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安全通告(通用5篇)
道路安全通告 篇1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道路安全工作的意見》(國發[20xx]30號)和8月28日國務院安委會召開全國交通安全緊急電視電話會議的精神。為積極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我區經濟社會發展,現就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健全機制,加強領導,嚴格落實道路交通安全責任
(一)加強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領導。各相關部門要把道路交通安全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嚴格的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制,及時研究解決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問題。各鄉(鎮)也要成立相應機構,定期召開會議,解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二)明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職責。
要堅持"政府領導、部門協作、各司其職、全民參與、綜合治理"的原則,積極構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格局。交警部門要重點做好機動車和駕駛人員管理、交通秩序整治和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區交通運輸局要重點完善公路標志標線和配套的安全服務設施,嚴把道路運輸經營者市場準入關、營運車輛技術狀況關和營運駕駛人從業資格關,依法查處道路運輸經營者和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區安監局要重點抓好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情2 況的督促檢查,落實管理責任和工作措施,牽頭調查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組織實施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和區有關部門要加大農村道路安全監管力度,重點整治低速貨車、三輪車、拖拉機和摩托車無牌無證、違法載人等交通違法行為。區教育局、農機局、財政局、質監局、氣象局等部門要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三)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預警機制和事故救援機制。
區氣象局要及時向社會發布冰、雪、雨、霧等惡劣天氣情況,提供預警信息。交警部門要及時發布交通安全預警信息,并采取相應的道路通行管理控制措施。區交通運輸局要及時收集道路通行條件變化信息,做好公路搶修恢復工作。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以"大交通"為引領,科學制定和完善應急處置預案,一旦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公安、交警、交管、安監等部門要快速反應,同步聯動,協調醫療機構全力做好受傷人員的救治工作,減少事故傷亡,最大限度提高緊急救援處置能力。
道路安全通告 篇2
為全力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努力營造安全、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助力平安內蒙古建設,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決定進一步加強我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并通告如下。
一、嚴厲查處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嚴查飲酒(醉酒)駕駛、吸毒駕駛、超速駕駛、追逐競駛、無證駕駛、客車超員、危化品運輸車違法運輸、未按期檢驗機動車、未按期審驗駕駛證,以及偽造變造或故意遮擋污損車輛號牌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違者一律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從嚴處罰,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全部納入自治區社會信用信息系統。國家公職人員發生上述違法行為的,由盟市公安交管部門通報其所在單位及同級監察、人事部門,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二、嚴格管理重點車輛及駕駛人
嚴管大中型客貨車、校車、面包車及其駕駛人,特別是旅游包車、“營轉非”客車、危險品運輸車及其駕駛人。
1.嚴格培訓考試。嚴格執行大中型客車駕駛人計時培訓管理制度,嚴厲查處計時造假的駕校及人員,實行駕駛人考試全過程實時監管,對汽車類駕駛人考試實行全程音視頻監控。嚴格按照《機動車駕駛培訓機構資格條件》要求,規范駕駛培訓業務許可。
2.嚴格職業準入。駕駛人在申請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時,必須取得由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證明三年內未發生負主要責任以上較大交通事故、無交通違法記滿12分記錄、無飲酒(醉酒)駕駛記錄、無吸食毒品記錄。
3.嚴格執行清退制度。營運客車、旅游包車、危險品運輸車、校車發生載客超過額定乘員20%、超過規定時速30%等違法行為的,以及大中型客貨車逾期未檢驗上道路行駛的,視為重大安全隱患,除依法處罰外,相關監管部門督促車屬企業采取措施消除隱患。12個月內發生兩次視為不采取措施消除隱患繼續作業,依法吊銷其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超速50%以上的,并處吊銷駕駛證;酒后駕駛機動車,引發致人死亡交通事故且負主要以上責任的,依法吊銷其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被吊銷從業資格的,三年內不得重新申請,同時通報同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并定期向社會公布“黑名單”。
4.嚴格“控速”。大中型客車在高速公路行駛速度不得超過100公里/小時,在一級公路、二級公路、三級以下公路行駛時速度分別不得超過80公里、70公里、60公里/小時,夜間速度不超過限速值的80%。大中型貨車在高速公路行駛時速度不得超過80公里/小時,在一級公路、二級公路、三級以下公路行駛時速度分別不得超過70公里、60公里、50公里/小時。行駛路段限速標準低于以上標準的,以該路段標準為準。
5.嚴格動態監管。凡沒有按照規定安裝使用衛星定位裝置的公路客運車輛、旅游包車、危險品運輸車、校車,以及未安裝使用車載視頻裝置的臥鋪客車,一律禁止上路行駛,并暫停營運資格審驗,對車屬運輸企業責令停運整改。客車駕駛人故意關閉、遮擋、損壞衛星定位裝置監管設備,依照《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從嚴處罰;發生2次以上的,依法吊銷其從業資格。嚴格落實客運駕駛人強制休息制度,24小時內駕駛時間不得超過8個小時,日間連續駕駛不得超過4個小時,夜間連續駕駛不得超過2小時。
特此通告。
內蒙古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20xx年8月19日
道路安全通告 篇3
為全力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努力營造安全、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助力平安內蒙古建設,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決定進一步加強我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并通告如下。
一、嚴厲查處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嚴查飲酒(醉酒)駕駛、吸毒駕駛、超速駕駛、追逐競駛、無證駕駛、客車超員、危化品運輸車違法運輸、未按期檢驗機動車、未按期審驗駕駛證,以及偽造變造或故意遮擋污損車輛號牌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違者一律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從嚴處罰,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全部納入自治區社會信用信息系統。國家公職人員發生上述違法行為的,由盟市公安交管部門通報其所在單位及同級監察、人事部門,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二、嚴格管理重點車輛及駕駛人
嚴管大中型客貨車、校車、面包車及其駕駛人,特別是旅游包車、“營轉非”客車、危險品運輸車及其駕駛人。
1.嚴格培訓考試。嚴格執行大中型客車駕駛人計時培訓管理制度,嚴厲查處計時造假的駕校及人員,實行駕駛人考試全過程實時監管,對汽車類駕駛人考試實行全程音視頻監控。嚴格按照《機動車駕駛培訓機構資格條件》要求,規范駕駛培訓業務許可。
2.嚴格職業準入。駕駛人在申請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時,必須取得由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證明三年內未發生負主要責任以上較大交通事故、無交通違法記滿12分記錄、無飲酒(醉酒)駕駛記錄、無吸食毒品記錄。
3.嚴格執行清退制度。營運客車、旅游包車、危險品運輸車、校車發生載客超過額定乘員20%、超過規定時速30%等違法行為的,以及大中型客貨車逾期未檢驗上道路行駛的,視為重大安全隱患,除依法處罰外,相關監管部門督促車屬企業采取措施消除隱患。12個月內發生兩次視為不采取措施消除隱患繼續作業,依法吊銷其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超速50%以上的,并處吊銷駕駛證;酒后駕駛機動車,引發致人死亡交通事故且負主要以上責任的,依法吊銷其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被吊銷從業資格的,三年內不得重新申請,同時通報同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并定期向社會公布“黑名單”。
4.嚴格“控速”。大中型客車在高速公路行駛速度不得超過100公里/小時,在一級公路、二級公路、三級以下公路行駛時速度分別不得超過80公里、70公里、60公里/小時,夜間速度不超過限速值的80%。大中型貨車在高速公路行駛時速度不得超過80公里/小時,在一級公路、二級公路、三級以下公路行駛時速度分別不得超過70公里、60公里、50公里/小時。行駛路段限速標準低于以上標準的,以該路段標準為準。
5.嚴格動態監管。凡沒有按照規定安裝使用衛星定位裝置的公路客運車輛、旅游包車、危險品運輸車、校車,以及未安裝使用車載視頻裝置的臥鋪客車,一律禁止上路行駛,并暫停營運資格審驗,對車屬運輸企業責令停運整改。客車駕駛人故意關閉、遮擋、損壞衛星定位裝置監管設備,依照《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從嚴處罰;發生2次以上的,依法吊銷其從業資格。嚴格落實客運駕駛人強制休息制度,24小時內駕駛時間不得超過8個小時,日間連續駕駛不得超過4個小時,夜間連續駕駛不得超過2小時。
特此通告。
內蒙古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20xx年8月19日
道路安全通告 篇4
村民朋友們:
近期,葉集境內發生多起交通事故,導致數人傷亡,給受害者及其家庭都帶來巨大損失。為保障大家的人身安全,根據當前周邊交通的安全形勢,特提醒各位村民朋友注意:
一、望廣大村民朋友們要認真吸取近期事故的教訓、杜絕僥幸心理,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在上下班路上都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識,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互相尊重,互相禮讓,嚴格按交通法規去做,以確保交通和人身安全。
二、我區近年來致力于經濟建設,許多區域正在開發,多條道路正在改修,工程車較多,希望大家不要隨意穿越馬路,過馬路時要注意瞭望,以免發生危險。
三、上下班路上騎車的村民們請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做到不超速、不搶道、不大意,杜絕酒后駕駛。
四、請學生家長嚴格要求子女在上下學路上遵守交通規則,對于小學生,請家長們盡量接送。
特此通告。
雙塘村民委員會
20xx年10月23日
道路安全通告 篇5
關于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各鄉(鎮)、街道辦、區各有關部門: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道路安全工作的意見》(國發[20xx]30號)和8月28日國務院安委會召開全國交通安全緊急電視電話會議的精神。為積極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我區經濟社會發展,現就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健全機制,加強領導,嚴格落實道路交通安全責任
(一)加強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領導。各相關部門要把道路交通安全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嚴格的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制,及時研究解決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問題。各鄉(鎮)也要成立相應機構,定期召開會議,解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二)明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職責。要堅持“政府領導、部門協作、各司其職、全民參與、綜合治理”的原則,積極構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格局。交警部門要重點做好機動車和駕駛人員管理、交通秩序整治和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區交通運輸局要重點完善公路標志標線和配套的安全服務設施,嚴把道路運輸經營者市場準入關、營運車輛技術狀況關和營運駕駛人從業資格關,依法查處道路運輸經營者和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區安監局要重點抓好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情2 況的督促檢查,落實管理責任和工作措施,牽頭調查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組織實施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和區有關部門要加大農村道路安全監管力度,重點整治低速貨車、三輪車、拖拉機和摩托車無牌無證、違法載人等交通違法行為。區教育局、農機局、財政局、質監局、氣象局等部門要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三)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預警機制和事故救援機制。區氣象局要及時向社會發布冰、雪、雨、霧等惡劣天氣情況,提供預警信息。交警部門要及時發布交通安全預警信息,并采取相應的道路通行管理控制措施。區交通運輸局要及時收集道路通行條件變化信息,做好公路搶修恢復工作。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以“大交通”為引領,科學制定和完善應急處置預案,一旦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公安、交警、交管、安監等部門要快速反應,同步聯動,協調醫療機構全力做好受傷人員的救治工作,減少事故傷亡,最大限度提高緊急救援處置能力。