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銷售居間合同范本(通用6篇)
煤炭銷售居間合同范本 篇1
合同編號:
簽訂方式:
簽訂日期:
委托方(以下稱甲方): (蓋章)
居間方(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我國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明確雙方相互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一致同意按以下條款簽訂本煤炭居間合同:
一、居間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向 經營有限公司供貨煤炭 萬噸,提供居間服務。乙方充分發揮團隊合作精神,策略聯盟,優勢互補,促成了甲方每月供貨給秦皇島市慶寶煤炭經營有限公司煤炭萬噸。
以上要素以雙方交易合同(交易合同編號為:________,以下稱之為主合同)要素為準。 交貨時間:以供、需雙方簽訂的煤炭買賣合同為準。
二、居間內容:
1 2、乙方促成甲方與 有限公司簽訂正式合同(即主合同)。
三、勞務報酬:
1、勞務報酬數額:甲方同意通過乙方的居間服務向 有限公司供貨煤炭,數量為萬噸,且甲方同意在乙方居間活動達到供需雙方簽定合同后,支付給乙方勞務費用,勞務費用按人民幣 元/噸(稅后)計付,勞務費用總額為每月人民幣 萬元[人民幣 萬元整](稅后)。
2、勞務報酬支付時間:甲方于供需雙方指定裝貨港口(秦皇島港)乙方促成甲方與 有限公司簽訂正式合同(即主合同)后,按本合同第四條第一小條約定方式,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之該批煤炭交易的勞務費用。
3、勞務報酬支付方式:甲方須將應支付的勞務費用匯入以下乙方或乙方指定的銀行帳號。
合同期間每月甲方分別匯入乙方帳號,金額共計人民幣 萬元[人民幣 萬元整](稅后)。
四、條款:
1、在乙方居間服務達到甲方與 有限公司簽訂正式合同(即主合同)后,即視為乙方完成居間服務,甲方應按協議支付乙方勞務費用。甲方與 有限公司雙方在簽訂正式合同后的一切糾紛或終止合同的行為,由甲方與有限公司協商解決,乙方無責任。
2、甲方作為支付人,以全部法人責任,在偽證處罰條例下,合法地代表公司,保證根據以下條款,并確認以不可撤消的承諾按本居間合同的相關約定支付居間勞務費。
3、支付勞務費的所有責任將由甲方承擔,一旦支付給乙方受益人的賬戶后,甲方將不會再負任何責任。甲方使用電匯方式分別支付到乙方指定的不可撤銷的受益人賬戶,并提供支付成功的憑證作為完成支付的證明。
4、本合同的內容不得透露給第三方,若有違約造成的損失,按現行法律,追究違約方相應的賠償。
5、誠信合作。在法律上不得有欺騙行為及泄漏有關客戶交易咨詢的行為,無論是直接或間接地甲方不得將乙方提供的客戶和相關咨詢透漏給任何第三者,包括客戶的名字、地址、電話、傳真、電郵號碼等信息。
6、本協議客戶范圍只限于 有限公司簽訂正式合同(即主合同)的甲方(買方)客戶。
7、本協議不得隨意變動或修改,如有重新商討的事項要以補充協議簽字確認。
8、任何傳真及正本文件、電郵通知都可視為約束及執行本協議的有效文件。 9、本協議提前解除或延期必須經共同簽署同意始為有效、缺一方簽字蓋章視為無效。
五、違約責任:
1、若甲方與 有限公司二方任何一方違約,對守約方而造成的經濟損失可向違約方追償,乙方無責任。
2、如甲方有延遲支付或拒絕付款的行為出現,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并向乙方以每天支付與本居間合同之勞務費用總額百分之五標準的違約責任金。
3、本合同以主合同為前提,主合同因為不可抗拒的原因不成立,甲方不承擔任何勞務費用。
有限公司主體原因造成主合同無效,甲方亦不承擔勞務費用。
4、如守約方按上述違約條款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時,應書面通知違約方并說明違約金金額。違約方應在收到通知后10日內將違約金支付給守約方。
5、本協議所有簽署的版本,包括傳真電子郵件或數字傳輸,都應當視為合法約束文件。甲方在此同意和保證不可撤消地以人民幣支付規定的勞務費給上述受益人。本勞務費保護協議將視為主合同的一部分。
6、如果發生任何爭議,合同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將由原告選擇的人民法院裁決。
六、本合同記載的聯系地址為所有通知、文件、資料的送達地址,如有變更,須及時通知合同其它方,否則仍以上述地址為有效送達地址。郵寄送達的,在付郵日后第10個工作日即視為送達。
七、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壹份。經甲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合同電簽有效)
八、附:本合同中的委托方(甲方)同時為主合同供需雙方中的求購方,即購買人(甲方)。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煤炭銷售居間合同范本 篇2
委托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居間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合同簽定時間: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信守。
第一條: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為其居間聯系煤碳用戶,并協助其與用戶簽訂《煤碳定購合同》
第二條:甲方義務
(一)應出示營業執照、生產能力及煤碳煤質化驗報告等真實的身份資格證明;
(二)應對乙方的居間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三)應對乙方提供的信息情況保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內及期限屆滿后一年內與乙方介紹的用戶進行私下交易;
第三條:乙方義務
(一)應認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項,按照供需方要求,將聯系情況及時向甲方如實匯報,并為甲方與用戶簽訂《煤碳定購合同》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
(二)應保證為甲方提供的用戶資料已經事先核實;
(三)不得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四)在甲方與用戶的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積極協調甲方與用戶之間、用戶各部門之間的關系,督促雙方(甲方與用戶)能夠及時全面履行合同;
第四條:傭金
(一)委托事項完成后,甲方應按照每簽訂一噸煤碳合同,向乙方支付元的傭金。
(二)傭金按煤碳每月的定購計劃,分期結清,應在用戶每次與甲方結算后的7日內支付。
(三)傭金的支付方式:現金;支票;
(四)委托事項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傭金。
第五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如約支付傭金,每延期一日,按照應付傭金額的0.5%支付違約金;
(二)甲方與乙方介紹的用戶不得進行私下交易的,如果私下交易成功的,乙方仍有權取得約定的傭金;
(三)乙方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有惡意串通行為的,除退還已收取的傭金外,還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第六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郵編: 郵編:
稅號: 稅號:
煤炭銷售居間合同范本 篇3
甲方(委托方/賣方):
乙方(居間方):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條款簽訂本委托采購居間合同:
一、委托事項及具體要求: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乙方受甲方委托為甲方如實報告訂約機會與條件或為訂約提供媒介服務,促成甲方與買方 (以下簡稱丙方)達成煤炭購銷合同的成立,并履行居間人的義務,協助監督促使該煤炭購銷合同的有效執行;
2.甲方與丙方訂立煤炭購銷合同且達成交易,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
3.甲方無論有沒有在當次洽談中訂立合同,但只要在簽訂居間協議后與丙方訂立合同且達成交易的仍應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
4.乙方在居間期限內促成的甲、丙雙方達成的購銷關系長久存在時,甲、乙雙方的居間協議也隨之長久生效,甲方需按照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主合同)執行情況向乙方繼續支付居間費用,直至甲、丙雙方的購銷關系終止;
5.本合同中提及的煤炭購銷合同是指甲方與丙方簽訂的煤炭買賣合同該合同的名稱不限于“煤炭購銷合同”字樣;
二、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與支付時間和方式
1.居間費用的計算及支付:甲方根據其與丙方在本居間期限內成立的煤炭購銷合同稅后實際應支付給乙方居間費用RMB 1元/噸,總額為RMB 元,支付計算數量以甲丙雙方簽訂的煤炭購銷合同為準;
2.甲方須在與丙方簽訂了甲丙雙方的煤炭購銷合同當日向乙方先行支付居間費用(稅后)RMB 1元/噸,支付計算數量以甲丙雙方簽訂的煤炭購銷合同為準;
3.甲方須在丙方向甲方支付的第一筆貨款當日向乙方支付其余的居間費用(稅后)RMB 1 元/噸,支付的計算數量以貨款通知單體現的商品數量為準;
4.如乙方未能促成甲丙雙方煤炭購銷合同的成立則甲方無需支付任何居間費用;
5.如丙方未能履約向甲方支付貨款,則甲方無需支付條款中相應的居間費用;
6.本合同中提及的貨款通知單是指丙方確認甲方已供貨時,向甲方發出的支付通知書,該通知書不限于“貨款通知單”字樣,只要真實的表達了甲方向丙方供貨的意愿即被視為有效通知;
居間費用的受益人如下:
受益人姓名 開戶行 銀行賬號 受益金額
居間費用共計:RMB 元(大寫: 元整)
三、責任條款:
1.甲方作為居間費用支付人保證根據本協議相關條款支付居間費用,并確認以不可撤消的承諾在本合同的約定下支付此居間費用;
2.支付居間費用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一旦支付給乙方指定受益人后,甲方將不再承擔任何責任。居間費用將根據相應的、預先設定的各個獨立受益人的居間費用分配安排來分發。居間費用的支付方式將以雙方同意的方式執行。此支付命令應當在相關合同期內保持有效性,并適用買賣雙方或他們的股東或他們的繼承人和委托人做出的任何更新、延期、續簽、增加或任何新協議;本居間費用保護責任將從合同開始或執行之日起,在合同期及其更新期內保持有效性。本協議是可轉讓的,其權利和義務對雙方各自的繼承人、合法代表、受委托人或接任者有約束性和有效性。
四、 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有延遲支付或拒絕支付的行為出現,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并向乙方另行支付本居間合同之居間費用總額每天千分之三標準的違約責任金。同時乙方有權申請訴訟財產保全、通知丙方停止向甲方繼續付款,對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本合同以主合同(甲丙雙方簽訂的煤炭購銷合同)為前提,主合同因為不可抗拒的原因不成立,甲方不承擔任何居間費用。因丙方主體原因造成主合同無效,甲方亦不承擔任何居間費用。
2.如守約方按上述違約條款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時,應書面通知違約方并說明違約金金額。違約方應在收到通知后10日內將違約金支付給守約方。本協議所有簽署的版本,包括傳真、電子郵件或數字傳輸,均被視為有效合法約束文件。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意見一致后用書面形式完善,其結果為本合同的補充文件,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如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將由原告選擇的人民法院裁決。本合同系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的法律法規依法簽訂,真實、合法、有效,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本合同一式 2 份,甲、乙(包括各居間)方各執壹份。各方簽章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 日期:
煤炭銷售居間合同范本 篇4
合同編號:
簽訂方式:
簽訂日期:
委托方(以下稱甲方): (蓋章)
居間方(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我國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明確雙方相互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一致同意按以下條款簽訂本煤炭居間合同:
一、居間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向 經營有限公司供貨煤炭 萬噸,提供居間服務。乙方充分發揮團隊合作精神,策略聯盟,優勢互補,促成了甲方每月供貨給秦皇島市慶寶煤炭經營有限公司煤炭萬噸。
以上要素以雙方交易合同(交易合同編號為:________,以下稱之為主合同)要素為準。 交貨時間:以供、需雙方簽訂的煤炭買賣合同為準。
二、居間內容:
1 、乙方促成甲方與 有限公司簽訂正式合同(即主合同)。
三、勞務報酬:
1、勞務報酬數額:甲方同意通過乙方的居間服務向 有限公司供貨煤炭,數量為萬噸,且甲方同意在乙方居間活動達到供需雙方簽定合同后,支付給乙方勞務費用,勞務費用按人民幣 元/噸(稅后)計付,勞務費用總額為每月人民幣 萬元[人民幣 萬元整](稅后)。
2、勞務報酬支付時間:甲方于供需雙方指定裝貨港口(秦皇島港)乙方促成甲方與 有限公司簽訂正式合同(即主合同)后,按本合同第四條第一小條約定方式,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之該批煤炭交易的勞務費用。 3、勞務報酬支付方式:甲方須將應支付的勞務費用匯入以下乙方或乙方指定的銀行帳號。
合同期間每月甲方分別匯入乙方帳號,金額共計人民幣 萬元[人民幣 萬元整](稅后)。
四、條款:
1、在乙方居間服務達到甲方與 有限公司簽訂正式合同(即主合同)后,即視為乙方完成居間服務,甲方應按協議支付乙方勞務費用。甲方與 有限公司雙方在簽訂正式合同后的一切糾紛或終止合同的行為,由甲方與有限公司協商解決,乙方無責任。
2、甲方作為支付人,以全部法人責任,在偽證處罰條例下,合法地代表公司,保證根據以下條款,并確認以不可撤消的承諾按本居間合同的相關約定支付居間勞務費。
3、支付勞務費的所有責任將由甲方承擔,一旦支付給乙方受益人的賬戶后,甲方將不會再負任何責任。甲方使用電匯方式分別支付到乙方指定的不可撤銷的受益人賬戶,并提供支付成功的憑證作為完成支付的證明。
4、本合同的內容不得透露給第三方,若有違約造成的損失,按現行法律,追究違約方相應的賠償。 5、誠信合作。在法律上不得有欺騙行為及泄漏有關客戶交易咨詢的行為,無論是直接或間接地甲方不得將乙方提供的客戶和相關咨詢透漏給任何第三者,包括客戶的名字、地址、電話、傳真、電郵號碼等信息。
6、本協議客戶范圍只限于 有限公司簽訂正式合同(即主合同)的甲方(買方)客戶。 7、本協議不得隨意變動或修改,如有重新商討的事項要以補充協議簽字確認。
8、任何傳真及正本文件、電郵通知都可視為約束及執行本協議的有效文件。 9、本協議提前解除或延期必須經共同簽署同意始為有效、缺一方簽字蓋章視為無效。
五、違約責任:
1、若甲方與 有限公司二方任何一方違約,對守約方而造成的經濟損失可向違約方追償,乙方無責任。
2、如甲方有延遲支付或拒絕付款的行為出現,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并向乙方以每天支付與本居間合同之勞務費用總額百分之五標準的違約責任金。
3、本合同以主合同為前提,主合同因為不可抗拒的原因不成立,甲方不承擔任何勞務費用。有限公司主體原因造成主合同無效,甲方亦不承擔勞務費用。
4、如守約方按上述違約條款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時,應書面通知違約方并說明違約金金額。違約方應在收到通知后10日內將違約金支付給守約方。
5、本協議所有簽署的版本,包括傳真電子郵件或數字傳輸,都應當視為合法約束文件。甲方在此同意和保證不可撤消地以人民幣支付規定的勞務費給上述受益人。本勞務費保護協議將視為主合同的一部分。
6、如果發生任何爭議,合同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將由原告選擇的人民法院裁決。
六、本合同記載的聯系地址為所有通知、文件、資料的送達地址,如有變更,須及時通知合同其它方,否則仍以上述地址為有效送達地址。郵寄送達的,在付郵日后第10個工作日即視為送達。
七、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壹份。經甲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合同電簽有效)
八、附:本合同中的委托方(甲方)同時為主合同供需雙方中的求購方,即購買人(甲方)。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 日期:
煤炭銷售居間合同范本 篇5
甲方(委托方/賣方):
乙方(居間方):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條款簽訂本委托采購居間合同:
一、委托事項及具體要求: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乙方受甲方委托為甲方如實報告訂約機會與條件或為訂約提供媒介服務,促成甲方與買方 (以下簡稱丙方)達成煤炭購銷合同的成立,并履行居間人的義務,協助監督促使該煤炭購銷合同的有效執行;
2.甲方與丙方訂立煤炭購銷合同且達成交易,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
3.甲方無論有沒有在當次洽談中訂立合同,但只要在簽訂居間協議后與丙方訂立合同且達成交易的仍應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
4.乙方在居間期限內促成的甲、丙雙方達成的購銷關系長久存在時,甲、乙雙方的居間協議也隨之長久生效,甲方需按照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主合同)執行情況向乙方繼續支付居間費用,直至甲、丙雙方的購銷關系終止;
5.本合同中提及的煤炭購銷合同是指甲方與丙方簽訂的煤炭買賣合同該合同的名稱不限于“煤炭購銷合同”字樣;
二、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與支付時間和方式
1.居間費用的計算及支付:甲方根據其與丙方在本居間期限內成立的煤炭購銷合同稅后實際應支付給乙方居間費用RMB 1元/噸,總額為RMB 元,支付計算數量以甲丙雙方簽訂的煤炭購銷合同為準;
2.甲方須在與丙方簽訂了甲丙雙方的煤炭購銷合同當日向乙方先行支付居間費用(稅后)RMB 1元/噸,支付計算數量以甲丙雙方簽訂的煤炭購銷合同為準;
3.甲方須在丙方向甲方支付的第一筆貨款當日向乙方支付其余的居間費用(稅后)RMB 1 元/噸,支付的計算數量以貨款通知單體現的商品數量為準;
4.如乙方未能促成甲丙雙方煤炭購銷合同的成立則甲方無需支付任何居間費用;
5.如丙方未能履約向甲方支付貨款,則甲方無需支付條款中相應的居間費用;
6.本合同中提及的貨款通知單是指丙方確認甲方已供貨時,向甲方發出的支付通知書,該通知書不限于“貨款通知單”字樣,只要真實的表達了甲方向丙方供貨的意愿即被視為有效通知;
居間費用的受益人如下:
受益人姓名 開戶行 銀行賬號 受益金額
居間費用共計:RMB 元(大寫: 元整)
三、責任條款:
1.甲方作為居間費用支付人保證根據本協議相關條款支付居間費用,并確認以不可撤消的承諾在本合同的約定下支付此居間費用;
2.支付居間費用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一旦支付給乙方指定受益人后,甲方將不再承擔任何責任。居間費用將根據相應的、預先設定的各個獨立受益人的居間費用分配安排來分發。居間費用的支付方式將以雙方同意的方式執行。此支付命令應當在相關合同期內保持有效性,并適用買賣雙方或他們的股東或他們的繼承人和委托人做出的任何更新、延期、續簽、增加或任何新協議;本居間費用保護責任將從合同開始或執行之日起,在合同期及其更新期內保持有效性。本協議是可轉讓的,其權利和義務對雙方各自的繼承人、合法代表、受委托人或接任者有約束性和有效性。
四、 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有延遲支付或拒絕支付的行為出現,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并向乙方另行支付本居間合同之居間費用總額每天千分之三標準的違約責任金。同時乙方有權申請訴訟財產保全、通知丙方停止向甲方繼續付款,對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本合同以主合同(甲丙雙方簽訂的煤炭購銷合同)為前提,主合同因為不可抗拒的原因不成立,甲方不承擔任何居間費用。因丙方主體原因造成主合同無效,甲方亦不承擔任何居間費用。
2.如守約方按上述違約條款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時,應書面通知違約方并說明違約金金額。違約方應在收到通知后10日內將違約金支付給守約方。本協議所有簽署的版本,包括傳真、電子郵件或數字傳輸,均被視為有效合法約束文件。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意見一致后用書面形式完善,其結果為本合同的補充文件,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如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將由原告選擇的人民法院裁決。本合同系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的法律法規依法簽訂,真實、合法、有效,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本合同一式 2 份,甲、乙(包括各居間)方各執壹份。各方簽章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 日期:
煤炭銷售居間合同范本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為發揮雙方優勢,達到合作共贏的目的,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事項:
1、甲方委托乙方負責簽訂(購買方)的煤炭銷售合同,由于乙方與購買方已有煤炭銷售合同且購買方不愿更換合作公司,為了甲方順利銷售煤炭,所以仍然以乙方的公司作為出售方與購買方簽訂煤炭銷售合同,注:煤炭實際的貨權是甲方。
二、銷售煤炭的質量、價格、結算方式:
1、乙方與購買方簽訂的煤炭銷售合同作為本居間合同附件。甲方出售的煤炭質量、價格、結算方式均以附件為準。
三、居間費用及支付方式:
1、居間費用:乙方實際銷售每噸煤提取差),即購買方結算單價扣除 元/噸,其余全部為甲方煤炭款。注:甲方開具低于購買方 元/噸的增值稅發票,乙方負責 元/噸的稅差以全票增值開給購買方。
2、支付方式:乙方收到購買方的煤款后,自行扣除/噸,其余部分1個工作日內及時轉匯給甲方。
四、乙方義務與權力:
1、乙方必須保證按附件合同約定及時結清煤款。
2、乙方必須保證收到購買方煤款后1個工作日內及時轉匯甲方。
五、甲方義務與權力:
1、甲方必須保質、保量、準時發運煤炭。
2、為了順利交付,煤炭購方廠內鍋爐工等小費均有甲方承擔。
3、若購買方未及時支付煤款,甲方有權停止供煤并追究購買方違約責任(按附件約定),此時乙方有支付煤款的責任。
4、若購買方及時支付煤款并且乙方收到煤款后,乙方故意拖欠,未能及時轉匯煤款,甲方有權停止供煤,并追究乙方違約責任(按附件約定),同時甲方有權憑本合同直接到購買方廠里結算押在購買方一個批次的煤款。
六、本合同有效期:
1、甲方與購買方只要發生煤炭銷售交易,本合同一直有效。
2、若甲方與購買方沒有煤炭銷售交易,本合同自動取消。
七、其它事項:
1、如發生合同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功,在合同簽訂地仲裁。
2、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