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行的通告(精選6篇)
限行的通告 篇1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國務院關于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xx]37號)和《河南省20xx年度藍天工程實施方案》(豫政辦[20xx]27號)、《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xx年河南省淘汰黃標車和老舊車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辦[20xx]103號)精神,進一步改善全市環境空氣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結合實際,現就鄧州市黃標車限行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稱黃標車,是指尾氣排放未達到國家第一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和國家第三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的柴油車。是連國一排放標準都未達到的汽油車,或排放標準達不到國三標準的柴油車。主要包括以下類型的機動車: 20xx年7月1日前登記注冊,燃料種類為汽油或燃氣的小微型載客汽車和微型貨車;20xx年10月1日前登記注冊的,燃料種為汽油或燃氣的輕型貨車;20xx年7月1日前登記注冊,燃料為汽油的重中型載貨汽車和大中型載客汽車;20xx年9月1日前登記注冊,燃料為燃氣的中重型載貨汽車和中大型載客汽車;20xx年7月1日前登記注冊的,燃料為柴油的微小型載客汽車;20xx年7月1日前登記注冊的',燃料為柴油的微輕型載貨汽車;20xx年7月1日前登記注冊的,燃料為柴油的重中型載貨汽車(包含半掛牽引車)和中大型載客汽車。
二、限行區域。鄧州市城區主干道路、縣鄉道、國省道。
三、限行時間。黃標車限行區域內,全天24 小時禁止黃標車和未粘貼環保標志的車輛通行。
四、黃標車和未粘貼環保標志的車輛在限行區域內違反限令通行的,由相關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處罰。
五、本《通告》自20xx年7月11日起施行。
限行的通告 篇2
為了加大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力度,進一步改善城市空氣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縣政府決定在我縣部分區域實行黃色環保標志車輛(簡稱“黃標車”)限制通行措施。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凡在本縣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摩托車、三輪汽車除外)應取得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分為“綠標車”和“黃標車”兩種)。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由環境保護部門核發,應粘貼于機動車前擋風玻璃內側右上角,副本隨車攜帶(我縣機動車可到華元、豪能機動車檢測站進行尾氣檢測,領取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
二、限制通行車輛的范圍
限制通行車輛為“黃標車”和未取得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的機動車。“黃標車”指經定期檢測合格但達不到國一排放標準的汽油發動機汽車或達不到國三排放標準的柴油發動機汽車。
三、限制通行的區域
平塘縣城區和克度鎮、通州鎮均劃定一定的“黃標車”限制通行區域,禁止“黃標車”通行。
(一)平塘縣城區:迎賓大道加油站紅綠燈路口禁止駛入騰龍大道;東山路老快運站路口禁止駛入中山路;東山路北門橋頭禁止駛入玉水北路;騰龍大道與G552國道交叉路口禁止駛入騰龍大道。
(二)通州鎮:通擺線X30944縣道姬家路口禁止駛入通州新街;通州原加油站路口禁止駛入通州新街。
(三)克度鎮:G552國道航龍路口禁止駛入科普文化園;S315省道紅綠燈路口禁止駛入商貿大道和金星大道;S315省道老克度路口禁止駛入老克度;斷航線X30984縣道金山路口禁止駛入金山大道。
在劃定為“黃標車”限制通行范圍的道路外圍入口處按照規范設置交通標志。
四、限制通行管理措施
對“黃標車”和應取得而未取得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的機動車輛違反上述規定駛入禁止通行區域道路的,交管部門從20xx年4月1日至15日,將給予口頭警告,并責令駛離限行區域。自20xx年4月16日起,對上述車輛違反規定駛入限制通行區域道路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之規定,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的,處以50元罰款,記3分。
五、特殊情形
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等法律規定的專用車輛不受禁行區域限制。外地號牌機動車輛在本縣道路行駛的,適用于本通告。
六、本通告自20xx年4月1日起實施。實施后,還將根據我縣環境空氣質量狀況和機動車污染防治工作需要,逐步擴大限行范圍。
特此通告
限行的通告 篇3
為保證"圣誕節"前夜西開教堂地區及周邊道路安全暢通,現將有關道路交通限行措施公告如下:
一、自20xx年12月24日17時30分起至活動結束,西寧道(營口道—貴陽路)禁止各種車輛通行。
二、自20xx年12月24日18時30分起至活動結束,對以下道路實施交通限行:
(一)南京路(河北路—哈密道)、山西路(南京路—西安道)、西安道(山西路—長沙路)、岳陽道(長沙路—桂林路)、桂林路(岳陽道—柳州路)、武昌路(柳州路—南寧路)、南寧路(武昌路—西安道)、西安道(南寧路—營口道)、營口道(貴州路—貴陽路)、貴陽路(營口道—南京路)范圍以內道路(含上述路段,但營口道的貴州路至貴陽路段、山西路的南京路至西安道路段、貴陽路的`營口道至南京路路段、蒼梧路的潼關道至南京路路段除外),禁止機動車(公交車除外)通行;
(二)山西路(南京路—西安道),由西安道至南京路方向禁止機動車通行;
(三)蒼梧路(潼關道—南京路),由南京路至潼關道方向禁止機動車通行;
(四)營口道(南京路—山西路)、赤峰道(南京路—山西路),禁止機動車(公交車除外)通行;
(五)營口道(貴州路—南京路)、寶雞東道(貴陽路—營口道)、陜西路(哈爾濱道—長春道)、河南路(哈爾濱道—長春道)、山東路(哈爾濱道—長春道)、遼寧路(哈爾濱道—長春道),禁止機動車通行。
請廣大市民和車輛駕駛人提前選擇繞行道路,并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維護好活動期間的交通秩序。
特此公告。
xx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xx年x月xx日
限行的通告 篇4
從20xx年4月26日到20xx年7月30日,成都將在二環路全線及7條放射性主干道,對所有川A和外地籍號牌汽車實施工作日按車牌尾號限行措施,每天限行2個尾號,每車每周限行1天。對于違反限行措施駛入限行路段的車輛,交管部門將依法予以罰款100元、記3分的處罰。
一、"尾號限行"時間和路段(一)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的7:30至22:00,對二環路全線實施"尾號限行"措施。(二)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的7:30至9:30、17:00至19:30,對解放路(新華大道成都旅館路口至三環路川陜立交橋)、蜀都大道東段(東風大橋東口至三環路成渝立交橋)、蜀都大道西段(人民西路口至三環路蘇坡立交橋)、紅星路北段(新華大道紅星橋路口至三環路成綿立交橋)、紅星路南段(錦興路口至三環路桂溪立交橋)、川藏路(一環路高升橋路口至三環路川藏立交橋)、老成灌路(一環路西門車站路口至金科北路路口)等7條放射性干道實施早晚交通高峰時段"尾號限行"措施。
二、"尾號限行"規則(一)所有川A及外地籍號牌汽車按照機動車號牌(含臨時號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數字分為五組,每兩個號碼為一組,每個工作日禁止一組在上述限行時間和限行路段上通行。尾號組合及對應規則分別為:星期一為"1"和"6";星期二為"2"和"7";星期三為"3"和"8";星期四為"4"和"9";星期五為"5"和"0"。(二)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如果恰逢星期六、星期日而變更為工作日的,按對應工作日實施"尾號限行"。
限行的通告 篇5
為有效降低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持續改善首都空氣質量,市政府決定自20xx年4月11日至20xx年4月10日,繼續實施工作日(因法定節假日放假調休而調整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高峰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中央國家機關,本市各級黨政機關,中央和本市所屬的社會團體、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公務用車按車牌尾號每周停駛一天(0時至24時),范圍為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有關規定,除上述第一條范圍內的機動車外,本市其他機動車實施按車牌尾號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時間為7時至20時,范圍為五環路以內道路(不含五環路)。
三、按上述要求限行的機動車車牌尾號(含臨時號牌)分為五組,每13周輪換一次限行日。具體如下:
(一)自20xx年4月13日至20xx年7月1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機動車車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按0號管理,下同);
(二)自20xx年7月12日至20xx年10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三)自20xx年10月11日至20xx年1月9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四)自20xx年1月10日至20xx年4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四、外省區市進京機動車的交通管理,按照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北京市環境保護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有關規定執行。
五、以下機動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
(二)公共電汽車、省際長途客運車輛及大型客車、出租汽車(不含租賃車輛)、小公共汽車、郵政專用車、持有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核發的旅游客車營運證件的車輛、經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定的單位班車和學校校車;
(三)車身噴涂統一標識并執行公務的行政執法車輛和清障專用作業車輛;
(四)環衛、園林、道路養護的專項作業車輛,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五)懸掛“使”字頭號牌車輛及經批準臨時入境的車輛。
六、純電動小客車(以可充電電池作為唯一動力來源、由電動機驅動的小客車)不受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制,具體執行時間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另行公布。
特此通告。
xx市人民政府
年4月2日
限行的通告 篇6
為保障第29屆奧運會和第13屆殘奧會期間的環境空氣質量,減少機動車尾氣污染,市人民政府決定,在奧運會和殘奧會期間,對本市牌照的機動車實施臨時性單、雙號行駛的限行措施。現通告如下:
一、限行的時間
(一)自20xx年8月6日起至8月15日止,每日12時至22時,在外環線(不含)以內道路對本市牌照的機動車實施單、雙號行駛的限行措施。
(二)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至9月20日止,當北京市遇到極端不利氣象條件,要求我市啟動奧運空氣污染控制應急措施時,對本市牌照的機動車在全市實施單、雙號限行措施;當我市出現極端不利氣象條件時,對本市牌照的機動車在外環線(不含)以內道路實施單、雙號限行措施。具體啟動時間、限行范圍和限行時段將通過新聞媒體發布。
二、限行規定
(一)所有機動車(不包括外埠牌照車輛)實行按車牌尾號單號單日行駛、雙號雙日行駛(單號為1、3、5、7、9,雙號為2、4、6、8、0)。“二〇〇二”式號牌車輛按雙號管理。但以下機動車不受單、雙號限行措施限制:
1.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等4類特種車輛,武警、解放軍駐津部隊車輛;
2.公交車、班車(持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班車證)、長途汽車(持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長途車證)、大中型客車、出租汽車;
3.車身噴涂有郵政、工商、衛生檢疫、衛生監督、路政、排水、道橋、質監、綜合執法、無線電監測、海事等字樣的車輛,車身有明顯標志、標識的清障、環衛、園林等車輛,環保監測、監察車輛(持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環保部門核發的通行證);
4.各國駐華使、領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的機動車(“使”字號牌車輛);
5.持天津市奧組委核發的奧運會專用車證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通行證的車輛(須遵守通行證使用規定);
6.持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各類貨運通行證(含危險化學品運輸通行證)運送人民生活必需品的貨運機動車;
7.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二)貨運機動車(包括外埠牌照車輛)仍執行現有限行措施,即外環線(不含)以內道路,每日7時至22時禁止貨運機動車通行。持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各類貨運通行證(含危險化學品運輸通行證)運送人民生活必需品的貨運機動車不受單、雙號限行措施限制。
(三)摩托車、拖拉機、三輪汽車和低速載貨汽車(包括外埠牌照車輛)仍執行現有限行措施,即外環線(不含)以內道路,晝夜禁止摩托車、拖拉機、三輪汽車和低速載貨汽車通行。
三、所有本市牌照的機動車輛,仍按公路規費征收規定繳納20xx年公路規費。因實行限行措施需要相應減征公路規費的,待繳納20xx年公路規費時抵扣。
四、對違反限行規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按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依法進行處罰。
xx市人民政府
201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