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交易所期貨委托合同(精選3篇)
石油交易所期貨委托合同 篇1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上海石油交易所現貨和期貨交易,達成如下協議:
一、為了確保在上海石油交易所的交易能正常進行,甲乙雙方均須清楚了解并嚴格遵守《中 國國際期貨有限公司上海石油交易所代理業務規則》,正確履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二、乙方已經仔細閱讀并充分認識了甲方提供的《風險揭示書》的全部內容,一切因乙方看錯市況而遭受的虧損,乙方完全承擔資金乃至資產抵債的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作為代理方,甲方有權了解乙方的資信情況。開戶時乙方需出具經營執照(副本),法人授權書,單位狀況(生產經營狀況、近期財務報表等)等有關資料。
四、乙方為了便于與甲方聯合,除當面填寫“買入(賣出)指令單”外,可再確認傳真、電報、信函、錄音電話中的任何一種方式作為法律認可的委托方式。另外,乙方法人代表需簽署《法人授權書》,甲方只能接受乙方法人或其指派的授權人的指令。
五、保證金賬戶的設置:
1.本協議簽定后,乙方應在三天內將基礎保證金人民幣壹拾萬元匯入甲方賬戶開戶,此為本協議生效的必要條件。
2.乙方在開具“買入(賣出)指令單”以前,應將足夠的初始保證金匯入甲方賬戶,初始保證金數額為成交金額的 %,超越保證金數額的指令,甲方沒有義務執行。交易平倉后,該初始保證金由甲方及時退回。
3.凡屬期貨交易,每天均按上海石油交易所公布的結算價,對其與成交價的差價部分,要求虧損方交付追加保證金。如果乙方損失≥100%初始保證金,而又未能在下一交易日前一日15時前及時補足,甲方有權代為平倉,所有損失和費用,由乙方全部負責。
六、甲方代理乙方交易的傭金(含向交易所交納的交易手續費)為交易額的‰,乙方負責在買賣合約成交后三天內,向甲方交納代理傭金。
七、現貸合約簽定后,乙方憑交易所成交通知單在三天內通知甲方將貨款/提貨憑證存入所。如是交收現貨交易,乙方應先提供有效發票再行收取貨款。
八、有關稅金問題,均按照上海市稅務機關規定辦理。
九、協議的中止:
1.乙方如需中止委托關系,應向甲方提交書面申請,待甲方核準并結算帳目后,立即中止協議。
2.乙方如不遵守甲方的各項規定,違約情節嚴重的,甲方在追回違約損失的前提下可中止代理關系,并有加以處罰的權利。
十、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乙方的印鑒需在甲方備案。
十二、此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保留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石油交易所期貨委托合同 篇2
甲方:中國國際期貨有限公司駐上海石油交易所
地址:上海漕寶路38號華夏賓館807-809房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開戶行:
銀行帳號: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上海石油交易所現貨和期貨交易,達成如下協議:
一、為了確保在上海石油交易所的交易能正常進行,甲乙雙方均須清楚了解并嚴格遵守《中國國際期貨有限公司上海石油交易所代理業務規則》,正確履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二、乙方已經仔細閱讀并充分認識了甲方提供的《風險揭示書》的全部內容,一切因乙方看錯市況而遭受的虧損,乙方完全承擔資金乃至資產抵債的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作為代理方,甲方有權了解乙方的資信情況。開戶時乙方需出具經營執照(副本),法人授權書,單位狀況(生產經營狀況、近期財務報表等)等有關資料。
四、乙方為了便于與甲方聯合,除當面填寫“買入(賣出)指令單”外,可再確認傳真、電報、信函、錄音電話中的任何一種方式作為法律認可的委托方式。另外,乙方法人代表需簽署《法人授權書》,甲方只能接受乙方法人或其指派的授權人的指令。
五、保證金帳戶的設置:
1.本協議簽定后,乙方應在三天內將基礎保證金人民幣壹拾萬元匯入甲方帳戶開戶,此為本協議生效的必要條件。
2.乙方在開具“買入(賣出)指令單”以前,應將足夠的初始保證金匯入甲方帳戶,初始保證金數額為成交金額的_____%,超越保證金數額的指令,甲方沒有義務執行。交易平倉后,該初始保證金由甲方及時退回。
3.凡屬期貨交易,每天均按上海石油交易所公布的結算價,對其與成交價的差價部分,要求虧損方交付追加保證金。如果乙方損失≥100%初始保證金,而又未能在下一交易日前一日15時前及時補足,甲方有權代為平倉,所有損失和費用,由乙方全部負責。
六、甲方代理乙方交易的傭金(含向交易所交納的交易手續費)為交易額的_____‰,乙方負責在買賣合約成交后三天內,向甲方交納代理傭金。
七、現貸合約簽定后,乙方憑交易所成交通知單在三天內通知甲方將貨款/提貨憑證存入所。如是交收現貨交易,乙方應先提供有效發票再行收取貨款。
八、有關稅金問題,均按照上海市稅務機關規定辦理。
九、協議的中止
1.乙方如需中止委托關系,應向甲方提交書面申請,待甲方核準并結算帳目后,立即中止協議。
2.乙方如不遵守甲方的各項規定,違約情節嚴重的,甲方在追回違約損失的前提下可中止代理關系,并有加以處罰的權利。
十、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乙方的印鑒需在甲方備案。
十二、此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保留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
乙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
石油交易所期貨委托合同 篇3
供應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氣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瓶裝液化石油氣供應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供用氣事宜
甲方向乙方________ kg規格的鋼瓶充裝的液化石油氣,乙方主要用途為_ _廚房及生活用氣____________。
第二條、供氣方式
(一)供氣時間:乙方每次應提前通知甲方所需液化石油氣的數量,甲方接到通知后應在早上8時——下午19時范圍內及時將乙方所需數量的液化石油氣送達合同約定的供氣地點。
(二)供氣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供氣充裝:甲方供應的液化石油握應使用符合國家相關安全技術要求的合格液化石油氣鋼瓶進行充裝。
第三條、供氣質量
甲方應保證向乙方供應的液化石油氣體質量和充裝量均符合國家相關質量和安全技術要求。
第四條、供氣價格及結算
(一)甲方有權按照物價管理部門批準的瓶裝液化石油氣價格向乙方收取用氣費用,價格為包到價(不開票)。價格每月可根據南寧市的市場價格作調整一次,如價格不變不用調整,價格為包到價格。如遇政府物價管理部門調整液化石油氣價格的,按照調整后的價格確定供氣價格。價格由雙方指定人員電話或電面通知對方。
(二)雙方結算以每次供氣時甲乙雙方簽章確認的購氣憑證為依據。并按照下面方式辦理。根據甲乙雙方的結算簽章確認的購氣憑證每月結賬一次。
(三)付款方式和期限:
1、付款根據雙方送貨憑證,通過銀行匯款或現金。
2、支付期限:如有超過兩個月乙方不付款給甲方,甲方有權停氣。
第五條、安全檢驗
(一)甲方應設置安全檢查人員對乙方使用的液化石油氣鋼瓶和供氣系統定期進行全面安全巡檢查,乙方應設置相應的驗收人員。雙方應互相提供安全檢查人員和驗收人員的身份證明并加蓋單位公章(紅章),未經雙方確認不得任意換安全檢查和驗收人員。
(二)甲方安全檢查人員在每次供氣時,應對鋼瓶進行試漏等必要的安全檢查,并由甲乙雙方的安全檢查員和驗收人員進行簽字確認。
(三)乙方應在每次供氣時檢驗鋼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對于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鋼瓶有權拒收。
(四)甲乙雙方應分別建立專用交易登記臺帳,記錄每次供氣時涉及的供用氣雙方名稱、供氣時間、鋼瓶有關信息、安全檢查情況等,并由甲乙雙方的安全檢查和驗收人員簽字確認。
第六條、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簽訂合同時應向乙方提供營業執照、燃氣經營許可證等證明材料復印件,所有相關復印件須加蓋甲方單位公章,乙方需提供營業執照加蓋單位公章。
(二)甲方應保證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供應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液化石油氣和符合國家相關安全技術要求的合格液化石油氣鋼瓶。甲方有權拒絕充裝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鋼瓶。
(三)甲方負責鋼瓶的維護和保養,甲方有權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定期對乙方的液化石油氣供應系統和相關設備設施的使用情況進行安全檢查,指導乙方安全使用液化石油氣,并應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定期將鋼瓶送檢查機關進行檢驗。
(四)甲方如發現乙方有違反規定使用液化石油氣、危害液化石油氣設施安全的行為時,有權予以勸阻、制止并記入用戶檔案,發現乙方的燃氣設施存在隱患的,應書面向乙方及時消除。
(五)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合格的液化石油氣。
(六)乙方有權向燃氣行政管理部門舉報發現的非法違法供氣行為。
(七)乙方應在具備安全使用條件的場所正確使用液化石油氣及其設施和用氣設備,并對室內燃氣設施及用氣設備進行日常檢查。當乙方發現室內燃氣設施或者用氣設備異常、燃氣泄漏、意外停氣時,應關閉閥門、開窗通風,并及時通知甲方檢查維修。
(八)乙方不得損失、遺失或擅自替換鋼瓶。
(九)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額、方式和期限,及時向甲方支付用氣費用。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因甲方供氣質量不合格、不按照合同約定及時供氣、每次供氣時未進行試漏等必要的安全檢查和未定期進行巡檢等原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二)乙方在正常使用液化石油氣的情況下,如因甲方提供鋼瓶及其安裝出現問題影響用氣的,由甲方在三天內(時間)內負責更換、修理并賠償乙方損失。
(三)在合同期內如乙方用其他公司的氣,甲方有權不退乙方鋼瓶押金,并要退回從甲方所租鋼瓶。
(四)乙方違約液化石油氣安全使用管理和操作規程造成安全隱患,并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五)乙方損壞、遺失或擅自替換鋼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六)其他違約責任:
甲方要保證乙方的正常供氣,乙方要氣時須提前2小時通知,如甲方不能及時供氣造成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不可抗力
因發生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經核實可全部或部分免險責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第九條、合同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所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請有關部門調解,可以選擇下列方式解決:
□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合同效力
(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生效,履行期限至______年___月____日止,或至乙方申請終止用氣時止。
(二)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雙方也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經辦人: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電話: 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