
5、按規定為乙方評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甲方每年進行一至二次工程系列職稱評審(包括高、中、初級),乙方須主動于每年5月底或10月底前將全部申報材料送到甲方。其他系列的申報材料應根據相關部門每年具體要求上報,由甲方分批送相應的評委會評審。
四、乙方的責任義務:
1、按時按規定向甲方交納管理費用。其中人事關系掛靠,每人每月 元,不足一月按一月計算。支付辦法:存檔時一次交清不少于12個月的管理費,以后在到期之月的次月內乙方主動到甲方交清不少于12個月的管理費,以此類推。如推遲交費,每推遲一月,乙方增交滯納金10元。第一年內終止本合同的,所交一年的人事代理費不退(如今后上級有新收費標準,按新標準執行)。未交足管理費的,甲方不提供有關服務。
2、職稱評審、年度工作考核及其它需裝入檔案的材料乙方應主動按時申報和歸檔;管理費乙方應主動按時交付,甲方均不另行通知。
3、在人事代理期間,乙方應認真發行本合同約定,遵守國家和我市的人事政策及相關管理規定;在辦理相關手續時,乙方應按人事管理規定出具所需證明。如因乙方手續不全而導致部分或全部人事代理服務無法提供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4、乙方代理期間的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和病、殘、傷亡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負。
5、乙方的人事、工資關系和檔案轉出時,必須交回本合同,遺失者由本人寫遺失證明聲明作廢。
五、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可以終止:
1、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
2、一方有違約行為,給對方利益造成損害,對方要求解除合同;
3、乙方轉出人事檔案及人事關系;
4、法律規定的合同解除條件。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自簽章之日起生效。乙方委托他人代簽,具有同等效力。
七、其他說明:
甲方:連城縣人才智力流動服務中心(蓋章) 經辦人:
乙方:(簽字、蓋章)
用人單位:(蓋章) 經辦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地址:連城縣水利水電大樓一層
電 話:0597-3128796
郵 編:366200
城鄉個人事務委托合同 篇3
甲 方
乙 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一年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 20xx 年 10 月 20日。
本合同 20xx 年 10 月 20 日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一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擔任□項目總監□項目專員□行政總監□財務總監□主案設計師□設計師□助理設計師□總經理助理□其他)崗位工作。
第二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八小時工作制。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一般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一般不超過四十八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包括加晚班、夜班和周末加班。
第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第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一條 甲方的工資原則為基本工資加獎金兩部分組成。
第二條 乙方為甲方工作,執行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甲方每月以銀行轉賬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享受五險一金待遇。
五、乙方享受的待遇
第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蘇州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甲方應按照國家或蘇州市有關規定組織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按國家和蘇州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 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日。
六、勞動紀律
第一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保守甲方業務秘密,如發現乙方泄密,甲方可以單方面終止解除本合同,并賠償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二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經濟處罰及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一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三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五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六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一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按科目付出數支付。并按移交程序進行運作。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一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北京市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屬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一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考勤制度、請假制度、加班制度、休假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蘇州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